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5 异常的传递
如果PL/SQL程序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了错误,则转去执行相应的异常处理程序,然后结束块的执行。如果没有定义相应的异常处理程序,那么PL/SQL程序将向调用者返回出错的相关信息,也就是把异常传递到程序的调用者,然后结束程序的执行。如果这个程序是在SQLPlus中执行的,那么异常就会传递到SQLPlus环境,从而把错误信息显示在屏幕上。例如,下面的块在检索数据时引发了TOO_MANY_ROWS异常,并把异常传递到SQL*plus中。
DECLARE
name emp.ename%type;
BEGIN
SELECT ename INTO name FROM emp WHERE deptno=10;
EXCEPTION—这里将引发TOO_MANY_ROWS异常
when NO_DATA_FOUND then
dbms_output.put_line('没有满足条件的数据');
END;
这个块的执行结果为:
DECLARE
*
ERROR位于第1行:
ORA-01422:exact fetch RETURNs more than requested number of rows
ORA-06512:at line 4
从程序的执行结果可以看出,由于在程序中没有处理异常TOO_MANY_ROWS,所以这个异常被传递到程序的调用者—SQL*Plus中。
在PL/SQL块中可以定义过程、函数等形式的子程序,在每个子程序中也可以分别定义异常处理程序。这样当子程序执行出现错误时,就转去执行相应的异常处理程序。然后子程序的执行便告结束,PL/SQL块接着从子程序调用处的下一条语句开始执行。如果子程序对出现的异常进行了处理,就可以认为子程序的执行正常结束。例如,再来考虑子程序重载的这个例子。在这个块中定义了两个重载过程increase_salary,用来对员工增加工资。第一个过程有两个参数,分别是部门编号和增加的额度,用于对指定的部门的员工增加工资。第二个过程带有一个参数,即增加的额度,用于对所有员工增加工资。
这里在第一个过程中添加了处理异常NO_DATA_FOUND的程序,还添加了一条SELECT语句。如果在调用过程时指定了一个不存在的部门,那么在查询该部门信息时将引发NO_DATA_FOUND异常,这个过程的执行流程就会转到异常处理部分。
DECLARE
procedure increase_salary(d_no emp.deptno%type, amount float)
is
d_name dept.dname%type;
BEGIN
SELECT dname INTO d_name FROM dept—其实部门100不存在
WHERE deptno=d_no;
UPDATE emp set sal=sal+amount WHERE deptno=d_no;
EXCEPTION
WHEN NO_DATA_FOUND THEN
dbms_output.put_line('这个部门不存在');
END;
procedure increase_salary(amount float)
is
BEGIN
UPDATE emp set sal=sal+amount;
END;
BEGIN
increase_salary(100,100.50);—调用第一个increase_salary过程
increase_salary(200);—调用第二个increase_salary过程
END;
这个部门不存在
从块的执行结果可以看出,当调用第一个重载过程时,因为传递了一个不存在的部门编号,所以引发了NO_DATA_FOUND异常。这个过程在处理异常后便执行结束,PL/SQL块接着执行第二条调用语句,调用第二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因为处理了出现的异常,所以可以认为是正常结束,它并不会影响块整个程序中其他语句的执行。
对异常的处理应当遵循“不扩散”的原则。在子程序中发生的错误应该在子程序中进行处理,不要扩散到主程序中。同样,在PL/SQL块的可执行部分出现的错误应该在块中进行处理,不要扩散到调用该块的SQL*Plus或应用程序中。
如果在子程序中没有处理出现的错误,情况会怎么样呢?再来考虑上面的例子,我们取消了第一个increase_salary过程中的异常处理部分。为了便于测试,我们在两条调用语句中间添加了一条输出语句。修改后的代码如下:
DECLARE
procedure increase_salary(d_no emp.deptno%type, amount float)
is
d_name dept.dname%type;
BEGIN
SELECT dname INTO d_name FROM dept
WHERE deptno=d_no;
UPDATE emp set sal=sal+amount WHERE deptno=d_no;
END;
procedure increase_salary(amount float)
is
BEGIN
UPDATE emp set sal=sal+amount;
END;
BEGIN
increase_salary(100,100.50);—调用第一个increase_salary过程
dbms_output.put_line('第一个过程执行结束');
increase_salary(200);—调用第二个increase_salary过程
END;
这个块的执行结果为:
DECLARE
*
ERROR位于第1行:
ORA-01403:no data found
ORA-06512:at line 6
ORA-06512:at line 16
在调用第一个increase_salary过程时,由于指定了一个不存在的部门编号,所以引发了异常NO_DATA_FOUND。在子程序中没有处理这个异常,所以过程非正常结束。从程序的执行结果可以看出,我们指定的输出并没有产生,可以断定,第一条调用语句以下的所有语句都没有得到执行。
如果子程序没有处理出现的错误,那么异常就被传递到它的调用者,即PL/SQL主程序,从而在主程序中也会产生错误。所以主程序将在调用子程序的地方停止执行,而去处理这个异常。但是因为主程序也没有定义异常处理程序,所以这个异常又被传递到块的调用者—SQL*Plus,从而在屏幕上显示出错的信息。
从子程序中传递到PL/SQL主程序中的异常,能不能在主程序中进行处理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在主程序中定义了异常处理程序,那么异常被从子程序传递到主程序中后,就像在主程序中产生的异常一样进行处理。这样我们可以在主程序中编写统一的异常处理程序,无论异常是在主程序中抛出的,还是在子程序中抛出的,都可以得到同样的处理。这种做法虽然是可行的,但是它不符合“不扩散”原则。如果程序出现了异常,不容易确定是什么地方出现了错误,也无法对程序的不同部分产生的异常进行单独的处理。例如,把上述例子中第一个increase_salary过程的异常处理放在PL/SQL块中。如果调用过程时引发了异常,便可以进行处理。修改后的代码如下(这里去掉了第二个过程):
DECLARE
procedure increase_salary(d_no emp.deptno%type, amount float)
is
d_name dept.dname%type;
BEGIN
SELECT dname INTO d_name FROM dept
WHERE deptno=d_no;
UPDATE emp set sal=sal+amount WHERE deptno=d_no;
END;
BEGIN
increase_salary(100,100.50);
EXCEPTION
WHEN NO_DATA_FOUND then
dbms_output.put_line('这是在过程中产生的异常');
END;
这个块的执行结果为:
这是在过程中产生的异常
从上述执行结果可以看出,从子程序中传递到主程序的异常确实可以在主程序中进行处理。但是在主程序中也可能产生同样的异常,这时如果输出同样的信息就不合适了。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在主程序、各个子程序之中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原因引发同一个异常。为了方便地确定异常产生的原因,应该在PL/SQL程序的每部分都定义异常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