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中国人,也是硅谷人

    我8岁之后就一直在美国生活,可我也不是很“美国”,因为从小受的家庭教育都是“中国式”的。我也算不上是ABC(American Born Chinese,意为在美国出生的新一代华人),因为我并非在美国出生。我保留了对故乡的一点记忆,因为不多,所以尤其珍惜。

    把视频网站YouTube出售,从而变成一个“亿万富翁”的那一年,我28岁。我这么说并没有炫耀的意思,只是想表示,这20多年我经过的一个年轻人成长的历练,也许,比同龄人来得要更激烈一些。

    自从成了“名人”之后,我和YouTube另一位创始人查德·赫利(Chad Hurley)就开始接受各种采访培训。公关人员想把我们两个“宅男”训练成面对任何刁难问题都“百毒不侵”的明星受访者。从那时起,我不再害怕面对闪光灯和摄影机。随你们问吧,身价暴涨、适应Google、早期创始人纷争,包括版权,不管记者们问什么我都不紧张。

    除了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

    “陈士骏,你好,你是哪里人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可比写出YouTube的技术架构难多了。

    1978年8月25日,我出生在中国台湾,长在台北,我属于“70后”之后,“80后”之前,处女座。因为属马,所以父母给我取名时用了个“骏”字。

    和同龄人一样,小时候,我们骑着木马去照相馆拍照,系着红领结去亲戚的婚礼上当花童,为了野营兴奋得睡不着觉。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三件事:被老师逼着背九九乘法表,被妈妈“劝”着学钢琴,还有,一个算命先生说我“这辈子都不会有钱”。

    我早已不记得去看这位算命先生的经历,但还记得他笃定的语气,也许是因为这位预言者当年过于严肃地形容了我的命运,在此之后,我时时小心,生怕好运气如浮云随时会飘走,就连收购者同意收购我们创办的视频网站YouTube之后,我都担心他们随时会改主意。

    能讲普通话的幸福日子并没有过太久,到了1986年,我们全家就搬到美国去了。那时候,台北的电视机里正播放着《一代女皇》和《几度夕阳红》,歌手张清芳大声唱着《我还年轻》,相信如果不是移民,那么我后来看着YouTube上的视频学弹吉他的时候,就不光是弹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的曲子,我很可能会弹罗大佑和李宗盛了。

    从8岁起,我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生活了12年,然后搬到加利福尼亚州,此后一直住在硅谷。从小到大,我的家庭教育都强调着“一定要多讲中文”,不过,即使这样,办公室楼下那家寿司店的广东伙计还是会常常跟我开玩笑,说我的中文还需要多加练习。“我做你的中文老师好不好?”他常常这样自荐,“我可以教你和你儿子中文,换你教我韩语怎么样?”(我太太是韩国人。)

    我珍惜每一次能讲中文的机会,语言是把我和故乡联系起来的最重要的纽带。

    我的故乡在上海。每次一见到上海来的朋友,我都会很高兴地上去认“老乡”。

    我们陈家祖籍上海,在我所知的全部家族历史当中,上海一直都是一个起点。在很久很久以前,真的很久,肯定超过80年,差不多快要100年之前,我的曾祖父就曾被当时的清政府派往美国康奈尔大学留学4年。他就是从上海登上海轮,开始了自己人生的新旅程,也开启了家族历史的新篇章。当然了,曾祖父那时候一定想不到,自己的两个曾孙,我和我弟弟有一天也会去美国读书。

    巧合,这是历史的变迁留给我们家的巧合中的一个。

    另一个巧合则是“医生”。曾祖父有5个小孩,除了我祖父这一支去到中国台湾,剩下的都还在上海。亲戚们当中有不少是医生,而我的弟弟陈士齐在美国西北大学读的是计算机科学,后来却喜欢上选修的生物学,最后进了哈佛大学的医学院就读。

    很多在美国的华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小孩长大后“有出息”,比如做医生或者律师。我弟弟完全符合这个标准,而我的“择业”方向在那个年代看起来十分奇特。在我念大学的时候,计算机技术刚刚兴起,互联网作为一个产业露出泡沫的端倪,很少有家长愿意放走孩子,让他们从中部的伊利诺伊大老远跑去西海岸的旧金山。“硅谷是什么?”不少父母都这样问。“硅是什么?”也有人这样问。况且,我最后连大学都没毕业,就跑了。

    但我在互联网行业闯荡的经历,却又巧合地延续了我们家跟“上海”的缘分。

    在100年前,曾祖父回国之后在上海开始了自己的生意,他建立了一个机械制造厂。而100年后,我在电子商务网站eBay所做的最后一个项目,就是帮助建立线上支付品牌PayPal在中国的技术架构,这个品牌后来也有了一个中文的名字叫做“贝宝”。因为eBay收购的中国公司“易趣”在上海办公,我还曾憧憬过自己能回上海常住,不过很可惜未能如愿。我爸爸更是留恋上海,后来,他也曾在上海开了自己的公司,常常和亲戚们见面。

    在每一代人的经历中,历史的河流都沿着未知的岔口往前延伸,在不经意间又折返和交汇,这些巧合发生在每个人的身上,不只是说说故事那么简单。

    我的父亲出生在上海,在他几个月大的时候跟随祖母来到中国台湾,他们那两代人被称为台湾的“外省人”。从某些方面看,父亲这代人的确也有不少“外省”特质。他常常回忆一家人颠沛流离来到台湾的故事,每次一讲他就停不下来。

    那是在1946年,祖父带着全家来到台湾,父亲的姐姐就是在台湾出生的。后来,祖母又怀了我父亲。当时,因为祖母身体不好,她又执意要回上海,要回到最熟悉的家里去生产,所以,坚强的祖母不得不带着身孕漂洋过海,回到上海投奔我的曾祖父。

    1948年,我的父亲在上海出生,但宁静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祖母在休养一段时间之后,又决定带着父亲回台湾跟祖父团聚,于是她只好再次踏上漂洋过海的旅程。

    父亲说,他无法想象祖母当时是如何一个人带着婴孩跟着挤上船,并在汹涌人潮中找到舱位,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祖母并不惧怕。她从未向父亲提起那些人群慌乱的眼神,也从未提过一家几口在岸边的哭泣告别,还有那些漂浮在海面上的来不及带走的行李箱,因为,也许在祖母看来,这不过只是一次暂时的远游,不过就是从上海去台湾嘛。

    自然,没有人能预料到这一次小别将拉开漫长别离的序幕,这一别就是35年。后来,当我父母再次回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1983年,那时,我的曾祖父依然健在,但已是90多岁的高龄了。

    在历史的变迁当中,上海和台湾给了父亲清晰的归属感。这也是他后来为什么回到上海投资建厂的重要原因。“要记住我们是中国家庭。”父亲常常教育我们说。

    到了我和我弟弟这一代,我们也很想寻找到自己的归属感,但在文化背景上,年青一代比父母遇到的挑战要更大。虽然我8岁之后就一直在美国生活,可我也不是很“美国”,因为从小受的家庭教育都是“中国式”的。我也算不上是ABC(American Born Chinese,意为在美国出生的新一代华人),因为我并非在美国出生。我保留了对故乡的一点记忆,因为不多,所以尤其珍惜。

    在2006年,当我创立的YouTube正在全球流行的时候,我曾经回过中国台湾。记得那时候我受到空前欢迎,走在路上都常常遇到“粉丝”要求合影。我和当地的同行聊天,探讨如何在台湾复制“硅谷”模式。他们也希望我能回台湾去创立一个新的公司,可临近见面结束,刚刚热情欢迎我的一位朋友却好心地提醒了句:“但你不是本地人,要多花点时间来习惯这里哦。”这句话让我很有些伤心,如果我不是本地人,那么我还能是哪里人?

    2006年,我走在台北的街道上,跟表妹大嚼着零食玩“街拍”,也梳理一星半点的记忆。“小时候跟大人去看过涨洪水呢,你还有印象吗?”我问表妹,“地震,我记得有过地震,你记得吗?”

    一些记忆突然冒出来,记得在台湾总有在美国找不到的热带水果吃;还有著名的餐馆“鼎泰丰”,那里的包子,总是薄薄的皮裹着鲜嫩的肉馅,又长又陡的楼梯对食客来说是巨大挑战;上小学时,我清早出门,要用专门的提包拿着妈妈做好的午餐;还有,过新年时每家人都要放爆竹,空气里满是红色的纸屑和火药的味道……

    我和弟弟都是“在美国长大的华人小孩”,这句简单的定义已经表明了我们面临的文化冲击。比如说,我进入了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崇尚自由的教育体系,但我和弟弟从小都在父母的鼓励之下多读书、多学习,最好拿到高分;比如说,我在美国的新朋友可以和父母探讨各种问题,但很少有华人小孩会拥有像美国人那样的家庭关系,从小,我和弟弟都恪守着“大人”和“小孩”之间的严格界限,但这也很有好处,让我们学会了对长辈、对拥有更多生活经验的人心生尊敬。

    在美国社会,我们的家庭非常“中国”:我们努力上进、重视节俭、认为孝顺是美德(我后来从合伙人查德身上学会了怎么花钱)。

    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如果我们把视频网站YouTube的出现看做是一种成功,那么这种成功,是源于哪一种特质,美国的部分还是中国的部分?

    在美国的日子里,我抓住每一个能认识华人朋友的机会,但在我上高中以前,真的是有些“机会难得”,因为我的学校里根本就没有亚洲同学。创办YouTube之后,我加入了美国华人精英组织“百人会”,也是为了拓展和中国朋友的交往,寻找更多的“中国感觉”,也寻找我自己的归属感。后来,一个朋友的回答解开了我的困惑,他说:“小骏,你不要难过了,要我说,你是硅谷人。硅谷的文化是世界文化,它是如此多元和包容,全世界的人都在这里寻找他们的机会和梦想。你的故乡在中国,你当然是中国人,你也是硅谷人。这么说好不好?”这是迄今为止我听到最让人开心的回答。

    1986年,我的父亲带着我们一家四口从台湾移民到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小村。家庭的历史走到这里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岔口,这将是我个人故事的开端。在那之后,我也有了个英文名字,Steve Chen。

    2 来到美国:除了我们一家没人讲中文

    搬去美国那一年,我8岁,弟弟6岁,我们兴奋地挑选书本和心爱的玩具,为带哪一件“最喜欢的”而仔细斟酌。我们一心向往出门远行,但并不知道美国是个什么样子。想象中,那里应该高楼林立、城市繁荣、科技发达,我们并不知道要搬到一个小村镇去住。

    “下雪啦!”妈妈在喊。我爬起来拉开窗帘,院子里已经白茫茫一片,于是拉起弟弟,穿上从没穿过的厚重的羽绒服,戴上帽子、戴上手套,几步就冲过客厅、绕过壁炉、打开大门。冷空气立即从脖子里灌进来,我们俩都忍不住发抖,手也开始僵了,但还是兴奋地冲向雪地,打雪仗、堆雪人……

    “适应,怎么都能适应的,就是太冷。”妈妈在电话里对台湾的亲戚们说。在台湾,我们从没有见过下雪,冬天通常是十几二十度的气温,下雨时阴冷潮湿,毛衣是常见穿着,但跟伊利诺伊比起来,遥远的台湾温暖如春。1986年冬天,我第一次看见下雪,就在伊利诺伊州的小村镇斯科基,在我们堆好的雪人附近,四下里空寂无人,连欢笑声都无人回应。

    我们家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移民潮来到美国的。在1981年,美国政府颁布了《移民与国籍法修订案》,后来,美国参议院又通过第1196号议案。这个议案开启了此后的华人移民浪潮,携家带口的中国人,怀着形形色色的目的赶赴美国,求工作的、求教育的……

    现在的加州,华人比例逐年俱增,硅谷小城库伯提诺的华人比例更是高达40%,四处可见的繁体中文字让人感觉很像是在台湾的乡间。1196号议案改变了美国的面貌,更多中国家庭勇敢地踏上异乡,而他们也不可避免地承受着文化冲击。上大学时,我的好友陈大立(Andy Chen)就来自上海,而学长潘宇来自广西,他们都和我一样,在此后的20多年当中以英语为主要语言,我们讲话的“口音”听上去跟一般美国年轻人没区别。可另一方面,大家也都会讲中文,虽然都讲得一般般,有趣的是,一旦讲起来,却还是乡音难掩,我自然是一口台湾腔调,潘宇则保持着浓郁的广西口音。

    我们家的移民决定,起因是我爸爸的工作变动。他最早是为英国的一家贸易公司工作,这家公司采购和销售类似厨具和家具这样的商品。爸爸常常去欧洲出差,游历各国的经历让他动了心思,想让自己的孩子们在海外接受更加开放的教育。在1986年的时候,公司为爸爸提供了一个工作机会。他可以到芝加哥附近去独自管理一家即将成立的分公司,主要的工作就是搜集这家英国公司在全世界各处办公室的销售信息,然后把产品运到美国来销售。芝加哥是美国的航空和航运中心之一,很多做传统贸易的公司都选址于此。

    相比起当时其他的移民家庭,我们一家的挑战要更大一些。在1986年,从台湾移民到美国的人并不多,而且,即使是到美国去,大家通常也会选择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在那里,华人圈子有着许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如果你要找熟人,盘根错节的关系总是能帮得上一点忙。

    很少有人像我们家,最后选择了中部的斯科基。如果要用讲故事的语言来描述,你几乎可以这样说,从前,在美国的中部,伊利诺伊州下面有一个库克县,库克县下面有个很小的村镇,它的名字叫做斯科基。

    斯科基位于五大湖区,它离芝加哥不算远,需要超过40分钟的车程,但这里已经是一片宁静的乡村景象。我想,如果当时有了互联网,有了视频网站YouTube,我们的心理落差肯定没有那样大。

    搬去美国那一年,我8岁,弟弟6岁,我们兴奋地挑选书本和心爱的玩具,为带哪一件“最喜欢的”而仔细斟酌。我们一心向往出门远行,但并不知道美国是个什么样子。想象中,那里应该高楼林立、城市繁荣、科技发达,我们并不知道要搬到一个小村镇去住。

    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全家就一直没停止过讨论。我们一家在台北的生活平安富足,挑战最大的应该是妈妈。她当时是一名会计师,工作和薪资都很稳定,可一旦去了美国,为了一边适应新环境一边照顾全家,她得放弃自己的工作和社交圈子,成为一名繁忙的家庭主妇。但最后妈妈却是最支持的一个人,记得她总是笑眯眯地跟亲戚们说:“他爸爸工作机会难得,而且,两个孩子可以出去念念大学,如果对他们好,那么就是对我好。”

    光是收拾行李就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临到上飞机却害怕起来。毕竟,我们要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生活了,那里的人都说英语,对当时的我来说根本无法沟通。

    我突然格外地留恋起家乡,想起圆山动物园前卖茶叶蛋和烧酒螺的小贩,想起动物园里那只据说活了80多年的大象“林旺”。在我们搬家到美国之前不久,圆山动物园因为空间不够用,需要整体搬家到木栅。当时,所有的动物都坐上特制的货车,浩浩荡荡地穿过大半个台北,而人们列队在公路的两旁兴奋地围观。对于小孩子们来说,这次搬迁大巡游简直就是盛大的节日。我当时想,多年后,当我再回到台湾时,大象“林旺”应当已经不在了。

    就这样,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前往心目中代表高科技和高度繁荣的国家——美国。可是,当飞机降落在机场,当全家人乘坐车子向斯科基进发,我却又失望起来。第一印象是,这里跟台湾也差不多啊,就是人少一点,车子多一点,每个房子外面都有漂亮的花园,就这样而已啊。

    可很快我就发现,伊利诺伊和台湾的区别当然不止这样而已,首先是环境的迥异,斯科基是动物的天堂、植物的乐园,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我们居住的小房子外面,是一栋接着一栋的、相似的居住房子,除此之外,只看见笔直的马路,汽车安静地滑过窗前,没有夜市、没有大型商场、没有游乐场、没有高楼……

    更有挑战的则是文化差异,在这个城镇里,在我们家到来之前,当地居民从来没有看到过在本地居住的亚洲人。而到我上高中之前,所有的同学和朋友都是非亚裔的,当然更没有人会说中文了,也没有地方去吃中国菜,甚至餐馆都没有几家。我们比起如今到加州等地的新移民,需要更长的适应时间。

    在将YouTube出售之后,我曾经回过几次台湾,有一次去看我曾经就读的小学——台北静心小学。当时,学校的负责人热情相迎,把所有的小孩子都集中在一起,让他们夹道欢迎我。后来,学校还组织了一个演讲,让我讲述“成功”的经历,还在报纸上登载。记得那个主持人问我:“你现在如此成功,你觉得在这所小学的经历有起到什么帮助吗?”可是,天哪,我从8岁起就跟随父母去了美国,在静心小学也就不到两年的时间,而且我真的有些记不得了。

    “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笑着回答,“学校教给了我很多很有用的东西,让美国人很羡慕,比如说,我很早就会背九九乘法表了。”然后大家就鼓起掌来。

    这个回答是我当时的“急智”,当然它也绝不是说谎。刚到美国的时候,我读3年级,弟弟读1年级,英文自然是一点也不会的,我坐在座位上,四周小同学讲的话一句都听不懂,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就哈哈大笑起来,听讲就更像是听天书一样。只除了一门功课让人欣喜,那就是数学,因为那些公式和习题我至少是看得懂的,而且都会做。

    九九乘法表是我小小自尊的最后防线,陌生环境中的莫大安慰。在台湾的时候,学校早已经教过乘法表了,而美国的同龄孩子对此还一无所知。因此,看到同学们为了“3乘以6等于多少”苦思冥想的时候,早已飞快写下数字的我总是忍不住想要笑出声。

    没有任何悬念,我的数学考试总是拿第一。而且我也很快发现,在一个美国中西部的城市,只要小孩子多把心思用到读书上,其实非常容易拿到班里的第一名。当地的孩子们总是被“放任自流”,家长很少加以管束。也许,正是因为在他们讨论棒球、漫画和电影明星的时候,我们还被督促着读书,教育方式的不同竟然造成了“华人孩子都聪明”这样一个“普遍”现象。

    最后,当语言关被时间突破之后,我在每一科都取得了高分,不光是数学。

    在台湾的时候,我们家属于中产以上,但不算特别富有的人家,可是到了美国之后,生活质量就稍微下降了一些,因为只有父亲一个人外出工作,母亲要留在家负责照顾我们兄弟俩。反映在家庭消费上,就是我和弟弟添置新衣和新玩具的速度变慢了,可是,我们俩并没有因此觉得奇怪或者不能接受,因为在美国的这些小城镇,几乎每家人的生活都是如此。我们俩这两年才开始比较谁更会玩。

    3 第一台电脑:没有硬盘的苹果Ⅱ

    在小学6年级的时候,我写下了生平第一个程序,那时候我大概十一二岁,无意中发现了一种神奇的计算机语言Basic,当时的兴奋程度就好像淘金者发现了金矿。是怎么发现的呢?好像是某位客人留在我家的一本杂志,文章写得很夸张,强调这种程序是一种“最高超的技术,改变未来的力量”……于是,第二天,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到图书馆,找到相关的书匆匆翻了几页,接着就决定马上回家动手编程。

    “我不是虎妈!”我的妈妈在接受采访时常常对台湾的媒体这样解释,“陈士骏不是被我逼出来的。他的个性那么强,我光是要求他也没用啊。”

    接下来,妈妈通常会举一些例子:“小时候我也让他学过钢琴,弹了两年,他不喜欢,只好停了。后来我又试着让他学黑管,这个他喜欢,就一直坚持学下去。总而言之,你可以试着引导他,但你管不了他。”

    事实上,要感谢亲爱的妈妈让我学钢琴,学黑管,我因此识谱,对后来自学吉他帮助很大。

    严格来说,我的父母没有对我们施加严厉的管束,但家里的气氛就是跟美国同学家有一点不一样。比如说,父母每天都要过问我们的学习,“劝”一些诸如“比别人多做一点作业,多读一点书,比他们学习的时间更长一点”这样的话,而且,我们还得坚持说中文以免彻底忘记。实际上,直到我上9年级之前,我和弟弟每天都不可以看电视。

    在这样的家庭“习惯”影响下,我们没法像美国的孩子那样,跟父母建立完全平等的关系,也没法像他们那样想玩就玩。不过,我也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因为我们确实学到不少东西。

    也许全世界所有华人的父母都望子成龙吧,日本和韩国的父母也相似。他们总是只看重学习成绩,很少在乎别的兴趣和爱好。对于很多华人父母来说,孩子们理想的职业目标早早地被确立下来。他们或者要成为律师,或者要成为医生,都是令人羡慕的体面职业,总之,孩子们最好是先拿到各种博士学位。虽然,我的父母并没有给我们制定什么职业目标,但在上高中之前,要想过上美国孩子那样完全“放任自流”的生活,也是不大可能的。

    就好像现在,我在旧金山生活,竟然也发现了同样的趋势。我的朋友们当中,有不少人跟我一样,大家从中国的不同地方来到美国,也是在美国长大并且开始当父母的第二代华人,这些拿了博士学位的父母们,可以说是最聪明的一群人了,但他们还是让孩子从小学习各种技能,有的甚至从孩子上幼儿园开始就让他们去上各种兴趣班。

    我现在也在考虑,是否让我的孩子也这样长大。也许,过两年,我也会和我的父母一样,去选择一个中西部的小镇,让我的儿子尽量自由地长大,可能会“劝”他学东西,但尽量减少对他的压力。

    回想起我的童年时代,虽然已经比同龄的美国孩子“痛苦”很多,但比起中国台湾的孩子们仍然幸福不少,至少美国的教育体系不崇尚分数,而是崇尚创新,要不然,我也不会喜欢上计算机,还在上小学就开始写程序。有一次,我跟我的好朋友,正在中国创业的李开复谈论过年轻人的“创新意识”。实际上,我认识很多台湾的年轻人,他们的成绩都很好,是很乖的小孩,可是总没有新的创意。也许,是台湾学校的教育方式造成了这样的后果,教育者总是逼孩子们去记去背,而不是给他们机会去不断创新,或者改进。我也不知道,如果我一直留在台湾,还有没有机会,能够做出“创立YouTube”这样的事情来。

    在小学6年级的时候,我写下了生平第一个程序,那时候我大概十一二岁,无意中发现了一种神奇的计算机语言Basic,当时的兴奋程度就好像淘金者发现了金矿。是怎么发现的呢?好像是某位客人留在我家的一本杂志,文章写得很夸张,强调这种程序是一种“最高超的技术,改变未来的力量”。你通过写几个字,就可以控制屏幕上图形的游走、声音的大小。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正是任天堂电视游戏机大行其道的年代。几乎每一个我认识的男孩子,都把超级玛丽、魂斗罗和坦克大战玩得烂熟,而如果照杂志上的说法,我岂不是可以自己写出一个游戏来?

    计算机语言太酷了!

    这本杂志启发了我用计算机来写游戏的想法,但为了实现它,那本杂志上说,你就必须学会电脑能看懂的语言。于是,第二天,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到图书馆,找到相关的书匆匆翻了几页,接着就决定马上回家动手编程。

    我掌握的各种计算机语言,都是靠自学。这样说起来,也许有人会认为我是在自夸或者卖弄,但其实,当时之所以毫无畏惧、毫无压力地展开自学,完全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又或者是“无知者无畏”。当然,一旦你学会了之后,会发现这确实也没什么可畏惧的。

    现在,计算机科学已经成为成熟的专业,大家更是把它看得高深莫测,似乎要学习计算机语言,就必须经过某种专业培训,但在我小的时候,电脑还完全是新鲜事物,很多人把它看成跟电视游戏机一样。对我来说,学电脑也基本跟玩游戏一样,就是看着书本随意尝试,看看会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我还有一个建议,其实现在大家也不用把计算机科学看得“太严重”,买两本编程的书试试看,没准你比我还厉害。

    我的第一个程序真就是玩出来的,那时候,家里正好有一台苹果Ⅱ台式电脑。苹果Ⅱ是从1977年起最先出现且最成功的个人电脑,截至1993年,估计一共生产了500万到600万台,很多学校的教室里也使用它。当我开始接触苹果Ⅱ的时候,这款机器已经流行了十几年,而家里那一台显然也不是新的,它最大的特点是没有硬盘。这真是奇怪,谁会把电脑的硬盘拆下来搞丢呢?我的父母也完全不懂电脑啊。

    我编的程序是一个小小的动画,就是一面小旗帜,可以自动在屏幕的左右来回移动,同时还会配合歌曲播放。这个程序费了我整整一个周末的时间,又是记计算机命令又是打字。等到终于看到那面小红旗,我兴奋地赶紧叫父母过来“欣赏”我的“游戏作品”。

    “怎么样,不错吧?”我满是期待。“噢!真棒!”我看到父母的喜悦,他们似乎想要说点什么夸奖的话,但终究难以选择措辞。我想,他们可能真是对电脑一无所知。这玩意儿难还是不难,要用几小时还是几天来编写,他们全然没有概念,他们只是对我找到快乐而表示支持。

    在这台苹果Ⅱ“退休”之后,我父亲的秘书把他的一台淘汰的旧的IBM台式电脑转让给我们,好像是一台“386”式电脑。我用它“玩”了两年多,主要是学习另一种计算机语言——C语言。

    有意思的是,我的父母虽然在“玩”上把我和弟弟看得很紧,但对于我怎么使用电脑,他们倒是没有任何限制,也许,他们把电脑看做是像功课一般的事情。“小骏又在电脑旁边坐着,已经一天了。”有时候能听到妈妈这样担心地提醒爸爸。“没事儿,他功课也做完了,而且又没有去看电视。”爸爸则这样回答。

    另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是,我不记得我弟弟曾经使用过这个电脑,也不记得他曾跟我抢过,难道他不感兴趣吗?

    还有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是,用这台没有硬盘的苹果Ⅱ写程序,大大地练习了我的打字能力。因为没有硬盘,所以程序无法保存,只要一关机,它就不见了,而下一次,当我开机准备向父母和弟弟炫耀成果的时候,我只好飞快地将程序重打一遍。毫无疑问,我使用电脑键盘的能力远远超过使用钢琴键盘。

    因为住在一个中部的小镇,我的生活平静而安稳。我也没出去参加过什么激动人心的比赛(除了学校的乒乓球和网球比赛),在我8年级的时候,终于第一次接触到学校的电脑课。由于我早已提前学会了Basic语言,学校的电脑课就像是把“成绩”展示给别人看的机会。记得有一次家庭作业的展示,我拿了第一名,当然了,这也算不上是什么比赛。我用Basic语言写了个程序,让电脑来弹奏乐曲,演奏过程中还涉及了各种音响效果,这个作业因此在学校里大获好评。

    4 高中就住校:我经常逃课

    进入高中,我就像一只获得自由的笼中鸟。我立刻就尝试了很多事情,比如说,抽烟、喝酒,比如说,通宵达旦地聚会。我就像是提前过上了美国大学生活,因为再也没有人在身边管我了,再也没有人不停地告诉我应该做什么。而我放肆的作风也影响了身边的同学……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并没有“失控”。

    我端起一杯冰凉的啤酒,喝了一大口,十七八年过去了,但还记得那啤酒顺着喉咙流到胃里,有轻轻的“扎人”似的感觉。酒是一位朋友请我喝的,因为未满21岁,我们是很难从商店里买到酒的。喝酒也是我们在高中交到朋友的一种方式,它证明我们一下子都脱离了家庭的管束,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我就读的高中是IMSA(伊利诺伊数学和科学学院)。这是一所优秀而独特的学校,你需要很高的分数才能考进来,而一旦考进来之后,学校会给予你很大的空间,由自己来决定,将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新闻周刊》曾经评选出美国社会的专门针对优秀生的“另类高中”。在这名单上,IMSA榜上有名,它是很多华人父母眼中的顶级高中,一旦入学,就意味着孩子进入常青藤学校的机会大大增加。

    美国的教育制度和中国很不一样。在大学之前,孩子们需要经历12个年级的课程,其中1至5年级,相当于我们的小学,6至8年级是中学阶段,而从9年级至12年级都统称为high school,也就是高中。

    而IMSA的规定又与别处不同,事实上,为了进入这所学校,你最好先在一所普通高中读完9年级,然后再向IMSA提出申请。这样你进入高中之后,还可以直接从10年级读起。不过,学生们当然也可以从8年级的时候就提出申请,但IMSA更多时候会选择9年级学生。

    IMSA的申请内容也比较复杂,除了学生的年级资料、学习成绩、推荐信和一篇小论文之外,申请者还必须通过SAT考试,才可以进入这所学校就读,而SAT考试是美国高中生升入大学时需要参加的测试。因此,要进入IMSA的过程听上去就像是考大学一样,也曾经有人说进入这所高中比进入大学还要难。

    为什么我要选择IMSA就读呢?一方面当然是因为它在伊利诺伊州是最好的高中,这是我,也是我父母的目标,当初移民美国的决定,真的给我们带来了好的学习条件;另一方面,伊利诺伊州政府对进入IMSA的学生是给予补贴的,我们只需要承担每年800美元的学费,若非如此,费用就会高出数倍。

    但对我来说,最具有吸引力的一点是,IMSA要求所有学生必须住校。

    上高中时,我15岁,第一次离开家独自生活,这似乎有点太早,但我特别高兴,终于可以不被父母守着去学习了,我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可是,我到底想做什么呢?一直到15岁,我都从来没有仔细想过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是什么。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喝了一大杯酒,庆祝自由。

    进入高中,我就像一只获得自由的笼中鸟。我立刻就尝试了很多事情,比如说,抽烟、喝酒,比如说,通宵达旦地聚会。我就像是提前过上了美国大学生活,因为再也没有人在身边管我了,再也没有人不停地告诉我应该做什么。而我放肆的作风也影响了身边的同学,比如说我在高中高年级的室友,不知道他会不会恨我,因为整个高中时期,他总是跟着我不去上课,成绩很不好。

    在IMSA,有不少人跟我一样作风懒散。在走廊里,中午起床的我常常碰到另一位亚裔的同学,他也总是头发乱乱的像是刚起的样子。后来我知道他叫潘宇,跟我一样年纪的时候从中国广西移民到芝加哥。他是我的学长,要高我两届。和我一样,我的这位志同道合者也从不否认“逃课”的事实。“上课?谁会去上课?不嫌浪费时间吗?自己看看书不就行了?”潘宇常跟我这样说。于是我迅速将他引为知己,但当时,我绝对想不到自己以后会跟他做了快10年的同事。

    放任自流,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并没有“失控”。一方面,这得归功于学校的氛围,每一年,IMSA会通过考试招收200名左右的学生。进入之后,我们都被看成是本州最聪明的小孩。而这也意味着,如果你不专心读书的话,成绩特别容易下降,所以它有一种自发的监督机制,让小孩子不要掉队,至少不能落后得太离谱。

    而更重要的原因,我想这得归功于我的“爱好”——计算机。

    1993~1994年,当电脑才刚刚开始出现在少数美国家庭,很少人知道“程序”是什么的时候,当很多高中都没有给学生配备电脑的时候,IMSA竟然就已经有网络了!

    我记得,我花了很多时间在学校的网络上浏览,第一次用modem(调制解调器)上网,第一次在网上跟人聊天。我还写了很多小游戏放到学校网络上,但是从来没告诉过别人是我做的。我也编写了一个程序,用它来控制我房间里所有音乐的播放。你还可以通过选择歌手来“点歌”,这件事让我的室友觉得很神奇。

    总而言之,我高中前两年的生活就是整晚整晚地写程序,或者只是玩,白天就在宿舍睡觉,也不去上课。只可惜,学校的电脑到晚上9点之后就不能使用了,所以,我不得不向父母申请购买了一台IBM电脑。

    我那时研究得最多的就是那时候才刚刚出现的Linux程序。那时候的Linux并不像现在这样复杂,我从网络上下载了一个Linux,就可以自己做出一个操作系统来。那种感觉,就像一个人如果喜欢数学,就会一本接一本地买数学书,不停地找习题算下去(我只是举个例子,我并不喜欢数学)。这件事让我感觉太棒了。如果说我高中阶段的“完全自由”状态导致对什么事物有所沉迷的话,就是沉迷在Linux上了。

    上高中的3年,我的成绩并不好,可是,在这3年,我有个巨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自己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而这也要感谢学校给学生充分自由的制度。

    虽然,你每学期难看的成绩单都会寄回家里给你的父母,但是,这所学校并不会向任何大学提供学生的成绩排名。实际上,按照IMSA一向的传统,每年都会约有160名毕业生进入伊利诺伊州最好的大学,可是,招生者对我们在学校的分数情况将一无所知。这一传统似乎强调着“只要是IMSA的学生就已经足够好了”。而这种信任,也给了学生充足的空间去发展个人爱好,当然前提是各科成绩你至少要及格。

    我和弟弟都在IMSA就读,但对待学习,我们持完全不同的两种态度。其实,在学校里的时候,我们俩都属于会不断有新点子冒出来的人,但是,假如我找到了新的创意,我就会不吃饭也不睡觉,直到把它完成,可是我弟弟的原则是,无论如何,上课是最重要的,他会把自己的兴趣爱好排到课程之后。后来,弟弟进入大学时,也选择了计算机科学专业,但他同时选修了生物学的课程,最后进了哈佛医学院。

    对于我们俩的这种差异,父母总是保持着“任其发展”的态度,其实,主要是因为他们拿我们没办法。高中时我们都住校了,我弟弟的成绩总是优异,本就不用担心,而我,他们担心也没用啊。

    现在,回想起我高中的这一段“放肆”的时期,我会觉得和父母缺少沟通。他们是典型的华人父母,通常不会告诉孩子为什么不能做某些事。他们通常会好心地说“你不要如何如何”或者是“你应该怎样怎样”。这可能也影响了我的个性,事实上,上了高中之后,我就很少听父母的建议了,一般来讲,我的处事方法是都做好决定了再告诉父母。

    毫无疑问,这也是我需要改进的地方,更顺畅的家庭沟通也许能帮我更快找到人生目标。真的,如果我没能及时发现自己的爱好,那么我会不会沉迷于享乐而无法自拔?

    现在,我已经身为人父,十几年之后,我的儿子也将面对我曾经有过的冲动和困惑。这些诱惑,比如抽烟、喝酒什么的,在十几岁叛逆期的时候,我想让他都去尝试和经历,但是又不想让他沉迷。可能最好的沟通方式是真正跟他讲清楚,为什么这件事该做,那件事不能做,而不是简单地说“不”。

    我的高中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鼓励学生在暑期进行实习,而且,无论你想去什么样的地方,学校都会帮你联系。

    边学习边打工对于我来说是十分平常的一件事。在高中阶段,我就曾经在“7-11”便利店打工,还有一年,我断断续续地在一家水果超市打小时工。在水果超市工作的经验十分有趣,它使我记住了各种不同种类苹果和橘子的名字。

    由学校联系的实习,主要是在两家软件公司,其中一家是网络安全类别的,另一家公司的业务则涉及光纤传输技术,名字叫做Osicom。

    当时,在美国中西部并没有特别多的科技类大公司。摩托罗拉的总部也在伊利诺伊,因此总有很多学生申请去那里实习。但伊利诺伊更多的都是几十年的大公司,没有创业的活跃氛围。我曾经去参观过其中一家,高高的挡板把每个人的座位都隔开,同事们交流要靠打电话。

    我在16岁的时候进入一家网络安全公司实习。公司里的人对我都很友善,当然,他们主要是觉得吃惊,因为这么小的一个孩子,竟然就懂得编程。

    18岁的那年夏天,学校介绍的实习机会是在Osicom公司。他们当时的业务很多样,涉及包括海底光缆等业务在内的光纤传输技术。在这里,我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商务旅行。我被公司派到另一个城市巴尔的摩去见分公司的人,那时候觉得这种独当一面的旅行真的好酷。

    “可是我要去做什么呢?”“就随便问问,产品运行得好不好啊,需不需要总部提供技术支持啊,总之不要紧张就好。”上司回答说。现在回想起来,我完全不明白当时公司为什么会派我去,因为我在实习期间主要是从事特别基础的编程工作。还记得临出发时,公司的同事都对我鼓励说“祝你好运啊”,再加上上司含混的表态,我猜想,他们派我出差仅仅是为了好玩,看看这个18岁的孩子能够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这次出差完全是浪费公司的钱嘛。”我直到现在都这么认为,因为自己对产品完全不懂,更不知道怎么去应对。我当时想了个办法,就是把公司产品所涉及的特别拗口的术语全部背下来,等到见同事的时候,我就装模作样地把它们现场背了一遍,比如什么“密集波分复用交换机产品”,因为没有人会想到,竟然有小孩子会懂这些东西,外表和专业性的反差把跟我见面的两位同事“镇住”了。所以我的小诡计竟然没有露出破绽,竟然还赢得了对方的肯定!

    等我回到学校,又过了几年之后,我还和这家公司的人保持着联系。这毕竟是我第一次正规的工作经验。我也曾问起过当时出差的这家分公司有什么业务进展,但被告知它已经不在了。

    在高中阶段,还有一件让我觉得无法理解的事。进入IMSA学习的时候,所有的同学还要进行所谓“性格和人格”的测试,以便选择和你最相似的一位做你的室友,而我高中的一位室友,他是个gay(同性恋)。对此,我至今百思不得其解。

    5 我的大学:哲学、历史和编程

    我大学期间的第一个室友陈大立,也是我在IMSA高中时候的同学,他来自上海,到第二学年我又换了个新室友戴维·康(David Kang),后来他们都跟我一起加入了还在创业期间的PayPal工作……戴维的父母有一段时间对我有疑虑,因为我不是个好学生。后来我休学创业,没有完成学业,还带着他们的儿子一起离开学校。戴维父母对我的考察估计一直延续到PayPal被出售给eBay,算是获得成功之后。

    晚上10点,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宿舍楼正是热闹的时候,尤其是在一楼小小的起居室里。这个房间也不过20多平方米,晚上10点钟正是烟雾缭绕的“高峰时期”。因为没有风扇,所以这些烟要花好长时间才能散去,但似乎没人介意。有差不多六七个男生正随意坐在沙发上聊天,烟灰缸里满是烟蒂。“罗马是怎么灭亡的?”“那么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我问旁边另一位学长内森·盖廷斯(Nathan Gattings)。他是我们公认的数学天才,但我们在一起时常讨论哲学问题。

    我也常常在这样的吸烟会议中寻找灵感,比如构思一部电影。那时候,我正不断地想象一个电影脚本,这种想象也一直持续至今:一位考古学家在埃及发现了某种器皿的残片并携带回国,上面却刻着只有他能看懂的奇怪文字,而这些文字每天变化,预示着这位考古学家的命运。有一天,考古学家终于看到对于自己死亡的预言,强烈的暗示使他几乎没勇气再坚持下去,但经过了那“要命”的最后一天,考古学家却发现太阳照常升起。

    我有时会沉浸在这种想象中,突然沉默不语,但好友们的聊天也会不时地打断这种想象。过了一会,大家的话题又换了一个:“麦克斯·拉夫琴早就去硅谷了,有人说在那儿开公司比在伊利诺伊好很多。”“听说他当时是开卡车去的,车还在路上坏了。”“是,这边的公司都沉闷得很,你们想不想去加州?”“有机会就去啊!”“要是大家都离开伊利诺伊,学校一定郁闷得不行,你们忘了前两年马克·安德森的‘马赛克浏览器’?他跟学校方面闹得不可开交,学校现在一听到硅谷和加州肯定头大。”

    有不少人参加过这样的夜谈会,比如,我、陈大立、内森等人。在更早的时候,也许罗斯·西蒙斯(Russ Simmons)和潘宇在他们休学之前也在这儿待过。也可以这样说,此后在硅谷活跃的多位互联网创业者,都是这个休息室的常客,而常客们最后也成功地把休息室变成了吸烟室。不过我们那时候对于互联网创业还没什么想法,大部分时候都是瞎聊。一帮学计算机的人,却喜欢聚在一起聊历史跟哲学,当然有时候也聊女孩子们。

    夜谈会是我大学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整个大学期间,我继续着高中的生活状态,深夜里看书写程序,没事写两个游戏玩,睡到大中午起床,下午的课有时候去上一下,可是选修的历史和哲学课却从来不落下。有的时候,我也去ACM(全美计算机协会)组织的研讨会上坐一坐,看看现在流行的计算机方向是什么,那些会议也帮助我认识了刚刚兴起的互联网产业。此外,我也曾在学校的网络运营中心工作,这个中心负责整个校园网络的建设。

    这就是我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生活。这所学校是美国中部最好的大学,强项是工科和计算机。之所以选择这样一所学校,首先是因为它在计算机科学方面很不错,另外,我也不需要做长途的搬家,还有一点,和我选择高中一样,读这所大学相对也比较省钱。伊利诺伊州对本州学生同样给予补贴,每年只需要支付4000美元的学费。

    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规模庞大,一共有4万人在那里就读。计算机科学是当之无愧的热门专业,但它的学生也多得出名。比如说,在斯坦福和卡内基-梅隆大学,一个班通常有20多个人一起上课,可我们的本科班上课,竟然会有80人,有时候竟然有150个人在一起上课。你想一想,这样的课能有多大意思?所以我常常溜出课堂,采取自学的方式完成学业,反正只要考试能过就行了。

    但越是自学,成绩反而越好。在整个大学期间,我的计算机专业课成绩总是达到“优秀”,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其他课程的成绩都不太如人意。想想我多年之后竟然还能在博士扎堆的Google工作,只能慨叹一句人生际遇的奇妙。

    大学时期我着重拓展了自己的兴趣,比如去上一些选修课。我最爱的是哲学课,还有英文课,因为在课上可以听到很多有趣的小故事。另外,我也特别喜欢去上历史课。奇怪的是,我就是不喜欢上数学课,一点兴趣也没有,而且我也很讨厌物理课和化学课!

    总而言之,大学的生活没能让我感到太多惊奇,甚至还有点失望,不就是没人管束的日子吗?可以随意地抽烟、喝酒,通宵达旦地聚会,可这些我在高中时就经历了。所以说,我完全没有经历大一新生的“传统堕落期”,只是一心沉浸在计算机语言里。

    在大学里很高兴的是遇到了跟我一样不爱上课的“知己”。他们有一些人是我日后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但当时可看不出这种征兆来。我大学期间的第一个室友陈大立,也是我在IMSA高中时候的同学,他来自上海,到第二学年我又换了个新室友戴维·康(David Kang),后来他们都跟我一起加入了还在创业期间的PayPal工作。PayPal是由我们的学长麦克斯·拉夫琴(Max Levchin)创立的网上支付公司。其创业方向也经过几次变迁。最开始,是帮助使用Palm手机的用户相互之间完成转账;后来,其业务又延伸到互联网上,使得人们可以在网上建立账户、转移资金,取代了传统的邮寄支票或者汇款的方法。当然,现在,这种网上支付的方式在人们之间已经非常流行,成了基础服务,但在20世纪末,这却是一个革命性的创新想法。

    我们三个后来都成为PayPal创业团队的早期员工。

    还记得在大学的时候,戴维的父母有一段时间对我有疑虑,因为我不是个好学生。后来我休学创业,没有完成学业,还带着他们的儿子一起离开学校。戴维父母对我的考察估计一直延续到PayPal被出售给eBay,算是获得成功之后。这两个朋友跟我有着超过10年的友谊。所以在2005年,当我也离开PayPal开始创办自己公司的时候,也曾劝说他们加盟我的团队,但他们有自己的选择。陈大立后来一直留在了PayPal,而戴维后来则加入了社交网站Facebook。

    在大学期间的每一年的夏天,我都坚持去校外打工,一般是在一些计算机公司实习。那个时候的互联网还不能呈现出真正“互联”的样子,雅虎也只是由几个特别简单的频道组成,连邮箱、日历提醒这样简单的功能都没有。

    而所谓的写程序,都是为Windows这样庞大的系统工作,做其中一小部分功能的细化和延展,没有出现像YouTube这样的项目,也很难想象你独立写出一个网站,然后就可以放到网上运行。

    在计算机科学方面,我最感兴趣的是两部分内容,一个是怎么提高运算速度,另一个则是操作系统设计。到了1999年,曾经有一家总部就在伊利诺伊的研发操作系统的公司想要劝说我去工作,他们非常诚恳地跟我说:“不要向往什么加州和硅谷,我们会付你一样多的钱,而且你还不用离家那么远。”说实话,我还真考虑过这个工作机会,因为我对操作系统很感兴趣,但最后我还是受不了硅谷的诱惑。

    在大学期间还有件事值得一提,那就是我的耳环。那时候,学校里不少男生为了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都去打了耳洞。我也随大流地去了,但随后自己又觉得好笑,既然是随大流,那哪里还有个性可言?我想了想,决定跟别人不一样,于是我戴了两个耳环,比别人要多一只。这两只耳环就这么一直在我耳朵上晃荡着,直到我现在做了父亲,才想着要不要把它们拿下来。

    6 我的休学:硅谷的邀请太诱人

    据说现在,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计算机学院的教学楼里,正挂着我的一张大大的照片,和校友名人们排在一起,但自我休学之后,就从来没有回去看过。本来,学校还曾经准备给我一个荣誉博士学位,前提是我必须回校做一次演讲,但那时正值YouTube最繁忙的时期。我一想到要长途飞行,再去到香槟城的一个小小的机场,就觉得走这趟路不是很划算,我想了想,最后决定不要这个荣誉博士了。

    现在,很多介绍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网页上,都有一张“校友名人表”,以吸引学子报考,那上面是这么写的:

    教授哈肯与阿佩尔合作在计算机上完成了四色定理的证明;安东尼·莱格特物理系教授,2003年荣获诺贝尔物理学奖;休·海夫纳,《花花公子》杂志的创始人;杰克·韦尔奇,美国通用电气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我校化工博士。

    名单中也有不少人从事IT和互联网行业,比如杰克·基尔比,首创IC(集成电路),被誉为信息时代最为重要的发明之一;马克·安德森(Marc Andreessen),在该校设计了网页浏览器软件Mosaic;麦克斯·拉夫琴,支付公司PayPal联合创始人之一。

    当然,名单中也有这么一条:陈士骏,YouTube联合创始人之一,曾在该校就读,但在最后一个学期辍学。

    “辍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硅谷的标签,苹果创始人乔布斯是辍学创业的,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是辍学创业的,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是辍学创业的,PayPal早期团队中辍学者更是比比皆是。

    可是我绝对无意炫耀休学的“经验”,我可不想教坏小孩子。就我个人的经历来说,当时实在是受了硅谷吸引力的感召,连几个月都不想再等了。

    我之所以加入PayPal工作,除了个人兴趣之外,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同学关系的信任。在我之前,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两位学长,比我高两个年级的罗斯·西蒙斯和潘宇当时放弃了已经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去PayPal工作。他们不觉得休学是什么问题,而且还向PayPal大力推荐了我,所以我也不觉得休学有什么不对。

    而负责面试我的PayPal公司首席技术官麦克斯·拉夫琴,他也是从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毕业的,这在我们之间增加了很多亲近感。后来,拉夫琴还对外评论过,他说,IMSA加上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经历,是难得的技术人才的“高标准”。

    我的面试是通过当时流行的网络即时聊天工具ICQ来进行的,面试很短,大概只用了15分钟。我向拉夫琴讲述了我对网络架构和操作系统设计的兴趣,“但这些都不是在学校里学的,”我没忘了提醒他,“我总是想挑战一些难一点的题目。”随后,我给他看了我之前设计的网站,还有一段我写的代码,面试就接近了尾声。

    “你可以飞来加州工作吗?”拉夫琴问。

    “可以啊,但我还得等上几个月,才能结束我的本科学习,取得学位。”我说。

    “呃,可不可以再早一点,我们现在很需要人哪。”拉夫琴问。

    “让我想想,也许可以。”我回答。

    “那不如就下周好了?”他说。

    “嗯,那好吧。”我最后说。

    然后我就去买了飞往旧金山的机票。

    事后回想起来,在我做的所有重大决定中,这是速度最快的一个。

    实际上,我很崇拜最早加入PayPal的那两个工程师,如果他们都觉得好,那么这就一定是个不错的工作机会。而且我当时心情一定很激动,一位来自硅谷的首席技术官亲自面试了我,他向我发出邀请。加州、硅谷,对于身处中部的我,就像是一个遥远的梦想。我听说很多那里的故事,那里有当时整个美国最为流行的新概念,是学计算机的年轻人向往的圣地。当时,我没有太多经验,甚至还没有毕业,可这机会就近在眼前。

    于是我立即去向教授申请休学。

    “Steve,你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就这几个月都不能等吗?”

    “这个机会对于我来说真的很好,我很想去。我来找您是想问一下,如果我就还剩这几个月的时间,那么您可否保留我的学习记录?在我想回来继续学业的时候,您还可以允许我随时回来?”我问。

    “学校倒是有这样的传统,但只可以等你两年。”教授说。

    在硅谷的强烈诱惑面前,我的母校——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管理者们一定感觉到了相当程度的悲哀。我们的计算机科学专业,在全美排名前五,但年轻人毕业后都奔赴硅谷,最后甚至不想毕业就要走。

    在1994年,网景创始人马克·安德森的故事已经给伊利诺伊大学和硅谷之间划出了深深的鸿沟。马克·安德森是我的学长,学的也是计算机科学。当他在学校的“超级计算机中心”兼职的时候,他和另外一位工程师埃里克·比纳在中心的地下室里工作了6个星期,写了9000行程序代码,创造了浏览器“马赛克”。在1993年的时候,“马赛克”的用户迅速增长到100万。后来,马克·安德森在毕业后去了硅谷,带走了“马赛克”,他建立了马赛克通信集团,但立即遭到母校的反对,因为母校认为这是属于学校的财产,并且不太同意出售它。

    争执的最后,马克·安德森最终同意不再使用“马赛克”这个名字,并且愤然地全部改写了它。新浏览器的名字就叫做“网景”。网景在1995年上市,是第一次互联网泡沫时期的标志。上市当天,网景的股价从28美元上涨到75美元,创下了奇迹。

    马克·安德森的生活重心当然全部转移到硅谷,其创业故事和伊利诺伊大学再也没有关联。他现在是炙手可热的投资人,在2004年的净资产就达到了253亿美元。他也是最热门社交网站Facebook的董事会成员。

    在10多年之后,当我自己在硅谷创立视频网站YouTube之后,也常常跟校长会面,而校长总是一遍遍地问我:“怎么才能把你们这些学生劝回到伊利诺伊来开创新的公司?你们到底什么时候才会从母校开始?”要向校长解释硅谷的创业土壤多么独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对于我自己来说,我也很想要找到一个方法,可以把硅谷的创意和伊利诺伊的优秀生源结合起来。几年前,伊利诺伊大学终于开始在旧金山设立办公室,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然而在1998年11月,伊利诺伊和硅谷之间还隔着遥远的心理距离,而我开始收拾行装,准备飞往旧金山。

    等到机票都买好、一切就绪的时候,我才跟父母打了个电话。我想自己有着充足的理由让他们同意这个决定,因为无论如何我都能回来继续我的学业,可并不总是有机会去硅谷工作。不过,我当时可能忘了他们并不知道“硅谷”是什么。

    电话那头的父母不是很高兴。我妈妈说:“我们不觉得这是好主意,而且你就剩几个月了,我们觉得你应该读完。”我不知道他们那时是不是真的生气,但我已经决定了,也没法去管他们是否生气了。“无论如何,得有个底限,”妈妈提醒了一句,“如果加州不好,一定要接着回来读书啊。”

    我难免有一种负疚感。

    从15岁开始,我就习惯独自一人,从初次尝试这个新的世界到终于找到人生方向,更多的都是我一个人的决定。而我的父母,虽然他们不一定完全懂得我的想法,但他们总是支持我,可这一次,我准备休学前往加州,这个决定也许会超出他们的接受范围。

    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听说过硅谷,他们是否知道那些高科技公司都是怎么一回事。我虽然加入支付公司PayPal的创业团队,但父母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PayPal是做什么的(后来我创立的YouTube还相对比较容易解释)。实际上,我们很少谈到PayPal,如果他们问起,我只能解释说,如果你在网上商城eBay上买东西,付钱的时候就必须用到PayPal,可是他们又会问,eBay是什么?

    我的父母一直使用一台装有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的旧电脑。2010年冬天,我和弟弟买了一台苹果的电脑送他们做礼物,帮他们安装好。当我们询问他们需要装什么软件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对电脑的需求实在太少了。

    有意思的是,从我转身去硅谷开始,我和父母之间在“事业”上的对话也变得“互补”起来。终于到了有一天,我为自己能帮到爸爸的生意而感到高兴。我爸爸是个商人,他在美国管理公司也有很长的时间,取得了自己在商业上的成功,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却发现不容易“说到一起去”。此后的7年间,我有时也跟父母谈及我的创业:“我创办了YouTube,每个月的信用卡要刷爆了,但还好我找到了投资,有350万美元。”而父亲则会说“我的天哪”,他完全不敢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的事:“你在干什么,竟然要花这么多钱!”父亲后来也曾经在上海创办过一家公司,他有时候忧心忡忡,怕员工被竞争对手挖走。我曾经建议说:“你可以给他们期权,然后确定不同的兑现年限。”一想到能把这些在互联网公司惯用的管理和激励方式推荐给父亲,我就有点小小的得意。

    当然,也不光是我父母对新科技产业感觉陌生,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在伊利诺伊,很多人都没有到加州去工作的经验。可是对于我来说,一定要有两个人生经历,一个是去上海长住一段时间,另一个就是坐飞机离开伊利诺伊到加州去!

    而且,我这种对于创业勇往直前的想法,多少也是受了家庭的影响。试想一下,假如我的父母是在学校里当教授,或者一直在比较大的公司工作,我可能会选择一个不同的方向,可是我的父亲,他就独立负责一家公司,这让我觉得创业是件挺平常的事。

    在去机场之前,我先驾车前往西北大学,把车留给我正在那里读书的弟弟陈士齐,然后他送我到飞机场。听说了我的计划之后,小齐一脸兴奋地说:“这个创业计划很棒,小骏,真希望我也能去。”但毫无悬念,他还是按照他的原则,一切以学业为重,他只是目送我登上飞机。

    据说现在,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计算机学院的教学楼里,正挂着我的一张大大的照片,和校友名人们排在一起,但自我休学之后,就从来没有回去看过。本来,学校还曾经准备给我一个荣誉博士学位,前提是我必须回校做一次演讲,但那时正值YouTube最繁忙的时期。我一想到要长途飞行,再去到香槟城的一个小小的机场,就觉得走这趟路不是很划算,我想了想,最后决定不要这个荣誉博士了。

    自休学以后,我再也没回过我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