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你不知道的进化论
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提出过一个离间亲子关系的问题:
我从哪里来?
针对这个问题,各路大神纷纷表示:
但是有一位大神有不同的意见,那就是你妈:
当然,无论给出什么回答,总会冒出不和谐的声音,这种人,我们称之为杠头。
这位两百多年前的杠头,就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
说起进化论,我们就想到达尔文,但实际上,在达尔文正式提出之前,进化论已经酝酿了一个世纪,只不过由于信仰不同,那些相关人员自己都不信。
除了上面与进化论有缘无分的三位之外,在达尔文之前,还有一位和进化论关系匪浅的博物学家,是历史上第一个提出比较完整的进化论学说的人,他就是—— 拉马克
就是这两个喜欢小动物的男人,凭一己之爱好,推动了生物史的发展。咱们今天就来唠唠—— 你不知道的进化论
Part 1 长颈鹿什么的最可爱了
首先来认识一下今天的第一位男主——
拉马克
属性:长颈鹿文学爱好者
青年时的拉马克,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迷茫,他参过军、观过星、拉过琴、银行里面收过银,后来为了“钱途”去学医,学了四年,愣是没和医学培养出感情。
他弃医从博,博物学的博,这才摆脱了大龄无业游民的命运。
拉马克考虑到得有师父领进门,于是刚入博物圈就勾搭上了业界大佬布丰。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拉马克被分配去研究行业鄙视链底端的无脊椎动物。
也正是这次分配,使他的研究方向由植物转向动物。所以你永远猜不到给你下一个人生转折的——
经过研究,他对动物界有了新的想法:老师布丰认为物种会退化,他换了个方向,研究起了进化。
1809年,拉马克在《动物哲学》中论述了他对生物进化的见解。
简单来说,拉马克在这本书里有这么两条观点:
不明白的话,拉马克拿例子给咱解释了一下。
Case 1 用进废退
从前有一只短脖鹿,它馋树上的叶子,可海拔不够,吃不着,这可咋整!
没有什么能阻挡吃货对食物的渴望,于是它奋发图强,努力锻炼伸脖子伸腿。
终于不负众望,成了名副其实的长颈鹿,这就是用进废退。
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是啥呢?拉马克又琢磨了,总结出两个原因:
那长颈鹿付出了这么多,能不能造福后代呢?
Case 2 获得性遗传
拉马克又用他钟爱的长颈鹿举例子。
长颈鹿还是那只逆天改命的长颈鹿,后来它找到真爱,生了个孩子,也是大长腿和天鹅颈。这就是获得性遗传。
拉马克说了,生物的本能就是上进,通过苦练,长二代青出于蓝,拥有了更优越的身材。
改善后的优良血统又遗传给第三代,子子孙孙无穷匮,一代更比一代强。
通过后天的努力和获得性遗传,长颈鹿成功逆袭,占领了动物界的海拔高地。
先不论拉马克的理论正确与否,这在那个时代都是进化论的重大突破,但他本人却因此吃了苦头。
为啥拉马克这么惨呢?因为和他观点不同的,偏偏是居维叶。
居维叶坚持物种不变,推广灾变论,而且他能力强、资格老、粉丝多,掌握着博物圈的话语权。
拉马克进化论的发表,可以说是直接叫板居维叶。得罪了“顶流”可不得了,于是他在学术界遭到了无情打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在哪个年代,流量都相当重要!
其实在那个普遍信奉神创论与灾变论的年代,持进化论观点的还有其他一些科学家,不过咱们先按下不表。
拉马克出版《动物哲学》那年,有个小孩出生了,长大后写了本《物种起源》,没错,他就是喜欢玩鸟的达尔文。
直到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问世,进化论才真正进入大众视野。
Part 2 雀雀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雀雀
《物种起源》的诞生,其实是个吃货改变世界的故事。
达尔文
属性:吃货一号
达尔文其实是个学三代,但他本人却是个不务正业的学渣。
上课云里雾里,
下课草里泥里。
他对职业规划没有兴趣,一心扑在博物学上。
大学毕业后,达尔文并没有马上投入社会生活,而是跟随小猎犬号巡洋舰,边环球考察边吃吃吃。
达尔文直到上船前还相信着神创论,可等他观完了世界,却颠覆了自己的世界观。
达尔文到底经历了啥?故事还要从一本大部头讲起。
这本《地质学原理》的作者莱伊尔认为:改变并不需要灾变,自然界的风霜雨雪都可以改变自然。
在普遍相信神创论和灾变论的那个年代,这种说法无异于歪理邪说,少不了挨批评。
神创论说,万物生而完美,且一成不变,可达尔文在安第斯山的一座山顶上,居然发现了海洋生物的化石。
不仅如此,他还发现圣地亚哥岛就像秋膘,是由熔岩一层一层堆积起来的。
达尔文仔细对比书中的渐变理论和自然现象,拍了拍凭一己之力吃出来的啤酒肚——
这还不算完,他又琢磨:能否把自然界的渐变理论用在生物界呢?后来,在加拉帕戈斯群岛的各个岛屿上,达尔文觅食时,发现了许多相似但又有点不同的鸟。
他把这些鸟做成标本去鉴定,这一鉴定可不得了,这些鸟不仅看起来好吃,还有了学术贡献。
这些地雀之后被命名为达尔文地雀,种数也从13种更新到14种。
这些嘴巴差异很大的地雀就是催生《物种起源》的吃货二号。
在达尔文看来,这些不同的地雀可能由同一种祖先变化而来,这就是物种会变化活生生的证据。
经过推测考察,达尔文觉得真相只有一个:这就是个凭嘴变身的故事。
很久以前,一群地雀偶然落脚加拉帕戈斯群岛,它们成群结队占地为王,占领了各个岛屿。
因为每个岛屿的食物资源不同,分家后的地雀有肉的吃肉,没肉的吃素,吃着吃着嘴就变了形。
不同的种子和虫子还有各自特色,吃起来嘴法不同,久而久之,各个岛屿的地雀练出了各式各样的嘴,由近亲吃成远亲,由远亲吃成邻居。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演化呢?
正发愁时,他偶然读到了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有个观点叫拥挤与斗争。
如果大家撒丫子吃喝生娃,没人管,大街上应该人挤人,就像黄金周的景区。
但实际上并没有这样,这是因为社会资源有限,有能力的人才可以填饱肚子,能力弱的则会被淘汰。
以上就是《人口论》的部分观点。
达尔文这个小机灵鬼举一反三,马上联想到,大自然也可能有淘汰制啊!
为了简单理解他的想法,咱来举个例子。生物的变异各种各样,就像这群羊,都是年轻崽,但各有特长。
某天狼来了,吃掉了跑得慢的羊,这就是没用的变异被消灭。
然后跑得快的羊活下来,后代成了职业跑羊,这就叫有利变异被保存,形成新物种。
上面这个保存和消灭的过程,就是自然选择。
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况。如果草原闹饥荒,强壮的羊需要吃很多草才能活,反而先被饿死,瘦弱的羊吃得少,更容易挺过来。
所以自然选择中活下来的不一定是强者,而是更能适应环境的那位。
而且达尔文认为进化是随机的,并不一定会导致更高等的生物出现,所以,说演化论比较贴切。
达尔文想出了演化论,但并没急着发表,因为周游完世界后身体欠恙,就打算先养生再说。
当然,他不光养生,还养鸡。达尔文还通过观察家养鸡的变异,写些资料补充进化论。
就这样过了二十多年,突然有一天,英国生物学家华莱士发了一篇论文,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意思差不多,达尔文顿时坐不住了。
后来两人一合计,将华莱士的论文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摘要同时发表,但令他们意外的是,大家好像并不在意这枚重磅炸弹。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达尔文加速整理自己的理论,1859年,《物种起源》出版了。
这次投出的不再是哑弹,《物种起源》在科学界和学术界都引起了巨大反响。
《物种起源》,全名《论依据自然选择及在生存斗争中保存优良族的物种起源》。一看就是着急发文,没想好标题。
不过达尔文还是没搞清楚,为什么生物性状改变后会保留在后代身上。
后来,这个问题被一个玩植物的人解决了,他就是遗传学之父——孟德尔。
生物学走上科学化大道的事就先讲到这里,至于孟德尔和遗传学的故事,让混子哥卖个关子——
咱们《半小时漫画科学史3》接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