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人三策”之二——形式主义必不可少——“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吗?——汉承秦制——家天下、家庭行为和家长行为——要“国富民强”还是“国强民弱”?

    汉武帝读了董仲舒的第一道对策,非常欣赏,随即又对大家提出了一轮新的问题:“我听说大舜治理天下的时候,这家伙成天溜溜达达、游手好闲,可也真怪,天下居然太平无事!要说大舜是我们当领导的榜样吧,可大圣人周公却搞的是另外一套:天天忙得不可开交。结果呢,天下一样太平无事。我可真是纳了闷了,这治理国家到底有没有一定之规呀?让我们做领导的学哪个才对呀?

    “再有,上古那些勤俭的领导连旗子都省,可到了周朝,领导人却大兴土木,大搞歌舞。真把我给搞晕了。就连至理名言也各说各的理,有说‘美玉不需要雕琢’,也有说‘没有华丽的排场就不足以辅佐德政’,这互相之间明明是矛盾的呀,我该听谁的才好呢?

    “商朝为了惩治犯罪,用了严刑峻法,整起人来狠着呢,可到了周朝,周成王和周康王废弃刑罚四十多年,监狱全都空了。这就够矛盾的吧,可秦朝采用了商朝的办法,严而又严,天天搞严打,搞得全国人口锐减,就像遭了自然灾害似的。

    “我这个皇帝很发愁呀,古代圣王用的招儿都是互相矛盾的,这不是存心难为我么!我朝思暮想,我辗转反侧,想的可都是我的事业呀!我是个很有事业心的年轻人。我自己觉得,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搞好农业,二是任用贤人。我可不是光在嘴上说说,我当真都去做了:亲自去种田,给农民做出好榜样,鼓励孝悌行为,尊重有德之人,我还派出了很多使者,去慰问穷苦人家,救济鳏寡孤独——哎,你们还别不信,这可都有录像作证,那些老百姓感动着呢,对我千恩万谢的。他们能不谢我么,他们得的那点儿好处可都是我万岁爷开恩赏给他们的!(说句心里话:就算我不开恩,他们也不能怨我不是?再说了,社会上总得有点儿穷苦人家才好,如果没有他们,政客们上哪儿去展示满腔高贵的同情心呢?)可我着急呀,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能使的招数都使了,可怎么看不见明显的效果呀?现在这世道,唉,别提了,阴阳不调,黎民过不上安稳日子,到处都是寡廉鲜耻之人,荣辱观错位,好人坏人分不清,真真假假看不明,所以我才特意召集你们这些五湖四海的杰出人士,想听听你们的意见。可,可,可你们,你们实在太让我失望了。瞧瞧你们,一百多号人,打麻将能凑三十桌了,可提的都是什么意见,不是不着调的就是不着调的!难道因为你们心存顾虑吗?放心,我这可绝对不是引蛇出洞,大家有话就说,有什么说什么,我不会找你们秋后算账的!”

    汉武帝言辞恳切,这次提问的重点是:第一,古代圣王在治国的方针上是猫有猫道、狗有狗道,完全没有一定之规,可全都达到了良好效果,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汉朝的政治方针又该学习哪位前辈才对呢?第二,我自己现在抓了农业,抓了用人,我觉得这都是治国的重中之重,可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见效果呢?

    ——这两个问题如果让我来回答,容易得很。关于第一个问题:什么大舜垂拱而治呀,什么周公吐哺呀,全是扯淡,那都是后人要么托古改制、要么借古讽今给编出来的。有没有大舜这人还不一定呢,即便真有,他那时候还是原始氏族社会呢,跟汉朝完全不具可比性;至于周公,说他制礼作乐,设计了一套完美周密的政治蓝图——忘了前边刚刚讲过的吗,人类是没有这种能力的,虽然完美周密的设计确实是有的,但把这种设计全面付诸实施,并且取得良好成果,这种事直到二十一世纪也从来没发生过,而且已经被学者们证明为不可能了。休谟讲过一句至理名言:“法律先于国家而出现”,社会的习俗、规则,很多很多都是自发形成的,是缓慢成型的(其中也包括一度被卢梭认为“天赋”的人权——回忆一下洛克,他在《人类理解论》里说:“人心中没有天赋的原则”),周公制礼作乐充其量是在旧有习俗的基础上改造、总结了一下而已。还有,周公那个时代也刚刚才进入封建的门槛,和汉朝一样是没有可比性的。

    对了,这里顺便提一句:大家一般都以为老子强调无为而治,其实并不尽然,儒家也是强调无为而治的,像儒家推崇的圣人大舜,他的风格就是“垂拱而治”,《论语》里孔子还说过:“以德治国,就像北极星,待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动不动,所有星星都围着它转。”(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这就是说,领导不必费心去抓具体工作,只要自己是个道德完人,那就会很快地感染身边的人,而身边的官员如果都被感染了,他们也一样会感染自己治下的老百姓。这就是以德治国的逻辑。这个逻辑最怕反推:当领导号称自己“以德治国”的时候,你发现老百姓满是刁民,地方官满是蛀虫,你反推出这都是因为最高领导缺“德”——嗯,逻辑虽然成立,可你的小命难保。

    董仲舒当然不会像我这样说话,他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皇上您说的那些古代圣王,确实是既有废寝忘食的,也有好逸恶劳的,事情也确实不能一概而论,不是说废寝忘食的就一定光荣,好逸恶劳的就一定可耻。他们治国的大方针其实都是一样的,都是沿着我前边说的那条“道”在走,之所以劳逸有别,是因为时代有不同啊。尧当老大七十年,天下大治,舜接了尧的班,什么都不做,只由着社会按照惯性向前发展就足够了,实在是尧给打的底子太好了。可周朝推翻商朝,商纣王留下来的却是个十足的烂摊子,任谁也没办法“垂拱而治”,于是,领导人不得不风风火火、废寝忘食。

    董仲舒接着解释圣王大搞形式主义的问题,说:从《春秋》来看,政权交替的时候,新政权应该改变历法,改变服装和饰物的颜色,以此来表示接受了新一轮的天命。所以,建筑呀、歌舞呀、旗帜呀,在这些东西上多费些心思可并不是穷奢极欲呀。孔子既反对奢侈,也反对吝啬,他不是说什么“奢则不逊,俭则固”么,所以,太节俭了,太抠门儿了,这都不是圣人喜欢的。(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可都不是正统的儒家观念呦,人们最早有这种误解恐怕是被颜回和原宪这两个穷光蛋楷模给害的。)

    我们应该承认,这些“形式主义”确实有着安定人心的作用——从宏伟的方面来说,正如贝格尔所谓“最初的一切秩序化都具有神圣的特征……从历史看,人类的世界大多数都是神圣化了的世界,事实上,似乎首先只有借助于神圣者,人才有可能设想一个宇宙”[1],从实用的方面来说,这就好比一家公司新换了领导,首先得搞搞表面文章:把办公楼重新装修一遍,以前是红色的主色调,现在改为蓝色,给员工每人发一套全新的制服,颜色、款式也和以前大有区别,哪怕任何实质性的工作都没做呢,也可以轻易地营造出焕然一新的新气象,同时暗示每一个员工:我们和过去告别了,从此进入新领导的新时代了。

    可别以为这只是搞搞形式主义而已,事实上,形式的重要性经常远远大于内容——好比说佛教吧,如果全世界所有的佛经全都失传了,对寺庙里香火恐怕不会有一点儿影响,但如果修庙造像和各种开光呀、超度呀之类的仪式全不搞了,会有什么后果可想而知。

    而说到汉朝,都说汉朝初年休养生息,可就在汉高祖刘邦平城兵败刚刚回到长安的时候,就看见萧何在大兴土木,把皇宫建筑群的规模搞得奢华无比,大有不让后人之势。刘邦越看越气,质问萧何:“天下匈匈,劳苦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萧何的回答是:“正因为天下未定,才应该大建宫殿,况且天子以四海为家,宫殿不壮丽不足以立威。”这话果然在理,刘邦马上又高兴起来。[2]

    萧何话中的“四海为家”这个词现在已经变成了四处流浪的意思,古人的原义是说“四海之内都是皇帝的家”——把马三立的“黄土马家”等比放大,也就是专制皇帝的“四海皇家”。

    萧何这话说得简略,“正因为天下未定,才应该大建宫殿”,为什么呢,他没说原因。其实原因很简单:以安民心。——我年轻时读《摩西五经》,对人民群众的所作所为总是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放着个那么神通广大的上帝还不安心,偏要时不时地造出个神像来膜拜一下,折腾得摩西这位领袖两头救火,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很久以后才想通了:当年上帝严禁偶像崇拜,“摩西十诫”里就有这一条,可老百姓在心理上是一定要有个高大巍峨的东西来膜拜的,不然心里就不踏实,而基督教严禁给上帝造像,把大家搞得没偶像可拜,逼得他们只好另觅途径。而萧何就深明此理,所以才在宫殿的修建上不惜工本。这真是很有讽刺意味,人们总是嘴上希望统治者平易近人,可心底却深深膜拜着那些高高在上的家伙。后来王夫之论及此事,说萧何的话虽然鄙俗,却未尝不是人之常情。游士们都爱往王公巨卿的门口跑,并不一定是因为他们能在那里讨到富贵;道教和佛教的寺观金碧辉煌、笙吹钟鸣,谄媚之人匍匐在地以求保佑,他们未必就是真心信仰道教或者佛教的教义,只不过是被那金碧辉煌与笙吹钟鸣所感染罢了。帝王的愚民之术也是一样的道理。[3]

    形式主义不仅要搞,而且要常搞,在改朝换代这等重大事情上就更要大搞特搞。事实上,儒家的专长就是形式主义,而形式主义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意义极其重大——我们现代生活里种种形式主义的痕迹:开张剪彩、婚丧嫁娶、开幕式、闭幕式、签约仪式、电影首映式、新专辑首发仪式,等等等等,在原本都属于儒家的专业范围,从这层意义上说,专业的司仪、主持人、DJ,这些人都可以被命名为“新儒家”——大家可别以为“新儒家”都是梁漱溟那样的大学者,不是的,梁漱溟他们只能说是儒家学说的研究者和学术继承人,真正在现实生活中起到儒家功用的其实是那些司仪和DJ,而儒家思想的重中之重其实也就在这个“仪式”上边,这一点留待后文再做详说。至于现在讲到的这个王朝开国的仪式,改皇历、换logo(徽标)和整体VI(视觉识别系统),看似幼稚,其实实用意义很大——在东汉的儒家官方权威典籍《白虎通义》里专门提到这些形式主义工作的伟大意义:这是告诉大家江山换主人了,现在的主人和上一朝的主人没有继承关系——这点很重要哦,江山不是从前朝继承下来的,而是从老天爷手里接过来的,老百姓都得明白这一点才行!我们来看《白虎通义·三正》这一节:

    王者受命必改朔何?明易姓,示不相袭也。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所以变易民心,革其耳目,以助化也。故《大传》曰:“王者始起,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也。是以禹舜虽继太平,犹宜改以应天。王者改作,乐必得天应而后作何?重改制也。《春秋瑞应传》曰:“敬受瑞应,而王改正朔,易服色。”《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民也。”

    翻来覆去地引经据典,无非是强调这一句“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向大家表明我这改朝换代是老天爷安排的,可不是我从上代王朝手上搞过来的。这个逻辑可值得我们万分留意,这里分明在说:每一代王朝都是各不相干的,交接的两者之间绝对没有继承关系。如果这个逻辑在古代当真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话,这就意味着:一个有着延续性的“中国”的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秦朝就是秦朝,汉朝就是汉朝,唐朝就是唐朝,每个朝代分别是每个皇室的独立的私有财产。于是,正如我在《孟子他说》里详细说明的那个道理:下一个朝代不会以上一个朝代的版图作为自己王朝版图的合理依据[4],比如说,刘家王朝的财产是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到了李家王朝,土地变成了五百万平方公里,但李家王朝没有理由去说“刘家有地一千万平方公里,所以我们李家也应该拥有同样范围的土地”,这就没有道理了,毕竟前朝的事是前朝的,本朝的事是本朝的,在私天下的时代里,每个朝代的土地都是各自皇室的私有财产,而既然是私有财产,自然可以被物主随意处置——送给外国也好,干脆放弃不管了也好,怎么处置都行,尤其重要的是:刘家的私有财产和李家的私有财产之间并不存在继承关系。

    作为现代人的我们恐怕不大容易理解这个问题,我们觉得理所当然的是:从前(清朝、明朝,甚至更早的朝代)属于中国的地盘,现在自然也该属于中国。所以我得强调一下:别拿现代眼光去想古代问题,古人那时候一般都没什么“中国”的观念,只有各个王朝的观念。——顺便一提的是,即便说“春秋大义”当中的“华夷之辨”部分地消解了《白虎通义》的“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的意义的话,那么,元朝和清朝的正统性便该受到质疑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难道元朝和清朝的领土规模有理由成为后面的时代里新政权的领土依据吗?——这是个两难的问题,如果承认为“是”,那就否定了《白虎通义》里“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的正统理论,也否定了“春秋大义”里的“华夷之辨”,更给未来开了个以现实论历史的口子;可如果承认为“否”……

    如果是在汉朝,无论西汉还是东汉,这问题的答案必定为“否”,新旧两个王朝之间的关系是一定要被强调为“不属于继承关系”的,所以,改皇历、换logo和整体VI,都是在向大家强调这个概念,形式主义是一定要搞的。

    ——这样看来,治国也不难嘛,尧舜行,我也行!只要接手的是个好摊子,搞搞形式主义就可以了,这也实在太容易了!做领导的完全可以垂拱而治、无为而治啊,对了,就像齐桓公那样。

    不错,成功的例子就摆在那里鼓舞着我们,远的有大舜,近的有齐桓公,可是,如果追问一下的话:料理一个国家,总得有不少工作要做吧,都垂拱、都无为,那谁来真正做事呢?

    当然得有人做事,他们不但要做,还要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地去做。领导的垂拱而治也好,无为而治也罢,全都得建立在手下人努力工作的基础上——有称职的小弟在打理,老大才能专心享福呀,没有他们的辛苦,哪有少数人的享乐,他们的存在和维持现在的状态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从这层意义上说,“无为”的关键就在于用人。齐桓公不就是用了个管仲么,人家管仲可一点儿都不“无为”。

    事情正是如此。董仲舒在解释为什么尧会给舜留下一个好摊子的时候说:尧在刚刚做老大的时候并不好过,但他致力于搞掉坏蛋、任用好人,于是,没过多少日子,尧手下的坏蛋纷纷死走逃亡,而能干的好人则被一个个提拔了上来,天下由此渐渐走向大治。

    ——这是儒家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的、也是影响尤其深远的主张:组建好人政府。用诸葛亮的话说,就是“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前出师表》)。归根结底,搞好政治的关键就在于“用人”两字,只有把“用人”一关把好了,领导才可以“无为”。

    在人治的大背景下,“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听上去掷地有声,可仔细一琢磨,这用人之道岂不成了掷色子——齐桓公不疑管仲,这是掷了一把“豹子”;唐玄宗不疑安禄山,这是掷了一把“蹩十”。一国政治的好坏,全要仰赖赌徒的眼光和老天爷给的运气?!

    “用人”的这个思想直到现在还很有市场,评书里给我们讲了无数忠臣和奸臣的故事,让我们了解到:搞掉奸臣、信任忠臣,就可以万事大吉。“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八个字是紧承着“亲贤臣,远小人”而来的,同样是千百年来广泛流传的至理名言。最好的统治者应该做到的就是: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能够准确识别出谁忠谁奸,然后,赋忠臣予重任,给他充分放权,让忠臣可以不受束缚地大展拳脚。

    这一理论/理想在一部部的评书和电视剧里得到了无数次光彩照人的实现,也似乎赢得了人们的普遍认同,但是,如果考察真实的历史和真实的生活,我们却会惊讶地发现:如此一个妇孺皆知的浅显简明的道理,却很少真正发挥过什么作用。

    也许因为,这一道理受到以下三个至少同样重要的道理的挑战:

    1.人是趋利避害的;

    2.没有人是一成不变的;

    3.权力是最好的腐蚀剂。

    聪明的领导无论嘴上说什么,对这三句话无不心知肚明。我们来回顾一个人尽皆知的故事:韩信在平定齐国之后,派使者向刘邦请求封自己为代理齐王,惹得刘邦差点儿当时就翻了脸。我们如果把这件事反过来想想:韩信如果不向刘邦提出这个“过分”的要求,刘邦对韩信会怎么想呢?——这是一个权力场上的通则,所以萧何镇守大后方的时候会故意广置房地产,甚至还做出一些抢男霸女的勾当;所以王翦在统率大军攻打楚国的时候,一次次地向秦王写信要求赏赐。韩信的这个要求其实并不像《史记》里暗示的那样“过分”或者“幼稚”,如果换了我,我恐怕也得这么去提要求。韩信、萧何、王翦,乃至许许多多朝代里许许多多的臣僚,他们用这种手法往往都是在向天威难测的主子做出一种明确的暗示:我的野心不过如此哎,请您千万放心!而这种暗示因为符合基本人性,符合上述三条原则,所以是比较容易被领导相信的。这甚至向我们昭示了一个非常令人不快的道理:在权力场上,做贪官乃是保全自己的一种有效手段,适度的贪更容易让领导对你放心。

    “亲贤臣,远小人”和“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看上去已经显得有些可笑了。对皇帝而言,能够让自己放心的正是那些有适度办事能力的贪官而不是清官,这也就意味着,在专制体制下,所谓反腐,往往只是权力博弈的手段和副产品(详见《孟子他说》第二册“绵羊世界”一节),机灵鬼们谁也不会拿反腐这个名词当真,因为真正让皇帝顾忌的恰恰是那些光彩照人的清官,所以这些人才是最容易被清理的对象。

    我们这里说的都是货真价实的清官。首先从技术层面来看,清官不好管理。这就好比你开了一家公司,以业绩提成的方式来激励员工,但有这么几个员工出身豪门,钱多得几辈子花不完,来上班只是为了消磨时间,还有几个是苦行僧出身,视金钱如粪土,所以,他们自然有自己强有力的一套工作观念,你想用提成和处罚来控制他们,可人家拿你那点儿小钱根本就不当一回事。你就算拿开除来威胁他们,人家也毫不在意。所以,这样的员工是没法管理的,即便他们能力再强,用起来也很不顺手。当初赵构问岳飞国事如何可为的时候,岳飞回答了一句千古名言:文官不爱财,武将不惜命。——可是对皇帝来讲,如果手下文臣武将全都符合岳飞的这个标准,国事反倒根本不可为了:奖励对他们没有激励作用,惩罚对他们也没有震慑作用,没法使唤呀!而更加要命的是,这句名言虽然好像光芒四射,被一代代的草民们无限憧憬着,可当草民们真的置身于不爱财的文官或不惜命的武将的治理之下的时候,反倒有可能燃起对贪官的怀念呢。《老残游记》也有一段名言,正好适合拿来和岳飞的名言配对来读:

    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眼所见,不知凡己矣。

    清官们正因为觉得自己不爱财、不惜命,毫无私心,占据了道德上的制高点,做起事来便了无顾忌,于是草菅人命者有之,祸国殃民者有之,老百姓看着他生活之俭、执政之勤,再加上那一脸的正气,也就只有感动的份,哪还看得见有多少滔天大祸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不妨使劲想一想“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方方面面,或许也可以找另一句名言配对来读——这是杰斐逊说的:信任是专制之母。那么……

    从另一方面来看,完全没有欲望的人是不存在的,贪财和怕死是所有正常人的正常情感,个别人不贪财、不怕死倒有可能,但如果拿这个标准作为文武官员称职与否的考核指标,估计90%以上的人都得落马。但又因为当官是件一本万利的买卖,大量竞争者自然会涌进这个行当。——在这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越是厚颜无耻之徒越容易毫不脸红地把自己扮成既不贪财又不怕死的道德楷模,而正派人往往又拉不下脸来和小人比虚伪。于是,在这样一种高尚的游戏规则之下,只能是口号日渐响亮,人渣步步高升。中国传统文化最擅长的就是讲道德,可两千年来,每个时代都在感叹“世风不古”,这真是个莫大的讽刺。而更有讽刺意味的是,直到今天,还有不少人在鼓吹传统文化的道德样板,这至少会让一百年前的郭嵩焘死不瞑目。

    那么,有什么办法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即使是坏蛋,为公益服务也符合他自己的利益?”这话是英国老哲人休谟说的,很典型地代表了东西方关注点的差异,是呀,这个问题就其本身来说似乎也是荒谬的,更何况它几乎从未被东方文化认真关注过。

    退而求其次,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孟子劝齐宣王的那些话倒像个合情合理的办法:贪财不要紧,领导有钱赚,要让大家一起有钱赚;怕死不要紧,领导保平安,要让大家一起保平安。[5]另一方面,如果以小人之心揣度,一个拿小钱不当回事的人很可能是在流着口水盯着大钱,一个人如果没有常人共有的那些欲望,那他很可能所图甚大。还有,清官是容易赢得民心的,这一点也足以引起皇帝的担心。想想田姓篡齐、王莽篡汉,这不都是由能力强、清誉高的小弟把老大给推翻了么!

    即便在上上下下贪成一片、民怨沸腾的时候,皇帝照样会喜欢贪官,而且也会更加忌讳清官。因为越是这种情况,清官越容易赢得民心;而老百姓憎恨贪官,却常常期望九天之上的皇帝会出面制裁。和皇帝争民心无疑是最冒险的行为,回忆一下前文所讲:功劳永远要归于领导。

    ——这才是专制体制下真实的权力运作,儒家知识分子口口声声“亲贤臣,远小人”的劝导虽然在两千年来回音不绝,让我们几乎信以为真,但是,它始终只代表了一些善良人的善良愿望和一些聪明皇帝的表面文章。

    我们说儒家两千年传统如何如何,在这个问题上,“说”的传统归儒家,“做”的传统却是要归法家的。

    儒法不两立,他们常常会为了“立”自己而先“破”对方。董仲舒在对策里继续说道:周朝开国大搞德治,于是乎天下太平,而秦国却搞法家那一套,社会风俗迅速败坏,“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看,董仲舒后来搞的“《春秋》原心定罪”正是直接反动秦法的。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怀疑:古代学者经常虚构历史,既然儒家可以把尧舜禹美化到无以复加,是不是也同样把秦国贬低得一无是处呢?秦国,乃至秦朝,当真这么差劲吗?

    当然不可能真差劲到这种程度,不然毛主席怎么会盛赞秦始皇呢。他还写过这样一首诗送给郭沫若: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件要商量。

    祖龙魂死业犹在,孔学高名实秕糠。

    百代多行秦政治,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诗里有两句话尤其值得注意,一个是“祖龙魂死业犹在”,一个是“百代多行秦政治”,似乎是说秦始皇虽然死了,但他的核心政治精神却永远活在后代皇帝的心中。——如果往下继续讨论的话,就会进入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比如钱穆就认为中国专制传统绝非一成不变的。所以,为了谨慎起见,我们还是把这句话的含义苛刻地局限在“核心政治精神”上好了。

    那么,董仲舒所谓的秦国在法家精神的指导下社会风俗急剧恶化,到底有没有可靠的佐证呢?感谢考古发现,睡虎地出土的竹简向我们展示了秦国的一些法律条文,里边居然详细写出了对儿子和父母之间偷窃财物的处理办法;还有:做妻子的如果举报干了坏事的丈夫,自己的财产可以免于充公;如果是丈夫举报妻子,妻子的财产可以用来奖励丈夫。看来即便是父子夫妇这样的至亲关系,也都各有各的财产,睡觉的时候还要睁着一只眼留心对方!

    儒家知识分子对这种情况是最为痛心疾首的,贾谊《新书》里有一篇“时变”,描写秦国法家当道下的社会风俗,说:商鞅这坏小子违背伦理,治国方针全部就两个字:一个是“耕”,一个是“战”,老百姓全都成了国家大机器里的一个个螺丝钉,只知道种地和打仗,多收了粮食能拿提成,多斩了人头也能拿提成,全部生活就只有这些了。也就是两年的光景,秦国的风俗变得惨不忍睹。秦国人生了儿子,如果家境富裕,儿子长大之后就要分家独立;如果家境贫寒,儿子长大之后就得入赘到老婆家去。如果父子之间借把锄头啥的,换了咱们,还提什么借呀,直接拿过来用就是了,用坏了也无妨;可在人家秦国,儿子要是借给亲爹一把锄头,马上就会面露得色,好像施了多大的恩德似的!还有,儿媳妇给婴儿喂奶,能毫无芥蒂和公公坐在一块儿;婆婆和儿媳妇很少能有和睦相处的,摔摔打打已经成了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6]

    ——现在常有人说陕西一带民风淳朴,看来这得感谢新社会,两千多年前的秦地风俗想想也让人脊背发凉。不过呢,贾谊这话也不知道写实性到底多强,他前边才说了儿子长大之后就离开父母,后边紧接着却说儿媳妇和公婆相处的事,好像有点儿矛盾哎。

    儒家千载说商鞅,几乎只有一个骂字,但《史记·商鞅列传》却持截然相反的说法:商鞅的改革搞到十年的时候,秦国人民都很满意,社会上路不拾遗,山无盗贼,一派太平盛世的景象。[7]——那么,到底谁说得对呢?

    我也不知道谁说的对,但苏轼在《东坡志林》里有一篇《司马迁二大罪》,说司马迁有两大罪状,就是论商鞅和桑弘羊之功,而这两位仁兄都是自汉代以来的学者们一致耻于讨论的,至于说商鞅的改革成果,诸如“路不拾遗,山无盗贼”云云,分明是战国游士的邪说诡辩,却被司马迁道听途说之后载之史册。[8]

    ——苏轼此论,似乎有他借古讽今的一面,矛头应该是指向王安石变法的。但从语气上看,苏轼倒也不像是在编造历史来迎合己意。那么,到底商鞅的改革成果是怎样呢,到底事情的真相如何呢,反正我是没法判断的,唯一能说的是,无论正方还是反方,字里行间都在强调“风俗”的重要性。

    儒家是非常重视风俗的,他们认为风俗具有极高的政治意义——想想杜甫诗句里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商鞅的法家之道看起来让人心寒,好像这是和“风俗淳”南辕北辙的。孔子讲过一个故事,说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不但不检举,反而包庇,这就是“直”啊,社会风气就应该这样才对。[9]可在商鞅政策下的秦国,具有代表性的画面却是“儿子要是借给亲爹一把锄头,马上就会面露得色,好像施了多大恩德似的”(假父耰鉏杖彗耳,虑有德色矣)——一个是“证羊”,一个是“借鉏(chú)”,对比鲜明,陈寅恪曾经用这两个典故作了一首七绝:“证羊见惯借鉏奇,生父犹然况本师。不识董文因痛诋,[10]时贤应笑步舒痴。”诗中第三句“董文”之“董”恰是董仲舒,而最后一句的“步舒”则是我们前文讲过的董仲舒的高足吕步舒——这三个字也正是陈寅恪这首诗的题目。

    恐怕一般老百姓都会同意,作为风俗来说,“证羊”总比“借鉏”要好,而儒家知识分子的任务就是:让统治者也能有这种认同感。果然,贾谊还在另外一篇《俗激》当中议论过移风易俗对于国家政治的重要性:

    夫邪俗日长,民相然席于无廉丑,行义非循也,岂为人子背其父,为人臣因忠于君哉?岂为人弟欺其兄,为人下因信其上哉?陛下虽有权柄事业,将何寄之?管子曰:“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丑。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使管子愚无识人也,则可;使管子而少知治体,则是岂不可为寒心?今世以侈靡相竞,而上无制度,弃礼义,损廉丑,日甚,可谓月异而岁不同矣。逐利乎否耳,虑非顾行也。今其甚者,刭大父矣,贼大母矣,踝妪矣,刺兄矣。盗者虑探柱下之金,掇寝户之帘,攓两庙之器,白昼大都之中,剽吏而夺之金。矫伪者出几拾万石粟,赋六百余万钱,乘传而行诸侯,此其无行义之尤至者已。其余猖獗而趋之者,乃豕羊驱而往,是类管子谓四维不张者与,窃为陛下惜之。

    以臣之意,吏虑不动于耳目,以为是时适然耳。夫移风易俗,使天下移心而向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陛下又不自忧,窃为陛下惜之。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父子有礼,六亲有纪,此非天之所为,人之所设也。夫人之所设,弗为不立,不植则僵,不循则坏。秦灭四维而不张,故君臣乖而相攘,上下乱僭而无差,父子六亲殃僇而失其宜,奸人并起,万民离畔,凡十三岁而社稷为墟。今四维犹未备也,故奸人冀幸,而众下疑惑矣。岂如今定经制,令主主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亲,各得其宜,奸人无所冀幸,群众信上而不疑惑哉。此业一定,世世常安,而后有所持循矣。若夫经制不定,是犹渡江河无维楫,中流而遇风波也,船必覆矣。悲夫!备不豫具之也,可不察乎!

    贾谊忧心忡忡:哎呀呀,世风日下啊,笑贫不笑娼,礼义何在啊!我们一定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可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国家要乱的呀!在家是逆子,在朝必定是奸臣。管仲当年提过“四维”的概念,我觉得很好,值得提倡。所谓“四维”就是“四个纲领”,即:礼、义、廉、耻。我建议组织各级政府深入学习“四个纲领”,对“礼义廉耻”我们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还要组织群众学习讨论,让大家知道什么是礼义,什么是廉耻!看看现在,啊,看看现在,太令人痛心了,大家都在追逐私利,根本忘记这世上还有道德了。刑事案件里有杀害祖父母的,有伤害养父母的,有刺伤兄长的,小偷们也比以前更有胆色了,敢偷帝王陵墓了——那天抓着一个,这小子居然还敢嘴硬,扛着把洛阳铲硬说自己是考古工作者!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考古也没人说什么,可你挖的那坟,那是古墓吗?呸,先皇才死了半个月不到啊!唉,还有光天化日在闹市抢劫官吏的,这些老百姓也不知都是从哪儿听说的,以为是个当官的至少都趁几百万!还有更离谱的,有人诈称朝廷之令,从国家粮仓诈骗走了十万石粮食,粮仓主管都给气哭了,说:“我这个官仓鼠两年了才贪掉八万石,我不平衡!”还有喜欢现金的,骗走了朝廷六百多万税款,查都没法查,因为朝廷的统计数字从来就没有真实过——主管官员都习以为常了,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小孩缠着老师非要改考卷的分数,这孩子考得不错,一百分,可他非让老师给改成八万分,我好奇一问,这孩子说拿一百分的卷子回家他爸爸会打他——唉,这个动荡的世界呀,礼义廉耻全都不见了,实在是该号召全国来学习“四个纲领”的时候了!

    ——贾谊说话简直像个愤青,可是,我们如果仔细一想,这里面好像有问题呀:贾谊在《时变》里斥责的是秦国的法制,反正被推翻的政权全是坏的,屎盆子可以随便扣,可在《俗激》这篇里,贾谊怎么说的全是他本朝的事啊?汉朝政治号称反秦之道而行,可从这里看来,社会风俗怎么竟和秦国相差不多呀?

    政治的两面性开始露头了。改朝换代的一般原则是:被推翻的那个朝廷罪大恶极,而新朝则反其道而行之,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支持,敌人支持的我们就反对,汉朝这个时候可供参考的历史经验并不太多,大家很奇怪为什么庞大的秦王朝仅仅十四年就土崩瓦解,这可真是史无前例的。学者们深入研究,发现秦朝实行法治,不行仁义,既然认清这是祸根,那我们汉朝就多行仁义,少搞法治好了。贾谊和董仲舒就都是持这种观点的。我们很多人都知道汉朝初年的休养生息政策,这是不假,秦朝尽搞国家工程,劳民伤财,又打了那么多年仗,老百姓实在吃不消了,好好休息吧;可事情的另一面是,在“休养生息”之外还有一个词叫作“汉承秦制”,顾亭林在《日知录》里就说,“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古人这类说法很多,话比较重的还说汉朝延续了秦朝的弊政,总而言之,汉朝自己没搞过什么原创性的政治改革,而是拿来主义,全盘秦化。比如,当年针对老百姓苦于秦朝的繁密刑罚,刘邦提出了深得人心的“约法三章”,而实际上,这“约法三章”并没有实行太久,萧何后来给汉朝编制法律,直接就把秦朝的法律条文拿过来稍加修改就用上了。所以我们不要以为汉朝前期法网真有多宽,有宽的时候那也是因为放松执法的关系,而不是说立法有多么宽疏简单。钱穆评论秦汉两代,说过秦始皇和汉武帝都是中国历史上的雄主,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吏为师,严禁有人以古讽今,而汉武帝恰恰相反:表彰六艺,追慕尧舜,尊行上古圣王之法。可这种“恰恰相反”只是表面上的,汉武帝设立五经博士,这和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性质是一样的;汉武帝求仙、封禅,和秦始皇如出一辙。汉武帝把尧舜当作偶像,很瞧不起秦始皇,可所作所为和秦始皇却并无二致。汉武帝以为自己上承三代圣王,却不知自己正是亡秦的延续。原因在哪儿呢,汉朝自从刘邦以来,恭俭无为,搞的全是拿来主义,照抄秦朝。汉武帝虽然发愤图强,想像上古圣王一般有一番伟大作为,平治天下,其实还没脱离照抄秦朝的老路。学者们推崇尧舜,痛斥秦朝,可眼光也都限制在秦朝的历史局限性里。因为说来说去,上古的事情到底全是虚的,而秦朝的事却是实实在在摆在眼前的,秦汉同是大一统王朝,相似之处很多,一不小心就学上了。[11]

    这么看来,汉朝初期所谓的“无为而治”倒有两层意思,除了“休养生息”之外,却是自己在政治上并无创新,只是照抄秦朝,投机取巧。至于个中原因,钱穆以为是刘邦那伙人除了张良具有贵族血统之外,其他人全属草根阶层,让这些人制订国家法典什么的那可真是难为他们了。现在把贾谊方才那两篇文章拿来一加对照,可着实露出了他的马脚:好你个贾谊,把你说的那些坏人坏事抹去时代背景,嗯,怎么看不出来是秦是汉呀?——难道是近似的政治框架终于搞出了近似的不良后果?

    还得说董仲舒把握得住,在“天人三策”的第二策里大谈秦朝苛政,把批评紧紧地绑住秦朝:“是以百官皆饰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趣利无耻;又好用憯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众,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然也。”和贾谊说的都差不多,反正就是秦政府乱搞法治,不体恤百姓疾苦就是了。董仲舒随后转而表扬本朝,以作为和暴秦的鲜明对照。

    董仲舒说:“皇上您如今一统天下,四海无不顺服,太牛了呀!”——其实这话如果不作为转折,直接放在坏典型秦始皇身上也是一样合适的。

    董仲舒接着说:“皇上您太了不起了,万里之外的夜郎、康居这样的国家都被您的德政感化,向您归顺!”——这是儒家“以德服人”的政治思想,前边讲过萧望之就是拿这种思想用在匈奴身上,结果赢得了空前的政治胜利。但现在的问题是,董仲舒这句话可能有假,因为夜郎和康居这时候还没归附汉朝呢。所以有专家怀疑“天人三策”存在被后人篡改的嫌疑——这倒不是没有可能,古书尽是被篡改的,所以后世写历史的家伙里边,有些人写推理小说也很擅长。

    我们先不必去纠缠文献真实性的问题,反正,即便这里遭到篡改,篡改者也必是儒家无疑,出发点大概是要把这篇汉儒经典点缀得更加完善吧。我们不妨糊涂一下,把它当作董仲舒自己的话好了。董仲舒在举了夜郎和康居的例子之后,话锋突然一转,说:“海外都纷纷归附了,这充分说明皇上您德治光辉普照四方、充满天地,但是,国内老百姓怎么没得着您什么好处呢?”——董仲舒对这个话题没有深入,其实他已经点出了一个专制朝廷的通病:对内对外两副面孔。

    专制体制的特点是:全国所有土地、所有人口、所有物品,全是皇家的,虽然政策上允许私有权,但这是出于皇帝的恩赐,皇帝予取予夺,看谁不顺眼就可以剥夺谁的私有权。所以,全国之人谁都不具备和皇帝的人格平等性,他们都是皇帝的私产,要像狗一样无条件地忠于皇帝。而外国领导人却是和我们的皇帝有着人格上的平等性的,即便是个小国领袖也是如此,大家坐在一起就像大财主和小财主坐在一起,大财主尽可以财大气粗,小财主尽可以卑躬屈膝,但两人都是财主,都有自己或大或小的一份产业,是可以坐在一起说话的。而再小的财主也是财主,再大的家奴也是家奴。某个财主觉得自己经营有方,家大业大,很想炫耀一番——这是人之常情——但财主的苦恼是,家里虽然有无数家奴,虽然有无数忠狗,但总不能向他们炫耀吧,真要显摆显摆泱泱大财主之风,也只能在那些小财主面前炫耀,而在一个财主社区里,大财主也往往更希望有更多的小财主拥着自己。大财主既然家大业大,自然给得起好处,金钱乱抛之下,小财主纷纷拥来,不亦乐乎。赵翼就曾经笑话郑和下西洋主要就是给明成祖挣面子去的:毕竟万国来朝方显大国威仪。[12]

    所以说,国际外交就是大财主的社交活动,国内政治就是大财主的家内事务——家再穷也不能在外人面前丢了面子!大财主有时会勒令或哄骗家奴们勒紧裤腰带,挤出钱来供自己在外边一掷千金,而小财主的作为也往往会像穷光蛋借钱请客一样,这种事在历史上绝不罕见。理解这个道理并不需要依靠什么深奥的理论,这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常识。既然我们知道专制体制是“家天下”,就应该更多地去从“家庭行为”和“家长行为”的角度来理解当时的历史事件。但这个常识是常常被人忽视的,因为人们很容易忽略“家天下”的特性,而去思考什么国家民族利益之类的宏大主题。

    老百姓对这种作风有时是深恶痛绝的,而民间的好恶常常在俗文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比如《隋唐演义》痛斥隋炀帝在扬州接待外国使节,为了显示国家繁荣,不但花大价钱装出歌舞升平的气象,甚至嫌树叶凋谢影响美观,竟着人在扬州城里大小树木的枝丫上扎满绿色丝带,这还真把一众外国使节唬得不轻。可隋炀帝也有百密一疏,忘记对使节们从边境进入扬州的沿途路线也照方抓药布置一番,结果被人家看出了破绽。

    要注意的是,我说的是“老百姓对这种作风‘有时’是深恶痛绝的”,为什么要加上“有时”这个限定,因为统治者只要弄些障眼法,老百姓还是很容易就被糊弄过去的。“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吗?如果真是,皇帝们天天都得冒冷汗了。好在障眼法是很少失效的,呵呵,就连“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本身,不也是一个美妙的障眼法吗?

    “国家民族”这些高尚的字眼也常常会作为优美的口号鼓舞着士气人心,但正如我在《孟子他说》里分析过的,爱国是现代社会的观念,而先秦时代并没有什么爱国观念,爱家先于爱国;专制时代也没有什么真正的爱国观念,爱国只是作为忠君的附属观念,而其意义实质上只是“维护主人的私有财产”。对于家天下的家奴们来说,理论上应该无条件效忠当前的主人以及主人的合法继承人,一些脑筋灵活的家奴则有时会想:效忠这个主人还是效忠那个主人,或者干脆找机会自己做主人?家奴只有主人,没有国家,任何高于主人之上的价值标杆都是被严厉禁止的。而主人是有权任意处置自己的财产的,包括国土和人民——正如我们无法要求一个财主不得把自己的土地割让给别的财主,我们同样无法要求财主不得杀掉他自家的牲畜。

    自然,家天下里的家奴也好、忠狗也好、牲畜也好,有时也会过上美满的生活,但这一切都是来自主人的恩赐,主人既然可以恩赐给他,也有权力随时把恩赐收回。家奴们会因为美满或自以为美满的生活而由衷地歌颂主人的恩赐,这无可厚非,但他们可曾想过:靠恩赐而来的幸福是不可以安心地揣在怀里的——这次第,像极了皇宫里的那些女人。

    从法家的观点来看,主人是切忌让家奴们收入过高、生活太好的,因为人富了也就不好管了,所以法家追求的并非我们熟知的“国富民强”,而是“国强民弱”,只有做到“国强民弱”了,朝廷才可以轻易压得住人民,可以充分用赏罚来操纵众人。人民越是愚、越是弱,朝廷操纵起他们来也就越是顺手。这就好比现代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往往并不好使,但流水线上的小工却是最容易控制的。

    法家这种论调是完全站在君主立场上的,是真真切切地为君主着想,自然也就深得君主的喜爱。儒家的以民为本的想法就越发显得不合时宜了——如果当真“以民为本”,皇帝不就成给人民群众打工的了么?

    不过,皇帝常常还真以打工者自居,也常常能骗得大家的信任和感动。是的,统治者会使老百姓把统治者本人的奋斗视为全体人民自己的奋斗,“并且要求他们做出必要的牺牲”[13]。呵呵,看来愚民并不是件太难的事哦。

    再来回顾一下董仲舒方才那个问题:“海外都纷纷归附了,这充分说明皇上您德治光辉普照四方、充满天地,但是,国内老百姓怎么没得着您什么好处呢?”董仲舒自问自答:“国内老百姓之所以没能像海外小国那样感受到您的恩德,那是因为您的心思没在老百姓身上啊。”

    按照“以德治国”的逻辑,如果皇帝想要加恩于百姓,先要端正自己,然后把自身的光芒辐射到一众官员身上,官员们受到了圣光的感染,便也越来越道德,越来越圣洁,最后再各自在各自的地盘上发出圣光,辐射到老百姓的身上。这用禅宗的诗境来说,叫作“一波才动万波随”。

    所以,董仲舒继而提倡教育,提倡道德的吏治,他给地方官下的定义是:从省级干部到县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导师,是人民的表率,秉承皇上的恩泽进而宣化下民;如果导师是坏导师,表率是坏表率,那么皇上的恩泽可就遇到瓶颈了。董仲舒感慨现实:“现在这些地方官呀,既不好好担负起教化人民的责任,又没有认真执行皇上的法令,暴虐百姓,专和坏人扎堆,从中牟取私利,致使弱势群体中常常有人流离失所,被屈含冤。于是乎阴阳错乱,天地间充满怨气,老百姓越来越难活了。这都是因为地方官不地道啊!”

    董仲舒指出了办教育和选拔人才的办法,建议让诸侯和地方高官定期推荐贤才,这一招可开了后世科举制度之滥觞。董仲舒说:“皇上您就照我说的去做,过不了多久您就是当代尧舜了。”

    ——大臣谏君经常拿出尧舜的大帽子,皇帝们也不知一代代地听厌了没有,我们这里倒值得关注一下地方政府的特殊角色,以便更好地体会一下“以德治国”的特殊逻辑。

    地方官们不但是地方的君长,还是地方的导师,有时候也要兼一下地方的宗教领袖。让郑振铎来替我说两句吧:“每一个县城,我们如果仔细考察一下,便可知其组织是极为简单的。在县衙的左近,便是土谷祠;和县长抗颜并行的便是城隍,也是幽冥的县官。还有文昌阁、文庙,那是关于士子的;此外,还有财神庙、龙王庙、观音阁等。差不多每一县都是如此的组织或排列着的。这还不和帝王之都的组织有些相同么?一县的县官,其责务便俨然是一位缩小的帝王。他初到任的时候,一定要到各庙上香。每一年元旦的时候他要祭天,要引导着打春牛……他们是具体而微的‘帝王’;‘帝王’是规模放大的‘地方官’。他们两者在实质上是无甚殊异的。”[14]

    郑先生把事情讲得绝对了些,但这段话仍不失为帮助我们理解德治逻辑的一把结实的梯子。


    [1][美]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版,第35页)

    [2]《汉书·高帝纪》:二月,至长安。萧何治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大仓。上见其壮丽,甚怒,谓何曰:“天下匈匈,劳苦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何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以就宫室。且夫天子以四海为家,非令壮丽亡以重威,且亡令后世有以加也。”上说。自栎阳徙都长安。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夏四月,行如雒阳。

    [3][清]王夫之《读通鉴论》“汉高祖第十三”:“萧何曰:‘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示威。’其言鄙矣,而亦未尝非人情也。游士之屦,集于公卿之门,非必其能贵之也;蔬果之馈,集于千金之室,非必其能富之也。释、老之宫,饰金碧而奏笙钟,媚者匍伏以请命,非必服膺于其教也,庄丽动之耳。愚愚民以其荣观,心折魂荧而戢其异志,抑何为而不然哉!特古帝王用之之怀异耳。”王夫之随即又谈到古代圣王搞形式主义并非愚民,而是必要的道德手段:“古之帝王,昭德威以柔天下,亦既灼见民情之所自戢,而纳之于信顺已。奏九成于圜丘,因以使之知天;崇宗庙于七世,因以使之知孝;建两观以县法,因以使之知治;营灵台以候气,因以使之知时;立两阶于九级,因以使之知让。即其歆动之心,迪之于至德之域,视之有以耀其目,听之有以盈其耳,登之、降之、进之、退之,有以诒其安。然后人知大美之集,集于仁义礼乐之中,退而有以自惬。非权以诱天下也;至德之荣观,本有如是之洋溢也。贤者得其精意,愚不肖者矜其声容,壮丽之威至矣哉!而特不如何者徒以宫室相夸而已。不责何之弗修礼乐以崇德威,而责其弗俭。徒以俭也,俭于欲亦俭于德。萧道成之鄙吝,遂可与大禹并称乎?”

    [4]我们不妨以谨慎的逻辑来参考一个经典的解答:作为《中国历史地图集》的主编,谭其骧曾在1981年的“中国民族关系史学术座谈会”上面对这样一个问题:“你们在编绘《中国历史地图集》时是怎样划定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国的范围的;也就是说,对历史上同时存在的许多国家地区和民族,你们是如何区别中外的?哪些算中国,哪些不算,标准是什么?”谭其骧的回答是:我们是如何处理历史上的中国这个问题呢?我们是拿清朝完成统一以后,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以前的清朝版图,具体说,就是从18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前这个时期的中国版图作为我们历史时期的中国的范围。所谓历史时期的中国,就以此为范围,不管是几百年也好,几千年也好,在这个范围之内活动的民族,我们都认为是中国史上的民族;在这个范围之内所建立的政权,我们都认为是中国史上的政权,简单的回答就是这样。超出了这个范围,那就不是中国的民族了,也不是中国的政权了。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们的理由是:首先,我们是现代的中国人,我们不能拿古人心目中的“中国”作为中国的范围。……这不是说我们学了马列主义才这样的,而是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的,后一时期就不能拿前一时期的“中国”为中国。……第二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以古人的“中国”历史上的中国,也不能拿今天的中国范围来限定我们历史上的中国范围。我们应该采用整个历史时期,整个几千年的历史发展所自然形成的中国为历史上的中国。我们认为十八世纪中叶以后,1840年以前的中国范围是我们几千年来历史发展所自然形成的中国,这就是我们历史上的中国。至于现在的中国疆域,已经不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那个范围了,而是这一百多年来资本主义列强、帝国主义侵略宰割了我们的部分领土的结果,所以不能代表我们历史上的中国的疆域了。(谭其骧:《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3—7页)另外参看顾祖成编著《明清治藏史要》(西藏人民出版社,齐鲁书社1999年第1版)第4页,这也是个很有代表性的观点:“在中国‘多元一体格局’数千年历史演进过程中,边疆各少数民族及其建立的地域性政权,不管处在什么历史演进阶段,也不管当时是否纳入中央政权的直接管辖,都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演进中不可分割的组成环节,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可以拿来并观的是雍正皇帝在《大义觉迷录》里关于“夷夏之防”给自己做的辩解:“在逆贼之意,徒谓本朝以满洲之君入为中国之主,妄生此疆彼界之私,遂故为讪谤诋讥之说耳。不知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盛德乎?”

    [5]《孟子·梁惠王下》: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对曰:“昔者公刘好货;诗云:‘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橐于囊。思戢用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故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粮也,然后可以爰方启行。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对曰:“昔者大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甫,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6][汉]贾谊《新书·时变》:“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假父耰鉏杖彗耳,虑有德色矣;母取瓢碗箕帚,虑立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睨。其慈子嗜利,而轻简父母也,念罪非有伦理也,其不同禽兽勤焉耳。然犹并心而赴时者,曰功成而败义耳。蹶六国,兼天下,求得矣,然不知反廉耻之节,仁义之厚,信并兼之法,遂进取之业,凡十三岁而社稷为墟,不知守成之数,得之之术也。悲夫!”

    [7]《史记·商鞅列传》:“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8][宋]苏轼《东坡志林》“司马迁二大罪”:“商鞅用于秦,变法定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秦人富强,天子知胙于孝公,诸侯毕贺。苏子曰:此皆战国之游士邪说诡论,而司马迁暗于大道,取以为史。……”司马迁称赞桑弘羊“不加赋而上用足”,苏轼在这里拿来当靶子批,又拿出司马光的名言,明显是针对王安石的。但依现在看来,苏轼(和司马光)在本文中暴露了不懂经济的弱点,司马迁称赞桑弘羊的那句话无疑是站得住脚的。那么,其他的事情谁对谁错呢?

    [9]《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10]事见《汉书·董仲舒传》:仲舒治国,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行之一国,未尝不得所欲。中废为中大夫。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

    [11]详见钱穆:《秦汉史》(三联书店,2004年第1版);《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1版)

    [12][清]赵翼《廿二史箚记》“永乐中海外诸番来朝”条:盖皆海外小国,贪利而来。是时内监郑和奉命出海,访建文踪迹,以重利诱诸番,故相率而来。

    [13][法]莫斯科维奇:《群氓的时代》(许列民、薛丹云、李继红/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17页):人们通常都认为,哪里出现了无政府状态,哪里就会混乱一片。无政府这个词的准确含义就是缺乏权威,无论是一个人的权威,还是一个政党的权威。这是一种对事物的错误观点。但是,无论哪一类领袖,都会利用无政府状态来增强自身的权力,并借此削弱他的竞争者。他运用的手段就是把社会制度和社会生产重建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上。这方面的成功使他能够集合民众,使他们把他的奋斗视为自己的奋斗,并且要求他们做出必要的牺牲。第一种牺牲就是放弃对权力的控制,放弃自由所带来的满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帮助他,帮助那些亲近他的人以及他的追随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号施令,而民众自己则能更好地服从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用最简捷的方式达到目的。领袖就是这样通过使用权宜之计以及一些非法手段来加快夺取权力的步伐。民众们也对监视、怀疑以及压迫等非正常的程序表示信任,予以授权和赞同。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其他领域中。最初,原则得到了尊重,但随后就被弃之一边。看起来,这好像只是权宜之计,但最终领袖却永远地抛弃了职责。就像历史已经见证的那样,拿破仑抛弃了立法大会,斯大林抛弃了苏维埃。与所有这些阴谋诡计紧密联系的,就是以领袖为核心,刻意地宣传并贯彻那些把他带上权力顶峰的思想理论。没有这些理论,所有的老虎都是纸老虎,所有的权力也都不过是昙花一现。每一场选举,日常生活中的所有活动,如工作、恋爱、追寻真理、阅读报刊,等等,都变成了投给领袖的无数信任票。结果,领袖的权力,无论是来自民众的同意,还是得之于军事政变,似乎都依赖于普遍的选举权。换句话说,就是都具有某种民主的形式。我们应该记得,甚至希特勒和斯大林成为政府首脑也是通过了适当的选举。但他们随后就诉之于政变。总之,在所有此类情况下,社会无政府状态被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暴力和服从。东方人所谓的人格崇拜以及西方人所谓的权力的人格化,尽管差异巨大,但是它们都不过是同一种交易的极其不同的变种而已。人们每天都在放弃他们行使主权的职责,并在每一个民意测验和每一次选举中批准领袖们的行动。而对于领袖而言,他们所争取的就是每天都可以行使他自以为拥有,但却从来没有明确赋予他的权力。勒庞(Le Bon)所谓的“民众的领袖们”都能娴熟地进行这种交易,并确保其条款被人们诚心诚意地接受。民众们的这种做法,结果是完全印证了政治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民众“理而不治”(the mass reigns but does not rule)。

    [14]郑振铎:《汤祷篇》(收录于《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神话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