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基因的发现,就像一出捉妖记!
我们之前在《半小时漫画科学史2》中讲过,达尔文搞的进化论,惊呆了整个学术圈。
然而,达尔文绞尽毕生脑汁也没搞清楚,从生物本身来看,他们是咋进化的?
其实这个问题可以看作——为啥有的孩子像父母,有的却不像?
这事跟孩儿他爸好解释:你基因不行。可孩子问你基因是个啥,你咋解释?这就要从基因史说起。
基因的发现,就像一出捉妖记!
Part 1:发现妖的存在
达尔文的进化论刚上市,就吸引了一批粉丝,其中就有孟德尔——一名爱科学的神父,简称孟神。
孟神出生在奥匈帝国,因为家里穷,大学只能辍学,所以去教会当了个神父。
但当神父吱吱哇哇,不是一个安静美男子该有的样子,于是他又去教会开的学校教书,后来在教会推荐下,去了维也纳大学深造。
学到了知识,孟神想考个教师编制,结果愣没考上,所以他还是个神父。
不过多亏在大学期间攒的经验,加上从小爱花花草草,孟神研究起了植物。研究哪方面呢?
他扛起铁铲种豌豆,是为了研究豌豆生娃。可豌豆这玩意儿比较奇葩,是雌雄同体。
造娃都不用求人,自己就能搞定,这叫自交。所以自然状态下,豌豆一般都是纯种。
一开始孟神只是想单纯地改良豌豆品种,于是他找来不同的豌豆,让它们一起生娃,这叫杂交。
那时候,大家都相信混合遗传学说,这个学说简单粗暴:父母一中和,就是孩子。
比如:
可孟神发现,混合遗传明显不靠谱啊!有些豌豆的个头完全随妈妈,压根没爸爸什么事。
孩子为啥只随他妈呢?
这事值得扒一扒。于是孟神铁铲一转,研究起了遗传,然后做了个实验,总共分三步。
咋生个孩子还这么严谨?这明显很反常啊,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个妖到底是个什么鬼呢?
作为一名神父,最见不得妖魔鬼怪,孟神苦思冥想,觉得应该是这么个事:
豌豆体内有个决定长相的鬼东西,叫遗传因子。
遗传因子还分显性和隐性,孟神把它们用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表示。
显性因子比较强势,只要有它,豌豆就是高个儿。所以它们和豌豆高矮的关系是这样:
按这个套路,孟德尔用遗传因子算了一下:
看不懂没关系,总之这推测和他种豌豆的结果一模一样!说明盲猜的遗传因子确实靠谱。
借着兴奋的劲儿,孟神撸起袖子继续干,前后足足种了八年豌豆。
当然,说起孟德尔,你别光知道种豌豆,为了实验严谨性,人家还种过玉米、紫罗兰、紫茉莉等。
憋了八年,孟神搞出了一套新的遗传规律,一想到自己的研究结果即将颠覆生物界,孟神忍不住写了一篇论文,静等疯狂转发。
这就是孟德尔1866年发表的《植物杂交试验》,证明了遗传因子的存在,后世研究遗传都学它。
可现实啪啪打脸。
原来,他思想太超前,一般人看不懂,而且他这种十八线科学家也引不起大家的重视。另外,当时《物种起源》正火爆,你猜大家都看啥?
结果孟神憋的大招,就这么被当成了玩笑。不过面对冷场,当事人很淡定。
当然,孟德尔的原话是:看吧,我的时代来到了。
可惜,刚发现遗传这个小妖精,却没人信,要想抓住它,还需要有缘人。
Part 2:找到妖的老家
孟德尔论文发表的那年,一个好奇宝宝出生了,他就是美国的摩尔根。
阿摩大学毕业后也不知道该干啥,就继续读研,因为从小喜欢大自然,就选了喜欢的生物学专业,一直读到博士。
后来做研究时,虽然孟德尔的理论终于被大家重视了,但他不信孟德尔遗传那一套,而是喜欢研究更刺激的突变。
他的实验方式就是养果蝇——一种喜欢吃水果的小苍蝇,因为长得快、好养活,备受生物学家喜爱。
可果蝇越养越多,实验室的瓶子不够了,自己又穷。阿摩立刻想到:在外靠邻居。于是经常偷邻居的牛奶瓶。
当然,果蝇不是白养的,阿摩想让它们突变,而这样整个实验就要突出一个“虐”字。
可十大酷刑用尽后,两年过去了,也没见啥效果。
众所周知,果蝇的眼睛是红色的,突然有一天,阿摩在众多果蝇里,发现了一只白眼雄性果蝇。
就是这只白眼果蝇,即将成为基因史上的明星。
得到了这个神奇宝贝,阿摩赶紧给它配了个媳妇,做起了生娃的实验。
这比例和孟德尔的实验一模一样,这下阿摩才发现,孟神说得对啊!
但实验还没结束。他又掏出显微镜,仔细观察这些白眼果蝇,发现是——
这时遗传物质早有了个正经名字——基因。
决定白眼的就是白眼基因。
其实,之前就有人用显微镜观察细胞时,发现细胞核里有个东西能被染色。这就是染色体,一般成对存在。
巧了,白眼这种性状,就像《葵花宝典》。
而男女的区别就是性染色体,所以阿摩想明白了,白眼基因就在性染色体上!
这也说明,基因的老家就在染色体上。
基因学说从此诞生了,之后遗传学不断有重大发现,并成了20世纪研究的热门。
发现妖怪的老家,就代表成功了一半,毕竟,任何妖怪的垮台,都从暴露家庭住址开始。
Part 3:让妖怪现形
冲着染色体,科学家们开始轮番上阵。
他们直捣妖怪的老巢。扒开染色体发现,里面居然有两样东西:
基因又藏在哪个里面呢?
科学家研究噬菌体(一种专杀细菌的病毒)时发现,噬菌体只须把自己的DNA注入细菌体内,就能长出新的噬菌体。
这说明基因在DNA上,没跑了。
科学家继续研究DNA,发现这个妖居然是团伙作案!原来DNA上藏着四种碱基:
其中A和T、G和C数量相等。
但至于它们怎么组团作案,科学家也无法解释,毕竟它们贼小,根本看不到。想让其现形,必须借助神器——
这个照妖镜就是X射线衍射分析技术。有个叫富兰克琳的物理学家,用它拍下了第一张DNA照片。长这样——
但她没看出这照片有啥神奇之处,就暂时放起来了。
照片后来未经同意,被她一个同事威尔金斯拿走了,交给了两个科学家:沃森和克里克。
他俩本来就研究DNA,这下照片到手,更是如鱼得水、如虎添翼、如花似锦。
他们发现,DNA里的碱基,像他俩这个组合一样,是配对的。
关键是,通过照片,他们终于揭开了DNA的真面目——
真实的DNA大概长这样:像一个螺旋的梯子,碱基相当于梯子的横杆。
正是这个发现,让沃森、克里克和威尔金斯喜提诺贝尔奖,而拍照片的富兰克琳却没得,这成了科学史上的一大遗憾。
当然,为了方便观看,咱把DNA捋直瞅瞅。
它们是怎么起作用的呢?
原来每个人的基因上,碱基的站位都不同。正是这些站位,决定了人长成啥造型。
比如你的某些碱基站位,决定了你的发际线堪忧。
而别人的,决定了他注定秀发满头。
所以发现了吗?基因就像试卷上的分数——
内容排序一变,就能左右你的脸。
就这样,人类顺藤摸瓜,抓住了控制遗传的妖。
有了孟德尔和摩尔根的神助攻,进化的秘密也就被揭开了。首先,生物的基因可以突变。
身体里的基因本来很正常,突然因为意外,
变出了新的基因,这就是突变。
同时,你也收获了一条变异的染色体。
然后,生物可以进行基因重组。
原来父母把染色体传给孩子的时候,
但这个复制就像抄作业,抄错了,就会复制出新的染色体,
之后人类对基因越来越熟悉,整出了很多大动静,比如:
还有一个混子哥不太希望你用到的,那就是——
亲子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