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孙××,男,31岁,汉族,××省××县人,××公司汽车驾驶员,住本县城关镇××街××号。

因杨××要求判决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最近,我收到××县人民法院送来的杨××诉孙××离婚的起诉状副本1份。看了后,我认为杨××提出离婚的诉求,是不合理的,我不同意离婚。

杨××在起诉状中所提到的事实,有的是虚构的,有的是夸大了的。起诉状说我们的婚姻是杨××父亲“感到难以拒绝只好勉强同意婚事”的;又说:“不是自由恋爱,婚前彼此毫无了解。”其实,当时杨××与我认识后,对我是很热情的。我每次到她家去,都是她主动接待我的。虽然我们婚前认识的时间不很长,但互相谈心的次数却是不少的(每星期总有二、三次碰面谈话)。应当说彼此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那时,我曾几次到外地出差,她还给我寄过多次信,信中也都表示得很亲切、热情,而婚期也是她主动提出的,怎么能说婚姻不是她自己作主的呢?怎么能说婚前彼此毫不了解呢?(当年杨××给我的书信,我还保存着几封,可以作为证据。)

至于婚后吵架的事,主要是她嫌我“工资少、要喝酒、抽烟,开支大”,整天吵闹,惹我生气。我一气之下打了她,这是事实。我打她是错误的,应该检讨。

自她回娘家居住后的三年多来,每逢节日,我都去邀她回家。但她总不肯回家。有时,我买点礼物给她(如:衣物、提包等),她都收下了。这些情况,她娘家的邻居们都知道,应当可以作证。今年×月×日晚,我是诚心去劝她回家的,当时,她却破口大骂,并要我滚出去。我一气之下,又动手打了她。这确实是我不对,事后,我也非常后悔。

总之,我与杨××结婚已快5年了,我们的婚姻基础还是好的。虽然我们吵过架,但感情并未破裂,在吵架时,我承认自己的性格暴躁、行动粗鲁、不讲文明,是完全错误的,我表示坚决改正。请求人民法院给予调解或判决,使我们夫妻重归于好。

此致

××县人民法院

具答辩状人:孙××

××××年九月三日

附件:

1.本答辩状副本1份;

2.婚前杨××给我的书信5封,共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