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9

    建筑

    建筑的任务在于对外在无机自然加工,使它与心灵结成血肉因缘,成为符合艺术的外在世界。
    ——黑格尔

    〚一〛

    如果说,工具,是人为了通过实践与外部自然界发生关系而在这自然界中加进去的第一种“自然界的对象”,即人与自然、主体与环境之间的第一个中介的话,那么,第二个这样的中介就是建筑。考古学的发现证明,建筑的发生差不多与工具同时而稍晚,即都发生于作为蒙昧时代中级阶段的旧石器早期的早期直立人时期。早期直立人是早更新世距今约三百万年到一百一十五万年前的早期人类,其化石代表主要有哈达尔人(距今约三百五十万年)、能人(或奥杜韦能人,距今一百九十万年) [1] 和元谋人(距今一百七十万年)等。就目前所能掌握的材料而言,最先制造工具的光荣暂时还是属于哈达尔人的。“据外电报导,哈达尔地区还出现了四十八件石片器具,是在二百五十万年的地层中找出的,这是迄今为止发现人造工具最早的记录。” [2] 最早的建筑师则很可能是能人。1960年,在奥杜韦能人的生活层中,发现了排列成一圈的石块,好像是人工排成的房基,也可能是人工堆成的围墙,由此有人推测能人已经能够建造简单的防风所,而这是距今一百七十五万年前的事。至于目前所知最古老的房屋,是1965年10月在法国尼斯河上的特拉·阿马塔地方发现的二十一间棚屋,里面有鹅卵石砌成的炉灶,并有桩孔为界,已确定它属于十二万年前阿舍利文化(仍为旧石器早期文化,为晚期直立人创造)遗物 [3] 。再后一些,属于旧石器中期早期智人——尼安德特人的人造住所也有发现。“在乌克兰的摩尔多瓦一号遗址发现了用猛玛骨骼做成的圆形镶砌物以及看来是用野兽皮铺成的住所遗迹。在法国的特列卡萨特遗址中,在冲积土或砂土上发现了分布于五十公顷范围内的十二个茅舍的残迹。据这个遗址的研究者推测,这些茅舍是一个打猎集团中的妇女和儿童的蔽身之所。用于加工兽皮的刮削器到处都有,这说明当时兽皮已广泛使用,其中包括用作衣服。” [4] 以上几例均发生于旧石器晚期即晚期智人之前。建筑产生得如此之早,真使我们觉得,黑格尔把建筑看作是最早的艺术门类,应该说还是极有见地的。

    看来事情可能确实是这样:人类为了克服自然界顽强的疏远性和陌生感,打开通向未知世界(也是人类新的生存环境)的道路,在加进“另外一些自然界的对象”于自然界中并取得了初步胜利之后,就毫不犹豫地继续进军了。这次新的进军是大规模的。工具只是打进自然界的一个楔子,建筑则俨然要来分割天下、平分秋色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建筑开始于墙的建立,它作为一条分界线,将生存空间一分为二:一半属于自然母体,一半属于人这个新崛起的物种。这个新物种决心从根本上改变过去一切物种那些依赖于自然的生存方式,它们或掘洞于地下,或筑巢于树间,或藏身于洞穴,或者干脆就不要什么栖身之所,而人类却敢于另辟蹊径,自作主张,公然在大自然那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地内建立起自己的营垒、自己的世界。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人类这一胆大妄为的行动,将给予人类的文化和艺术以不亚于或仅次于工具的制造和使用的意义。

    事情还得从人猿相揖别之时说起。我们知道,作为人类始祖的森林古猿,即恩格斯说的“攀树的猿群”,是一些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攀援、嬉戏、栖身于林间的灵长目动物。“它们满身是毛,有须和尖耸的耳朵,成群地生活在树上。” [5] 大自然对它们待遇不薄:水果、坚果、浆果、嫩芽和树叶云集四周,取之果腹只需举手之劳;昆虫、禽蛋、雏鸟、树蛙及小型爬行动物俯拾皆是,都是现成的美味佳肴,可以大量补充动物蛋白;茂密的枝叶挡住了凶禽鸷鸟,高高的树干又使豺狼虎豹可望而不可即。因此它们大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懒散地在森林中游来荡去,走到哪就吃到哪、住到哪,既不必为食物的储藏费心,又不必为粪便的清扫费力,“唯一需要劳神的是随着口味的变化或季节的变化,从一个采食场所转移到另一个采食场所” [6] ,但也仅仅只需每天移动几百米或一两公里,简直权当饭后散步,较之肉食动物的长途跋涉,实在是再舒服不过了。

    这种“伊甸园”式的优哉游哉的生活大约延续了一千万至两千万年。但好事总有尽头,大约在距今一千五百万年到八百万年间,由于一种我们现在还不十分清楚的原因,古猿们被迫地或自愿地或半被迫半自愿地告别了自己的森林家园,来到了陌生的大平原,从而一举由林栖而改为地栖。这就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首先是它的食物不再唾手可得,森林中的浆果、水果和坚果被代之以地上的根和球茎,因此不得不在坚硬的泥土上含辛茹苦地东挖西找;在动物蛋白的摄取方面,它们自然也难以与肉食世界的那些职业杀手比试高低,而只能依靠聪明才智和集体力量去巧取豪夺。其次,它的安全屏障也已丧失,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它固然可对毫无反抗之力的动物欺小凌弱,却无力对付大型猫科动物甚至一只小小的獴。最后,夜间的栖息也成了问题:躺在旷野既不舒适,也不安全。所有这些,都使来到平原的这些“伊甸园”的叛逆者产生了一个念头,一个影响了今后历程并一直影响到今天的念头:“我要有个家。”

    的确,对于告别森林也告别猿类生活,走向平原也走向人类生活的这些远古始祖来说,一个集储藏室、避难所和栖息地于一身的家,实在是太重要了。它需要这个家来储藏食物,因为由于觅食的困难,它早已由少吃多餐改为多吃少餐(我们一日三餐的习惯就是这样养成的),而且学会了像肉食动物(如豹)那样储存食物,所以德国人类学家利普斯(Julius E. Lips)甚至认为“最早的坚固建筑物不是为了遮盖人,而是为了保护和保存人们靠以为生的收集来的野生植物产品” [7] ,可见此事之至关重要。它也需要这个家来遮蔽风雨、防范强敌,更何况由于体毛褪尽,它在事实上也不再能像他的那些灵长目兄弟一样风餐露宿;而当它建立起“万物有灵”的意识,并把黑夜看作精灵们神出鬼没的世界时,没有这样一个家,它简直就将无法入睡。更重要的是,人类在其进化的过程中,“同大自然进行了讨价还价:我们的儿童将不易抚育,但儿童学习新事物的能力又大大地增加了人类生存的可能性” [8] 。这样一来,两性间的自然分工就不得不越来越明确起来:妻子们将留在“家”里孕育、哺育和教育下一代。由于人类的童年期是那样的漫长,过高的死亡率又迫使人类不得不多多生育,因此女性在事实上就不可能参加大规模远距离的狩猎活动,而追逐捕杀猎物的使命也就历史地落在了男性们的肩上。显然,这种风险很大的勇敢行为是需要有精神支柱和坚强后盾的,因此,这些与强敌角逐于旷野的勇士们“需要一个家庭基地,一个可以带回战利品歇歇脚的地方,在这里妻儿们翘首以待,并一起分享食物” [9] 。这是一种很深刻的情感,一种现在几乎人人都有的情感。当渔夫们远涉重洋,战士们深入敌后,学士们求学异国时,他们向往的,正是可以载誉而归、与亲人分享的那一天。甚至当一个在外打工的人,带着他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和小礼物回到故乡茅舍,看到妻儿们为那些微不足道的财富欣喜若狂时,一种男性的骄傲就会油然而生,而所有的劳累辛酸也就抛之脑后了。但有谁会想到,这种心理正是我们几百万年前的祖先传给我们的呢?

    因此,“家”的概念,是建筑最深刻的心理内容,也是建筑之所以能唤起人们审美情感的最深刻的心理原因。正如利普斯所说的:“‘我们回家吧’,在任何语言中这都是一句神圣的话。在外部世界,人们为生存而斗争,为保卫亲人免于雨水、寒冷、炎热的侵袭和发生不测之祸而奋斗;而在家内,则可感到亲人的庇护以及火塘周围的亲切轻松气氛。人类没有不珍惜家的幸福的,而不管其形式如何。” [10] 相反,无家可归,或有家而不能归,则是人生之大不幸。“茫茫如丧家之犬”,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幸的呢?这意味着失去了荫庇,失去了归宿,失去了爱的确证,而正如我们在本书第二章所指出的,人是必须为他人的爱所确证的。对于已经社会化的人类来说,“家”并不仅仅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而首先是享受亲人的爱的地方,是共享欢乐或共同承受痛苦的地方,是可以隐藏或倾诉心中秘密的地方,是可以消除疲劳和医治创伤的地方。对于男人就尤其是如此。在外面,女人需要男人的保护,在家里则反过来。由于生存竞争和两性分工的原因,社会规定了男性在心理上的义务:他必须勇敢、坚毅、顽强、豪爽、潇洒、敢作敢为、奋勇争先,等等,否则就不像“男子汉”,就会遭受唾弃。这使男人心理负担过重,尤其在原始时代,狩猎和战争是男子的天职,而胜利的代价则是鲜血和生命,一个刚刚成年的男子也许就会在一次战斗中结束短暂的人生,这也未免太残酷了,但却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因此,男人需要心理上的调节、缓冲、松弛、平衡和补偿。这个任务当然只能落在女人身上。方式可以是多样的:分享战利品就是一种,它使男人感受到自己辛劳和承受风险的价值(所谓骑士风度即由此发展而来);爱抚也是一种,它使男人体验到归宿感,其意义并非只是性的满足,而是一种“回归原初状态”的感受,因为男人的生命本来就是女人赋予的,因此当他在外面历尽艰险磨难、筋疲力尽、伤痕累累回家来时,只有在女人温柔的怀抱中才睡得安稳、睡得香甜。也许,这正是世界上一切人种、一切民族的最原始的社会形态都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原因——女人才是“家”的真正主人,父系制只是它的异化!

    无论如何,“家”是必要的,而一个“家”,不管它是否富有、美丽、舒适,总归必须有一个物质形式。最早的物质形式当然只能是就地取材,即利用现成的洞穴,包括用火把驱逐洞熊将其住宅据为己有。利普斯对此曾表示过怀疑。他认为,“洞穴或崖洞选作住所总是有其适合于居住的特殊原因”,如“欧洲‘骨文化’人们的猎物是洞熊,他们追随洞熊进入高山,故以那里为家”,因此这种居住方式并不带有普遍性,相反,“更多的史前家庭生活的实物是发现在平地,而不是发现在洞穴之中”,而且“没有材料表明旧石器时代的前舍利文化(Pre-Chellean Culture)的人们曾生活在洞穴之中”。他还认为,目前发现的史前洞穴,“主要不是作为家庭的住宅,而是作为公房,或作为教堂(假如在这里可以使用这个名词的话)。虽然这些洞穴入口处偶尔为世俗的目的而使用,而其内部却存在具有宗教和巫术意义的神秘绘画,以及陈列着动物头骨的祭坛遗存,显示出内部是祭祀用的厅堂。仅仅洞穴前部偶尔用于居住,人们甚至宁愿以洞口的突出崖石之下,作为半露天住所” [11] 。但我认为,这并不能成为否定史前人类曾经居住在洞穴的证据。事情也许恰恰相反,正因为洞穴曾经是人类的家之所在,这才使得它们在人类移居地面之人造住所之后,被人类以一种兼怀旧情感和宗教情感而有之的复杂心情而当作了宗教和巫术的场所,即由“故居”而升格为“圣殿”。这正如一块曾经帮助过人类的石块被当作“圣物”而加以崇拜,是出于同一原理和同一心理。我们不能因为这石块后来被当作了圣物,就否认它原来曾经是工具。事实上,住宅的起源亦如工具的发生,也应该经历了从选择到加工再到创造的过程,而无疑,人类首先只能选择天然的洞穴,这是大自然的赐予。只是当后来人类有了需要又有了能力之后,他们才会想到和能够在平原上另起炉灶,而这种另起炉灶,显然要比利用现成的洞穴困难得多。

    毫无疑问,只有当人类开始利用天然物质在平原上为自己建立挡风墙、避难所或栖息地时,建筑才开始自己的历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建筑开始于墙的建立。当一个或一群原始人用石块垒起一堵墙,或者用树枝编成一堵墙时,最原始的建筑也就成立了。因此,如果说,建筑之最深刻的社会内容、文化内容和心理内容——“家”的概念不能不有赖于墙的建立的话,那么同样,建筑之最基本的审美形式,也就无疑首先是墙的形式。

    〚二〛

    一般说来,建筑物都是有墙的 [12] 。正是靠着墙,建筑实现了对空间的分割,从而将人造空间与自然空间分隔开来,也将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人的世界与非人世界分隔开来。关于墙之建立与审美活动和艺术心理的关系,我们已经在本书第六章做了充分的阐述,这里已毋庸赘述。

    史前建筑的墙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封闭式的和栅栏式的。所谓封闭式只是就墙本身而言,这种墙仍可构成一个开放式的建筑物,如所谓“风篱”。风篱(windbreak)可能是一种最原始的建筑形式:“以树或树枝插入土中,形成一道垂直的墙或半圆形的围墙,其上覆盖着短枝、树叶、树皮或草,就能提供一个可防风雨的初步住所。”这种建筑形式因其材料易朽之故,如同人类最早的工具——木质工具一样,不易为考古学所发现和证实,仅在法国阿尔萨斯的斯皮乔(Spichern)附近发现过这样一个洪荒时代的“房屋”遗存。但人种学和民族志的材料证明,许多现代原始民族,如澳大利亚土著、现已灭绝的塔斯马尼亚人、锡兰的维达人、菲律宾和马来亚的尼格利陀人、非洲的布须曼人和许多美洲的印第安人,都选用风篱为家。“布须曼人在狩猎行程中,能很快把灌木的枝简单地捆扎起来,造成所谓‘波斯节斯’,作为蔽身之处。非洲卡拉哈里沙漠地带的风篱,则是较坚固的建筑物。玻利维亚的查科人有时将防护自己的风篱,顶部编成长排,其上覆盖着灯心草;而尼格利陀人风篱上覆盖青草。印度安达曼人的住所不过是一个有四根柱子的风篱。美洲印第安人中像阿佩切人,用细枝间以粗枝建造一种名叫‘魏喀额朴斯’的风篱,作为他们喜爱的夏季住宅。” [13]

    后来的住宅建筑似乎都是从风篱发展变化而来的:两个半圆形风篱编在一起便是一个圆形小屋,两个平行的直立风篱再加一个顶部就是方形小屋,而两个方形风篱的一个边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鞍形屋顶,如此等等。无疑,这些建筑物的墙都是封闭式的,无论是爱斯基摩人的“雪屋”,还是平原印第安人的“梯皮” [14] ,或者阿尔衮琴印第安人的“棚屋”、喀麦隆穆斯古人的黏土屋、新几内亚的“树屋”,以及各游牧民族都有的帐篷,皆如此。除了烟道以外,所有的墙都是不漏风的,连门、窗也都可以关闭。不消说,这其实也是至今为止一切民用建筑之墙的共同特点——它必须能做到里外隔绝:遮风、挡雨、蔽阳、隔音,也阻隔视线。显然,只有居住在这样的建筑物里,人们才感到放心、安全、自在,可以随心所欲,并保有自己的“隐私”,甚至可以干点“见不得人的勾当”。总之,这是一个起先只属于人类、后来则只属于个人的小天地。相反,牢房的墙则有一面是栅栏式的,因此监禁也就意味着个人天地和隐私权的剥夺。

    不过在原始时代,这种墙的结构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现实的考虑,即火的保存。我们知道,火对于原始人类,甚至人类自身的进化和生成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5] 。唯其如此,才产生了火的神话、火的崇拜、火的礼仪和火的禁忌。正如利普斯所指出的:“自黎明时期起,火就是‘家’这一概念中的重要因素”,“帐篷、茅棚或房屋中间的火,是家庭生活的中心,是温暖的源泉,是可口食物的制作者。产生灵感的火焰把古老的故事带进生活,把家庭的圈子拉得更紧。”因此,“当我们离家出外而为思乡病所扰时,我们时常回忆的就是作为欢乐聚会象征的火塘” [16] 。的确,没有火的家是冷冷清清、死气沉沉的,它甚至不能成其为家,在原始时代就更是如此。取火、用火、保持火种不灭,一直是原始生活的重要课题。我们甚至有理由认为,单面墙的“风篱”之发展为全封闭的圆形小屋或方形小屋,其目的正在于火和火种的保护,因为只有这样的结构,才可以保证火不会被方向不定的风所吹灭或酿成火灾。而当这样一个全封闭的墙一旦建立,那么,以火为中心,一个小小的社会群体也就维系成团了。

    由此想到有关建筑形式的另一个问题,即原始住宅建筑的平面图主要是什么形状的?如果仅就考古学的发现和人种学的考察而言,自然是有圆有方,多种多样,且以圆形和方形为主。但我们似乎有理由认为圆形更原始、更基本、更重要。“最原始的部落喜欢圆形小屋,这在澳大利亚和美洲、非洲许多民族之中均有发现。” [17] 平原印第安人的“梯皮”是圆的,爱斯基摩人的“雪屋”是圆的,加利福尼亚印第安人的“米沃克” [18] 是圆的,喀麦隆穆斯古人的黏土房屋是圆的。非洲赤道上班达人的住宅是圆的,游牧民族的帐篷(如蒙古包)也主要是圆的。毫无疑问,圆形更近于洞穴的形状,圆形又是同面积图形中周长最短的,因此更省材料,但更重要的是,圆形比方形更富于人情味。圆形住宅意味着在这个家庭内,全体成员以火为中心而形成一个团体。每个人与火的距离都是相等的,而且每个人都是面对面的。大家等距离地、面对面地朝向同一个中心,就会在心理上形成和产生一种向心力、凝聚力和亲切感,而当他环顾四周,则会感受到一种柔和、温馨、甜蜜的情调和氛围。有人这样比较过圆形与方形:“所有的温暖,所有的运动,所有的爱情都是圆的,至少是椭圆的,它们是沿着螺旋形、曲线形方向前进的!只有冷的、不运动的、无价值的、可恨的东西才像伸展的线那样笔直,那样有棱有角。倘若士兵们不站成行列而站成圆圈,那他们就跳起舞来,而不会去向敌人进攻了。所以说整个兵法的内容就在于角度的安排上……冰冷、固定、用以咬啮的牙齿是人体里唯一笔直的东西,而且大自然还把它们安排成一个半圆形呢!生是圆的,死是有角度的。” [19] 这种说法显然不无道理:摇篮是圆的,棺材是方的;舞厅是圆的,军营是方的。这种审美情感不但产生于对人体的观察,而且产生于工具的制造和使用。最早的石器——砾石工具就是一面圆润另一面有尖角,尖角面对杀伤对象,圆润的一面则属于自己。所以尽管后来房屋由于工艺和技术以及使用方面的原因已变得以方形为主,但最重要的家用器皿——锅、碗、瓢、盆、杯、勺、碟,却仍是圆的。它们作为“家”的一个重要内容主要属于女人,而女人是圆的。或者说,一个女人只有当她身体各部分都很圆润时才是甜美可爱的,方面大耳、棱角分明的女人大概不会招人喜爱。也就是说,女人是圆的,男人是方的,在原始时代,前者与生命联系在一起,后者与死亡(狩猎和战争)联系在一起。因此,我猜测,在母系氏族社会,住宅建筑当主要呈圆形,进入父系制时代后,才开始越来越多地表现为方形,并最终发展为等级森严的宫廷建筑。

    当然,事情一开始也许并没有那么复杂,圆屋的形式很可能是自然形成的:当一堆篝火在旷野燃起,人们围拢来,很自然地就会坐成一个圆圈,而为了防止风把火吹熄,也为了使围坐于火边的人们不致因胸前火热背后风凉而不适,就用一道环形风篱将这堆火和团团围坐于火堆前的人们保护起来。后来,这风篱越做越高,也越做越牢,便形成了那种顶端留着出烟口的圆形建筑物。

    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史前时代的另一类建筑物,即可以称之为“神圣建筑”或“宗教建筑”的那一类东西——祭坛、神庙等,就会发现事情又并不那么简单。在这类建筑中,方形或圆形的选择看来并不是任意的,它们也许确实蕴含着某种原始的宗教观念和复杂的文化内容、心理内容。

    目前发现的规模较大的史前神圣建筑或宗教祭祀建筑,主要是一些“巨石建筑”,其中在国外最有名也最有代表性的,是英国的斯通亨奇(Stonehenge)环状列石。这个古代巨石建筑遗迹位于索尔兹伯里城以北约11公里,始建于新石器时代晚期,又经青铜时代陆续增建、改筑,历时约一千多年(约公元前2500年到公元前1500年)。它的最初工程,是在平原上划出直径达87.8米的大圆圈,周边掘壕沟,沟旁建高约2.1米的土墙,墙内挖56个深1米多的圆坑。墙垣东北方开设宽约10.7米的出口,口外竖一块高4.9米、重35吨的巨石,称为标石。这个大圆圈的规划和标石的建立,成为日后一系列巨石工程的基础。早期青铜时代的所谓“钟杯战斧文化”时期,在圆垣内竖立了两个同心圆形的环状列石圈,外圈直径26.2米,内圈22.6米,所用石料共82块,每块平均重约6吨,均产自约200公里外的威尔士的普里塞利山区。至青铜时代中期,上述环状列石被废置,另筑规模更大的石环,原料来自北距斯通亨奇30公里的莫尔伯勒山,此即现存的巨石遗迹。石环直径30.4米,在竖立的30块长石上架有横梁石块,使整个圆圈联为一体,形同栅栏。石圈内竖有五个形同门框的“三石塔”,系在两块长石上架一横石构成,其中最高大的一个三石塔,长石高达9.1米,重约50吨,为欧洲巨石建筑遗迹中最宏伟者 [20]

    事实上,在我看来,斯通亨奇环状列石已不简单的只是“列石”,如布勒塔尼或奥克尼群岛上的那种。因为在这里,无论外圈的三十根立石,还是圈内的十根立石,都由架设于其上的楣石联结起来了,从而形成了类似于古希腊特尔斐城雅典娜神庙、古罗马维斯塔女神庙那样一种结构,而且我坚信它们之间有一种母女或姐妹关系,即希腊半岛上的史前人类也曾有过类似的“环状列石”建筑,或者是迁徙到希腊半岛的雅利安人曾经在别的什么地方见过或亲自建设过此类工程,这才会有特尔斐城的这个美丽神庙,至于罗马神庙,当然是向希腊人学来的。总之,正如本书第七章所指出,这种按“三石塔”原理建造起来的史前巨石群是一种“神圣的栅栏”。它们无可怀疑的是一座神殿,而那石块的巨大和牢固,与神的伟大和永恒,无论在体积上抑或是重量上,都是相得益彰的。

    那么,斯通亨奇环状列石是一座什么神庙呢?我认为十有八九是用来祭祀太阳神的。其根据有二:一是它的圆圈形状,二是它的栅栏式的围墙。前已说过,圆形建筑与火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从火的崇拜到太阳的崇拜则只有一步之遥。太阳正是一个大火球,而且它和火一样,也是生命的赋予者和生命的象征。它们都像血一样热,都像血一样红,而且都与象征着寒冷、恐怖和死亡的黑暗势不两立。所以,在许多原始民族那里,太阳崇拜和火的崇拜是密不可分甚至混为一体的。例如,纳弗和印第安人常在冬至这一天——这是一年中最短的时候,太阳被想象为正在疲倦——举行仪式,用巫术的火堆和舞蹈来为太阳增加力量;南非的贝专纳人,则在阴沉的早晨,由太阳氏族的头人在家中点燃新火,部落的每个成员都来取一点正燃的火种回去,相信这样一来太阳就会重放光明。总之,“火时常是太阳的代表” [21] ,因此,用保护火的建筑形式来建造太阳神的宫殿,也就并不奇怪。更何况,太阳本身就是圆的,看见太阳的器官——眼珠也是圆的,大概神明正是要让人类看见光明、看见太阳,才赋予他这圆形的器官吧!总之,太阳和眼睛都是圆的,也都意味着光明,因此圆形就是光明的象征。

    太阳神庙的“墙”做成“三石塔”结构的栅栏形,也正是为了迎接光明。太阳与火不同,它不会住进人为它建造的殿堂里,而只以光照的形式降临人间,并自由出入。所以这类建筑不能像民宅那样封闭起来,而应该是全方位开放式的,栅栏式的墙只起一种空间暗示作用。从十七世纪以来,人们就发现,每年夏至时,在斯通亨奇环状列石的石圈中心到出口处的标石的连线上,可以看见太阳正好在标石上方升起。夏至,这是一年之中白昼最长的日子,当然也就会被想象为太阳精力最旺盛的日子,太阳神在这一天降临它的神殿,不是非常在理吗?

    无独有偶,在中国,也发现了与斯通亨奇环状列石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史前神圣建筑,这就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我国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县城所在地大城子镇东南约4公里的东山嘴村发现、发掘的红山文化建筑群址。这个建筑群址坐落在山梁正中一缓平突起的台地上,占据了台地向南伸展的前端部分,长约60米,宽约40米,海拔353米,高出它所面对的大凌河河床50余米。它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南端是河卵石砌成的多圆形基址,中间是石圈形台址,北端位于台地中心是方形基址,有序地排列在一条南北轴线之上,东西主次对称,南北方圆对应,是相当宏伟的建筑群址,碳14测定年代为4895±70年,树轮校正为5485±110年,年代也相当久远 [22]

    在这个建筑群址中,南端多圆形基址形象模糊,较为零乱,似乎是未完成或遭破坏或改建中的工程,难以对其做出推测。值得注意的是那一圆一方的两部分。方形基址(g1)东西长11.8米,南北宽9.5米;圆形台址(g6)距方形基址南墙基15米,正圆形,直径2.5米,距地表深仅20—40厘米。问题不在于它们大小形状不同,而在于它们的构成方式和内容也有明显的区别:方形基址已有石砌的墙,圆形台址则只是一个石圆圈;方形基址内置大量石块,由密排立置的长条石组成;石圆圈内则铺着一层大小相近的小河卵石,而且在它的周围,还发现了几个妇女形象的陶塑像。由此不难看出,“石圆圈和石方框的意义显然不同” [23]

    问题在于,石圆圈和石方框的意义究竟有何不同?在这个问题上,我并不完全同意考古学界一些学者、专家的意见。专家们都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陶塑人像是在石圆圈的附近发现的。这些塑像都是女性,裸体,有的还有明显的孕妇体型,与欧洲发现的那些“史前维纳斯”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因此推测她们可能是生育女神或丰产女神,石圆圈则是她们的祭坛,这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对于另一个重要事实,专家们似乎缺乏足够的认识。这就是:石方框内堆置着长条方石,石圆圈内则铺着圆形的小河卵石。“这种河卵石在整个遗址堆积中未见,也不见于遗址附近” [24] ,因此可以断定是特地从别处运来并仅仅用于石圆圈的。那么,它的作用何在呢?我认为,其意义可能与陕西临潼姜寨出土陶盆上之蛙纹(半坡类型)、河南陕县庙底沟出土陶罐上之蛙纹(庙底沟类型),以及甘肃临洮马家窑出土之蝌蚪纹陶瓶(马家窑类型)上的黑点相同。本书第四章已指出,蛙纹是生殖崇拜的产物,那滚圆的蛙腹象征着子宫,蛙腹内特意画上的黑点则是祈求多子之意。由此看来,东山嘴的石圆圈就正是一个巨大的生殖崇拜图形——一个滚圆的圆圈(它象征着生命孕育之地的子宫)和圈内无数的圆点(它们则象征着新的生命),或者说,是以这样一个图形为其象征性形象的生育女神(或生育女神兼丰产女神)的祭坛。

    此说如能成立,则石方框及方框内长条方石之谜亦可迎刃而解。据考察,方形基址内并无柱础、柱洞痕迹,可见这些长条方石不是用来“盖房子”的柱石,而是些“就那样”立在石方框内的“立石”或“列石”,它们是石圆圈内河卵石的对应物,即男性生殖崇拜的象征。以立石为男根崇拜之物,是原始民族中相当普遍的一种现象,本书第七章已有涉及,本章下节也还要谈到。当然,也许并非一切立石或列石都是生殖崇拜象征,但此处与石圆圈中之卵石相比照,则似乎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总之,看来东山嘴的这一组建筑是相当完整的史前祭祀建筑:石圆圈内铺着卵石,是女性的祭坛;石方框内竖着立石,是男性的圣殿。后者之所以做成方形,可能是为了与前者相区别,也可能是为了与立石相对应,还可能正好印证了我的推测——圆形属于女性,方形属于男性。

    〚三〛

    在原始建筑中,还有一类建筑物如果深究起来也是饶有趣味的,不过这类建筑物既没有墙的形式,也不存在平面图形问题,它们只是一些竖起来埋在土里的木柱和石柱,其中最简单的几种,连是否可以算作建筑都还大成问题。但是,它们恰恰是后世纪念性建筑物——宝塔、华表、纪念碑的远古祖先,因此,我们也有加以研究的必要。

    首先要谈到的当然是“立石”(menhir),它已被公认为“巨石建筑”(megalithic buildings)中之一种,而且是最基本的一种。最简单的立石是将一块长条天然石头竖起来埋在土中。这种莫名其妙的玩意在世界上许多地区都有发现,我国也不例外,可见不是哪个原始人一时兴起心血来潮的“游戏”。这种建筑物后来有了非常宏伟和精致的形式,如有名的印度阿育王石柱(高十五米,建于公元前三世纪)和我国的华表即是,因此这种建筑形式显然也有它自身的魅力,才会如此历久不衰。

    毫无疑问,立石这种建筑不大可能有什么实用价值,它既不能住人,又不能防风、躲雨,因此多半也就是一种“神圣建筑”。《圣经·创世记》第二十八章解释了立石的起源和它与神庙圣殿等建筑的关系。这一章说,以撒的次子、犹太人的第三代祖宗雅各(又名以色列)在返回迦南的途中,走到一个地方,因为太阳落了,便拾起那地方的一块石头枕在头下睡觉。也许是由于这块石头的作用吧(《圣经》并没有明说),雅各竟然梦见了上帝,而且梦见上帝耶和华对他说:“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雅各醒后,既兴奋又恐惧,说:“耶和华真在这里,我竟不知道,这地方何等可畏!这不是别的,乃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门。”于是,雅各“把所枕的石头立作柱子,浇油在上面”,并许愿说:“我必以耶和华为我的神,我所立为柱子的石头,也必作神的殿。”

    这个神话故事至少有两点是可信的。第一,立石起源于灵物崇拜;第二,神殿的建造起源于立石。不过,立石这种灵物崇拜可不是上帝显灵的结果。很可能是,某块石头曾给人们带来很大的好处,于是便成了灵石。也可能是,立石原本是原始人的一种标记,用来指示道路、标示资源,等等,由于它曾造福于人类,因此这块石头也就连同它的存在方式一起成了圣灵。总之,立石起源于灵物崇拜,而灵物崇拜又起源于生产劳动。

    立石从什么时候起又是因为什么原因由灵物崇拜一变而为生殖崇拜的?这个问题还有待于研究、探索。但可以肯定,这种高高矗立的石柱确实曾用于生殖崇拜。“特别是在印度,用崇拜生殖器的形式去崇拜生殖力的风气产生了一些具有这种形状和意义的建筑物,一些像塔一样的上细下粗的石坊。在起源时这些建筑物有独立的目的,本身就是崇拜的对象,后来才在里面开辟房间,安置神像”,也就是说,“开始是非中空的生殖器形石坊,后来才分出外壳和核心,变成了塔” [25] 。还有一点也是可以肯定的,即作为生殖崇拜的石坊要晚于作为灵物崇拜的立石,这从制作工艺的差别上可以看出。作为灵物崇拜的立石一般不进行加工,或仅作粗加工;而作为生殖崇拜的石坊却加工相当精细。它们一般都要加工成上细下粗的圆柱形,有的还要在顶端加工出龟头的形状。总之,它要求做得“惟妙惟肖”。也就是说,在这里,崇拜的已不是对象的实体(某一块石头本身),而是对象的形状、形式、外观了,从精神文化自身的发展而言,这当然是一个进步,即由物质形态发展到了观念形态。无疑,其间也有一个过程,即首先可能只是用一根立石来象征男性生殖器,取其坚硬、直挺之意,象征其勃起之力。后来为了和灵物崇拜相区别,才进一步进行加工,以图更为妙肖。

    当立石从灵物崇拜发展到生殖崇拜时,它也就必然会发展为图腾崇拜之物,因为从生殖崇拜到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原本只有一步之遥,它们归根结蒂都是对生命活力的向往与追求,对生命之谜的探索与解释,只不过在生殖崇拜这里,生命被归结为性器官所具有的神秘力量;在祖先崇拜这里,生命被看作某个祖先的不竭之泉;而在图腾崇拜这里,生命则被解释为某个非人的神圣始祖之所赋予。十分有趣的是,在“知母不知父”的母系氏族社会,男性在生殖中的作用一方面被忽视、被淡化,另一方面又被重视、被神化。也就是说,真正播下生命之种的男人的“功绩”被一笔勾销,而那被看作是氏族生命之源的神秘、神圣始祖却又只能想象为男性,如我们熟悉的神犬娶高辛氏之女为妻而产生一个民族的故事即是如此。这样一来,图腾偶像被制作成圆柱状,或者将图腾形象刻绘在本来是作为男性生殖器崇拜物的石柱和木柱上,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

    这就是原始时代的第三种柱式建筑——图腾柱(totem pole)。图腾柱有石质和木质的两种,以北美阿拉斯加东部特林吉特印第安人(Tlingit Indians)和加拿大太平洋沿岸、阿拉斯加西部海达印第安人(Haida Indians)的制作最为可观。特林吉特人的图腾柱,“多竖在酋长住所的门旁,有高至五十尺者,雕刻都作人与动物的形象,象征其部族的图腾祖先,且涂以奇异的色彩。又有竖于屋宇前面者,规模更大”。“海达族的图腾柱,其雕刻的技术,实达到图腾雕刻之最高峰”。“柱高由三十尺至六十尺之间”,其上雕绘着复杂的图样,堂皇地竖立于村口屋前 [26]

    据岑家梧先生《图腾艺术史》所引斯汶顿(Swanton)的考察,海达人图腾柱上雕刻的图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仅作图腾符号,另一种则记述了各种故事。“第一类的柱子,所刻者为住所主人及其妻,而至于全家人的图腾记号,图像从上至下地排列,都有一定的次序。例如尼斯丁次(Ninstints)的鹰图腾家前的柱子,顶端作大鹰,底下者为熊形,二者均属其夫之图腾,中间刻一狼,为妻之图腾记号。又竖于斯基打吉(Skidegate)的一柱,狗鱼雕于顶上,次为大乌鸦,最下者为杀人鲸。前二者为妻的记号,她属于鹰部族之人。杀人鲸乃表现其夫之记号。”夫妻既属不同的图腾部族,而通婚又不限于两族之间,则这些家前图腾柱上的图案,也就可以想见一定是五花八门。

    故事图腾柱的内容就要复杂些了,它表现的不是静止的符号,而是动态的过程,一般是图腾祖先的英雄业绩。如一个乌鸦部族酋长门前的图腾柱,顶端刻着一只大乌鸦(raven),这是该族的图腾祖先。乌鸦突出的嘴中含一鲸头人身的图像,其下则记述着大乌鸦的丰功:有一天,大乌鸦在天上飞,看见一位美丽的姑娘正在哭泣。一问,原来这姑娘为大鲸所迫,后者强欲娶其为妻,如不答应,大鲸就要吃尽海中之鱼,断绝她族人的食粮。大乌鸦听了,就劝她去赴婚礼,自己则扮着从人。婚礼那天,大鲸从海上浮出,背负姑娘而去,大乌鸦则先行一步,潜入鲸鱼家,等那家伙一到便将其杀死,把少女救了回来。不消说,这少女就是后来这一族的女性始祖,那大乌鸦则是被神化了或者说被图腾化了的这一族的男性始祖,他的英雄事迹,当然应该刻在一根本来就象征着男性的柱子上 [27]

    不过,也有很多故事柱上的形象,连土人自己也分辨不清。所以,博厄斯宁肯把它们称作“住房柱” [28] 。的确,对于我们来说,这些柱子的图腾意味也实在并不十分重要,我们更宁肯说海达人创造了一种新的艺术形式而不是一种新的宗教形式。它们事实上也更多的是表现了海达人的艺术天才,我们即使不能弄清它们的图腾意义,也丝毫不妨碍我们对它们进行审美观照和艺术欣赏,尤其是对它们那奇特造型和独特风格的欣赏。

    从立石(灵物崇拜)到石坊(生殖崇拜)再到图腾柱(图腾崇拜),这类非中空的立柱式的建筑经历的也正是一个从选择到加工到创造的过程,这个演进过程使它越来越脱离实用功利目的而近于艺术,也使它越来越不像建筑而近于雕塑,所以黑格尔曾称其为“介于建筑与雕刻之间的建筑作品”,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事实上,即使立石建筑中,也早已有施之雕刻者。“法国布勒塔尼半岛上之列石,普通都施以雕刻。最著名者为摩巴亨湾(Morbihan Gulf)之瓦兰尼斯岛(Gavrinis I.)之立石,十之八九均有线雕。所表现者,为无数之同圆心之半圆形及螺旋纹样,斧形也有描写。” [29] 因此,它之演化为半雕刻和雕塑作品,也就势在必然了。

    [1] 能人学名Homo habilis,Homo意即人属,habilis采用拉丁语,意指有才能、脑灵手巧的人。这个名称是南猿最初发现者达特(R. A. Dart)建议采用的。能人的分布地区很广,奥杜韦之外,还有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和南非。

    [2] 林耀华主编:《原始社会史》,第53—54页。

    [3] 请参看《化石》,1980年第1期,第25页。

    [4] 阿列克谢耶夫等:《世界原始社会史》,第90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08页。

    [6] 莫里斯:《裸猿》,第13页。

    [7] 利普斯:《事物的起源》,四川民族出版社,1982,第9页。

    [8] 卡尔·萨根:《伊甸园的飞龙》,第1页。

    [9] 莫里斯:《裸猿》,第8页。

    [10] 利普斯:《事物的起源》,第1页。

    [11] 同上书,第2—3页。

    [12] 非中空的建筑是建筑的一种特殊形式,而且往往已近于雕塑,详见本章第三节。

    [13] 利普斯:《事物的起源》,第3—5页。

    [14] “梯皮”是平原印第安人的一种圆锥形帐篷,顶部有一孔以便出烟。

    [15] 请参看本书第四章。

    [16] 利普斯:《事物的起源》,第21—22页。

    [17] 同上书,第5页。

    [18] 米沃克是一种储存橡籽的仓房。

    [19] 爱伦·克伊:《少数与多数》,见玛克斯·德索《美学与艺术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第377页。

    [20] 据《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第484页。

    [21] 利普斯:《事物的起源》,第329页。

    [22] 请参看郭大顺、张克举《辽宁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建筑群址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11期。

    [23] 俞伟超等:《座谈东山嘴遗址》,《文物》1984年第11期。

    [24] 见前引郭大顺、张克举文。

    [25] 黑格尔:《美学》,第3卷上册,第40页。

    [26] 岑家梧:《图腾艺术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第84页。

    [27] 以上请参看岑家梧《图腾艺术史》,第84—86页。

    [28] 请参看博厄斯《原始艺术》,第196页。

    [29] 岑家梧:《史前艺术史》,第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