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语掩卷长思
笔者希望,一个“悟”字引导着读者在掩卷后沉思。
律师技能的最高境界是艺术。对这门艺术的掌握靠学习、观察和实践,这样才能逐渐领会和掌握。
记住:作为一名好律师的法律技能,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门艺术。既然是艺术,就没有严格的标准,更没有严格的定式。它的弹性使其具有了开阔的灰色地带,使律师有施展其千变万化的技能的舞台。
好的技能以其流畅、自然、和谐给人以美感。
法律技能不仅需要执业律师来掌握,也是一种高超的人生技能,它可被运用到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包括政界、商界。许多具有高超法律技能的人相继步入政界、商界一展身手,到那些领域后方知法律技能的精深与实用。法学院是最难念的,可恰恰是法学院的教育,使毕业生在步入新的领域后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如果都到了法律界,这种感觉还不明显,因为都是法学院的模子刻出来的,但和不同专业的人到一起,优越感就自然显现出来了。这种感觉不是强装的,而是一种自然的感受。
成为一个高尚的律师易,成为一个有技能的律师难。面对当事人的困境,律师更多需要展示的是技能的一面。要使每一个当事人都享受到律师技能的威力是最难的事情,而这恰恰就是律师的工作。
因而,资深律师们应该庆幸自己的经历,你所获得的经验,不仅是个人的财富,也是那些为提高执业技能而追随你的人的财富。要代代相传,不断完善,这是律师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技能也是人生的哲学和方法论,是认知世界的一种有效途径。
对律师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过程。当一个过程结束,又开始一个新的过程,每一个过程的累加,便构成了律师执业的生命。结果只是过程完成时的瓜熟蒂落。
律师应当主导过程,办案的过程就有如一次航行,律师就像是船长,负责驾驶和安全。如果船长不称职,那么航行的安全可就无法保障了。
律师更应该享受过程,快乐的过程也是快乐的人生。办案经验丰富、技能高超者未必就能找到幸福的坐标。
所以,在本书的最后,笔者强调:超越技能,幸福人生。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也不再仅仅是一个谋生的手段和实现人生价值的职业,它已升华为一个完善人生的追求。
也许从迈入律师职业门槛的那一天起,你的生命就与这一个个过程再也无法分离,这过程中的酸甜苦辣,这过程中的进取与激情,这过程中的憧憬与记忆,将构成律师生命的乐章。甚至,作为一种独特的技能,作为人生的感悟,更会升华为一种精神,即使生命终结,精神也会传延。
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让思想冲破牢笼。快把那炉火烧得通红,趁热打铁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