1 侍臣与平民

莫斯科的统治者们沿用领地中的方式把帝国的臣民分为两个主要阶层。那些为统治者们在军事或行政管理方面服务的群体构成了侍臣阶层(служилое сословие),其他人员——农民、工匠、商人、猎户、渔民以及各式各样的体力劳动者,形成了“赋役承担者”阶层。在俄语中有专门的一个词тягло,该词意为平民应向沙皇缴纳的赋税或劳役的额度。这两个群体有时用“大人物”(мужи或люди)和“小人物”(мужики)来区分。在封地时代,神职人员形成了一个独立的、与世俗社会相平行的社会结构。他们既不用纳税,也不用服役。 ㊟ 【莫斯科也保留了从过去继承下来的奴隶(霍洛普)阶层,该阶层的成员完全生活在社会结构之外。本章后面的内容将对此进行讨论。——原文注】

侍臣与平民的差别对于莫斯科和俄罗斯帝国的社会史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侍臣是直接为君主卖命的,他们构成了所谓“宫廷”的一部分。他们不是西方意义上的贵族,因为他们缺乏西方那种区分贵族与平民的共同特权。即便是莫斯科最显要的侍臣,也可能因其君主一时的念头而被剥夺生命和财产。然而,总的来说公职阶层享有非常实在的物质利益。其中最具价值的就是对土地和农奴的垄断。直到1861年,除了少数例外,只有登记在册的公职人员可以持有地产和使用农奴劳动力(神职人员则一直是这一规则的例外)。另一方面,“小人物”除非利用非法手段获得权益,否则既不享有个人权利、亦不享有经济利益。他们的工作就是生产商品、贡献劳动以供养和维持君主及其侍臣的生活。

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几乎是不可逾越的。在早期,莫斯科默许了一定程度的社会流动,甚至在其利益范围内鼓励这种流动性。但是,历史发展的潮流指明了等级制度的发展方向。莫斯科国家的利益关切只在效忠和收入上,它想要的是一切归于其合适的位置。官僚阶层的构建与其所掌管的社会相匹配。它想要的是一种刚性最大化的社会,即人员从一种类型的赋税或徭役向另外一种类型流动的可能性最小。因为每一次这样的流动都会搞乱他们的账本。在16世纪和17世纪,颁布了一些法律禁止农民离开他们耕作的土地,禁止商人变更他们的居所。神职人员被禁止辞去神职;教士的儿子必须继承其父辈的神职。在重罚的威胁下,平民百姓无法进入侍臣阶层。公职人员的儿子在年近青春期时必须去专门的机构进行登记。这些举措产生的积累效应导致了社会地位在莫斯科国家也成了世袭性的。

我们接下来要分别探讨一下莫斯科公国的侍臣阶层与平民阶层的历史,看看他们是如何被束缚在君主专制体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