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私家侦探引发的命案
——独生子能否成为减少死刑适用的酌定从轻情节
文建峰,独生子,一位优秀的国际贸易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导游;因为与女同事一次偶然的婚外情,他深爱的妻子与他离婚,幸福的家庭瞬间破裂。
在她妻子感情的空档期,一位有妇之夫趁虚而入、假称未婚而以恋爱为名与其同居。
文建峰找到一家私家侦探公司,私家侦探公司通过监听其前妻的电话记录,为文建峰提供了其前妻与新欢同居的住所。文建峰以快递公司人员的名义骗进了他们同居的地方……
为了复婚,他杀害了他前妻的情人和因为她而离婚的曾经的情人。
作为他死刑复核阶段的律师,我多次与他会见接触,了解到案件背后复杂的故事,也引发了我对独生子死刑应限制适用问题的思考……
一、案情再现
接警
2008年9月21日10时许,B市110报警中心接到报警,自称冉燕妮的报案人称:其回到男友王力伟家中(建设路141号院5号楼1门11号)时,发现其前夫文建峰持刀将男友王力伟杀死,然后自杀未遂。随后F分局刑侦支队及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文建峰控制。犯罪嫌疑人文建峰对杀害王力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文建峰另交代:2008年9月20日11时许,在某地将情人刘拉拉勒死。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到文建峰提供的具体租房地点某居民楼1单元3门302室发现了刘拉拉的尸体。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随着案情的水落石出,人们看到的是文建峰内心孤独的爱情、现代婚姻中出现的爱情悲剧,以及太多的思考和警醒……
接待当事人
文建峰,B市人。
2009年2月11日,B市某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文建峰向B市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7月16日,B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文建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12月5日,B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被告人文建峰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0年的春节即将到来。王府井大街上依旧车水马龙,门庭若市,更是多起了过年的喜庆色彩,街上挂起了红灯笼,到处都是过年的氛围。我亦是在办公室整理以往的案件,准备回家过年,这时办公室响起了敲门声,推门进来的是一位消瘦的老人,头发花白,精神矍铄。坐定之后,老人简明扼要地说出了来律所的目的……
又是一件死刑复核案件,可与以往案件中客户的情绪激动相比,老人的淡定与理智让我有些惊讶,办理了这么多的死刑复核案件,这样的老人还是第一次遇到。
老人有条不紊地说着,其儿子文建峰,因为婚姻感情纠葛杀了人,被判了死刑,B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又驳回了上诉,所以找到我,希望委托我作为其儿子文建峰在死刑复核阶段的律师,并说他知道我是死刑辩护方面的专业律师和法律专家,早在2007年的时候就在报纸上看到过关于我的多篇采访报道。他儿子的性命,就拜托给我了,他信任我,只要聘请了我作为他儿子的辩护律师,聘请了最好的律师为他做了最好的辩护,即使最终也未能让他起死回生,他也就无怨无悔了。
会见死囚文建峰
接受委托后,为了详细了解案情,每一个案件,一般我都会尽量亲自去会见当事人,这次亦不例外。春节刚过,我就准备到B市某看守所会见文建峰。或许是因为刚过完春节假期开始上班的原因,原本拥挤的车流少了很多,早晨的太阳穿过薄雾,渐渐露出了光芒,把温暖播撒在大地。路边的草已经返青了,一幅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景象。如此这般的诗意亦是源于生活的,我想,会见当事人亦是如此,要想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就要溯本求源。
到了F看守所,出示证件,说明来意以后,看守所的值班警官把我领进了律师会见室,并开玩笑似地对我说:“你们律师不是自由职业吗,怎么刚过完年还这样忙啊?”
“这都是客户需要嘛,给您添麻烦了”。我微笑地答道(虽然是应酬的话,我想我说的也是真话,有时候为了客户的需要,我们会放弃很多原本应该属于我们个人生活的时间去工作。作为一名律师,我放不下心中的那份责任)。
初见文建峰,并不是我想象中那样的高大魁梧,只有差不多170cm的个头,身体结实而健壮,皮肤很白,跟身上的囚服很不匹配。假如不是在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这个特殊的地方见他,你根本想象不到坐在你面前的会是一个连杀两人的杀人犯。他有些帅气,笑起来脸上有两个酒窝,眉宇之间有些阴柔,应该是一个感情细腻的人。
我说明来意,递给他一支烟,然后给他讲了关于死刑复核的一些情况,文建峰点头作答。
我说,你讲讲你跟前妻冉燕妮之间的感情吧,没想到他一讲,便引出了一段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
初遇冉燕妮一见钟情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
——汤显祖《牡丹亭》
文建峰大学毕业以后就一直在家待着,由于就业形势的严峻,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想着凭借自己对B市的熟悉,做一份导游的工作。2001年9月,文建峰在一个导游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在导游课上,文建峰注意到了坐在自己前面的一个眉清目秀、美丽动人的女孩儿。
这个女孩名叫冉燕妮,也是B市人,同样是大学毕业以后来学导游的。文建峰一见到冉燕妮就喜欢上了,只是由于以往几段失败的恋爱经历,文建峰不敢轻意向冉燕妮表白,但感情细腻的他,从喜欢上冉燕妮的那一天起,就开始默默地关心着她,暗恋着她。
2001年9月的一天,冉燕妮早晨醒来看了看表,发现快睡过头了,就猛地起来,赶紧洗漱,没顾得上吃早点,就跑去赶公交车上课。等她赶到上课地点的时候,差一点就迟到了。冉燕妮意外地发现在自己的座位上竟然有准备好的早餐和酸奶,便问这是谁的,也没人回答,问了好一会,她旁边的同学开玩笑说:“这是一位帅哥专门给你的”。冉燕妮也没想太多,说:“咱这哪有帅哥啊,就算有帅哥也不会看上我呀!嗯,好吧,我确实有点饿了,那就谢谢那位帅哥了”。说完就在面包上大咬了一口吃起来。
文建峰自然不敢说是自己特意给她准备的,只是希望冉燕妮能把早点吃了。冉燕妮吃早点的时候,文建峰是看在眼里,乐在心里。从那以后文建峰每天都早早地来到上课地点为冉燕妮准备好早点,并且换着花样准备各种各样的早点。
其实冉燕妮早就知道这早点是文建峰放的,她只是不说,等着他自己跟她说。就这样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冉燕妮每天早上都能吃到文建峰精心准备的早点,慢慢地便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心安理得地吃着文建峰为她准备的早点,并等着他向自己表白。
时间转眼就到了培训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天下课时准备回家,天下着小雨,冉燕妮早晨出门的时候没带雨伞,因此快速地向公交车站走去。这时候文建峰追了上去,把自己的雨伞撑在了冉燕妮头上,冉燕妮看了看文建峰,见他傻乎乎又很可爱的样子,扑哧一下就笑了出来,然后两个人就一边说话一边在雨中走着。
突然,冉燕妮说:“我知道每天的早餐都是你放的”。
文建峰愣了一下,嘿嘿傻笑。然后冉燕妮又说:“你是不是喜欢我呀?”这下文建峰彻底傻了,脸唰地一下就红了,支支吾吾地说:“嗯,我喜欢你,喜欢你好久了”。
冉燕妮还想逗他一下,便有些调皮地问他:“那你为啥不跟我说呢?”
文建峰低着头羞涩地小声回答:“我怕,我怕你拒绝我,我不敢跟你说”。冉燕妮听后笑嘻嘻地说:“男子汉大丈夫有啥不敢啊,我让你现在牵我的手你敢不敢?”文建峰这时的心已经怦怦跳得厉害,听到冉燕妮这么一说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再也不想放开。
从这天起,文建峰和冉燕妮就热恋在一起了。有了冉燕妮的日子,文建峰感到无比的幸福。冉燕妮也被细心的文建峰照顾有加,备感幸福。2003年12月10日,相恋两年多的爱情修得正果,两人牵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夫妻两人的感情非常好。
爱情出轨
然而,新婚的甜蜜很快过去,日常琐事变成了生活的主要内容。2005年年底,往日相敬如宾的夫妻似乎少了往日的和谐,不断因为生活琐事开始争吵,文建峰同冉燕妮的关系渐渐冷淡了起来。
话说回来,结婚没多久,文建峰和冉燕妮就买了一套两居室,90多平方米。那时,文建峰对冉燕妮的爱近乎到了极致,为了表示自己对妻子的爱,在房产证上只写了冉燕妮一个人的名字。每天早上文建峰都早早地起来,做好早餐,为妻子挤好牙膏,然后叫妻子起床,两人真可谓相敬如宾。
时间很快就到了2005年11月的一天,文建峰下班刚回到家,冉燕妮就拉着他的手说:“建峰,你过来”。然后就把文建峰拉进了内屋,坐在床上。
文建峰见冉燕妮愁眉不展的样子,就紧张地问:“怎么了?妮妮,有什么事你就说!”
冉燕妮说:“我怀孕了”。非常喜欢小孩的文建峰一听见冉燕妮说怀孕了一下子高兴得叫了起来:“妮妮你怀孕了?怀孕了好呀!咱们有宝贝啦!哎,咱们猜猜是个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冉燕妮说:“建峰,其实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你看咱俩都还年轻,这么早生孩子干嘛?咱还有房贷没还完呢,现在生养个小孩要花多少钱啦,就咱俩那点工资,除了房贷,连小孩的奶粉钱都不够的!再说,我可不想这么早就被孩子给拖累住……”可文建峰死活都坚持要这个孩子,两人便吵了起来,从此以后两人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
2005年底,冉燕妮背着文建峰去医院做了人工流产。这件事让文建峰十分恼火,他开始变得十分闷闷不乐,整天都没有精神,工作也不顺心,加上旅游淡季,文建峰整天在办公室里几乎都不说话,经常为了一点小事跟同事翻脸。
一天从旅行社别的营业部转来了一个女导游,名叫刘拉拉,性格活泼开朗,长得也漂亮,很快就跟大家熟悉起来。由于刘拉拉做导游时间比较长,业务比较熟,尽管在旅游淡季,也能找到很好的活,大家都找她介绍活干。
某天下午五点左右的样子,同事们都早早的下班走了,只剩下文建峰和刘拉拉在办公室,刘拉拉便凑过来跟文建峰说话。刘拉拉对文建峰说:“别人都走了,你怎么不走呢?一个人在这闷闷不乐的有啥心事?”“没事,这不是没活干嘛,我也不想回家,在家劳心得很”。文建峰回答道。刘拉拉听了后说:“要不明天你跟我一块带团吧,正好有一个大公司来B市旅游,我一个人也带不过来”。文建峰想自己整天在办公室待着也没什么事,就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文建峰就跟着刘拉拉一起去带那个旅游团,一连几天,文建峰和刘拉拉相处得很融洽,文建峰是那种很细心的男人,平常很会照顾人的,而且出手大方,所以刘拉拉很喜欢和他在一起,到这个旅游团结束的时候,刘拉拉对文建峰已经表现得很亲密了。
2006年元旦刚过不久,刘拉拉就急匆匆地找到文建峰说:“我又接了一个团,去秦皇岛的,要三天时间,你愿不愿意再跟着我去”。文建峰当然同意了,两人便开始了秦皇岛之旅。
在秦皇岛的三天里,刘拉拉见文建峰又是整天闷闷不乐的,就问他怎么了,文建峰就把自己想要孩子,妻子却背着他做了人流的事跟她说了。刘拉拉听后笑了,并说:“就这个啊,有什么大不了的,再生一个不就行了吗?实在不行你就在外边找人给你生一个!”文建峰愣了一下,没有说话,刘拉拉却是越来越喜欢这个有点木讷可爱的小伙子了。这天晚上,刘拉拉与文建峰住到了同一个房间……
就这样,文建峰出轨了。然而,陷入婚外恋后的文建峰并没有感到太多的刺激和幸福感,反而有太多的负罪感,每每想及至此,便感觉对不起自己恩爱的妻子,自己还是很爱很爱妻子冉燕妮的,怎么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呢?因此他整日忧心忡忡,感到后悔、自责。这样的日子差不多过了两个月,文建峰终于还是下定决心要和刘拉拉分手,断然决定要回到自己妻子身边。
文建峰决定断了两个人的来往,就一直找刘拉拉商量,刘拉拉自然不同意。但文建峰还是坚定地断了和刘拉拉的关系。为了躲避刘拉拉,文建峰把几个手机号码全部换了,家里的座机号也换了。对此他的妻子冉燕妮也一直没有察觉,似乎这段经历像电影里的一个小插曲,演过去就过去了,文建峰也没在意太多,像往常一样和冉燕妮过起了平平静静的生活。
婚变
2006年6月的一天,一个电话打到了冉燕妮的父母家,对方自称是文建峰的女朋友,打电话找文建峰,说她怀孕了,孩子是文建峰的,问文建峰在不在家,想见他,如果文建峰不肯见她的话就跳楼……
电话是冉燕妮的妈妈张老太接的,老太太哪能承受得住这样的打击,本来和颜悦色的张老太面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心里一下子窝了一团火,气也不打一处来,当即就打电话告诉了女儿冉燕妮。冉燕妮听到此事后非常气愤,假也没请就怒气冲冲地跑到文建峰所在的旅行社,一把将文建峰拉了出来,大声质问他:“文建峰你是不是有外遇了?”
“没有啊,妮妮你想哪去了”。
“还说没有!人家把电话都打到家里来了!到这个时候还说没有!”
“妮妮我是爱你的”。
“是,你是爱我的,你这是哪门子爱啊?爱我在外边养女人是吧!”冉燕妮歇斯底里地冲着文建峰叫嚷。
“妮妮,我跟她早就断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是爱你的,我的心中只有你”。
听到文建峰说出这样的话,冉燕妮感觉自己就要崩溃了,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蹲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她多么希望自己的丈夫会义正词严地说她是在胡说八道,说他自己是清白的!
文建峰千般解释,万般表白,跟她讲事情的缘由,冉燕妮就是不听,越闹越凶,但等到文建峰说前一段时间换电话号码就是因为想和她断了,说都是自己的错,不该一失足成千古恨,并且说自己爱的是冉燕妮,永远都爱她,急切恳请冉燕妮原谅的时候,冉燕妮就没那么大的气了,逐渐地由号啕大哭转为了伤心的抽泣。
冉燕妮也知道前一段时间因为自己私下去流产的事让丈夫对自己不满,可能心情不好才出了轨,还是情有可原,并且及时断了跟刘拉拉的联系,也就很快消气了,但在心里还是有阴影。于是冉燕妮和文建峰商量,为了不再让刘拉拉纠缠文建峰,决定由冉燕妮跟刘拉拉见面谈谈。几天后,冉燕妮邀约了一位同事一起去见刘拉拉,双方约定刘拉拉再也不要纠缠文建峰,文建峰给刘拉拉5万元,第一次先给3.5万元。之后刘拉拉消失了一段时间。
9月,文建峰又碰到刘拉拉,刘拉拉便向文建峰讨要那余下的1.5万元。文建峰想赶紧息事宁人,就把钱给了她。谁知道刘拉拉拿到钱后给冉燕妮发了一条“谢谢姐姐!”的短信。冉燕妮见此短信后又和文建峰闹了起来,以为文建峰和刘拉拉还有联系,而且怀疑他们之间可能还有别的事,哭着要和文建峰离婚,文建峰当然不会同意。不过自此冉燕妮和文建峰一直处于“冷战”状态,并于2007年3月与文建峰分居。
之后的日子里,文建峰陷入了无限的痛苦中,经常抽烟酗酒,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把自己封闭起来,不跟任何人交流。即使是父母问他话时,他也只是用点头摇头表示,每次吃饭都自己端了饭菜跑到自己房间里吃,还理了一个光头,每天都刮得精光亮。
文建峰虽然犯错在先,却是个痴情郎。分居以后的日子里,为了挽回自己的婚姻,文建峰费尽了心思。为了保证自己再也不犯同样的错误,竭力赢得妻子的信任,说好话,打保证,文建峰做了自己所有能做的,甚至还在胳膊上文上了“我爱我妻冉燕妮”几个字。
据文建峰父母介绍,自从分居以后,文建峰似乎整个人都陷入了重度抑郁之中,每天精神恍惚,飘忽不定,每天都给冉燕妮铺好被子,摆好牙刷毛巾,并在他的房间床头上、桌子上、角柜里、书柜里摆放着冉燕妮的照片,喝完酒就对着照片说话,日夜思念,连冉燕妮穿过的袜子都放在他的枕头边。有时候文建峰会一直自言自语,有时候却坐着发呆一句话也不说,很是让人痛心。
可文建峰的痴情,并没有能换得冉燕妮的原谅。文建峰和刘拉拉两人的关系也一直若即若离,冉燕妮几次提出离婚,文建峰都没同意。直至2008年,冉燕妮又一次提出离婚,文建峰才同意了,两人就此协议离婚。
文建峰后来说:“当时离婚的时候,就感觉不想活了,因为自己爱她的确是爱得太深了,总想站在马路中间让车撞死算了。工作也没心思,中午喝酒,下午带旅行团,出现了好多次辱骂客人的行为,被多次举报。感觉自己实在是精力不支,就放弃了工作,回家调整了。然后就是每天喝酒,并且时常出现幻觉以为冉燕妮回来了”。
情杀
虽然离婚了,但是文建峰仍然痴情不改,思念心切,经常去找冉燕妮,想跟她重新和好。但每次冉燕妮都不同意,并且去的次数多了冉燕妮也不耐烦。一次文建峰又去找冉燕妮,冉燕妮实在没好气,就冲口对文建峰说:“我有男朋友了,你以后别来找我了”。性格自卑的文建峰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去找冉燕妮,但却自此几乎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可谁能料到,文建峰为挽回前妻冉燕妮的爱,最后竟然会激情连杀两人。
下面是我在B市看守所会见文建峰时听他讲述的事情经过:
“2008年9月19日晚上我给刘拉拉发短信约她第二天一起吃饭,刘拉拉同意了。第二天上午9点多我又给她发短信,约在眉州酒楼。之后我又说要去我的出租屋抄一下水电表,便带刘拉拉来到出租屋。当时我问她:‘你上次真的是怀孕了吗?’刘拉拉讽刺我说:‘你真傻啊,怀孕没怀孕你都不知道?’然后我又问她:‘那你为啥要骗我?’刘拉拉竟然说:‘我就是不想让你们过好!’”
当时文建峰气得要死。
“我就是想让刘拉拉写一份材料,证明她当时没有怀孕,她是骗我的。这样我拿着这个证据,就可以找冉燕妮,让她原谅我,我们就能复婚了。因此我对刘拉拉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你害得我好惨啊,我都离婚了你知道不?你赶紧给我写一份证明,证明你没怀孕!’可刘拉拉说:‘行啊,你再给我5万块钱我就帮你写。’然后我说:‘我不是给过你5万块钱了吗!’刘拉拉却说:‘是啊,我跟我现在的男朋友好上了,你给我的五万块钱,就当是送给我和他结婚的彩礼吧,这样也不枉咱俩好过一场。你再给我五万,我就给你写材料,你想写成啥样的我就写成啥样的,好吧!’”
“我是准备了5000元钱给她的,可她张口要5万元,我哪有那么多钱,她说没钱就不给写。后来她把我逼急了,我就把她摁倒在床上,顺手拿起一根绳子勒住了刘拉拉的脖子,又用一个黑色垃圾袋套在她头上用手摁着,不一会儿,刘拉拉就不动了。我就害怕了起来,把她装在了一个编织袋里,又在编织袋外套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放在了床上,用一把挂锁锁上了防盗门”。
“我知道自己把刘拉拉杀了,肯定是活不成了,那我跟冉燕妮重好也就不可能了。不能再给冉燕妮幸福了,所以我就想跟王力伟谈谈,让他要对冉燕妮好点,这样我也就可以死而瞑目了。然后我就去找王力伟了,但是第一天没等到他,所以第二天我又去了”。
“我是通过私人调查公司找到王力伟住处的。自从冉燕妮说了她有男朋友以后,我再也没有去找过她。我爱她,想知道她说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假如她现在还是一个人的话,我还想追求她,跟她复婚。于是2008年8月初的时候,我查了冉燕妮的手机通话记录单,发现有一个人跟她联系频繁,经常打电话发短信,我就把这个电话号码在网上搜了一下,得知是一个公司业务经理的电话,机主叫王力伟。还查出了一个座机号码,也用这个座机经常给冉燕妮打电话,还有他们公司的地址。于是我就从网上请了一家私人调查公司,请他们调查这个人,还有座机的位置,后来这家私人调查公司给我提供了座机的地址和一段王力伟和冉燕妮出入建设路的录像。我就知道王力伟跟冉燕妮好着,而且是在冉燕妮跟我离婚之前就已经好上了”。
“找王力伟之前我看过那家私人调查公司给我提供的录像,王力伟长得又高又壮,牛高马大的,我怕他打我,就顺手带了一把刀。我敲开了王力伟家的门,谎称自己是送快递的,然后王力伟开了门,我就进去了。其实我手里的确拿着一个快递信封,里边装的是冉燕妮的毕业证,还有我写给她的情书,我那么爱她,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她,我天天为她写日记,希望她有一天能够明白我的心”。
“然后我说:‘我是文建峰,是冉燕妮的前夫,咱俩好好谈谈吧。’王力伟说:‘都前夫了,还有什么好谈的?’‘你不跟我谈,我可有刀。’我想吓唬他一下。可王力伟却很不屑一顾地说:‘你吹牛逼呢,你连自己的媳妇都看不住,你还有刀?难道你还敢杀我吗?’”
文建峰继续向我讲述:“当时我就急了,把刀从裤兜里拿了出来,王力伟跟我夺刀,慌乱之中我就朝他胡乱扎了两刀,接着又在他脖子上扎了一刀,然后他就倒在那儿了。我慌了神,不知道做什么好了。他说冷,我就给他找来一床被子盖上,然后我点了一支烟使劲吸着,想让自己的心能静下来”。
“不一会儿就听见外面有人敲门,我想一定是冉燕妮回来了,我就去开了门,冉燕妮看到我手里拿着刀,满屋子是血,又看见王力伟躺在地上,惊恐万分,又吃惊又害怕,要拨打110报警,我跟她说我还有事要办,办完之后我就去自首。然后我就拉她进了卧室,让她坐在床上,我就跪在冉燕妮面前,给她念我写的日记,跟言情小说一样”。文建峰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抽了一口我递给他的烟接着说:“日记里边都是写的那些天我想她的事。冉燕妮听了后对我说,我要是个爷们儿就去自首,还说我要是去自首的话,她就陪我一起去公安局。她这么一说我立即就同意了,我把原来拔下来的电话线接上了,然后冉燕妮拨打了110”。
“当时我很激动,感觉对不起冉燕妮,突然想到了自杀,拿着刀就朝自己肚子上扎了一刀,并顺手把刀扔出了窗外,当发现自己并没有死,就跑到厨房找来一把水果刀在自己肚子上又扎了一刀,还在自己脖子上也划了一刀,此时警察来了,我迷迷糊糊地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经过警察的劝说,我放下了刀,然后我就不知道怎么就躺在医院里了”。
听文建峰讲完事情的经过,我感慨万千,然后又问了他一些别的问题。会见结束的时间很快就到了,最后文建峰跟我说,假如我能见到冉燕妮,替他向冉燕妮说声对不起,希望她能原谅自己,说他还爱着冉燕妮。
跨出B市看守所大门的时候,突然不适应外面刺眼的太阳,阳光照得我甚至有些恍惚,一幕幕画面从我眼前晃过,突然想到电影《2012》,想到这个世界上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想到我的当事人本是不离不弃的爱情坚守,转眼间却成了牢狱之灾,甚至是性命难保。
回到现实中的我给文建峰的家人打了个电话说了一下会见的基本情况,然后我开始了准备为之辩护的努力……
二、律师辩护
面谈过22位律师,签过6份合同,最后选择了我
文建峰是家中的独子,他的父亲在B市某央企工作。文建峰出事后他的父亲通过朋友关系委托到曾在某中央政法机关工作过后来转行做律师的北京某知名律师为他辩护,花了几十万元不菲的律师费,一审、二审之后得到的依然是死刑的结果,并没有能为文建峰寻求到生路。
面对二审判决结果,文建峰的父亲欲哭无泪,但他没有想过就此放弃,他还要争取在最后的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中继续为文建峰聘请最好的律师为他辩护。文建峰还没有小孩,又是家中的独子,如果被执行死刑的话他们家就“断后了”,按照他老家的风俗这可是万万不能的。
文建峰的父亲这次不再相信朋友介绍的所谓有关系的律师了,他决定通过网络和报纸等各种形式,寻找最优秀的律师,并亲自登门去一家又一家律所当面拜访咨询然后比较和选择律师!
当文建峰的父亲首次与我面谈之后10多天再次回到我的律所决定委托我后,他如实告诉我他先后一共见过22位律师,并与其中的6家律所签订初步委托意向合同,但他最终还是决定委托我作为文建峰的律师。
面谈22位律师,先后与6家律所签订初步委托意向合同,这可是我目前为止所遇到过的最高纪录的当事人了。
面对文建峰的父亲对我如此的高度信任,我深感责任与压力的重大。
介入辩护
当我仔细查阅研究卷宗以后,我才真的意识到此案的复杂性与艰难性。为了更详细更全面地了解案情,我约见了原一审、二审的辩护律师。
春节刚过,按照约定的时间,早上九点我驱车来到了位于东三环CBD的某写字楼,原承办此案的一位知名律师已经等在了办公室,我很为这位同行的敬业精神感到钦佩。寒暄之后,便进入正题,我们结合案件材料,从案件的发生原因,到最后的定罪量刑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交换了双方的意见。
通过这次与这位同行的约见,我拿到了案件的第一手资料,包括一审、二审的辩护词,这都为之后的死刑复核起到很大的作用和帮助。
约见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
再次仔细研究完文建峰的案子,我认为最高法院不应当对该案核准死刑,我因此精心准备了非常详细的律师意见书。
2011年3月3日早上9点,我带上相关手续和材料来到了位于南四环肖村河桥西北角的小红门乡红寺村的最高法院申诉立案大厅,约见最高人民法院承办此案的死刑复核法官。
见到死刑复核法官,简单寒暄之后,我便向法官说明了文建峰案不应当核准死刑的律师意见,并同法官就一审、二审时辩论的焦点再次做了分析,交换了意见。
文建峰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基于自己的意志积极主动地投案。但是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应视为自动投案。
原审法院没有认定文建峰自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被告人作案后系冉燕妮报警,且冉燕妮证言证明文建峰没有主动报警的意思;
2.文建峰在警察到来时以自戕的手段与公安人员对峙。
我就这两个问题分别向死刑复核法官提出了自己的如下律师意见:
1.法院以“被告人作案后系冉燕妮报警,且冉燕妮证言证明文建峰没有主动报警的意思”是有违客观事实的。文建峰经其前妻冉燕妮规劝以后,同意其前妻拨打110报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文建峰的情况符合自动投案的实质要件。
2.所谓“文建峰在警察到来时以自戕的手段与公安人员对峙”,这并不是文建峰的真实意思。根据文建峰本人的供述,以及冉燕妮的证词可以知道,在警察到来之前,文建峰已经存在自杀的行为。警察到来时,文建峰的自杀行为并未完成,只是自杀行为发生后的一种继续行为,而非拿刀自戕以抗拒抓捕,与公安人员对峙。后经警察规劝,从自杀而导致的模糊意识中逐渐清醒后,亦放下了刀具,配合了警察的抓捕,并向警察交代了另一起犯罪事实。警察对文建峰的抓捕并非强制抓捕,因此,不影响自动投案。法律亦没有有关“案发报警后发生自杀行为便不能认定为自首”的规定。
被害人具有一定的过错
关于被害人是否具有过错的问题我向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陈述了如下意见:
1.被害人刘拉拉在本案中确实存在过错。
(1)刘拉拉在明知被告人文建峰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与他确定情人关系,捏造自己怀孕的虚假事实,在文建峰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一虚假事实告知文建峰岳母,从而引发了文建峰的家庭发生重大矛盾和纠纷,对文建峰家庭的破裂产生了重大影响,是本案悲剧发生的导火索。
(2)被害人刘拉拉向文建峰索取分手费5万元。
(3)被害人刘拉拉第二次向文建峰索要5万元。
(4)被害人刘拉拉对文建峰使用具有讽刺和尖锐性的语言进行刺激。
2.被害人王力伟在本案中也存在过错。
(1)王力伟隐瞒了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在文建峰未与冉燕妮正式离婚之前,于2007年上半年便与冉燕妮确立了恋爱关系。
(2)据文建峰供述,文建峰在与王力伟见面时,王力伟出言不逊,使用讽刺和挖苦性的语言,比如说“你连自己的女人都看不住”、“我还睡过你老婆”之类的话。
王力伟的行为违反了有关的法律规定,更违背了基本的社会道德,对此案悲剧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案不应当核准死刑的理由
根据我国的刑事司法精神和死刑政策,我国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提倡减少死刑的适用,同时根据《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不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根据刑法学专家的权威论述和多年来的司法实践,至少有这样几种情况:
1.投案自首或有立功表现的。
2.能如实供述主要罪行,积极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的。
3.平时表现较好,犯罪动机不十分恶劣,因偶然原因犯了特别严重罪行的。
4.被害人有一定过错,责任不全在被告人。
5.被害人有明显过错,引起被告人激怒而犯罪的。
本辩护人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基本符合上述这些情况,而且本辩护人还认为不是只有死刑才足以遏制犯罪,不是只有死刑才能彻底消灭犯罪分子,不是只有死刑才能抚慰被害人。
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在约见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过程中,我还向法官提出:本案虽然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文建峰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本案事出有因,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所致。被告人婚姻破裂,其中从相当大的程度上来看,是被害人的过错激怒和恶化了被告人的情绪,以致情绪一时失控而酿造恶性后果。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恋爱婚姻家庭问题的矛盾激化之后所引发的悲剧,并不同于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出于抢劫、报复、谋财害命以及其他危害不特定多数生命安全的暴力杀人犯罪案件,而是因愤怒而情急之下情绪失控导致的瞬间致人死亡,案发的原因与其他暴力犯罪案件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明显不同,人身危险性和对社会治安的危害性相对较小,可以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恳请最高法院做好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
在约谈死刑复核法官的过程中,我还特别和承办法官详细交换了关于对被害人民事赔偿问题的意见,并向法官转达了被告人家属愿意积极赔偿这一情况,且一致认为,此案的民事赔偿有一定的调解成功可能性。
我向法官说明了以下两点:
1.本案具有较好的调解基础。此案已经给两位被害人的家庭造成了伤害,并且给其家庭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已经给两位被害人的家属造成一定的生活困难,急需被告人家属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以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两被害人家属均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一直希望得到实际的经济赔偿。被害人刘拉拉的家人已经明确表示同意接受民事调解。如果只是一味地追求将被告人判处死刑的结果,将会导致两个被害人家属得不到任何赔偿,不能有效减轻本案所产生的社会危害结果,社会效果不好。
2.本案的民事赔偿有较好的经济基础,被告人的父亲为了救自己的独子,以实现传宗接代的愿望,卖掉了家中唯一的住房,凑足了给两位被害人家属的赔偿金,这在附带民事调解中是很难得的。
三、社会反思
应限制对独生子死刑的适用
独生子女,是我国面对严峻的人口国情而不得不实现计划生育政策而在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如果单纯从对孩子的成长以及父母来说,独生子并非是最佳选择。近年来,独生子女的犯罪人员逐渐增多引起了我对这一群体死刑法律适用的思考。特别是在死刑案件的辩护过程中,我所接触的当事人中越来越多的独生子的出现让我更关注这个特殊群体。
文建峰是出生于1977年的独生子,文建峰的父母曾是在军队服役多年后转业安置到地方的,按照当年的政策,文建峰的父母完全可以选择再生一个孩子,但他们是为了支持国家刚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主动放弃了再生一胎的机会,属于主动选择成为独生子女家庭的一代。当年主动选择成为独生子女户是很光荣的,他们受到了单位和居委会的奖励。
文建峰案发被捕时,文建峰的父母已经退休在家,在办理文建峰案前前后后近一年的时间里,我确实看到文建峰的父亲的头发逐渐变白、身体逐渐变瘦。我很理解文建峰的父亲为了孩子的那一片良苦用心,我也多次感觉到他后悔当年放弃再生一胎、后悔当年对主动成为独生子女户的选择。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我相信他一定不会再自愿选择成为独生子女户的。
整个辩护过程中促使我不断思考的是:应当限制对独生子女的死刑适用,独生子女可以作为死刑适用过程中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独生子女限制死刑适用合法、合理、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也符合法的精神:
首先,鼓励独生子女,对独生子女家庭实施特别的奖励和照顾是党和政府的基本政策。从30多年前我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之时起,我国就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各种形式的特别照顾和鼓励,在城市中独生子女家庭每个月可以领到一笔独生子女奖励费。在农村,独生子女在上学时学费可以减免。在升学、入伍、招工等方面国家都对独生子女给予特别的关照。因此,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对独生子女给予酌情从轻处罚符合党和国家政策的基本精神。
其次,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决定了应限制对独生子女死刑的适用。在我国广大农村以及大部分城市,人们传宗接代的思想与传统依然严重。就像本案中的文建峰,其被判处死刑时还并未生孩子,还没有实现传宗接代的目的。如果对其执行了死刑给其父母及整个家族带来的痛苦是无法想象的,为建立和谐社会,应当尽可能地避免死刑对独生子女的适用。
再次,从刑罚的目的和功能方面来看,也应当严格控制死刑对独生子女的适用。从刑罚的报复惩罚功能来看,对一位独生子女执行死刑后给其家人所带来的痛苦要远远大于对有多位兄弟姐妹的被告人执行死刑后所带来的痛苦。对独生子女适用比死刑相对较轻的刑罚完全可以达到对有多位兄弟姐妹执行死刑给家人所带来的痛苦。从刑罚的预防犯罪的目的和功能上来看,一旦独生子女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后,其父母一定会对其严加管教以防止其再犯罪。独生子女的父母从概率上来看完全会比其他的父母用更多时间和精力来管教其独生子女。
最后,从对独生子女执行死刑后所带来的社会效果,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来看,不宜对独生子女随意适用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死刑政策,对独生子女执行死刑,特别是对尚未结婚生子的独生子女执行死刑后,给其父母所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是毁灭性的,是摧残性的,远远大于执行其他非独生子女,其社会效果不好,弊大于利,应当尽量限制死刑对独生子女的死刑适用。
也许有人会认为对独生子女限制死刑的适用没有法律依据。但是,独生子女的死刑适用问题是我国独有的,也是近年来才逐渐出现的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法官在裁断案件时应当遵循法的精神,将其作为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慎重考虑、限制死刑的适用。
如果爱,好好爱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候好好地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张小娴
我一直迷恋于张爱玲的作品,她对婚姻爱情的体悟总是要比一般人深刻得多。记得她曾经说,婚姻与爱情的区别是天和地之间的差别。正如人们所明白的,相爱的人并不一定能走进婚姻的殿堂,而没有爱情的婚姻却有可能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我把爱情与婚姻总结为三种关系:
一种是两条本不属于一个轨道上运转的弧线对接成一个完满的圆圈,而后虽在日日月月交融的过程中经历磕磕碰碰却始终相偎相依。爱情与婚姻的合一,这是最完美的状态。
另一种是两条相交的直线,虽然曾经有过交点,相交的时候虽也曾如胶似漆却最终依然摆脱不了分道扬镳越走越远的宿命。只因为两个人根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不期而遇的相逢或许只是前世种下的因要今世来还。爱情与婚姻的错位,最终成就的是爱情的凄凉与婚姻的形式化。
还有一种是两条实质上互不相干的平行线,两个人虽然结合在一起,但没有爱情,更没有婚姻,却要苦苦地纠缠爱情与婚姻,或许只是出于一种虚荣的满足与不甘心的嫉妒等诸如此类的邪恶心理。这是一种最悲惨的状态。
如果按照这样的关系来界定的话,故事中帅气痴情的文建峰和开朗活泼的冉燕妮显然是最完美的状态了。从爱情走向婚姻的殿堂,这该是要几生几世修行所得的缘分啊,让人心生艳羡之情。
只是,我困惑,如果太爱了,是不是就会离珍惜越来越远?被爱的一方,她的心眼就会变得像针缝一般,容不得半点表面上的意见相左,少了几分先前的理解与宽容。爱人的一方,则会在与对方的无效沟通中产生心理上的极大失衡,从而导致心理上的扭曲,通过与他人建立不正当的关系或者诸如此类、实则是寻求对对方不理解自己的报复。或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故事中的文建峰与冉燕妮,明明是相爱的,只是因为在孩子问题上未能坦诚对话,最后才导致双方的背叛以致最后悲剧一幕的发生。
汤显祖在《牡丹亭》中题记:“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文建峰只是因为太爱,心生杀念,纵然为国法所不容,但是竟不知为何,他却如此穿透我的内心。文建峰可谓痴情人,至情至性,仿佛就是现世中的杜丽娘,他一生为情所困,为爱所缚,解脱不得,最终因爱枉断人命至自戕,正可谓生者可以死,连自己的性命都不吝惜。感动、遗憾、痛惜种种复杂的情绪,不可名状。只是,感受最深切的却是痛惜。
如今生活的快节奏,似乎让人们变得盲目——盲目地生活,盲目地工作,盲目地对待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恋爱、结婚、生活中出现感情危机、不小心出轨,这本是现实生活中琐碎的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可有时候人们总是太过于浮躁,浮躁得认不清问题本质所在,浮躁得认不清自己是谁。面对生活中的小事,我们都没有将其认真地对待和解决,以至于整个生活都是错乱不堪的。生活的压力也让我们太过于冲动,冲动得认识不到生命的可贵,当悲剧发生时,才追悔莫及。
或许我们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应该好好想想到底应该怎样处理婚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对待自己的婚姻,要经得起诱惑,更重要的是要以一个理智健全的心态来看待和处理婚恋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从而避免发生类似本案的悲剧。
我们永远不能忘记,争吵永远不能化解矛盾,只有慈悲、宽容与沟通才能化解误会,这是永恒的至理。
“第三者”的自救与被救赎
一提到第三者,仿佛全部是霍桑笔下海斯特胸前佩戴的鲜红的A字,它象征着通奸与耻辱。然而,客观来说,这是人们无法摆脱掉的偏见。
温婉诗人徐志摩一生无缘与民国才女林徽因结为伉俪,徐志摩唯有用美得入心的情诗来表达对林徽因的爱慕。他知道这样的感情也为现实所鄙夷,他从来都不会越矩半步。正如他的诗所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他如是说,亦是如此做。尽管为世俗所不认可,可是用尽一生的力气不为拥有,只是想念,只是爱,就连天地也动容。
人之所以会爱上另一个人,是因为没有早、也没有晚、恰恰就在那个时间两个人遇见了,奇怪的是竟然还有一种仿佛前世已经熟识的感觉。于是两个人在一起,不乞求对方会给自己什么,即便在一起过最贫苦的生活,什么都没有,也无怨无悔。爱了,就是爱了。然而,只是因为有一个人更早的时候遇到了,所以便有了所谓的“第三者”。因为压在人身上的各种社会责任,于是“第三者”最后只能带着一身伤痕永远地消失。
如果将两个人的遇见分成四种样态: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在对的时间遇上错的人,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在错的时间遇上错的人。像徐志摩这样的“第三者”,应该属于哪种情况呢?我想是在错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于是只能是叹息,是无奈,是悲剧,注定要承受爱不能与得不到之苦。
纵然也知道不该苦苦追寻,纵然或许会反反复复找寻各种放弃的理由对自己说不值得。纵然深知,情执是苦恼的原因,放下情执才能得到自在。
石头问佛:“在这样的一个时代,在这样的一个社会,像我这样的一个人辛苦地去爱另一个人,值不值得?”佛说:“路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就不能怨天尤人,只能无怨无悔”。可是,我想或许在应然的意义上是如此,实际上更多的是,爱情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宿命。《庄子》言,“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正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也强求不来。
所以,既是宿命,越是挣扎,就越是作茧自缚,最后的归宿也许只能是杜丽娘式的。
因此,对于这样的“第三者”,我总是抱有深切的同情,我的心里总是忍不住地柔软。这样的人,亦是难得的痴情人,特别是在所谓的现代文明的空气中,显得那般清高、孤傲、洁白、珍贵。
然而,既知是悲剧,究竟让谁来救赎这样的“第三者”,充满着悲剧式的色彩,让人看得心疼。
可是现在社会,到处充斥着无休无止的喧嚣与浮躁,在这片充满着新鲜刺激与铜臭的空气里已经难以遇到这种纯洁的、干干净净的爱情。赤裸裸的现实总是在告诉人们,这样美好的期待好似空中楼阁一样让人够触不得。也难怪,提及第三者的时候,总是让人所唾弃。
尽管我一直认为,在感情的世界里从来没有对与错这对概念,有的只是价值观念的不同而已。从某种角度来讲,我不能说故事中的刘拉拉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条件下,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感情生活方式的权利,但她的做法至少是不合适的,是为大众的道德价值观念所不齿的。
如果说是文建峰杀了刘拉拉,可是谁又能否认在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亲手埋葬了她未来的幸福。张爱玲说,当女人离金钱最近的时候离爱情最远,而离爱情最远的女人是最不幸的女人。刘拉拉与文建峰的结合真的是因为爱吗?我想不是。起初或许是因为一时的寂寞,寻求孤寂时的慰藉罢了,而后演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最终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然而对于王力伟,他的行为也是自我毁灭。其明知冉燕妮当时还未与文建峰离婚,却与冉燕妮黏在一起,最后不仅导致他人家庭的破裂,还葬送了自己的性命。其自身在道德上存在一定的过错。从王力伟带有污秽的话语中可知,其对冉燕妮又有几分真感情呢?答案显得却是那般的苍白无力。经常听到一句话说,“最卑贱不过爱情”,尽管可能悲观,但真爱难求,却是现代社会无法否认的真理。
就像本案中的刘拉拉和王力伟,如果不是爱情,这种行为是极其不道德的,违背社会所公认的价值观念。就像佛语中所说,既种其因,则得其果,这是自己一手造就的命中注定。但是,我并不是要为文建峰开脱罪责。不过,这个世界上能伤害到自己的其实只有自己,只有自己才是真正的救世主。每个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过错埋单。
无论谁是谁非,无论前后因果,感情纠葛中的四个人,无一例外最后都是悲剧。让悲剧不再重演,唯有责任二字。责任,意味着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