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共享:一个破解者的世界

Erik或是Robert得到源代码后,他们还会做什么呢?对于他们两个,以及那些“黑客”或者“软件海盗”来说,答案就是:绝大部分时候他们会把盗窃过来的软件与其他人分享。

但是他们也不会直接这么做。

Erik解释说他花了两年时间才一步一步得到那个服务器软件。这个软件用一门他并不精通的语言写的,但是Erik有一个程序员朋友通晓这门语言。于是他把源代码发了过去,希望得到生成解锁码或是注册码,从而绕过许可检查。他在密钥生成器的顶端增加了一个图形用户界面(GUI,GraphicalUserInterface)来伪装源代码。

我把它给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把软件上传到一个软件破解站点,把所有东西都压缩到一个包里,并把密钥生成器放了进去,同时还创建了一个信息文件‘with’介绍如何去安装和破解软件。我自己并没有发布这个软件。

当准备上传程序和密钥生成器时,他们首先要检查一下是否其他人已经破解了相同的软件。

在你上传东西时,你要确定没有其他人已经做过了,所以你必须先做一个“重复检查”来确认你的东西是独一无二的。

重复检查非常容易。黑客只需要访问www.dupecheck.ru(位于俄罗斯2的站点),同时输入产品的名字和版本号。如果它已被列出,说明其他人已经破解了该产品并且也提交了源代码。

但是软件被提交给了站点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下载它。事实上,站点显着标明了:

WE ARE A CLOSED GROUP SO F__K OFF

(当然,省略的字母在站点上是能看到的。)

相反,如果它是一个当前可用的产品但是没有列出,这就意味着黑客就玎以马上开始行动了。他可以成为第一个上传该软件的破解版本的人。

一旦有新压缩包上传,那么发行就是非常快的事情了。如同Erik所描述的。

全世界可能有50个软件破解站点,私人的FTP站点。你如果上传东西到这些站点其中一个,也许一个小时后,它就被复制到全世界各个国家成千个站点中去了。

可能一天有50次到200次——可以说大概100次,这是个不错的平均值。每天有100个程序被破解使用。

Erik解释道,“信使”会把“这些东西”从一个黑客站点复制到其他站点。信使是破解软件的黑客的“食物链的下一层”。

信使会一直监控三四个不同的站点。一旦有人上传‘一个破解软件’到软件破解站点,同时他们发现这是个新鲜玩意,他们就会尽快将其下载下来,并把它发到三四个其他不同的站点中去。

现在,大概有20个站点拥有这个软件了。有时候,甚至在‘新软件’上市之前的两三个月,该软件就已经在这些站点传播开了。

信使的下一层——那些还没有获取访问破解软件站点的权限的人——旦发现新的软件,就马上下载下来,争先恐后地上传到其他站点。“软件以这种方式发散出去,不到一个小时,就在整个世界跑了两圈了。”

有些人通过积分来获得进入某些破解软件站点的权限,Erik解释道。积分就是一种黑客间流通的货币,通过对发布破解软件的站点做出贡献来挣取。黑客经常提供破解软件,以及能生成有效注册密钥的工具,或者其他一些相关资源。

黑客通过第一个上传“破解软件”到还没有拥有该软件的站点而获取积分。只有第一个上传新软件到特殊站点的人才能获取积分所以他们都想第一时间内破解出来。因此,很快一个新软件就会到处都有它的破解版本。这时,人们就可以从他们自己的破解站点或新闻组内获取拷贝。

像我这样破解了软件的人总是可以无限地获取——如果你是黑客,当你最先得到它时,他们就会希望你能继续贡献好东西。

一些站点有完整的软件和密钥生成器,但是许多黑客站点,Erik说,没有软件,只有密钥生成器。为了让文件更小,并减小被那些联邦调查局人员关掉的可能性。所以这些站点,不仅仅是最高层的软件破解站点,还包括其下两三层,都很难融洽相处。他们彼此都是保密的。因为一旦一个站点的地址被暴露的话,联邦调查局人员不仅会关闭站点,还会逮捕工作人员,收走他们所有的计算机,并逮捕所有曾经上过该站点的人,因为这些FTP站点毕竟装满了大量被侵犯了的知识产权。

我确实没有再去过那些站点了。我很少去,因为里面有风险。当我需要软件时,我会去那里下栽,但我从来不上传任何软件。

实际上这也挺有趣的,因为这里的效率极高。我的意思是,还有什么产业能有如此有效的发布系统,而且每个人都因为想要获得而不断付出的呢?

作为一名黑客,我被遨请访问所有的这些站点,因为所有站点都需要有优秀的黑客,因为那样他们才可能获得更多的信使。同时信使也想要访问好的站点,因为他们能在那里得到优秀的软件。

我的组内没有加入任何新成员。同时有些软件我们也不会发布。有一次我们发布了Microsoft Office,那个夏天真是给我们带来了太多危险。从那以后我们决定不再干那么大的票了。

有些家伙实在是太嚣张了。他们胆大妄为地售卖CD,从中牟利,引来非议。他们常常会被降级。

现在,不仅是软件,同样的状况也发生在音乐和电影行业中。有一些电影站点,甚至在新片上映两三周之前就已经发布出来了。总是有人为发布商或复制商工作,从中大捞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