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宪章·历史·教训
从美国制宪故事所引起的
下午,我在晚翠园树阴底下看书,有两个学生在找我。他们和我说,早上读到了我那篇《协商·争执·智慧》,有一点意见。我很高兴地请他们坐下。
张开始说了:“我们确是被一个新的宪法难产引起着烦躁,甚至颓丧的人。我们了解费先生那篇文章的意思是劝人为善,希望中国这次协商会里的代表们能学学美国的哈密尔顿,在会内尽管争,一签了字就得放弃成见,为会内同意的决议案尽力促其实现。我们大家这样希望:当政的人能顾虑到他们历史上的机会,不要错失。正像你时常和我们说的,在教育家的立场,必要假定人性是善的,它可以为善的。但是……”
我很高兴学生们能用他们自己的见地批评我的言论,所以点头鼓励他说下去。
“……我们几个同学讨论了一番,觉得美国制宪故事和我们现在的处境不完全相同。在美国当时,并不是人民向统治集团要求解放;他们的问题是从统治者那里解放出来之后,怎样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力。在他们的制宪会议中已经不发生怎样使政府向人民负责的问题,因之他们容易得到协议。”
我听了这段话,觉得很有意思。历史的教训也许还需要更完全的背景,所以我就说:“你的批评是对的。我在那篇文章中所要提出的不过是政治家的风度,以及人民的耐心。这两点我还觉得很重要。你所提出的:中国现在的制宪,性质上和美国当时的制宪有差别,也很重要。若是我们把目前的局面看成中国人民争取权利的过程,我们确是应当把美国独立运动的全部历史一起看。”
李插口说:“马歇尔在纽约演讲中不是说过要中国统治集团放弃他们的特权是有周折的么?这不是说我们制宪过程的中心困难是在既得利益不会感觉到一个把政府权力放在法律之下的宪法对他们是有利的?我们有一点像是与虎谋皮。费先生,我是比较心急的人,我怕智慧和慈悲或者不如压力有效。”
我正想回答他们时,又来了一位客人,所以我约他们到晚上,多邀几个同学,一同讨论一下,因为我觉得这问题是很值得我们细细考虑的。
那天傍晚,我接到重庆来的一封航快,是一位在英国时同学的朋友写给我的。信里很简单地说:“看了你美国制宪的故事,我很想也写一篇英国制宪的故事。英国那三大民主宪章的经过是应该及早写出来让大家知道的,也许在某种意义上比美国制宪故事更切题。若是想以历史教训来警告当局的话,英国的故事也更有力。可是近来我病了一场,很多杂事羁住,一时不易下笔。你高兴的话,代我写一写也好。”
到晚上,有十多个学生围着我要讨论早上两个同学给我提出的问题,我记起重庆的来信,所以开头就说:“我很明白你们的问题,想今晚和你们讲讲英国的制宪故事,假若你们觉得在我那篇美国制宪故事中有找不到的答案,希望在今晚的故事中得到一些线索。
“可是我先要声明的,人事并不像自然现象。一块砖抛出去所形成的弧线和另外一块砖所形成的没有什么不同,人事却不然。人能在历史中获得教训就大可不必重踏不愉快的经历。我还是如早上那位同学所说的,总是想劝人为善。我还是相信人的智慧和慈悲可以使人避免很多历史上的痛苦的。”
下面是我所讲关于英国宪法的话:
约翰王和大宪章
英国并不像美国一般有一部成文的宪法,但是我们却可以说人类的宪政是开始于英国。所谓宪政,就是指政府的一切行为是以所授予的权力为范围的。美国的宪法其实不过是承继英国的宪政成规加以书面的方式罢了。现在我们所要做的,也不过是在想把这盎格鲁—撒克逊人发明的宪政精神移植到中国来。因之,我想英国人民怎样把这权力的老虎降伏在民意的牢笼里的一段故事,是值得我们在这个时候重提一下的。
一个槛外的权力是危险的,它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人民没有力量可以保证每一个君王都是爱民如子的父母,是尧舜还是桀纣是运命所决定的。这在中国是如此,在别国也是如此。但是在顺命的中国,人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保障自己权利的制度,一定要等暴君充分暴露了他的苛政,才兴兵把他赶跑;赶跑了一个,不久又来了一个,以暴易暴的循环不已。在英国却并不这样。他们想出了一个人为的方法,就是宪政,使君王,不论他本性怎样,没有施行苛政的机会。从英国历史上看,出一个暴君,人民就进一步,剥削一次君王的权力,结果造成了现在统而不治的挂名皇帝。
最初的一步是著名的一二一五年大宪章Magna Charta。那时的国王叫约翰,他是狮心李却的弟弟。昏庸无道,先把应当继承王位的侄子挖去双眼,后来又把他杀死。对内这样残暴,对外又是愚妄。他和法国开战,结果大败,把英国在大陆的领土全给丢了。失败回来不甘心,还想起兵报仇,可是当时英国的贵族,因为约翰王一再侵犯他们的权利,所以拒绝他调兵的命令。而且在主教Lang-don的领导下,开了一个会议,起草了一个宪章。宪章里这样说:
“除了经过同一阶级的人的合法审判,或是依照本国的普通法,对任何自由人民不得加以逮捕、监禁、强占、剥夺法律保障、充军或其他损害。”
约翰王看到这限制他权力的宪章,拒绝签字。可是贵族们组织了军队,把他围在泰晤士河畔的伦内美德。他没有办法只能当众宣誓遵守宪章。一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在宪章上加盖了英国的国玺,贵族会议里举出了二十五个代表监视国王,若是他违反宪章就向他宣战。
约翰王宣了誓回家,愈想愈气。据说,“他扑倒在地上,在愤怒中拼命地咬他的手杖和草”。他毫没有遵守宪章的意思。他去哀求教皇,取消他的誓言,和把主教解职。教皇允许了他,可是内战也随着开始了。到了翌年,约翰王却死了,一场争执也告结束。约翰的儿子亨利第三继位。亨利第三并不比他父亲开明。还是不肯遵守宪章。贵族又起兵,有一位能干而且贤良的领袖,名字叫Simon de Montfort。把亨利第三打败之后,他立刻召集人民代表,每一县或一市派两个议员出席国会。这是英国平民参加政治的第一个重要步骤,时间是在一二六五年。过了三十年,爱德华第一做国王时,国会才成为英国政府的经常制度。这是大宪章的成就。
当我结束了大宪章的故事时,我抽了支烟,休息了一下。同学中有人很兴奋地说话了:“这才有一点像中国的情形,除了咬手杖和打滚。”
“谁说没有?打茶杯还不是一样?”另外一个人笑着说。
“可是我们并不希望这段故事在中国太逼真地重演。一定要逼了宫才签字,多扫脸呢?”
“你该知道要既得利益放弃特权本来是不会太容易的呀!”
在各种按语中,我又说话了:“不漂亮的事还在后面。咬手杖比上断头台总聪明些。”
流血的和不流血的革命
我正要继续讲查理第一的故事时,有一位同学发出个问题:
“英国的国会凭什么去限制国王的权力呢?早年的巴力门是不是有一点像我们的参政会,只是咨询咨询罢了?”
“他们的国会,巴力门,有一个权力是我们参政会所没有的,那就是英国人所坚持的:‘没有投票,没有租税。’换一句话说,不经过巴力门的通过,政府不得征税。这样握住了政府的钱袋。”
“可是国王不遵守这传统怎么办呢?”
“要人家钱,总得要人家拿出来呀!若是政府要征收一项没有经过国会通过的税,人民就可以不给。政府要逮捕他,国会可以出来保护他。”我接着说,“我所要讲关于查理第一的故事就和这个传统有关的。查理第一的父亲是詹姆士第一。他继承女皇伊利沙白的王位,是一个有名的‘最聪明的傻瓜’。人倒并不十分坏,只是脾气大。一六○四年的时候他发表了一个声明说:国会的权力是他所授予的。原因是他实在讨厌这管他钱袋的机关,想剥削巴力门的权力。可是国会却回答说:他们的权力并不是国王的礼物。他听见了更气,和他的朋友说:‘真奇怪,为什么我的祖先会容许这个讨厌东西存在的,使我想起了就头痛。’谁知道使他头痛的东西竟会要他儿子的头。——”
当我要讲查理第一被拉上断头台的时候,有一位同学说:“费先生,关于查理第一的故事,你不是在‘人权·逮捕·提审’一文中讲过了么?我们都已经看过了(该文即本书第六篇)。人家都说英国的革命是不流血的,可见也不完全是事实,国王头斩去了没有血的么?”
“我怀疑有没有血。有血的也该明白一些,不必和人民作对了。”又有人说。
“好吧,假如大家已经看过我那篇文章,今晚我不必重复了。让我跳过这人权请愿书,一直讲到人权法案吧。这两个重要文献其实是衔接的,相差不过六十一年。查理第一上了断头台,克伦威尔当政,他死了之后,恢复了皇室,是查理第二,继承查理第二的是詹姆士第二。他是个天主教徒,对于宗教特别热心,想用他的权力来排除教外的人,而且他忘了查理第一的遭遇,又重提国王的神权论,认为他只向上帝负责,不向人民负责。他又定下了一条法律,凡是天主教徒就可以不受法定的刑法。他命令所有的牧师都得在教堂里宣读这法律,那时有七个主教拒绝他的命令。他就把他们逮捕、审问。可是所有的人民都同情这七个主教,当他们被宣判无罪开释时,万民欢呼,军队也不是例外。詹姆士第二听到了问他的左右:‘这是什么意思?’左右回答说:‘没有什么,那些士兵因为主教们被开释了觉得高兴。’他一听就知道不对了:‘这还了得,你们还说没有什么?’詹姆士虽则昏庸,但是还知道民心是不可侮的,军心随着一变,他的运命也就完了。
“这时,国会已派人秘密地把他女儿玛利和女婿威廉从荷兰请了来。他还想抵抗,但是没有兵肯听他的命令。为要避免查理第一的遭遇,他悄悄地渡过海峡,逃到法国去了。
“被人民所欢迎回来的姑奶奶,签订了人权法案,把国王的权力转移到了国会。玛利和威廉不但承认了提审法的神圣性,而且接受了政府的预算每年都要经过国会通过的法案。再进一步,他们使内阁向国会负责。这就是说国王必须任命得到国会多数拥护的政党组阁,若是国会不信任内阁,内阁必须辞职,或是解散国会,但是新选出的国会若依旧不信任内阁,内阁绝不能恋栈。换一句话说,在姑奶奶任内,英国的宪政基础已经确立了。把詹姆士赶走,完成宪政的经过,在历史上称作一六八八年的革命。这才是一次真正的不流血的革命。”
我讲完了英国制宪的故事又加了一段说:“这人权法案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蓝本,那是一七七六年,距人权法案八十七年。美国在革命之前并没有多少人想脱离英国独立的,可是那时的英国却要建立一个集权的帝国。英国的国会有权力决定海外殖民地的一切事务,而在国会中却并没有殖民地的议员。若是英国当时尊重海外领土上人民的权利,美国可能到现在还是大英帝国的一部分。可是他们并不这样。他们通过了租税案要美洲的人民捐纳。‘没有投票,没有租税’的原则是发动独立运动的最有力的理由。结果,大家是知道的,流了血,英美分了家。要统一、团结,必须先承认在统一体内的人民,有平等的权利。”
我讲到这里,时间已经不早,怕电灯熄了,大家不方便,所以就收住了。
“费先生,你看中国人民能不能像英国一般不必流血而完成宪政呢?”
“这问题我不能回答,能回答这问题的不是我们人民,而是握有权力的人。以我个人的希望说,我只能像富兰克林祈求宇宙的创造者。可是上帝决不会顾惜一个愚蠢的人的。在历史教训里人可以得到智慧,在宗教信仰里人可以得到慈悲。让我再说一句,人事并不是注定的,人家走过的冤枉路,我们可以不必再走。智慧和慈悲是幸福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