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四等级

    政 治媒介是在表面上致力于监督检查国家权力滥用的主要机构,将新闻界视作“第四等级”的理论就是为确保政府透明度、为防止政府出现越界行为设立检查手段,而对整体国民进行秘密监视,无疑属于最为极端的越界行为。但是这种检查手段若要行之有效,则需要媒体人对操控政治权力之人行使监督之责,可美国媒体却经常放弃这一职能,服从于政府利益,甚至为其夸大事实、沆瀣一气,而不是明察秋毫、秉公办事。

    在如此背景下,我深知媒体对我撰文报道斯诺登揭秘一事会持敌对态度,这一点在所难免。当6日6日《卫报》刊登了有关美国国安局监听爆料的首篇文章时,《纽约时报》就提出了可能会对此事进行刑事调查。“多年以来,格伦·格林沃尔德就有关政府监控和起诉记者的话题曾写过大量文字,乃至痴迷于这类题材,如今他又突然将自己直接置于这两大问题的风口浪尖,估计联邦检察官随时会找他的麻烦。”有报纸对我进行了这样的介绍。接着,后文又补充道,我对国安局监听项目的报道“可能会引发司法部门的调查,而且剑锋会直指情报泄露者”。这篇文字援引新保守派人士、在美国华盛顿著名智囊机构哈德逊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任职的加布里埃尔·肖菲尔德(Gabriel Schoenfeld)的观点,此人长期以来都在鼓吹要将公布机密信息的媒体记者予以制裁,他称我是“各种反美主义行径的职业辩护人,无论这种行径有多么极端。”

    《纽约时报》的意图相当明了,这从记者安德鲁·苏利文(Andrew Sullivan)的报道中可见一斑,他的观点也在上篇关于我的文字介绍中有所引用:“一旦卷入了与格林沃尔德有关的争辩是非之中,你很难最后占理。”“我认为他对于掌管国家或发动战争究竟意味着什么,尚不十分明确。”看到自己的文字被断章取义成这般模样,安德鲁也分外不安,他后来将自己和《纽约时报》撰稿人莱斯利·考夫曼(Leslie Kaufman)交谈的全部内容发送给我,其中不乏对我的工作认可和褒奖,可是报纸却刻意对此予以删减。可更值得一提的是考夫曼最初发送给他的采访问题提纲。

    . 显然,此人生性执拗,固执己见,那么他何以成为一名记者呢?是因为他值得信赖、诚实可靠,还是他能够精准地援引他人观点、准确表述他人立场呢?他更像是某种理念的拥护者,而不是一名媒体记者,不是吗?
    . 他称你是一位友人,事实真是如此么?我感觉此人有些离群索居,一意孤行,因此很难交往,当然这种看法也许并不准确。

    在第二个问题中,我被描述为“有些离群索居”,有些难以交往,这在某种程度上比第一个问题更为重要。诋毁揭秘者,从而对其信息的可靠性表示质疑,这在处理揭秘问题时是常用的伎俩,而且还屡试不爽。

    对我个人的诋毁已经完全把功课做到了家,我居然收到来自《纽约每日新闻》(New York Daily News)撰稿人的一封电邮,他称自己在调查我过去的种种情况,其中包括我8年前参股的一家从事成人视频服务的公司的相关债务、纳税和合伙情况。因为《纽约每日新闻》是家喜欢揭人短处的小报,我觉得毫无必要再花费时间对其所提问题进行回复。

    但是在同一天,我又收到《纽约时报》撰稿人迈克尔·施密特(Michael Schmidt)的一封电邮,称他也有兴趣对我以往的未付税款进行采访。两家报纸同时对这样一个细枝末节的话题表现出兴趣,这实在有些令人匪夷所思,但是《纽约时报》显然是认为我以往的债务问题的确具备新闻价值,甚至都不愿对这一采访要求进行合理的解释。

    这些事情基本都不足挂齿,不过是想给我抹黑罢了。《纽约时报》最后并未在报上刊登相关文章,不过《纽约每日新闻》则不然,他们甚至搬出了10年前,我的宠物狗超过了公寓规定的体重限制,遭到罚款引发不快这类鸡毛蒜皮的琐事。

    这种争相给我抹黑的态度不足为奇,可是否定我记者身份的做法则完全不然,这会带来潜在的巨大不良后果。这次又是《纽约时报》首先发力,还是关于6月6日那篇报道的作者个人身份介绍。报纸在大标题中给我安排了一个和记者完全不相干的头衔:“关注政府监听问题的博主陷于争论的旋涡。”这个标题已经糟糕至此,可是它的在线版本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反对政府监听的激进分子陷入新一轮泄密事件的中心。”

    该报的公众版编辑玛格丽特·苏利文(Margaret Sullivan)批评这条标题,称其太过“傲慢无礼”,她又补充道,“当然作为博主也无可厚非,我本人也写博客,可是当媒体机构使用这样的措辞时,似乎是在说:‘你并非我们中的一员’。”

    该文章多次给我冠以“媒体记者”或是“撰稿人”之外的头衔,宣称我是一个“律师兼长期博主”(我已有6年时间没有沾过律师业的边儿,多年以来一直是某一大报的专栏作家,除此之外还出版了4部著作)。在提及我曾作为“媒体记者”时,它表示我的工作经历“不同寻常”,并非是因为我“观点鲜明”而是因为我“很少向编辑汇报工作”。

    媒体随即开始纷纷争论我到底是否应该算“记者”,并开始为我编造出其他头衔——最常见的是“激进分子”。也没有人劳神费心给这些用词定义,所以他们就依照含混不清、约定俗成的说法给我打上了标签。媒体都是这副做派,特别是要对某人进行妖魔化攻击时更是如此。于是,这个内容空洞、索然无味的标签就这么一而再地用在了我的身上。

    在适用名称方面存在几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拿掉我“媒体记者”的头衔就会减少报道的合法性。此外,给我贴上“激进分子”的标签可能会带来法律后果,也就是犯罪性后果。媒体记者可以得到正式和非正式的法律保护,而这些保护对其他身份而言则无法企及。例如,当记者将政府机密公之于世时,通常大家会视其为合法行为,可是其他人若要如此,则万万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无论是刻意为之与否,这些字样都在推广这样一种概念——尽管我为西方世界历史最悠久的最大报社曾写过文章,但我绝非是以记者身份行事的,这就给政府为我的报道定罪大开方便之门。在《纽约时报》称我是“激进分子”之后,公众版编辑苏利文认定“在当前的情况下,这些问题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对格林沃尔德先生来说至关重要”。

    对“当前的情况下”所做出的暗示,其实是指华盛顿对关于政府对待记者问题所涉及的两大争议,其一是美国司法部秘密搜集美联社记者和编辑的电邮和电话记录,以便探明他们报道的信息来源;其二则更为极端,涉及司法部在努力确定泄露秘密情报的其他来源的身份。为此,司法部在联邦法院宣誓提交文书,要求获取搜查令,以便查阅福克斯新闻网华盛顿分部的主任詹姆斯·罗森的往来电邮。为申请搜查令,政府律师控告罗森在某个线人所谓的罪行中是“同谋”,获取了保密文件。这份宣誓文书令人震惊,按照《纽约时报》的说法,“从未有过美国记者因为搜集发表保密资料而遭到指控,所以这一说法让人不由感到,奥巴马政府对打击情报泄露的力度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美国司法部指控罗森为“同谋”的行为证据包括:与线人一道获取文件;确立“隐蔽的通信方式”使得交流通话不被发现;“对线人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利用其虚荣心和自我主义,力劝其透露情报”,可所有这些都是调查记者日常工作中的分内之事。

    华盛顿的资深撰稿人奥利维尔·诺克斯(Olivier Knox)这样认为,司法部“指控罗森的行为违反了反间谍法,在其宣誓证词中所罗列的这些行为都在传统的新闻报道工作范畴之内”。将罗森的所作所为视为犯罪行为,就等于将新闻工作界定为非法。

    考虑到奥巴马政府打击揭秘者和线人的举措这一大背景,此举也许并未让人们太过意外。2011年《纽约时报》透露司法部在设法找出吉姆·瑞森的著作的消息来源,“获取了他的大量通话录音、财务状况和出行记录”,其中还包括“他的信用卡和银行记录,以及乘机出行的详细情况”,另有他财务账目下的3份信用报告记录。

    司法部同时还设法迫使瑞森交代出线人的身份,如果他拒绝服从,则会遭受牢狱之灾。全美的新闻界为瑞森的遭遇而感到不寒而栗:如果像这样最受制度保障的、成就最为突出的调查记者都可能受到如此咄咄逼人的攻击,那么其他记者则更难幸免。

    很多媒体人士都颇为紧张,其中以《今日美国》(USA Today)的一篇文章为代表,认为“奥巴马总统发现自己正带领本届政府在向媒体记者发动战争”,并且援引《洛杉矶时报》 (Los Angeles Times)前国家安全撰稿人乔希·梅耶(Josh Meyer)的观点称:“这条红线以往历届政府都未曾触碰,而奥巴马政府却悍然逾越。”《纽约客》(The New Yorker)广受尊敬的调查记者简·梅耶(Jane Meyer)提醒《新共和》杂志(The New Republic),奥巴马这届司法部紧盯着揭秘者不放,其实就是在向媒体记者开火:“这会对新闻报道造成极大困难,用不寒而栗形容都显得尚不够尺度,更像是令整个局面陷入冰封僵局,举步维艰。”

    保护记者委员会(The 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是一家国际机构,关注国家对新闻工作者自由的打压。他们为当前的局势所触动,于是发表了首篇针对美国的报告。该报告由《华盛顿邮报》的前任执行编辑伦纳德·唐尼(Leonard Downie)执笔,并于2013年10月发表,文中这样写道:

    “政府打击文件泄漏以及控制情报信息的诸多措施都极有力度……自尼克松政府以来……本报告采访了各新闻机构的30名华盛顿资深记者,在他们的记忆中,从未有过类似先例。”

    事态的发展已经超越了国家安全的范畴,有位总编这样表示,如此这般行事是在“阻挠对有关政府部门的问责报道”。

    美国记者多年以来都对巴拉克·奥巴马倾心有加,现如今再谈到他,却总少不了这些用词:“对新闻自由构成极大威胁”、“自理查德·尼克松以来,在这方面采取的手段最强硬的领导人”,这与他当初宣誓就职时,信誓旦旦要打造“美国历史上最透明的政府”的那个政治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为了打压不断升温的丑闻事态,奥巴马下令司法总长艾瑞克·霍德尔(Eric Holder)与媒体代表会面,探讨司法部有关记者待遇的相关规定。奥巴马声称“泄密调查可能会让涉及政府责任的调查记者受到影响,一想到这种可能性,就令我备感担忧”,他说出这番话,仿佛是在他执政的过去5年间,在新闻采访的过程中出现的这类攻击行为与他毫不相干。

    霍德尔在2013年6月6日的参议院听证会上郑重承诺,司法部绝不会对“任何从事本职工作的媒体记者进行指控”(这天正值《卫报》有关美国国安局监听爆料的首篇文章发表的第二天)。他还进一步补充道,司法部的目标只是要“确认并指控那些背信弃义危及国家安全的政府官员,而不是要针对媒体人士,或是不鼓励他们从事自己的重要工作”。

    从某个层面而言,这是事态发展的积极信号:政府很明显已经感受到舆论的强力抵触,因此至少要在表面上的媒体自由做足功夫。但是在霍德尔的承诺中存在一个极大的漏洞:司法部认定,在福克斯新闻网的罗森案中,与线人一道“窃取”机密信息则不属于“媒体记者的分内职责”范围之内。因此霍德尔的承诺取决于司法部对媒体记者的看法如何,以及怎样才算是超越合法报道的范畴。

    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媒体人士要把我推出“媒体记者圈”,执意认为我的所作所为属于“激进行为”,而不是媒体报道,因此属于违法行为,这种做法是极具潜在危险性的。

    首先明确发难、要求对我提出指控的是纽约共和党议员彼得·金(Peter King)。他曾担任众议院反恐小组委员会主席,并就来自美国穆斯林社区的国内恐怖威胁召集过麦卡锡主义式的听证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金本人长期以来都是IRA的支持者)。金向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安德森·库珀(Anderson Cooper)证实,有关美国国安局监听爆料的文章撰稿人应遭到指控:“如果他们明知这些属于机密情报……特别是涉及如此规模的信息,则更是如此。”他又补充道,“这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责任,还有法律责任,我认为媒体记者披露这类信息将对国家安全产生极大影响。”

    金后来向福克斯新闻网澄清,他所谈的内容就是特别针对我的:

    “我说的就是格林沃尔德……他不仅披露了这些信息,还声称掌握了中情局世界范围内的特工姓名和资产清单,并威胁会将至公之于众。上一次美国出现这种情况时,中情局在希腊的一名情报站长死于非命……我认为(对媒体记者的指控)应该是非常目标明确、极具有针对性的,当然也必须是非常特殊的例外情况下。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当有人披露了这类机密,并威胁还会将更多内容公之于众时,那么当然,要对之采取法律手段。”

    所谓我威胁会披露中情局间谍和资产的说法是赤裸裸的谎言,完全是金在捏造事实。尽管如此,他的一番言论仿佛开闸泄洪一般,让各种评论员蜂拥而至。《华盛顿邮报》的马克·特雷森(Mark Thiessen)曾为布什总统撰写演讲稿,他有过一本著作,振振有词地为美国的酷刑计划加以辩护,他对金的支持透过报刊文章的大标题便可见一斑:“毫无疑问,公布国安局机密是犯罪行为。”他指控我“触犯了美国宪法18USC798款,其中规定,公布机密信息、透露政府密码或通信情报属于犯罪行为”,接着又说道,“格林沃尔德显然违反了该法(《华盛顿邮报》也同罪,因为该报将国安局棱镜计划的机密细节内容公之于世)”。

    美国名律师艾伦·德肖微茨(Alan Dershowitz)则在美国有线新闻网宣称:“在我看来,格林沃尔德显然是犯有重罪。”德肖微茨原本是因其对公民自由和新闻自由的辩护而著名,现在却认为我的报道“不是涉嫌犯罪,而是明明白白地属于犯罪”。

    接着纷纷加入声讨大军的还有迈克尔·海登上将,他曾在小布什政府旗下负责过国安局和中情局的工作,并实施了情报机关的非法窃听计划。他在美国有线新闻网这样写道:“爱德华·斯诺登可能会成为美利坚合众国历史上造成最大损失的泄密者,”接着又补充道,“格伦·格林沃尔德要比福克斯新闻网的詹姆斯·罗森更符合同谋的特征。”

    起初,大家猜测认为媒体记者有罪的主要是右翼人士,可这些层出不穷的声讨大军甚至亮相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会见新闻界》栏目(Meet The Press),提出要对此事进行指控,现在这已变得臭名昭著。

    白宫却对《会见新闻界》赞赏有加,认为这一栏目为华盛顿特区政界人物和其他精英人士不受干扰地畅所欲言提供了理想的平台。这档节目每周播出一次,得到了前副总统迪克·切尼(Dick Cheney)的传媒部长凯瑟琳·马丁(Catherine Martin)的高度赞誉,因为切尼可以由此“控制言论”,所以称其为“我们的最佳模式”。她表示,让副总统接受《会见新闻界》栏目的采访,“是我们常用的策略”。的确,该栏目的主持人大卫·格里高利(David Gregory)的节目视频进入了白宫记者晚餐会现场,在“布什的大脑”、严厉的高级顾问卡尔·罗夫身后不合时宜却又兴奋异常地手舞足蹈,这一画面迅速传播开来,因为它生动地代表了这个节目所要传达的主旨:这里就是让政治力量得到放大和奉承的所在,在这里最稳妥的传统智慧就是洗耳恭听,因为能发表个人见解的余地实在是少之又少。

    我应邀参加这个节目是在最后的时刻做出的决定,而且仅仅是出于必要。几个小时前,新闻爆出斯诺登已经离开香港,登上前往莫斯科方向的飞机,这戏剧化的形势逆转势必在新闻界会掀起波澜。《会见新闻界》别无选择,只得安排相关内容,作为与斯诺登接触过的寥寥几人中的一员,节目请我作为首席嘉宾。

    鉴于我多年来对格里高利一直持严厉批评的态度,可以想见这次采访定会是针锋相对的态势。但是我没想到格里高利会抛出这样的问题:“格林沃尔德先生,鉴于您一直以来对斯诺登的协助和唆使力度,乃至在目前他的所作所为中你发挥的作用,您何以摆脱法律的制裁呢?”这个问题本身漏洞百出,我花了足足一分钟时间才弄清楚他究竟想要问些什么。

    其中最突出的漏洞,就是这个问题暗含了相当多毫无根据的揣测。所谓“以你一直以来对斯诺登的协助和唆使力度,甚至在目前他的所作所为中你发挥的作用”,这简直就是与“以格里高利先生在谋杀邻居事件中所发挥的作用”的说法异曲同工。这不过是“你是从什么时候起不再打老婆的”这种陷阱式的套话罢了。

    但是除却这些修辞错误,这位电视记者相当掷地有声地对这一概念给出了如此诠释;其他记者可以并且应该因为从事媒体记者工作而遭到指控。格里高利问题的潜台词就是:所有美国的记者在调查的工作中,但凡涉及线人和获取保密信息,那么就是一种犯罪。正是这一理论和大环境使得调查报道工作如此险象环生。

    可以想见,节目过程中格里高利不断地把我贴上“媒体记者”以外的标签。他先发夺人,称:“你相当能言善辩,有着自己的观点,还是位专栏作家。”接着他又说,“到底是不是记者,应该取决于你具体的所作所为才能有定论。”

    但并非是格里高利一人在挑起这种争论事端,虽然并未在《会见新闻界》栏目中露面,还有更多人都参与到我和格里高利关于记者是否应该因与线人合作而被指控的讨论中来。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记者查克·托德(Chuck Todd)站在格里高利的那一边,来者不善地提出“问题”,想要了解我在“整个密谋”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格伦·格林沃尔德……他在整个密谋中参与了多少?……他是否仅仅充当了这些信息的接收方的角色?……他是否会回答这些问题?要知道,这——这可涉及法律问题。”

    在美国有线新闻网的节目《可靠消息来源》(Reliable Sources)中也就此问题进行讨论,而屏幕上打出的字样是“格伦·格林沃尔德是否应被指控?”

    《华盛顿邮报》的沃尔特·宾克斯(Walter Pincus)曾在20世纪60年代为中情局暗中监视美国留学生的情况,他撰写的专栏文章,强烈暗示劳拉、我和斯诺登是受到维基解密的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的暗中唆使而行事,是其全盘阴谋的组成部分。整篇专栏文章充斥着诸多事实错误(我曾在一封对宾克斯的公开信中就此一一进行了说明),以至于《华盛顿邮报》不得已又补充了相当篇幅的3大段200字的勘误说明,以对其中诸多问题加以修正。

    《纽约时报》财经专栏记者安德鲁·罗斯·索尔金(Andrew Ross Sorkin)在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他本人的节目中这样表示:

    “我以为,首先,事态居然发展到这般田地,甚至让(斯诺登)逃往俄罗斯。其次,显然中国对我们竟然会让他离境都分外不满……我们本该将之逮捕,现在几乎应该将格伦·格林沃尔德绳之以法,似乎正是这位记者在帮助他逃往厄瓜多尔。”

    《纽约时报》的记者曾为将五角大楼文件公之于世而一路打拼到美国最高法院,然而现在连他们都支持拘捕我,这无疑是许多体制内记者甘愿对美国政府俯首帖耳的有力证明。然而将调查记者当作罪犯,终究会对该报自身及其员工产生严重影响。索尔金后来对我做出道歉,但是他的言论表明了这种观点轻而易举被人接受的程度。

    所幸的是,这一观点在美国媒体界并非众口一词。实际上,认为要将我诉诸法律的说法激起了诸多记者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支持我所做的工作。在很多其他的主流电视节目中,主持人对所披露的事实真相更感兴趣,而不是对相关人士进行妖魔化报道。在格里高利的采访中对我提出质疑后的那一周里,舆论对他的谴责声此起彼伏。《赫芬顿邮报》(Huffinton Post)刊文称:“我们至今仍不敢相信大卫·格里高利会对格伦·格林沃尔德如此发问。”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Sunday Times)华盛顿记者站主任托比· 汉登(Toby Harnden)在推特上表示:“我曾在穆加贝(Mugabe)领导下的津巴布韦因为‘从事记者工作’而锒铛入狱,大卫·格里高利的意思是,奥巴马领导下的美国政府也会如此行事吗?”《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诸多媒体的记者、专栏作家都纷纷公开或私下对我表示支持。然而无论他们如何支持,将进行报道的记者推到法网之中的,不正是这些作茧自缚的媒体自己吗?

    许多律师和顾问都认为,如果我回到美国,势必会存在被捕的风险。我希望能找到一位值得信赖的人,可以向我保证说,这种风险其实根本不存在,司法部不会拿我怎样。可是事与愿违:大家的普遍观点是,司法部为避免留下抓捕记者的口实,不会公开对我的报道采取行动。大家是担心政府会捏造事实,称我的犯罪行为是在记者工作范畴之外。与《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巴顿·格尔曼不同,在发表这些内容之前,我曾亲赴香港与斯诺登见面;当他抵达俄罗斯后,我们经常性地保持通话;并以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在世界各地媒体发表国安局的相关报道。司法部会认定我曾“协助并唆使”斯诺登的泄密行为,或是帮助一个“逃亡者”摆脱司法的制裁,或我为国外媒体效力构成某种间谍活动。

    此外,我对国安局和美国政府的评论都刻意表现出了攻击性和傲慢无礼的态度。为这件所谓美国史上最严重的泄密事件,政府无疑很迫切需要找到一个人痛下杀手,若不能让国家机器平愤,至少也可以杀鸡儆猴。因为始作俑者现在已经在莫斯科得到政治庇护,劳拉和我就成了理想的第二选择。

    数月以来,和司法部高层有接触的几位律师试图获得非正式的保证,即让我不会得到指控。在事发5个月后的10月,国会议员艾伦·格雷森就此事向大法官霍德尔致信,信中提到不少政坛上的显赫人物都要求将我逮捕。出于可能会遭到指控,我不得不拒绝就国安局的事宜在国会作证的邀请。他在信中这样写道:

    “我认为此事非常令人遗憾:(1)行使记者职责并非犯罪;(2)与之相反,此举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明文保护;(3)实际上,格林沃尔德先生的报道涉及的问题使我、其他国会议员以及公众意识到,这是政府特工对法律和宪法权利的肆意践踏。”

    这封信询问司法部是否会对我进行指控,是否我应该设法进入美国,而“司法部、国土安全部,或是其他联邦政府部门是否会扣押、审问、逮捕或指控”我。但是据格雷森家乡的报纸《奥兰多前哨报》(the Orlando Sentinel)在12月的报道称,他本人从未就此信收到回复。

    从2013年底到2014年年初,随着政府官员不断在明显为我的工作进行定罪,我受到指控的威胁与日俱增。去年10月,国安局局长基斯·亚历山大针对我在世界各地自由撰稿进行报道做出这样的抱怨:“那些报社记者手里掌握着所有这些文件,无论是5万份还是多少,还在四处兜售。”另外他令人心寒地提出要求称,对于“我们这些人”,政府“应该拿出办法予以制止。”国会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负责人迈克·罗杰斯在1月的一次听证会上,对联邦调查局局长詹姆斯·科米(James Comey)数次评价道,部分新闻记者在“兜售窃取而来的财产”,使其成为“买卖赃物者”或是“盗贼”,接着他又特别说明,他所言的内容就是在针对我。当我通过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开始就加拿大的监控行为就行报道时,加拿大总理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的右翼政府议会发言人抨击我是“色情间谍”,并指责加拿大广播公司从我手中购买窃取文件。在美国,国家情报局局长詹姆斯·克拉珀开始使用犯罪用语“共犯”来特指涉嫌国安局监听项目的记者。

    我相信,如果仅仅出于对美国形象和世界范围的争议考虑,我回到美国之后被捕的概率应该少于50%。在我看来,作为美国史上对记者因从事本职工作而进行指控的首位总统,这会为奥巴马的传世功绩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因此政府会尽力避免。但是如果说最近所发生的事情意味着什么的话,那就是美国政府将会无所不用其极,打着国家安全的幌子,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若真是如此,我也就会难免身陷囹圄,受到反间谍法的指控,接受联邦法官的审判,而事实证明法官将在此问题上毫无廉耻地顺从华盛顿的意志,以致我能有幸猜错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我决定只有在我对风险有着更清晰的认识之后,才会回到美国。与此同时,我的家人、朋友,以及就所我从事的工作在美国进行探讨的各种重要机会也都难以企及。

    律师和国会议员都认为,我因我的报道而置身险境这件事本身,是对新闻自由的极大侵蚀与破坏。现在居然连记者都加入到要将我的报道视作重罪的队伍中来,可见政府宣传力度之大,成果可见一斑,居然可以让训练有素的专业记者为其效力,将记者进行调查的工作视作犯罪。

    *****

    对斯诺登的攻击当然更为恶毒,而且还非常诡异地都是如出一辙。那些著名评论家除了知道斯诺登是在偶然间得到一些文件那老一套之外,对他其实一无所知,结果就开始大放厥词。才知道斯诺登姓甚名谁不到几个小时,他们就一个个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前去大肆诋毁中伤他的品行和动机。他们在毫无任何确凿证据的条件下,振振有词地称斯诺登是“沽名钓誉的自恋狂”。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节目(CBS News)主持人鲍勃·希弗(Bob Schieffer)诋毁斯诺登是位“自恋的年轻人,自以为他比我们都高明几分”。《纽约客》的杰弗里·图宾(Jeffrey Toobin)称他为“理应被投进大牢的自恋狂。”《华盛顿邮报》的理查德·科恩(Richard Cohen)谈到有报道称,斯诺登用毯子把自己蒙起来,以防止头顶上方的摄像头拍下他的密码时,则宣称斯诺登“根本不是偏执狂,而是彻头彻尾的自恋狂”。科恩又诡异地补充了一句,说斯诺登“就像是异装癖的‘小红帽’,他追名逐利的欲望终会以失败告终”。

    这些评头品足纯属无稽之谈。斯诺登已经决心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正如他所言,将不接受任何采访。他深知媒体喜欢给所有的故事都贴上个人的标签,他希望大家关注的重点是国安局的监控而不是他本人。斯诺登也确实言出必行,拒绝任何媒体邀请。数月以来,每天我都会受到来自几乎全美所有电视台节目、电视新闻名人、著名记者的来电或电子邮件,恳求能有机会与斯诺登交谈。《今日秀》栏目主持人马特·劳尔(Matt Lauer)曾多次来电游说;《60分钟》(60 Minutes)时事杂志不断来电要求采访,以至于我不再接听他们的电话;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名主持布莱恩·威廉姆斯(Brian Williams)派遣不同的代表前来邀请。斯诺登若是有意出名的话,可以整日整夜在这些最具影响力的电视节目上亮相,得到全世界的关注。

    可他却根本不为所动。我把对方的要求尽数转达,他却全盘拒绝,不愿让人们的关注点从信息披露方面有丝毫转移。若他真是沽名钓誉的自恋狂,那么这种行为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对斯诺登人品的更多诋毁接踵而至。《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大卫·布鲁克斯(David Brooks)嘲讽斯诺登“连社区大学都念不下来”,认为他是个“绝对无法沟通的人物”,代表着“日益高涨的不信任思潮、愤世嫉俗的有害传播、社会架构的磨损,以及表面上极具个人主义的人群兴起,而他们却完全不理解该如何与他人和睦相处,不懂得维护公共利益”。

    美国政治新闻网站“政客”(Politico)的罗杰·西蒙(Roger Simon)则认为,斯诺登是位“失败者”,因为他“高中都没毕业”。担任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的民主党国会议员黛比·沃瑟曼–舒尔茨(Debbie Wasserman-Schultz)谴责斯诺登是个懦夫,此次国安局泄密也毁掉了他自己的生活。

    斯诺登是否爱国这一点遭到质疑这也在所难免,因为他前往中国香港,有人就说他可能是为中国政府效力的间谍。共和党竞选资深顾问马克·马克维克(Mark Mackowiak)宣称:“不难想见,斯诺登其实身为中方的双重间谍,而且会很快变节。”

    可当斯诺登离开香港,打算途经俄罗斯去拉丁美洲时,对他的指控也无声无息地从中方间谍变为俄方间谍。众议院议员迈克·罗杰斯提出如此指控毫无证据可言,尽管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斯诺登只能前往俄罗斯是因为美国已撤销了他的护照,并且美国还威吓古巴等国,取消为他提供安全通道的承诺。此外,究竟何种俄罗斯间谍会前往香港,或是和媒体记者配合公开表明身份,而不是直接前往自己莫斯科的上司那里藏匿起来?这些说法都是凭空捏造,毫无任何根据可言,可这并不能阻碍其四处扩散传播。

    对斯诺登最为捕风捉影、不顾后果的肆意影射攻击来自《纽约时报》,称他已得到中国政府而不是香港特区政府的许可离开香港,接着又补充了一行极富破坏性的揣测:“曾为大国政府间谍机构效力的两名西方情报专家称,他们相信中国政府已经设法将斯诺登称他带到香港的4台笔记本电脑中的内容提取出来。”

    《纽约时报》完全没有证据表明中国政府可以获得斯诺登手中掌握的国安局数据。报纸仅仅是让读者通过“两名匿名专家认为”的观点,推断出这样的事情业已发生。

    在该报道刊登之际,斯诺登正困在莫斯科机场无法上网。当他再次出现之际,通过我在《卫报》上发表的文章,他对此事断然否认,称自己未曾给中国或俄罗斯透露任何数据。他表示:“我从未给任何政府提供任何情报信息,他们也从未能从我的笔记本电脑中拿到任何数据。”

    在斯诺登对此予以否定的消息发布之后的当天,《纽约时报》公众版编辑玛格丽特·苏利文对本报的那篇文章提出批评。她就此事采访了本报的国际编辑约瑟夫·卡恩(Joseph Kahn),对方表示“很重要的一点是,应在报道中见到这样的字样:‘根据并未掌握直接信息的专家推测,可能会有如下情况发生’”。苏利文认为:“《纽约时报》就如此敏感话题发表的文章中缺少这两句话,虽然并非中心内容,但是也会误导舆论,或对报纸的声誉带来损害。”在文章的结尾,她表示同意一位对此怨声载道的读者的观点:“我打开《纽约时报》是为了掌握事实真相;若是为了解各种揣测,那么这些东西我几乎随处可见。”

    《纽约时报》的执行编辑吉尔·爱博松(Jill Abramson)在一次会议上曾说服《卫报》就部分国安局报道予以配合,他通过《卫报》的简宁·吉布森发来一条消息:“请转告格伦·格林沃尔德本人,我完全赞同他的观点,我们不应发表有关中国‘获取了’斯诺登笔记本电脑中情报的说法,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吉布森估计希望我会对他感恩戴德,可我根本不买她的账:一份报纸的执行主编居然事后才称如此明显的诽谤性文章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不应见诸报端,那么为何不索性将其撤下,或至少刊登一篇编者按?

    除了缺乏证据之外,声称斯诺登的笔记本电脑“内容外泄”本身根本不合逻辑。人们不用笔记本电脑传送大量数据已有多年。即使是在笔记本电脑普及之前,大量文件也都是储存在磁盘中,现在则多用U盘。的确,斯诺登随身带了4个笔记本电脑前往香港,每个都具有不同的安全性用途,可这与他所携带的文件毫无关系。所有资料都在U盘中储存妥当,而且都用极其复杂的手段予以加密。由于曾经作为国安局的黑客,斯诺登深知这些根本无法被国安局所攻破,更别提中国或俄罗斯的情报机构了。

    拿斯诺登的几部电脑大做文章,分明是在利用人们的无知和恐惧心理来进行大肆误导——“他搞到了大量文件,需要4台笔记本电脑才能完全装下!”另外,即便是中方想方设法获取了相关内容,他们也无法从中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同样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说法称斯诺登想通过放弃这些监听机密信息来给自己谋条生路。他已经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冒着牢狱之灾的风险,向世界公布了这一秘密监控系统,只因他认为必须将其制止。若是说他为使自己不至身陷囹圄,才宁愿倒戈帮助中国或俄罗斯并提高它们的监控能力,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些说法也许荒唐之极,但是可以想见,它们所造成的危害却是相当巨大。在任何讨论国安局情报泄露事件的电视节目中,无一例外都会有人断言,中国现已通过斯诺登掌握了美国大部分敏感的机密文件,而对此也无人站出来予以驳斥。

    《纽约客》赫赫然登出的大标题就是“中国何以对斯诺登放行”,文中这样写道:“他几乎不再具有任何价值。《纽约时报》援引情报专家的观点称,他们相信中国政府‘已经设法拿到了斯诺登称自己随身带往香港的4台笔记本电脑中的内容’。”

    对挑战政治权力的任何人的人格品行进行妖魔化处理,这是美国政府、包括媒体长期以来惯用的伎俩。在此方面首个最突出的实例非丹尼尔·艾尔斯伯格莫属,作为五角大楼文件的泄密者,在尼克松政府时期,他所遭受的境遇让人闻之变色,甚至有特工闯入他的心理医生诊所,盗取艾尔斯伯格的个人档案,暗中调查他的性史。尽管这种手段荒唐至极,那么缘何要将他令人尴尬的私人信息公之于世,来作为对他揭露欺上瞒下的政府的回击呢?艾尔斯伯格清楚地明白这一点:谁都不想和身败名裂或是名誉扫地之徒产生任何瓜葛。

    同样的伎俩也曾用在了维基解密的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身上,他因在瑞典性侵两位女子遭到指控而声名狼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攻击阿桑奇的报纸恰巧还曾与他合作过,并从阿桑奇和维基解密事件中泄密的美军士兵切尔西·曼宁那里受益颇丰。

    当《纽约时报》发表了它所谓的“伊拉克战争记录”时,其中涉及了详细记录战争期间美军及其盟军滥杀无辜暴行的成千上万份保密文件,这篇报道位于头版重要位置,爆料内容本身也分量不俗,系出自主战派记者约翰·伯恩斯(John Burns)之手,目的不外乎是将阿桑奇打成异类、怪胎、妄想偏执狂,而根本没有尊重事实的本来面目。

    他笔下的阿桑奇经常“用假名登记入住酒店,染发变装,为了安全通常睡沙发或地板,而不敢躺在床上休息,使用现金而不用信用卡,以免遭人追踪,因此隔三岔五还得向朋友借钱”。文中称他“举止古怪、独断专行”且沉溺于“夸大妄想”,还说有人诋毁他“与美国政府有深仇大恨”。除此之外,在对他的心理分析方面又添一笔,文章援引一位维基解密心怀不满的志愿者的观点,认为“他的精神不大正常”。

    给阿桑奇贴上疯狂和妄想的标签,又是美国政治话语的惯用把戏,也是《纽约时报》寻常伎俩。在一篇文章中,当时的《纽约时报》主编比尔·凯勒引用了该报记者的文字,这样描写阿桑奇,称他“头发凌乱,仿佛一个无家可归露宿街头的妇人走在路上,身穿一件脏兮兮的浅色运动上装,配一条工装裤,里面的白衬衫也同样污秽不堪,足蹬一双破破烂烂的旅游鞋,肮脏的白袜堆在脚踝,身上的味道好似已经多日未曾洗澡”。

    《纽约时报》对待美军泄密士兵切尔西·曼宁(当时还叫布拉德利·曼宁)也是如出一辙,执意称促使曼宁做出如此大规模的泄密,其背后的动机并非是坚持信仰或良知,而是人格障碍以及心神不定。有诸多文章毫无根据地妄加揣度,从军队中的性别斗争到反同性恋歧视,再到曼宁与父亲的不和,这些都成了导致本次重大文件泄密事件的主要动机。

    将持异议者归为人格障碍并非是美国的发明,苏联的持不同政见者也曾被送入疯人院进行例行“治疗”。在目前这种关键时刻,发起人身攻击的原因显而易见。若想让批评意见不那么行之有效,那么上述手法的确很好用,因为很少有人愿意与疯子或怪人为伍。这种手法还可起到杀鸡儆猴的效应:当异见者被逐出社会,被贬为情绪不稳,则会令社会中的其他人也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然而最重要的一点是,挑战现状的行为要有逻辑必然性。对现状的捍卫者而言,现行秩序和主流机构都是公正合理的。因此若是有谁提出不同见解,特别是当有人认为自己动机足够强大而采取极端行动时,显然势必是因为情绪不稳及精神错乱。

    换言之,从广义来讲,人们有两种选择:或者对制度权威俯首称臣,或是采取极端措施与之抗衡。既然前者是理智和正当的选择,那么后者势必就是疯狂和非法的举措。在社会现状的捍卫者看来,仅仅把反对主流正统思想的极端举动和精神病画上等号分量还不够,极端异见本身就是证据,乃至足以证明该人存在严重的人格障碍。

    这一算式的核心内容就是彻头彻尾的欺骗:认为与制度权威意见相左就涉及伦理道德或意识形态上的选择,而一味顺从则不会带来这许多麻烦。在这样的错误前提下,社会将会对异见者的行为动机投入极大关注,却无人对我们的制度机构有丝毫质疑,结果导致后者可以掩人耳目,继续我行我素。对权威俯首帖耳被默认为是理所应当的。

    实际上,两种做法都关乎道德选择,两种行事方法能够揭示出相关个人的重要特点。普罗大众大多会认为极端的反对意见体现出一种人格障碍,但其实恰恰相反:在面对严重不公的情况时,拒绝提出异议才是性格缺陷或道德缺失的体现。

    哲学教授彼得·路德兰姆(Peter Ludlam)在《纽约时报》刊文,谈及他所谓的“令美国军方、民间和政府情报界头痛不已的泄密、揭发、黑客入侵事件”,与这些行为有染的人群,他将之称为“W一代”,其中以斯诺登和曼宁为典型代表,并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媒体希望将W一代的成员进行精神治疗,这种想法倒也并不意外。他们想要了解这些人何以如此特立独行,迥然异于大型媒体机构中的其他成员。那么以此类推,如果泄密揭发和黑客行为需要心理动机,那么在系统中向当权机构靠拢的心理动机也需要揭示,而在这样的系统中,大型媒体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同理可知,系统本身可能就是病态,即便在机构中的从业者是按照组织规则行事,并遵循内部的诚信机制也仍旧如此。”

    这类探讨是制度权威最不愿见到的。对泄密者进行妖魔化是美国主流媒体保护当权者利益的一种手段。这种对权贵的谄媚态度是如此根深蒂固,乃至媒体界的游戏规则几乎变成了争当政府的喉舌和传声筒。

    就以泄露机密信息被视作某种恶意或犯罪行为为例。持这种观点的华盛顿记者若不是因为这些泄露的文件信息令政府不快或有损其形象,他们根本不会对斯诺登或我的所作所为加以谴责。

    事实是华盛顿的情报泄露事情屡见不鲜,以颇有名望的著名华盛顿记者鲍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为例,他就会经常性地从高层知情人那里获取机密信息,并将之公之于世,还能保住自己的职位不受影响。奥巴马手下的官员会经常前往《纽约时报》爆料机密情报,诸如无人机杀人、行刺本· 拉登等等。前国防部长莱昂·帕内塔(Leon Panetta)及中情局官员都曾向影片《刺杀本·拉登》(Zero Dark Thirty)导演透露机密情报,希望影片能为奥巴马的最大政治成就歌功颂德。(与此同时,司法部的律师告知联邦法院,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不得透露有关抓捕本·拉登的相关情报。)

    没有任何体制内记者会对泄露情报的相关官员或是获悉情报并将之公之于众的媒体撰稿人提出起诉。若有人提议将多年来披露最高机密的鲍勃·伍德沃德及其高层政府信息来源作为犯罪分子来对待,定会贻笑大方。

    正因为这些情报泄露都是得到华盛顿的支持,符合美国政府的利益,因此才被视为得体并可被接受的。只有当所泄露的情报涉及了官方想要隐匿的内容时,才会遭到华盛顿媒体的谴责。

    当《会见新闻界》栏目主持人大卫·格里高利提出,我应该因就国安局监控所做报道遭到逮捕时,请看看前一刻发生了什么。在采访伊始,我谈及海外情报监控法庭于2011年做出的一份绝对机密的法院判决,其中认定国安局国内监控计划的大部分内容都违宪,且违反了监视的相关法律。我也是在斯诺登给我的国安局文件中看到这一判决的。在《会见新闻界》栏目中,我要求将之公布于众。

    可格里高利却试图争辩,称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判决并非此意。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所谓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意见与此事根本无关,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判决是针对政府的要求而做出的,是说“你可以得到这个,但是不能动那个,因为那些实际上已经超乎了你可以被允许的范围”。也就是说,这一要求已经发生了变化或不复存在——这才是政府的完整观点,实际上是属于司法审查的结果,而并非是政府滥用权力。

    上述观点与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观点完全不符(不过判决于8周后得以公布,从中可以明显看出,这份判决的确将国安局的做法视为非法)。更重要的是,格里高利声称自己了解这份判决,是因为他的线人这样对他讲,接着他又将这一信息公之于世。

    在格里高利妖言惑众、称要因我所作报道而将我捉拿归案之前,他自己泄露了他从政府的消息来源那里获得的绝密消息。可没有人会认为格里高利的做法也应被绳之以法。将这一套逻辑运用到《会见新闻界》的主持人及其线人身上,会让人觉得滑稽可笑。

    的确,格里高利也许无法理解他所透露的信息和我的所作所为其实可以相提并论,只不过他是应政府之要求,力求在为其行为进行辩护和支持,而我则是要与之抗衡,违反了官方的意志。

    当然,这与新闻自由所要取得的效果截然相反。所谓“第四等级”是要行使最大权力,应对敌对阻力,坚决实现信息透明;媒体的工作就是要对当权者为保护自身利益不断散布的不实信息予以揭露。没有这样的新闻工作,权力滥用在所难免。若没人需要美国宪法保障新闻自由,那么媒体记者就只能对政治领导歌功颂德,高唱赞歌,有了宪法的保障,媒体记者才能不至于如此。

    在发表机密信息方面的双重标准在对“新闻客观性”不成文的要求中则更显突出。正是对这条规定的所谓违反才使我成为了一名“激进分子”而不是“新闻记者”。我们被不断告知,记者要报道事实,而不是表明观点。

    这明显是个借口,还假借职业之名。人类的看法和见解本身就存在主观性。每篇新闻报道都是各种高度主观性的文化、民族主义和政治假设的产物。所有的媒体记者都在服务于某些层面的利益,非此即彼。

    相关区别并不在于有些记者存在个人观点,而有些没有——不具备个人观点的记者其实根本就不存在。区别在于,有些记者会坦诚地表明自己的观点,而有些则掩耳盗铃,仿佛自己并不拥有什么观点。

    认为记者不得拥有个人意见的观点,与这一工作长久以来的职业要求相去甚远;这实际上是个相对较新的手法,它的效果就是使我们的新闻业遭到阉割,即使这并非出于它的本意。

    正如供职于路透社的媒体专栏作家杰克·谢弗(Jack Shafer)认为的那样,美国人最近的这种观点表明,这是“媒体丧失自我而对国家机器投怀送抱,着实可悲”,同时“对历史缺乏认知,令人心痛”。自从美国建国以来,最重要的最佳新闻报道通常是极富改革精神的新闻工作者所做出的,他们身上有着力主与不公正现象进行斗争的献身精神。体制内记者不带观点、毫无色彩和灵魂的工作模式已经极大影响到了新闻工作最重要的属性,导致了机构媒体的尸位素餐:这不会对任何权威构成威胁,而且还正是此举的初衷所在。

    要求记者进行“客观报道”这种观点的逻辑错误显而易见,而那些声称自己笃信这条规则的人却几乎从来不按照这条规矩行事。。体制内记者就各类具有争议性的话题不断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他们的职业身份却从未遭到过质疑。但如果他们所给出的见解是经过华盛顿官方认可的话,就会被视为合法合理。

    就国安局监控所引发的争论来看,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面对国家》(Face the Nation)节目主持人鲍勃·希弗谴责斯诺登的做法,并为国安局的监控行为进行辩解。《纽约客》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法律记者杰弗里·图宾也是持如此观点。报道过伊拉克战争的《纽约时报》记者约翰·伯恩斯事后承认自己支持美军入侵伊拉克,甚至将美军称作是“我的解放大军”和“救死扶伤的天使”。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克里斯蒂安· 阿曼坡(Christiane Amanpour)在2013年的整个夏天都在鼓动美军向叙利亚动武。可是鉴于对“客观性”的尊重,这些立场观点并未让他遭到沦为“激进分子”的下场,因为实际上并无明令禁止记者不得有自己的见解。

    正如反对情报泄露的所谓规则一样,所谓“客观性原则”其实也根本就无从谈起,不过是为了维护占主导地位的政治阶层的利益而巧立的名目罢了。因此,“国安局的监控是合法且必要的”、“伊拉克战争也是正义之举”、“美国理应入侵伊拉克”这些都是可接受的媒体记者观点,他们一直以来也都是在如此这般“各抒己见”的。

    所谓“客观性”不过是在反映偏见,是为了维护华盛顿根深蒂固的利益而服务。只有这些观点与华盛顿正统观念可接受的范围有出入时,才会被视作存在问题。

    媒体对斯诺登所表现出的敌意并不难解释,而对将此事见诸报端的记者,也就是我所表现出的敌对情绪,则或许内涵更为丰富:部分是出于竞争性的考虑,部分是多年来我对美国媒体明星所作的专业批评引发的后果,其中包括反体制报道所引发的愤怒和耻辱感——这种报道揭露了许许多多华盛顿羽翼下的主流媒体记者的真正角色:充当政府的传话筒和扩音器。

    不过显然,这种敌对情绪的最重要原因是,主流媒体人士接受了为政权作为忠实代言人的游戏规则,特别是当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时更是如此。接下来他们就会效仿政界官员的做法,若有人对华盛顿权力中心提出挑战或是进行破坏,就会遭到鄙弃。

    以往传统意义上的记者都的确是局外人士。很多进入了这一行当的从业人士更倾向于反对权威,而非趋炎附势,这不仅是从意识形态角度出发,更是从人格品行而言。选择媒体记者作为职业,基本上就相对于确保了自己局外人的身份:媒体行业是清水衙门,没有什么制度上的声誉,通常都是默默无闻。

    可是现在形势发生了改变。随着世界上最大的公司企业将媒体公司纳入麾下,大多数媒体明星都收入不菲,与企业中其他身担要职的人士不相上下。他们并非是在兜售银行服务或金融工具,而是在代表企业,向公众售卖媒体产品。他们的职业生涯在如此环境氛围中,也要取决于获取成功的同样指标: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悦上司,以及能够为公司创造多少利益。

    在这样的大型企业架构中飞黄腾达的人士,对机构权力更多的是以取悦的方式对待,而不是企图将其颠覆。在企业媒体中大获成功的人士更适于顺应权威。他们长袖善舞,与制度权威保持高度一致,擅长为之服务,而不是与之抗争。

    这方面的证据不胜枚举。我们都了解《纽约时报》愿意代表白宫对吉姆·瑞森于2004年打算报道国安局非法监听项目的新闻予以压制,该报公众版编辑当时就报方的压制给出的借口是“证据远远不足”。《洛杉矶时报》也有过类似情况,编辑丁·班奎特(Dean Baquet)曾毙掉手下记者的一篇文章,该文揭露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和国安局秘密勾结,消息来源是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工程师马克·克雷恩(Mark Klein)所告发的内容。他拿出大量文件,其中显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在旧金山分部修建了秘密房间,以便国安局安装分流器,从电信客户导出电话和互联网数据存入安全机构的数据库。

    如克雷恩所言,文件显示国安局“详细查阅了数以百万计的无辜美国人的个人生活”。可是班奎特阻止了这一报道的发表。克雷恩于2007年对美国广播公司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称班奎特“在时任美国国家情报局长约翰·内格罗蓬特(John Negroponte)和国安局时任局长迈克尔·海登上将的要求下”做出了这一决定。不久之后,班奎特就成为《纽约时报》的华盛顿分部主编,后来又被提升为该报的总编。

    那么《纽约时报》愿意俯首帖耳为政府效力也就不足为奇了。该报公众版编辑玛格丽特·苏利文指出,如果编辑想要了解为何美国士兵切尔西·曼宁和爱德华·斯诺登这类国家安全重磅爆料的线人会感到,他们对向《纽约时报》提供信息缺乏安全感而无意为之,那么报方应该扪心自问。《纽约时报》的确曾与维基解密合作,刊登了大量文件,但时隔不久,前主编比尔·凯勒费尽心思疏远了报纸与其合作人之间的关系:与奥巴马政府对维基解密的怒不可遏形成鲜明对比,他领导下的《纽约时报》以其“负责任”的报道得到政府的欣赏。

    凯勒也曾在其他场合中表现出其对该报与华盛顿的关系洋洋得意。在2010年他做客英国广播公司的一档节目中,谈及了涉及维基解密泄露美国外交电报的相关话题,凯勒解释称《纽约时报》在发表什么内容以及是否可以发表的问题上,都是听从美国政府的指示而行事。英国广播公司的节目主持人将信将疑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会事先前往政府进行请示:‘这个该不该发表,还有那个该怎么处理’,然后你会得到批复,是这样吗?”节目的另一位嘉宾是前英国外交官卡恩·罗斯(Carne Ross),他称凯勒的说法令他觉得爆料人根本不该将这类电报交给《纽约时报》。“《纽约时报》会将这些内容向美国政府汇报,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但是媒体与华盛顿之间的如此精诚合作绝非偶然。这些完全是例行做法,例如在与国外敌对势力意见相左时,记者需要了解美国官方立场,并会依据政府所确定的最能体现“美国利益”的方式制定编辑意见。布什政府的司法部律师杰克·戈德史密斯(Jack Goldsmith)曾大肆鼓吹他所谓的“未受到充分赏识的现象:美国媒体的爱国主义行为”,指的就是美国国内媒体对政府工作所表现出的忠心耿耿。他援引布什政府中情局和国安局局长迈克尔·海登的说法,他认为美国媒体表现出了“一种非常配合的工作态度”,接着补充道,而若要国外媒体也做到这一点“则相当困难”。

    政府对主流媒体的认同通过不同方式得以加强,社会经济学上的因素便是其一。美国许多著名记者现在的身家都超过了百万美元。他们与政要和金融界的精英都是邻里,显然要为之效力。他们共同出席盛大集会,有着相同的朋友圈和同事圈,子女也都就读于同一所精英私立学校。这就是媒体记者可以与政府官员间无缝对接交换身份的原因之一。旋转门可以将媒体人物送上华盛顿高层职位的通道,而政府官员也常常会在离任后,拿到一份就职于媒体且待遇颇丰的合同。《时代》杂志的记者杰伊·卡尼(Jay Carney)和总编理查德·斯坦格尔(Richard Stengel)现在就职于政府,而奥巴马的高级顾问大卫·艾索洛(David Axelrod)和白宫新闻发言人罗伯特·吉布斯(Robert Gibbs)现在成为微软全国广播公司的时事评论员。这些都属于跨界发展,但绝非是简单的跳槽:他们的职业转换如此水到渠成,全是因为这干人等还在为同样的利益效力。

    美国的主流媒体记者绝非是局外势力,而是与国家的主流政治力量浑然一体。从文化、情感乃至社会经济学角度,二者完全整齐划一。腰缠万贯的内幕新闻名记完全不愿推翻现状,因为他们可以从中获得丰厚收益。与所有阿谀逢迎之徒一样,他们希望捍卫当前体系,以求获得相应特权,若有人胆敢挑战对这一体系,势必会遭到这些人的侮辱中伤。

    这与完全满足政治官员的需求只有一步之遥。因此新闻透明不会被看好,持反对意见的媒体记者被视作眼中钉,甚至可能是犯罪分子,必须允许政界领导在暗中行使权力。

    2013年9月,普利策奖获得者英国《独立报》资深记者西摩·赫什(Seymour Hersh)强有力地揭示了这些观点,他曝光了美军在越战期间的美莱村(My Lai)屠杀事件和在伊拉克阿布格莱布(Abu Ghraib)监狱虐囚丑闻。在一次《卫报》的采访中,赫什斥责道:“美国媒体胆小怯懦,未能对白宫提出有效质疑,不能将真相大白于天下。”他认为《纽约时报》在“取悦奥巴马”方面耗时过多。他表示政府机构在有计划地制造谎言,“可没有一家美国主流媒体、电视网络或报业巨头”对此提出质疑。

    赫什为“解决新闻界问题”下的猛药是“关闭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和广播公司的新闻部门,取消90%的出版编辑岗位,回归记者最根本的职责”,即重拾作为局外人的身份。赫什认为:“对超乎你的控制能力之外的编辑应予以提拔,而现状是,这些‘惹是生非之徒’晋升无望。”相反,“那些胆小如鼠的编辑”和记者正在毁掉这一行当,因为他们脑海中最根深蒂固的想法是抱着自己的饭碗,而不敢成为局外人。

    一旦记者被贴上激进分子的标签,一旦他们的工作受到从事犯罪行为的指控,他们就会被扫地出局,不再得到记者身份的保护,很容易就会遭到刑事惩罚,这在国安局监听事发之后,在我身上很快就得以印证。

    当我从香港返回里约热内卢的家中刚进门不久,戴维就告知我他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他怀疑此次失窃与我动身前我们之间的一次谈话有关,他提醒我称我在Skype上曾与他通话,谈到我有意通过电子形式发送的大量加密文件。文件到达后,我曾说过他应该把这放在安全的地方。斯诺登曾表示,必须要有个我完全信任的人保存一套文件的完整备份,以防我的文件丢失、受损或失窃,这一点至关重要。

    斯诺登当初这样说道:“我可能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露面,你和劳拉的工作关系会发展到怎样的程度也很难讲,这样一来就需要有个人保存一份备份文件,让你随时可以提取,以备不时之需。”

    显然这个可靠的人物非戴维莫属,但我一直都未来得及将文件发送出去,只有当我来到香港才有空付诸实际。

    “你告诉我此事不过48小时,我的笔记本电脑就从家中失窃了。”我不愿相信电脑被盗会与我们的Skype交谈相关。我告诉戴维,我决意不让我们过于神经质,把一切生活中无法解释的事件都安在中情局身上。也许笔记本电脑是被某个私闯民宅的家伙拿走了,或者这不过是一起毫不相干的抢劫案。

    戴维却逐一反驳了我的理论:他从未将笔记本电脑带出家门;他在家里上上下下翻了个遍,都找不到电脑的踪影;除了电脑之外,房间里什么都没动,也没有少什么东西。他觉得我有些毫无理性,居然会拒绝接受看似如此显而易见的唯一解释。

    到此为止,许多记者都已发现,国安局对斯诺登掌握了何许情报或是给了我哪些情报基本上一无所知,只知道文件的数量是多少,而不是具体有哪些文件。美国政府(乃至其他国家政府)迫切希望了解我手里究竟有哪些情报,而这也合情合理。如果戴维的电脑里存有所有这些信息,那么他们何不索性据为己有?

    到这一刻我也意识到在国安局的监控面前,与戴维通过Skype进行通话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交流方式都绝不安全。政府有能力窃听到我计划给戴维发送哪些文件,因而会有强烈的动机将其笔记本电脑据为己有。

    我从《卫报》的媒体律师大卫·舒尔茨(David Schultz)那里获悉,戴维关于失窃的解释的确合理。通过与美国情报界的接触使他了解到,中情局在里约热内卢的活动较世界各地更为活跃,而且里约热内卢的情报站长“手段之狠远近闻名”。基于此,舒尔茨告诉我,“你应该可以相当肯定地假设,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和所在之处都在受到密切地监视。”

    我承认自己的通信能力目前已受到极大限制。我尽量不使用电话,最多不过是说些含糊其辞或是无足轻重的内容。我收发邮件都是通过复杂烦琐的加密系统完成。我和劳拉、斯诺登等知情人之间的讨论都是在加密的在线聊天程序中进行。我配合《卫报》编辑及其他记者的工作也都是要他们亲自来到里约热内卢,与我面对面进行沟通。在我们的家中或是车里,我说话都要小心翼翼。笔记本电脑的失窃让我们意识到,这些最为私密的空间可能都会受到监控。

    如果我需要更多证据证明我所工作的环境正受到更多威胁,那么从如下情况便可见一斑:美国《大西洋月刊》的特约编辑史蒂夫·克莱蒙斯(Steve Clemons)与我往来甚密,他也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华盛顿特区政策分析员,他偶然间听到了一席谈话,并特别告知我。

    6月8日,克莱蒙斯在华盛顿的杜勒斯国际机场美联航的休息厅,据他讲,当时他听到了四名美国情报官员大声谈论道,国安局监控事件的相关泄密人和记者应该“消失”。他称自己还在手机上录下了部分谈话内容。克莱蒙斯认为这番谈话看似“虚张声势”,但无论如何还是决定将谈话内容予以公布。

    虽然克莱蒙斯相当可靠,但我并未将此事太过当真。可是这类机构人士在公开的闲谈中提及让斯诺登以及与他打交道的记者一并“消失”,的确值得警惕。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关于国安局监控的报道涉嫌刑事犯罪的说法从抽象概念成为了现实,而这一激变是由英国政府促成的。

    我从美国版《卫报》的英籍主编简宁·吉布森那里通过加密聊天首先了解到,《卫报》的伦敦办事处在7月中旬发生了件异乎寻常的事情。按照她的话说,过去几周英国情报机构政府通信总部与《卫报》 之间的谈话腔调出现了“彻底改变”。这家英国的情报机构原本是就此事的报道进行“非常礼貌的沟通”,现在却变成了火药味十足的发号施令,进而是赤裸裸的威胁。

    接下来,或多或少有些突然的是,吉布森告诉我英国政府通信总部宣布不再允许《卫报》继续刊登涉及绝密文件的报道。他们要求《卫报》伦敦办事处上交从斯诺登那里得到的所有文件。如果《卫报》拒绝,就会收到法庭指令,禁止其再从事任何报道。

    这一威胁绝非空穴来风。在英国新闻自由并无宪法保证。英国法院会对政府“事先限制”的要求完全顺从,提前禁止媒体对某些所谓危及国家安全的内容进行报道。

    的确,在20世纪70年代,首先发现并报道了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存在的记者邓肯·坎贝尔(Duncan Campbell)遭到逮捕并被起诉。在英国,法院任何时候都可以查封《卫报》,没收其所有材料和设备。简宁表示:“如果上面要求他们如此行事,法官们不会说半个不字,对此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卫报》掌握的文件是斯诺登带往香港的全部文件的一部分,他强烈认为报告中涉及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内容应该由英国媒体予以发表,在他在香港逗留的最后几天里,他将这些相关文件的拷贝交给了埃文·麦卡斯基尔。

    在我们的通话中,简宁告诉我,她和主编艾伦·拉斯布里杰以及其他员工都已经在上一个周末暂避到伦敦以外的一处僻静所在。他们突然间听到风声,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官员正前往卫报在伦敦的新闻编辑部,希望搜出存有机密文件的硬盘。据拉斯布里杰后来回忆称,官员们表示:“你们应该已经看够了吧,是时候让我们把东西带回去了。”听到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消息时,大家在乡间不过才待了两个半小时,简宁说道,“我们不得已,只能一路开车回伦敦去捍卫办公大楼,气氛十分紧张。”

    英国政府通信总部勒令《卫报》上交所有文件拷贝。如果报社照办,政府就会得知斯诺登转交了哪些内容,而且他的法律地位会愈发危险。相反,《卫报》同意销毁所有相关硬盘,并且销毁全过程在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监督下完成,以确保满足其要求。所发生的一切按照简宁的话来讲就是“搁置、外交斡旋、偷梁换柱的精心上演,最后通力合作地‘予以示范性销毁’。”

    “予以示范性销毁”是英国政府通信总部新近发明的词语,用于描述所发生的一切。这些政府官员在《卫报》员工的陪同下,上至总编下至新闻编辑部的基层员工一同观看了他们销毁硬盘的全过程,甚至要求将硬盘碎片进一步粉碎,以确保“在这些杂乱的金属碎块中不会再含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可以再落入中国情报机构之手”。按照主编拉斯布里杰这样回顾当时的场景,他还想起有位《卫报》员工在“打扫苹果MacBook Pro笔记本电脑的残余碎片时”,一位安全专家开的一句玩笑:“我们可以再叫来一架黑色直升机收拾现场。”

    政府派特工前往报社强行销毁电脑,这一场景着实令人震惊,西方人一直以为这类事情只有在伊朗和俄罗斯这样的地方才会发生。但是不可思议的是,一家备受尊敬的报社竟会如此顺从、自愿服从于这样的指令。

    如果政府以查封报社相威胁,那么为何还要虚张声势,而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查封?当斯诺登听到这样的威胁后,他表示说:“这种情况下唯一正确的答案就是:请继续,查封我们好了!”造成这种“自愿服从”的假象,不过是政府为在全世界众目睽睽之下不至于出丑而使的伎俩,目的仍然是让记者不得报道最关乎于公众利益的重要事实。

    更有甚者,将知情人士冒着丧失自由甚至生命带出的材料予以销毁,这完全与新闻的目的背道而驰。

    除了将这种专横的做法大白于天下之外,政府闯入新闻编辑部,逼迫报社将所掌握的情报资料予以销毁,这本身就极具新闻价值,可是《卫报》显然是准备保持沉默,这更强有力地说明,英国新闻自由的现状是多么的岌岌可危。

    吉布森向我保证无论如何《卫报》在纽约分部还存有整套文件拷贝。接着她又告诉了我一件更令人震惊的消息:《纽约时报》手中也有全套的拷贝,这是《卫报》主编艾伦·拉斯布里杰交给《纽约时报》的执行编辑吉尔·爱博松的,以便确保万一英国法院迫使《卫报》销毁拷贝,报社还有办法看到相关文件。

    这也实属不妙。《卫报》不仅未经同意就私下里销毁了自己手中的文件拷贝,而且事前没有找斯诺登或我进行商议,甚至都没有告知我们,就将这些拷贝交给了《纽约时报》,而斯诺登之所以一开始就将其排除在外,是因为他不信任这家报社与美国政府如胶似漆的亲密关系。

    从《卫报》的角度而言,面对英国政府的威胁,他们不敢怠慢,一来没有宪法明文保护作为后盾,二来数以百计的员工和有着百年历史的报社需要保护。将存有情报的电脑予以销毁,至少比将文件交给英国政府通信总部强些。尽管如此,我还是为他们对政府的旨意俯首帖耳感到不安,更有甚者,他们都不让我们事先知晓此事。

    然而,在销毁硬盘的前后,《卫报》对发表斯诺登披露的信息一直表现出干劲十足、勇猛无畏。我相信在这方面,与其他规模相当、地位相仿的报社相比,《卫报》的表现更胜一筹。尽管权威机构不断施压的恐吓战术,编辑还是在不断发表国安局和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相关报道,这还是相当值得称道的。

    可是劳拉和斯诺登却对《卫报》向政府施压表现出的屈从表示非常愤怒,特别是当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相关机密文件落入《纽约时报》之手更是如此。斯诺登尤为气愤,认为此举违背了《卫报》和他之间的协议,他一直希望是仅由英国记者来处理英国相关情报,特别是不得让《纽约时报》染指这些文件。这样一来,劳拉对此做出的反应最终导致了严重后果。

    从我们爆料伊始,劳拉和《卫报》的关系就不甚稳定,现在这种紧张关系终于爆发。当我们一起在里约热内卢工作一周后,发现斯诺登前往香港藏身那天交给我的部分国安局文件已经损坏了(这部分文件我还没来得及交给劳拉)。在里约热内卢劳拉无法修复这些文件,不过她认为回到柏林也许会有办法。

    在她回到柏林一周后,劳拉告知我文件已经修复,可以还交与我。我们安排了一名《卫报》员工飞往柏林领取文件,再将其带往里约热内卢并亲自交到我手中。可是显然这次英国政府通信总部上演的这出闹剧令大家心有余悸,《卫报》的员工接下来告知劳拉,他不会亲自把文件转交给我,而是要她使用联邦快递把文件寄送给我。

    这使得劳拉怒不可遏,我以前从未见她如此大动肝火。她冲我喊道:“你看看他们都在干些什么?他们这样等于是在说,‘转交文件和我们没有干系,是格伦和劳拉两个人在直接进行文件往来’。”她又补充道,使用联邦快递将这样的绝密文件在世界各地寄送,让她从柏林寄往里约热内卢的我,无异于将此事昭告天下,向相关方泄露了我们的操作秘密,她想不出比这更严重的泄密措施了。

    “我再也不会信任他们了。”她郑重地表示。

    可我仍需要这些文件,其中包含了我正在撰写的文稿所需资料,以及很多亟待发表的内容。

    简宁坚称这是误会,说这位员工曲解了他的主管的意思,在伦敦方面,有些管理者对帮助劳拉和我转交文件有些神经紧张。但她表示这根本不是问题。《卫报》方面会派人当天前往柏林去取文件。

    可是已经为时已晚,劳拉表示:“我再也不会把任何文件交给《卫报》。我现在已经不信任他们了。”

    这些文件数量之大、敏感性之高,使得劳拉不愿通过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传输,必须要有个我们信任的人亲自前往。此人就是戴维,当他了解到这一问题时,立刻主动请缨前往柏林。我们都觉得如此安排毫无问题。戴维了解此事的前前后后,劳拉认识他,也对他充分信任,他也一直准备前去拜访劳拉,讨论一些潜在的新项目机会。简宁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安排,并同意《卫报》将担负戴维的差旅费用。

    《卫报》的差旅办公室安排了戴维乘坐英国航空的航班,并将行程信息用电子邮件发给了戴维。我们谁都没有想到他在出行期间会有什么问题。采写斯诺登文件相关报道的《卫报》记者以及转交往来文件的员工曾多次往返于伦敦希思罗机场(Heathrow Airport),并未遇到过任何意外。劳拉本人也在几周前才飞往伦敦。有谁会料到戴维这个颇为外围的人物会有什么风险呢?

    8月11日周日的那天戴维起身前往柏林,预计将从劳拉那里取上文件一周后返回。可是在他应该到达的那天一早,我被电话铃惊醒,电话那端传来一个浓重英国口音的男子声音,他自称是“希思罗机场”的安保人员,问我是否认识戴维·米兰达。接着他说:“打电话来是为了通知你,我们依照英国《2000年反恐法》附录7(the Terrorism Act of 2000, Schedule 7)已将米兰达先生扣押。”

    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反恐”几个字意义何在,完全搞不清所以然。我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他会被关押多久,而当我得到消息时,他已经被扣押了3个小时,这时我才知道这绝非是普通的出入境检查。对方解释英国有“合法权利”对其扣押长达9个小时,而法院还可以延长这一时间,或是对其进行逮捕。这位安保人员解释道“我们尚不明确下一步会怎样处理”。

    英国和美国都深知,当涉及以“反恐”之名采取行动时,需要考量的问题从道德伦理到法律或政治便全都毫无底线了。现在戴维因为《反恐法》遭到扣押,可他甚至都没有准备入境英国,只不过是在英国的机场转机罢了。英国官方在技术意义上不属于英国的领域将他实施扣押,还扯上了最令人胆寒的莫须有的理由。

    《卫报》律师和巴西外交官迅速采取行动,希望英国将戴维释放。我对戴维本人将如何处理这次扣押并不担心。他从小就是孤儿,在里约热内卢条件最艰苦的贫民区长大,所经历的艰苦常人难以想象,因此他也格外坚强、意志坚定且精明能干。我想他一定会准确判断到底出了怎样的事端,背后的缘由是什么。毫无疑问,我相信他不会让质询者好过,至少和他们给他自己的境遇不相上下。尽管如此,《卫报》律师还是认为被扣押时间达到如此之久实属罕见。

    仔细研读《反恐法》后我发现,每1000人中才会有3个人被要求停下来接受质询,而且超过97%的质询不会超过1个小时,只有0.06%会扣押超过6小时,而且当戴维达到扣押9小时的上限后,他被捕的概率相当大。

    《反恐法》所宣称的目标正如其名,是要对那些涉嫌恐怖主义的人士进行质询。按照英国政府的说法扣押权是用于“确定该人是否将要或者已涉嫌从事、准备或教唆恐怖行动”。依照这条法律,英国完全没有理由对戴维进行扣押,除非我的报道也被等同于是恐怖行为,而貌似这次的确如此。

    随着时间的推移,局势愈发严峻。我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就是,巴西外交官和《卫报》律师都已来到机场,希望能找到戴维,与他取得联系,但是全部无功而返。但是距离9小时还差两分钟的时候,我受到简宁发来的电邮,言简意赅地用一个词告知了我想听到的所有信息:“获释”。

    戴维令人震惊的被扣即刻在全世界引发了轩然大波,人们纷纷认为这是一次意图险恶的恐吓行为。路透社的一篇报道显示英国政府的意图的确如此:“一位美国安全官员告诉路透社,此次……对米兰达的扣押和质询是为了向包括《卫报》在内的斯诺登材料接受者传递这样的信息,即英国政府为切断信息泄露的渠道可以说是动了真格的。”

    然而,当着聚集在里约热内卢机场等待戴维归来的众多记者的面,我表示尽管英国采取这样仗势欺人的策略,我也不会停止我的报道。如果此事说对我起到了何许作用的话,那就是让我更加勇往直前。英国政府已经将其对权力的滥用发挥到了极致,在我看来,最妥善的反击就是继续施压,要求实现更大的透明度和问责制。这才是新闻工作的最主要职能。当问及我怎样看待此次意外时,我回答说,我认为英国政府会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因为这令他们强权镇压和滥用职权的嘴脸暴露无遗。

    一位路透社的记者误读并曲解了我的观点,因为我是用葡萄牙语给出的评论,他理解成了我要对戴维的遭遇进行反击,并要把原本准备暂不发表的与英国有关的秘密文件都公之于世。这篇通信稿迅速以讹传讹,传遍了全世界。

    在接下来的两天中,媒体愤愤然地报道称,我发誓会采取“报复性报道”。这又是荒诞不经的误传:我原本是指英国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会让我更加坚定地继续我的工作。可正如我屡见不鲜的那样,无论你怎么辩解称自己的言论被断章取义,也丝毫无法阻止媒体的肆意传播。

    无论是否误报,我的言论所引起的反响都是在昭告天下:多年来英美政府的所作所为,都是在用威胁或更糟糕的手段应对任何挑战。英国政府最近还在迫使《卫报》销毁电脑,并以《反恐法》为由扣押我的伙伴。揭秘告发者遭到指控,记者被以牢狱之灾相威胁。可是即便眼见如此大举冒犯,政府的卫道士和辩护者仍要义愤填膺地做出表率:我的天!他居然要进行报复!只有对官方的恐吓表现出驯服恭顺才是尽职尽责;若胆敢反抗则是与政府对着干,必须使其背上骂名。

    当戴维和我终于躲开镜头的追踪时,我们才可以进行交谈。他告诉我在那整整9小时内他表现出了怎样的大胆对抗,不过他也承认自己的确感到了恐惧。

    他显然是被盯上了:他所乘坐的航班旅客被要求向飞机外等候的特工出示护照。当他们看到他的证件时,立刻就以“反恐法”为由对他实施扣押,而且据戴维讲,“自始至终都在对他进行威胁”,称如果“不全力配合”就把他送入大牢。他们拿走了他所有的电子设备,包括存有个人照片、联系方式和聊天记录的手机,迫使他交出手机密码,否则就予以逮捕,戴维表示“我觉得他们在肆意侵犯我的整个生活,仿佛我已然一丝不挂”。

    他不断回顾在过去10年间,英美政府打着反恐的旗号所干的勾当。他讲道,“他们不经指控或在没有律师出面的情况下,就实施绑架、关押,将人们关入古巴关塔那摩监狱(Guantanamo),取其性命。确实没有比被这两国政府给你扣上‘恐怖分子’的帽子更为可怕的事情了,”他这样对我讲,这类事情不会在大多数英美两国公民身上发生,“你完全了解他们可以对你做出任何事来。”

    对戴维遭到扣押的争论持续了数周之久,一连几天都是巴西媒体关注的重点,巴西民众也都一致表现出义愤填膺。英国政界人士也在呼吁对《反恐法》进行改革。当然令人愉悦的是,人们意识到了英国滥用权力的事实真相。可与此同时,该项法律多年来一直都是件丑闻,但因为它大多是针对穆斯林,所以很少有人对此真正在意。英国政府不该将把这么一个高调的西方白人记者的搭档予以扣押,从而引发世人对政府权力滥用的关注,可它却当真如此行事了。

    后来才得知,英国政府和华盛顿方面在扣押戴维之前有过沟通,这丝毫不足为奇。在新闻发布会上,当白宫发言人被问及此事时是这样作答的:“事先有过警示……因此我们掌握些许迹象表明此事可能会有发生。”白宫方面拒绝对此扣押行动进行谴责,并承认自己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予以阻止,甚至都未就此表示不赞同。

    大部分记者同人都理解这一步的危险性有多大。“新闻报道不是恐怖主义”,微软全国广播公司的女主播瑞秋·麦道(Rachel Maddow)在她的节目中大声疾呼,一语中的。但并非人人都持此观点。《纽约客》的杰弗里·图宾在电视黄金时段为英国政府高唱赞歌,把戴维的行为等同于“偷运毒品过境”。图宾还补充道,戴维应该为自己未被逮捕并遭到指控而感恩戴德。

    这一妖言看似还真有几分道理,因为英国政府正式宣布要对戴维所携带的文件进行刑事调查。(戴维本人已经对英国当局提起上诉,认定对他予以扣押属于非法行径,因为扣押他的法律依据对他完全不适用:《反恐法》的宗旨是针对实施恐怖主义行为的人进行调查。)当局居然会如此胆大妄为,将著名记者有关公众利益的重要报道与非法贩运毒品相提并论,不过这也的确是他们干得出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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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越战先驱记者戴维· 哈泼斯坦(David Halberstam)于2005年去世前不久,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为学生们作了一次演讲。他这样告诉学生们:在他事业最辉煌的时刻,驻越南的美军将领威胁他,下令让《纽约时报》的编辑把他撤离,让他不得再对越战进行报道。哈泼斯坦称,他令“美国和南越政府对越战充满了悲观情绪”。美军将领认为他代表着“敌对方”,因为他搅乱了美军的新闻发布会,并面斥他们是在当众撒谎。

    在哈泼斯坦看来,令政府怒不可遏的是他引以为豪的根源,也是新闻工作的神圣召唤和真实目的。他深知作为一名记者则意味着要承担风险,要勇敢面对权力的滥用,而不是奴颜婢膝、趋炎附势。

    今天,很多新闻工作者都在所谓的“负责任的报道”中为政府高唱赞歌,就哪些内容应该发表与否事先请示政府意见,认为这是政府给自己面子而脸上有光。由此可以看出,在美国,反对现行体制的新闻报道已经沉沦到了何种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