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迟到的法制
从莫斯科公国时期到沙俄帝国时期,普遍存在于俄国的公共腐败问题,是深层次病患——“不守法纪”的外在症候。公共腐败与不守法纪往往是一对忠实的伴侣。
在1864年司法改革之前,在有些方面(后文将具体阐明),甚至是在其后,俄罗斯根本无人知晓何谓司法独立。司法只是行政管理的一个分支,其最首要的关切是实现政府的意志和维护政府的利益。在俄国,直到最近还存在着这样的传统观念,即认为犯罪是个人对个人或者官员对平民所做的恶行,无关乎公众。公共秩序意识的不成熟,其最明显的表现莫过于此。
罗马在公元2世纪的时候,司法就已经与行政管理体系分离。在一些有封建传统的国家,即西欧的大多数国家,这种分离出现在中世纪晚期。英格兰在13世纪末期的时候,国王的司法顾问与行政和财政官员是区别开的。在法国,被称为“巴黎议会”的法院本身就是一个自设的机构。俄罗斯在这方面与古代的东方君主制政体颇为相似,皇帝任命的官员通常将司法权作为其行政职能的一部分。在莫斯科公国时期,每一间衙门都设有司法部门,按照自己的司法制度运行,其权威即来自行政管理职能,与之前封地时代大领地上的情况是一样的。另外,总督也在自己的辖区内分配司法权。教会也同样如此。对于反国家罪的重大案件会呈至沙皇及其御前会议审理。
彼得一世,尤其叶卡捷琳娜二世都曾为构建独立的司法体系而做过努力,然而他们遇到了各种各样难以克服的困难,法典缺失甚至都不是最棘手的问题。俄国仅有的法典——《1649年法典》,在彼得大帝之后的时代变得几乎不再适用,对于解决个人之间的纠纷已经不能再提供任何有效的指导了。对于一位18世纪的法官来说,即使他偶尔有兴趣参考法典,也无法将其适用于他的案例。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了尼古拉一世执政时期,政府终于出版了一部法律汇编,收入了自1649年以来颁布的法律,随后又颁布了一部新的法典。但是,由于法庭程序还是在沿袭传统,所以俄罗斯人仍旧就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法律诉讼。在1864年改革之前,除了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政府一直未启用法律诉讼程序;普通的刑事审判和所有的民事审判皆由遭受损失的一方发起。他们通常采用拍卖的形式,谁向法官出钱多,谁就能赢得官司。所有这些都对俄国生活的质量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一条非常流行的理论认为:法律和法庭所保护的都是统治阶级的利益。然而,历史经验表明,事情恰恰相反。当权者根本不需要法律和法庭帮其实现意志;只有穷人和弱者才真正需要法律和法庭。如果对此命题有所怀疑,可以去比较一下,在一些法律传统薄弱的地区,例如东南亚地区,与那些法律传统深厚的地区,如西欧和美国,社会底层的处境和安全感,就会明白法律和法庭对穷人和弱者的意义。
在19世纪60年代之前,俄罗斯人的法律知识尚不足以区分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之间的差别。所有上述文书一经君主批准均被视为具有同等威严,并于1830年被按照年代顺序编入了《俄罗斯帝国法律全集》(Полное Собрание Законов Российской империи)。从正式的法律角度来看,一项关于采用新的王位继承制和永久取消贵族强制性为国家服务的法令,与一项批准建造一座工厂,或者批准某些外省退役军官的请示等同。实际上,大多数关系到国家行政治理体制和公民地位的基础性法律,从未以任何形式颁布过。在这些法律中包括了: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将市民限制在城市中的法律(即农奴制);所有世俗土地必须承担义务的法律;关于特辖制的法律;地主对农民的权威的法律;公务人员能以资历为基础自动晋升的法律;关于建立首个集权式的政治警察机构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衙门的法律;关于犹太居民的有限居留(栅栏区)权的法律。其他的法律则是以非常随意的形式颁布的。例如,关于俄国统治者的专制权的法律基础,只是附带在《彼得军事条例》(Военный Устав Петра)中颁布的;在1845年之前,关于起诉政治犯的法律,实际上并未进行法律上的定义。这种对法律程序的不尊重,其必然的结果是人们不能清楚地认识到宪法、刑法以及民法之间的区别,而这些法律的分类在西方自中世纪时就已经很普遍了。分不清法律行为的类型,也分不清法律的分类,致使19世纪60年代之前的俄国法律体系混乱不堪。然而更糟糕的是,在19世纪60年代之前,俄国的法律不需要公开实施;法律常常发布在一些机密的备忘录中,只有负责执行这些法律的官员才知道。这些情况在1864年改革之后仍然存在。如下文将要述及,俄国内务部在19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经常借助秘密通报实施一些干涉公民生活的行动,许多这类通报至今都未公开。
法律传统和司法体系的落后自然大大有利于官僚体系。一些保守派的俄罗斯法学家甚至极力主张司法和行政管理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其中包括享有极高声誉的宪法学专家科尔库诺夫教授。他提出了一项俄罗斯法学理论,此理论认为:在俄罗斯,法律的主要功能与其说是实现法治,不如说是维持秩序。 ㊟ 【Н. М. Коркунов, Русское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е право, СПб., 1909, I, стр. 215–22.】 这种法律观在尼古拉一世时期的秘密警察头目贝根道夫那里被表达得更粗鲁,但是也更坦白。曾经有一位书刊编辑去找贝根道夫投诉,说他受到了书刊审查人员的非法骚扰。贝根道夫则怒斥道:“法律是给属下制定的,不是给上级制定的!” ㊟ 【‘Законы пишутся для подчиненных, а не для начальства’: Записки Александра Ивановича Кошелева (1812—1883 годы) (Berlin 1884), pp.31—2.——原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