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除了教育百姓外,朱元璋还要抓官员队伍的思想建设。

    朱元璋做事的特点是考虑极为长远。在与元朝作战之时,他已经想到了未来王朝的巩固问题。所以,遇到那些宁死不屈的元朝官员,他权衡利弊后,挑出几个,大加表彰,在自己的大臣中树立“忠”的观念。

    元太平路总管靳义在太平城破时投水自杀,朱元璋称之为“义土”,下令“具棺敛葬之”。元将领福寿死于集庆,石抹宜孙死于处州,余阙死于安庆,他也一一加以礼葬和祠祀,以彰其“忠”。他夸奖福寿说:“疾风识劲草,其福寿之谓乎?为人臣者当如是也。”

    蔡子英为元至正中进士,累官至行省参政。元亡后他被明兵捕获,押至京师。朱元璋久闻其名,以礼遇之,但蔡子英不为所动,在羁所大哭不止。“人问其故,曰:‘无他,思旧君耳!’”朱元璋闻听,十分感动,“洪武九年十二月命有司送出塞,令从故主于和林”。也就是说,命人给了车马路费,送他到北方草原去找北元皇帝去了。这一出人意料的举动,有力地向天下人宣示了他对“忠诚”这一品质的推崇。

    朱元璋善于招揽人才,许多故元的将领文臣投奔到他的麾下,为他的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在奔向帝位的途中,他对这些人毕恭毕敬,遵礼有加,比如刘基因为做过元朝臣子,不想出山,朱元璋绞尽脑汁,想尽了办法劝他出来,又对刘基非常尊重,每次都“称老先生而不名”。

    然而,建国之后,当这些人的重要性降低之后,朱元璋的态度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刘基为朱元璋的事业尽了肱股之力。可以说,没有刘基,也许就没有朱元璋的天下。因此,当元顺帝北逃、皇子买的里八剌被送到南京时,他和其他开国元勋一样,欢欣鼓舞,文思泉涌,写了一封祝捷文章,正要给朱元璋送上时,朱元璋却下了这样一道诏书:

    因命礼部榜示:凡北方捷至,尝仕元者不许称贺。

    也就是说,做过元朝官员的人,不要参与庆贺。

    这对以刘基为首的在元朝当过官的人的精神打击可想而知。朱元璋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以“忠臣不事二主”的标准,刘基易主求名,是“大节有亏”,犯了原则性错误,是不可饶恕的。因此在大封功臣之时,只封他一个伯爵,不久就把他赶回家里,最后还听任其政敌将他害死。

    元翰林学士危素在元亡之际曾投井自杀,却被救出。朱元璋听说此事,认为其人忠义可用,把他招来,安排在自己身边做侍从文官,十分信任。危素也卖命尽职,为朱元璋做了许多工作。可是天下大定之后,朱元璋看他就有些不顺眼了。有一天,朱元璋坐在东阁侧室的屏风后面,危素从屏风外慢步走来,履声橐橐,朱元璋问:“谁?”危素答道:“老臣危素。”朱元璋嫌他自称老臣,就嘲笑说:“我只道是文天祥来!”

    元顺帝有头大象,能在宴会上起舞助兴。明军攻入大都后,把它运到南京。有次,朱元璋宴请群臣,叫人把大象牵来,要它起舞,这头大象却趴在地上不动。朱元璋一气之下,下令把大象宰了。第二天,便借这件事,叫人制作两块木牌,一块写着“危不如象”,一块写着“素不如象”,挂在危素的左右肩,把他羞辱一通。

    后来,御史王著等人上书,弹劾危素是亡国之臣,“不宜列侍从”,朱元璋下诏把他贬到和州去看守余阙庙。不到一年,危素便郁闷而死。

    这样的例子不止危素一个。许多元朝降臣都是“始虽荣遇,终必摒辱”。

    六、洪武朝的知识分子政策

    (一)

    如前所述,在打天下的过程当中,朱元璋十分重视知识分子的作用。善于任用读书人,是他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建国之前,他对知识分子毕恭毕敬,十分热情。

    建国之后,朱元璋对知识分子的态度前后发生过很大变化。

    洪武初年,他仍然十分重视人才工作。

    建国之初,百废待兴,各条战线都急需人才。朱元璋掀起了一次访求知识分子的运动,来充实自己的官僚队伍。

    他继续打天下时的老办法,命人携带大量金钱分赴各地寻找人才。对知识分子还是坚持“给足面子”,嘱咐使臣们“求贤之道,非礼不行。……有司尽心询访,必求真材,以礼敦遣”。洪武元年徐达北伐,朱元璋命他一边作战,一边注意访取人才。徐达毕竟是武人,只要是读书人,不管本人是否愿意,都强迫他们赴京,不动身就动武。朱元璋得知,即发布公告,进行安抚,说:“所征人材,有不愿行者,有司不得驱迫,听其自便。”

    不过,这时的知识分子政策已经由一手变成了两手。天下未定之际,读书人不出山他不硬逼。因为逼急了,这些人有可能跑到他的对手那里去。他只能摆出宽怀大度的样子,置之不问。如今天下已经姓朱,形势不可逆转,读书人无处可逃,所以对那些太不给他面子的知识分子,朱元璋也时常不自觉地失去耐心,露出自己的獠牙。

    江西贵溪县的夏伯启叔侄想做元遗民,不愿当官,把自己左手的大拇指砍掉了。朱元璋闻知大怒,夏伯启叔侄被枭首示众,全家都被籍没。和夏伯启叔侄一样被朱元璋杀死的还有苏州人才姚润、王谟,他们也是“被征不仕”,结果“皆诛而籍其家”。

    《明朝小史》更记载:

    帝既得天下,恶胜国顽民,窜入缁流,乃聚数十人,掘一泥坑,特露其顶,而用大斧削之。一削去头数颗,名曰“铲头会”。

    就是说,他痛恨那些托身寺庙的遗民,将他们埋入地中,只露其头,用大斧削去,称为“铲头会”。

    在朱元璋以前,虽然君权强大,但士大夫阶层还是享有一定程度的人格独立的。“山林隐逸”不但被宽容,甚至被尊崇。这是传统社会留给人们最后一块自由呼吸的空间。朱元璋却毫不犹豫地封杀了这块空间。他认为,这些拒绝与他的政权合作的人必定是看不起他这个前乞丐的。他发布命令:“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这就是所谓的“寰中士夫不为君用”罪。天下是他朱元璋的天下,所有读书人都是仰他朱家的阳光雨露而活,不为他朱家服务,这本就是滔天大罪。后来他还专门写了一篇《严光论》来继续阐述他的“不为君用即为罪”的理论。严光是汉光武帝刘秀故人,刘秀登基后他隐姓埋名,不愿出山。刘秀也只好让他潇洒自在地在富春江垂钓消遣。这本是中国历史上一桩著名美谈,不想在一千三百年后,却遭到了朱元璋的严厉批判。朱元璋说,假使王郎、刘盆子等辈混乱未定之时,严光到哪儿钓鱼?现在他之所以有地方钓鱼,是因为皇帝平定了天下。既受皇帝之恩,他理当出山服务。

    胡萝卜加大棒政策效果十分显著。天下知识分子再也不敢东躲西藏,都老老实实出来为新政权服务。由于大批知识分子加盟,大明王朝的官僚体系迅速建立,国家机器按计划有效运转起来了。

    (二)

    第二阶段是渐起轻视之心,言辞不再卑逊。

    朱元璋原本大字不识几筐,随着身边的知识分子越来越多,他也在他们的熏陶下开始有计划地读书,博览经史,学作文章。渐渐地登堂入室。他发现,原来知识并不那么高不可攀,只要下功夫,他朱元璋一样可以通古博今,甚至写出像模像样的文章。

    随着自己文化水平越来越高,了解了知识的堂奥,朱元璋对知识分子的迷信之心渐淡。他发现,知识分子们既有突出的长处,也有明显的短处。他们的长处是知识广博,足智多谋,弱点是多谋寡断,缺乏行动力。朱元璋明白了为什么人家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他们做事畏手畏脚,条条框框太多,缺乏胆气魄力,只会做君子,不敢当小人。所以他们难以独立成大事,只能追随自己寻找功名富贵。真正的英雄,还得数他和刘邦这样的大老粗。明白了这一点,朱元璋渐启对文人的轻视之心。

    开朝之后,他在给宋濂的诰命中,这样坦率地谈到对宋濂的真实看法:

    尔濂虽博通今古,惜乎临事无为,每事牵制弗决。若使尔检阅则有余,用之于施行则甚有不足。(《明太祖集》卷三)

    也就是说,他认为宋濂虽然博古通今,学识出众,但缺乏决断力和实行力,办不了什么实际的事情。

    这样的话,朱元璋在建国前是绝对不会说的。对开国文臣之首宋濂尚如此评价,别的文臣在朱元璋心目中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事业的顺利,使朱元璋不可避免地自我膨胀起来。

    随着政权越来越稳定,大家都认识到天下姓朱已经没有任何疑问。朱元璋不再用像以前那样费力地去寻访、邀请,多如牛毛的知识分子就主动满怀热情地依附到朱家政权这张皮上。朱元璋广泛兴建的学校系统已经开始培养车载斗量的文化人,一时间知识分子极大丰富,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他们在朱元璋眼中的价值也越来越低,他对他们的态度也越来越轻慢。

    洪武七年,朱元璋的一位贵妃去逝。贵妃与皇后相比,是小老婆。按古礼,庶母死,子孙不需服丧。朱元璋十分喜欢这位妃子,要求孩子给她服丧。文臣们纷纷上书,反对他更改古礼,朱元璋因此写了篇《孝慈录·序》,大骂这些知识分子为“迂儒”。说他们只知道死读书,读死书,以古非今,而不知道审时度势,现实灵活地处理问题:“今之迂儒,止知其一,不知其二,是古非今,昭然矣。”又说,这些人其实不过是一群废物,做不出什么好事来,警告后世君主不要过于听信他们:“朕观宫生之君,好内山林之士,任为股肱爪牙,暴贵其身,致君牵制文义,优游不断,国之危亡,非迂儒者谁?其丧礼之论,时文之变态,儒乃不能审势而制宜,是古非今,灼见其情,甚不难矣。”

    通过这些痛快淋漓的斥骂,朱元璋将那些“山林之士”贬低成一群废物,警告后世君主不要过于听信他们,以防“牵制文义,优游不断”。这里面,有对知识分子弱点的灼见,更多的是一竿子打死的偏见。

    朱元璋不但对知识分子的政治能力不屑一顾,对文人学士们的文字本行,也越来越敢于评头品足。朱元璋虽然中年之后才开始学习写文章,但因天分不错,常有出色之作。他的一些文字虽粗头乱服,却风格独特豪迈,气势吞吐千古,在古代帝王中独树一帜,他也颇以此自矜。洪武七年,朱元璋举行诗文大会,命文臣们作《阅江楼记》。读完之后无一当意者,于是亲自动手,写了两篇,给文臣们做示范。大臣们当然赞颂佩服不已,朱元璋照单全收,扬扬自得地登上了大明第一文学家的宝座。不久之后,对当代文坛第一人的地位也不满意了,写了《驳韩愈颂伯夷文》《辨韩愈讼风伯文》等文章,开始对中国文学史上的显赫人物韩愈、柳宗元大加批驳,说韩愈对于“格物致知,尚未审其情”,说这些文人只会讲究辞藻,不通人情物理。俨然以帝王之尊,指导天下文人如何写作,文章强词夺理,满纸咄咄逼人的霸气。高己卑人、予智予雄于此达到了极点。

    (三)

    第三个阶段,则是一边任用,一边残杀。

    在统治前期,朱元璋极少杀文臣。到了洪武中期,天下已如磐石之安,朱元璋对自己的流氓本性不再刻意压制。他对文臣,一方面要任用他们安邦治国,另一方面,因为知识分子到处都是,用不过来,稍不高兴,就随手杀掉,毫不可惜。

    洪武九年十二月,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万言书直陈时务,朱元璋叫中书郎王敏将万言书读给他听,一开头茹太素说了一大堆套话,让朱元璋十分讨厌,他把茹太素叫进宫,按在地上痛打了一顿。第二天晚上,又叫人接着念茹太素的万言书,听到后面有四件事可行,这才把茹太素放了,说你的错误在于文章写得太长,其实五百个字就足够了。过了几年,茹太素当到户部尚书,仍然爱提意见,因而“屡濒于罪”。一天,朱元璋在便殿宴请茹太素,给茹太素倒了一杯酒,吟诗说:“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饶。”茹太素磕头致谢,续韵吟道:“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朱元璋听了,不禁为之恻然,但不久,还是找借口把茹太素处死了。

    洪武十五年(1382)四月,朱元璋设置僧司机构,大力崇佛。大理寺卿李仕鲁是声名颇著的程朱理学家,对皇上崇佛的举措颇不以为然,劝朱元璋崇儒辟佛,朱元璋不从,他一气之下,把手中的朝笏扔到地上。朱元璋大怒,叫武士当场把他摔死在台阶下面。

    同州进士王朴性格耿直,最爱直言极谏,有时见自己的谏言未被接受,还当面和朱元璋展开辩论。朱元璋开始几次对他的敢言劲头表示欣赏,后来次数多了不胜其烦,把他杀头了事。王朴根本不了解自己这类知识分子在皇帝心中无足轻重的地位,路过史馆,还高声呼喊:“学士刘三吾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御史朴也!”

    除了这类因为顶撞进谏而死者外,更多的知识分子死于朱元璋的文字狱。

    虽然朱元璋越来越看不起知识分子,但他对知识分子的防范戒备心理丝毫没有放松。起因是“士诚小人”这个典故。

    洪武初年,因为不满朱元璋的重文轻武,有一位武臣对朱元璋大讲知识分子的坏处。他说,这些人心胸狭窄,嘴巴又刻薄,经常变着法地骂人:“读书人用心歹毒,特擅讥讪,如不警觉,即受其愚弄。如张九四(张士诚原名)优礼文人,请他们给自己改名,哪承想他们竟给他取名为‘士诚’。”

    朱元璋说,这名字很好啊?有什么毛病?

    武臣说:毛病大了去了。我的幕僚跟我讲,《孟子》上说了,士,诚小人也。这是骂张士诚小人啊!

    朱元璋听后,立即找了本《孟子》来查,果然发现有这句话。他不禁悚然而惊:张士诚也算半个君王,给人叫了半辈子小人,到死都不知道,真是可怜。读书人欺负他是盐贩子出身,瞧不起他,才这样捉弄他,而他朱元璋出身和尚乞丐,肯定更被他们瞧不起。从此朱元璋就开始对文臣们大起疑心,阅读奏章多了一个心眼儿。

    朱元璋口口声声称自己是“淮右布衣”“江左布衣”“起自田亩”“出身寒微”,显得十分豪爽坦率,但是这些话只能他自己来说,别人可千万不能说。实际上,做过乞丐与和尚,这一直是朱元璋内心深处最大的一块伤疤,万万触碰不得,但凡“光”“秃”“僧”等与和尚沾边儿的字眼儿,都会犯他禁忌。因为起义起家,所以也讨厌人提“贼”和“寇”。大明臣民其实谁也没有胆子当着朱元璋提这壶水,也没有兴趣提这壶水,所以奏章中不用这些字,朱元璋却更不放心,总怀疑别人会拐弯抹角地骂他,遂将防区无限扩大,到了极为可笑的程度。比如“生”字,因为近乎“僧”字,在他看来就不怀好意,而“则”字也很危险,因为“则”在淮西方言中发音与“贼”同。

    按照明初习惯,逢年过节、皇帝生日之时,文武大臣都要上表庆贺。所上的表笺,照例由学校教官代作。虽然表笺中都是毫无营养的陈词滥调,但因为都是颂扬自己的话,朱元璋很喜欢阅读。读来读去,越来越多的敏感词蹦了出来。出现次数最多的敏感词是“则”字。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因所作《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句被杀;桂林府学训导蒋质因所作《正旦贺表》中有“建中作则”被杀。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万寿表》,因表内有“垂子孙而作则”句被处死;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作《贺冬表》,因表内有“以则天下”句而被处死。其次,表笺中若有“生”(近“僧”)、“法坤”(近“发髡”)等字样,也以为这是讽刺他曾出家为僧之事。常州府学训导蒋镇因所作《正旦贺表》中有“睿性生知”句被杀。祥符县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中有“取法像魏”句,因“取法”音同“去发”,贾翥亦未免一死。尉氏县学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表中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一句,因“法坤”音同“发髡”,“藻饰太平”音同“早失太平”,许元送了性命。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事例,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朱元璋的想象力实在惊人,他制造的文字狱也因此触目惊心,骇人听闻。亳州训导林云在所作《谢东宫赐宴笺》内有“式君父以班爵禄”句,朱元璋以为“式君父”为“弑君父”之隐语,林云因此而被杀。德安府学训导吴宪在所作《贺立太孙表》中有“永绍万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门”句,朱元璋以为“有道”为“有盗”之谐语,吴宪也因此身首异处。怀庆府学训导吕睿在所作《谢赐马表》中有“遥望帝扉”之语,朱元璋以为“帝扉”隐含“帝非”之讥,吕睿也遭杀头之祸。此外,陈州府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表》,以表内有“寿域千秋”句被杀,人们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后来只能揣测也许是因为“寿”字与“兽”字同音之故。

    除了在表章里挑毛病之外,朱元璋还将文字狱扩展到文学作品当中,看到谁写的诗文让自己不舒服,就把作者抓来杀掉。

    郎瑛《七修类稿》记载,洪武年间,四明僧人守仁应诏入京,闲着没劲,作了《翡翠》诗:“见说炎州进翠衣,网罗一日遍东西。羽毛亦足为身累,那得秋林静处栖。”朱元璋读了之后,对守仁说:“你不想见我,说我法网密吗?”于是以谤讪罪将他处死了。

    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则记载,一位叫来复的和尚在给朱元璋的谢恩诗中有“金盘苏合来殊域”和“自惭无德颂陶唐”两句,朱元璋看后大怒,说:“汝诗用‘殊’字,是谓我为歹朱也。又言无德颂陶唐,是谓我无德,虽欲以陶唐颂我而不能也。”将之斩首。

    明初“吴中四杰”之首高启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位重要人物。洪武七年,朱元璋读到高启创作的《上梁文》中,以“龙蹯虎踞”一词形容魏观的府治。朱元璋以为此语只可用来形容帝王之居,非他人能用,故将高启腰斩。

    (四)

    讲到这里,我们不妨逸出一笔,介绍一下中国文字狱史上很有意思的一种文字狱:外国文字狱。

    朱元璋不仅对本国臣子的表笺深文周纳,对外国来的表笺亦是如此。文字狱因此在中国历史上首次走出国界,走向了世界。

    那是在洪武二十五年,李成桂废黜高丽国王自立,毕恭毕敬地上表明廷,请朱元璋赐他一个国号。朱元璋批准他用“朝鲜”国号,李成桂又赶紧派文臣李恬为谢恩使,来感谢更国号之恩。在谢恩表中,李成桂为了表示恭顺,没敢用朝鲜国王的名义,而用了“权知国事”这个头衔,朱元璋疑忌顿生,认为李成桂这种做法是对他的不尊重,命人将谢恩使李恬按在地上痛打,“棒恬几死”,在他回朝鲜时,又不给他马骑,让他忍着伤痛,步行回家。

    李成桂得知此事后更为害怕,于是又专门巴巴地派人来谢罪,在《谢罪表》中这样解释:“照得小邦僻处荒远,言语不通,闻见不博,粗习文字,仅达事情。其于制作,未谙体格,以致错误,非敢故为侮慢。”就是说朝鲜国文化水平不高,对明朝文件格式不熟悉,犯了这个错误,绝对不是有意的。朱元璋这才饶了他。

    这事刚过去不久,洪武二十九年朝鲜恭贺新春的表笺又起祸端。朱元璋认为表文中有“侮慢之辞”“轻薄戏侮”“不停当的字样多有”,扣押朝鲜使臣不许回国,还命朝鲜马上把起草表文的人押来问罪。朝鲜马上老老实实把作者金若恒送到南京,在给明朝礼部的信中说:

    小邦僻居海外,声音语言,不类中华,必凭通译,仅习文意,所学粗浅,措辞鄙陋,且不能尽悉表笺体制,以致言词轻薄。何敢故为戏侮,以生衅端。

    就是说,朝鲜因为语言不通,要借助于翻译,所以出现“言词轻薄”的错误,并不是有意为之,请大皇帝原谅。

    这一风波还没处理完毕,紧接着又一个表笺惹了祸。洪武二十九年正月,李成桂派遣郑总到中国请求大明颁给他们诰命、印信。表文之中引用了商纣王的典故,朱元璋阅后,认为这是在讽刺他,于是说:“近日奏请印信、诰命状内引用纣事,尤为无礼……以此来使未可放回。若将撰写校正人员尽数发来,使者方回。”命朝鲜国将表笺的作者以及校对人员一起押送中国问罪。使臣郑总也倒了大霉,朱元璋不但将他拘留,还“遣人取家小”,命人到朝鲜把他一家大小都押来中国。

    这两次文字狱的处理结果,是郑总以及表文的作者金若恒、卢仁度都被朱元璋杀了头。朱元璋还在圣旨里这样教训李成桂:“如今两国之间,秀才每戏弄,不直不正。以小事大,事事都要至诚。直直正正,日头那里起,那里落,天下只是一个日头。”

    李成桂以权臣篡位,极度希望得到朱元璋的承认,所以他对朱元璋一直毕恭毕敬,忍气吞声,极力讨好。不论从哪个角度,他都不可能在表文中故意讽刺朱元璋。朱元璋郑重其事地在外国表文中大挑毛病,只能说明,他的心理变态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了。

    (五)

    人到老年,人格常会发生剧烈改变。朱元璋晚年身体很不好,多年超强度的脑力劳动又使他出现精神变态。他开始随心所欲,通过无节制的屠戮来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洪武晚年,稍有名气的文化人都难逃一死,死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文字狱,第二种是牵连进各种大狱之中。

    除了高启,“吴中四杰”中另外三位,杨基、张羽、徐贲也没有一个落了好下场:杨基入明曾任山西按察使,后来被谗削职,罚作劳役,死于工所。张羽入明曾任太常寺丞,后来获罪贬谪岭南,没到半道,又被召回,“自知不免,投龙江以死”。徐贲入明曾为给事中,后来又任河南左布政使,出征边疆的明军路过河南时,他“坐犒劳不时”,也就是没有及时提供给养,下狱而死。

    除了以“吴中四杰”为代表的诗人作家外,明初还有一批最有才华的著名学者,被召集参与了《元史》的修撰。在修完《元史》后,大部分人都遭遇悲惨,比如王彝被朱元璋寻故杀死,高逊志“以事谪朐山”,傅恕“后坐累死”,张孟兼为吴印所讦而被杀,张宣“坐事谪徙豪梁,道卒”……

    除此之外,还有太多著名文化人死于非命。“淹贯经史百家言”的文人王行,因为给蓝玉当过家庭教师,蓝玉案发,“行父子亦坐死”;“词采灿然”的诗人孙蒉,尝为蓝玉题画,“遂论死”;供事内府的宫廷画家赵原奉命画昔贤像,“应对失旨,坐法”;画家盛著奉命画天界寺影壁,结果画出了毛病,他在龙背上画了一只水母,惹得朱元璋大怒:“以水母乘龙背,不称旨,弃市。”

    类似事例,不胜枚举。一时才能之士“幸存者百无一二”。洪武十九年,方孝孺在致好友的信中,曾这样写道:“近时海内知名之士,非贫困即死,不死即病。”

    不但这些文人小臣没有几个有好下场,就是那些一直追随朱元璋、功成名遂的大知识分子,也鲜有善终者。朱元璋起兵后,第一批追随朱元璋的知识分子中最有名的是李善长、陶凯、陶安三人。除陶安因死得早得了个善终外,李善长被朱元璋满门抄斩,陶凯因致仕后起了个号叫“耐久道人”。朱元璋“闻而恶之”,找了个借口把他抓来杀掉了。第二批追随朱元璋功劳最大的文士是刘基、宋濂,刘基因不被朱元璋所信任,罢官回乡,后被胡惟庸(一说朱元璋自己)毒死。宋濂则因其孙宋慎的事,被株连胡惟庸案中流放外地,在途中自缢于夔州。洪武一朝著名文臣,得以善终者寥寥无几。以热情延请开始,以摧残屠戮告终,这种专制君王与知识分子之间的游戏,在中国历史上不止上演过一次。

    那些活下来的知识分子,则大多被吓破了胆。有个可笑而又令人心酸的故事说:

    新淦有诗人邓伯言,宋潜溪(濂)……以诗人荐之。廷试“钟山晓寒诗”,太祖爱其中二句曰“鳌足立四极,钟山蟠一龙”,不觉御手拍案诵之。伯言俯伏墀下,误疑触天怒遂惊死。扶出东华门,始苏。次日,遂授翰林。

    也就是说,朱元璋读到他的两句诗,大为激赏,用手拍了一下桌子。他却以为是皇上发了脾气,当然就吓晕了过去,太监把他弄出东华门,他才苏醒过来。

    朱元璋的文化政策成功地使明初文化人如履薄冰,收敛个性,粉饰现实,一味颂圣,循规蹈矩,点缀升平,埋下了永乐至成化年间“台阁体”的伏笔,同时也决定了有明一代学术不兴的基本局面。

    七、学习《大诰》运动

    (一)

    虽然朱元璋投入巨大的行政资源来扭转社会风气,成效却并不显著。大明天下并没有出现“尧舜之治”,相反,帝国很快就陷入黄宗羲定律中去,洪武初年,社会形势一直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

    在专制制度下,官僚系统的腐败并不是一种病态,而是一种常态。它的威力是如此惊人,登上大宝的朱元璋龙椅还没有坐热,四顾一看,腐败已经像瘟疫一样在他眼皮底下迅速蔓延开来:诸多王公贵族的亲戚、家人、家奴,狗仗人势,横暴乡里,欺压百姓,人命案不断发生;刑部尚书(部长)收受罪犯贿赂,指示属下把罪犯放走,用死囚来代替罪犯坐牢;印钞厂厂长和户部官员勾结,印了七百万锭纸币,自己私藏了一百四十三万锭;兵部侍郎(副部长)借抓捕逃亡军人的机会,收受军人家属贿赂二十二万锭……那些远离他的视线的地方官员,胡作非为,程度更加惊人:苏州知府陈宁为了完成征收农业税任务,把那些抗税户抓起来,用烙铁烙,得了个外号“陈烙铁”。浙江省的农民,交纳的农业税比国家规定的数额多出百分之四十五,全部落入地方官的腰包,农民交不起税,他们就上房揭瓦,赶牲口……

    官员如此,百姓同样也不老实。两浙的中小地主们,勾结官府,多年来用包荒、洒派、移丘换段等手法,把农业税转移到普通农民身上。甚至他们还把自己的田产转寄到长工名下,叫“铁脚诡寄”。这种欺骗一层层上报,乡骗县,县骗府,州府骗中央,一直骗到朱元璋,名叫“通天诡寄”。

    各种贪污腐败最终损害的是社会最底层人民的利益。因此,刚刚立国不久,就有不少地方的百姓发动起义。从洪武元年到十八年,各地上报的农民起义居然达一百多次,平均每年六次。这在历代王朝中都是不多见的。

    面对这种形势,一向强调以严治国的朱元璋怎么能不勃然大怒?朱元璋终生保持着对贪污腐败的极度痛恨。这种痛恨,既源于血液,又源于理智。作为一个前贫民,朱元璋疾恶如仇是因为自己底层生活的痛苦经历,作为一个帝王,他的痛恨则来自对自己家业的爱惜,他生怕这些硕鼠咬坏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统治之网。虽然名不正言不顺,他诛杀异己,摧残富民,尚且心狠手辣。我们当然可以想象,名正言顺的惩贪活动会进行得怎样残酷暴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大妈们愤怒地说,如果把天下小偷的手都剁了,小偷就绝迹了。如果贪污一块钱也给他抓起来,贪官就不敢再贪了。谁都知道这是激愤之语,连大妈们当政,也不会这样做。然而,朱元璋却这样做了。他说:“朕于廉能之官,虽然有过,往往宽宥之。如果是贪污之人,虽小过也不放过。”一开始,他规定,凡贪污六十两的,就剥皮实草。后来干脆说:“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

    朱元璋对贪污之官毫不姑息,务期净尽。《大诰》规定说,所有贪污案件,都要层层追查,顺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将贪污分子一网打尽为止。《大诰·问赃缘由第二十》规定:“如六部有犯赃罪,必究赃自何而至。若布政司贿于部,则拘布政司至,问斯赃尔自何得,必指于府。府亦拘至,问赃何来,必指于州。州亦拘至,必指于县。县亦拘至,必指于民。至此之际,害民之奸,岂可隐乎?”这样做固可使贪吏无所遁形,但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却也易生流弊,审理者务为严酷以当上指,株连蔓引,往往累及无辜。从洪武四年到洪武十八年,他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数次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如洪武四年(1371)甄别天下官吏,十五年(1382)的空印案,十八年(1385)的郭桓案,声势都极浩大。其中,尤以空印案与郭桓案的规模最大,两案连坐被冤杀的达七八万人。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二)

    朱元璋不知道,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他自己。史称明代“官俸最薄”。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合成银两,一个县令月收入不过五两,折换成现在的币值,有一千元左右。那时的官员,并不享受国家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但不享受别墅、小车、年终奖,也没有地方报销吃喝费。用一千余元养活一个大家庭甚至家族,这个县令的生活只能是城市贫民水平。如果不贪污,官员如何生活?

    治理腐败,必须从“不必贪”入手,以高薪或者起码是合理的薪水来养廉,以支持由思想教育达到的“不想贪”的道德境界和由制度建设保证的“不敢贪”的纪律要求。古今中外,都不能例外。

    然而,朱元璋似乎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他做事从来都是选择成本最低的方式。在惩贪问题上,“强盗”出身的他显得相当一根筋,他知道知识分子们骨头软、胆子小,相信暴力恫吓可以取代一切其他努力。

    一方面是离奇的低薪制,另一方面是朱元璋对惩贪工作的过高要求,希望用刀剑造成一个绝无贪污的纯而又纯的世界。他生性苛细,连贪污一张信纸,也绝不放过。翻开《大诰三编》,你会看见皇帝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网巾一个,袜一双”。用这样的标准来惩贪,天下官员几乎无人不是贪官。所以,他的严刑峻法只能收效于一时,不可能肃清腐败。不管朱元璋如何吓唬,为了生存,为了糊口,官僚体系还是不得不按它自身的规律运行。所以,从即位不久就开始惩贪,直到洪武十八年,在他看来,贪污势头还是不减。大的腐败案消失了,小的腐败却仍然层出不穷。监察官员和锦衣卫报上来的贪污案件,每天都堆了满满一桌子。由于诛戮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洪武元年(1368)到十九年(1386)竟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未及终考便遭贬黜或杀头。用朱元璋自己的话说:“自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设所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弄得朱元璋连声哀叹:“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众多!”

    (三)

    朱元璋对形势做出了过于严重的估计。他认为,他的官僚体系基本上全烂掉了。在诏书里,他指控的对象往往是官员全体。“朕自开国以来,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后,不期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他的秘书代他作的《大诰后序》中说:“日者中外臣庶,罔体圣心,大肆贪墨……”

    对于官员如此争先恐后奔赴法网,朱元璋在震惊之余,也曾苦苦思索原因。他反复思维,也没发现自己的措施有丝毫不对的地方。他屡屡说,“朕所设一应事务,未尝不稳,一一尽皆的当”,“其法已定,其法已良”。因此,他把原因归结于奸顽之人之难于教化:“于戏!世有奸顽,终化不省,有若是!且如朕臣民有等奸顽者,朕日思月虑,筹计万千,务要全其身命,使扬祖宗,显父母,荣妻子,贵本身,共安天下之民。朕所设一应事务,未尝不稳,一一尽皆的当。其不才臣民百姓百般毁坏,不行依正所行,故意乱政坏法,自取灭亡,往往如此,数百数千矣!”那意思就是说:“哎呀!这些奸顽之人,怎么也教育不好,真想不到!我绞尽脑汁,要这些官员能顺顺当当地当官,给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光宗耀祖,荫及子孙。我所制定的法规政策,没有不稳妥的,一一都十分得当。可恨这些不才臣民百姓,百般破坏!不走正道,偏做坏事,自取灭亡,难以计数。”又说:“唉,可怜那贪心勃然而起,迷乱了本性,做出这些恶事,虽然自求生路,又怎么可得!”

    算来算去,他还是把账算到了别人头上,他认为,一百年的元朝统治,“天下风移俗变”,人心不古,导致“天下臣民不从教者多”。他们长期“为奸顽之人所引诱”,“一概善恶立场动摇,至今为非之心不改,表面顺从,内心则异”。其中官员们尤其如此。“过去元朝统治华夏,九十三年之治,使华风沦没,彝道倾颓。读书人只知道背书,对于思想净化,毫不用力。所以做事之时,私心战胜公心,以致往往犯下大罪。”这些人受“前代”恶劣风气的“污染”,“贪心勃然而起,迷失真性”,所以“明知故犯”,大面积地贪污腐化,“终化不省(怎么也教育不过来)”。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朱元璋认为,根本的办法还是进行思想教育。他还是相信,“自古及今,无有不可变之俗,无有不可化之民”。虽然“难化”,他终还是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人被错误的思想所吞噬。既然和风细雨式的教育不起作用,他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一次强制性的、深入的思想教育活动,用大量的血淋淋的案例来警示官员和百姓。这次活动一定要搞深搞透,通过触及人民灵魂深处,希望他们“鉴此非为,格心从化”,以此来消灭腐败和犯罪的土壤。

    为此,他亲自作了《大诰》这一与雍正的《大义觉迷录》并列的千古奇文,作为这次运动的学习材料。

    皇帝亲自纂写的这本《大诰》,简要说,就是一本血淋淋的案例汇编。朱元璋把他惩办的大案要案编成一册,这本书里夹杂着大量的说教。由于是朱亲自写作,所以这本书文辞鄙俗,体例杂乱,多语句不通之处,唯以说教和吓唬为能事。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两篇:

    《大诰初编·伪钞第四十八》讲了他如何惩办一起伪钞案:宝钞通行天下,本为方便百姓交易。其两浙、江东、江西,有伪造者,其中最严重的是句容县。该县杨馒头本人起意,县里百姓合谋者众多,银匠秘密刻制锡板,文理分明;印纸马之人家,同谋刷印。罪犯捕获到官,我全部杀掉,自京师至于句容,其途九十里,所枭之尸相望,其刑甚矣哉。我想绝对不会有再犯的了。岂期不逾年,本县村民亦伪造宝钞,甚至邻里互知而密行,死而后已。呜呼!你说这样顽愚的人,可怎么治理是好?

    《大诰三编·递送潘富第十八》得意扬扬地讲了他如何因一个逃囚杀了一百七十户人家:

    皂隶潘富犯法外逃,沿途有二百余家知情,有的人家并曾提供食宿。追者回奏,将豪民赵真、胜奴并二百余家尽行抄投,持杖者尽皆诛戮。沿途节次递送者一百七户尽行枭令,抄投其家。呜呼:见恶不拿,意在同恶相济,以致事发,身亡家破,又何恨欤?所在良民,推此以戒狂心,听朕言以擒奸恶,不但去除民害,身家无患矣。

    他在《大诰》里绘声绘色地描绘贪官们临死的惨境:“临刑赴法,才方神魂仓皇,仰天俯地,张目四视,甚矣哉,悔之晚矣。”希望他们因此抽身退步,不敢再胡作非为。

    同时,《大诰》里面还夹杂着大量陈腐的教条。比如《大诰续编·申明五常第一》里说:

    今再《诰》一出,臣民之家,务要父子有亲;率土之民,要知君臣之义,务要夫妇有别,邻里亲戚必然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倘有不如朕言者,父子不亲,罔知君臣之义,夫妇无别,卑凌尊,朋友失信,乡里高年并年壮豪杰者,会议而戒训之。凡此三而至五,加至七次,不循教者,高年英豪壮者拿赴有司,如律治之。有司不受状者,具有律条。慎之哉,而民从之。

    朱元璋村长式的思维方式实在过于混乱,他的大脑里,道德和法律从来分不清楚。请问,这《申明五常》如何操作?如何界定?如何量化?如何避免出现导致大量深文周纳出来的冤假错案?

    这类无法操作的条文还有许多,比如:

    诰至,所在有司,务必崇尚德人,上助朕躬,下福生民。无藉之徒见此,即早退去。

    “无藉之民”见了这个文件,为什么就会乖乖退去?

    就是这样一套混乱杂芜的文件汇编,成了全国人民必须学习的“精神财富”。

    (四)

    结合学习《大诰》,朱元璋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洪武十九年,大明帝国发生了一件中国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皇帝号召底层民众起来,造官僚阶级的反。

    他在《大诰三编·民拿害民该吏第三十四》中这样号召:“我设各级官员的本意,是为了治理人民,为人民服务。然而,过去我所任命的官员,几乎都是不才无藉之徒!一到任后,他们就和当地吏员、衙役、地方上的黑恶势力相勾结,千方百计,害我良民。现在,我要靠你们这些高年有德的地方上的老人以及乡村里见义勇为的豪杰,来帮助我治理地方。如果要靠当官的来给百姓做主,打我当皇帝到如今十九年,我还没见到一个人!”

    在《大诰》另一章里他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因为我高居九重之上,难以清晰地观察帝国政治的每一个细节,“如果民众们不亲自动员起来揭露奸顽之人,明彰有德之官,朕一时难知,所以嘱民助我为此也”。

    那么,皇帝希望民众们怎么帮他呢?

    朱元璋告诉百姓,他们可以直接向他举报官员们的违法行为。他大手一挥慷慨地赋予了草根阶层以监督、评议各级官僚的权力,并且许诺,皇帝会根据普通民众的意见来奖励和惩罚官员。

    洪武十八年,他在《大诰初编》中就这样号召百姓们:从省级官员到府州县级官员,如果在国家规定之外,巧立名目,搜括百姓财钱的,准许境内德高望重的老人,串连附近的乡亲,联名到京城来上告,有凭有据,惩办罪犯,更换好官,抚育人民。同时,从省级到县级的官员,如果清廉能干、政绩卓著,准许境内百姓来京汇报,我给他们奖励。

    因为对监察官员们的不信任,在另一章中,他说,如果好官被诬陷,百姓们有权直接向皇帝申辩。

    今后各级政府,若有廉能官吏,切切为民造福者,所在人民必深知其详。如果这些廉能官吏被坏人捏词排陷,一时不能明其公心,远在数千里,情不能上达,我允许本处城市乡村有德老人们赴京面奏,以凭保全(《大诰初编·耆民奏有司善恶第四十五》)。

    洪武十九年,他的政策又大幅度地前进了一步,他令人吃惊地宣称,在他的帝国之内,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冲进官府,捉拿他所不满意的吏员!

    如果以后有吏员们打官司时枉断曲直,被冤枉的人可以纠集四邻,直接到刑房里,把这个吏员拿住,送到京城来!如果有强买百姓东西不给钱的,收税有的家多收有的家少收不公平的,捉拿逃军时受贿放纵犯罪却捉拿了同名百姓的,等等犯罪情况出现,都许百姓直接把这些吏员拿获!

    又规定:如果害民官吏逃回老家,邻居和亲戚们知道了,立刻就要把他拿获。(《大诰初编·积年民害逃回第五十五》)

    另一章中发布了这样的通知:十二布政司及府、州、县,朕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乡扰民,其禁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京来。

    从“把民众捆绑在土地上”这一极端轻易地跳到了“放手让民众造反”的另一个极端后,朱元璋想起了他的“通行证”制度。他知道这一制度一定会被官员们用做阻拦百姓上访的借口。于是他又宣布:凡是进京反映问题的人,不论有没有通行证,一律放行。如果有人敢阻挡,治以死罪。

    另一章中又规定:百姓们捉拿吏员,当官的如果敢阻挡,那么会受到“族诛”的处置。

    赋予地位低下的农民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纠拿官吏的权力,这在中国政治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这一号召再一次证明这个通过农民起义登上皇位的皇帝对农民理想的某种忠诚。

    (五)

    朱元璋身上一直有着某种“民粹主义”的味道,在对官僚阶级表现出极度痛恨的同时,他却一直对社会底层人民充满亲近感。他对他们的面孔从来都是温和的、亲切的。乡村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那种淳朴、真诚的关系一直记忆在他的心中,他相信,乡村生活中人的良心还没有被贪婪和物欲所污染。

    由于对官僚体系的不信任,皇帝想起了他的乡村生活经验。他收回了官员们的部分权力,把这个权力下放给了乡村百姓,希望一定程度的村民自治能有利于治理吏治的败坏。

    在《教民榜文》中,他规定,一些次要的司法事务,例如家务、骂架和斗殴等纠纷都可由老人和里甲来审断。官员们不许干预诉讼过程,也不许接管判决事宜。如果地方当局干预了老人的案件,其他老人可以直接奏报给皇帝,那么,官员们可能自动地被牵连进这名受审的老人的罪行中去。当然,人命大案等还应报告政府来审理。

    (六)

    在全帝国范围内掀起这样疾风骤雨式的群众运动,朱元璋自然有他的想法。在一则命令中,朱元璋宣布了他村长式的设想:“如果天下百姓都听我的,认认真真照这个命令办,那么,不出一年,天下的贪官污吏都变成好官了。为什么?因为良民时刻监督,坏人不敢胡作非为,所以各级官员都不得不做好官、做好人”。

    在另一个地方,他这样说:“呜呼!所在城市乡村耆民智人等,肯依朕言,必举此行,即岁天下太平矣。”

    这当然是典型的“如果……就……”的逻辑。依靠社会底层人民来监督官员,这样的思路无疑是正确的,问题是,朱元璋没有认真考虑把这种监督机制化、常态化,而希望仅仅用一次群众运动来解决所有问题。

    “激进主义”在中国这个“中庸”大国里有着十分深厚的土壤。“激进主义”是一种“幼稚病”。就像热恋中的青年男女相信只要有爱情,两个人身上其他的一切不谐调都会不成问题一样,政治上的“激进主义”者也相信,道德激情可以击败一切不义,只要在政治操作中倾力贯注和绝对恪守道德原则,实际政治中的任何困难都不难克服。看事过易,意气用事,态度偏激、思想狂热、喜爱暴力是它的特点。它拖累着中国政治一直不能脱离中古式“伦理政治”范畴而进化成“世俗理性政治”。

    “理性”并不是朱元璋先天素质中的缺项,他在战争中头脑之清醒、次序之清楚,充分证明了他理智的强大。然而,越到晚年,他的政治思维中“激进主义”的狂想就越来越成了主旋律。

    毕竟,朱元璋是人而不是神。在群雄并起的强大的压力之下,他能强迫自己每分每秒都恪守理性的指挥,在重重困难中苦心孤诣寻找那条唯一的生路。登上帝位后,虽然他一再提醒自己要“小心”“谨慎”,然而由于外面的压力都已消失,天性中那长期压抑着的“急躁”“峻切”还是不可避免地浮出水面。而屠戮功臣、牢狱百姓之顺利、容易、几乎没有遇到反抗,又大大强化了他的自信心和浮躁感。坐踞极尊、四周毫无约束,这种地位对人性的腐蚀他也不可能避免。于是,一方面,他仍然能兢兢业业、宵衣旰食,强迫自己忘我工作;另一方面,他却没有能力再把那个强大而盲目的“本我”压制回“理性”的控制之下,反而越来越为“本我”所控制。性格中天生的“狂暴”与乡村视野中天然形成的“泛道德主义”倾向与“权力万能”幻象合流,造成了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现象:皇帝坐在九重之上,伸出手来在最底的草根阶层里放了一把火,异想天开地希望用局部的“无政府主义”这把烈火来彻底烧毁官僚主义的土壤。

    (七)

    诏书发布下去了,天下却没有出现朱元璋想象中的“群起响应”的局面。

    毕竟,自有国家以来,中国老百姓就一直匍匐在官员脚下。面对皇帝的“造反”号召,他们一时不知所措。虽然皇帝一再发布“呜呼!君子目朕之言,勿坐视纵容奸恶愚民”的殷切呼唤,他们还是将信将疑,愣在原地不敢动。

    朱元璋火了。他自然有他的办法。洪武十九年,他严厉惩罚了镇江市的一些市民,原因是他们没有按他的要求,积极捉拿坏官韦栋,而听任他在镇江胡作非为,直到这个坏官被皇帝本人发现。皇帝发布诏书说,因为这些市民不听他的话,所以他“将坊甲邻里尽行责罚搬石砌城”。皇帝得意扬扬地说:“有罚款把家罚得精光的,有的家破人亡,有的不及去搬石就被我处死!”

    这就是朱元璋的动员方式。

    他知道,这种方式在这片土地上当然最有效。同时,对那些乍着胆子,捉拿官员的“吃螃蟹者”,他立刻大加奖励。常熟县百姓陈寿六串同自己的弟弟和外甥,把县里的恶劣吏员顾英捉住,送到南京,朱元璋大为高兴,他在《大诰续编·如诰擒恶受赏第十》中说:

    前者《大诰》一出,民有从吾命者。常熟县陈寿六为县吏顾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众。其陈寿六率弟与甥三人擒其吏,执《大诰》赴京面奏。朕嘉其能,赏钞二十锭,三人衣各二件。更敕都察院榜谕市村,其陈寿六与免杂泛差役三年,敢有罗织生事扰害者,族诛。若陈寿六因而倚恃,凌辱乡里者,罪亦不放。设有捏词诬陷陈寿六者,亦族诛。陈寿六倘有过失,不许擅勾,以状来闻,然后京师差人宣至,朕亲问其由。其陈寿六其不伟欤?!

    在这动员加恐吓之下,朱元璋兴起的捉贪运动终于在各地兴起。懦弱的老百姓居然敢对官员下手,自古以来人民所不敢想象的翻天覆地的现象终于出现了。在通往南京的路上,经常出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押解着贪官污吏行走的情景。也有贪官逃回家里,被亲戚捉住,送到京师,朱元璋得意地说:“为大诰一出,邻里亲戚有所畏惧,其苏、松、嘉、湖、浙东、江东、江西,有父母亲送子至官者,有妻舅、母舅、伯、叔、兄、弟送至京者多矣。”于是,大明天下出现了这样的情景:一直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员们要对百姓下跪求饶了:

    北平布政司永平府滦州乐亭县主簿汪铎等设计害民,妄起夫丁,民有避难者,受财出脱之,每一丁要绢五匹,被高年有德耆民赵罕辰等三十四名帮缚赴京。行间,有的当人、说事人、管事人何波等十名,翻然改图,格前非心,一同辅助耆老赵罕辰等四十四名,将害民工房吏张进等八名帮缚起行。去县四十里,其县官主簿汪铎等追赶求免,谓耆老言:“我十四岁读书,灯窗之劳至此,你可免我此番,休坏我前程。”呜呼愚哉!孰父母生此无藉不才之徒,官于是县,是县民瞻,今既不才,为民所觉,乞怜哀免于耆民,纵然得免,何面目以居是任?呜呼!兴言至此,虽非本人,凡听读者亦皆赧焉。贤人君子,可不为之戒乎?(《大诰三编·县官求免于民第十七》)

    县里的主簿,相当于今天的县委办公室主任,是科级实权干部,平日在地方上怎么耀武扬威就可想而知了。而今被群众揪出来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立刻露出了一副可怜样:这个科级干部,是我从十四岁上读书考学辛苦换来的,乡亲父老可怜可怜我吧,不要让我断送了大好前程!

    真是平日只见民求官,怎想还有官求民!在朱皇帝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中,被封建统治颠倒过去的世界又颠倒回来了!

    (八)

    从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皇帝与百姓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贪污腐化。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没有人办公,朱元璋不得不实行“戴死罪、徒流办事”“戴斩、绞、徒、流刑在职”的办法,叫判刑后的犯罪官吏,戴着镣铐回到公堂办公。

    他不仅动用刑狱,严加惩处,而且还法外加刑。罪行严重的,处以墨面文身、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竿、抽肠、阉割为权、斩趾枷令、常枷号令、枭首、凌迟、全家抄没发配远方为奴、族诛等各种非刑。

    在洪武时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据说,皇帝每天上朝,如果把玉带高高地贴在胸前,这一天杀的人就少一些;如果把玉带低低地按在肚皮下面,这一天准得大杀一批,官员就吓得面如土色。在这种恐怖气氛中,不论大官小官,个个胆战心惊,不知什么时候就有大祸临头。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家便举家庆贺,庆幸又活过了一天。

    原来是天底下最热爱做官的读书人此时也视仕途为畏途。他们“以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多不乐仕进”。有的家里有好学之子,怕被郡县所知,弄去当官,反而叫他们休学种地。有的为了避免被强征出仕,至自残肢体。

    不少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回想起洪武朝的情景,还心有余悸。如当时监察部副部长左佥都御史严德珉,在洪武朝因病要求辞职,朱元璋怀疑他是装病,将他黥面发配到广西南丹。后来遇赦放还,活到宣德朝,回忆起当年的经历,说先时国法甚严,做官的常保不住脑袋,这顶破帽不好戴啊!说完还北面拱手,连称:“圣恩!圣恩!”

    能得到“圣恩”的人太少了。连不少受过朱元璋多次表彰的清官,也因为牵连到空印案之类毫无必要制造的大冤案中送了命。济宁知府方克勤是有名的清官,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也没有换新的。因为牵连到了“空印案”里,被朱毫不留情地杀死。户部尚书滕德懋被人举报为贪污,朱元璋迅即把他处死,之后剖开滕的肚子,想看看这个贪官肚子里都有些什么。孰料剖开之后,发现里面全都是粗粮草菜,只好悻悻地长叹一声:“原来是个大清官啊!”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杀的人里有许多无辜之人,然而他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要的是一个纯而又纯的与贪污绝缘的官僚队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价实现这样一个在别的皇朝没能实现的人间奇迹,而不是什么公平正义。如果能达到这个目标,多少人冤死,在朱元璋心里是无所谓的。

    (九)

    虽然反腐力度如此之大,然而朱元璋期望的纯而又纯的状况终于没有出现。在朱的政策下,想在官场全身而退几乎就不可能,所以有些人,认为反正动辄得咎,不如趁早捞一把算了,反而加紧贪污搜刮的活动。他们“当未仕之时,则修身畏慎,动遵律法。一入于官,则以禁网严密,朝不谋夕,遂弃廉耻,或事掊克,以修屯田工役之资”,享受一天是一天,于是贪污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弄得朱元璋连声哀叹:“似这等愚下之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

    连朱元璋寄以最大希望的村民自治也很快破产了。因为有了权力,可以处理一般的案件,老人也很快腐败起来。他们毫不自重,以权谋私,甚至贪图酒食贿赂,“公道不昭,贞邪莫辨,妄张威福,颠倒是非,亭宇与职掌败隳”。

    至于擒拿犯法吏员一举,负面作用也很快反映出来。群众运动的火候是最难掌握的。不久,就有许多地方官为了政治利益,威胁利诱百姓们保举自己,打击他人,更有许多地方群众为了抗税不交而把正常工作的税收官员捉拿到京。这类事情远比真正捉到的贪官要多,弄得朱元璋呜呼不已。

    朱元璋自己多次承认他的思想教育工作收效甚微。他在谈及《大诰》前两编施行情况时说道:“迩来凶顽之人,不善之心犹未向化”,“奸顽之徒难治,扶此彼坏,扶彼此坏。观此奸顽,虽神明亦将何如!”观洪武二十一年至三十一年所颁布的榜文,也可看到朱元璋的目标没有实现,让他不满的现象比比皆是:“县州府行省官吏在职役者,往往倒持仁义,增词陷良”,“凌虐良善,贪图贿赂”,“奸顽小人,恃其富豪,欺压良善,强捉平民为奴仆,虽尝累加惩戒,奸顽终化不省”,“无藉之徒,不务本等生理,往往犯奸做贼。若不律外处治,难以禁止”。

    皇帝晚年,对自己的暴力惩贪曾经有过困惑和动摇。洪武二十三年,他对刑部官员说:“愚民犯法,如啖饮食,嗜之不知止。设法防之,犯者益众,惟推恕行仁,或能感化。”

    虽然朱元璋屡次重申:“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后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论无赦”,但还是改变不了他曾经希望世世代代指导人民的《大诰》很快被弃如敝屣的现实。虽然没有哪个后世皇帝敢明确宣布废除《大诰》,但在朱元璋死后,《大诰》再也没有发挥过实际作用。到明代中叶,《大诰》已经鲜为人知。曾经发行上千万册的这本“宝书”,到明末在民间几乎一本也没有了。这也许是朱元璋从来没有想到的。

    朱元璋更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他在世时,贪污腐化现象得到了一时的抑制,然而却积蓄了巨大的反弹能量。在他死后,腐败又迅速发展起来,大明最终以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王朝之一被载入史册。明朝之亡,即缘于此。

    八、屠杀功臣始末

    (一)

    洪武三年,徐达大败明王朝最后一个劲敌扩廓帖木儿,元顺帝也病死于蒙古草原,明朝天下大定,朱元璋长长出了口气。这一年十一月,他在奉天殿举行盛大仪式,大封开国功臣。一口气封了六公、二十八侯。

    六公全是淮西人:韩国公李善长(他虽然原籍歙县,但后来徙居滁阳,在渡江前已经投奔朱元璋,所以也被视为淮西老臣),魏国公徐达,郑国公常茂(常遇春之子),曹国公李文忠,宋国公冯胜,卫国公邓愈。

    二十八名侯爵也基本都是淮西人,且以凤阳人为多。十二岁以前,朱元璋家在凤阳县广德乡东湖里,后来搬到太平乡孤庄村。中国地图上根本找不到的这两个小小乡里,后来成了著名的“将军乡”,共出了十二名侯爵:中山侯汤和、巩昌侯郭兴、武定侯郭英和永平侯谢成,都是广德乡东湖里人,是朱元璋的同村“发小儿”;延安侯唐胜宗是广德乡毛城村人,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同乡”;吉安侯陆仲亨是太平乡义城村人;江夏侯周德兴、燕山侯孙兴祖、临江侯陈德都是太平乡孟家庄人;济宁侯顾时是太平乡涂山村人;凤翔侯张龙和航海侯张赫是太平乡焦山村人。

    中国东部这块最贫瘠的土地,一时之间却成了功臣名将的富产区。朱元璋的乡土情结十分浓重,只要一听到凤阳话,他就觉得异常亲切;只要听说这人是淮西的,他就对这人平添一层信任;只要是乡里乡亲,但凡有点能力的,他都会不吝提拔。在漫长的战斗生涯中,他和这些老乡结下了深厚的战斗友谊。开国之后,朱元璋与徐达等人说话,还常称之为兄。《明史·徐达传》载:朱元璋与徐达“宴见欢饮,有布衣兄弟称,而达愈恭慎。帝尝从容言:‘徐兄功大,未有宁居,可赐以旧邸。’旧邸者,太祖为吴王时所居也”。可以说,朱元璋的封爵体系,基本上是为他的老乡们设置的。这是他们这么多年来为他出生入死、提头血战而应得的报偿。

    除了名爵之外,朱元璋更报以实打实的财富。大封功臣的典礼上,朱元璋公布了公侯们的俸禄数:韩国公李善长食禄四千石,魏国公徐达五千石,郑国公常茂以下俱三千石,中山侯汤和以下皆一千五百石。除了俸禄,还有赐田。洪武三年十二月,“赐魏国公徐达以下勋臣田有差”。传统时代,土地才是铁打的财富,原来这些田无一亩的贫农们现在都成了帝国内的头等大地主。

    淮西话本来很难听(胡适认为江北话是中国最难听的方言,见《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在明朝开国之后却成了大明王朝的正式官方语言。淮西菜本来缺油少味没人稀罕,上不得台盘,如今却成了南京城内最高雅的口味。凤阳人喜欢背着手走路,喜欢蹲墙根聊天,不久之后,这两个动作成了大明官场的标准姿势。开国之初,淮西人个个趾高气扬,不可一世。贝琼的一首诗写道:“两河兵合尽红巾,岂有桃源可避秦?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淮河流域在春秋时属楚,故“楚客”“淮人”指的都是淮西人)道尽淮西人权倾朝野之势。

    (二)

    朱元璋晚年屠杀功臣之酷烈、之彻底,使人们常以为“兔死狗烹”是他的素志。其实不然。开国之初,朱元璋曾真心实意地希望与老乡兼功臣们“共富贵”。

    朱元璋处处取法他的偶像刘邦,认为刘邦的作为几乎桩桩高明。然而在开国两年前的一次谈话中,朱元璋却罕见地批评了刘邦。那是一次饭后与侍臣们聊天,聊起汉高祖和唐太宗谁更伟大。朱元璋说,刘邦总体上强于李世民,但是他有一个严重的污点,那就是“内多猜忌,诛夷功臣”,因此“度量亦未弘远”。相比之下,唐太宗“能驾驭群臣,及大业既定,卒皆保全”,更有人情味儿,从这点上看,刘邦不如李世民。

    如果我们本着阴谋论传统,怀疑这是朱元璋开国之前笼络功臣之语,那么开国之后朱元璋的举动,应该可以打消我们的这一怀疑。

    赐爵赐田仍未能满足朱元璋的报答之心。开国之后,朱元璋一直琢磨着颁赐功臣“铁券”,来确保他们永保功名。

    小时候看戏,皇帝们经常赐给功臣们丹书铁券,或者叫免死功牌。《水浒传》中的柴进之所以可以为所欲为,专收留别人不敢收留的好汉,原因就是他“是大周柴世宗子孙,自陈桥让位,太祖武德皇帝敕赐予他誓书铁券在家中”,有了这个神奇的“铁券”,“便杀了朝廷的命官,劫了府库的财物,柴进也敢藏在庄里”。

    小时候朱元璋与小朋友们玩游戏,他自己顶着车辐板扮演皇帝,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给小朋友们发树叶子当免死牌。有了这个东西,他们就可以成为不受普通法律束缚的特殊阶层。“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打死几个平民,犯下几桩过错,可以置之不理,那是何等的潇洒快意!

    朱元璋的政治风格,到底是受底层文化影响大,还是受儒家帝王之学影响大,很难说得清楚。反正大封功臣之际,要是不搞个免死的“誓书铁券”,让老乡免上几次死,他就觉得不过瘾。不如此,不能彰显他们与自己的特殊关系;不如此,不足以显示他们高普通人一等乃至几等。在计划大封功臣之前,他先兴兴头头地和礼部官员讨论应该怎么制造这个“铁券”。

    铁券之制,起自汉高祖刘邦,唐宋年间也偶有颁赐。不过后来就不再实行了,因此谁也没见过铁券长什么样子。

    还是翰林学士危素见多识广,说唐代大将钱镠曾受赐铁券,钱镠的后世子孙手中说不定现在还收藏着。

    朱元璋闻听,马上降旨,寻找钱氏后代。很快找到了钱镠第十五世孙钱尚德,钱氏铁券被送到京城。朱元璋放下手头一切事务,召集大臣们一起玩赏。只见这块历经数百年的铁券“形如覆瓦,面刻制词,底刻身及子孙免死次数,质如绿玉,不类凡铁,其字皆用金填”(《万历野获编》卷五)。也就是说,形状像瓦,券面略带弧度,铁质十分特别,看起来有如绿玉。上面刻着文字,填以黄金,说明受赐人自己和后代的免死次数。

    好奇心得到满足,朱元璋命礼部用木头照着样子雕刻了一副模子,以备参考。他和礼部官员一起参照这个范本,制定了大明王朝的铁券规格。

    明代铁券一式两副,分为左右二券:“凡券,左右各一,左藏内府,右给功臣之家。”(《明史》卷七十二)左半券藏在宫中,右半券赐给功臣之家。一旦有事,可以拿出来核对。朱元璋根据功臣爵位高低,将铁券分为七个等级。公爵铁券为分两等:一等高一尺,阔一尺六寸五分;二等高九寸五分,阔一尺六寸。侯爵分为三等:三等高九寸,阔一尺五寸五分;四等高八寸五分,阔一尺五寸;五等高八寸,阔一尺四寸五分。伯爵分为二等:六等高七寸五分,阔一尺三寸五分;七等高七寸,阔一尺二寸五分。

    那么,铁券上都刻了些什么内容呢?我们来看看现存的朱元璋赐给南安侯俞通源的铁券。全文如下:

    朕观历代有父及其子,兄及其弟,皆为佐运之良臣者,心甚嘉之,然世不多见。朕起自淮右,驻兵和阳,尔兄通海以所部师来附,东渡大江,如履平地,乃克采石,定金陵。继而两平敌国,勋绩著焉。何大功将集,遽然先逝?朕悯其劳,追封为豫国公。尔通源实其亲弟,因世其官,以平章镇于江淮。从征中原,多效劳力。今天下已定,论功行赏,朕无以报尔,是用加尔爵禄,使子孙世世承袭。兹与尔誓:若谋逆不宥,余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以报尔功。于戏!勤劳以立事,恭俭以保禄位,尚其日慎一日,则富贵永延于世矣。

    这篇誓文写得情真意切。俞通源的哥哥俞通海立有大功,但在建国前不幸去世。朱元璋追溯了他“东渡大江,如履平地”“两平敌国,勋绩著焉”的功劳,封其弟为侯爵,并且承诺,除了谋反大罪不能免死外,如果俞通源自己犯了死罪,可以免死二次,他的儿子,可以免死一次。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的典礼上,发放铁券这一戏剧性的环节让功臣们都异常感动。一时之间,他们觉得自己都活在了传奇里,自己确实没有白白拼命,这位“带头大哥”确实义气无双。

    (三)

    朱元璋为人处世,从来不会让感情压倒理智。他如此厚待功臣,除了感情因素外,还包含着如下几层的考虑:

    第一层,开国之初的朱元璋,信心满满,雄心勃勃,一门心思要超越汉祖、唐宗,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因此他一举一动都想成为后世的楷模和佳话。他要用自己的慷慨报答,塑造起自己深情重义、有始有终的美好形象。

    第二层,虽然天下初安,但这些功臣仍然是自己的左右手。开国之初,各地起义叛乱不断,他治国安邦,仍然要倚重这些战友。

    第三层,有功厚赏,有过重罚,是他的一贯原则。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激励大明臣民们为了皇帝舍生忘死。

    这层意思,在朱元璋发布的圣旨中说得很清楚。他制定铁券制度的目的是,“欲使功臣之后世世相踵,非徒子孙,乃关苗裔,报德明功,勤勤恳恳,如此之至,欲以劝诫后人,用命之臣,死而无悔也”。也就是说,在君与臣,功与报之间,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以保大明王朝千秋万代。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朱元璋发现,自己最初的设想有些天真了。

    开国皇帝与功臣,是历史上最难处理的关系之一。功臣们下场悲惨,并不完全是皇帝们的薄情寡义,也确实是势有必然。

    历代以来,明初这批功臣可能是平均素质最低的。他们全部起自草根,没什么文化,也谈不上什么修养。除了一身武勇外,一无所有。成了开国元勋之后,他们的小农意识和流氓本性依旧,个个志得意满,贪婪鄙野,目光短浅,不可一世。在战争中,他们是大元帝国的破坏者。在战后,他们又成为新王朝法律、纪律和秩序的破坏者。他们仗着手中的特权,贪婪地捞取每一个铜板,到处侵占土地,私纳奴婢,侵夺民财,欺压良善,驱役士卒,贪得无厌,无所顾忌。开国之后不久,勋臣们违法乱纪之事,一桩桩,一件件,就开始不停地反映到朱元璋的面前:

    赵庸随李文忠出征应昌,私占奴婢,废坏国法;薛显妄杀胥吏,杀兽医,杀火者,杀马军,为了抢夺天长卫千户吴富缴获的牲口,还动手杀了吴富;郭英“擅杀男女五人”,随便杀戮平民;淮安侯华云龙在北平住进了故元丞相脱脱的宅第,大模大样地使用起元朝皇帝才能用的东西:“凡元宫龙榻凤裀及金玉宝器非人臣可僭用者,皆用之弗疑”,后来又嫌脱脱宅第不好,无偿征用士兵和百姓给他翻盖,“奢丽而过制特甚”,完全超过了朱元璋规定的等级规格……

    不光功臣们自己犯法,他们的亲友也一个个不把国法当回事。许多功臣的亲戚、家人甚至佃仆、火者,也都倚势冒法,横暴乡里,欺压百姓,“诸勋臣亦不禁戢”,成了地方霸王。比如信国公汤和的姑父席某就仗势蔑视法纪,“隐瞒常州田土,不纳税粮”;胡惟庸的家人“为奸利事道关,榜辱关吏”。

    朱元璋发现,他的免死金牌成了功臣们气焰嚣张的助推器,他们“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只要不造反,谁拿他们也没办法。

    (四)

    朱元璋带兵行政,一直以纪律严明闻名。开朝之后,他的这一作风进一步发扬光大。官员们隐漏公文没有上报这样的细故,《大诰》中居然规定一律凌迟。建国之后,他对文臣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集中清洗,如洪武四年(1371)录(甄别)天下官吏,十五年的空印案,十八年的郭桓案,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二十年罪妄言者,声势都极浩大。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按朱元璋的规定,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向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其数目必须与户部掌握的数字完全吻合,才能通过。如有分毫差错,整个账目就要全部重新编写。各省离京师远的六七千里,近的三四千里,为了减少麻烦,各地官员都带上已经盖好大印的空白表册,以备账册被驳回时,在京城就地重新编写。

    这种情况当然算是违规,不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危害。因为账册上盖的地方政府大印,都是骑缝印,就是每页纸上只有半个印章,这种空白纸张,并不能用来伪造其他公文。各地官员年年都这么办,已经成了习惯。

    谁能料到,这一约定俗成的做法居然给天下官员带来了塌天大祸。洪武十五年的某一天,朱元璋偶然发现了这一情况。他认为这是天下官员蔑视他的规定,勃然大怒,因此小小一事兴起大狱,自户部尚书周肃以下,各省与此事有关的官员,全部掉了脑袋。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说,朱元璋因空印案杀掉了数万人。

    另一个惊天大案是郭桓案。洪武十八年(1385),有人告发户部右侍郎郭桓等勾结地方官“侵盗官粮”,也就是把国家的税粮偷偷占为己有。朱元璋派人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郭桓以及其他官员共侵吞了官粮七百万石。这一案导致礼部尚书赵瑁和六部的左右侍郎以下,都掉了脑袋,各省被牵连被杀的官员和富户又有几万人。

    除了这几起大案外,中案小案也每年都有。在日常生活中,朱元璋杀起文官来,真是随心所欲,“逸兴遄飞”。他一时不高兴,可能几百上千人就掉了脑袋。因此洪武一朝成了文官们的地狱。

    然而,对于功臣们,朱元璋却异乎寻常地宽容和温柔。苛刻严峻的个性让他对功臣们违法乱纪行为不可能置之不理,但与功臣同享富贵的宣言刚刚发布,他不想以这些“细故”,破坏自己“厚待功臣”的良好形象。所以他采取了软硬两手。

    软的一手是教育。

    天下粗定之后,朱元璋就意识到了提高老乡们文化素养的重要性。毕竟一个个都已经是公侯伯爵,人五人六,再像以前一样,满口粗话,浑身农民习气,怎么配得上他们的高贵地位和巨大权力?因此早在洪武三年十月,朱元璋就给功臣们办起了学习班,他规定每个月初一、十五两天,找秀才们轮流为诸将讲学,给他们讲怎么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级大臣,怎么样遵守君臣之礼,“庶几忠君爱国之心、全身保家之道油然日生而不自知也”(洪武初,御史袁凯言:“今天下已定,将帅在京师者,于君臣之礼,恐未悉究。臣愿于都督府延至通经学古之士,每于诸将朔望早朝后,俱赴都堂听讲经史。庶几忠君爱国之心、全身保家之道油然日生。”太祖深以为然,遂敕省台延聘儒士,于午门番直,与诸将说书)。

    除了办讲座,朱元璋还专门组织人给大臣们写书。洪武八年,朱元璋主编了一本厚厚的大书,叫作《资世通训》,是一本全国人民(包括僧道尼等方外之人)都要遵守的“大明国民守则”,其中第二章就是《臣道章》,分为“忠孝、勿欺、勿蔽”之类十七条内容,专门规定大臣们如何忠于职守。朱元璋把这本书颁赐功臣们每人一本,命令他们认真学习,以此对照自己的行为,发现差距,加以改正。

    除了教育之外,他还采取了稍为强硬的一手,那就是从约束功臣的部下、家人入手,来给功臣和死罪之间建起一道防火墙。

    洪武五年,朱元璋命工部铸造了一个铁榜,也就是铁的公告牌,上面铸着约束公侯家人的条文。在铁榜文中,朱元璋这样论述自己的功臣观:

    朕观古昔帝王之纪及功臣传,其君保恤功臣之意,或有始无终,使忠良股肱不免受祸,诚可悯也。间有聪明圣主,待功臣之心,皎如日月,奸臣不能离间,故君臣得以优游终其天年,在社稷有磐石之安,在功臣之家享富贵无穷,朕甚慕焉。亦有明智之君,欲保全有功,其心切切,奈何跋扈之臣,恃其有功,数作过恶,累宥不悛,不得已而诛戮,此臣下自取之也。又若主有宽仁之德,臣有忠良之心,然彼此各少察断而不明,何也?盖功臣奴仆倚恃权贵,欺压良善,为臣者不能察其所为,致使纵横。刑官执法具罪以闻,在忠良大臣必不如是,特奴仆自作之过。其君不能明察大臣之心,将谓大臣使之。如是,姑息有功,释而不问者有之,略加诫谕奴仆者有之,又不明白与功臣道其奴仆所作之过,含忍太多,及法司屡奏却疑大臣欺罔君上,一旦不容即加残害,此君不明之所致也。当时功臣虽有忠良之心,却不能检察其下,一有罪责,即怨其君,何也?亦由奴仆之类在外为非,归则言是,大臣职任朝堂,或优闲元老,加以小人阿謟,少能劝谏,及至奴仆犯罪,法司执问,君命诛其奴仆,大臣不知君上保爱之心,便生疑怨,累及其身,往往有之。或是天子念功臣之劳,而免其罪,其奴仆归告大臣曰:“君上不能容公,故枉问奴等耳。”大臣一时听信,不自加察,以为必然,遂生猜疑,致遭刑戮。此臣不能检察其下之过也,可谓君臣两失之矣。

    也就是说,他一心想要保全功臣,使皇帝之家享有磐石之安,使功臣之家享有无穷富贵,彼此成为一段佳话。但是他也深知达成这一境界之不容易。

    第一种情况是“跋扈之臣,恃其有功,数作过恶,累宥不悛”,皇帝最后“不得已而诛戮”之。这虽然是“臣下自取之”,毕竟也是惨伤之事,所以他要极力避免。

    另一种情况中,皇帝有宽仁之德,功臣有忠良之心,却难免功臣的奴仆们倚恃权贵,欺压良善,为所欲为。有的皇帝会念及大臣功劳,对这种情况置之不问,导致愈演愈烈,最后不得已罪及大臣。

    第三种情况是君臣都本无他意,无奈有小人从中挑拨,导致君臣各生疑心,最终拔刀相向。

    因此他“虑公侯之家奴仆人等,习染顽风,冒犯国典,今以铁榜申明律令”。

    铁榜文的具体内容有九条:

    其一,凡内外各指挥千户、百户、镇抚并总旗、小旗等,不得私受公侯金帛、衣服、钱物,受者杖一百,发海南充军,再犯处死。公侯与者,初犯再犯免其罪附过,三犯准免死一次,奉命征讨,与者受者,不在此限;
    其二,凡公侯等官,非奉特旨不得私役官军,违者初犯再犯免罪附过,三犯准免死一次。其官军敢有辄便听从者,杖一百,发海南充军;
    其三,凡公侯之家,强占官民山场、湖泊、茶园、芦荡及金银铜场铁冶者,初犯再犯免罪附过,三犯准免死一次;
    其四,凡内外各卫官军,非当出征之时,不得辄于公侯门首侍立听候,违者杖一百,发烟瘴之地充军;
    其五,凡功臣之家管庄人等,不得倚势在乡欺殴人民,违者刺面、劓鼻,家产籍没入官,妻子徙至南宁,其余听使之人各杖一百,及妻子皆发南宁充军;
    其六,凡功臣之家,屯田佃户、管庄、干办、火者、奴仆及其亲属人等,倚势凌民夺侵田产财物者,并依倚势欺殴人民律处断;
    其七,凡公侯之家,除赐定仪、仗户及佃田人户已有名额报籍在官,敢有私托门下、影蔽差徭者,斩;
    其八,凡公侯之家,倚恃权豪,欺压良善,虚钱实契,侵夺人田地、房屋、孳畜者,初犯免罪附过,再犯住支俸给一半,三犯停其禄,四犯与庶民同罪;
    其九,凡功臣之家,不得受诸人田土及朦胧投献物业,违者初犯者免罪附过,再犯住支俸给一半,三犯停其禄,四犯与庶人同罪。

    这道铁榜,虽然规定得十分严密,其实也是相当客气的,朱元璋对功臣之家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犯罪情况,虽然防范甚严,但他一直小心翼翼地不直接触及功臣们自身。

    (五)

    甚至在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大案中,功臣们也被刻意回护。

    胡惟庸是安徽定远人,是李善长的老乡,他于龙凤二年(1356)才投奔朱元璋,不过由于才干过人兼善于钻营,升迁极快。洪武六年,被朱元璋提拔为右丞相,洪武十年更进为左丞相,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角色。

    能力出众的人,往往毛病也出众。胡惟庸的火箭式蹿升是因为他有能力,他的最终败落,也是因为他太有能力。胡惟庸这个人,性格和朱元璋很像:“为人雄爽有大略,而阴刻险鸷,众多畏之。”他和朱元璋一样,喜揽权,爱专断,做事大刀阔斧,不避锋芒:“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

    性格相似的人容易相克,更何况君权与相权的冲突历来是中国高层政治中一直难以处理的难题。胡惟庸案从本质上来说,是朱元璋调整君权与相权关系的必然结果。胡惟庸因为没能处理好与皇帝权力分配的关系,过于飞扬跋扈,引发了对权力异常敏感的朱元璋取消丞相制的念头,也给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兴起大狱。

    胡惟庸案的处理手法也是非常残酷的。曾任朱元璋帐前黄旗先锋的俞本,在永乐初年撰写的《纪事录》中,对胡惟庸党案是这样记述的:

    是年(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右大夫陈宁,擅权坏法,俱伏诛于玄津桥,掘坑丈余,埋其尸,次日复出之,支解于市,纵犬食之。录其家资,以妻子分配军士,子弟悉斩之……上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二县之民与胡惟庸为党,将男妇长幼悉屠之。

    也就是说,朱元璋把胡惟庸押至玄津桥斩首,埋入一个丈余深的大坑,第二天又感觉不解恨,命人将尸体挖出,在众目睽睽之下肢解,然后“纵犬食之”。财产则全部没收入官,妻妾分配给军士,男性后代则全部斩首。与胡惟庸关系亲密的大批官员也被处死。甚至朱元璋因为上元、江宁两县百姓与胡惟庸关系密切,居然将这两县之人,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杀光。其凶残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然而,对于案中牵涉的功臣,他却网开一面:

    以善长及陆仲亨等皆初起时腹心股肱,置不问。(《朱元璋系年要录》)

    胡惟庸与李善长关系十分密切。“素与太师李善长相结,以兄女妻其从子佑,自是势益炽。”胡惟庸的最初发迹,就是因为李善长的推荐。所以他对李善长感激不尽,“因相往来”,把李善长作为自己向上爬的阶梯和保护伞。他不仅将自己的侄女嫁给李善长的侄子李佑,还极力帮助李善长打击非淮西籍大臣。

    陆仲亨、费聚等人也是胡惟庸为了培植势力而极力拉拢的对象。吉安侯陆仲亨自陕西归,擅乘驿传,受到朱元璋的怒责。平凉侯费聚,曾经受命到苏州抚绥军民。“聚不任事,唯嗜酒色。召还,责往西北招降达达,无功,上亦责之。”这两个人都因惧怕处罚,而投靠到胡惟庸门下以求庇护。他们与胡惟庸的亲密关系,朱元璋心里十分清楚,但是在公布胡惟庸的罪状时,他只含糊地说到胡惟庸有结党之嫌,并没有牵及这三位功臣。他宣布的罪状是:“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

    非但如此,在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进一步扩大与开国武将的联姻关系,“因结肺腑”,稳定功臣们的情绪。他亲自决定,聘魏国公徐达次女为代王妃、三女为安王妃,信国公汤和长女与次女为鲁王妃,安陆侯吴复之女与宁河王邓愈之女为齐王妃,前军都督佥事于显之女为潭王妃,靖海侯吴祯之女为湘王妃,永昌侯蓝玉之女为蜀王妃,颍国公傅友德之女为晋世子妃,并将汝宁公主嫁给吉安侯陆仲亨之子陆贤,福清公主嫁给凤翔侯张龙之子张麟,寿春公主嫁给颍国公傅友德之子傅忠,南康公主嫁给东川侯胡海之子胡观,永嘉公主嫁给武定侯郭英之子郭镇。

    (六)

    朱元璋对功臣们一而再、再而三地退让宽容的一个原因是,他对文臣和武将的态度和判断上有很大区别。在他眼里,文官这类东西,比如韭菜,割不胜割,毫不值钱。不管怎么杀,都会有大批新的送上门来,但武将则不是这样。一个好的将领,是要在大阵仗中磨炼出来的,可遇而不可求。他们都是大明帝国不可缺少的宝贵财富,杀掉一个少一个。事实上,在大明开国之后,几乎无年不用兵,离了他们,他根本无法维持自己的正常统治。

    洪武四年正月,朱元璋命汤和为征西将军、傅友德为前将军,分兵两路伐蜀。

    洪武五年,朱元璋以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为左副将军、冯胜为征西将军,分兵三路北征蒙古。

    洪武八年,元将纳哈出进犯辽东,被大将叶旺击败。

    洪武十一年四月,庆州屯田百户山丹等起义,朱元璋分遣杨仲明、沐英、王弼等镇压。

    洪武十三年这个多事之秋,军事活动仍然极为频繁。在这一年,沐英率领明军,对蒙古进行了第三次北伐。十一月,故元平章旺乃儿不花等率数千骑入洮林口,掠永平。

    可见,直到这一年,朱元璋仍然离不开这些老乡做他的左膀右臂。

    不过,胡惟庸案中,胡氏与一些将军的勾结,让朱元璋胆战心惊。开国之后,他第一次直接感受到军事政变的威胁。如果有那么三五个开国元勋与心险胆大的胡惟庸共同起事,他的大明江山还真有变色的可能。

    文官们对皇权的威胁再大,也没有武将严重。开国功臣和皇帝光屁股长大,一起分享过黄色笑话,深知对方并非什么神龙天子,不过一介村夫、流氓,睡觉爱放屁磨牙,爱抠鼻孔和脚趾头。他们很难如同其他出身的臣下那样视皇帝如神明。这些闯过重重鬼门关的家伙,都有着异乎寻常的胆量、魄力和机诈权变。一旦动了染指最高权力之念,会比文官更直接、更有力、更不顾后果。一旦天下有事,他们不会放过“皇帝轮流做”的机会。所以历代皇帝们对武臣元老们无时无刻不怀着警惕。

    朱元璋本有多疑的毛病,凡事过分小心。朱元璋刚刚登上帝位,就“寝不安枕,忧悬于心”。即位第三天,他就谆谆告诫大臣们,要高度注意一切危险的苗头:“忧患之来,常始于细枝末节。明智者能从无踪无形中嗅出危险的味道,而愚昧的人在事情已出现萌芽时还毫不在意。”(“忧患之来,常始于宴安者。明者能灼于未形,昧者犹蔽于已著,事未形犹可图也,患已著则无及矣。”)刚刚登上皇位不久,他就下令设专人,每天五更之时在城门的谯楼上吹起画角,高声唱道:“为君难,为臣又难,难也难;创业难,守成更难,难也难;保家难,保身又难,难也难!”

    他之所以要竭尽全力“保家”,不仅仅是因为“家”得来不易,也是因为一旦失去,他的家族必然要付出血的代价。

    所以朱元璋在因胡惟庸案取消了丞相制之后,又进行了一项重大军事体制改革。他于洪武十三年撤销了大都督府,改设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以分散中央军事机构的权力。他规定五军都督府管兵籍,但无调动军队之权,兵部掌军官升迁,但无直接指挥军队之权。所谓“征伐则(皇帝)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明史·兵志》),“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军之权,而无出兵之令,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春明梦余录》)。这样,既可防备将领擅调兵力发动叛乱,又使军权集中到了皇帝手中。

    诛杀胡惟庸,废除丞相,又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这些都是震动全国的重大举措,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出乱子。为了防止意外事变的发生,朱元璋不得不采取了上述对功臣的一系列安抚措施。

    (七)

    朱元璋做事,总是考虑得极为长远。事实上,早在开国之初,他就盘算过制衡武将的问题,并未雨绸缪,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

    虽然朱元璋十分重视地缘,但是和血缘比起来,这种重视就不值一提了。说实在的,天下诸人,他只信得过自己的亲生儿子们。

    洪武三年,虽然朱元璋的二子不过十六岁,三子不过十五岁,四子不过十一岁,最小的儿子刚刚一岁,他就于大封功臣之前封诸子为王。他在诏书中说:

    考诸古昔帝王,既有天下,子居嫡长者必正位储贰。若其众子,则皆分茅胙土,封以王爵,盖明长幼之分,固内外之势者。朕今有子十人。前岁已立长子为皇太子。爰以今岁四月初七日,封第二子为秦王、第三子为晋王、第四子为燕王、第五子为吴王、第六子为楚王、第七子为齐王、第八子为潭王、第九子为赵王、第十子为鲁王、侄孙为靖江王,皆授以册宝,设置相傅官属。凡诸礼典,已有定制。于戏!众建藩辅,所以广磐石之安;大封土疆,所以眷亲支之厚。古今通谊,朕何敢私!

    以诸子分驻天下要地,以“固内外之势”“广盘石之安”,确保江山永在朱姓之手,是他在开国之前就画好的蓝图。他规定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见了他们都要“伏而拜谒”。法定其亲兵护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明史·诸王列传》)。特别是北方塞王,掌握的兵力更为雄厚。比如宁王所部“带甲八万,革车六千”,他们因此一个个实力雄厚,“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朱元璋对自己的孩子们无限信任,他规定,遇有战事,即使元勋宿将也要听藩王节制。

    对于这种安排,稍有中国政治常识的人都会看出其不妥之处。因为强藩必然挑战中央集权,成为帝国长治久安之隐患,外藩之乱在中国历史上出现得实在太多了。平遥县训导叶伯巨的看法十分典型,洪武九年(1376)年,他上书言事,指出朱元璋“分封太侈”:

    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则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岂有抗衡之理?臣窃以为不然。何不现于汉、晋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孙也,七国诸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孙也,一削其地,则遽构兵西向。晋之诸王,皆武帝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攻伐,遂成刘、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援古证今,昭昭然矣。

    这番话入情入理,不料朱元璋却勃然大怒,认为这是离间他们一家骨肉,要亲手射杀叶伯巨。经过群臣力劝,朱元璋才没有亲自动手,不过叶伯巨终于为此事死在狱中。

    以自己的子孙制衡天下武臣的构想虽然美好,无奈朱元璋的孩子们在开国之初都年龄太小。虽然朱元璋日夜盼望他的孩子们尽快成长起来,然而人的成长不像庄稼,不是多施几次肥就能催起来的,所以这一构想真正发挥作用,还需待以时日。在这之前,朱元璋只能耐下心来,对功臣们极尽敷衍之能事。

    (八)

    专制制度的自私性使君权表现出强烈的排他性。这就决定了君臣关系,尤其是开国君臣关系的脆弱性。皇帝与功臣的关系,经常在昨与今、情与理、势与义中纠结冲突,酝酿出一个又一个危机。

    决定历代开国功臣命运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开国皇帝的年龄。郑宏卫在《开国功臣归宿论》中说,皇帝登基时年龄越老,对身后事就越担心,因此就越容易对功臣们动起杀机。比如刘邦,登基时已经五十五岁。因此他开了兔死狗烹的先例,开国时所封的七个异姓王,后来大部分或诛或伐,非死即亡,“至孝惠时,唯独长沙全”。相反,那些青壮年的登基者,则对控制功臣更有自信心。比如李世民登基时没到三十岁,刘秀不过三十一岁,而赵匡胤也不过三十四岁。因此唐太宗李世民使用功臣勋旧,并无避讳。贞观年间,事无巨细,勋臣皆得过问。唐初开国功臣,绝大多数都大权重位,各展所长,圆满地实现了自己的人生。光武帝刘秀则取消功臣实权,保全他们的厚禄。光武之世,列侯只有“高密、固始、胶东三侯”参与国事,其他人都远离权力,但光武帝对他们礼貌周到,“远方贡珍甘,必先遍赐列侯,而太官无余”,且“每能回容,宥其小失”。至于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更人我两便,被认为人情与形势两全,历代称为高明之举。

    朱元璋开国之时,已经年过四十,不过仍算年富力强,所以他才高调宣布要保全功臣。然而随着年龄增长和健康状态的恶化,朱元璋与功臣们共富贵的信心越来越低。

    长期紧张的战斗生活和繁忙劳累的国事,使朱元璋的健康受到了损害。洪武初年,便“患心不宁”,害了心跳过速的病症,有时发高热,“每心火炎上,喜怒不常”。而对太子朱标能力的担心,使这种疾病更加恶化。

    虽然早就知道长子朱标性格柔弱,但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宗法情绪特重,对立嫡立长原则毫不动摇。早在称吴王后,他便立朱标为世子,即帝位后又马上把他立为太子。

    为了把这个资质平庸的长子培养成合格的接班人,朱元璋费尽了心血。洪武元年十一月,他下令在宫中建大本堂,搜集古今图籍充实其中,征聘四方名儒教授太子。朱元璋经常亲自布置太子的课程并亲自检查。洪武五年十二月,太子刚满十八岁,朱元璋即命“今后百司所奏之事,皆启皇太子知之”。洪武十年起又令天下大小事务,都要先由太子拿出处理意见,再报皇帝,“自今大小政事皆启太子处分,然后奏闻”。

    然而,朱元璋的心血并没有太多收获。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随着时间的推移,朱标的仁柔懦弱不但没有什么改进,相反,在朱元璋的严格而急切的要求下,他变得木讷胆怯,做事越来越畏手畏脚,没有主意,处理事情颠三倒四,经常惹得朱元璋发火。越到老年,朱元璋越相信,这个孩子不可能成为一个雄才大略的帝王。他开始怀疑在自己身后,朱标能否驾驭这些老资格的虎狼之臣。他经常幻想也许有一天,这座宫殿被人一把火烧掉,子孙妻妾被掠去为奴作婢。一想到这些,他就浑身出冷汗。他成日里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看见宫女太监偷偷溜他一眼,他就认为是在盘算他诅咒他;看见文武百官在殿上说话吞吞吐吐,就以为是要欺瞒他。尤其是天黑下来,一个人坐在禁城里,就揣测别人心里都在想些什么,官员们有没有在私下里交通,是不是有人正在灯下密谋造反,乡里有没有人聚众拜佛烧香。显然,在历经磨难之后,他的心理状态已经不正常了。他自述道,自己经常“夜卧不能安席,常常因为想起一件什么可能危及帝国安全的事,便一夜失眠”。成天到晚,他的心总是悬着。他成天把定下的法度一遍遍从头细撸,看看有什么不安稳的。

    对老友们的友爱之情,在冷酷的权衡下,日渐消淡。朱元璋对功臣们心态的变化,从史料中的一个细节中表露无遗。

    洪武初年,每有功臣去世,朱元璋经常感伤不已,对他们的后事安排十分重视。比如“鄂国公常遇春卒,灵车之至,朕亲临奠……痛哭而还”,“大都督府同知康茂才卒于陕州……柩至龙江,上亲为文祭之”,“卫国公邓愈卒……上闻上哭之恸,召辍朝三日”。

    从洪武十二年起,朱元璋为自己修建的陵园初步落成,再有功臣去世,朱元璋一般都会命他们葬到陵园边上,死后与自己万年相依。比如洪武十二年“济宁侯顾时卒……敕葬钟山之阴”;洪武十三年,“广西都指挥使王真卒,敕归葬于钟山之阴”;洪武十四年,“江阴侯吴良卒……遣使迎丧还京,赐葬钟山之阴”。洪武十二年到洪武二十一年中,大部分功臣死后都获赐葬于钟山之阴,逐渐形成功臣陵墓拱卫孝陵之势。

    但是从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来看,洪武二十一年之后,不再有功臣被赐葬钟山之阴。甚至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的养子黔国公沐英卒,千里迢迢从云南归葬南京,也没能葬入钟山,而是葬在江宁的观音山一带。

    这一细节显示,此时的朱元璋心中,对老友故旧的友爱和信任已经消失殆尽。将军们日常表现中的小小不谨不敬,在朱元璋的特殊心态中都被放大成了叛逆的苗头。胡惟庸案更让他对这些无论怎么教育提醒都改不了粗野本性的将军大为担心。他对开国元勋们的一切都越来越看不顺眼:“此等愚夫,不学无术,勇而无礼,或闲中侍坐,或饮宴之间,将以朕为无知,巧言肆侮,凡所动作,悉无臣礼。”甚至对他们的亡魂也生了提防和厌恶之心。

    一个大屠杀的计划,在朱元璋心中慢慢形成。他决定在自己生前,亲手将凡令他稍有不放心的将军全部除掉,以便留给朱标一个万世无虞的铁打江山。

    不过,虽然杀心已起,朱元璋还是尽力隐忍。他是一个极为耐心的猎手,不到时机完全成熟,他不会动手。

    (九)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初,大明帝国内发生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不过当时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很少。

    这一年元旦刚过不久,分别驻守北平和太原的燕王朱棣和晋王朱受朱元璋之命,分头出兵,合击蒙古草原上的蒙元丞相咬住和平章乃儿不花大军。

    蒙古军队一直是大明帝国的心腹大患。他们不甘仓皇北逃之命运,时时窥伺中原情形,经常南下骚扰。这一次,朱元璋命自己的孩子们先发制人。

    这一年朱棣正好三十岁,所谓而立之年,而朱则三十二岁。两位王子封藩多年,拥兵甚众,此次都是初试啼声。

    为了让自己手中有足够的好牌来减弱对功臣们的过度依赖,朱元璋对孩子的教育费尽了苦心。史书记载,诸子小时,朱元璋认为他们“宜习劳,令内侍制麻履行滕。凡诸子出城稍远,马行十七,步行十三”(《明朝小史》卷一)。为他们选择师傅极尽天下英杰之选,希望他们能文武双全,成为自己真正的左膀右臂。在他的严格要求下,朱元璋诸子中颇有几个才能突出者。比如二子秦王、三子晋王、四子燕王、六子楚王、十二子湘王皆武艺高强,熟读兵书战策。虽然教育良好,不过他们到底能不能承担维护帝国藩屏的重任,不经试验,谁也无法判定。所以这次出兵之前,整个大明帝国都和朱元璋一样,心存疑虑。

    洪武二十三年三月初二日,燕王率诸将出古北口。先遣的哨兵打探到,乃儿不花正驻军于迤都(今内蒙古苏尼特左旗北)。虽然突然大雪,气温骤然下降,燕王仍决定冒雪急进,给蒙军一个突然袭击。经过数日冒雪急行军,明军悄悄对乃儿不花完成了包围。等到乃儿不花察觉,为时已晚,最后只好率众投降。于是朱棣首次出征就擒获“乃儿不花及其名王酋长男女数万口,羊马无算,槖驼数千”(《太宗实录》卷一)。

    晋王出兵,北上甚远,却没有遇到敌人,只好空手而归。不过据报,晋王带兵,行军布阵也十分有章法。

    对于这一结果,朱元璋十分满意。他说:“清沙漠者,燕王也。朕无北顾之忧矣!”(《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一)

    这一天,朱元璋盼了太久了。以前诸子参加的军事活动,都是勋臣元帅们为主,皇子处于学习或者说实习地位。直到洪武二十三年这次北征,皇子们首次亲任大型军事活动主帅,且战果如此辉煌,朱元璋才彻底放了心。

    有了这样如狼似虎的儿子,他朱元璋还怕什么呢?

    燕王凯旋,朝廷上下都喜气洋洋,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大屠杀计划在朱元璋的头脑中已经成熟。

    (十)

    洪武二十三年五月,也就是在燕王取胜一个月后,发生了封绩事件。

    封绩本是元朝的旧臣,归降于明。据后来朱元璋公布的审问结果,说是洪武十二年,胡惟庸准备谋反,偷偷派封绩前往蒙古草原,带信给蒙古人,“着发兵扰边”,要他们里应外合,合力推翻朱元璋的统治。据说是因为胡惟庸案发,封绩听到消息留在了蒙古,不敢回来。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北征,在捕鱼儿海蒙古军队中俘获了封绩,将其押解回国,但据说李善长又对此人加以包庇,“匿不以闻”,没告诉朱元璋。

    在洪武二十三年这一微妙的年头,这一事件被恰当其时地揭露出来。

    朱元璋派人审问封绩,审问的结果是,十年前的胡惟庸案,由普通“心怀不轨”升级为勾结蒙古、串通李善长等功臣共同谋反。朱元璋的屠刀终于在功臣们毫无心理准备之时突然落下。

    凡是朱元璋不放心的功臣,都被罗织进这个案中,以曾与胡惟庸相勾结的罪名被处死。在这一年之前,病故和得罪而死的公侯已达二十四人,而因这一案,被杀戮和死后追究的公侯一共有二十二个。资格最老的是韩国公李善长,其次是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延安侯唐胜宗、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申国公邓镇(邓愈之子)、临江侯陈镛(陈德之子)。另有宣德侯金朝兴、宁济侯顾时、营阳侯杨璟、靖海侯吴祯、永城侯薛显、巩昌侯郭兴、六安侯王志、南安侯俞通源、汝南侯梅思祖、永嘉侯朱亮祖、淮安侯华云龙等,在案发之前已死,也追坐胡党,革除爵位。毛骧(毛骐之子)、李伯升、丁玉、胡美、于显、陈方亮、耿忠、于虎也死于是案。

    此案之后,朱元璋公布的罪状却相互抵牾,漏洞百出。后世王世贞、钱谦益、潘柽章以及吴晗等多名学者,经过仔细考订,证明它们都属于向壁虚构,并不足信。李善长之死就十分典型。

    李善长是朱元璋驾下数一数二的得力功臣,在洪武三年(1370年)获封为韩国公,到洪武二十三年,他已经七十七岁,替朱元璋卖了三十九年命,位极人臣,为人老实本分,又和朱元璋成了儿女亲家,本以为能尊荣富贵到头,不料却突然遭遇灭门之祸。

    根据朱元璋公布的罪状,李善长被捕,是由于有人告发他包庇封绩之事。在接下来的审讯中,又审出一条“私借兵卒罪”。说是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李善长年已七十有七,“耆不能检饬其下”,为营建私宅,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人,汤和“攘臂大怒,曰,非奉命,太师敢擅发兵耶?善长惭谢,至是事败”。

    然而,钱谦益在《太祖实录辨正》中辑得了一份原始供词。在这份供词中,李善长的妻子朱氏交代此事发生在洪武十二年。朱氏说,洪武十二年十月,李善长为私事向汤和借军卒三百名帮自己家盖房子,“汤大夫说:‘上位的军,不是我的军,如何敢借?与你酒。’”。

    且不说朱元璋将发生在洪武十二年的事后推十一年作为证据,本来就已经使这条证据失效;就算此事确实发生于洪武二十三年的话,想凭借三百名借来的士兵造大明帝国的反,素以谨慎敬畏著称李善长怎么能如此愚蠢呢?这明显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朱元璋不管罪证充不充分,借口“会有言星变”,需杀大臣应灾,下令将李善长及其妻女弟侄家七十余人悉皆斩杀,家产全部抄没,“籍入六万金”。

    这一案一共诛杀了三万多人。凡是与这些公侯沾点边的,一律大祸临头。连在洪武十年已经退休的老臣宋濂也受到牵连,被贬至茂州。七十二岁高龄的宋濂拖着老迈之身走到夔州,忧愤成疾,自缢而死。

    (十一)

    洪武二十三年这次大杀戮,搞得非常突然,所有人都完全没有防备。其实如果冷静权衡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洪武年间那些令朱元璋不放心的武臣,对大明江山并不构成根本性的威胁。虽然他们中的许多人飞扬跋扈、贪财好货、经常破坏帝国纪律,但是这些毕竟都是小节。“自明兴以来,勋臣不与政事。”林正根在《论明太祖的心态与功臣群体的覆灭》中指出,除李善长等个别文人出身的功臣外,朱元璋的武将们基本都不在政府中供职。和刘邦时不同,洪武年间的功臣们虽然有封号,但没有封地,“未尝裂土自王也”。因此他们除了战时带兵之外,别无他事,并无领兵造反的地方经济资源。即使有人不自量力,起了反心,也很难兴起大浪。

    然而朱元璋的政治信条是追求“万全”。凡是他不放心、不喜欢的开国功臣,基本被他一网打尽。剩下的,都是他认为经过多年考验,并无二心,可以为太子朱标所用的忠贞之臣。朱元璋悬了十多年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洪武二十三年五月初二日,大屠杀之后不久,朱元璋对幸存的功臣采取了一项抚慰措施。为了让功臣们彻底放心,他以“列侯年老,悉遣还乡”。效仿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之举,给功臣们每个人一笔丰厚的遣散费,让他们回老家享受生活。魏国公徐辉祖、开国公常升、曹国公李景隆、宋国公冯胜、申国公邓镇、颍国公傅友德六公,各赐黄金三百两、白金两千两、钞三千锭、文绮三十匹;永平侯谢成、南雄侯赵庸、崇山侯李新、怀远侯曹兴、凤翔侯张龙、定远侯王弼、安庆侯仇成、武定侯郭英(巩昌侯郭子兴弟)、鹤庆侯张翼九侯,各赐黄金二百两、白金二千两、钞千锭、绮三十匹。并且赐给每人兵卒一百一十二人为从者,永远使用,称“铁册军”。

    直到此时,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将对帝国的安全还有很大残余价值。为了发挥他们的价值,也为了表明自己对他们仍然信任有加,朱元璋对他们仍然经常委以重任。在这次大屠杀之后不久,洪武二十四年正月,为了防备北元势力乘机南下袭扰,朱元璋命傅友德为征虏将军,以王弼、郭英为副,前往北平备边。三月,又令徐辉祖、李景隆、蓝玉等备边陕西,叶升练兵甘肃。洪武二十五年三月,再派冯胜等十四名大将分理陕西、山西、河南诸卫军务。在朱元璋的计划中,这些久经考验的老臣要在他身后发挥余热,为太子朱标保驾护航。

    经过朱元璋的一系列抚慰措施,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的功臣们长长出了口气。他们确认自己已经逃过了生死大劫,可以永保功名了。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洪武二十五年,大明帝国又发生了一件震动全国的大事:年仅三十八岁的太子朱标去世了。之前一年,朱元璋命朱标巡察陕西。朱标立为皇太子后,养尊处优,极少远行。这次长途往返,顶风冒雪,舟车劳顿,回来后一病不起,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四月二十五日与世长辞。

    这一年朱元璋六十五岁。老年丧子,本来是人生最重大的打击之一。更何况他在朱标身上已经投入了那样多的心血。虽然太子朱标的能力一直没达到朱元璋的期望,但是他毕竟已经年长,性格已经成熟稳定,为人老实谨慎,作为一个守成之主,还是没大问题的。不想却出此意外。六十五岁的老皇帝承受不住这个沉重的打击,第二年便“患热症”病倒了。这一次病得很重,“几将去世”。经过太医的精心治疗,总算从死神手里夺回了性命,但仍“病缠在身”,身体更加虚弱。

    洪武二十五年九月,坚决恪守立嫡以长原则的朱元璋将朱标十六岁的儿子朱允炆立为皇太孙。

    十六岁这个年龄,对于一国之主来说实在是太小了。更何况太孙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性格比太子更为“仁柔”,很难一下子担起皇帝之任。为了确保大明江山的安全,看来本是打算留给太子所用的这批老臣,也得除掉了。

    (十二)

    这次大屠杀的抓手是蓝玉。

    蓝玉是定远人,为人勇悍有才略。常遇春、徐达死后,他成了朝中数一数二的大将,“数总大军,多立功”。

    洪武二十一年,蓝玉立下了平生最大一次功绩,他率领十五万大军,追击蒙古军队,一直追到捕鱼儿海,大获全胜。这一次战役,明军抓获脱古思帖木儿的次子地保奴、嫔妃公主等一百二十三人,又追获吴王朵儿只、代王达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属三千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甲仗蓄积无数。

    捕鱼儿海战役是北元政权在明朝开国后遭到的最大失败,也明朝对北元取得的最具决定意义的一战。这一战北元精锐皆尽,从此一蹶不振,再没有力量与明朝正面较量,对明王朝不再是一个致命的威胁。

    消息传到京师,朱元璋大喜过望,立刻遣使劳军,在谕中比蓝玉为卫青、李靖,回朝后立刻晋封蓝玉为凉国公。

    所谓福兮祸之所伏,这场大胜使蓝玉成为洪武后期第一功臣,也使蓝玉成为朱元璋眼中最大的钉子。正是这场为明王朝扫除了后患的关键战役,使朱元璋感觉蓝玉的存在不再那么必要了。同时,蓝玉身上的毛病却让他日复一日地不安。

    蓝玉虽然能力强、功劳大,却性格粗豪,为人不谨。朱元璋杀了那么多人,仍然没能让他警醒,他仍然一路立功,一路惹事。他出征打仗,随便侵占战利品,“私藏珍宝驼马无算”。又“尝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玉执御史,捶而逐之”。也就是说,随便圈占民田,有关官员受理此事,居然被他痛打。这次北征归来,夜至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打开关门迎纳,他便纵兵毁关而入。在回朝途中,他又奸污投降的北元妃子,致妃子羞愤自缢而死。回朝之后,蓝玉“犹不悛,侍宴语傲慢,在军擅黜陟将校,进止自专”。这一切,都使在丧失长子之后心情极度抑郁的朱元璋把他列为屠杀名单上的第一位。

    据朱元璋后来公布的罪状,蓝玉被捕,是因为“谋反”。据说洪武二十六年,蓝玉密遣亲信,暗中联络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后军都督府同知祝哲、中军都督府同知汪信等,密谋策划造反,定在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十五日朱元璋外出举行籍田礼时起事。据说这些密谋被锦衣卫的特务侦知,朱元璋先发制人,于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初八将蓝玉逮捕。蓝玉被捕后第三天,即被处死。

    杀蓝玉只是朱元璋计划中的第一步。他随即将此案扩大化,以蓝党为罪名,把一大批淮西老将及其子弟加以牵连诛杀。整个蓝案总共杀了大约两万人,包括二公、十二侯、二伯。二公是凉国公蓝玉、开国公常升。十二侯为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会宁侯张温、普定侯陈桓、永平侯谢成、舳舻侯朱寿、宣宁侯曹泰(曹良臣之子)、怀远侯曹兴、西凉侯濮玙(濮英之子)、东平侯韩勋(韩政之子)、全宁侯孙恪(孙兴祖之子)、沈阳侯察罕(纳哈出之子)。二伯是徽先伯桑敬(桑世杰之子)、东莞伯何荣。过了一年,颍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也追坐蓝党赐死。又过一年,宋国公冯胜也以蓝党罪名被杀。

    其他被杀的重要人物还有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都督黄辂、杨泉、马俊、王诚、聂纬、王铭、许亮、谢熊、汪信、萧用、杨春、张政、祝哲、陶文、茆鼎等十余人。

    经过这次大屠杀,整个勋臣队伍只剩了耿炳文及郭英二人。“及洪武末年,诸公、侯且尽,存者惟(耿)炳文及武定侯郭英”。活跃于政治舞台的淮西勋贵势力被完全铲除了。朱元璋的心到此才彻底放了下来。

    蓝玉案的处理是非常残酷的。蓝玉被剥皮而死,并将其皮传示天下各省。蓝玉之皮,到明朝末年还存放在四川:“初献贼入蜀王府,见端礼门楼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装,人皮质,头与手足俱肉身。讯内监云:‘明初凉国公蓝玉,蜀妃父也,为太祖疑忌,坐以谋反,剥其皮,传示备省。自滇回蜀,王奏留之。’”这一案的其他官员,大多数也都是受凌迟之刑而死的。

    越到晚年,朱元璋的生活中就越缺乏乐趣。只有杀人时,他的心里才会舒服些。每杀一个人,他的心就放宽一些:毕竟人死不会复生,少一个人,就少了一份威胁。他痴迷于使他人遭受不幸而获得满足。这是反社会型人格的重要特征。

    (十三)

    蓝玉案当然也是彻头彻尾的冤案。

    首先,朱元璋事后所辑的《逆臣录》,也就是蓝玉案的供词集中,并没有蓝玉本人的口供,这表明蓝玉根本没招供。没有主犯的口供,这份供词的真实性就颇值得怀疑。

    其次,从《逆臣录》中其他人的供词中反映出来的这桩谋反大案,策划过程如同儿戏。蓝玉造反明目张胆,毫不避人。洪武二十五年底,朱元璋派谢熊前往成都召蓝玉回京。据谢熊供词,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凉国公宅第,蓝玉和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劝这位皇帝的钦使造反:“我知道,必是我亲家靖宁侯胡党事内有我名字,差你来提取。实不瞒你,我如今回家看动静,若是果有这话说,好歹下手做一场。你回去休要泄机,若事成时,大家得安享富贵。”

    接着,在回京路上,二十五年年底在四川,二十六年正月初一、初二在武昌,初三在九江,初七在安庆,蓝玉一路到处活动,见人就劝人造反,毫不避嫌,这已经令人咋舌。而回到首都后的“策划”活动,更令人瞠目。

    蓝玉二十六年正月初十抵达南京,二月八日被捕。据《逆臣录》所载口供,在近一个月当中,上自侯爷、督爷、指挥,下至千百户、总旗小旗,乃至奴仆家丁、贩夫走卒、流氓无赖,有几千人曾穿梭来往于凉国公府,畅言谋反,可谓车水马龙、门庭若市。按这份供词,蓝玉谋反的事,搞得京城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蓝玉和他的下属智商皆属正常,造反是铤而走险的大事,怎么可能在雄猜好杀的皇帝眼皮下如此张扬?更何况蓝玉与之商量的那些人,多数是不靠谱的人。比如,一个名叫蒋富的人招供,说是蓝玉曾请他吃酒,对他说:“老蒋,你是我的旧人,我有句话和你说知,是必休要走了消息。如今我要谋大事,已与众头目都商量定了,你回家后打听着,若下手时,你便来讨分晓,日后也抬举你一步。”这个“老蒋”是谁呢?只是蓝玉家一个打鱼的。另有一名叫张仁孙的人供道,他曾去拜见蓝玉,听蓝玉对他说,要成大事,要张仁孙等各置军器,听候接应,如日后事成时都与大官人做。这个张仁孙是谁呢?只是乡里一个染匠。

    很显然,《逆臣录》不过是朱元璋仓促罗织出的一个幌子。

    (十四)

    经常有人把朱元璋的大屠杀与刘邦诛杀功臣相提并论,其实二者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同。

    刘邦所诛杀的开国功臣,主要是异姓王。汉初一共封了七个异姓王,他们有土地,有人民,有甲兵,是汉帝国内的半独立王国。正如翦伯赞所说:“这种封拜,不过是对于同盟军的占领,予以承认而已。实际上,上述诸人,封亦王,不封亦王也。”(《秦汉史》)这七人当中,被诛者五,幸存者一,长沙王吴芮后降为侯。对他们的诛杀,实际上是汉高祖统一全国斗争的继续。

    汉初所封列侯,一共一百三十七位。以谋反而诛杀者仅两人。一是阳夏侯陈豨,一是淮阴侯韩信。陈豨于汉高祖十年九月公开反叛,自立为大王。汉高祖十二年,为樊哙军追斩于灵丘。可见诛陈豨是平叛战争,不能算入诛杀功臣之列。列侯在汉高祖死前被诛者,实际上仅有韩信一人。加上刘邦死后因罪失爵的五人,第一代列侯被处理的一共有六人,占汉高祖朝列侯总数的百分之四点三弱。即使加上被诛的异姓诸侯王,被诛和因罪失爵者也仅占汉高祖朝所封功臣的百分之七点七。而《明史》功臣世表所载明太祖朝功臣共六十九人,被明太祖诛戮赐死者共三十二人。若加上得罪贬死于戍所的开国公常升,受朱元璋之命被胡惟庸毒死的诚意伯刘基,因明太祖赐蒸鹅而速亡的魏国公徐达,则达三十五人,占明初功臣的百分之五十点七二。

    朱元璋的大屠杀,当然是野蛮、下作和卑鄙的。然而奇怪的是,在传统正史中,对朱元璋此举进行严厉批判者并不多。

    这样残忍的大屠杀,在中国文化中自有其理路在。朱元璋兴此大狱,下此杀手,完全是基于中国政治中“过度防御”的策略传统。

    中国人喜欢猜忌。难于合作是中国人一个源远流长的劣根性,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自发成立的自治城邦,这被学者们当成中国人不习惯于平等合作的一个有力证据。外国观察者一到中国,首先引起他们注意的就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高高的城墙,他们认为这是中国人缺乏相互信任的表征。在有文字记载之前,中国人一定已经经历了无数代的相互欺骗、背叛、陷害和内争,过早成熟的智力和过于丰富的历史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相互伤害的痛苦记忆,破坏了祖先们相互信任的能力。一代代积存在血液中的受骗记忆,使我们祖先的猜疑能力发展到极端,在汉语中出现了“斩草除根”这一令人毛骨悚然的成语。一个王朝被灭掉之后,新皇帝的第一件事就是千方百计追索前朝皇帝的后代,务必干净利落地全部杀掉。相互防范、相互猜疑的心理,几乎已经成了这个民族的群体性心理障碍,因为人们总是用最坏的想法去推测对方的心理,所以在心理上形成相互惊吓的共振效应,迫使人们以妄想狂的心态,采取种种极端措施来消除自己给自己制造的恐惧。甚至在中国历史上最有人情味、最为宽容理性、最有人缘的唐太宗李世民也是同样的刽子手。在和自己的兄弟争夺皇位胜利之后,为了确保自己皇位的安全,他把哥哥建成和弟弟元吉的那些无辜的孩子,一律杀掉。当然,这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是例行公事一般,不值得大惊小怪。所以,数百万言的《资治通鉴》对这件事只用了这样一句轻轻带过:“建成子安陆王承道、河东王承德、武安王承训、汝南王承明、钜鹿王承义,元吉子梁郡王承业、渔阳王承鸾、普安王承奖、江夏王承裕、义阳王承度皆生诛,仍绝属籍。”

    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历史上强大的统一传统,正是中国人不善合作的结果。中国人习惯于通过强力确立尊卑秩序,也就是说,要通过暴力在群体之内形成压制与服从的关系。一个超大群体的构成,首要的条件是出现一个超级强硬的权威。而维持群体的稳定,则必须有效地消灭对权威的挑战。所以,朱元璋的诛戮功臣,被认为是中国的权威型政治体系自我保护的一种反应,虽然血腥、下作,但是并未受到传统史观的苛责,也不影响朱元璋在传统史家眼中一代雄主的地位,甚至正相反,它成了朱元璋雄图大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把稳定作为最高政治目标的话,这一举动是达到这一目标的保险系数最高的手段。

    因此面对这样疯狂的大屠杀,整个大明王朝如同一潭死水,人民只能逆来顺受。面对朱元璋荒诞无稽、不堪一击的指控,被屠杀者们保持着令人难以理解的沉默。几乎没有人上书抗议,没有人采取什么激烈的反抗措施。被牵连进去的人就安安分分地受死,侥幸逃脱的人则暗自庆幸白捡了一条命。

    九、对老乡深情重义

    (一)

    朱元璋的故乡凤阳古称钟离,在元代升为濠州,是淮河流域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这里除了在淮河两岸成为兵家必争之地时在史籍中偶尔露一下面外,很少有人提到它。但朱元璋的发迹使凤阳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至正二十六年三月,一个重大消息传到了南京:朱元璋的故乡濠州被朱元璋的军队收复了。

    朱元璋的心情异常激动。从军之后,他只有至正十三年回钟离招过一次兵,此后再也没有回过家乡。如今屈指算来,已经整整十三年了。

    十几年戎马倥偬,日日夜夜精神高度紧张,他似乎已经忘了故乡的存在。然而在消息传来之际,朱元璋才发现自己内心深处其实无时无刻不挂念着那片贫瘠的土地,毕竟,他二十五岁以前的所有记忆都存放在那里。

    生存斗争的压力抑制了他对故乡的热念。如今全国大势已经初步明朗,三分天下,他已有其二,可以喘一口气了。接到故乡收复的消息,朱元璋发现自己的思乡之情如同洪水决堤,居然一发不可收。故乡的记忆在脑海中一下子全面复活,一幕幕一刻不停地闪过。他感慨道:“濠,吾家也。济如此,我有国无家可乎!”攻得濠州这一天,正好是朱元璋大哥的忌日,距他父亲的忌日刚过三天,距他母亲的忌日尚有十三天。此时,攻灭东吴的第一个作战计划即将完成,第二个作战计划尚未开始,他决定利用短暂的间歇时间,回濠州省墓。

    至正二十六年四月,朱元璋从南京起身。随从的还有两个特殊人物。一个叫刘大,一个叫曹秀。

    (二)

    刘大就是慨然送地,使朱元璋得以安葬父母的刘继祖的儿子,曹秀则是当年拿出自己所有家底置办礼品送他入皇觉寺为僧的汪大娘的儿子。他们是朱元璋终生难忘的两大恩人。

    至正十三年,朱元璋已经成为红巾军镇抚大将,这一年年底,他在濠州城意外地见到了前来投奔的刘大和曹秀,惊喜非常,说“吾故人至矣”,忙问刘继祖夫妇和汪大娘的情形。原来汪大娘在朱元璋投军后不久就去世了。到至正十三年初,刘继祖也病故了,家里只剩刘大一人,刘大年小力薄,遂和曹秀一起来投奔。朱元璋闻听,“惨怛动容”(《凤阳新书·刘继祖传》),留下他们做了自己的贴身护卫。虽然二人才能平庸,不堪大用,朱元璋却对他们一直另眼相看。两人屡次请缨到前线作战,朱元璋都没有同意,说:我不会让你们冒生命危险,那样对不起你们的父母!

    这次回乡,朱元璋特意带上这两个人。除此之外,他还特意带上一名博士官(许存仁)和一名起居注官(王祎),来记录他这次必将载入史册的“太祖还乡”。原来的流浪和尚现在已经成了即将登上帝位的“吴王”,这种巨大的身份变化使这次回乡一定比普通的衣锦还乡更具戏剧性。

    刚刚上路之际,他还想摆设全套吴王仪仗,可一出南京城,他已经心如归鸟,把仪仗甩在身后,命令士兵日行百里,仅用三天,就奔到了故乡。

    跨过村边那条小河,村头那棵老白杨还在,可其他东西都已经面目全非:村边那座规模不小的皇觉寺,而今只剩几段低矮的残墙和数堆瓦砾。村中一座座房屋倾坍破败,原本一百多家的村庄,而今只有二十多户还有人烟。自己家的老院子里,荒草已经近人高,三间草房早已经塌了顶落了架,朱元璋一行人的接近,只惊起了一窝鸦雀。

    朱元璋内心一阵酸痛。

    二十几户乡亲早已经被马蹄人声惊起,战战兢兢地在门口向这里张望。在确定这不是一伙劫掠者后,人们渐渐聚集到了朱元璋家的老院子里:一个个鸠形鹄面,面带胆怯,衣衫褴褛。

    朱元璋首先认出了小时候的玩伴刘添儿。添儿比自己大两岁,今年应该四十二岁,看起来却像是五六十岁的样子,腰弯背驼,面目黧黑,瘦得如同一具骷髅。小时候,刘添儿处处关照他,在自己吃不饱的时候,经常掰给他半个饼子。如今,他竟然沦落到了这个地步。朱元璋眼眶湿润,向他走过去:“添儿?是你吧?”

    刘添儿满脸迷惑,朱元璋说:“我是重八啊!”

    “重八?”“重八!”“啊呀,重八回来啦!”……乡亲们一下子爆炸了,奔上前把朱元璋围在了中间:“这谁敢认啊!重八,你这是做了大官啦?”

    朱元璋拉着一双又一双枯手,半天不能言语。他终于平复下来,能说话了,嘱咐身边的侍卫:把你们带的干粮干肉都拿出来,给乡亲们分了,把带的那些礼品也给大家分了。

    二百多名士兵的行军粮分给了二十多户人家,每家还分到了朱元璋从南京带来的两匹绸子、两匹棉布。那个时候,棉花在中国尚未普及,因此棉布也是珍贵礼物。此外,每家还分到了二十两银子。

    青黄不接的时节,许多人家已经吃了一个月野菜了,此时许多孩子当着朱元璋的面就大口大口吃起干粮来。整个村庄一片喜气洋洋。

    朱元璋却高兴不起来,衣锦还乡的自得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没有料到战争把家乡破坏得如此彻底。趁着大家回家生火做饭,他带着随从到村外去给父母上坟。

    坟地几乎已经找不到了。朱元璋记忆中堆得很高的坟头经过风吹雨打,已经几与地平,荒草连天,大地寂静无声。朱元璋想着躺在地下的父母,可惜赶不上他今日的荣华了。他跪在低矮的坟头前,泪如雨下。

    他本来想把父母的遗骸起出来,找个好地方另葬,但是博士官许存仁和起居注官王祎极力反对。他们说主公能有今日,显然是因为父母的坟风水好,要是起坟改葬,恐泄山川灵气。朱元璋一听有理,于是下令就地培土,“增土以倍其封”。

    再回到村子,乡亲们已经从留在村中的侍卫那里知道,如今的重八,现在已经是“吴王”,不久之后,就是皇帝了。再见到朱元璋,大家扑通一下,都跪了下来。朱元璋命大家起来,大家起来后也都面带拘谨,不敢说笑了。朱元璋和他们细话家常,问他们这些年的境况,才得知村中人一多半死了,剩下的也都逃走了。濠州的战争刚刚停止,大家都指望今年能过个太平年。

    朱元璋宣布任命和自己同来的刘大与曹秀为守陵官,全权负责守护皇陵之责。又宣布赐给这二十户乡亲每户视人口多少二十到三十顷地,免十年钱粮。朱元璋说,你们这二十户,以后就不用种地了,地佃给别人种,你们专门帮我看守祖坟,我立你们为陵户,帮我照料祭祀之事,不要你们出钱,祭祀过后的猪羊,就给你们吃了!以后你们每日间,只要收收租子,吃吃酒,快快活活度日罢!

    大家又纷纷趴到地下,结结实实给朱元璋叩了几个头。

    朱元璋环顾乡亲,发现和刚才比,少了一人:前地主刘德。

    (三)

    从南京出发之前,朱元璋头脑中就一直在想,那个刘德如今怎么样了?在刘德家里叩头求地的情景,是朱元璋生命中最大的耻辱。

    刚才那二十多户之中,他注意到了刘德。当年那个精壮富态的刘德,如今也已经苍然老矣。在那时的朱元璋眼里,刘德就是村中最大的成功人士了,举手投足,都十分有派,让朱元璋十分敬畏。如今看起来,他不过是个又老又猥琐的没见过世面的乡间老头。

    听到朱元璋如今已经是吴王,刘德心里忐忑起来。朱元璋再次回村,他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朱元璋派人把他叫了过来。大家心里都紧了一下。谁都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要知道,朱元璋这些年可是以杀人为业的。

    刘德跪倒在朱元璋面前,一边磕头一边口中叨念:主上开恩,恕小的当年有眼不识泰山吧!可怜小的如今也一把年纪了吧!

    朱元璋亲自上前,把他从地上拉起来,说:你不用害怕。当年之事,我不会计较,“此恒情耳,不必问。吾贫时,尔岂知今日为天子耶!”(《国榷》卷一)嫌贫爱富,这是人之常情,我不和你计较。那时候你怎么会知道我会当天子!

    同时还宣布,赐给刘德三十顷田。

    在场之人,无不为朱元璋的宽容大度所感动。起居注官忙把这段话记载下来,他知道,这必将成为一桩历史佳话。

    其实这一刻的一举一动和每一句话,朱元璋在离开南京前就筹算好了。朱元璋处处模仿汉高祖刘邦,对刘邦样样都佩服,但是对刘邦“羹颉侯”一事,却一直大不以为然。

    由贫贱起身的人,总有相似的尴尬。年轻时的刘邦喜欢带着酒肉朋友到哥嫂家蹭吃蹭喝,喝酒吹牛。时间长了,嫂子难免不愿意。有一天,刘邦和一帮小兄弟走进家门,却听到嫂子拿锅铲狠狠铲锅的声音,那意思是告诉他,锅里没饭了,到别处去蹭吧。这把刘邦弄得脸没处放,从此便留下了“击釜之怨”。当了皇帝之后,他大封近亲为王为侯,但唯独就是不封大哥大嫂的独子刘信。直到太上皇刘煓亲自说情,刘邦才决定封他为侯,但在下旨时,却颁了一个刻薄的封号:“羹颉侯”。“羹颉”之意是“饭没了”。

    即将开国的朱元璋,期望着以史上最伟大的皇帝形象进入历史。因此他对自己一举手一投足都很重视。朱元璋认为:“论高祖豁达大度,世咸知之,然其记丘嫂之怨而封其子为羹颉侯……则度量亦未弘矣。”也就是说,刘邦本是宽怀大度之人,却因为这桩小事破坏了形象,十分不值。帝王形象无小事,越是戏剧性的小事,越是人们津津乐道的环节。

    在离开家乡前,朱元璋命人从外面采买食物,请乡亲父老痛痛快快吃了一顿。史载,朱元璋在宴会上向乡亲们发表了如下重要讲话:“吾与诸父老不相见久矣。今还故乡,念父老乡人罹兵难以来,未遂生息,吾甚悯焉。”并嘱咐道:“乡人耕作交易,且令无远出,滨淮诸郡尚有寇兵,恐为所抄掠。父老等亦自爱,以乐高年。”据说乡亲们异口同声答道:“久苦兵争,莫获宁居。今赖主上威德,各得安息,劳主上忧念。”

    (四)

    朱元璋对家乡的情感确实非常深厚。他就是凤阳这片土地上长出来的一棵植物。在戎马倥偬之中,他时刻感受着人性的冷酷,但是一旦回到这贫瘠的故乡,他马上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熨帖、那么踏实。故乡那熟悉的一草一木和乡亲们对他的真挚情感,构成了一个巨大的自然“子宫”,他在这里感觉最安全、最舒服。

    洪武元年,大明开国,定都应天,也就是今天的南京。然而不久之后,朱元璋就提出一个令大臣们十分震惊的计划:把帝国的首都设在他的老家凤阳。

    开国前后,关于新帝国的首都选址,君臣们进行过多次讨论,因为南京在全国的位置偏于东南,所以大臣们提出过长安、洛阳、开封和北平等几种方案。这四座城池都是历史名城巨镇,各有优势,当得起首都之任:“或言关中(指长安)险固金城,天府之国;或言洛阳天地之中,四方朝贡,道里适均;汴梁亦宋之旧京,漕运方便;又或言北平元之宫室完备,就之可省民力者。”

    没想到朱元璋却提出,在凤阳建设中都。他说,南京“去中原颇远,控制(北方)良难”。而“有天下者非都中原不能控制奸顽”(《高皇帝御制文集·中都告祭天地祝文》)。凤阳则离中原很近,而且“前江后淮,以险可恃,以水可漕”(《实录》卷四十五),以之作为中都,可以补救定都南京的不足。

    除了淮西籍的功臣们赞同外,其他大臣们都面面相觑。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穷乡僻壤小地方定为首都,这实在太匪夷所思了吧?凤阳经济落后,又“平旷无险可守”,从哪个角度来说,都不是适合定都之地。性格耿直的刘基直接对定都凤阳表示反对,说:“中都曼衍,非天子居也。”

    然而朱元璋听不进去。大家也就罢了。他们深知他说一不二的性格,主子定了的事情,除了服从,还有什么选择呢?大家都知道,朱元璋罗列了那么多证据,其实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圣心思念帝乡,欲久居凤阳”。

    于是在洪武二年(1369)九月,朱元璋正式下诏在临濠营建中都,“命有司建置城池宫阙如京师之制”。在朱元璋的设想中,自己的故乡将成为未来的正式首都,南京将降为陪都。农民虽然生活节俭,但修宅院总是不惜血本。同样,朱元璋一贯做事节俭,这一次却不惜血本,他要倾全国之力,高标准、严要求,要把中都建造成万年不易的金汤之地。所以中都从设计之初就务求雄壮华丽,他要求选取最好的材料,每一个环节都精益求精。

    经过百万民工六年日夜不停的建设,一座座雄伟的宫阙相继拔地而起。朱元璋的要求在各个环节都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考古学家后来在中都遗址中发现,中都残存石构件的数量、品种、质量都远超元大都。大殿蟠龙石础每块都是二点七米左右见方、面积超过七平方米的庞然大物,其气派远胜过历代首都。后来明成祖修建北京城,金銮殿上的石础体量只有中都的三分之一。现在中都石构部件的所有外露部分,全都精雕细刻,花费了巨量人工。历史上一直默默无闻的小城凤阳一时成了明帝国最大的城市。这座巨大的城市有里外三道城垣,三城相套,布局奢侈宏阔。宫城(大内)城垣“周六里”,“高三丈九尺五寸,女墙高五尺九寸五分,共高四丈五尺四寸五分”。皇城周长“十有四里”,砖石修垒,“高二丈”。最外面的中都城城垣“周五十里零四百四十三步”,用土夯筑,“丈高三”(当为“高三丈”),气势极为雄伟。为了使这座城池垂之万世,朱元璋还要求在城墙关键部位灌注熔化的铁水。比如“城河坝砖脚五尺,以生铁熔灌之”(《明太祖实录》卷八十三)。

    洪武八年,工程基本完竣,朱元璋又一次亲临凤阳,验收工程质量,“验功赏劳”。然而在参观完这座耗尽了全国物力的雄伟新都之后,朱元璋却又做出了一个让全国人惊掉下巴的重大决定:废弃中都!

    原来,在这次验收中,朱元璋听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因为劳动太苦,又不给工钱,那些被迫调来兴工的匠人心怀不满,实施了“厌胜法”,也就是我们说的“下镇物”,在宫殿的一些关键部位,埋下了咒符、泥人、木人、弓箭、剪刀、纸人等东西,据说这样将给居住者带来厄运。建筑已经完成,要想清理出这些镇物,十分困难。

    《明史》卷一百三十八对这件事是这样记载的:“时造凤阳宫殿,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斗殿脊者。太师李善长奏诸工匠有厌镇法。”也就是说,在验收工程的时候,朱元璋坐在新修成的宫殿中,却隐隐约约听到似乎有人在殿脊上拿着刀枪打仗。他询问怎么回事,李善长奏报说,有人对这座宫殿“下了镇物”。

    朱元璋的反应是我们可以想见的。《明史》说他“将尽杀之”,也就是把修造宫殿的所有几千名工匠全部杀掉。工部尚书薛祥冒死进言,说只有木匠才能下镇物,铁匠和石匠没有责任,“活者千数”,一句求情,救活了一千多人。

    就因为这一件偶发之事,导致了中都城全部作废。这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在大明王朝却是天经地义:天下者,帝王之天下也。他的意志,是国土内唯一的意志。难道你以为他会为了珍惜一百万工匠六年的劳动,而生活在会造成自己心理障碍的建筑中吗?

    (五)

    生活在老家的想法破灭了,但是朱元璋对自己的老乡从来不改亲爱之情。对别人,他是高高在上的帝王,是杀人如麻的魔鬼,但是对老乡,他却始终是那个讲义气、重感情的“重八”。

    开国后不久,他正式任命刘大、曹秀为从仕郎,专门守护皇陵。还特意为他们改了名。刘大之名当然不能进入诏旨,他被改名为刘英。曹秀则连名带姓一起改了,叫作汪文。

    何以把姓也改了呢?原来汪大娘有子三人,为了报恩,朱元璋特令曹秀改姓为汪,以示对汪大娘的纪念。其他二子,继承曹氏香火,依然姓曹。所以凤阳民间至今有“洪武改姓,曹汪一家”之说。六百多年过去了,凤阳曹汪二姓之间,仍有不能通婚的习俗。

    洪武七年元月,朱元璋专门设立了皇陵祠祭署,于是汪文、刘英的官名分别又改为“皇陵祠祭署署令”和“署丞”。汪大娘的另两个儿子,一个被安排为祠祭署中层官员,另一个被封为卫所指挥。汪大娘地下有知,当可含笑了。

    这一年六月,朱元璋又特意把恩人的第三代——汪文的儿子汪伦、刘英的儿子刘鉴——送到南京国子监读书,“日给糈脯,冬夏给衣布等物”(《凤阳新书》卷二),照顾十分周到。

    及至洪武十一年五月皇陵完工之时,朱元璋又宣布,将刘继祖追封为义惠侯,特命将刘继祖夫妇、汪大娘,还有村中一位朱元璋小时候叫干娘的赵氏神主配在父母陵寝,享受皇家祭祀。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洪武年间,别的大臣见了朱元璋,都如同老鼠见了猫,大气都不敢出。只有他的老乡们,在朱元璋面前一直大大咧咧,不拿自己当外人。洪武中期,刘英有一次从家乡跑到南京来看望朱元璋。朱元璋因有事在身,三天之后才召见,官员却找不到刘英了。找了好几天,才知道刘英等得不耐烦,已经回到凤阳了。朱元璋请刘英再进京,不料刘英觉得朱元璋摆架子,不高兴,居然一直没动身。如果是别人敢这样做,朱元璋一定会灭了他九族,对刘英,朱元璋却感觉很抱歉。只想着怎么把刘英请来,却传来消息,刘英突然病故了。朱元璋深感悲痛,特意写下了《祭署令刘英》:

    昔者朕寓居是方,存亡者感英父子之恩,至今犹存情怀,未尝有所忘也。
    前者英赴京来,朕为机务浩繁,兼寿有年,失顾问于英,三日复觉,令人觅英所在,莫知所之。稽于金川之门守者,报无知英之出入。复于京内物色数日,乃知英还矣。命召复劳再见,久未至。再命召之,告者乃云英亡。
    呜呼!感恩之道常怀,感恩之礼未终,英遽然长逝,朕思昔恩,不胜嗟悼,特以牲醴之奠祭之。英其不昧,飨之!

    朱元璋的御制文集,篇数本不太多,有关汪刘两家的圣旨,竟然多达五篇,可谓绝无仅有。朱元璋的开国功臣,后来被他杀戮殆尽。只有汪刘二姓,不但在洪武一朝享尽荣华,甚至终明之世,都世袭为官,朱元璋的报答,可谓情深义重了。

    (六)

    朱元璋回乡所见到的二十户老乡,后来成了大明帝国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被朱元璋立为陵户,不用下地干活儿,坐享国家补助,职位由子孙世袭。

    朱元璋在制定了天下各阶层礼仪制度后,还特别规定,这二十户陵户建房,可以用官员用的红色。所谓“无贫富,皆赐朱户复其家”。数代之后,有的陵户家庭破败下来,住进了“茅屋柴扉”,然而“上犹施朱”(沈士谦《明良录略》)。

    洪武二年,凤阳大规模修建皇陵,因为工程阔大,陵园圈进了许多乡亲们的祖坟。按历朝定制,这些普通坟墓都要迁出皇陵陵园另行安葬,不得混于皇家陵寝之中。这次,朱元璋却特批不用迁动,还允许他们随便进入皇陵祭扫:“此坟墓皆吾家旧邻里,不必外徙,春秋祭扫,听其出入不禁。”(《朱元璋与凤阳》)

    当听说乡亲们有人生活贫困之后,朱元璋还会赐给他们银钱、土地。《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六年二月,他“赐皇陵祠祭署令汪伦(此时汪文已经去世,由汪伦接班)及守陵人七十七户钞有差。先是,上以山陵之故,命给伦等田地,以优眷之”。

    朱元璋对老乡们说话,从来都是直截了当,如同与自己的家人聊天一样。有一次,汪文汇报,想在自己署内多设几名吏员,也让老乡们的孩子有份好工作。朱元璋没有同意,特意下圣旨说:

    昨日,汪署令奏讨吏,我不与他。吏多生事害人。好人家子孙做了吏便害民。你陵户中间拣选识几个字的点得人名便罢。你陵里有甚么大事?一年祭祀,止轮一遭,将的猪来祭了吃了猪去,将的羊来祭了吃了羊去,钦此。

    (七)

    自从洪武八年发生了“厌胜事件”后,朱元璋再也没回过凤阳。不过,他却时时思念凤阳老乡们。毕竟,这二十户乡亲就是他与凤阳联系的血管,通过他们,他才能感觉到故乡的体温。

    洪武十八年八月初二日,已经步入老年的朱元璋突然非常想念老乡们。于是他命人将二十户乡亲请到南京,一是以慰相思之情,二是也让他们来首都见见世面。几天之后,老乡们都进了城,却先派人向朱元璋奏报,说是大家衣服寒酸,见不了天子。朱元璋听后大笑,命尚衣监太监从自己的御用衣库中给每人挑衣服一套,靴、帽各一件。把他们安置到本来是专门接待外国使臣的会同馆休息。第二天,老乡们进宫,与朱元璋相见。朱元璋与大家一个个拉手叙了家常,又在奉天殿左庑摆开宴席,大宴乡亲。饭菜十分丰盛,都是乡亲们见所未见,吃完之后,还剩了一大桌子。看着老乡们一副舍不得的表情,朱元璋命人把饭菜用捧盒打包,用“黄龙袱”包好,给他们送到会同馆,让他们晚上吃。

    第二天朱元璋又请大家进宫,放下工作,亲自做导游,领着他们逛皇宫的一座座宫殿。对乡亲们来说,这真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朱元璋还让他们见了皇贵妃(此时马皇后已经去世),然后又大摆宴席,和大家痛饮了一回。

    第三天老乡们回家,朱元璋赐每个人五十贯钞。皇贵妃也赐每人五十贯,还每人送了一斤苏木、一斤胡椒。朱元璋亲自把他们送出了西长安门,把手叮嘱他们爱惜身体,一一惜别。

    送走乡亲们之后,朱元璋无限伤感。乡亲们年纪和自己差不多,都六七十岁了,身体却差得多,这一趟虽然开了眼界,却有好几个累病了。因此他当天发下诏旨:

    凤阳亲邻二十家,老的们路途遥远,江河雨雪不便,今后不必来了。教他家里逢着时节,买炷好香烧,献天地,教训子孙读书,休惜课钱,遵奉乡饮酒礼。东鲁山,西鲁山,马鞍山,万岁山,都与他,教儿孙鞍马出入,行鹰放犬,采猎打围,弓箭我都不禁他们的。(以上俱见《凤阳新书》卷五)

    (八)

    虽然凤阳没能成为首都,但是朱元璋的崛起,仍然使它的政治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早在吴元年收复濠州后,朱元璋马上升濠州为临濠府。为了配合兴建中都,洪武四年,朱元璋扩大濠州的领地,使临濠的领地由四县一下子扩展为九州十八县。洪武七年又更名为凤阳府,这一新府管辖亳州、颍州、太和、颍上、霍邱、寿州、怀远、蒙城、宿州、灵璧、天长、盱眙、泗州、虹县、五河、定远、凤阳和临淮等十八个州县,成为一个跨淮河两岸、占地广大的行政区。

    罢建中都之后,凤阳作为龙兴之地,地位仍然非同寻常。洪武十四年九月,朱元璋于此设置中都留守司,所设正留守位高权重,“例以皇亲协守”,“勋臣非在戚里,不得与也”。此外,凤阳还设有察院巡按行台、河南按察兵备行台等政府机构及一系列皇陵祭祀机构,除此之外,凤阳还是江北四府三州的乡试之地。各类官员合计达一千四百人(《朱元璋与凤阳》),各级吏员总数达数万。

    朱元璋还以凤阳作为皇子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常派自己的孩子们回老家体验生活,忆苦思甜。早在吴元年(1367)十月,他就令刚刚十三岁的世子朱标前往临濠谒祀祖宗陵墓,“以知鞍马之勤劳”,“衣食之艰难”,“风俗之美恶”,“吾创业之不易也”。洪武八年(1375)十月,又命皇太子朱标和秦王、晋王、楚王、靖江王等王子“出游中都,以讲武事”。洪武九年二月,因秦王、晋王、燕王即将就藩,命皇太子带他们前往凤阳,“观祖宗肇基之地,俾知王业所由兴”。十月,又诏秦王、晋王、燕王、吴王(后改封周王)、楚王、齐王练兵凤阳。洪武十一年三月,诏秦王、晋王就藩,仍令燕王、周王、楚王“还驻凤阳”。从此,“诸王之国,皆令诣辞皇陵而后行”,便成为“定例”。为了给皇子提供阅武练兵的场所,朱元璋于洪武十四年特命驸马都尉黄琛在凤阳独山之前开设一个“广三里”的演武场,令诸王在这里操练二三年或六七年,然后就藩。此后,在洪武十八年,遣湘王朱柏、鲁王朱檀、潭王朱梓就藩,又命蜀王朱椿还驻凤阳,“阅武中都”。

    朱元璋还将凤阳用作囚禁犯罪宗室的地方。朱元璋的从孙、朱文正之子朱守谦,因事被朱元璋废为庶人,“使居凤阳力田,冀其知稼穑艰难而思所以保富贵也”。由于这一先例,后来的明朝皇帝都把犯罪的宗室遣送凤阳囚禁。到明末,此处共关押过一百一十六批皇族。

    由于以上种种设施,中都虽已罢废,但这个经济文化本不发达,交通也并非十分方便的凤阳,仍然成为淮河流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成为大明政局中一个特殊而重要的城市,对明朝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一直有着重大影响。这一格局延续到明末,波及清代。

    (九)

    如何复兴凤阳这块“龙飞之乡”,保护好这块国家“根本重地”,让家乡的经济发展快一点,让乡亲们生活得好一些,朱元璋对于这些问题没少费脑筋。他为凤阳提供了许多“特殊政策”。

    第一条是大移民。

    至正二十六年四月那次回乡,给朱元璋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深深为战争对家乡的破坏而震惊,后来他和大臣们聊起此行的感受时说:“田野荒芜,由兵兴以来,人民死亡,或流徙他郡,不得以归乡里。骨肉离散,生业荡尽,此辈宁无怨嗟?”(《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当时史书也记载,“两淮以北,大河以南,所在萧条”“长淮南北,悉为丘墟”(《元史·张祯传》)。由于“民多逃亡,城野空虚”(《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四),大片土地荒芜,至洪武改元,凤阳府己是“十年之间,耕桑之地变为草莽”(《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大明开国之际,凤阳县的本地居民仅有三千三百二十四户(《中都志·户口》,引自陈梧桐《洪武大帝朱元璋传》),不到一万六千六百二十人。整个凤阳府人口不超过十三万,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五人。处处残垣,村村寥落,这当然让朱元璋十分不舒服。

    要复兴经济,首先得有劳动力,为了迅速改变家乡面貌,开国之后,朱元璋在凤阳组织了好几次大规模的移民。其中最大的一次是洪武七年朱元璋“徙江南民十四万实中都”。这是明代历史上,政府用行政手段移民数量最多的一次。除了这次外,比较大规模的还有从山西迁来的移民。洪武六年十月,“乃命指挥江文徙其民(山西北部诸地之人)居于中立府,凡八千二百三十八户,计口三万九千三百四十九”(《明太祖实录》卷六十二)。洪武年间的移民,总共达到六次之多,数字大概在二十万到三十万之间。这么庞大的数字在明代移民史乃至中国移民史中,都是极为罕见的。除了普通移民外,凤阳还有庞大的驻军。据《明史·兵志》记载,洪武年间凤阳府各州县共驻军约六万四千九百六十人,与家属合计,则有军籍移民十八万八千人。这样算来,洪武年间凤阳府接受的移民总数近四十八万八千人(其中民籍移民三万,军籍移民十八万八千)。而我们前面提到,洪武之初,凤阳府人口不过十三万。外来人口是本地人口的三倍有余,共占移民后的凤阳府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没多少人想到兔子不拉屎的凤阳来,朱元璋自有他的办法。洪武时人胡干在浙江人吴季可的墓志铭中提到这次移民。吴氏为浙江兰溪人,“洪武八年春,有旨遣贫民无田者至中都凤阳养之,遣之者不以道,械系相疾视,皆有难色,独公所遣,掉臂走道上。公且戒其子,宜体上德意,无以私废义。公临事有为,类多如此”(胡干《胡仲子集·吴季可墓志铭》)从这个记载,可见此次移民的强迫性和残酷性。

    第二项政策是减免赋役。洪武十六年,朱元璋有一次闲着没事,再次翻阅刘邦传记,发现刘邦当了皇帝后,曾免了他家乡人民的赋役。想想自己上次只免了老乡们十年赋役,明显没有刘邦大方,于是再发谕旨:

    凤阳实朕乡里,陵寝在焉。昔汉高皇帝丰县生,沛县长,后得了天下,免其丰沛二县之民粮差。今凤阳、临淮二县之民,虽不同我乡社,同钟离一邑之民。朕起自临濠,以全乡曲。凤阳府有福的来做我父母官,那老的们生在我这块土上,永不课征。每日间雍雍熙熙吃酒,逢着时节,买炷好香烧,献天地,结成义社,遵奉乡饮酒礼。(《凤阳新书》卷五)

    细细推敲这份圣旨,朱元璋所免的,是“那老的们生在我这块土上”——即土著人口的——赋役,对外来人口并不普免。另外一份圣旨也可以验证这个结论。那是洪武二十九年正月二十八日发布的一道圣旨:

    或有人言,亦有非土民当籍土民之时,有等买嘱官吏,诈称土民而在籍者。……今命户部差人着落凤阳府,精清土民,非土民者,许里甲人乡人出首到官,赏钞五十锭。诈称土民,治以重罪,能自首者,与免本罪。

    原来,由于朱元璋对土著居民实行优惠政策,于是许多外来移民买通官吏,冒充土民,以享受免赋之权。由此更可证明朱对家乡的免税政策只针对自己的老乡,并不惠及外来移民。很多史籍关于这一点的记载都是错误的。比如《明史》卷三记载,洪武十六年三月丙寅,“复免凤阳、临淮二县民徭赋,世世无所与”。谈迁的《国榷》卷七说:“洪武十六年三月甲辰,永免凤阳、临淮二县徭赋。”这一系列记载,都误会了朱元璋的本意。其实朱元璋要突出的,只是他老乡们的特殊地位。

    第三则是兴修水利。兴修水利是一项全国性政策,但朱元璋对凤阳的水利建设情况特别重视。早在洪武八年,他就特别派两位侯爵康铎、俞春源来亲自抓凤阳的水利建设(乾隆朝《凤阳县志》)。在朱元璋之后,历代帝王也以凤阳“皇业所基,祖陵所在,视他地方不同”(《明宪宗实录》卷二七五),在兴修水利上特别重视。

    第四是发展交通。朱元璋开辟了从凤阳到南京的驿道,设二十站,整治了“道狭而竣”的清流关,大大改善了凤阳的交通条件。

    除了各项特殊政策外,朱元璋在此兴修大量工程,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也起了重要作用。

    中都罢建之后,朱元璋还在凤阳继续修建皇陵、十王四妃坟和龙兴寺等,工程浩大,动用人数众多。在中都营建期间,朱元璋曾于洪武五年(1372)十一月“诏建公侯第宅于中都”。中都罢建之后,因为朱元璋鼓励开国元勋们退休回乡,所以公侯府第建设并没有停止。洪武十八年八月,朱元璋特赐给公侯每人钞一万锭、银五百两为买木雇工之用,“俾还乡建第宅”。一时凤阳数百里之间,“风云之彦,星罗棋布,于数百里间,王侯之家,甲第相望,冠盖如云……可谓盛矣”(光绪朝《凤阳县志》卷十)。大批淮西功臣来到凤阳居住,日常消费巨大,不可避免地带动了凤阳当地商业、建筑业、服务业的发展。

    朱元璋的特殊政策,确实收到了明显效果。凤阳人口大幅度增加,已经荒芜许久的凤阳土地又出现了“一郡桑麻翠如洗”的兴旺景象。很多荒田被开垦出来,土地数量达到了四十万顷。明代以税粮多少来划分府县等级,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十万石以上为中府,十万石以下为下府。洪武八年,凤阳府在减免了很多税粮的情况下,岁收仍超过二十万石,又成为富庶繁华的上府。凤阳的临淮关“居民稠密,商贾辏集”,成为一个重要的商业城镇。

    (十)

    然而,谁也没能料到,朱元璋对家乡的特殊关爱,最终却给家乡造成了难以承受的恶果。

    历代以来凤阳的环境,在人口压力之下,早已长期恶化。朱元璋的大移民,一时间虽给凤阳的农业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但如此巨量的移民一下子涌入,却给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当时凤阳的土地,最好的部分已经被勋贵圈占,凤阳本地人又占据了中等土地,移民们所获得的多是人们挑剩的低产土地。《凤阳新书》卷七说:“田上则者,归之军,归之功勋矣。中则者,土民括其一,佃户括其一,惟留下则处瘠,乃得以实编民之耕。”卷五又载,移民所获“皆山岗硗确,土石伴错,溪谷流水无有,山林薮泽无存”之地。

    没有好地,山地附近的新来移民就上山毁林开荒,对山地的肆意开垦,很快造成了明显的水土流失,挟沙而下的水流,加剧了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恶化。

    湖边的移民开始围湖垦田。涸湖为田表面上看增加了耕地,在短期内缓解了人地压力,实则使水利蓄泄失宜,破坏了当地生态的自然循环。

    除此之外,凤阳的一系列重大工程,又开采了附近山区的大量林木,使许多山变成了童山秃岭。

    最要命的是,为了保护祖陵风水,人们进一步破坏了当地生态循环。

    位于洪泽湖畔的泗州是明祖陵所在地。朱元璋的祖父朱初一埋在这里。由于害怕洪水淹没祖陵,导致“王气中泄”,所以自明中期淮患日益严重之后,明政府定下了这样的治水策略:“首虑祖陵,次虑运道,再虑民生。”也就是第一要保护祖陵,第二要保证向北京运送粮食的航道,最后才是老百姓:“淮域较运道,则运道重。以运道较祖陵,则祖陵尤重。”(《朱元璋与凤阳》)于是明政府经常不顾民生而决高家堰放水,人为降低洪泽湖水位以护陵。这一措施虽然暂时减轻了淮河对祖陵的威胁,但使得河道极为混乱,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

    有明一朝,凤阳周围渐渐变成童山秃岭,森林损毁殆尽,湖泊淤塞,淮河则经常泛滥,水患频仍,两岸百姓民不聊生,“地力既尽,元气日销,天灾流行,人事屡变”(甘山修《霍山县志》卷十三)。凤阳由此十年更有九年荒。“雨三日则沛泽,极目洿洼,泥淖不可耕耘。稍亢阳又为焦土。”(《蒙城县志》卷十一)据《凤阳新书》记载,自万历十七年至天启元年(1589—1621年),凤阳共发生旱涝灾害六次,平均五年多一次。(《凤阳新书》卷四)这只是计算了影响较大的灾害。如果算上一般的灾害,则“凤阳十年九荒,非旱则雨”(《凤阳新书》卷四)。至明末更是“十余年来无岁不灾,无灾不重”(《凤阳新书》卷四)。

    当初朱元璋强制迁来的移民的后代,在一次次灾荒中不断逃亡他乡。比如景泰三年(1452),凤阳府等处发生涝灾,“田禾无收,积年在彼逃民,俱各转徙,赴济宁、临清各处趁食,动以万计”(《明英宗实录》卷二二四)。成化八年(1472),“江淮南北,民多流亡”(《明宪宗实录》卷一一一)。凤阳的人口,在明中期以后迅速减少。据《凤阳新书》记载,该县“洪武之初,编民十有四万也。自时厥后,旧志尚在丁口四万七千八百五十余口,万历六年,则仅存一万三千八百九十四口”(《凤阳新书·赋役篇第二》)。

    剩下的人,也无法正常定居,许多人渐渐以乞讨为职业。他们“群趋于惰,兼之水旱频仍,中人荡产,且乏兼岁之储。一遇灾荒,辄鬻子女、弃故土而适他乡者,比比皆是”(雍正朝《怀远县志·卷一》)。因此形成的“凤阳花鼓”,随着这些逃荒者的足迹,传遍了大江南北而闻名全国。明末清初的魏裔介,曾在一首《秧歌行》里描写说:

    凤阳妇女唱秧歌,年年正月渡黄河。北风吹雪沙扑面,冬冬腰鼓自婆娑。衣衫褴褛帕在首,自言出门日已久。前年寿州无雨泽,今年泗州决河口……我唱秧歌度歉年,完却官租还种田。南来北往如飞燕,如此艰辛实可怜!

    凤阳农业经济因此告别一时的繁荣,重现萧条衰落之状。本来经过朱元璋的大力经营,凤阳府土地数量一度达到了四十万顷。至明代中期的弘治十五年(1502),该府的耕地面积却回落到仅有六万一千二百六十三顷。(《明会典·户部·川土》)。从洪武二十六年(1393)至弘治十五年刚刚超过一百年的时间,凤阳府的耕地面积竟减少了三十多万顷。“凤、淮土广人稀,加以水灾,民半逃亡,二千里皆成灌莽。”(《明神宗实录》卷五八)曾任庐州知府和吏部尚书的张瀚对淮河流域的土地荒芜之状有过细致的记述,在经过凤阳一带时,他目睹了那里的荒芜萧条之状,“尝往来淮、凤,一望皆红蓼白茅,大抵多不耕之地。间有耕者,又苦天泽不时,非旱即涝,盖雨多则横涝弥漫,无处归束;无雨则任其焦萎,救济无资,饥谨频仍,窘迫流徙,地广人稀,坐此故也”(张瀚《松窗梦语·三农纪》)。直到今天,淮河流域的大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既不及苏南富裕发达,也不如鲁中蓬勃兴旺,同为沿海开发地区,差异如此之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正是当地生态环境在明代遭到了严重破坏。朱元璋当初做梦也想不到,他的一片好心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十、朱元璋之死

    (一)

    朱元璋是个工作狂,很少娱乐和休息。

    经过二十多年的“剪伐斫削、藻绘粉饰”,大明天下这座大厦的外表终于接近了朱元璋的蓝图:天下太平,四方安定,民生恢复,基业稳固。最主要的敌人蒙古已经被压制在了一隅,天下有实力挑战皇权的豪强势族已被消灭,经济迅速恢复,社会日渐稳定。洪武二十六年,户部呈上最新统计数字,全国的耕地面积达到八百五十万余顷,比史籍所载的北宋耕地的最高数字(宋真宗天禧五年,五百二十四万余顷),增加了三百二十六万顷。全国的人口为六千零五十四万,超过了《元史》所载元代最高的人口数字(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五千九百八十四万)。全国的田赋收入仅米麦一项即多达三千二百七十八万余石,比元朝岁入一千一百一十一万余石增加了近两倍。

    这些统计数字的代价是朱元璋那颗超级大脑常年的超负荷运转,不间断地紧张工作持续消耗着朱元璋的健康,而晚年两次亲人去世,又使朱元璋的精神遭遇重大打击:洪武十五年,五十一岁的马皇后病死,朱元璋十分悲痛。更大的打击是洪武二十五年朱标的去世。六十五岁的老皇帝如同天塌一角,精神几近崩溃。史载朱标去世后第三天,朱元璋“御东角门,召廷臣谕之曰:‘朕老矣!太子不幸,遂至于此,命也!’因之大哭不止”。

    第二年朱元璋大病一场,虽然从死亡线上被抢救回来,却从此“病缠在身”,身体大不如前。洪武三十一年五月初八,七十一岁的朱元璋再度病倒。一生好强的他开始还勉强撑着病体,“日临朝决事,不倦如平日”,以为能熬过去,不想百般治疗,病情始终未见好转。迁延月余,闰五月初十日,他在西宫卧榻上停止了呼吸。驾崩之日,他发布了早已准备好的遗诏:

    朕受皇天之命,膺大任于世,定祸乱而偃兵,安生民于市野。谨抚驭以膺天命,今三十有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专志有益于民。奈何起自寒微,无古人之博智,好善恶恶,不及多矣。今年七十有一,筋力衰微。朝夕危惧,虑恐不终。今得万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孙允炆,仁明孝友,天下归心,宜登大位,以勤民政。中外文武臣僚,同心辅佐,以福吾民。葬祭之仪,一如汉文勿异。布告天下,使知朕意。孝陵山川,因其故,毋所改。

    朱元璋死后的第七天,皇太孙朱允炆即位,葬朱元璋于孝陵,上谥号曰“高皇帝”,庙号“太祖”。永乐元年(1403),明成祖朱棣又上谥号曰“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下大孝高皇帝”。嘉靖十七年(1538),明世宗改谥为“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

    (二)

    临终之前,朱元璋发布了最后一道命令“责殉诸妃”,也就是命令妃嫔们为他殉葬,到地下去服侍他。这道命令,复活了在中国已经消失了一千多年的人殉制。

    殉葬是先秦时代的野蛮风习,贵族们生前钟鸣鼎食,死后还要把生前喜欢的一切,包括美貌的侍女,都带到坟墓中去继续享用。墨子说:“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舆马女乐皆具。”考古发掘战国以前的贵族大墓,常见累累殉人白骨。

    随着人文精神的觉醒,从春秋晚期起,这种野蛮的做法就不断遭到人们的抨击。秦国起于西陲,在诸国中文化最为落后,公元前621年,秦穆公去世,殉葬者居然高达一百七十七人,秦人因此作了著名的《黄鸟》诗,表达讽喻痛惜之意。墨子批判殉葬制“辍民之事,靡民之财”,荀子则更激烈地批判道:“杀生而送死谓之贼!”随着文明的演进,春秋之后,人们开始大规模制造泥塑木偶代替生人陪葬,人殉现象越来越少,连最野蛮的秦国也于公元前384年正式下令废止人殉。两汉之后,中原王朝彻底废除了殉葬之制。

    朱元璋却使中国文化出现了返祖现象。诸宫人中,除了张美人的女儿年仅四岁需要抚养得免一死外,其他为朱元璋侍寝过的近四十位妃嫔、宫人都被迫自杀。《明朝小史》卷三载:“太祖崩,伺寝宫人尽数殉葬。”

    诸妃殉葬的具体情景,史书无载。不过朝鲜《李朝实录》中详细地记载了明成祖去世之后妃嫔从殉的过程。明永乐二十二年十月,明成祖效法朱元璋,遗命三十名宫人自杀从殉。太监先是在一间大殿外摆上了数桌食物,让宫人吃了人生最后一顿饱饭,并与明成祖的继承人仁宗告别,然后把她们带到殿内。大殿之内,已经放好了三十多张“小木床”,梁上悬下三十条结实的绳子,末端打好了一个个活结。看到这个情景,一时之间,宫人“哭声震殿阁”,有唤爹娘的,有喊老天的,还有几人干脆晕倒在地。那些清醒的人被命令自己站上木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几个晕倒的,则被人抬着送到绳结中勒死。

    《李朝实录》还特别记载了一名朝鲜进献女子韩氏的最后时刻。吃罢最后一顿饭,太监赶宫人进殿,韩氏突然跪爬到坐在殿外与她们“辞决”的明仁宗面前,痛哭失声,说自己在朝鲜还有老母,无人养老,哀求仁宗放她回国赡养。仁宗一声不吭,不为所动,太监上前,把韩氏拖进殿内。从朝鲜跟来的乳母也站在殿门,和她道别,韩氏把头伸进绳圈之中,回头看着乳母,喊道:“娘,吾去!娘,吾去!”话还没说完,脚下的小木床就被抽掉,转眼之间,命赴黄泉。

    明朝特重祖制,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朱元璋身后的诸妃从殉过程,与此相似。

    (三)

    复活殉葬制,表明了朱元璋对生命特别是对妇女生命的一贯贱视。

    朱元璋对女人的态度有些矛盾。一方面,和所有生命力强大的人一样,朱元璋性欲强烈,在年轻时代曾不择手段追逐女人。《国初事迹》记载他强娶民女的历史:“濠州胡家有女守寡,太祖欲纳之,其母不从。后闻随军在淮安,不曾适人,太祖遣人以书达平章赵君用,请求之。君用以胡氏同其母送至,太祖纳之,立为胡妃。”也就是说,在老家时,朱元璋就看上了一个寡妇,想娶她,但她母亲不同意。后来朱元璋势力更大了,对此女还念念不忘,打听到她被军队挟裹到了淮安,就写信给另一位起义军首领,终于弄到了这个女子,这就是后来的胡妃。

    在击败陈友谅和推翻元朝后,他将这两处后宫的许多漂亮女子纳为己有。除此之外,俞本《纪事录》还记载朱元璋一度曾与属下的老婆私通,并生了个私生子:“故元帅韦德成妻美,上令移居后庭,通而生子,名曰朱生。”

    虽然全力宣扬礼治,但为了弄到想要的女人,朱元璋并不顾忌什么礼法。《国初事迹》载:“太祖选宫人,访知熊宣使有妹年少,欲进之。员外郎张来硕谏曰:‘熊氏已许参议杨希圣,若明取之,于理不妥。’太祖曰:‘谏君不当如此!’令壮士以刀碎其肉。”也就是说,朱元璋听说熊宣使的妹妹漂亮,让人弄进宫来。员外郎张来硕劝谏他,说此女已经许配人家了,强娶进宫,怕引起非议。这一番好心好意的劝谏,换来的是一顿酷刑。

    然而另一方面,朱元璋又将底层文化中轻视女性的倾向发展到了极致。朱元璋特别看不起歌女娼妓之流,命令她们平时必须穿着标志身份的黑色衣饰。有一次,朱元璋赐傅友德宴,命叶国珍陪同,还拨了十多个歌妓供他们取乐。不料叶国珍喝了点酒,一高兴,命令歌妓穿上华丽衣服陪坐。朱元璋闻知,在拘执了叶国珍后,又将无辜的歌妓割去鼻尖陪绑:“赐友德宴,命叶国珍陪饮,拨与歌妓十余人。太祖令内官觇视,后国珍令歌妓脱去皂冠、皂揩子,穿华丽衣服混坐。太祖怒,令壮士拘执国珍,与妓妇连锁于马坊,妓妇劓去鼻尖。”

    开国之后,朱元璋管理后宫规矩特别森严。自后妃以下以至宫女,所有衣食、用具、金银钱帛等供应,要经过重重复杂的手续领取,如果径直到部里领取,将处以死刑。宫人私递书信出外,将处以死刑。妃子宫人生病,只能派人把症状转告给太医开方,绝不准医生入宫诊治,否则必死无疑。为了抑制宫女的生理需求,传说朱元璋还曾对宫女们施以幽闭之刑。《耳谈》载:“传谓男子宫刑,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今得之,乃是于牝(阴户)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火消减。国初常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

    除了对结发妻子马皇后一直保持着尊重以外,朱元璋对于其他宫人妃子,稍有不满,就举起屠刀。《纪事录》载,洪武年间宫廷内有大量浣衣罪妇,专门为宫内人服务。有一次朱元璋听说她们中间有人与外面相勾结通消息,遂将五千多人——包括看守她们的守门人——都剥了皮:“上疑其通外,将妇女五千余人,俱剥皮贮草以示众,守门宦者如之。”甚至对那些服侍他多年的妃子,也不例外。有一次太监在御河中发现了一个堕胎的婴儿,朱元璋怀疑是楚王朱桢之母胡充妃(即那位被他强逼成婚的胡氏)所为,遂亲手持刀将她砍死,然后把尸体扔到荒郊野外,听任野狗啃食。楚王闻听,千里迢迢奔丧来到京师,到处寻找母亲的尸体也没找到,最后只好拿着母亲生前用过的一条练带回去了。另一次,朱元璋因为一件小事,大发雷霆,鲁王之母郭宁妃、唐王之母李贤妃和伊王之母葛丽妃三个人同时被杀死,朱元璋还不解气,命人将三具尸体混装在一个大筐中,胡乱埋于太平门外。事情过后,静下心来,朱元璋又有些后悔,命人把几个妃子挖出来正式安葬,不料天气炎热,挖出的三具尸体已经腐烂,分不清谁是谁,只好在尸坑上面堆了三个坟丘了事。

    (四)

    朱元璋创下殉人之例,明朝的后世帝王只能谨遵。明成祖死后,殉葬的妃嫔三十余人。明仁宗死后有五个妃子殉葬,宣宗死后有十人殉葬。至于景帝,史书上仅记载“诸妃嫔唐氏等”殉葬,具体人数不明。五个皇帝加起来,殉葬妃嫔总数在一百人左右。不光皇帝,连诸王也都亦步亦趋。《明史·诸王传》中载,朱元璋第二子秦王死时,“王妃皆殉”。周宪王朱有燉是朱元璋之孙,正统四年临死前上奏表示身后务从俭约,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谁料未等圣旨传到,王妃巩氏和施氏等六夫人已经同日殉身。英宗无奈,只能表彰她们的“贞烈”“贞顺”。

    为了对殉葬者有所补偿,朝廷会给那些地位比较高的殉葬者的亲戚一些优恤。《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皆然。”

    明代的人殉制度终结于明英宗朱祁镇。他在临终之前,曾留下了这样的遗嘱:“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

    朱元璋的这个后代能做出如此英明的决定,有两个特殊原因。一个是明英宗是一个历遭忧患的皇帝。他曾遭土木之变,又被自己的弟弟景帝软禁多年,这不同寻常的经历使他比一般一帆风顺的帝王对人情冷暖更敏感,更重感情。第二个是明英宗与钱皇后感情极深,钱皇后在明英宗危险中时,曾经“夜哀泣吁天,倦即卧地,损一股。以哭泣复损一目”。明英宗被软禁时,钱皇后陪伴他度过了艰难时光。“英宗在南宫,不自得,后曲为慰解。”“闻英宗为太上时,钱后至手作女红卖,以供玉食。”由于钱皇后没生儿子,在内宫斗争中地位一度岌岌可危。明英宗临终时,“口占遗命,定后妃名分,勿以嫔御殉葬,凡四事,付阁臣润色”。并特别嘱咐“钱皇后千秋万岁后,与朕同葬”。这显然是担心自己死后,后宫中有人逼钱皇后自杀殉葬。英宗结束人殉制度,一个直接目的是保护自己的皇后。

    不论如何,这项决定顺应天理人心,受到万民欢迎,公布之后,许多大臣甚至感动到流泪,“时读竟,涕下,悲怆不自胜”。后世史家对此举更是不吝赞美之词,说“英宗独见,罢免此举,遂破千古迷谬,视唐宗命孟才人先效死于生前者,圣愚奚啻千里”。中国历史上死灭后意外复活的野蛮殉葬制度终于被画上了句号。

    (五)

    如同使殉葬制度返祖一样,从世界史视角观察,朱元璋的统治使中国社会体制和政治文明都出现了重大退化,导致中国从明代开始与世界文明主流反向行进,永远失去了在人类文明中的领先地位。

    十四世纪的明朝,与欧洲相比,表面上要光明得多。十四世纪的欧洲特别不幸:黑死病扫荡了欧洲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使北欧动荡不已的“百年战争”也始于这个世纪,因此人们称这是欧洲的“黑暗时代”。在中国,朱元璋却缔造了一个很长的和平时期,“华胄重光”,生产恢复,东方大地一片太平景象。

    然而在一治一乱的表象下面,却涌动着两股方向相反的历史暗流。

    在欧洲大陆,从十四世纪起,漫长的、死气沉沉的中世纪开始支离破碎。由于教皇和国王们忙于争权打仗,无暇管理地方事务,许多城市从封建统治中脱离出来,获得了独立。这些城市居民集资向国王们购买了自治权,可以组织自己的市政厅和法院,建立自己的法律。正如当时的一句俗话所说,“城市的空气能使人自由”。

    在城市里,人们不再向国王、贵族们卑躬屈膝,他们投身于商业和企业,用自己的双手和头脑为自己创造财富,用财富来建立自信。“自治市的自由民从一开始就表现出自信和独立,这种自信和独立是欧亚大陆其他任何地区所没有的。”这些城市的本质就是一个大公司。“所有的商业法律,也就是民法;全部商业船只也就是海军。”这些城市一出现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明朝建立十二年之后的1380年,威尼斯打败热那亚,成为欧洲海上霸主。从此之后,资本主义因素在封建社会的缝隙中像霉菌一样逐渐生长,很快推垮了日趋腐烂的旧体制,使欧洲社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能量。

    在欧亚大陆的另一端,相反的事情在发生着。朱元璋统治的原则就是全面的社会控制,把每个社会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严格控制在政府权力之内,以杜绝任何不安定因素。朱元璋把全国变成了一个大村庄,取消了多元和层级发展的可能,由官僚包办一切事情。在他的统治下,大明社会变成了一个大监狱,各级官员都是狱卒,所有百姓都是囚犯。百姓稍有逾越狱规,则惩罚立刻劈头而来:“充军”“斩首”“乱棍打死”……

    如果把蒙古族建立的元朝视作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意外,那么明朝作为一个汉人政权,直接继承的是宋代,朱元璋自己也宣称他的奋斗目标是“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然而明朝和宋朝的基本走向,恰恰相反。

    宋朝是一个非常富于“现代”因素的朝代。

    大部分人认为中国的极盛期出现在唐朝,而宋朝通常被认为是一个衰弱的朝代。然而从经济角度来看,唐朝与宋朝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拿国家财政收入来比较,宋朝的国家财政收入是唐代最高额的三倍。

    更具说服力的是财政收入的构成。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时期,农业税是国家收入的主体,而宋朝时,工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农业税只占百分之三十。这说明宋朝的财政收入不是靠加重对农民剥削,而是工商业繁荣、生产力提高的结果。

    孙隆基在《鸟瞰中国千年史》中说,宋朝钢铁工业高度发达,大型企业通常会雇用数百名全职的产业工人,而政府的两处军工厂聘用工人数多达八千人。“华北的钢铁业以1078一年为例,达年产一百二十五万吨的水平,而英国于1788年亦即工业革命之始才不过年产七万六千吨。”宋朝采矿业发达,信州铅山的一个铜矿就有十余万矿工。煤已经成为首都的主要能源。“汴都数百万户,尽仰石炭,无一家燃薪者。”除此之外,宋代矿冶、造纸业、制瓷业、丝织、航海业也高度发达,长江两岸,货栈林立,广州、泉州和福州的商船远航阿拉伯、马来亚、新加坡和日本。作为经济发达的一个标志,宋朝铸造的铜钱超出唐朝时的十倍以上。宋神宗时年铸币量五百万贯,而唐朝极盛的玄宗朝年铸币不过三十二万贯。宋朝还发明了纸币,出现了银行和支票这类非常“现代”的金融工具。

    网络作者“Jiangpub”在《中国的大宋,世界的美国》中则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宋朝在世界上第一个采取了类似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王安石则是世界上第一个试图对全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专家。由于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长期坚持募兵制的王朝。宋朝以巨大的财政收入供养数量众多的军人,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转移支付或者社会保障的性质,是政府在为国家由农业社会转向工商业社会付出代价。西方“近代化”的标准,例如市场经济和货币经济的发达、都市化,政治的文官化,科技的新突破,思想与文化的世俗化等,宋代的中国都已经出现,比西方提早了至少五百年。美国比较历史家麦克尼尔在《权力的追求》中说:“本书的假设是:中国在一千年前后转向市场调节的行为颠覆了世界史的一个关键性的平衡。我相信中国的例子启动了人类的一个千年探索,去发现在协调大规模行为这一点上,从价格和私人或小团体(合伙或公司)对私利的看法出发,会有些什么成果。”

    在“现代”化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基础上,宋代的人文精神也实现了突破。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不杀大臣”,与士大夫共天下的朝代。宋代的文学艺术作品里,洋溢着前所未有的生活气息和个人尊严意识。

    然而,朱元璋创造的明朝却在宋朝的坐标下实现了全面“大跃退”。黄仁宇说,“明朝之采取收敛及退却的态度者,也可以说是在王安石新法失败后的一种长期的反动”。明代的经济发展远远不及宋代。宋真宗时代,国家财政收入为一亿六千万两白银,而据黄仁宇计算,明王朝在1570到1580年间,平均每年财政收入是三千零七十八万两,不过是宋朝的百分之十九。更主要的是,农业税占明朝政府总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一,工商杂税只占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二。这个数字告诉我们,相对宋代,明朝的经济结构是何等落后。

    宋代经济奇迹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而做了皇帝之后,朱元璋敏锐地意识到了商人财富的增长可能对政权带来的挑战,因此在他的统治下,中国几千年来的抑商传统进一步发扬光大。他屡屡说:“农桑为衣食之本。”在他看来,只有实实在在出产了粮食和棉花的活动,才是劳动。他说:“上古时代,每个男人都耕地,每个女人都织布,所以水旱无虞,饥寒不至。自从人们学会了经商,学会了享受,农桑之业废。……所以,要让天下人都吃饱饭的关键在于禁止商业。”他规定,商人外出经商,必须经官府严格审核,发给通行证才行。如果没有通行证随便外出,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把商人拿赴官府,治以“游食之罪”,重则杀头,轻则发配到边疆地区。他又明令取消了全国所有的商业经纪人和中间商,只允许最低限度的商业活动存在。商人被列为社会上最低一层,想考学、当官,都会受到种种刁难和限制。

    宋代财政收入早就实现货币化,朱元璋却把税收制度倒退了几百年,恢复了低效率的实物征收制和劳役制。“衙门内的传令、狱丁,都由各乡村轮派,即使文具纸张,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修理也是同样零星杂碎地向村民征取。”“全国盖满了此来彼往短线条的补给线,一个边防的兵镇,可能接收一二十个县份的接济;一个县份也可以向一打以上的机构缴纳财物。”“万历二十年,北京的宛平县知县沈榜声称,他每年要向二十七个不同的机构交款,总数则不出白银二千两。”用黄仁宇的话来说,洪武型财政的特点就是“缺乏眼光,无想象力,一味节省,以农村内的经济为主,只注重原始式的生产……不顾投资为来日着想”,“这种维护落后的农业经济,不愿发展商业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由先进的汉唐演变为落后的明清的主要原因”。

    宋代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经济高度发达,江南领先于华北,东部发达于西部,由此带动全国经济成长。朱元璋则始终崇尚平均主义,防止局部地区经济领先发展,强迫领先地区向落后地区看齐。宋代货币高度发达,明时则抑制铸币业,有时甚至禁止金银及铜币交易。据估计整个明代铸钱量不超过千万贯,这不过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造币量。因为缺乏货币,无法交易,许多小商小贩失业,“1544年竟至因‘钱法不通’人民倒毙于北京”。

    宋元都是世界性帝国,从海外贸易中获得了巨大财富。但明朝实行严格的闭关锁国措施,非但不准国人出海,对外国进行“朝贡贸易”的数量也限得极低。孙隆基说,“明代中国从蒙古世界系统中摆脱出来,有如二十世纪共产中国与西方帝国主义世界秩序断裂一般,都不免做出背对世界大势的自然反应。中国从唐末已开始走向海洋,但如今这个新走向变成‘离经叛道’,并被算在‘外族’蒙古的头上,而新冒现的锁国心态则被说成是‘华胄重光’”。

    明朝的人文精神更是大大退化,返祖到三代以前。朱元璋开创的明朝,贱视大臣的程度创了中国历史之最。皇帝一不高兴,就把大臣按到地上脱下裤子一顿棍打。

    唐宋以生机勃勃的外向型的竞争社会呈现于世界,而朱元璋统治下的明朝则是内向的、反竞争的、缺乏想象力的。朱元璋开创的三百年大明,是中国历史上最稳定的朝代之一,而这三百年,却是欧洲历史上最为动荡的阶段。不过正是这些动乱,孕育了现代西方文明。黄仁宇说:“克伦威尔在马斯顿荒原击败查理一世时,为公元1644年,也即是中国所谓崇祯皇帝上煤山的一年,也就是明亡的一年。”大明近三百年,正是中国大幅度后退,西方大踏步前进,双方擦肩而过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