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历史的惯性

    一、构建农民乌托邦

    (一)

    吴元年七月,朱元璋的最后一个劲敌张士诚败局已定。天下大势已定,大臣们都盼他早日称帝。李善长率大臣劝进,朱元璋却示意大家再等一等。朱元璋从来都是领袖集团中最稳重的一个,善于把轻重缓急把握到效率最佳的分寸。虽然前面已经没有大的困难,但战事方殷,还是先集中精力打仗为好。他这样教训群臣:“若天命在我,何必汲汲惶惶?”

    直到这一年十二月,南方全部平定,北伐大军也势如破竹,再无任何意外了,他才定下心来搞登基大典。古礼三推三让,他不耐烦搞那套劳什子,只一让便答应了。

    没做过皇帝的人想象不到登上那个龙椅前要经过多少繁文缛节。祭天、祭地、祭什么星辰、社稷、太岁、岳、镇、海、渎、山川甚至还有城隍。饮福、受胙、送神,林林总总。在这些令人疲惫的环节中,有一个典礼让朱元璋真的动了感情,那就是追尊祖先为皇帝、皇后。父亲朱五四被尊为仁祖淳皇帝,母亲陈二娘被尊为淳皇后。朱元璋身穿绘有日月山龙等图案的衮服,戴上平天冠,跪在祖先牌位前读罢册文,略一闭目,父母的面孔又浮现在眼前。他们那菜色的脸与龙袍和皇冠是那么不协调。起兵以来,权力越来越大,事情越来越多,他很少有暇想起往事。只有这一刻,他才猛然一惊,清晰地看到自己是从何等低微的位置爬上来的。一时间,家中那个四处漏风的茅草屋里的一切又清晰地出现在脑海。两者间的落差让他突然感觉有些眩晕。

    他定一定神,心里默默地说:“爸、妈,不光你们想不到,儿子自己也没想到能有今天。”

    (二)

    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是朱元璋何时背叛了农民,成为地主阶级利益的代言人的。

    太祖皇帝地下有知,一定会龙颜大怒。

    中国历史上另一位农民皇帝刘邦本质上是一个流氓而非农民。在这个意义上,朱元璋可以被称为中国史上唯一的“农民帝王”。他终生保持着农民趣味、农民气派、农民作风。朱元璋终生关心农民,理解农民,同情农民。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历史上,他是唯一没有背叛“农民理想”的起义领袖,终其一生,朱元璋都在为实现农民乌托邦而艰苦奋斗。从这一点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他是“咱农民自己的皇帝”。

    在三十一年皇帝生涯中,朱元璋从来不讳言自己的出身。在诏书中,他屡屡说自己是“农夫”:

    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

    朕本农夫,深知稼穑艰难。

    他多次对大臣们讲述农民的生活是多么艰苦,教育他们要关心、爱护农民:士农工商,四种职业之中,最劳苦的是农民。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很少得到休息。风调雨顺之年,数口之家犹可足食,“不幸水旱,年谷不登,则举家饥困”,“夫农勤四体,务五谷,身不离畎亩,手不释耒耜,终岁勤劳,不得休息,其所居不过茅茨草榻,所服不过练裳布衣,所饮食不过菜羹粝饭,而国家经费皆其所出……必念农之劳,取之有制,用之有节,使之不致于饥寒……若复加之横敛,则民不胜其苦矣”。

    正如邹潘在《天潢玉牒》中所说的那样,朱元璋一生诚心爱民,尤其同情贫弱之人,一说起稼穑之艰苦,每每为之涕泣;他对于富豪大户兼并他人土地,贪官污吏榨取百姓钱财,深恶疾之,犯者必置诸法。在历史上,像他这样对农民和地主爱憎分明的皇帝,绝无仅有。

    当然,朱元璋对农民的关心不仅仅体现在语言中。在他的帝国蓝图中,“农民理想”是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在他治国举措的方方面面,无不体现着对农民利益的根本关切。

    (三)

    为了判断朱元璋到底有没有背叛农民阶级,我们必须首先判明什么是农民阶级的社会理想。

    我们不能想象,那些追随朱元璋起义的农民们怀抱着后来红军式的革命理想。作为自然经济时代的小农,他们的梦想不可能“超越历史阶段”,不可能超越农民们既渴望平等,又迷信权威的矛盾心理。归结几千年来生息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们的社会理想,无非以下几点:

    第一,在他们的理想社会里,必须有一个严厉、公正、说一不二的明君,高高在上,杀伐决断,慷慨地向农民身上泼洒阳光雨露。这个明君应该强大威严,洞察一切,任用忠臣,摒弃奸佞,像父亲一样赐予他们纪律与安宁。这个明君又应该仁慈无比,轻徭薄赋,像母亲一样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在灾害年份及时救济他们。

    第二,这个社会应该是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平均”是农民们最大的理想,也是历次大型起义的口号。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农民们懦弱、自私又善良。他们受够了别人的欺凌,最知道受人欺负的滋味,因此,每个人的土地和财富大体平均,谁也不必遭受嫉妒心的折磨,就成了他们千百年来对理想社会的描述。在孔夫子那里,这个农民理想就被文绉绉描述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这句话的最佳白话文解释应该是:“我不怕日子穷,就怕别人不和我一样穷。我不怕东西少,就怕别人比我多。”

    第三,作为平均主义的补充,这个社会又应该等级鲜明。天在上,地在下,父为尊,子为卑。“权威主义”的人格结构决定了农民们强烈渴望等级明确、秩序井然的稳固不变的社会。农民们的“平均主义”是小农内部的平均主义,他们从来没有期望过全社会所有成员一律平等,那样“长幼不分、尊卑不明”的自由竞争的社会状态是他们所不敢想象的,他们认为那一定会带来混乱。他们绝对赞成一个社会要有“尊卑上下”,绝对赞成上面赐给他们严明的纪律。他们认为,这样社会才能“四海升平,万民乐业,风调雨顺,君正臣良”。

    第四,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农民,除了害怕天灾之外,最害怕无非是三种人的欺压:一种是贪官污吏层层盘剥,一种是豪强大户以强凌弱,另一种是地痞流氓为非作歹。因此,农民们衷心期望在这个社会里,文武百官能清正廉洁,地主大户能善良守法,地痞流氓能被消灭净尽。换句话说,农民们期望能够得到“公平和正义”,以使“人人辛苦力田,个个尽忠守职,男重贤良,女务贞洁”。

    在朱元璋之前,还没有哪个皇帝能实现农民们的全部梦想。即使是那些经历了农民起义烈火洗礼的开国帝王,也不过是在开国之初能做到几年轻徭薄赋而已。更多的帝王是在登上王位的第一天即与地主和官僚沆瀣一气,联起手来鱼肉最底层的广大人民。

    (四)

    看来是天下穷苦人的祈盼,感得天道循环,向安徽省明光镇赵府村中生下太祖洪武皇帝来。这朝圣人出世,据后来乡亲们回忆,也曾红光烛天(不过元璋当上皇帝前可没人回忆起来过)。这个洪武帝,英雄勇猛,智量宽洪,自古帝王都不及这朝天子,率领二十四员猛将,打下十五个行省。这天子扫清寰宇,荡静中原,国号大明,建都南京,十六朝皇帝班头,三百年开基帝主。这朝天子与历代帝王不同之处,端在于他出身纯正。所以他能与农民心连心,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

    在混乱、腐败的元末社会的最底层辛苦劳作时,朱元璋和所有农民一样,心中朦胧渴望和描画过理想社会的模样。而当身居九重之时,朱元璋发现,一个皇帝心中的理想蓝图与广大农民的梦想居然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他发现,实现“农民理想”,即是皇族的利益所在。登基不久,他就在政府文件中这样描述了自己所要建立的理想社会:“人有田耕,安居乐业;男耕女蚕,无有游手;摧富抑强,各安生理;贫富相携,共济互助;轻摇薄敛,阜富与民;趁时稼穑,完交赋税。”

    翻阅厚厚的中国历史,他发现,导致历代王朝灭亡的原因不外是两个:一个是地主与官员结合,土地兼并与政治腐败联手,导致贫富差距加大,造成官逼民反;另一个是帝王大权旁落,王朝轻易为权臣、外戚、太监所倾覆。

    因此,要保证江山世世代代在朱氏子孙手里,必须根绝这两种现象。

    针对第二个原因,他以历代帝王所不及的魄力,大刀阔斧进行了政治改革,废除丞相和大都督这文武两个最高官员制度,把丞相权力一分为六,分给六部;把大都督权力一分为五,成立五军都督府。并且从制度上让各个权力部门相互牵制,谁也不能单独对皇权构成丝毫威胁。用朱元璋自己的话来说:“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经过这样一番大手术,官僚层级被大大简化,天下所有的大小官员都直接向皇帝负责,每个官员都直接为皇帝跑腿。他就可以一管到底,不留一点死角。朱元璋通过这套单薄得近乎透明的官僚网直接观察到他的子民在田间地头的劳作情况,大大提高了做皇帝的安全感。

    相比之下,要消灭第一个原因,则要难得多。因为土地兼并与官僚腐败,几乎就如水往低处流,是传统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无知者无畏,朱元璋并不缺乏向规律挑战的勇气。兼并是由于地主阶级的贪婪,腐败则源自官僚阶层的天性。为了帝国的根本利益,他必须严厉打击地主阶级与官僚阶层。基于这个思路,大明王朝初期呈现出三明治式治理方式,皇帝与底层农民联起手来,共同挤压社会中间阶层即地主和官员的生存空间,由此开创了中国史上前所未有的新奇景观。

    在这个思路的指导下,朱元璋进行了不完全的土地改革,用行政力量,沉重打击了地主阶级的利益,把全国的大地主几乎消灭干净,使普天之下农民们的土地大体平均。他展开了人类史上最严酷的惩贪运动,几千年来习惯于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员成了帝国里最倒霉的职业,一度被群众运动冲击得威风扫地。他爱护百姓,勤劳国事,竭尽全力,发展生产,轻徭薄赋,不断赈灾,在他的治理下,底层人民的吃饭穿衣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他建纲立纪,使全国人民有章可循,有矩可守,每一阶层的人都清楚了自己应该如何生活。他严厉打击地痞流氓,惩办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二流子,使得“流氓”在朱元璋时代几乎绝迹。他还开展了富有创造性的思想教育行动,大力移风易俗,扭转了不良的社会风气。甚至,他还试图在农村推行初级社,实行一定程度的计划经济。

    在他的治理下,帝国里官员们大都老老实实,不敢轻拿老百姓一针一线;大地主们多数家破人亡,没有机会再为富不仁,欺压百姓;地痞流氓消失得无影无踪,社会井然有序。

    一般来讲,如果一个皇帝能不傻不苶,不在农民们吃不上饭的时候问他们为什么不喝肉粥;能心理正常,不成天迷恋于“秘戏”或者剖开孕妇的肚子看胎儿男女;能自个儿把握朝政,而不是几十年不上朝或者把权力都交给太监们,农民们对于这个皇帝就基本上可以满意了。朱元璋居然超额实现了农民们的全部梦想。生逢朱元璋时代,难道还不是农民们的最大幸福吗?

    (五)

    朱元璋对地主阶级的恶感,基于双重因素。

    作为一个贫农的儿子,朱元璋的血液里天然流淌着对地主阶级的仇恨。朱元璋永远忘不了自己一家在一户户地主的压榨下不断逃亡的惨痛,永远忘不了父亲死后,刘德拒绝施与葬地的屈辱。少年时的经历往往影响人的一生。在朱元璋的头脑里,地主大户们的形象始终如“文革”时的宣传画里的一样,脑满肠肥,冷面黑心。

    坐在龙椅上,从一个帝王的角度看下去,地主阶级在朱元璋眼里的形象也并不讨人喜欢。朱元璋虽然看到了“有恒产者有恒心”,但是他更清楚的是地主阶级本性中的贪婪、狡诈、为富不仁对他的统治构成的严重威胁。一方面,富家大户势力过于强大,很容易破坏地方社会秩序,对国家政权构成严重威胁;另一方面,他们难以抑制的兼并土地的欲望,很容易导致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从而诱发王朝的崩溃。

    被起义的农民推上皇位的朱元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新帝国内严厉打击地主阶级。

    战争时期,军队所过之处,地主纷纷逃亡。新朝建立,他们从藏身的穷山大谷中兴冲冲跑回家乡,却发现他们的土地部分已经被穷人们耕种了。他们出示地契,趾高气扬地要求农民们把土地归还原主,农民们却不买他们的账。地主们不知道,天下已经变色了。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发布了一道诏书:“各处地主,过去因为兵荒马乱抛下田土,已经被别人耕种了的,这块地的产权归现在的耕种者所有。”这道诏令否定了地主阶级的部分产权,无疑是对地主阶级的一个沉重打击。不少战前的豪门大户千里奔波回来,却发现自己已经从缙绅之家沦为上山开荒的贫农。

    甚至对于土地完整的地主,朱元璋也不允许他们恢复旧有的家园。建国之初,荒田处处,朱元璋鼓励百姓开辟荒地。于是大户地主利用其雄厚财力,乘机多犁多占,兼并土地。临濠一地尤为突出。朱元璋敏锐地发现了这一苗头,于洪武四年指示中书省:“如今临濠的空地很多,你们应该调查那些开荒者的身份,让他们大致平均耕种,使穷人有产业,富户不能兼并。如果哪个大户多占土地,转给贫人佃种的,就要惩罚他。”(宜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者佃种者,罪之。)

    洪武五年五月,他又下诏说:“战争时期,不少人抛下产业,逃到他方。现在天下太平,又都回来了。这些回来的人家,如果原有土地多,而现在人口少,不许他们占有原来那么多的地,有几口人,给几份地。原来土地少而现在人口多的,可以自己开垦无主之地。总之大家要平均,占地太多,要治罪!”

    这无疑是一种变相的土改。

    不过,这些措施的范围只限于那些逃亡归来的地主。也有许多地主并没有逃亡,他们的庞大的产业经过战争的洗礼,依然地连阡陌,庐舍巍然。更主要的是,这些人在地方上累世经营,根深蒂固,是朱元璋平均天下的主要障碍。

    在自然经济时代,凭空剥夺这些人的财产显然不符合“天道人心”,缺乏理论和道德资源的支持,但是,这难不倒朱元璋。只要明确了目的,手段对他来讲从来不是问题。对剩下的大地主,他的基本策略是因地制宜,用各种不同的借口,依次加以摧破。

    第一个办法是“徙富室以实京师”。这是历朝历代习用的一个办法。建国不久,朱元璋把江南大量富豪之家强行迁到首都南京,使南京很快发展成为一个人口大约一百万的巨型城市。朱元璋后来对大臣们说:“过去汉高祖刘邦迁徙天下豪富之家到关中,我初不以为然。现在想来,京师是天下根本之地,把他们迁到这里,实在是事有当然,不得不尔。”所谓事有当然,不得不尔,盖因这些豪强大户都是地方上的强悍势力,把他们从地方上拔出,一可以削弱他们的势力,把他们放到皇帝的眼皮底下,防止他们为乱地方;二则他们带来了大量财富,可以活跃首都经济。

    毫无疑问,豪门大户并不愿意抛弃庞大的产业,搬离故土。即使搬到了南京,很多人还想方设法逃回故地。为了防止这些富户逃回,朱元璋制定了禁止逃亡的严厉法令,规定“富民私归者处以重罪”,使各地的缙绅不得不死心塌地做新朝首都的居民。

    第二个办法是制造冤案,发动百姓诬告陷害地主,以此为由抄没他们的财产。

    一个有名的传说是,江南首富沈万三为了讨好朱元璋,出巨资助建了南京城墙的三分之一,孰料朱元璋见沈万三如此富有,深恐其“富可敌国”,欲杀之,经马皇后劝谏,才找了个借口流放云南。沈万三终客死云南,财产都被朱元璋收归国有。这个传说虽然被历史学家证明为杜撰,却十分传神地表现了朱元璋的仇富心理。

    在罗织罪名摧残富民这件事上,朱元璋的流氓性格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心黑手狠,任意黑白,不怕别人咒骂,不怕后人评说,不但不为妇人之仁,甚至也不受基本道德准则的约束。洪武年间,朱元璋为了惩贪和消灭政治上的异己力量,制造了四大冤案,即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四案加在一起,杀人十数万。强权在手,朱元璋搞起政治斗争来,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在消灭政敌的同时,“放牛拾柴禾——捎带手”,他把江南幸存的地主们也都消灭了。其手段是任意利用案件勾连地主富户,唆使人们诬陷他们藏有贪官寄存的赃款,以便没收他们的财产。绝大多数案件,都是一望而知的冤案。人们也揣摩到皇上的真实意图在没收财产,所以乐得争相告发。《明史》说,郭桓案“核查赃款所寄放的人家,遍及天下,民众中中等以上富裕的人家大抵皆破”。吴宽说他的家乡长洲(治今江苏苏州)在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并谈及三吴地区的情况说:“皇明受命,政令一新,豪民巨族,刬削殆尽。”在胡、蓝党案中,江南有名的豪强地主几乎都受到株连,仅吴江一县,罹祸的就有张、莫礼、张瑾、李鼎、崔龄、徐衍等“不下千家”。此举“并尽洗富土之民,而夷其室庐”。此外,洪武三十年(1397)发生“南北榜”事件后,朱元璋“以江南大家为‘窝主’,许相讦告”,不少江南地主因此罹祸。由于大批地主私田被没收变为官田,明政府的田赋收入飞跃式增长。苏州府在元末应纳秋粮米八十八万两千一百石,到明初一跃增至二百九十余万石,增加了两倍还多。松江府也从六十六万余石骤升至一百四十万余石,增加了一倍有余。

    朱元璋的措施卓有成效。不少明代人说,在朱皇帝的流氓手段打击之下,地方上的富家大户已经被清洗一空,一个也没剩下。吴宽说江南“一时富室或徒或死,声销景灭,荡然无存”。贝琼也说,当时三吴地区的大户,“既盈而复,或死或徒,无一存者”。当然,这种说法近年遭到怀疑,有学者研究证明,朱皇帝的清洗并没有那么彻底,也有极少数地主大族采取散发家财、外出逃亡等手段,活了下来。如无锡华宗寿家田地很多,富甲邑中,“至国初悉散所积以免祸”。长洲朱士清入赘乌溪大姓赵惠卿为婿,“赵以富豪于一方”,朱士清预料会出事,“出居于外以避之,后竟保其家”。不过,这样的幸存者毕竟是极少数。

    既然不可能改变土地私有制,朱元璋就不可能杜绝地主阶级的再生。无论采取什么手段,朱元璋都做不到绝对平均,大地主没有了,中小地主仍然遍地都是。不过,在整个统治期间,他都不忘时时刻刻敲打中小地主阶级。洪武三年(1370)二月,他特地召见各地富民,告诫他们:“汝等居田里,安享官税者,汝知之乎?古人有言:‘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使天下一日无主,则强凌弱,众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贫者不能自存矣。今朕为尔主,立法定制,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贫者得以全其生。尔等当循分守法,能守法则能保身矣。毋凌弱,毋吞贫,毋虐小,毋欺老,孝敬父兄,和睦亲族,周给贫乏,逊顺乡里,如此则为良民。若效昔之所为,非良民矣。”

    当然,他也知道中小地主不会人人都谨遵他的最高指示。所以,这些人一旦有不谨慎处,他就连施重手,摧残他们,必至他们家破人亡而止。为了防止大户通过“飞洒”等手段将赋税转移到贫民身上,朱元璋大力在全国进行土地普查,建立鱼鳞图册,以定赋税。通过精细严密的土地丈量,在全国范围内清查出地主隐瞒的大量土地,“业不可隐”,使豪强地主再难隐瞒土地、逃避赋税。朱元璋明确规定,如果地主们有“将田洒派,作诡寄名色、靠损小民等做法……所在被害人户及乡间耿直豪杰,会议将倚恃豪杰之家,捉拿赴京,连家迁发化外,将前项田土给赏被扰群民”。一旦发现奸顽富豪有不法行为,他均以重刑处置。松江豪民王子信交结官吏,“侵害乡民,欺压良善”,被“拿获到官,于本邑枭令,家财入官,田产籍没,人口流移。”粮长张时杰等一百六十人因私分税粮,延期不纳,朱元璋令将其全部处死。

    在朱元璋的政策影响下,地方官员也以挫辱地主为得计。如薛岩守镇江执法极严,“豪强为之屏迹”,不敢妄为。苏州府太守王观,因当地百姓拖欠了许多税粮,就把全府的富户都叫到府衙,命令他们拿出家中的储积代老百姓赔偿。

    (六)

    底层社会的成长经历,使朱元璋终生对官僚阶层保持着底层视角。

    在传统中国,庞大的官僚体系就是一丛吸血的庞大根须,每一滴膏血都最终来源于社会底层。因此,从社会底层向上望去,视野中所见的景象自然是一张张贪婪的面孔,是“无官不贪”“无官不可杀”。中国的农民起义,与其说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斗争,不如说是农民阶级对官僚阶层的反抗。逼得百姓揭竿而起的,不是地主黑手里悬的霸主鞭,而是各级官吏催粮催款、敲诈勒索时的凶残嘴脸。中国老百姓说得简单而明白:“官逼民反。”在农民起义中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现象,那就是每一次起义中被屠戮最惨的都是官僚阶层而不是地主阶级。

    由于统治技术的粗疏,元代官吏贪污腐化较多数朝代更甚。元代官场,处处离不开钱。“下属拜见要给‘拜见钱’,逢年过节要给‘追节钱’,过生日要给‘生日钱’,管个事要给‘常例钱’,往来迎送要给‘人情钱’,发个传票、拘票要给‘赍发钱’,打官司要给‘公事钱’,甚至无事也白要钱,叫‘撒花钱’。”上级官员到下级地方来检查公务,竟公开带着管钱的库子,检钞称银,争多论少,简直在做买卖。层底百姓平时见不到官员,偶尔地方官下乡,却都是来搜括。所以,朱元璋一见到衙门的官吏,就恨得咬牙切齿。后来,他曾回忆说:“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

    一方面怀抱对官僚体系根深蒂固的反感与怀疑,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依靠这个体系,这一矛盾反映在朱元璋给官员们的待遇上。在中国历朝历代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苛刻的。一方面,朱元璋对自己的亲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贵族的俸禄异常丰厚。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有一万石,是最高官员的近七倍,还不包括其他各种赏赐;另一方面,朱元璋又把官吏的俸禄定得出奇低,对普通官员以“薄俸”为主流,史家因而有“明官俸最薄”之说,顾炎武说:“唐代上州司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数百石,还有月俸六七万钱,收入足以庇身给家。而明代官员的收入,不过是唐代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官僚们“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按照惯例,官员的部分幕僚、随从的报酬和部分办公费是要在年俸中开支的,所以官员们依靠正常的俸禄无法过上舒适的生活,低级官员更连养家活口都有困难。“不足以资生”“困于饥寒”的抱怨不绝于口。

    不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给退休官员开工资,阎步克《品位与职位》文中说:“国初的致仕者居然没有俸禄,赐半俸终身就算是优礼了。”

    除了低薪制,朱元璋还取消了官员的许多其他特权。唐、宋两代,官员的子弟会得到“荫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则取消了这一做法,大官之子虽有“荫叙”,但所叙的只是“禄”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参加考试。和今天的“党内警告”“降级撤职”作为一种惩罚一样,明代以前,官场上一直实行“以官抵罪”,即官员犯罪,以降职或夺官作为一种抵罪措施。然而,这一特权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勾销了。官员犯罪,与百姓同样,该坐牢坐牢,该流放流放,一点也不予宽容。因此薛允升说:“唐律于官员有犯除名官当,免官免所居官,委曲详备,其优待群僚之意溢于言外。明律一概删去,古谊亡矣!”

    很明显,在分配帝国利益蛋糕时,朱元璋对把官僚体系排除在外了。朱元璋的做法显然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他希望这些孔孟之徒能“见义忘利”,吃着孔孟的精神食粮忘我地为他工作。其实,从一个农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并不算太少,因为比起农民来他们的生活还是优越的。更何况,精细的朱元璋认为,做官对中国人来说除了直接物质收获外,还会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报偿。朱元璋这样教育广大官员:如果你们清廉为官,虽然收入不是特别丰富,但“守俸如井泉,井虽不满,日汲不竭渊泉”,毕竟可以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另外还能“显尔祖宗,荣尔妻子,贵尔本身”“立名于天地间,千万年不朽”。所以,他觉得他对官员们还算是够意思的。

    (七)

    唯有对农民,朱元璋是关怀备至的。因为,农民的利益与他的利益高度重合。在打击地主阶级利益的同时,朱元璋不遗余力地提高底层人民的社会地位。

    元朝社会奴隶制复活,大量贫民因没有生计,卖身为奴。朱元璋即位不久,就下令解放奴隶。他下诏说:“因元末大乱,所在人民或归乡里,或避难地方,势孤力弱,或贫乏不能自存,于庶民之家为奴者,诏书到日,即放为良,不得羁留,强令为奴。”并决定由朝廷出资赎还因饥荒典卖为奴者。在他的政策下,绝大多数奴隶获得了解放。

    元朝时期,地主和佃户之间贵贱等分甚严,元法律规定,地主与佃户行主仆之礼,佃户对地主“拱侍如承官府”,在路上遇见田主,“不敢施揖,伺其过而复行”,地主打死佃客,仅科以“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便告了事。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下诏改变这种严重不合理的规定:“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若在亲属,不拘主佃,则以亲属礼行之。”农民和地主的关系,由父子升为少长,身份地位有了明显提高。

    朱元璋在起义中起家,也正是在起义中,他亲身感受到了普通百姓身上蕴藏的力量。他认为,元朝之所以灭亡,在于“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骄淫奢侈,饫粱肉于犬豕,致怨怒于神人”。起自赤贫的他,当了皇帝后仍然非常俭朴。然而对老百姓,朱元璋却很厚待。朱元璋制定了极低的赋税水平。在全国大多数地区,老百姓的田赋一般是每亩征收三升三合五勺。以亩产一石而论,不过三十税一,也就是说,朱元璋制定的农业税,税率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一甚至更低。与元末相比,实在是不啻霄壤。

    为了让全国官员理解他的这一做法,在这篇白话诏书里,朱元璋将道理讲得粗鄙而透彻:

    且如人家养个鸡狗及猪羊,也等长成然后用。未长成,怎么说道不喂食,不放?必要喂食看放有条理,这等禽兽畜生方可用。如今军官全家老小,吃着穿着的,这见受的职事,都是军身上来。这军便似他家里做饭的锅子一般,便似仓里米一般,又似庄家种的田一般。……似他这般害军啊,却便似自家打破锅子要饭吃么道?却似露天地里放着米,眼前吃一顿,别的都烂了,明日再要米吃,有也无?却似庄家种田,本是一百亩,足本家食用,内卖去十四五亩,荒了数亩,尚且要饱饭吃,得也不得?……害得军十分苦楚,望长远受用,如何能勾?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朱元璋还大力建设民政福利制度。

    一有灾荒,他就心神不安。对灾荒的记忆牢牢地刻在他的脑海里。他说:“朕经常想起寒微之时,不断遭遇兵荒饥馑,经常靠野菜度日。今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未尝一日忘于怀。”他开仓济民,毫不吝啬。他规定:“凡地方发生水旱灾害,地方官不报告的,许老百姓来申诉,我将对官员处以极刑。”因为瞒报灾情及赈灾不力,他杀了不少官员。他执政的特点是对下属极不放心,要求事事向他请示而后行,唯规定救济灾民可以先行动后汇报。洪武二十六年(1393)四月,他命户部通令全国郡县:“自今凡遇岁饥,则先发仓廪以贷民,然后奏闻,著为令。”各地发生水旱灾害,查勘属实,全部蠲免税粮。没有灾情的年头,也会挑一些贫穷地区,减免农业税。整个洪武年间,赈灾所赐布、钞数百万,米百余万,所蠲免的租税无数。

    除了这些应急措施,他还建立制度化的福利救济设施。回想起父亲生病无钱救治的惨景,他发布命令,令各地设立“惠民药局”,凡军民有病而无钱医治者,给医药治疗。因为自己做过流浪者,他对无家可归者的疾苦深有体会,他命各地设“养济院”,贫民不能生活的入院赡养。月给米三斗、薪二十斤、冬夏布一匹,小孩子给以上数量的三分之二。这些福利设施帮助人民解决了在旧朝代靠个人力量无法解决的生老病死等困难,使社会上最脆弱群体的生存有了一定保障,显示出了新生政权对民生的关心,也显示了朱元璋不忘本的农民帝王本色。

    朱元璋知道,他的帝国的最佳统治模式是建立在一盘散沙式的小农社会之上的。在他的算盘里,自耕农越多越好。因为自耕农恰好处在历代统治者梦寐以求的没有“余粟”“余智”“余力”的状况下,只要他们都能吃得上饭,并且没有渠道自我组织起来,就对帝国构不成丝毫威胁,而且,驯服的小农是专制政权最牢固的基础,他们的劳动成果也是皇族最主要的财政来源。

    所以,朱元璋才要制造一个平均化的社会,使尽可能多的人成为自耕农。这样,基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体积大小都差不多,不会相互侵凌,也不会相互融合。在皇权面前,他们都是原子化的个人,对皇权的控制没有丝毫的抵抗力。

    现在,他已经把大的土块基本上碾成碎沙,不过,这些沙子在整个中国这个盘子里的分布还不均匀。

    明朝初年,因为连年战乱,许多地方百姓非亡即逃,土地荒芜,人烟稀少,官员无人可统治。朱元璋老家凤阳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战争过后,凤阳的人口少至平均每平方公里仅仅五个人,许多地方一望都是荆棘,走几天路不见一个人影。

    翻开《明史》,荒凉景象在元末明初这个时段比比皆是:

    以繁荣著称的扬州,到龙凤三年(1357),“城中居民仅余十八家”。洪武元年(1368),徐达率师北伐,路过河北,发现“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洪武初,济南知府陈修上奏:“北方郡县,近城之地多荒芜”。卫辉府获嘉县在洪武三年时,“土著不满百,井闾萧然”。

    直到洪武十五年,晋府长史致仕的桂彦良上《太平治要十二条》,还说:“中原为天下腹心,号膏腴之地,因人力不至,久致荒芜。”

    因此朱元璋在圣旨中说:“丧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所谓田土辟、户口增,此正中原之急务。”

    面对这种情况,朱元璋动用行政力量,组织了人类史上最大的政府组织移民行动。朱元璋一共组织移民一千三百四十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这在中国史、人类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

    “问我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在华北平原的大部分地区,流传着大槐树的传说。这个听起来有点离奇的传说凸显了朱元璋移民的力度之大、措施之严密乃至严酷。

    心思缜密的朱元璋对移民组织得很成功。他居高临下,根据各地的人口密度,确定迁出地、迁入地,由各地官员组织护送,并且发给迁移人口一定量的种子、粮食和农具,以使他们到了新地区后能迅速扎下根来,安居乐业。应该说,这是一件便利天下的好事,计划周密,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可圈可点。

    可是,我们现在读到的关于明初移民的记载和传说,却一律充满了悲苦和辛酸。民间传说,当时为防止人们半路逃归,每登记一人,在脚小趾上划一小口,所以山西移民皆为小趾重甲;长绳捆绑,押解上路,由此人们都养成了背手习惯;连小便都要报告长官,由军人解开手,才能行事,所以华北各地,都把上厕所叫作解手。

    原来,朱元璋不论是为人民办好事,还是镇压老百姓,风格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强悍霸气。明初大移民是强制性的,谁搬谁不搬,搬多远,搬到哪儿,都由政府官员一手划定,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老百姓一点发言权和知情权也没有。纵然从长远看,移民造福于民,然而中国老百姓历来安土重迁,要说服他们背井离乡谈何容易。以山西人为例,无论是迁往安徽还是山东,多则四五千里,少则千余里,所到之地又是人烟稀少,荆棘丛生,“既无室庐可居,又无亲戚可依”,其艰难困苦之状可想而知。山西历来比较富裕,兵乱较少,所以百姓并不愿意搬迁。朱元璋仅有的动员手段就是顶在后心上的枪刀,有时甚至是欺骗手段。偃师县《滑氏溯源》一文谈到:人们传说山西迁民,唯不迁洪洞,所以人们都纷纷逃聚洪洞,不料上面骤然行文,独迁洪洞……

    通常是,迁民令一下,各地官员就纷纷下乡,把各地百姓整编成一百一十家为一里的队伍,统一到某处集合,点名,发给身份证明,然后由官兵押着,一队队出发,奔向天南海北。洪洞大槐树、苏州阊门、江西南昌筷子巷和朱市巷,都是这些移民出发前集合点名的地方,是移民听候官员们发号施令的所在,时间久远,就被移民的后代传说成了自己的故乡。移民们一队队拖家带口、扶老携幼,拉着家里的坛坛罐罐洒泪告别送行的父老乡亲。无论是寒风刺骨的严冬,还是盛夏酷暑,在押解人的斥骂声中,走在前途未卜的道路上,一路上抛下因生病或者饥寒交迫而倒下者的尸体。

    不管过程怎么样,其结果是大手笔地改变了中国的人口布局,大大改变了人口分布不均的现象。许多无地少地的民众得到了属于自己的“三亩地一头牛”,可以在此基础上建设“孩子老婆热炕头”的幸福小农生活。因此,按照历史学家们的标准,朱元璋的大移民功垂千古。

    (八)

    西谚有云:“穷人的房子风可进,雨可进,未经允许国王不可进。”

    在同时代的欧洲社会,像朱元璋这样大规模地强制性搬迁,这样任意剥夺私人财产,这样心血来潮地命令富人替穷人交税,是不可想象的。

    我上学时读世界史,书上说欧洲的国王们很穷,要打仗要办事得向商人们借钱,借得多了还不起,就被商人们控制,不得不听商人的话,制定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结果资本主义就这样发展起来了(在日本也是这样,到明治维新前,一些大商人家族控制了大部分领主的财政收入。因此有“大阪商人一怒,天下诸侯惊惧”的民谣)。我读了之后大惑不解:怎么君主还会被商人控制?抄了商人的家,商人的一切不就都是君主的了吗?西方的君主怎么那样笨?

    我的想法是典型的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虽然私有制在中国起源很早,然而中国人从来没有真正确立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

    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本质上的区别是组织方式的不同。西方社会是个契约社会。统治者的权力总是或多或少产生于契约关系中。在封建时代的君主制下,国王只能对他的直属附庸的封地,在契约性规定的基础上,享有某些权力,所以“你的附庸的附庸就不是你的附庸”。在以古希腊为代表的民主制下,权力的产生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每个公民从根本上说都是平等的,所以公民们在一个国家之内共处,首要的是按照公共约定的方式,通过公开的竞争,组织起政府,把权力自下而上赋予它,使它合法地为众人服务。所以西方行政权力的表情有点像一个雇工,毕恭毕敬,一副被选票所操纵的窝囊样。

    当古代中国人群聚之时,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明上下,辨尊卑”。他们较量武力,比赛智谋,来进行与大猩猩群中争夺首领颇为类似的惨烈斗争,用朱元璋的习惯语言,就是“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最后,唯一的一个胜利者穿着血迹斑斑的征衣,踩着失败者的头颅登上王位,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生杀予夺,即“遂扫平群雄,使百姓息于田野”。其他活下来的竞争失败者和那些胆怯的旁观者于是立刻匍匐在地,山呼万岁,从此成为王者统治下的顺民,即“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成为天下人民的“主人”。学者林沄等研究“王”字的起源,认为王字本是斧钺之形,是杀伐的象征,而“臣”字的本义是奴隶,它的字形是一个卑躬屈膝的人。《说文》说,“臣,像屈服之形也”。

    同样是分封制度,中国的封建与西方的封建并不是一回事。两周时代的分封关系不是在大小贵族之间经过博弈产生的,而是作为最后的战胜者的王,以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的资格,向臣下“授民授疆土”。“授”下去以后,“王”仍然拥有最高的所有权;而且授受双方之间,只存在下级对上级的单方面服从关系,而不存在契约性的相互制约关系。

    因为权力的取得是沾满鲜血的,所以中国式权力的表情是居高临下、威严无比的,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霸气和“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气。没有一个国家像古代中国那样,政治权力决定着一切。每个社会成员,都被政治权力所牢牢控制。政府与他统治下的人民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从这样一个词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古代中国称统治人民曰“牧”,即“放牧”。《淮南子》直截了当地说:“夫牧民者,犹畜禽兽也。”在以暴力起家的统治者眼里,被统治者是自己用刀剑猎获来的猪羊,自己对他们拥有绝对的产权,生杀予夺,任由己便。

    有了鲜血和头颅做底气,古代中国的最高统治者做起事来,从来都是大刀阔斧、乾纲独断,没有和皮鞭下这些“猪羊”商量的习惯。上古时代,史载商王盘庚欲迁都于殷,但许多人留恋故土,盘庚声色俱厉地说:“不听话的人,我就把他们斩尽杀绝,不让这孬种遗留在新邑蔓延滋长。”

    秦始皇时代大规模地移民、修长城,也没听说征求过百姓的意见。甚至到了清朝康熙时代,尚可一道迁海令下,沿海三十里内,人民搬迁一空。如此巨大的行政动员能力,让西方人惊叹不已,说西方任何一个帝王,也不可能有此威权。

    虽然中国的皇帝们不可能预见到西方社会的国王终于被富商控制的后果,但他们的政治敏感度确实比西方君主们高多了。战国时期,中国的统治者们就十分锐敏地认识到,不受专制政权控制的私营工商业乃是破坏自然经济、威胁专制“国本”的大敌,由此形成了一整套同西欧封建政权的“重商主义”截然相反的“重农抑商”“重本抑末”的理论和政策。他们希望把天下人尽量控制在无余财、无余力的状态。后来的皇帝们更是知道如果“富商大贾富过王侯”,则意味着他的政治垄断地位将受到挑战,所以中国多数朝代不允许独立的商人富过王侯,太富了,就要“国有化”,就要没收。

    因此西方是经济支配的社会,西方的权力为经济发展服务,而在中国,权力是超经济的,是指挥经济的。这是中国和西方社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别。

    杨小凯说,私有财产制度是比民主政体更重要的现代社会的基石。西方社会私有财产权大于政治权力,所以我们从解剖经济关系入手,可以揭开西方社会的一切秘密。当新的中产阶级的独立经济势力超过了政府的权力,就有能力进行造反,进行政治上的制度创新,这是资本主义产生的一个关键。所以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事实上,就中国历史而言,中国不可能出现商人造反,只有不断重复的农民起义。

    对于中西方社会的这种区别,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看得最清楚。毛主席最有名的一句话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在历史转型期之初,获得政权除此之外确实别无他法。毛主席是对暴力、政权与革命认识最深的中国人之一。毛主席说:“有了枪就可以造党……还可以造干部、造学校,造民众运动……延安的一切就是枪杆子里造出来的,枪杆子里面出一切东西。……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整个世界只有用枪杆子才可能改造。”(《战争和战略问题》)

    我们之所以说毛主席是千古无二的伟人,就是因为他对中国社会有诸如此类的洞见。因为以暴力为基础,中国的专制权力这个东西很神奇,它不能生产出一粒粮食、制造一匹布匹,却可以支配一切东西。只要有了权,土地、财富等一切东西都可以源源而来。

    所以,在封建社会里,如果一个人能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便可以对天下一切人随意“生之、任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所以,朱元璋才可以凭一己之喜怒,把国家像揉面团一样揉来揉去。

    (九)

    经过打击地主和大规模移民,明初社会终于趋向了朱元璋心目中的理想状态。洪武三十年户部统计:全国土地占有数超过七顷的大户,仅有一万四千二百四十一户,而当时全国户数为九百四十九万零七百一十三户,较大的地主仅占全体户数的百分之零点一五。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小农。

    黄仁宇说:“很显然,朱元璋的明朝带有不少乌托邦的色彩。它看来好像一座大村庄,而不像一个国家。中央集权能够到达如此程度乃因全部组织与结构都已经简化,一个地跨数百万英亩土地的国家已被整肃成为一个严密而又均匀的体制。”

    朱元璋成功打造了乌托邦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朱元璋开始努力构建他的理想社会。

    在这个理想社会里,应该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朱元璋投入了极大精力,致力于解决百姓的吃饭、穿衣问题。

    为了恢复经济,朱元璋采取了许多具有高度的计划性和组织性的措施。比如为了解决百姓的穿衣问题,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发布硬性命令:“凡农民家有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如果有田十亩以上,则种植面积加倍。各级官员要亲自督察,如果不种桑树,就罚他交绢一匹,不种麻和木棉的,罚他麻布、棉布各一匹。”这一规定,要求全国统一执行。

    洪武二十七年三月,他又命工部行文,令天下百姓,按国家计划种植桑枣。朱元璋的计划偏好使他的经济指令详细刻板到令人无法接受的程度。他硬性规定,一百户要共同种二亩秧。并且详细规定了种植方式:每一百户共出人力,挑运柴草烧地,耕过再烧,耕烧三遍下种。待秧苗长到三尺高,然后分栽,每五尺宽为一垅。每一百户第一年二百株,第二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栽种过数目,造册回报,违者全家发遣充军。”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朱元璋对此极为重视。朱元璋利用集权的优越性,集中力量,修建了许多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据洪武二十八年统计,全国府县开塘堰四万零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零四十八处。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大大巩固了农业的基础,对明代的农业生产发挥了长久的影响。在大型工程建设之余,朱元璋甚至还搞了一些民生工程。比如洪武十二年陕西西安甜水渠,引龙首渠水入城,西安居民从此有淡水可吃了。

    应该说,建国初期,朱元璋用高度计划和强迫命令的手段,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初步显示了新政权的强大执政能力。不几年时间,全国的桑、麻、木棉产量就翻了几番,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的穿衣问题。

    经过朱元璋的种种措施,不几年间,农业生产就恢复起来,大面积消灭了赤贫人口,解决了人们的吃饭问题。洪武二十四年,全国耕地面积比建国之初增长了一倍多。而洪武二十六年的岁粮收入,比元朝盛时,增加了将近两倍。

    不过,就像他的强制移民一样,朱元璋的惠民政策强调全国一刀切,并且以国家暴力作为执行力的后盾。这种粗糙的计划经济方式集中过多、统得过死,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以中国地方之大,许多地方不适合种桑麻木棉,但是皇帝命令一下,种也得种,不种也得种,如果不种,惩罚性的课税必不可少。极南诸省如福建气候土地条件不适宜植棉栽桑,可是仍然得上交绢布、棉布。再如中州河南,地罕种桑,“太祖皇帝时要求老百姓种桑,是为了劝百姓勤劳过日子,却演变成了一种税收……到现在为止,河南这个地方不种桑、不织布,每年却还得交绢布税”(《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赋役部》)。《永春县志》亦载:“国初最重农桑之政,令天下府州县提调官用心劝谕农民趁时种植,计地栽桑,计桑科绢,府州县俱有定额。然地各有宜,两浙宜桑,山东、河南等处宜木棉,如永春则宜麻苎,当随地而取之。今有地不种桑,递年输绢,取办于通县丁粮。”

    (十)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乌托邦。而中国人追求“天下一家”的历史尤其历时长久。从《礼记·礼运篇》到《大同书》,中国人乌托邦之梦中的集体主义、平均主义思想之强烈性与连贯性为世界历史所仅见。

    在乡村生活中长大的朱元璋的乌托邦梦想尤其执着。自然经济下农民们的生活状态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宋朝诗人范成大描绘过一幅耕织图:“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如果风调雨顺,乡村生活充满平静和安详,但这种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是非常脆弱的,一有天灾人祸,没有多少剩余的农民们往往破产。对这一点,朱元璋深有体会。既然中国的政治规律是“有了权力可以造一切”,现在,朱元璋希望能把自己手中巨大的权力和农民的淳朴、善良、互助意识结合起来,使农民们组成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过失相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人人过上勤奋耕织,生活有余的日子。“如此,贫富何患其不均,词讼何患其不息,天下何患其不治。太平万世,理必有然也。”

    中国的政治传统为朱元璋进行乌托邦实验提供了可能的平台。因为规划设计全国人民的生活是专制君主应有的权力。《周礼》反复说:“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每一代伟大的政治家,面对自己刀剑征服来的天下,都有一种要在上面画最新最美的图画的冲动。他们把自己当成天才的艺术家,殚精竭虑在这片被他删成白纸的土地上进行美好的艺术创作。用黄仁宇的话来说,这就是“先造成理想上的数学公式,以自然法规的至善至美,向犬牙交错的疆域及熙熙攘攘的百万千万的众生头上笼罩下去。……行不通的地方,只好打折扣,上面冠冕堂皇,下面有名无实。”

    明初才子解缙曾经给他提供了一份乡村乌托邦的完美画图。在《献太平十策》中,他根据《周礼》的记载提出,以每二百家编为一“里”,住在一起,“过失相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每“里”在村子当中建一个乡村会所,推选年高有德的老人坐在会所里管理大家庭的事务。会所两边设立学校,八岁以上的儿童都在这里学习洒扫应对、日常劳作及礼、乐、射、御(驾车)、书、数,十五岁以上学习《诗》《书》等儒家经典。成年男子早晨都出工耕作私田或公田,晚间饭后都去学校学习道德和礼仪。学校后面设妇女活动室,妇女们相聚在这里从事纺织、缝纫、女红。

    这幅蓝图过于完美,几乎与《太阳城》一样浪漫动人。朱元璋当然不会这么书生气,他吸取了解缙蓝图的精神,把这幅蓝图加以修改,在实际生活中加以推行。

    在理想社会里,全国人民的社会生活也应该在皇帝的指挥下整齐划一。

    人民公社时期,社员们上工都是听队长的统一号令。每天清晨,当村头老树上吊着的那半截铁轨被敲响时,全村的劳动力都从各家各户里走出来,在队长的带领下下地劳动。很少有人知道,这并不是人民公社的发明。六百年前,为了督促人民生产,朱元璋就已经想出了与今天春耕生产动员会类似的非同凡响的主意。“今出号令,止是各里老人劝督,每村置鼓一面,凡遇农种时月,五更擂鼓,众人闻鼓下田。老人点闸,不下田者责决,务要严督,见丁著业,毋容惰夫游食。若老人不肯督劝,农人穷窘为非,各治其罪。”(《教民榜文》)即命令所有的村庄皆置大鼓一面,到耕种时节,清晨鼓声一响,全村人丁都要会集田野,及时耕作。如有怠惰者,由里老督责。里老放纵不管、未加劝督的,则严加惩罚。他还规定,民有不奉天时、负地利者,“皆论如律”。

    理想社会里,每个集体都应该充满互助精神。朱元璋发布乡里之间互助互济的文告。说:“乡里人民,贫富不等。婚姻死伤吉凶等事,谁家无之。今后本里人户,凡遇此等,互相周给。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贫窘,一时难办,一里人户,每户或出钞一贯,每里百户,便是百贯,每户五贯,便是五百贯。如此资助,岂不成就。日后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轮流周给。又如某家或父母死伤在地,各家或出钞若干,或出米若干资助,本家或棺椁,或僧道修设善缘等事,皆可了济。日后某家倘有此事,亦如前法互相周给。虽是贫家,些小钱米亦可措办。如此则众擎易举,行之日久,乡里自然亲爱。”

    我一直怀疑,今天让人家头痛不已的“随礼风”起源于朱元璋。

    基于对淳朴的乡村生活的记忆,朱元璋还吸取传统文化中的有益营养,建立了“乡饮酒礼”制度。这可以说是朱元璋对《周礼》有关记载的一项创造性运用。每年春秋,各地乡村要以每一百户人家为单位,聚在一起,大会饮酒,由乡里德高望重的老人率众乡民宣读誓词:“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礼法,毋得恃力凌弱,违者先共治之,然后经官;或贫无所赡,周给其家,三年不立,不使与会。其婚姻丧葬有乏,随力相助。如不从众,及犯奸盗诈伪一切非为之人,不许入会。”通过这样的集会宣誓,培养民众的集体意识和互助精神。而拒绝那些做过坏事的人入会,则是为了让他们产生羞恶之心,以利改过。

    朱元璋思想中的社会主义因素还不止于此,他甚至进行了互助社的探索。洪武二十八年他采纳应天府上元县典史隋吉的建议,命令乡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组成一社,遇到农忙季节,谁家有病,则全社通力合作,协助其耕耘。至于这一制度执行到什么程度,探索的结果如何,史书上没有下文。

    (十一)

    在影响中国的林林总总的西方思潮中,社会主义思想最终获得独尊地位。这当然因为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性,同时也反映了社会主义思潮与中国文化传统深处具有某种天然的精神共鸣。

    不仅仅是儒家,中国的诸子百家思想中都有强烈的集体主义和平均主义意识。《礼记·礼运篇》汇合总结了诸子百家的社会理想,正式提出了大同的理念:“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孟子倡导“王道仁政”,实行井田制;老子主张“小国寡民”“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墨子呼吁“兼相爱,交相利”“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崇尚节俭,以粮为纲。这些都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公平”价值理想有着强烈的相似性。后来的《天朝田亩制度》、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也都明显地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均平内质。

    社会主义强调集体的力量。中国政治家从来都崇尚“定于一”,强调统一人民思想,以产生最大的合力。

    法家提倡“一教”,即统一教育、统一思想、统一价值标准。李斯说:“古者天下散乱,不能整齐划一,所以诸侯并立,厚古薄今,崇尚虚言,人人都以为自己所学的是正确的,随便批评领袖们的政策。今皇帝统一天下,宜替天下人分辨黑白,定于一尊。”

    黄老学派的《十大经·成法》则说:黄帝问大臣,说,我一人拥有天下,狡猾的百姓层出不穷,他们善辩多智,不守我的法令,我恐怕天下因此而乱。请问怎么能才使百姓都老老实实遵守我的法令?大臣回答:天下成法,要令在于“不多”,一言而止。使天下人都遵守这个“一”,民无乱纪。

    那个任劳任怨,提倡兼爱,为天下人服务的墨子,比任何人都崇尚思想一致。他的政治原则是“尚同”。墨子及其门徒结成了一个组织严密、能够进行政治军事行动的武士团体,该团体的首领叫“巨子”,墨子为第一任巨子,他对于所有成员具有决定生死的绝对权威;该团体的组织原则是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绝对服从。主张“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墨子·尚同》)。

    中国人对社会主义理想并没有停留在幻想阶段,不止一个封建帝王试图利用手中的权力在这片土地上进行社会主义实践。在朱元璋之前,王莽的实践最为前卫,失败得也最为彻底。王莽推行的王田令,实行土地国家公有,一夫一妻授田百亩。同时,他尝试由政府垄断经营盐、酒、冶铁和铸钱,防止富商操纵市场,勒索百姓。下令建立国家银行,贫苦百姓可以申请国家贷款,年息为所得的十分之一,以杜绝高利贷对百姓的盘剥。王莽推行固定物价政策,市场上的货物由政府规定价格,以维护市场秩序。可惜由于这些措施大大超过了社会的承受力,王莽政权很快被不满的国人颠覆。

    甚至在朱元璋之后,雍正皇帝也曾做过井田梦。雍正二年(1724),他拨出官地二百四十顷,挑选无业人员一百户,每个男子分配土地一百亩,作为私田,每八人共管一百亩公田。公田收成归政府,作为农业税。政府给每个男子五十两银子,用来购买种子农具和口粮。公田、私田外多余的土地,用来建设村庄。然而,这个浪漫的复古幻想没能实现。实行不久,耕种者就相继逃亡。

    虽然这些过于超前的实验不幸失败了,然而大同理想一直活在中国人的精神深处。强调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及个人的独立性的西方个人主义精神向来不合符合中国人崇尚集体主义的心理传统。走社会主义道路,符合中国的民族性格、历史传统、人们心理、思维习惯。

    二、结网的蜘蛛

    (一)

    古人对“治天下”有多种比喻,如“治国如治病”“治大国若烹小鲜”,如“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这些比喻里,“天下”是一个动态的东西,需要治国者因时而异,因势而动。

    朱元璋对治国的理解却与古人不同。他偏爱用“建房子”“盖大厦”来比喻治理国家:“为天下者譬如作大厦。”又说,“我以为建基立业,犹之盖大房子,剪伐斫削要用武臣,藻绘粉饰就非文臣不可。用文而不用武,譬如连墙壁都未砌好,如何粉刷?用武而不用文,正如只有间架,粗粗糙糙,不加粉刷彩画”。

    农民的世界观是静态的。在农民的眼睛里,世界是永恒循环的。天圆地方,日升月落,小小的村野四周,景色永远不变。

    朱元璋也希望能够构建一个千秋万世、永不毁灭的固态帝国。这个帝国能如同他安排的那样,永远在静态中循环,直到天荒地老。

    这不仅仅是朱元璋一个人的梦想,也是多数古代中国人的梦想。“平安”“太平”“安定”,一直是中国人心目中最美好的词语。

    (二)

    虽然同为农民天子,朱元璋的个性和刘邦完全不同。刘邦骨子里有股无法无天的放荡豁达,他见到始皇车驾,居然大言不惭地说:“大丈夫当如是也!”攻下咸阳之后,他沉湎于秦朝故宫的金帛子女,一门心思想住下来快活一番。还是在身边大臣苦口婆心地劝谏之下,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可见其享乐的性格。而在朱元璋的字典中从来没有“休息”二字。穿上皇袍后,他没有把一分钟的时间浪费在享受胜利上,而是匆匆奔向下一个目标:巩固帝业。在农村,家中有了几块银子,还要深埋进坑洞或灶间,何况这么大的家业,怎能不妥加打点!

    遍数古今中外,找不到比朱元璋更热爱“安定”的统治者,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热爱甚至成了一种偏执和狂热。从心理学角度讲,朱元璋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强迫症患者。强迫症患者的意志往往如超人般坚强。他们倾向用自己的意志来规定世界,最不能忍受的是无秩序状态。他们渴望把一切安排得条理分明,对任何事情都要求按部就班。比如,在生活中他会要求家里的一切物品都摆放有序:洗漱间挂的毛巾花纹要对齐,刷牙杯子的手柄要一致,厨房用品摆放位置要固定。甚至性生活都要严格按规定,固定在星期几。

    朱元璋就是这样。如果他终生只是一个农民,他也一定是一个治家极严的家长,黎明即起,洒扫庭除,家里一切东西都要摆得整整齐齐,田里的庄稼一定伺弄得精精神神。如果是一位公司老总,他一定会把公司管理得没有人敢大声说话。

    成了“予一人”之后,朱元璋端居九重之上向下看去,中国社会还在延续着元朝末年的惯性动荡着,到处充满混乱、矛盾和冲突,如同一个混沌、巨大、无序旋转着的星河。这让他感觉眩晕和害怕。他感觉社会各个阶层都在垂涎他的巨大家业。他怕乱,怕社会的自由演进,怕任何一粒社会原子逃离他的控制。

    朱元璋的素质其实最适合当一个村长,给他一个百十户人的村子,他能治理得井井有条。以他事必躬亲的工作作风,他会深入每家每户,掌握每只家畜的膘情。他会手把手地指导村民们每块地上应该种些什么。我们可以想象朱村长拉着他那张驴脸,背着手,威严地行走在乡间的道路上,仔细观察每一株庄稼的长势。村民们见了他,远远地就向他行礼、打招呼。他微微点点头,走到他们身边,长篇大论地教导他们如何生产、如何生活,告诉他们尊老爱幼,热爱朝廷。

    不幸的是,命运慷慨地把整个国家交给了他。对于朱元璋来说,中国社会过于庞大、过于复杂了。国家可不是村子的累加,治国不同于治村。对于在农村骑惯了驴的朱元璋来说,巨大的中国如同一头没有见过的恐龙,他骑在上面,虽然紧紧地握住了缰绳,还是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他熟悉驴子的秉性,可有点摸不透这头恐龙的脾气。

    不过,村长自有村长的办法。为了一个人的“省心”,他必须使其他人都“静心”或者“无心”。在朱元璋看来,要保证天下千秋万代永远姓朱,最彻底、最稳妥的办法是把帝国的每一个成员都牢牢地、永远地控制起来,让每个人都没有可能乱说乱动。就像传说中的毒蜘蛛,朱元璋盘踞在帝国的中心,放射出无数条又黏又长的蛛丝,把整个帝国缠裹得结结实实。他希望他的蛛丝能缚住帝国时间之钟,让帝国千秋万代,永远处于停滞状态。然后,他又要在民众的脑髓里注射从历代思想库中精炼出来的毒汁,使整个中国的神经被麻痹成植物状态,换句话说,就是从根本上扼杀每个人的个性、主动性、创造性,把他们驯化成专门提供粮食的顺民。这样,他及他的子子孙孙就可以安安心心地享用人民的膏血,即使是最无能的后代,也不至于被推翻。

    (三)

    把社会改造成原子状态并不是朱元璋的最终目的。因为散沙在风吹日晒之下,也会自由流动,形成沙丘,构成新的不均匀、不稳定状态。朱元璋采取了“草格子治沙法”,用政权把沙子固定下来。他的草格子就是一系列固化社会的诏令。

    元代统治者马上治国,武勇有余,文采不足。蒙古人奴视汉人,统治手段粗暴野蛮,在中国政治技术史上形成一个大的倒退,而朱元璋承大元之余绪,把元代统治者的野蛮强横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大明王朝继承了元代严格的职业世袭制,把全国人口分为农民、军人、工匠三大类,在三大类中再分若干小类,比如工匠之中,还分为厨子、裁缝、船夫等。军户之中,还细分为力士、弓兵、铺兵等。民户之中,除了普通农民外,还有沿海晒盐的灶户,为军队养马的马户,给皇帝家看坟的陵户,管园的园户,种茶的茶户。此外还有什么米户、囤户、菜户、渔户、窑户、酒户、蛋户、站户、坛户、女户、丐户等,计八十种以上(栾成显《赋役黄册与明代等级身份》)。“籍不准乱,役皆永充。”也就是说,职业先天决定,代代世袭,任何人没有选择的自由。比如,如果你是军人,那么你的子子孙孙都是军人,除非做官做到兵部尚书一职,不许脱离军籍。同理,如果你爸爸是裁缝,那么你和你的后代永远都得以裁缝为生,不管你是六指还是残疾。

    把人口分门别类后,朱元璋建立了中国古代史上同时也是世界古代史上最严厉周密的户口制度,也称黄册制度。

    人口统计登记在现在也仍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精确、科学的组织,动员庞大的人力、物力。可以想见,在当时的通信、交通、统计技术条件下,进行精确的人口登记会遇到多大的难度。不过,朱元璋的严刑峻法威力无穷。他在洪武初年发布的命令说:“如今天下太平了也,只是户口还不明白了俚。……我这里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这些军人去各州县里,下到地里去一本本地核查,看老百姓们写的真不真。经核查属实的便是好百姓,不属实的便拿来做军。如果有官吏敢隐藏户口的,将那官吏处斩。百姓们有躲避了的,依律要定了罪,通拿来做军。钦此。”他规定,全国人民一律编入户口,户口本上,要详细写明他家人口的姓名、职业、年龄以及田产等基本信息。这道杀气腾腾的命令宣布了中国户籍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帝国的军队组成一支支工作队,手持武器,深入各地的乡村田野,挨家挨户进行人口登记造册,因为户口册的封面用黄纸,所以称为“黄册”。

    洪武时期的人口登记工作是在不断强化的血淋淋的法条下进行的。洪武二十四年,因为在人口登记中发现了弄虚作假行为,朱元璋又下命令,所有户口本都必须由家长本人亲自填写或者亲自口报,绝不许别人代为包办,如果有包办作弊,或者隐瞒人口不报的,经手人员“一体处死,隐瞒人户,家长处死,人口迁发化外”。

    这样规模浩大的人口登记每十年重新进行一次,每家每户微小的变化,都细致地表现在户口本上。在高压政策、精密组织以及朱元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合力之下,洪武年间的人口调查工作准确度极高。全国的户口被调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下面就是一份明代户口本上的内容:

    林荣一,嘉兴府嘉兴县零宿乡二十三都宿字圩民户。计家五口。
    男丁二口:成丁一口,林荣一,年三十九岁。
    不成丁一口,男阿寿,年五岁。
    妇女三口:妻章一娘,年四十岁;女阿换,年十二岁;次女阿周,年八岁。
    产业:屋一间一披,田自己民田,地六亩三分五毫。
    洪武四年×月×日

    配合人口制度,朱元璋又建立起鱼鳞册制度,即全国土地登记制度,每家每户的土地有几亩几块,每一块的位置、大小、四至,都写得清清楚楚,全国一家不漏。下面是一块地的土地产权证登记内容:

    土名:李树园,地一分四厘。
    地属二十都四图三甲,程九龙。
    东至方良珊田,西至张丹民田,南至方良珊田联,北至方良珊田。

    (四)

    今天的玄武湖,是南京最吸引人的名胜之一,常年游人如织,热闹非凡。

    游人们可能很难想到,在三百多年前,这里却是一片禁区,警卫森严,人迹罕至。

    森严到什么程度呢?

    如果你在大明王朝时代来到玄武湖,会看到一列列全副武装的军队,神情严肃地来回巡察。史载其时的制度是军官“带同弓兵、军士、地方火甲人等昼夜往来,沿湖巡察”(《后湖志》),以防止任何人试图接近湖区。你试图眺望一下湖水,就有可能被逮捕。

    沿湖周围的土地,不许农民耕种。原有的农田,一律任其荒芜。湖边不但不许打鱼,也不许采樵放牧,有人试图闯进湖区,就会遭到严厉惩处。“湖曰禁湖,地曰禁地,例必曰禁例,而船必曰禁船,以至樵采渔牧之有罚,巡视守护之有人,而擅越湖者必以重治。”(《后湖志》)

    不仅老百姓不能接近,就是官员甚至天子近臣也不能擅自来到这里。弘治元年十一月,奉皇帝钦命到两广公干的太监郭镛路过南京。此人是皇帝的宠臣,在宫中地位颇高。听说玄武湖风景甚佳,遂带领随从二十余人,驾船到此一游。不料当朝监察御史孙纮当即以“故违禁例”“擅游禁地”之名,迅即将此事报告给皇上,说“太监郭墉……虽祖宗严禁之地偃然不顾,前去游憩……坏国家之成法,起都人之惊猜,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不可一世的郭镛因此丢掉了两广公干的美差,灰溜溜回到了北京。

    一片普通的湖泊,为什么如此戒备森严呢?

    原来,玄武湖中的岛屿上,建有“黄册库”,存放着大明王朝的户口本。

    对户口黄册何以如此紧张?因为户口制度是大明王朝一切制度的基础,是约束大明百姓的紧箍。

    具体地说,户口制度维系着明代的职业世袭制,防止百姓自由迁徙,保证国家税收。离开了这些户口本,大明王朝就没法运转。

    如前所述,明代实行身份职业世袭制。职业先天决定,代代世袭。这一制度自然方便了社会的管理,却在社会成员之间制造了巨大的不平等。比如军户,就承担着比一般家庭沉重得多的任务。首先,每一个军户家庭必须出至少一个男人到所属军队卫、所当兵,叫“正军”。今天参军入伍,路费军装士兵生活都由国家负担,而明代此类费用却都是由“军户”自己承担。“正军”一旦接到国家发来的入伍命令,他的家庭就要为他出“购置军装之费”“买娶军妻之费”“解送道路之费”“军丁口粮之费”,所以“正军”上路,往往会使许多军户家庭一下子花掉所有家底。另外,还要另出一个男人随“正军”一起来到军队,他的任务是在军队屯田种地,打出粮食换钱,供给“正军”吃穿花用。虽然说名义上国家规定,“军户”家庭享受一定特殊政策,可以减免些赋役,但其实减得少之又少。

    因此明代“人耻为军”。正如“充军”这个词所揭示的,明代人一旦去参军,就如同当了犯人,“有如弃市”(《大学衍义补·固国本》)。军户之子,连娶老婆都困难,许多人四十岁了还结不了婚,大家都怕一旦嫁入“军户”,自己也就成了囚徒:“武陵多戎籍,民家虑与为婚姻,徭赋将累己,男女年至四十尚不婚。”(《明史·黄宗载传》)

    因此人们当然千方百计想摆脱军籍身份。大明王朝建立后不久,就出现了大量军人逃亡潮。据《明史·志第六十八·兵四》记载,到洪武三年,全国有记载的逃亡军人就达四万七千九百余。这是统治者绝对无法接受的,因为这样就无法维持国防力量。

    黄册制度或者说户口制度,可以有效防止人们改变户籍。朱元璋建立黄册制度,要求全国每家每户,每十年一次,将自己的户口黄册报送到京师保存。全国山陬海隅每村每乡每个人的信息,都被国家机器所清楚掌握。这样官府如果怀疑你是“逃军”,就会要求你出示自己的户口黄册,和南京黄册库中的黄册进行对比。这一对比,就能发现你祖上是什么职业,让你逃无可逃。这就是所谓“惟据旧籍以查驳,庶欺隐者、改窜者始不能逃”(《后湖志》)。所以后来在弘治五年,南京户科给事中杨廉根据朱元璋的立法精神,这样说明黄册制度的重要性:“惟祖宗旧例,藏册后湖,法禁严重,不许诸人窥伺,其深谋远虑固非一端。至于今日各处远年之册无多,而军民各籍大势不敢紊乱者,诚惧册籍之独存于后湖也。”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有黄册底本存放在南京,各地老百姓才没法买通官员,改换户口。用韦庆远的说法,黄册就是全国百姓的“紧箍”“捆仙索”,是足以致每家每户于死命的最后王牌。

    实行黄册制度的第二个目的,是防止百姓随便迁徙。朱元璋要求全国人民子承父业,一辈子不许随便迁移,不许随便改变职业。“如今士农工商都要各守本业,医生和算卦的只能在本乡活动,不得远游。”如果某地发生灾荒,人们跑到外地要饭谋生,在造黄册时被发现,“所在有司,必须穷究所逃去处,移文勾取赴官,依律问罪”(《明会典·黄册》)。也就是说“地方有关部门必然穷究你逃到何处,行文到那里,令当地官府捉拿你回原籍,依大明律问你的罪”。官府会要求你报出自己的户口信息,和本地直至南京黄册库中的信息进行核对,这样,你想谎报户口,随便到其他地方落户的企图就落空了,都要被押送回原籍,继续入黄册。

    黄册制度的第三个作用是保证赋税。黄册与今天户口制度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不光是用来记录人口信息,还要记载这一家的产业,用以确定应该承担多少赋役。因此,黄册既有人称为户籍黄册,又有人称之为赋役黄册。

    历代王朝后期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豪强地主贵族等势力之家招收人口,隐瞒土地,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黄册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普通百姓寄名到大户人家逃税。同时,豪家大户通过种种手段逃避税赋,将负担转移到普通百姓身上,由此造成两极分化越来越大,最终会吞没这个王朝。黄册制度也可以把这一想象压制在最低范围。因此嘉靖年间有官员说:“国家之急务,莫先于恤民。恤民之实,在平赋役而已。赋役之平,在慎攒造(黄册)而已矣。故册籍之造弗慎,赋役之派弗均,奸豪得计,民弱受害,国计之亏缩,民生之凋疲,恒必由之。”(万文彩《为申严赋役黄册事例以杜奸弊题本》,《后湖志》卷十)这些话确实说出了朱元璋的心声。可以说,没有黄册制度,朱元璋大移民,大土改,平均土地、财产的成果就无法保持。

    (五)

    全国人民都植物化,这毕竟只是朱元璋一个人美好的梦想。人毕竟是拥有双腿的动物,走亲访友,外出经商的权利实在无法剥夺。

    如果大明天下的百姓迫不得已想到外地办事怎么办?朱元璋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开“介绍信”。如果需要出门,请你到官府登记,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后给你开“介绍信”,或者叫“通行证”,用当时的话来讲,叫作“路引”。朱元璋规定,全国人民,凡出门百里之外,就必须办理通行证。到每村每镇,吃饭投宿,都要检查通行证。朱元璋教导人民:“各地百姓,遇到生人,要仔细检查他的通行证,看看他的穿着打扮,行动做派是不是和通行证上写的职业相同。”如果不带通行证出门,要受到严惩:“凡没有通行证私自出门者,打八十棍。经过关口不走正门,过河不由法定渡口而过的,打九十棍,偷越国境的,处绞刑。”

    人本来是土地的主人,朱元璋却使土地成为农民的主人。全国农民都变成土地的附属物。

    (六)

    正经过日子的农民最瞧不起的是“二流子”。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到了城里,最害怕的则是地痞流氓。作为一个从小家教严格的标准农民,朱元璋虽然曾混迹江湖,本性里对游手好闲之徒却有一种强烈的厌恶。

    对于那些纵情玩乐的“败家子”,他从来都看不惯。

    翻阅史料,偶然见到了朱元璋接见功臣子弟时的一篇讲话,录其片断,从中可以看到朱元璋的人生态度:“男子汉家,学便学似父亲样做一个人,休要歪歪搭搭地过了一世。你每(们)趁我在这里,年年来叩头。你每(们)还是挨年这歇来(河南话,即‘每年到这来’之意)。你每(们)小舍人,年纪少,莫要学那等泼皮的顽。……你每(们)这几个也年纪小哩,读书学好勾当。你每(们)学尔的老子行。”

    有一次,听说京卫将士闲暇饮酒,就将他们召来训斥一通:“近闻尔等耽嗜于酒,一醉之费,不知其几,以有限之资供无餍之费,岁月滋久,岂得不乏?”对青年人下棋、玩球、吹箫、唱曲更是异常痛恨,曾颁旨大加惩罚:“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手,蹴圆的卸脚,做买卖的发边远充军”,“府军卫千户虞让男,故违吹箫唱曲,将上唇连鼻尖割了”,又龙江卫指挥伏颙与本卫小旗姚晏保蹴圆,“卸了右脚”,全家发赴云南。

    做了皇帝之后,朱元璋又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了游民们的可怕。历代农民起义,都是由游民牵头,他们有农民们所没有的胆量、野心和社会活动能力。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在社会上自由活动,因此,在天下大乱之时,往往成了燎原的星火。因此,登基之后,他把消灭游民作为控制社会的关键。

    他规定,每个人都要从事固定的职业,社会上不许存无业之人。

    他在《大诰续编·再明游食第六》中说:

    再次申明不许不务正业,大家要互相知道彼此的职业。我这个命令一下,各地政府、邻人、里甲,对这些不务正业者,要告诫训诲,让他们立刻找活干。……一月之间,仍然不务正业的,四邻和里甲要把他拿赴官府。官府如果不管,你们送赴京来,为民除患。如果不拿,这样的人,非在官府帮闲做坏事,就在乡里当盗贼……是诰一出,四邻里甲不能拘拿赴官赴京,使此人在地方做了坏事,案发之日,四邻里甲同坐其罪!的不虚示!

    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把人嵌入单位,变成“单位人”“固定人”,每个人只有依靠单位才能生存,才能领到工资、口粮。这样,就可以确保每个人的生活都能最大限度地为国家机器所控制。

    朱元璋在计划经济体制出现前五百多年,即已把传统的“里甲”制度强化成了镶嵌式的社会控制体系,用“里甲”这张大网对全国人民进行了网格化固定。他规定,全国人民,每十户编为一甲,每一百一十户编为一里(一里包括十甲,另十户轮流为里长)。普天下人民,都有了自己归属的“单位”。

    朱元璋的里甲制虽然是由历代沿袭而来的,其严密程度却大大超越历代。他规定,“里甲”的首领有组织一里之内生产生活的权力。一里之内的居民,都有互相监督的义务。每家每户都要互相作保,实行连坐,一家犯罪,全体倒霉。他发布《大诰》说,一里之内的每一家都要了解其他家的情况:

    要知道这家几口人,是从事什么职业的。比如,读书的,要知道他的教师和同学分别是谁,是上县学还是州学,要一清二楚。当教师的,邻里一定要掌握他的学生们的情况,看看每天出入他家的是不是这些人。

    务农的,每天从炕头到地头,天天出来进去,邻里都看得见,这个情况就好掌握了。

    做工匠的,邻里们一定要看看他的通行证,掌握他到哪儿去做工了,一般到远处做大活儿,在外待的时间可以长些,在附近做小活,应该不久就会回家,邻里要密切掌握这些情况。

    经商的,有做大买卖的,有做小买卖的,有走得远的,有走得近的,到哪儿去都有通行证可以检验,回来的期限就不必严格限定了。不过邻里也要勤打听点,如果一年到头也没有个信,两年还没回来,邻里就要到这个人家里去问问缘故。(《大诰续编·互知丁业第三》)

    之所以要如此严密地掌握邻里情况,是为了一发现不安定因素,就可以立刻汇报给官府。“一里之中,如果发现了强盗小偷、逃出军队的人、逃归的犯人以及其他不守规矩胡乱生事的人,里长和德高望重的老人就要召集同里的人抓来送到官府里去,如果不这样办,严惩不贷。”

    在这样严密的社会控制之下,游手好闲之人当然没有了生存空间。朱元璋重申“一里之间,如果有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里长们坐视不管,邻居亲戚也不抓他送官,那么这个游手好闲的人处死,里长们还有他的邻居亲戚们都流放到边疆!”

    里甲制度如同一个牢笼,“使(天下人)就约束,如鸟之在笼,兽之在柙,虽欲放逸,有不可得”。流浪儿出身的朱元璋坐了天下,当然要防止第二个朱元璋出现。

    (七)

    在诸多“中国特色”中,户籍制度是浓重的一笔。

    举目当今世界各国,鲜有其他国家有中国这样严厉、周密的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二元结构的封闭式户籍管理模式构成了世界罕见的铜墙铁壁,曾经把人牢牢束缚在户口所在地。离开了户口本,一个人无法领到口粮,也无法找到工作。即使在户口制度已经大大松动的今天,办理户口的程序也依然严格而复杂。除了毕业分配和人员调动等少数情况外,一般外来从业人员几乎不可能获得所在城市的户籍。

    在大多数国家,公民有在自己的国家内任意迁徙的自由,并不需要公安部门的同意。农民在城里找了份工作或者买了间房,搬家进城,立刻就成城里人,并不需要办什么“农转非”。同样,公民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也不需要办理什么迁转手续。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大多数国家,一切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并没有“城里人”“乡下人”“本市户口”“外地户口”的区别。

    同样,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公安部门并无权掌握公民个人的详尽信息,也不靠户口来管理社会治安。比如在加拿大,唯一与户口本类似的证件出生证由医院出具,并可保留复印件,原件由个人保存。而中国的户口由公安部门开具,户口详尽信息保留在该部门。

    到现在为止,中国的户籍制度仍具有其他国家户籍制度所没有的一系列特点:社会分割性、二元强化性、超稳定性和功能多元性等基本特征。这里面也有着朱元璋的精神遗产。

    在大明王朝的户口体系里,人生来是不平等的,户口有官员、普通民籍和贱籍之分。有些人生来可以享受特殊待遇,有些人生来则受歧视。比如官员人家可以享有优先做官(荫补)的特权以及减免税收的资格,而军户、乐户和丐户等被列为贱籍。这种等级分明的精神仍然活在当今中国,只不过被简化成了两大等级: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

    在明代,户口的最主要功能是治安,所以要互知丁业。对比之下,我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户籍管理制度,同样是一个遍布各地、各行业,笼罩了一切社会成员的社会治安网络。今天的街道基本复制了里甲的功能,派出所掌握着辖区里所有的“丁”“业”情况,以备政府掌握。

    传统与现代,在当今中国的各个层次交错重叠。从表面上看,或者用一句学术术语,从“器物层面”上看,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是全面西化了。西服领带早已取代了长袍马褂,大巴和小汽车取代了马车和轿子,一幢幢面目雷同的钢筋水泥大厦扫荡掉古老民居,但是,这仅仅是表象。在现代化的外衣之下,传统中国的内核正在如几千年前一样安详地、不动声色地静静旋转。

    (八)

    社会底层已经被均匀而严密的大网牢牢罩住了,朱元璋的目光又对准了这张里甲之网控制范围之外的阶层:官员。

    中国的官僚阶层有着矛盾的个性。一方面,他们惰性强烈,缺乏责任心、事业心,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敷衍塞责,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盛行;另一方面,他们又极富进取心和创造力,为了升官和发财,削尖脑袋,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一旦皇帝的监视稍有放松,他们就会创造出无数贪污枉法的新招来。

    大明王朝官员的这种二重性最为突出,盖因有明一代,官员的地位与前代相比大大降低。唐宋时代,官员一直享有很大的权力以及种种优待。譬如一家公司,皇帝是董事长,官员则是股东和高级雇员,公司的前途和发展关乎大家的利益,所以官员们的责任心比较高。朱元璋把主要权力全部收归己有,官员只剩下执行命令和跑腿一种功用,成了皇族的高级奴隶。这些高级奴隶们没有自主思维和创造的权力,也缺乏创造热情,对公司的前途和命运更是漠不关心。与此同时,他们的多余精力势必要灌注到另一方面,在以权谋私的活动中迸发出更大的活力和创造力。

    为了管好这些高级奴仆,朱元璋费尽了苦心。他用规章制度捆住官员们的手脚,令他们只能在他严格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他生怕地方官们办事不细心或者不尽心,亲自撰写了《授职到任须知》,对每一级地方官吏的职责都做出详细的规定。他把地方公务分为“发布公告”“征收田粮”“管理仓库”“会计核算”“受理诉讼”“管理囚犯”“管理官署房产”“管理辖内读书人”“管理地方渔业”“管理地方窑冶”等三十一项,并且逐项开列地方官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对这些注意事项往往还列出许多具体的要求。比如对“管理囚犯”一项,不但要了解已经了结的案件有多少,在押犯人有多少,还要“知入禁年月久近,事体轻重,何者事证明白,何者情节有疑。明白者,即须归结;涉疑者,更宜详审,期在事理狱平,不致冤抑”。谆谆嘱咐,像个碎嘴婆婆,只恨不得手把手教他们干,一身化为千万,在旁边严密监视。对于京官,他则制定了《六部职掌》,把每个部、每个司、每个科所有官员的岗位职责制定得明明白白,连每个月用多少墨水钱都算得清清楚楚,对他们进行精细化管理。

    针对官员们强烈的贪腐热情,朱元璋制定了历史上最为严厉的反贪污法令。他严禁官员们公余出去潇洒,规定“官吏们嫖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不得再当官”。对官员们的限制性规定的琐碎苛刻,几乎让人无法忍受。比如他规定,官员出差时,不能用公车运送私人财物:“凡因公出差,按级别可以坐官马、公车、用官驼等者,除了随身的衣物外,携带的私人物品不得超过十斤。违者,超过五斤的笞十下,以上每增加十斤加罪一等,到打六十棍为止。坐船的可以多带些,但也不得超过三十斤。违者,十斤笞十下,每二十斤加一等,打到七十棍为止。家人随从者,都不许坐公车。如果谁贪小便宜,求官员帮他带私物的,这个人与官员同罪,所寄之物没收。”

    与现在鼓励官员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相反,朱元璋做了一个奇怪的规定:不许官员们下乡。农民的经历,使朱元璋产生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印象:那些下乡来的官员,都是来大吃大喝、搜刮扰民的。当上皇帝后他说:“我在民间时,亲身体验到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间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所以他规定,官员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官衙里,不许去体查什么民情。如果官员胆敢下乡,百姓见了可以捉了送到京师,由他亲自处死。

    这条规定把官员捆在了官府里,与把百姓捆在土地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朱元璋条条绳索的捆缚下,官员们的主动性、自由度被压缩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

    (九)

    朱元璋精细编织蛛网,当然是为了网住所有臣民,以供皇族享用。然而,他织网织得太顺手,一不小心,他不仅把平民、官员网了进去,甚至把子孙皇族也牢牢网住了。

    黑格尔认为,朱元璋式专制的缺点在于,只有皇帝一个人对整个国家的前途命运负责,其他人都缺乏责任心。皇帝必须担任这个庞大帝国的那个不断行动、永远警醒和自然活泼的“灵魂”。“假如皇帝的个性竟不是上述的那一流——就是,彻底地道德的、辛勤的、既不失掉他的威仪而又充满了精力的——那么,一切都将废弛,政府全部解体,变成麻木不仁的状态,因为除了天子的监督、审查以外,就没有其他合法权力或者机关的存在。政府官吏的尽职,并非出于他们自己的良知或者他们自己的荣誉心,而是一种外界的命令和严厉的制裁,政府就靠这个来维持它自己。”

    这就是专制政体的弱点:所谓“一言而兴邦”,“一言而丧邦”,“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朱元璋当然意识到了他创造的这一体制的弱点。他时时刻刻担心他的后代们丧失了责任心,胡作非为,导致他设计的国家机器陷入混乱,如果那样,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因此,朱元璋不仅仅要决定他生时的帝国面貌,他还要预先设定好他死后每个接班人的行动轨迹。

    因此,他花了整整六年时间,七次删改,用曹雪芹写多半部《红楼梦》的心血,写了一部叫作《皇明祖训》的书,专门献给他亲爱的子孙们。

    在序中,他这样告诫他的后代们:“你们生长在深宫之中,不知世故。而我幼而孤贫,长大了又值兵乱,二十四岁就当兵,头三年是小兵,后来一步步上升,这个过程中我劳心焦思,虑患防微,近二十年,终于一统天下。所以,人情世故,人之情伪,我深有研究。”“群雄都是天下最强悍诡诈的人物,最难制御,我已经都制服了。老百姓在兵荒马乱中变得越来越奸猾,最难统治,我也已经治得服服帖帖了。未开国前,我就开始制定统御天下的法律规章,十多年间,不断修改,务期详尽,现在已经都出台了。颁布之后,效果不错。现在,我又写作这《皇明祖训》,作为我们家的家法。我把草稿贴在西厢房里,每天早上晚上阅读、修改,以求万无一失,首尾六年时间,大改了七回,这才定下,真不容易啊!不过有了这个东西,你们做皇帝就好做啦!凡我子孙,都要严格服从我的这个详细规定,不许自作聪明,违反我这个成法。一个字也不许改!如果你们果然听话,那么咱们老朱家的天下一定会千秋万代!”

    让我们来看看这“一个字也不许改”的东西都有些什么内容。

    在这本书里,朱元璋详细规定了从皇帝到亲王的行为准则。从“如何行政”“如何执法”的大章大法到“如何安排日常起居”“如何管理后宫”“皇族间如何行礼”等生活细节,规定之详尽烦琐,让人难以想象。

    治国行政的大原则我就不详细介绍了,仅仅引用几个小细节,来看看朱元璋为后代考虑得周密到了什么程度:

    开宗名义,第一章就是安全第一:“为了安全起见,你们和亲信大臣们商量机密时,带刀护卫只许离你们十丈远。”“每天晚上,都要警省。没事常听听城中动静,也可以到院子里,看看天气星象,有没有什么灾难的征兆。如果不出去,听听市声是不是有什么异常。”

    作为仁慈的父祖,连子孙后代如何吃饭,哪顿饭多吃,哪顿饭少吃,他都想得周周详详:“当了皇帝住在宫里,每天要早起晚睡,酒要少饮,饭要按时吃!午后不许吃得太饱!如果是外出在路上可以不受此条限制。”

    其他各章也有诸多注意事项。比如,如果宫内女子生病,只能在白天找大夫,夜晚不管多急的病,只能挺着。请大夫时,须要监官、门官、局官各一人,太监三人,老妇二人,陪医生一起进宫。如果这些人不陪,只叫老妇陪着进宫,则很容易发生危险之事,官员都要斩首,太监、大夫、老妇都要凌迟处死。

    再有,他亲自规定亲王出行时,都要带些什么东西:交椅一把,脚踏一个,水罐一个,水盆一个,香炉一个,香盒一个,拂子二把……

    看了这些规定,你会明白为什么朱元璋想了六年,改了七次了吧。看看,做朱元璋的子孙多么享福,出生时几乎不用携带大脑。三百多年里,大明王朝基本上是按照太祖朱元璋制定的政治模式来运转,每一件事都有成例,每一件事都有定制,几乎没给后任皇帝留下任何权力运用上的自由。没有紧急的事情,皇帝不得出紫禁城一步。一年到头,一天到晚,所有的活动几乎都有固定的日程。

    对于亲王们来说,这种幸福更是难以忍受。因为不断有亲王作乱,后代皇帝继承太祖精神,不断强化对亲王的规定,使明代中后期的亲王,几乎变成了囚犯。这些原本被认为帝国内最幸福的人,在生活自由方面连普通百姓也不如。皇族只许安坐享福,不许从事任何职业。亲王终生只能生活在王府里,想出城遛遛弯,得专门派人千里迢迢向皇帝本人递出申请。如果没有皇帝的亲自许可,亲王连出城扫墓都不行。为了防止亲王们有串通的机会,皇帝又规定,亲王们终生不得相互见面。《明史·诸王传》赞语评论说:“有明诸藩……徒拥虚名,坐縻厚禄,贤才不克自见,知勇无所设施。防闲过峻,法制日增,出城省墓,请而后许,二王不得相见。藩禁严密,一至于此。”

    (十)

    世界各大文明中,其他古老文明都被历史的云谲波诡一遍遍涂改得面目全非,只有中国文明历经数千年风雨冲刷而基本格局丝毫不改。这与中国统治者对“安静”的热爱有关。

    这一事实,在中国人看来,是中国文明生命力强大,继继绳绳,与天咸休;在西方人看来,却是极其悲惨和可怕的。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僵化状态。用汤因比的话来说,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存在”,“它之所以能活着只是因为它已经僵化了”(汤因比《历史研究》)。

    像朱元璋这样牢笼天下,无疑不符合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然而,它却符合皇帝一个人的利益。孟德斯鸠说,专制制度是大一统的中国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的话,便要迅速形成一种割据的局面,这和地理的性质是不相容的”。

    “产权”决定治理方式。对于天下人民、土地和财富都属于皇帝一个人所有的国家来说,选择哪种治理方式只取决于皇帝一个人的感觉。如果一种治理方式只方便皇帝一个人,对其他社会成员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从皇帝的角度看,这也是合算的;相反,如果多给人民一些个性发展的空间,增进了亿万人民的幸福,却可能造成皇帝统治的一点点不方便,那么对于皇帝来说,也是不合算的。

    所以历代皇帝都乐于剥夺其他社会成员的自由来成就自己的绝对自由,损害其他人的方便成就自己的方便,由此造成了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发展的不同轨迹。黑格尔认为人民的个性受到压制,是东方停滞不前的原因。“在东方的黎明里,个体性消失了,光明在西方才首先达到灿烂的思想。”“在东方的国家里……客观的种种形式构成了东方各‘帝国’的堂皇建筑,其中虽然具有一切理性的律令和布置,但是各个人仍然被当作是无足轻重的。他们围绕着一个中心,围绕着那位元首,他以大家长的资格——不是罗马帝国宪法中的君主——居于至尊的地位。……东方观念的光荣在于‘唯一的个人’一个实体,一切皆属于它,以致任何其他个人都没有单独的存在,并且在他的主观的自由里照不见他自己。想象和自然的一切富丽都被这个实体所独占,主观的自由根本就埋没在它当中。”

    穆勒说得更为简捷明白。他认为,个性自由和专制统治的斗争,决定着一个民族的盛衰和浮沉。“伴随着个性的舒展,人类生活也就变得丰富、多样、生气勃勃,这一过程还加强着那条把每个人和本民族联结在一起的纽带,因为这个过程将一个民族也变得大大地更加值得个人来做其成员。相应于每人个性的发展,每人也变得对于自己更有价值,因而对于他人也能够更有价值。他在自己的存在上有了更大程度的生命的充实;而当单位中有了更多的生命时,由单位组成的群体中自然也有了更多的生命。反之,压毁人的个性,使个人消失在人群之中,这种社会就是专制,在那里人类生活必会变成一池死水,首创性极度缺乏。人心的这种低下状态又导致平凡的统治,平庸、落后的民族便将出现。”(史彤彪《欧洲思想家对中国法律文化的认识》)

    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僵化状态充满了恐惧。在部分西方哲学家眼里,中国的停滞绝对不是什么光荣和成熟,而是一种极端的罪恶和丑陋。在他们的语言里,厌恶之态溢于言表。赫尔德把中国比喻成一具僵尸:“这个帝国是一具木乃伊,它周身涂有防腐香料,描画有象形文字,并且以丝绸包裹起来;它体内血液循环已经停止,犹如冬眠的动物一般。”

    孟德斯鸠认为,“在那个地方(中国)的一切历史里,是连一段表现自由精神的记录都不可能找到的。那里,除了极端的奴役外,我们将永远看不见任何其他东西”。

    比万博士说:“为了避免中国的命运,欧洲付出了一千年野蛮生活的代价。”这个代价在他们看来是值得的:“我认为我们的危险并不是无政府状态,而是独裁,丧失了精神上的自由,一种极权主义的国家,或者是一种全世界统一的极权主义的国家。”(引自《历史研究》)

    在部分西方人眼中,中国文明被视为世界上所有文明的反面典型。穆勒提醒英国人,“我们要以中国为前车之鉴。那个国族乃是一个富有才能并且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的民族……他们却已变成静止的了,他们几千年来原封未动;而他们如果还会有所改进,那必定要依靠外国人”。

    (十一)

    当然,朱元璋绝对不同意这些西方人的看法。他绝不认为自己的形象是这样的恐怖、丑恶;相反,在他手中那面东方式的铜镜里,他看到自己既威严又仁慈,像一个充满智慧的老爷爷。

    用现代人的眼光看,朱元璋如此强横地限制、剥夺社会其他成员的自由,无疑是野蛮、荒谬和无理的。他有什么权力像关家畜一样把人们关起来?有什么权力可以限制老百姓在自己的国家里自由迁徙?

    朱元璋却认为自己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天下百姓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赐予的。他是老百姓的再生父母,因而有权对他们进行任何处置。

    听起来奇怪吗?其实这个道理中国人理解起来应该一点也不奇怪。有一次回到农村,在餐桌上谈到当地兴建水库,需要大规模移民。我说,国家无权说移民就移民。一直生活在农村的大伯不高兴了。他说:“你吃国家的,喝国家的,还能不听国家的?”

    我大伯的观点和朱元璋的观点高度一致。

    洪武初年,因为缺乏干部,朱元璋四处征召读书人出来做官。贵溪县读书人夏伯启叔侄二人也在征召之列。这两个人怀念故国,不愿在新朝为官,遂斩去左手大指,以明不愿出仕之志。朱元璋闻听,勃然大怒,立命把二人捆赴京师,在皇宫里亲自对他们二人讲了一通道理,说明为什么不为他服务是极端错误的。

    朱元璋的这篇讲话详细地记载在《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十》中。让我们奇文共赏,看看朱元璋的逻辑:广信府贵溪县儒士夏伯启叔侄二名,各自截去左手大指。我命人拿赴京师,亲自审问之,问他:“昔世乱之时,汝居于何处?”对曰:“红巾造反时,我避兵于福建、江西两界间。”曰:“你带着家小一起逃的吗?”对曰:“奉父亲一起逃走。”曰:“既奉尔父行,上高山峻岭,下深沟陡涧,还用手扶持乎?”曰:“扶持。”曰:“后来居何处?”曰:“红巾张元帅守信州时,伯启归还家乡。”曰:“再后来又何如?”曰:“教学为生至今。”

    通过启发式的问话,朱元璋让夏伯启把他在元时四处奔逃的悲惨与现在的安居乐业做了对比。接着,他掉弄书袋,讲了一通他取天下有道的道理:朕知伯启心怀愤怒,以为朕取天下非其道也……上古自伏羲至于黄帝,少昊至于颛顼、高辛,无文可考。知大概者,尧禅舜,舜禅禹,禹传家,汤放桀,武王伐纣。自此秦、汉至于隋、唐、宋、元,天更其运作者,非一帝尔。皇帝轮流作,明年到我家,一家一姓,不可能千年万代。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子孙不能一直奉天勤民,所以不称天心。

    讲完这个道理,他又问夏伯启什么叫再生父母?没等夏伯启回答,他自己用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释起来:

    “且人之生,父母但能生其身体而已,其保全性命,全在于人君。何谓再生父母?人遇大难将死之时,被人救下,救他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他的再生父母。什么叫遇大难?或路逢强盗,或坐在家里突遭横祸,或仇人暴徒来侵害,或者路逢虎狼,堕于水火。在此之时,有人救你,是谓再生父母。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命于此际本绝矣,自此而复生,命若初生矣,所以常云再生父母。”

    用三段论的逻辑推理方式,他告诉夏伯启,自己就是夏伯启的再生父母,因为是他把夏伯启从战乱中拯救出来,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天更历代,列圣相传,此岂人力而可为乎?如今你们叔侄二人不能效伯夷、叔齐,去指以食栗,教学以为生,安然生活,不忧凌暴,家里财产不怕被人抢走,你靠的是什么?”伯启俯首默然。噫!朱元璋又跟伯启说:“尔所以不忧凌暴,家财不患人抢,靠的是君主啊!是君主给你提供了社会治安!君主就是你的再生父母!今去指不为朕用,是异其教而非朕所化之民。”

    朱元璋自己说,一席话讲得夏伯启心悦诚服,以至于他被判处死刑时也毫无怨言,反而感觉到“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幸福。

    “现在我判你死罪,枭首,抄没家财,以绝狂夫愚夫仿效之风!”听了这些话,伯启无以对,默默受死而去。“其伯启虽死,默然而无恨。”

    在朱元璋看来,天下百姓都是依赖他的阳光雨露才得以生存,因此,他有权对天下人生杀予夺。为了让天下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从正反两个方面,反复宣讲,在《大诰》的另一章里,他反驳那些不同意他观点的人说:“有人说:‘皇上吃的穿的,都是老百姓供养的,怎么能说皇上养活老百姓呢,应该说是老百姓养活皇上。’愚民们,你们不知道,说皇上养活你们,是因为他教育你们,给你们制定纪律,要不然你们小的不听老的,富的欺负穷的,谁都不得安生。”

    所以,他对百姓不感激自己颇为不满,在《大诰·民知福不报》中愤愤地说:你们吃我的,喝我的,“有的百姓却对我不知报答,恬然享福,绝无感激之心”。

    所以,他对天下人行凶作恶时那么理直气壮。有一次,他微服私访,在街道上听到一老年妇女和人说话,提到他时,不称“皇上”而称“老头”。朱元璋认为这是不满自己统治的表现,回宫后令五城兵马司把老妇居住的街区都杀光了,并且说,“张士诚占据东南,当地人如今还叫他‘张王’,我做了皇帝,百姓居然叫我老头,真叫人活活气杀。”

    甚至对于大臣,对于自己册封的公侯贵族,他也缺乏最起码的尊重。这些人也不过是他手里的工具,一不高兴,他就可以喝令身边的武士把任何一个大臣按在宫殿地上,拉下裤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他的屁股。这就是明朝有名的“廷杖”制度。在他的一怒之下,诸如勋臣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和工部尚书薛祥等许多高级官僚都在皇宫的地板上被活活打死。

    和我们的看法相反,朱元璋并不认为他牢笼百姓,是侵犯了百姓的权利,妨碍了百姓的幸福;相反,他认为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他一家一姓的利益,也是为了促进百姓的幸福。所以,他在分泌出一条条蛛丝时,心中一点也没有内疚感,相反,却充满了为天下百姓鞠躬尽瘁的自豪感。

    他的结论之所以与我们的结论截然相反,是因为朱元璋从自己的幸福观出发来理解天下百姓的幸福观。

    朱元璋从来不认为“自由”是一个人的生活中所必需的。从一个贫农的视角出发,他认为“幸福”就是吃饱穿暖,再进一步,就是吃肉、穿绸。除此之外,他想象不到,人还有别的需求。至于被管理得严一点,他认为这不但不妨碍幸福,反而增加了人们的安全感。

    让我们来看看朱元璋怎么样用自己和语言来表述他的幸福观:

    《大诰武臣·储钦等擅收军役第七》记载:淮安卫指挥储钦受贿被朱元璋严惩。朱说:“看来今日他们这样遭贬呵,何不当初依本分,守着本等职事,好房子下坐着,关着俸米吃着,却不快活么道!他却务要这般撒泼做呵,不知他们心里果然是如何?”

    《监工卖囚第二十六》:千户郭成,因为贪财,放了罪犯,“却将一个千户的名分弄坏了,有这等薄福的小人”。

    在《皇明祖训》中,他这样教导后代们:“凡自古亲王居国,其乐甚于天子。何以见之?冠服宫室、车马、仪仗亚于天子,而自奉丰厚,政务亦简。乐莫大焉。”

    在贫民朱元璋看来,在好房子下坐着,吃国库粮(关着俸米吃着),不用干活,这就是天下最大的幸福。

    所以,朱元璋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过度干涉帝国其他成员的生活是妨碍了他们的幸福,他绝不会认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全社会自由发展的前提”;相反,他认为“每个人的不自由是全社会安定团结的前提”。在朱元璋眼里,他其实已经是一个十分仁慈的君主。历史上有几个皇帝像他这样关心治下人民的穿衣吃饭问题?有几个皇帝为了抓社会治安像他这样殚精竭虑?赐予人民生存权和温饱权就已经足够。至于什么个性、思想、自由的价值,人的生命尊严,他那个农民的头脑里,连想都没有想过。

    所在,在过去的中国人看来,朱元璋制造出来的不但不是什么木乃伊,甚至是一件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明代及清初的历史学家则这样称颂朱:“祸本乱阶,防维略尽。至于著律令,定典礼,置百官,立宗庙,设军卫,建学校,无不损益质文,斟酌美备”,“观其官制、典礼、律令、宝训、女诫、卧碑、木铎、祖训,大言炎炎,至文郁郁,义监二代,法备三千,共贯同条,金声玉振”(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

    在明代之后,清朝统治者更是对朱元璋的政治制度赞赏不已。

    顺治帝亲政后,时往内院与大学士等议论文史。一次,他问范文程等:“自汉高以下,明代以前,何帝为优?”范文程等回答说:“汉高、文帝、光武、唐太宗、宋太祖、明洪武,俱属贤君。”顺治帝说:“朕以为历代贤君莫如洪武。何也?数君德政有善者有未尽善者,至洪武所定条例章程,规划周详。朕所以谓历代之君不及洪武也。”(《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一)

    明孝陵今存一碑,为康熙手书“治隆唐宋”四个大字,夸赞明太祖治国好过了唐宋。

    正因为如此,清朝基本上把朱元璋的政治制度原封不动地继承下来,并通过设军机处等小调整,使这个制度更加完备。从这个角度说,朱元璋不只开创了三百年大明基业,连大清王朝也基本上是他政治思维的产物。

    三、统一思想,禁止奇装异服

    (一)

    太平天国起义之初,太平军攻占的第一个城市是永安。外面清军围困重重,洪秀全却置敌情于不顾,兴致勃勃地制定起等级秩序。

    他把太平军(此时不到一万人)的军官分成十六等,什么王、国宗、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军帅、师帅等,名类多达三十九种。各等级之间,尊卑严明,绝不可以下犯上,犯者立斩。洪秀全又专门下诏规定,天王一天可吃十斤肉,以下逐级递减半斤,总制以下无肉。

    把一万人分成十六等之后,洪秀全又废寝忘食,置敌人数万大军于不顾,耗尽心血制定了烦琐周详的《太平礼制》,规定了这十六级之间见面的称呼,相互应该行什么礼节,对他们的家属、亲戚如何称呼、如何行礼。他规定,人民要称王世子为“幼主万岁”,称他的三儿子为王三殿下千岁,四儿子为王四殿下千岁,如此等等。称他的长女为天长金,二女儿为天二金,如此等等。如果哪位读者有机会和兴趣,可以细读读这本中国历史上的奇书,肯定会受益匪浅。

    其实,在洪秀全之前几百年,朱元璋也做了几乎同样的事。

    (二)

    吴元年,也就是大明开国前一年,朱元璋派多路大军四出统一天下,战事异常频繁:

    朱亮祖部挺进浙东,攻打方国珍;徐达部在擒获张士诚后,又匆匆挥师北伐;汤和率大军攻打方国珍控制的庆元;胡美部入福建攻打陈友定;杨璟部出征广西……

    军报如雪片般四面八方飞来,将朱元璋的桌案堆得严严实实。然而就在此军务倥偬之际,朱元璋倾注大量精力,抓起了一项看起来无关紧要的工作:制定礼仪,也就是规定未来的大明帝国人民之间见面如何行礼,平时如何穿衣戴帽。

    吴元年六月,朱元璋在南京设立了“礼、乐二局”,从全国各地调集专家学者,在他的亲自指导下开始了这项工作。我们需要注意一点:朱元璋当年十月才命令中书省制定法律。也就是说,未来大明帝国的礼仪建设是先于法律工作的,所以史书说“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朱元璋经常召见这些礼仪专家,搬来许多古书,和他们一项项探讨那些烦琐异常的礼仪规定,一研究就是半天。

    朱元璋是一个极为现实的人。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无数大事需要朱元璋去抓,为什么他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礼仪上呢?

    这是和朱元璋对未来天下的整体设计分不开的。在朱元璋的帝国蓝图中,礼仪是国家的基础。制度和法律规定是硬力量,而礼仪是软力量。软力量如水,无所不在,无所不包,其重要性甚至重于硬力量。

    礼者,防也。这是朱元璋礼仪建设的核心意图。朱元璋说:“礼者,国之防范,人道之纪纲,朝廷所当先务,不可一日无也。”也就是说,礼仪是政权的第一道防线,它在老百姓生活中的重要性过于法律。因为老百姓可能一辈子也不和官府打交道,却一天也离不开礼仪。礼仪看起来似乎缓不可恃,实际上对社会成员心理的塑造却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巨大力量。严明而细致的礼仪,会将名分意识深深刻入人们的集体无意识,使人们规规矩矩,安守本分,不起犯上作乱之心。只有当民众的生活超出规矩,才需要用法律来处置。这就是所谓“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

    在朱元璋看来,元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元政府只抓法律而不抓礼仪建设,老百姓没有尊卑上下,对上没有畏伏之心,所以一遇骚动,就纷纷犯上作乱。他说:“元氏昏乱,纪刚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致天下骚乱。”也就是说,元政权建纲立纪的工作做得不好,大权落到权臣之手,人心因此涣散,天下因此动乱。所以刚刚当上吴王之后,朱元璋就宣布,礼仪工作是建设国家的第一步:“建国之初,先正纲纪,纲纪先礼。”

    从吴元年到洪武三年,整整四年当中,朱元璋都把礼仪工作当作中心工作来抓。经过数百位专家学者数年辛苦工作,终于制定出了诸如《大明集礼》《孝慈录》《洪武礼制》《诸司职掌》《稽古定制》《国朝制作》《大礼要议》《皇朝礼制》《大明礼制》《洪武礼制》《礼制集要》《礼制节文》《太常集礼》《礼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数量如山似海,规定细如牛毛,涵盖了大明王朝上自皇帝,下至细民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所不有,无所不包。因此明人这样高度评价朱元璋的礼治工作,认为他制定的礼仪“上之郊庙朝廷,次之侯王郡邑,下之闾巷州党,洋洋优优,无大无细,隆礼曲礼……其间损益百王,超越千古,或以义起,或沿时革”。

    那么,这套尽善尽美的礼仪,都包括哪些内容呢?

    (三)

    首先是规定了全国百姓如何穿衣。

    朱元璋对上自天子、亲王、文武百官,下至老百姓的衣服样式,都做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从样式、颜色、花纹、料子,到衣袖的长度、开衩的高度,几乎无所不包。一一罗列几乎不可能,只能简单举几个例子:

    他规定金绣、锦绣、绫罗这样的材料只能由贵族和官员们使用,普通老百姓不管多有钱,也不能用这些材料来做衣服。老百姓的衣料只限于四种:绸、绢、素纱、布。一般来讲,商人经济实力比较强,偏偏规定商人低人一等,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即使你富可敌国,也没权利穿绸子。农民家里只要有一人做生意,则全家不许穿绸穿纱。

    除皇族外,官员百姓的衣服上不能绣飞鱼、大鹏、狮子等图案,不许用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不许使用黑、紫、绿、柳黄、姜黄、明黄等色。老百姓的首饰上不许使用黄金、白玉、珍珠、翠玉,只许用银子。

    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诏规定老百姓不许戴“四带巾”束发。他发明了一种网巾,四四方方,其形状与“四方平定”相谐,因此命名“四方平定巾”,颁行天下,全国百姓都要服用。洪武二十二年又规定农民可以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但非务农者则绝对不可戴用。至于官员,除洪武初年制定了详细的官帽细则外,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又命令文武官员遇雨时可以戴雨帽,因公出差在外时也可以戴遮阳帽,入城后则不许戴。洪武末年,为了体现皇帝对读书人的特别关照,皇帝特别开恩,允许读书人在天热时戴遮阳帽。

    朱元璋对穿靴子特别重视,他规定普通老百姓的靴子“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也就是说,靴子上不得有任何装饰。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有一次微服查访,发现有的老百姓在靴子上绣了花纹,勃然大怒,回宫后,“以民间违禁,靴巧裁花样,嵌以金线蓝条”,专门下令,严禁普通老百姓穿靴子。

    后来北方官员反映,北方冬天太冷,不穿靴子过不了冬。朱元璋遂格外开恩,“惟北地寒苦,许用牛皮直缝靴”。就是说可以穿靴,但只许穿牛皮的,只许做成“直缝靴”这一种样式。

    百官入朝时赶上下雨,都穿钉靴,踩在石板路上声音很大。朱元璋认真研究了这个问题,洪武六年下令说:“古者入朝都穿履,自唐朝起始用靴。如今叫官员们带上软底皮鞋,进宫后就套在靴外,出朝则可以脱下来。”

    朱元璋的服装政策中,除了对商人的歧视外,更明显的是对艺人、倡优、乐工的歧视。洪武元年,朱元璋命“乐妓不许与庶民妻同,乐工服冠皂青字顶,系红绿帛带”。又命妓院内“男子令戴绿巾,腰系红搭膊,足穿带毛猪皮靴,不许街道中走,止于道边左右行……妓妇戴角冠,身穿皂褚子,出入不许穿华丽衣服”(刘辰《国初事迹》)。“绿帽子”这个名称,就是起源于此项规定。

    朱元璋对这项工作兴趣极大,对每个细节都反复推敲,详细考究。为了保证他的指示严格贯彻,他还专门设置“礼房吏”,来专门检查全国人民的服装。不遵守规定,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如果官员庶民在衣服上绣了皇族才能用的龙凤花纹,那么就要挨一百大棍,罚做三年徒刑:“若僭用违禁龙凤纹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朱元璋晚年曾经有一次微服私访,见一群军人和城市游民将靴子的高帮截短,还用金线做装饰,聚在一起踢球玩耍。朱元璋遂命人将他们锁住带到五城兵马司,将他们均砍了脚。由于朱元璋的严刑峻法,服制规定在洪武年间贯彻得很好。正如明人所说:“国朝士女服饰,皆有定制,洪武时律令严明,人遵画一之法。”在朱元璋去世之后,这些规定又成了明朝的祖制,被历代皇帝严格遵守。比如万历年间,有的读书人倚恃皇朝重视知识分子,得意忘形,冬天居然戴起了暖耳。万历皇帝勃然大怒,专门下诏禁读书人戴暖耳,违者五城御史送问。

    (四)

    第二是规定了全国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行礼。

    礼仪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君臣之礼。

    朱元璋刚当皇帝那两年,朝廷礼仪比较粗略,“虽小官亦得上殿,至有逾越班序者”。到洪武三年,礼治规定正式颁布,大明王朝的上朝仪式才明确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洪武三年之后,大臣们入宫拜见朱元璋时需要遵守些什么规定:

    凡入午门,毋相跪拜、拱揖。入朝官坐立,毋越等,毋谈笑喧哗,指画跂望;行则容止端庄,步武相连;立则拱峙正身,毋趣穿越。

    就是说,官员们进了午门之后,就不许乱走乱跑乱动,四处窥视,相互之间也不许行礼寒暄,甚至不许指指点点。要走路,就要一个接一个整整齐齐地走,要站着,就要正身而立。

    那么,在皇帝面前,又应该怎么样呢:

    凡近侍御前,勿咳嗽、吐唾……如赐坐即坐,不许推让;既立之后,或被顾问,最先一次起立,奏对毕即坐,若复有所问不必更起;同列侍坐或被顾问,一人奏对,余皆静听,毋搀言剿说;如各有所见,侯其人言毕,方许前陈;凡诸儒官于御前奏事或进呈文字,恐有口气,体气,须退立二三步,毋辄进御案。

    就是说,在皇帝面前,不许咳嗽,也不许随地吐痰(看来洪武三年以前大明君臣有可能一边聊天一边随地吐痰)。皇帝赐你坐你就坐,不许假装客气。皇帝问你话,第一次你要站起来回答,答完了坐下。第二次再问你,就不用站起来了。说话要一个一个说,一个说完了,其他人再说,不许胡乱插话。见皇帝前要漱好口,洗好澡,站得离皇帝不能太近,怕的是有口臭或者体臭熏着皇帝……

    这是御前召对,如果跟着皇帝在宫内走路,还有规定:

    令大小官员随从上位行丹墀,身常朝北,不许南向,或左或右环转随侍。

    也就是说,跟皇帝走路,身子要朝北,不许朝南。因为“面南”是天子的特权。你要是往南走,就得倒退着走。要是往东西两侧走,就要学螃蟹横行。

    除了君臣之礼繁复庞杂外,官员相见,礼仪也相当繁杂,因为每一级别官员之间的礼仪都有区别:“凡揖拜、序立、行走、回避”,都“禁然各有仪节”:

    凡公、侯、驸马相见,各行两拜礼。一品官见公、侯、驸马,一品官居右,行两拜礼,公、侯、驸马居左答礼。二品见一品,亦如之。三品以下仿此。若三品见一品,四品见二品,行两拜礼。一品、二品答受从宜,余品仿此。如有亲戚尊卑之分,从行私礼。

    也就是说,公、侯、驸马见面,相互两拜。一品大官见了公、侯、驸马,要站在右边先两拜,公、侯、驸马站在左边答礼。以此类推。

    洪武三十年,经过反复推敲,朱元璋又对上述规定进行了微调。他规定,官员相见,如果官阶相差在二等以内,则大官站东边,小官站西边,相互行礼。如果官阶差超过二等,则小官在下,大官在上。品级超过四等,则小官拜见,大官坐受。

    甚至对行礼的姿势,也有详细规定:“其揖礼,凡下见上躬身举手齐眼为敬,上官随坐随立无答;其次,下官举手齐口,上官举手齐心答之。”

    也就是说,小官见大官,如果品级差别大,小官要鞠躬,同时将手举到眼睛的高度。大官不用回礼。如果品级差不多,小官把手举到嘴的位置,大官举到心脏位置。

    至于官民之间,当然礼仪森严。百姓见官,跪在何处,如何磕头,都有明确要求。而且一日为官,终生为民父母,与百姓必须永远保持区别。官员退休回老家,老百姓对他们必须与对在职官员一样行礼。退休官员到谁家吃饭,要为他们另设专席,不许坐在普通百姓的下位。“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惟于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礼,于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

    对于老百姓相互之间如何行礼,当然也有详细规定:洪武四年,诏定官民揖拜礼。“民间拜礼,子孙、弟侄、甥婿见尊长,生徒见师范,婢仆见本使,行顿首四拜礼;其余长幼亲戚,各以序行顿首再拜礼……平交,行控首再拜礼。揖礼则长幼随宜行之。”

    也就是说,老百姓之间,晚辈见长辈,学生见老师,仆人见主人,要行顿首四拜礼。同辈朋友之间,行控首再拜礼。

    对于老百姓家庭之内的礼仪,规定得更为详尽:“凡子孙之于祖父母每旦必诣前肃揖;若远出隔旬日而见及节序庆贺,皆四拜。余尊长亦然。若尊长疏远者,止行两拜礼。凡民间平交者亦如之。其不如仪者,以违制论。”

    也就是说,孙子们每天早上都要到祖父母前请安行肃揖礼。如果因出门等原因隔十天没见着面,或者节日,都要给祖父母四拜。其他尊长,比如叔公,也要这样。如果是远房叔公,那么两拜就行了。

    (五)

    除了服装和礼仪,朱元璋还专门规定了全国各级别人民的居住面积。

    皇帝规定,公侯级别的人,可以住七间、九架的房子;一品、二品,即部长级,可以五间、九架;司长级,五间、七架;六品至九品,即处长和科长级,三间、七架。

    老百姓的房子,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饰彩色。

    官员出门时坐什么交通工具也有规定:三品以上乘轿,四品以下乘马,“在外自大使以下皆乘马,武官勋戚亦如之,惟年老公侯及拜三公者,赐轿然后得乘”。

    甚至对不同级别的官员,皇帝所赐坐墩,都有细微差别:“其制,皇太子以下青为质,绣蟠龙云花为饰;亲王亦如之。宰相及一品以赤为质,饰止云花;二品以下蒲墩,无饰。凡大朝会赐宴,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上殿者赐坐墩。”

    就是说,皇太子可以坐青色墩,上面绣蟠龙云花纹;宰相坐红色的,上面只绣云纹;二品以下只许坐蒲墩。

    甚至连官民们喝酒时使用的酒具,也有严格的等级限制。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公侯及一、二品官员,喝酒时可以用金子做的酒壶,其余的用银器;三品至五品,酒注用银器,酒盏用金器;六品至九品,酒注及酒盏用银器,其余的皆用瓷器、漆器;没有级别的普通百姓,酒盏用银器,酒注只能用锡器,其余的都只能用瓷器、漆器。

    其中最有意思的规定,是朱元璋对妇女们发型的严格要求。洪武五年,皇帝下令,民间没出嫁的姑娘,“作三小髻,金钗”,而丫鬟们,“高顶髻,绢布狭领长袄,长裙”,小丫鬟“双髻,长袖短衣,长裙”。

    不遵守这些规定,下场同样很严重:“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用之类,各有等第。若违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百,罪坐家长。”

    也就是说,突破规定住房用车,有官的,就得丢官,还要挨一百大棍。没官的,打五百下,还要罚他的族长。

    (六)

    今天的读者看到朱元璋如此专注于人们的穿衣戴帽,多会感到可笑和不解。中国老百姓有一句谚语:“管天管地,管不了拉屎放屁。”朱元璋偏偏就像要和这句话叫板。他像一个严厉而认真的中学校长,真的把老百姓的自由剥夺到只剩下“拉屎放屁”的程度。

    在朱元璋看来,这是无比严肃的、关乎帝国兴亡的重大问题。

    朱元璋从蒙古人手里接过的是一个广大而残破的帝国。战争初息,满目疮痍,“十室九虚,民困食尽”。然而,这些尚不足以让朱元璋心忧。所谓“有土斯有人,有人斯有财”,只要政治安定,不愁经济不迅速恢复。最令他忧心的,是天下百姓的思想混乱,这是他从蒙古人手中继承的最大一笔不良资产。

    从草原上征杀过来的蒙古人没能精确掌握汉人那一套经千年积淀而成的精致深刻的治心术。他说“胡元以宽而失”,“九十三年之治,华风沦没,彝道倾颓”。在朱元璋看来,明初社会,思想混乱突出地表现在奇装异服上面。即“先王衣冠礼义之教混为夷狄,上下之间波颓风靡”。他总结历史说:“近世风俗相承,流于奢侈,闾里之民,服食居处与公卿无异,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所以失政也。”也就是说,过去,伟大的帝王治理天下,必然首先定下礼仪制度,用来辨贵贱、明国威,让人们知道大小上下;元末以来,风俗相承,流于奢侈,富有的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居然与公卿无异,这还了得!贵贱没有区别,这就是元朝灭亡的原因!

    禁止奇装异服是中国汉族政权的一个传统。《周礼》中就规定,国家对老百姓穿衣,要“正其服,禁其奇邪”。甚至“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者,杀”。也就是说,奇装异服罪可判死刑。这可不仅仅是用来吓唬人的。春秋时期,郑国人子臧就因为“着异服”被杀。《左传》对此还评论道,“服之不中,身之灾也”。因此历代相沿,中国形成了一套关于服装的禁忌。比如明黄色是皇帝的专用色,这就是唐代定下来的。唐高祖以“天子常服黄袍”,遂禁士庶不得服,而服黄有禁自此始。

    不过,历代关于服装的规定,到朱元璋才登峰造极,详尽到无以复加。

    裤脚做得小一点,皮靴上绣上花样,初看起来,不过是个人爱好问题,但仔细一想,却不然。因为透过衣服、皮靴等,也可以看到“顺民”与“乱民”两种思想倾向的激烈斗争。所以,朱元璋把让人们明白自己的身份当成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来抓。朱元璋说:“礼仪明确了,上下之分才定。这样天下才能安定。”管你的发型,管你的袖子多长,管你冷天能不能戴暖耳,是为了通过这些细节,让你从小事做起,习惯于屈从不合理的现实。

    《左传》云:“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专制统治要求泯灭人的自尊和独立、平等意识,使人认识不到自身的独立价值。而作为专制统治的重要手段,等级制度的最大作用是把全国人民都纳入一种从属关系,使每个社会成员都附属于一个权力结构,强调人的不平等,强化每个人的身份意识,使屈服、顺从、奴性成为被统治者的突出性格,让每个阶级的人都有充足的机会来培养奴性。正如朱元璋在《御制大浩续编》中所说:“天尊地卑,理势之必然。富贵贫贱,神明之鉴焉……所以官有等差,民有富贵,而至贱者也岂得易为而用乎。”只有这样,社会秩序才可以得到充分保障。等级制度时刻提醒人民,任何事物也不能超越于政治权力之上。特别是,经济权力必须绝对屈从于政治权力之下。即使你富可敌国,如果没有级别,没有政治地位,也只能住三间小房子,不许穿绸穿纱。如果商人阶层想要获得人们的尊敬,他必须花钱买官,起码也要买一个类似今天“县政协副主席”的闲职,比如什么“登仕郎”,才有可能。如此,才能“富者富安,中者中安,下者下安”,实现大明王朝的“礼法之所治也”。

    因此,对于那些不懂礼数的人,朱元璋的不客气程度超出人们的想象。马皇后是大脚,于是有好事之人,在墙上画了幅大脚妇人怀抱西瓜的漫画,意思是“淮西妇人好大脚”。朱元璋查不到是谁画的,就把一条街上的居民杀光了。

    对于那些懂礼数的人,朱元璋则不吝奖励。皇帝身边有一位姓杜的修容匠。有一次朱元璋见他把剪下的指甲都用好纸包了起来,就问他这是干吗。杜某回答说这是圣人身体的一部分,哪能随便丢掉呢?我包好了拿回家,恭恭敬敬地收藏起来。朱元璋不信,把杜某留在宫中,命令卫士到杜家去搜查。杜家人从佛阁里拿出一个朱匣,里面装的就是朱元璋的指甲。朱元璋听了卫士的汇报,很高兴,赞扬杜某懂“礼”,马上提拔其为“太常卿”(九卿之一,主持礼仪的官员)。

    四、“化民成俗”

    (一)

    小时候,朱元璋最常玩的游戏之一是做皇帝。这给朱元璋灰暗的儿童时代带来了很大快乐。在游戏中他至高无上、无所不能,一切都在他的绝对主宰之下。做这种肆无忌惮的游戏时他绝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真的登上皇位,不过,下层文化中对于“皇帝”的种种幻想潜移默化中被他深深吸纳进意识深处。自身权利极度贫乏的底层民众在幻想中把皇帝的权威夸大到无限的程度,就像以为皇帝成天在深宫里吃猪肉炖粉条一样,他们也同样认为做皇帝就是不受任何拘束,没有任何限制,高高在上,随心所欲。民间传说中,总有类似的故事:某个卑贱的下人,因为皇帝酒后一句口误,封他为某某王或者某某侯,他就真的成了王侯,因为天子口中无戏言。

    当真的做了皇帝时,朱元璋强横泼辣的举措证明他确实是按照一个放牛娃对“皇帝”一职的理解去履行职责的。事实上,历史上的皇权从来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分权制、基层自治、个人能力等重重因素的制约的。在许多朝代,皇帝只管重大国策,日常政务由丞相等高级官员代理。唐朝的门下省可以驳回皇帝明显不合理的诏令,宋朝的参知政事可以扣留皇帝的手诏三日不传达。由于技术原因,大部分朝代里政府权力只能抵达县一级,县以下要靠乡绅协助进行乡村自治。唯有在朱元璋时代,皇权实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扩张。皇权的触角如传说中巨章那恐怖的腕足一样,突破了所有限制,伸入到民间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大明天下的每一间草房,甚至每一个百姓的大脑。

    (二)

    大明王朝建立初期,有太多的社会现象令朱元璋不满。

    十多年的乱世对人的道德操守的摧破作用,朱元璋深有感受。他说:“民经世乱,欲度兵荒,务习奸猾,至难齐也。”天下大乱之际,暴力成了生存的理由,自私、狡猾、残忍是经过一次次生死劫难而幸存下来的人的必备品质,朱元璋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而善良懦弱的顺民倒大多遭遇悲惨。经过十多年的战争,老百姓“为奸顽之人所引诱”“天下风移俗变”,汉人身上沦丧已久的野性初步觉醒,民风渐趋强悍,顺民品质严重退化。这是最令朱元璋担心的事。

    朱元璋知道,驯化人的精神远比控制他的身体要难。因此,最严重的问题是教育百姓。尚未开国之时,朱元璋就曾经对刘基指出“正人心”的重要性:“天下大乱之后,法度纵弛,当然要重新修订,使纪纲正而条目举。然而比这更重要的是明礼义,正人心,厚风俗,这才是治天下的根本。”他用精妙的比喻,满怀信心地说明改造百姓性格的可行性:“剽悍骄暴,不守王法,并非天下人的本性,而是在乱世中养成的不良习气。如果有效地化民成俗,统一民众的思想,则剽悍者可以变得善柔,骄暴者可以变得循帖。这就好比那狂暴的劣马,如果调御有道,久则自然驯熟。”

    因此,在百端待举、百废待兴的立国之初,朱元璋就把“化民成俗”放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位置,为此调动大量行政资源,花费了巨大的心血。

    (三)

    朱元璋“化民成俗”的思路极富前瞻性和现代性。

    开国不久,朱元璋出台了“申明亭学习制度”。

    洪武五年,朱元璋命全国各乡各里都在村头街尾建造两个亭子,一个叫作“申明亭”,一个叫作“旌善亭”。前者是召集大家来深入学习皇帝谕旨的地方。后者则类似今天的光荣榜,是为了表扬各村各乡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揭露各地出现的恶人恶事。“凡民间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皆书其实行,揭于其中。”目的是宣传高尚行为,批评错误观念,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假恶丑。

    为了发挥两亭的作用,朱元璋规定,第一百户人家(即每里)推选一位年高有德之人掌管其事,曰老人。老人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都要把全村百姓召集到申明亭来参加学习,主要是宣读并讲解《大诰》《大明律》《教民榜文》,把皇帝的圣旨和身边发生的事例结合起来,深入宣传,使全里人户知法畏法,不敢犯法。

    另外,老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讲说《宣谕》。朱元璋每个月都要亲自写作《宣谕》一道,提醒百姓在每个月应做的事,由应天府发出,以达于天下每县每乡。比如六月份老百姓应缴夏税了,《宣谕》即提醒众人须“各守本分,纳粮当差”。这一制度成为大明祖制,被后代皇帝继承了下去。

    今天当有重大法规政策出台时,我们在一些城市街头尚能看到流动宣传车上架着喇叭,大声宣读。殊不知这一做法的专利权也属于朱元璋。洪武三十年,朱元璋要求每村每里应该选派一名声音洪亮的老人,手里摇动一个装有木舌的铜铃,每五天一次,在五更时分,行走在乡村的街道上,大声朗诵“六谕”,即朱元璋苦心想出来的六句话:“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这个流动宣传员的作用是让农民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启发和教育,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正如一部方志中所说:“洪武初年,皇上亲制谕俗‘六谕’,令老人执木铎,于每月朔望及每日五更天将明之时,朗诵于通衢,使老百姓在夜气清明之际,忽闻此语,泠然省惕,湔洗前非,坚其善行,圣王爱人之心至无已也。”意思是说,每天五更天天还没亮时,恰是天气清明人心清醒的时候,老百姓在梦醒之际忽然听到这些教诲,自然会如当头一棒,猛然醒悟,良心发现,洗去非心,坚决向善。

    “六谕”的内容与今天以标语牌形式树立于每个小区的家庭美德规范“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十分相似,在流动宣传的同时,也被制作成卧碑,立于每个村口和居民区里。

    朱元璋主导下的化民成俗工作,不论是纵向看中国历史,还是横向比较世界史,都是宣传教育技术的一大突破性发展。和以前历代皇帝们软弱无力的教化方式比起来,他的化民成俗工作更加突出思想性,进一步突出了经常化、制度化。这一运动在城乡各地广泛开展,并逐步深入到人民群众的学习、劳动和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开展得广泛、深入、扎实,无论在规模、影响和实效上都开创了人类史的先例。

    据教育活动开展后各地官员们的汇报,朱皇帝的思想教育活动卓有成效。往年村民酗酒、吵架、偷窃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而经过教育后,大大减少了。相反讨论如何发展生产,如何修路、修桥、做善事在村里蔚然成风。各地城乡环境面貌和人们的精神面貌都发生了深刻而显著的变化,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的文明道德水平。

    这些汇报的真实性如何,无法考证。

    (四)

    为了化民成俗,朱元璋还对戏曲工作亲自进行指导。他起自民间,深知这类通俗文艺对老百姓有着潜移默化的巨大影响。

    从朴素的农民观点来看,成天看戏,不过日子,不是正经人做的事。所以洪武年间的民间戏曲工作重点落在禁上。

    一是限制人看戏。“太祖谓詹同曰:声色乃伐性之斧斤,易以溺人。一有溺焉,则祸败随之。故其为害,甚于鸩毒。”看戏容易让人沉溺享乐,不安心工作。所以他不主张老百姓把太多精力放到玩乐上。对于那些痴迷学戏的人,他十分反感。“洪武二十三年三月,奉圣旨,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李光地《榕村语录》载,“明太祖于中街立高楼,令卒侦望其上。闻有弦歌饮博者,即缚至倒悬楼上,饮水三日而死”。

    他反对老百姓搞迎神赛会。洪武三十年更定的《大明律》规定:“若军民装扮神像,鸣锣击鼓,迎神赛会者,杖一百,罪坐为首之人。里长知而不首者,各笞四十。”(薛永升等《唐明律合编》)

    二是限制戏剧的内容。朱元璋对戏剧创作和演出有明确的思想导向,即推广有利教化百姓的戏剧,禁绝那些有不健康内容特别是挑战专制秩序的戏曲。元代杂剧内容驳杂,有些戏一味追求无厘头搞笑,神仙和皇帝的形象不那么庄重,让朱元璋感觉很不舒服。洪武六年,朱元璋发布诏书,禁止戏台上扮演古代帝王、圣贤:“诏礼部申禁教坊司及天下乐人,毋得以古先圣帝明王、忠臣义士为优戏,违者罪之。先是,胡元之俗,往往以先圣贤衣冠为伶人笑侮之饰,以侑燕乐,甚为渎慢,故命禁之。”这一命令后被载入《大明律》:“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不许装扮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违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装扮者,与同罪。其神仙、道扮及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者,不在禁限。”

    当然,限制的作用是有限的。更聪明的做法是充分发挥戏曲的正面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所以朱元璋戏曲工作的另一个重点是树立通俗文艺的样板,引导戏曲创作的新风。有一次,朱元璋看到一出新戏,叫《琵琶记》,内容是说已婚的蔡伯喈中了状元,被宰相选中做女婿。在这出戏中,蔡伯喈不断在种种矛盾中挣扎:因为父母年迈,他不想赴考。但为了给国家做贡献,最终仍然出仕。为了服务君主,他就要做官,做官就要听宰相的话,可他又不想丢弃结发妻子。在内心挣扎斗争中,表现了他忠孝节义俱全的高尚品质。

    这出戏是一部标准的主题先行之作,在第一出“副末开场”中,作者就点明了创作意图:“今来古往,其间故事几多般。少甚佳人才子,也有神仙幽怪,琐碎不堪观。正是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所以他创作这出戏,不是像别的戏那样为了“插科打诨”,逗人一笑,而是为了要宣扬“子孝共妻贤”,弘扬帝国文艺的主旋律。

    朱元璋看了这出戏后,大为激赏,当场批示说:“《五经》《四书》,是布帛菽粟,家家皆有。高明《琵琶记》,如山珍海味,贵富家不可无。”认为这出戏在教化民众方面,作用甚至大于儒家经书。戏曲得到最高统治者如此褒扬,有史以来还是第一次。

    朱元璋的批示使《琵琶记》成为教化戏曲中一面光彩耀人的旗帜,发挥了巨大的导向作用,促使明初戏曲创作出现了一种“道学风”。戏剧家邱浚在朱元璋思想的指导下创作了一出专门弘扬主旋律的《五伦全备记》,他在“副末开场”里这样表明创作的目的:“搬演出来,使世上为子的看了便孝,为臣的看了便忠。”这出戏中,人人高大全,个个都是人伦楷模。形象干瘪,语言酸腐,不堪卒读。这种创作思路,自然导致明初杂剧内容无甚可观。朱元璋的后人朱有燉本身就是一个重要剧作家,他一生著作收入《诚斋乐府》,共有杂剧31种。这些杂剧,除了点缀升平、歌功颂德的“庆贺剧”,就是有荒诞迷信、消极颓废的“度脱剧”,再不然就是教忠教孝的“节义剧”,没有一出能让人看得下去。

    为了教化百姓,朱元璋还重新厘定了鬼神的秩序。

    朱元璋胆豪心雄,虽然当过和尚,但并不迷信。洪武元年,他听说有一些新贵被“神仙之术”迷惑,成天练气功、吃仙丹,琢磨着成仙,就把他们找来聊天,说神仙那玩意儿都是骗人的:“假使其术信然,可以长生,何故四海之内,千百年间曾无一人得其术而久传于世者?”就是说,如果练那东西真能长生不老,今天怎么看不到一个长生不老的人活在世上?

    洪武五年,一位官员出差,回来后向朱元璋报告,说建昌出了个祥瑞,蛇舌岩上站了一个黄衣人,高声歌唱“龙蹯虎踞势岧峣,赤帝重兴胜六朝,八百年终王气复,重华从此继唐尧”。声如洪钟,非常洪亮。歌唱完了,黄衣人就消失了。说这件事是许多人都亲眼所见。

    朱元璋听完汇报,并不相信。他说:“明理者非神怪可惑,守正者非谶纬可干……事涉妖妄,岂可信耶?”所以他向来不喜欢搞祥瑞那一套。有一年,淮安等地进献“瑞麦”,群臣称贺,朱元璋斥责说:“盖国家之瑞,不以物为瑞也。”

    然而,为了统治国家,朱元璋把目光投向了鬼神的世界。他深知鬼神对普通百姓意义重大。他说:“世之所以成世者,惟人与神耳。”如果“世无鬼神,人无畏矣”。人们对鬼神的惧怕心理,可以为他所用。

    开国之后,他就开始了对鬼神们的管理。洪武三年,朱元璋觉得历代王朝给诸神加的封号太多太乱,于是下令清理整顿,整齐划一,统一了鬼神们的名字,规定了它们的等级地位,将“天皇”“太乙”“六天”“五帝”等这些古代礼典中没有记载的神祇赶出了神仙队伍,又将全国各地城隍诸神号去掉历代所加封爵,只称某府州县城隍之神。

    朱元璋对鬼神队伍整顿的另一个重大举措是在历史上头一次将城隍及其辖下的众小鬼正式列入国家祀典之中。城隍原本是一种民间信仰,历代都没有入国家法定的祀典。但出身底层的朱元璋深知城隍神的力量。在民间故事中,城隍经常行善报恶,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封京都及天下城隍神”,还诏天下府州县立城隍庙,使城隍进入国家的祭祀体系中。

    他命令地方官带领百姓每年祭祀城隍,他规定的祭文中这样说:

    凡我一府境内人民,倘有忤逆不孝,不敬六亲者;有奸盗诈伪、不畏公法者;有拗曲作直,欺压良善者;有躲避差徭,靠损贫户者;似此顽恶奸邪不良之徒,神必报于城隍,发露其事,使遭官府。轻则笞决杖断,不得号为良民;重则徒流绞斩,不得生还乡里。若事未发露,必遭阴谴.使举家并染瘟疫,六畜田蚕不利。如有孝顺父命,和睦亲族,畏惧官府,遵守礼法,不作非为,良善正直之人,神必达之城隍,阴加护佑,使其家道安和,农事顺序,父母妻子保守乡里。

    因此祭祀城隍的过程,也是一个愚民的过程。他本人曾坦率地对宋濂说,尊崇城隍的目的,不过是威吓百姓而已:“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

    (五)

    用今天的眼光看,“化民成俗”“以德化民”的合理性十分可疑。针对这个词语,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可以发出许多质疑,比如:

    什么是道德?谁的道德?谁有资格制定道德的标准?谁有权力强迫别人遵守他规定的道德规范?

    由朱元璋来“教育人民”的资格则更为可疑。这个前文盲、强盗,建国前曾经忘恩负义淹杀小明王,在他人抗元之际与元政权暗通款曲,建国后又大肆屠戮功臣,他用铁的事实一再证明自己的道德品质存在着十分严重的问题。然而,在当日,由他来教育人民,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中国的经典里说,中国的官员对百姓,负有三种责任:作之君、作之亲、作之师。“作之君”,即领导人,羊群中的头羊;“作之亲”,则还是百姓的父母,要把百姓看作孩子来看管,要照顾他,要爱护他,要养育他;“做之师”,则说明领导人还要负责做民众的老师,他们不懂,就得手把手教他。

    在中国传统社会,每个老百姓在一定程度上来说都是“国有”的,也就是被战争的胜利者所有。被谁“化”,朝什么方向“化”,“化”成什么样,老百姓是没有权利过问的,就像牲畜没有权利选择它的饲料一样。任何一个人,不管他出身流氓还是强盗,一旦取得天下,成为天下人民之主,就证明他得到了“上天眷顾”,有驭天下之“德”,他不仅掌握了世俗权力,而且还因成功地掌握世俗权力而被证明掌握了世间一切真理、美德和良知;因此不仅有资格成为世俗生活的天然主宰,还是精神世界的天然主宰。

    因此,在皇帝和官员眼里,老百姓不论多大岁数,在心智上都是长不大的儿童,“三十而立……似乎只是士大夫的人格成长论,老百姓是被当作永远不会成长的,因为老百姓不管二十岁还是八十岁,都必须由外力去保护他们,使之不受腐蚀”。统治者将老百姓“儿童化”,则当然将自己“家长化”,人民既为“子民”,官僚就是“父母官”。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不论什么岁数,只要走进仕途,辈分和学问马上见长,就比百姓成熟得多,正确得多。

    基于皇权无限的逻辑,朱元璋的政府是典型的“全智全能政府”(Omnipotent government)。这个政府不仅仅要实现“镇压之权”(林彪对“政权”的解释),还认为自己是正义与公理的代表,有权对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甚至思维方式进行全面控制。朱元璋不断地教导民众何为美好生活,甚至直接规定百姓们的生活细节。

    奥克肖特说:“人类在心智上的限制决定了政府在控制和预测事件能力上的限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那些关于何为美好生活的教导,因为这是对我们自己判断力的蔑视。在现代社会,任何集体的伦理目标,无论在他人看来何等高尚,都不能强令个人尊奉。这不但是因为个人天生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且因为这也是社会文明进步所必需。”

    朱元璋当然不会明白这些道理。他执着地认为,只要有好心就不会办坏事。因此,他像一个热心的街道妇女干部,直接走进每户人家,教导他们如何正确生活。

    他管百姓的家事。在农村生活中,他看到百姓家里经常因为分家等事闹纠纷。他认为,统一百姓的分家方案对国家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在《大明律》里他明确规定,每家每户的产业只能由嫡长子继承,如果这家人迟迟不立嫡长子,就要受到杖八十的惩处。只有当大老婆年五十以上又不生子者,才能立小老婆的儿子。即使立小老婆的儿子,也要立她的大儿子,否则与不立嫡子同罪。朱元璋又规定,在每个家庭里,一切财产只能由大家长来支配,不许随便分家,“别籍异财”受到严格的禁止,家里的晚辈不经家长同意,花了家里的钱,就直接触犯了《大明律》,要受到刑事处分,每花二十贯笞二十。

    明朝开国之后,广东的两位军官,都指挥使狄崇、王臻,妻因夫贵,按规定被册封为淑人。后来他们的老婆死了,把妾扶了正,奏请册封其妾为淑人。这看起来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了,朱元璋却极为重视,专门召集满朝重臣开会,进行专题讨论。宰相李善长和礼部官员发表意见,认为“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妾不可为嫡夫人”。于是朱元璋驳回了两位军官的请求,并且因此颁布条例,规定不许扶小老婆当大老婆:“凡正妻在日,所娶侧室则谓之妾。正妻殁,诸妾不许再立为妻。”

    朱元璋甚至承担起妇联的工作,满怀义愤地替秦香莲们打抱不平。祥符卫指挥郭佑取了妾后,和大老婆关系不好,把大老婆连家人二十六口赶出去另住,却把妾立为正妻,两人独门独院,过起了幸福生活。朱元璋听说这件事后大为生气,把他贬到云南,并且教训天下人说:“结发妻和他一起生活了三十年,有儿有女了,当初日子艰难时两个人一起扛过来,如今他做了大官,正好夫妻享福快活,他却把他们娘儿们赶出去了,一天只给八升米,那二十六口人,怎么过?这样无情无义的,也算是个人?”他把这件事记载进了《大诰》,以杀一儆百,提醒天下所有官员不要忘了糟糠之妻。

    在《大诰》的另一章里,他甚至管起了官员们的婚事。当时,他起用了许多太学学生做官,这些学生大都尚未婚娶,公余无事,难免有人眠花宿柳。朱元璋得知,直接给这些官员的父母写了封公开信,劝他们早点给孩子娶亲:

    朕自开国以来,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后,不期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及至进用后生,皆是年壮英俊。初,父母且贤,致令习学经书,通达古今,已成士矣。其父母宠爱之道,得其宜也。至此之际,各各父母反为愚夫愚妇。子既年壮,公私作为,无有不可者。朕既授以官,且有厚禄,只身在任。朝出暮归,寒暑为之自调,汤药亦为之自奉。其父母愚而不与之娶,致令孤守厚禄,淫欲之情横作。一旦苟合于无藉之妇,暮去朝来,精神为之妄丧,财物由是而空虚,天生诚实之性,因而散乱,虽古智人君子,莫复其原,岂不难哉。今以诰告,凡在京有官君子之父母,即早婚娶前来,以固子天生自然之性。不然,暂染娼优,污合村妇,性一乖为,莫可得而再治。其诸父母,早为之计。

    也就是说,现在这些青年官员,一个人在任上,身边没个服侍的人,什么事都要自己操持。父母不给他们娶亲,他们手里有大笔工资,怎能不出去乱搞?一乱搞,又花钱又耗神。所以凡是在京当官的人的父母,都早点给他们娶亲吧!

    (六)

    统一思想的最大障碍是读书人。知识分子的本职就是思考,从而天然容易产生对一元化思想的离心倾向。朱元璋从源头上抓起,大力兴办义务教育,以此控制知识分子胚胎形成的规格、模式,使符合他需要的知识分子能成批量地生产出来。

    朱元璋对办学非常重视,说:“学校之设,国之首务。”“治天下以人材为本,人材以教导为先。”他把教育与农业一起视为“王政之本”,一直抓得很紧。早在龙凤五年(1359)正月,大明开国前九年,他就曾于婺州开设过郡学培养人才,龙凤十一年九月又在应天创办了国子学。明朝建立后,更大力发展教育,从中央到地方,兴办了国学、郡学和社学三级学校。

    国学就是国子学,是国立大学。开始时校址沿用元朝儒学的旧址,因为校园较小,朱元璋不断扩建,仅洪武六年一次就“增筑学舍几百余间”,但此地处于市中心的繁华之区,靠近弹筝吹笛之地,不利于学生静下心来学习。洪武十四年,朱元璋亲自为新校区相基选址,选定在距离京城七里的鸡鸣山之阳,那里环境幽静,适宜攻读。朱元璋投入巨资,工部尚书陈恭亲自主持建设,洪武十五年,新学校落成,教学区、生活区、图书馆、食堂、菜圃都具备,“凡为楹八百一十有奇,壮丽咸称”。五月十七日,皇帝亲临国子监“谒先师孔子”,又登上讲堂,亲自为学生们上了一堂课,内容是讲解《尚书》的《大禹谟》《皋陶谟》《洪范》诸篇,课后又宴请了全体师生。

    国子监的生员通称监生,分为官生和民生两大类。“官生取自上裁”,是由皇帝指派,“民生则由科贡”,是由地方保送。在传统时代,这所大学规模可称得上非常宏大,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生员总数达到八千一百二十四名,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高等学府之一。如果当时搞一个大学排名,相信国子监的规模一定在全世界名列前茅。

    国子监的功课,范围有点窄,主要有语文、数学、政治、书法、体育几类。语文课的教材主要是四书五经。政治课的教材主要是御制《大诰》和《大明律令》等领袖文集,汉代刘向的《说苑》录载可供人们取法的遗闻逸事,朱元璋认为,熟读它,可教会人们怎样做人处世,因此列为必修的功课。至于数(数学)和书(书法)的教材没有记载。体育的内容是学习武艺,洪武三年,朱元璋诏国子监及郡县生员“皆令习射”,二十三年还下令在国子监内“辟射圃”,为生员提供练习骑射的场所。除了国立大学外,洪武二年,朱元璋又开始在全国广泛兴建学校。他“令郡县皆立学校”,下诏“今虽内设国子监,恐不足以尽延天下之俊秀。其令天下郡县并建学校,以作养士类”。“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

    郡学是由各地方政府设立的中等学校。建国之初,朱元璋政权的执政能力十分突出。一声令下,全国各府、州、县都开始建立学校。政策当然是一刀切,府级学校,学生四十人,州级三十人,县级二十人。随着郡学的发展,不久又命扩大规模,不限生员数额。教学内容和国学相似。

    洪武八年,他又令天下建立社学,即乡村小学和社区小学。他说:“过去远在周朝之时,每家都有私塾,每乡都有学校,所以百姓无不知学,因此圣人的教化得以实行而风俗淳美。今京师及郡县皆有学校,而乡村百姓则还没有享受教育的权利。所以,要命令各级官员建设乡村小学及社区学校,请老师来教民间子弟,这样可以引导普通百姓向良善之俗转化。”小学以御制《大诰》和《大明律令》作为主要的必修课程。据统计,洪武年间各府、州、县平均设有社学近六十一所,数量相当可观。

    在前现代化国家,国立学校从京师一级历府、州、县一直延伸到乡村一级,覆盖面如此广,数量如此众多,全世界罕见其匹。帝王的精神教育由皇宫发出,即可直达乡野田间每家每户。正如《明史》所说,由此,“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

    虽然秉性吝啬,在教育上,朱元璋却从来不惮花钱。建校舍,请老师,已经投入了巨额财政资金,而学生的待遇,又创历代之冠。

    洪武年间办学,都是国家投资。学校经费来源于国家拨给的学田,洪武十五年正式诏定天下学田之制,规定府学一千石,州学八百石,县学六百石。

    府、州、县各级学生,都可以享受国家补贴。数量是每人给米六斗,额外还有鱼肉供应。京师的太学学生待遇更好。一旦考上太学,国家包发校服,每季度发一套,还包供食宿。甚至结了婚的,还可以带家眷入学。家眷们的生活供应,由马皇后亲自负责。朱元璋对学生们的关心体贴可谓无微不至。学生们离家日久,朱元璋发给他们新衣服一套,路费钞五锭,让他们可以回家看望父母。过春节、元宵,朱元璋还专门给学生们发过节钱。皇帝的人情味浓到如此程度,甚至周及学生的家人。如洪武十二年,皇帝赐每个学生的父母各四匹帛。

    至于每乡每里的社学,虽然无法提供如此丰厚的食宿,但也不收学杂费。朱元璋规定,由基层干部根据老百姓家的自然状况,尽可能多地动员适龄学童上学。

    各级学校都有奖励制度。国子监学生科举廷试得第一名,在国子监门口立进士题名碑,加以褒奖。郡学学生每年选出一名成绩最好的学生作为贡士,保送国子学继续深造。

    朱元璋的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全国“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出现了“家有弦颂之声,人有青云之志”的社会现象。明代教育的发达,超过了以往的唐宋时代。

    (七)

    虽然待遇如此之好,不过,如果有机会坐时空穿梭机回到洪武时代,我还是劝你不要去享受皇帝的义务教育。因为,你进了国立学校,很有可能不能活着出来。

    并不是我耸人听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洪武皇帝亲自制定的学规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的。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在学校里学的是什么。各级学校的功课,都是由皇帝直接指定的,内容是《御制大诰》(即皇帝语录),《大明律令》(即刑法),此外还有四书五经和《说苑》。皇帝规定:监生每日写字一幅,每三天背下《大诰》一百字,《本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每个月作文六篇。

    功课似乎不重。可是校规倒是有点怕人。校规一共有五十六款。有一些规定和今天差不多,比如必须穿校服,不许点名迟到,不许夜里饮酒之类。然而也有些规定有点奇怪:

    一、不许结社,什么文学社、诗会之类一律严格取缔。

    二、不许议论学校食堂的饭菜好不好吃。

    三、绝对禁止对人对事的批评。

    最奇怪的一条是这个规定:

    “一切军民利病,农工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许建言。”就是说,天下百姓,别人谁都可以对国家大政方针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只有学生不许!目的当然是杜绝学生参与政治的可能。

    看来,朱元璋虽处中世纪,却能以其超人的政治敏感,预感到学生与激进政治心态的天然联系。

    为了贯彻这些校规,朱元璋特地拨了两名衙役进驻学校,做什么用?打板子。一有违犯,即把学生拉到教师办公室叫作“绳愆厅”的地方,脱下学生的裤子,按在地上,痛打一顿。朱元璋规定判决完全由教师做主,学生没有上诉的权利。

    打板子在处罚里是轻的,重的甚至可充军流放。校规里有这样一条:“在学生员,当以孝悌忠信礼义为本,必须隆师亲友,养成忠厚之心,以为他日之用。敢有毁辱师长及生事告讦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

    然而,只要有学生的地方,不同意见似乎就不可避免。由于校规过严,在第一任国子监祭酒宋讷任内,有的学生被活活饿死,还有多名学生自杀身亡。学生赵麟对校长的残忍非常不满,出了一张匿名墙报(没头帖子),表达对校长的意见。这件事被当成严重的政治事件报告给皇帝,朱元璋龙颜大怒,立命把查出来的犯罪人赵麟杀了,并在国子监立一长竿,把他的脑袋挂在上面示众。隔了十年,朱元璋有一次到国子监视察,想起这件事,还余怒未消,召集全体教职员和学生训话:

    恁学生每听着:先前那宋讷做祭酒呵,学规好生严肃,秀才每循规蹈矩,都肯向学,所以教出来的个个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后来他善终了,以礼送他回乡安葬,沿路上着有司官祭他。
    如今着那年纪小的秀才官人每来署学事,他定的学规,恁每当依着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着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
    今后学规严紧,若有无籍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帖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发往烟瘴地面。钦此!

    悬赵麟头颅的这竿子一直竖了一百六十余年,才撤去。

    在抓学校教育的同时,朱元璋对科举制度也进行了改革。他定下的科举制度更加重视形式,规条亦更烦琐,“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礼》《春秋》《礼记》命题。其文略仿宋经义,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相对于真知灼见,他更重视的是统一的规格、统一的口气、统一的思想,以此来塑造格式化的知识分子。八股文禁锢于孔孟的经义,又只取朱子的注疏,必须代圣贤立言,不许越雷池一步。它形式主义严重,诸如怎样破题、承题……都有严格的规定,甚至在字数上也限定为五百或七百字。这一改革使科举制彻底沦为戕害人才的刑具,士人为了挣得功名,只能皓首穷经,揣摩时文程墨,并无精力来思索书本背后的大义。因而顾炎武有“八股之害,等于焚书”之语。在朱的制度设计下,知识分子只能按照他的标准成长。他们只能“以摘经拟题为志,其所切者唯四子一经之笺、是窥是钻,余皆漫不加省”“自四书一经之外,咸束高阁,虽图史满前,皆不暇目”。思想受到严重的束缚,聪明才智被扼杀,“与之交谈,两目瞪然视,舌强木不能对”。因此,在洪武年间,经常出现“进人不择贤否,授职不量重轻”的现象,以至朱元璋自己也不时哀叹:“朕即位以来,虽求贤之诏屡下,而得贤之效未臻。”“朕临御三十年矣,求贤之心风夜孜孜,而鲜有能副朕望。任风宪者无激扬之风,为牧民者无抚字之实!”

    (八)

    对于传统中国人来说,函数、变量、概率之类的概念,是太复杂了点。人们习惯用加减法来思考问题,也就是说,用类推的方式把局部真理扩大到无限。中国的思想家们因此提出了著名的治国理念:一个人只要能修身、齐家,就有能力治国、平天下。因为国不过是家的累加。

    现代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的荒谬。当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事物运动的规律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因此这个治国理念就如同天天向远处望,最终就可以练成千里眼的传说一样,是一个永不可及的神话。

    问题是,几千年来,中国人一直是这样想的。因此,许多涉及系统论的复杂的社会问题在我们中国人这里根本不是问题,用“只要……就”的公式可以“小葱拌豆腐”般地轻松解决,比如我们曾经设想,只要每个人一年植几棵树,那么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将不再成为问题;比如只要每个人每天节约一滴水,那么一年下来将会解决多少人的饮水问题;再比如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同理,我国的伟大圣贤们提出,如果老百姓都得到了很好的教化,把思想统一到孔孟之道上来,做大臣的都坚决服从君主,做儿子的都坚决服从父亲,做妻子的都坚决服从丈夫,那么天下就会熙然而治,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从而达到理想的尧舜世界。

    “人心齐,泰山移。”从这个公式出发,“统一思想”就是治理国家的关键所在。

    被这个简单直接的定理所鼓舞,历代雄才大略的统治者都为“统一思想”而奋斗不已。可是很不幸,虽然圣人们几千年以前就指出了正确方向,可是几千年来尧舜世界却从来没有出现。这都是因为每个朝代,都有那么些人,不注意自我改造,顽固不化,阳关有路他不走,地狱无门他自寻,不能和朝廷保持高度一致,结果破坏了天下大治的大好局面。

    虽然几千年来在追求理想社会的过程中一次次碰得头破血流,中国人却始终不信邪。蒋介石要求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在蒋介石走后,有一段时间,人们又都相信,只要人人都听毛主席的话,世界就会很快进入共产主义。可是,偏偏就有人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大好蓝图顺利实现,总要跳出来反革命,弄得共产主义的实现一再被推迟。林彪就曾经指出,“大跃进”之所以没跃好,还死了许多人,原因并不是毛主席的指示不对,而恰恰是因为有些人没有好好落实毛主席的指示。

    之所以不改“思想教育”万能的初衷,实在是因为这个方法简便实用,成本最低。然而,这个方法类似于治水方式中的堵,虽然可一时奏效,最终却会失败。

    “一刀切”的结局必然是“一风吹”。这是中国式行政的弱点造成的。朱元璋的“化民成俗”运动取得的成果十分有限。朱元璋办学过多过滥,且学校完全是在政治权力的强制之下办成,所以,这种学校教育的繁荣是一种典型的虚假繁荣,完全是朱元璋一个人的意志支撑的结果。当他的注意力有所转移之时,学校即徒具形式。以社学来说,在许多地方,建立之初就流于形式,只选了校址,花了钱,收了回扣,最后有没有人来学,却成了最不重要的事。地方官吏甚至还借办社学来敲诈百姓。朱元璋自己即说:“有愿意读书而没有钱的人,地方官不许入学。有三丁四丁而不愿读书的人则爱财卖放,纵其愚顽,不令读书。有父子二人,或农或商,无暇读书却逼令入学。”府州县各级学校,也因为官方的监督力度减弱,往往就有名无实。到后来,许多学校“生徒无复在学肄业,入其庭不见其人,如废寺然”。朱皇帝大力兴办学校的一时之盛,在他生时即是无根之木,在他死后当然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申明亭学习制度”也很快沦为形式。就像任何用行政力量推行的社会运动一样,申明亭之制制定不久,就出现种种弊端。其表现是地方官玩忽职守,亭宇不修,善恶不书,剥克老人如贱役;后来虽有忠于职守的知县,如嘉靖年间淳安县知县海瑞、隆庆万历之际惠安县知县叶春及等曾晓谕老人,复建申明、旌善二亭,但人亡政息,终无补救。

    五、从删《孟子》到给元朝皇帝磕头

    (一)

    洪武五年的一天,朱元璋坐在便殿读《孟子》。

    和所有皇帝一样,朱元璋大力尊奉孔孟,但是说实话,由于军务、政务繁杂,对于《论语》《孟子》这些经典,他只是听文人们讲解过一些片断,并没有系统地研读。如今天下已定,诸事都上了轨道,他也有兴致来阅读一下原典,吸取一些宝贵营养。

    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读着读着,朱元璋的面色由愉快转为阴沉,眉头越皱越紧,呼吸越变越粗。终于,他把书往地下一摔,大声说:“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焉?”意思是说,这老头要是活到今天,还活得了吗?这话把身边的侍卫们吓得够呛,想,皇上这是怎么了?

    原来朱元璋读到了这样一些文字: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也就是说,老百姓最重要,国家次重要,和前二者相比,国君最不重要。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就是说,国君对大臣礼貌,大臣也对国君尊敬。国君视大臣如粪土,则大臣也视国君如无物。

    朱元璋大发雷霆,立刻召见文臣,宣布即日起“罢免孟子配享孔庙”,将孟子的牌位撤出孔庙,取消他千百年来在孔庙里和孔子一起吃冷猪肉的资格。

    此命一下,举朝哗然。孔孟之道是中华立邦之本,朱元璋这一举动可谓惊世骇俗。大臣们当然纷纷上奏,表示反对。

    朱元璋命人把堆了一桌子的奏章都搬出去烧了,宣布朕意已决,谁也不许再说,否则以“大不敬”的罪名处死。

    这下朝廷上立马静下来了。大家都知道朱元璋的厉害。可是孔孟在中国被崇拜千年,毕竟会有几根铁杆粉丝。刑部尚书钱唐就坚持己见,还是要进宫为孟子求情。

    朱元璋一听钱唐为这事而来,命令金吾侍卫将他在殿前活活射死。金吾侍卫遵命拉弓,钱唐肩臂之上各中两箭,鲜血直流,不过仍然英勇不屈,愣往里闯。朱元璋见状,也觉得钱唐是个汉子,就叫他进来说话。钱唐跪在皇帝面前,痛陈孟子之不可废,说孟子已经被天下尊奉千年,一旦废绝,不但中国震动,四夷也会惊愕,会怀疑中国还是那个尊奉圣人之道的天朝上国吗?

    朱元璋想想也是这么回事。从钱唐舍命闯关这件事上,他也见识了孟子在读书人心目中的分量。于是命人把钱唐送到太医院好好治疗,不久又恢复了孟子配享孔庙的资格。

    (二)

    配享是恢复了,可是朱元璋还是觉得不能听任《孟子》里的大量“毒素”流传下去。

    想来想去,想出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命令臣下“删孟”,将《孟子》中自己看着不顺眼的“反动文字”尽皆删去,共砍掉《孟子》原文八十五条,只剩下一百多条,编了一本《孟子节文》,又专门规定,科举考试不得以被删的条文命题。

    那么,被删的八十五条里都有些什么内容,让朱元璋深恶痛绝呢?

    第一类当然是那些主张“民贵君轻”,“大臣可以不尊重皇帝”的字句。删掉这些文字,虽然有些可笑,但毕竟可以理解。

    可是另一类删节,乍一看就不太好理解了。比如孟子“有恒产而有恒心”这一揭示统治规律的名言,朱元璋也无法容忍,删掉了“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以及“五亩之宅”之类的话。

    另外许多主张皇帝必须实行“仁政”的条文,居然也被删去了。比如这句话: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

    还有一类更奇怪的,就是孟子攻击商纣王的话,也都被删除了。比如:

    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
    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时日害(曷)丧,予及女(汝)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

    这是为什么呢?

    (三)

    其实在删《孟子》以前,朱元璋还做过好多令臣下不太好理解的事。

    比如在推翻元朝之际,中原汉人皆欢欣鼓舞,扬眉吐气,强烈要求朱元璋彻底清算元朝的罪恶,惩办那些欺压百姓的元朝统治者。

    可是朱元璋没有这样做。在进军大都之时,他要求军队不得危害元朝皇亲贵族,因此“元之宗戚,咸俾保全。”

    在元顺帝仓皇北逃后,明军俘获了皇子买的里八剌。大臣们要求在南京举行“献俘”典礼,以庆祝这一伟大的胜利。朱元璋却拒不同意,理由是这是对前皇子的侮辱。他说:“虽古有献俘之礼,不忍加之。”他对俘获的元朝贵族一概极尽尊礼,封给他们很高的爵位,赐给极为优厚的生活条件,让汉族人继续对他们行礼如仪。

    甚至在推翻元朝之后,大臣们纷纷献上“捷奏”之章,批判元代皇帝的无道,颂扬洪武皇帝的雄武,也让朱元璋很不满意,因为奏章里面有贬低元朝君主的词语。朱元璋对宰相说:“元主中国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奈何为此浮薄之言?亟改之。”

    对于中原汉人来说,推翻了蒙古人的统治,是颠倒了的世界重新颠倒过来,是拨开云雾,重见青天:我堂堂中华乃是“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居然被一个野蛮的骑马民族统治,万里腥膻,人尽臣虏,这实在是莫大的耻辱。所以,大多数汉人都不承认蒙古人统治的正统地位。比如元末另一个起义领袖明玉珍称帝诏中就说,“元以北狄污我中夏,伦理以之晦冥,人物为之消灭”。他要推翻元朝,“恭行天罚,草彼左衽之卑污;昭为茂功,成我文明之治”。意思是代替老天,推翻蒙古人的野蛮统治,重新回到汉族正统。

    但是朱元璋自始至终坚持认为蒙古人的统治是“正统”。他从各个角度,竭尽全力为元朝的正统性辩护。

    在即位告天文中,他这样说:“惟我中国人民之君,自宋运告终,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其君父子及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

    也就是说,元朝的统治是受命于天,光明正大,理所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他说“百有余年”,这就不但将元灭南末后的几十年视为正统,且在元、宋并存的十几年间亦将元视为正统。

    不止于从天理的角度承认元朝的合法性,他还从个人感情的角度,表达对元朝统治的感恩戴德之情:“元虽夷狄,入主中国,百年之内生齿浩繁,家给人足,朕之祖父亦预享其太平。”

    这似乎就更不好理解了。在大元帝国的统治之下,他父亲朱五四四处迁徙,还是落得饥饿而死。他朱元璋也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不光朱元璋如此,全体汉人都受蒙古人野蛮统治之苦:汉人打伤蒙古人要判死刑,蒙古人打死了汉人,只赔一头驴;汉人即使当了大官,见到蒙古人,行礼毕要把双手反背过来,做捆绑状,以表示归顺之意。按理说,他应该对大元怀有刻骨仇恨才对,怎么居然歌功颂德、感激涕零起来?

    (四)

    批判孟子和歌颂蒙古人,这两件事贯穿着一个意图:建立“朱氏天命论”。

    朱元璋登上皇位之时,内心有点没底。因为中国人向来重视门第,讲求出身。自古以来,岂有乞丐而为天子者?所以许多人虽然畏服于他的刀剑,对于他这个人却相当瞧不起。被一个前要饭花子统治,天下精英们内心难免有点不是滋味。

    所以,他一开始想找个名人联个宗,谎称自己是朱熹的后代。

    可是再一想,这个谎也太经不起推敲了,不但不给能自己增光,反而会暴露自己的心虚。因此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为这个问题苦恼许久之后,朱元璋突然脑筋急转:自己的出身利用好了,可以化腐朽为神奇,把坏事变好事。按照世俗之人的想法,无论谁当皇帝,也轮不到他这个要饭花子。然而事实是,天下那么多富贵人、读书人、有根脚人,谁也没当上皇帝,偏偏他一个乞丐当上了,这不正说明他有“天命”吗?

    所以朱元璋一反历代统治者攀龙附凤之习,干脆坦然承认自己出身是“淮右小民”,而且还到处宣扬这一点。“口头上、文字上,一开口、一动笔,总要插进‘朕本淮右布衣’,或者‘江左布衣’,以及‘匹夫’‘起自田亩’‘出身寒微’一类的话。”这就是为了强调自己命运的奇特和天命的眷顾。在朱明政府的中央文件中,天命论到处皆是。他说“人君开创基业,皆奉天命”,自己之所以能由布衣而登帝位,是因为父祖“世承忠厚,积善余庆,以及于朕”。他对孔子后代孔克坚说:“朕率中土之士奉天逐胡,以安中夏,以复先王之旧。虽起自布衣,实承古先帝王之统。且古人起布衣而称帝者,汉之高祖也,天命所在,人孰违之。”他又说,“朕本布衣,因元纲不振,群雄蜂起,所在骚动,遂全生于行伍间,岂知有今日者邪”。

    为了证明这一点,朱元璋还写了许多文章,比如《周颠仙人传》《纪梦》,来宣扬自己身上的种种神异之处,进行自我神化。说周颠仙人早就看出他要当皇帝,说自己即位前一年,就梦见穿紫衣的道士授给他绛旗、冠履、宝剑诸物,证明自己是上天简授,确定无疑。

    那么,为什么上天不挑别人,偏偏挑了他呢?朱元璋说,这就是天命的神奇之处,老天爷的心思很难猜,它总是习惯于出人意料。比如,当初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马上民族蒙古,能君临天下,统治汉人长达百年呢?

    他在《谕齐鲁河洛燕蓟秦晋民人檄》中说: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自宋祚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国,四海内外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

    朱元璋说,蒙古族人少,文化落后,按理说不应该统治广大中国地区。但是他们居然就入主中原了。这恰恰说明,他们有“天命”,否则怎么解释?

    基于这一逻辑,朱元璋必须视元朝为正统,因为这是上天的意志。所以他承认元朝直接受命于天,接续了三皇五帝的正统,“正名定统,肇自三皇,继以五帝,曰三皇曰两汉曰唐宋曰元,受命代兴,或禅或继,功相比,德相侔”。

    (五)

    与“天命观”相配合的是“恩德论”。

    快要登上帝位之际,他遇到了一个理论难题:怎么看待农民起义?

    肯定农民起义吗?

    似乎当然应该肯定。因为他和他的追随者都是起义者。他们用起义推翻了万恶的旧王朝,建立了光明的新社会。他们的合法性来源于这个朴素的真理:天下无道,就应该有人揭竿而起。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但是慢着。如果肯定起义无罪,那么再有后来者效仿他起兵反对他怎么办?

    在推翻旧王朝的时候,他当然可以大喊造反有理、起义无罪。但是,成了新王朝的统治者,他就必须让老百姓明白,以后不许造反,更不能起义。

    这个弯子可不太好转。

    所以,他要大力打造“朱氏恩德论”。

    在朱元璋以前,中国人认为“有德者有天命”,可以拥有天下。而无德者就失去了“天命”。天下无道,人民就可以起来推翻它。而朱元璋要打造的“朱氏恩德论”是:因为你身处的王朝对你有恩,所以不管它有道无道,你都不应该带头起来背叛这个王朝。

    朱元璋说,一个人有了天命,也就从上天那获得了天下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全部中国领土的产权都归他一人。其他所有人,都是“寄居者”。

    所以,开国皇帝对天下百姓来说,有两大恩德:一是开创了太平,使天下人不再相互残杀,可以保全性命;二是既然天下的土地都是皇帝家的,那么所有的粮食,都是在皇帝家族的土地上长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天下人都是皇帝一个人养活的。每个人因此都应该对皇帝感恩戴德。

    不要以为这是在开玩笑,这是中国历代统治者的真实想法。只不过朱元璋表达得最透彻。

    从这个理论出发,元朝皇帝虽然统治低能,毕竟也建立了一套法律,安设了几名官员,比天下大乱还是要好。所以朱元璋说,“元祖宗功德在人”。在给元世祖的祭文中,他更这样颂扬元朝的统治:“惟神昔自朔土来主中国,治安之盛,生养之繁,功被人民者矣。”

    元朝初建,统治秩序比较好,老百姓一度安居乐业。他朱元璋虽然生不逢时,没赶上好时候,吃不饱穿不暖,但毕竟也算是吃了人家蒙古皇帝的,喝了人家大元天子的,怎么能忘恩负义,不予承认呢?

    “如予父母生于元初定天下之时,彼时法度严明,使愚顽畏威怀德,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在民则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各安其生,惠莫大焉!”

    “朕本农家,乐生于有元之世!”

    在内心深处,朱元璋对元朝当然是充满愤怒的,毕竟他一家人差点因为元朝的野蛮统治死绝。但对于他这样级别的政治家来说,考虑问题,不能从个人恩怨出发,而是要从天下大局出发。进一步说,不能从正义与否的角度,而是要从实用与否的角度出发。洪武四年,朱元璋命人在北平给元世祖盖了庙。洪武六年,他又在南京建了历代帝王庙,把元世祖和汉高祖、唐高祖、宋太祖都供在一起,还把蒙古帝国开国功臣木华黎等四人牌位也供在边上,他自己恭恭敬敬前去行跪拜大礼。他如此敬礼元朝,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给天下百姓做个示范,让他们也敬礼新朝,告诉他们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

    既然承认皇帝是天下所有人的大恩人,那么即使一时统治得不好,偶有雷霆,那也都是天恩,大家永远不能起叛逆之心。这就是朱元璋建立天命恩德论的最终落脚点。在他朱家政权的治下,天下再无道,人们都要老老实实当顺民,而不是逆民。任何情况下,起义都有罪,造反都无理。

    (六)

    理论构建到这儿,朱元璋发现他遇到了一点难题:

    正是他本人推翻了大元王朝。他食元朝之毛,践元朝之土,世受元朝雨露之恩,却起兵打倒了大元王朝,这怎么解释?

    虽然谁握住了刀把子谁就有了话语权,但要把这个道理讲圆满,也实在太考验人的智商了。

    朱元璋开始是这样解释的:他当初参加起义,只是为了吃饭活命,并不是为了推翻元朝。他不断强调自己加入起义军实在是迫不得已,是人生的一大污点。他说自己加入起义军是“昔者朕被妖人(红巾军)逼起山野”(《与元臣秃鲁书》)。他又说:“朕为淮右布衣,暴兵(红巾)忽至,误入其中。”(《明太祖实录》卷三七)他宁肯降低自己参与造反活动的意义,也不能给臣民做坏的榜样。

    后来他又进一步解释,说他起兵之时,元朝已经失去天命,土崩瓦解了。他动不动手,元朝都注定要灭亡了。他的原话是:“盗贼奸起,群雄角逐,窃据州郡。朕不得已起兵……当是时,天下已非元氏之有矣……朕取天下于群雄之手,不在元氏之手。”

    也就是说,元朝的灭亡跟他没什么关系。他参加起义,不是为了推翻旧王朝,也不是为了当皇帝,而是因为实在不忍心看人民遭受痛苦,要救万民于水火。他是从群雄之手,而不是元朝之手取得了天下。

    这两种解释似乎还不圆满。到了编写《大诰》时,朱元璋又发明了“殿兴有福”理论。他天才地将起义者分为“首乱”者和“殿兴”者两部分。首乱者,就是带头造反的那一批人;而殿兴者,就是他这样半路参加起义的人。

    《御制大诰三编·造言好乱第十三》中,朱元璋说:“元政不纲,天将更其运祚,而愚民好作乱者兴焉。”就是说,因为天下无道,所以愚民作乱。

    朱元璋认为,带头作乱者都是忘恩负义、胆大妄为之徒,注定没有好下场。这就是所谓“殃归首乱”。

    朱元璋还举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历代大型农民起义中,最早揭竿而起的那批人,确实多数都做了后人的铺路石:“秦之陈胜、吴广,汉之黄巾,隋之杨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则等辈,皆系造言倡乱首者,比天福民,斯等之辈,若烟消火灭矣。何故?盖天之道好还,凡为首倡乱者,致干戈横作,物命损伤者既多,比其成事也,天不与首乱者,殃归首乱,福在殿兴。”

    至于为什么首乱不祥呢?朱元璋笼统地解释说,因为这些人引起了战乱,造成了流血,老天爷讨厌这样的人。

    至于那些后来才参加起义的人,就没有什么责任了。因为动乱的大火已经烧起来了,他们再加把火,是为了使火灾早点结束,早点还大家以太平,所以“福在殿兴”。

    这一说法充满矛盾。既然天下无道,“天将更其运祚”,被推翻是必然的,总得有第一个起来反对它的,尽管他可能不成功,但是其发难之功是不容否定的。但朱元璋称之为“愚民”,说他们是“作乱”。然而没有流血,怎么会推翻无道的旧王朝,又哪来的新王朝?站在“首乱”者的尸体上,享受首乱者用牺牲换来的成果,却又这样大言不惭地辱骂他们,实在是匪夷所思。

    绞尽脑汁,朱元璋的理论落脚点是:万万不要第一个揭竿而起。

    说他狡猾也可以,说他愚蠢也可以,说他阴险也可以,说他坦率也可以,反正理论构建至此,朱元璋图穷匕见:不论怎么说,你们可千万不要造我大明的反。

    为了说服愚民,他又继续费尽口舌,推导出了宁可饿死,也强于造反之说。

    他说,元朝承平时,富无旁忧,贫有贫乐。纵有天灾,“饥馑并臻,间有缺食而死者,终非兵刃之死。设使被兵所逼,仓惶投崖,趋火赴渊而殁,观其窘于衣食而死者,岂不优游自尽者乎?”

    也就是说饿死强于战死,比起那样被杀死的,活活饿死还很“优游”舒服,相当享受呢。所以宁可饿死,也不能反抗他的统治。他又从多个侧面论证这个主张,说造反其实没有什么好处:从乱者并非俱能为人上人,除了那些“乱雄”和文武官吏外,“其泛常,非军即民,须听命而役之。呜呼,当此之际,其为军也,其为民也,何异于居承平时,名色亦然,差役愈甚”。也就是说,剩下的大部分,打了半天仗,也不过落了个普通军民,既然这样,何苦费事一回呢?

    他在《大诰三编·造言好乱第十二》一节中说:

    且昔朕亲见豪民若干、中民若干、窘民若干,当是时,恬于从乱。一从兵后,弃撇田园宅舍,失翫桑枣榆槐,挈家就军,老幼尽行,随军营于野外,少壮不分多少,人各持刃趋凶,父子皆听命矣。与官军拒,朝出则父子兄弟同行,暮归则四丧其三二者有之。所存眷属众多,遇寒朔风凛凛,密雪霏霏,饮食不节,老幼悲啼,思归故里,不可得而归。不半年,不周岁,男子俱亡者有之,幼儿父母亦丧者有之,如此身家灭者甚多矣。

    也就是说,当初啊,我亲眼见着许多大户人家、普通人家、穷苦人家的人跟着造反。那可相当苦啊:抛弃田地家产,一家老小跟着风餐风宿露。早上出去打仗,父子兄弟都去了,回来时,四个人往往死了两三个。不长时间,这一家就剩不下什么人了。

    他通过这种“亲身经历”来谆谆告诫百姓不要起来造反。

    (七)

    说到这,我们就理解他为什么讨厌《孟子》了。

    他要删掉“有恒产者有恒心”理论。朱元璋的理论是,有恒产当然有恒心,但无恒产也必须有恒心。也就是说,在朱元璋的统治之下,你就算沦为赤贫,走投无路,也不得起造反之心。

    他删掉帝王必须仁慈的内容。也就是说,对帝王,不得有任何要求,什么样的帝王,百姓都应该服从。

    他不许人们批评商纣王,并不是朱元璋喜欢商纣王,要像郭沫若先生那样为商纣王翻案,而是因为他主张,即使皇帝如同商纣王一样荒淫无道,臣下也不应该批评,更不应该推翻。

    历代皇帝可能也有人和朱元璋一样,读了《孟子》感觉不舒服,不过他们还从来没有人想到可以“阉割”《孟子》。因为《孟子》是儒学体系的核心部分,正如黄仁宇所言:“从个人说辩的能力和长久的功效两方面看,孟子在传统政治上的地位要超过孔子。”

    朱元璋不一样。对于他这样赤手空拳开天辟地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是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真正至高无上的是他自己,人世间的一切,包括所谓真理,都是为他服务的。朱元璋袭用孔孟之道,是因为孔孟之道可以巩固他的统治。如果不利于他的统治,他当然可以改造它,甚至消灭它。对别人来讲骇人听闻的大逆不道,对他来说,却完全符合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