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为了死者期待的正义
——律师如何代理死刑被害方
此案2012年11月28日被《北京晚报》“名律铁案”栏目以“他要让凶手为死者偿命”报道
一位毫无任何过错的出租车司机,被三名歹徒37刀残忍杀害后焚车抛尸,在被害人家属没有得到分文赔偿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判决竟然无一人为之偿命。
我接受被害人家属一方的委托,开始了代其上诉与申请抗诉之路,只是没有想到,从死缓到死刑立即执行,远比从死刑立即执行到死缓更加遥远和艰难!
这是本书中唯一收录的我代理死刑被害人一方的案例,这只是我死刑辩护律师生涯中所成功代理的多起死刑被害人一方的案例之一。收录本案,只是想让人们知道,其实我也并非像有些人所传言的那样只为死刑犯辩护,专为“坏人”辩护,对法治的无限忠诚和信仰让我永远只选择为良知和正义辩护。在我国还保留着死刑、尚未最终完全废除死刑之前,帮助作为被害人一方的当事人实现其应有的正义也是律师的职责和使命之一。经过我艰难的努力,二审高级法院最后撤销了一审法院的死缓判决,改判被告人死刑,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帮助被害方实现了他们所期望的正义。
一、案情再现
一直以来,让我感到好奇的总是人世间以外的世界。
常听到的人、天堂、地狱三界是不是真实的存在?
魔鬼施威的世界是地狱;
天使恩泽的世界是天堂;
人,则是魔鬼与天使的混血儿;
我们的世界则是人间。
然而,我总在想:
人,因为外界的种种刺激与内心的失衡,他从这种不平衡滑向魔鬼或天使的空间与时间的距离会有多远?
空间,也许只是咫尺;
时间,也许只是转瞬。
而人,一旦为恶,他在转瞬之间会不会害怕从此陨落地狱?
一位从H省慕名而来的中年女人向我寻求帮助,要我帮助还她死去的丈夫一个公道,要我帮助把杀害她丈夫的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当我认真研读完所有案卷,似乎让我找到了那个我追寻了很久的问题的答案,人在邪恶的时刻有一种巨大的无法抑制的向下坠落的力量,很可怕,更让人揪心。
而让这种摧毁性的堕落受到法律上应有的制裁,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则是我必须要肩负起来的使命。
而我又将如何踏上并实现我的完美刑事代理之旅呢?
预谋抢车
2010年4月,刘小宇从外地打工回家,因不是农忙的季节,他在家里每天无所事事。
在农村,像他这样年龄的孩子,很多早早就辍学了,如果不是在外打工,如果不是农忙季节,闲下来的时候也唯有泡在网吧打发无聊的时间。
一日,刘小宇在老家的世纪网吧里打游戏的时候,QQ上碰巧张亚鹏也在。
张亚鹏让刘小宇在网吧等他,说是有要事要同他商量,见面后细谈。
这个张亚鹏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会有什么事竟如此神秘?这让刘小宇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张亚鹏到了后将刘小宇喊到张亚鹏自家的田地里,然而他不明白这个世界上哪里会有不透风的墙呢?人们往往自以为是却常常聪明反被聪明误,做着的不过是掩耳盗铃的蠢事罢了。
“有途径能搞到钱,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张亚鹏甚是得意。
“什么办法?”刘小宇是出了名的游戏痴迷者,网瘾颇大,花钱很多。但自从在外打工回来没了收入早已捉襟见肘,听到张亚鹏的提议,他的眼睛突然闪出一道光来。
“抢车,什么车都行,搞一个车保守着算也能捞到万把块钱”,张亚鹏很自信的样子。
别说万把块钱,就是四五千块也已经足以让刘小宇这个超级网瘾者心动不已。
“你说怎么搞?”刘小宇一下子来了精神,尽管这多半只是个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而已,哪怕得手了最后要戴在身上的除了冰冷的镣铐之外依然不会是他们垂涎的大把钞票。所谓水中月、镜中花与真实的存在之间的距离到底有多远,那个充满着无限激情与欲望满足的时刻,谁人会有几分清醒与理智?
“我们在XF打个车到南平,找个偏僻的地方,我坐后排,你坐副驾驶座上。到了以后我先拿刀子出来架到司机脖子上,你就立马动手拿刀子出来吓他,说些狠话。我用手铐把他控制好了以后,用布把他的脸一蒙,脚一绑,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把他控制住。然后把车开回刘家湖山上,到了后你去打两壶汽油,剩下的事你就别管了,我自己办,你就是帮忙去给我壮胆”。张亚鹏口若悬河,语气中夹杂着奇怪的胜利者的腔调。
“为什么选择去南平?”刘小宇不解地问道。
张亚鹏说他对那儿熟悉些,以前去过的,他这次在网上把地图都查好了。
听到张亚鹏的计划如此缜密,考虑如此周详,刘小宇顿时也信心倍增,充满了胜利者的喜悦。
俩人很容易地达成了默契,并约定在恰当的时候看情况行动。
人从恶念中得到多大程度的满足,这场对于恶念的飨餍有多少,最终付出的代价就一定会有多沉重。
只是,恶念,它具有邪恶的魔鬼般摧毁性的力量,在恶念从酝酿到膨胀的一刻,足以让意志薄弱者疯狂。
上帝欲让人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张亚鹏、刘小宇,这两个正值人生最美好时光的年轻生命,依然是那种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疯狂的欲望整个地将他们吞噬,而他们却浑然不知地享受着这种被吞噬的快感。
着手犯罪
两人密谋好之后一个星期,张亚鹏打电话让刘小宇一起去“视察”作案地点马场镇朝阳村,当然如果非目标地有合适的机会也算正中下怀。
张亚鹏为此次行动做好了最充分的准备。他从家里拿来了全套的家伙:两把水果刀、一把折叠刀、一副手铐、一条铁链子、一个蛇皮袋、两根尼龙绳、一块蒙眼睛的布条、三双白色的帆布手套、一卷卫生纸、一根较宽的手提箱上用的布带子,一个红颜色的鸭舌帽,一小瓶汽油、乔装的假发、墨镜,将汽油和一些快餐装在双肩包里,把其他作案用的东西放在一个容易携带的单肩包里。
准备东西的时候,行动的一幕幕计划已经全然浮现在他的眼前了。他好似一个经验丰富、精明干练的作案老手。
下午两点钟左右,张亚鹏和刘小宇两人到老家汽车站一起上了XF的中巴车,一直坐到XF的客运站之后转车到张家湾镇的一个广场,再一直往东走到六车河,这一路下来都没有看到面包车。
就在他们往回走的时候,突然看到有个面包车过来问他们去哪儿,这让他们喜出望外。然而当他们看到这辆面包车上除了司机之外还有另外两个人在后排坐着时,不得不放弃了作案计划,他们对自己应付三个人的结果实在是没有任何把握。
此时,天色已晚,由于这里距离马场镇朝阳村还比较远,好长时间也看不到车的影子,两人决定第二天再去。
这一晚,张亚鹏和刘小宇在张家湾镇找了家网吧度过,彼此心照不宣。
第二天,天一亮,两人就从网吧出来在路上拦了一辆去马场镇的中巴车,到了马场镇后又搭了一个电动三轮车一路辗转到了朝阳村。
这里就是他们相中的理想中的抢车目的地。
在进朝阳村之前要经过一排很高的堤埂,为了行动方便张亚鹏把身上那个双肩包埋在路边的地里。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两人便到朝阳村伺机寻找目标车辆。
然而,真是天不作美,眼瞅着一天又要过去了,始终没有合适的目标下手。
当张亚鹏和刘小宇搭上“马场—XF”的车回到XF时夜色已经很深了,两人决定照旧找家网吧包夜上网,等第二天早晨的时候再回老家。
尽管这次是兴致而来败兴而归,但还是有所收获的,毕竟使张亚鹏和刘小宇摸清了好多实际情况。
朝阳村曾是张亚鹏以前老家所在的地方,数年前他们一家就是从朝阳村搬到镇上去的,所以对张亚鹏来说再没有比朝阳村更熟悉的合适地点了。看来只有铤而走险,不能对车有所挑剔了,再难下次也要采取具体的行动。
抢劫未遂
在摸清情况后大约一个星期,张亚鹏给刘小宇打电话,说这次准备好了要正式行动。
一切妥当之后,在一天晚上大约十点的时候,张亚鹏和刘小宇到了张家湾镇,在一个大转盘附近的一个车站下了车后,他们一路沿着栏杆右侧的人行道一直往东步行。
路上的时候,张亚鹏让刘小宇把手机也关了,以防坏事。
“等会儿坐到车上快到的时候,我咳嗽一声你就准备好行动”。张亚鹏吩咐道。
过了这个大转盘,栏杆往东没多远路程,就是人行横道的路口,一辆面包车从对面徐徐开来。
假装和司机的一番讨价还价,两人上了这辆面包车,叫司机把车向朝阳村开去。
为了不让司机起疑,张亚鹏很有心计地一路与司机攀谈着。
两人聊得很是愉快,司机竟没有一点防备,他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地陷入非常危险的,甚至是致命的黑暗境地。
快到朝阳村的时候,张亚鹏干咳了一声。
刘小宇心领神会,听到之后,立即将右手缩进袖筒里,把弹簧刀的刀柄握在手里,准备行动。
“不准动,你要想活命的话就老实点!”张亚鹏突然一把从司机后面用左胳膊箍住他的脖子,右手拿刀口的一面抵住他脖子。
刘小宇见状,立即去关车钥匙,把火熄灭,同时赶紧从右边的筒袖里伸出拿有弹簧刀的右手,按下按钮,刀子弹了出来,指向司机的脸部。
司机狠命的用手捏住抵着他脖子的刀口,死死地挣脱着,他的手上下到处挥舞着,这让张亚鹏和刘小宇有些吃不消。
刘小宇立即用两只手使劲地从张亚鹏腰上挎着的皮带里将手铐拽出来想铐司机的手,怎奈手铐根本无从着落。
这让张亚鹏有些恼火,一边骂一边命令司机双手抱头。
司机哪里肯顺从,嘴上说好,手还是始终不松开刀口。
就在这一阵的混乱之中,司机寻找到了一丝生的希望,他抽出左手猛地将车门打开,头一低身子使劲往外一翻逃了出去。
张亚鹏与刘小宇一下子乱了阵脚,慌忙下车去追赶逃命的司机,司机一边飞快地跑着一边拨打110报警,这让已经凶残到红了双眼的两名歹徒感到胆怯,只好放弃追赶仓惶逃走。
三人结伙
由于这次失手,张亚鹏吩咐刘小宇再找一个人入伙,如果事情成功了分给他三四千元。
刘小宇后来与自己相识的李小军提起此事。
李小军,1993年出生,2008年刚满15岁的他,初中二年级只上了一个星期就辍学到一家纸厂打工;2009年又在一家化工厂的磷酸车间打工,负责看传送带。
李小军时常发些牢骚,说自己挣钱自己花不到,在外面打工挣的钱全在卡上,卡还不在他的手里,让他打工的一点动力都没有。
一听刘小宇与张亚鹏的赚钱计划,李小军二话不说就要求加入。
三个人对抢劫面包车一事达成了共识。
接下来,三个人就作案的分工做了细致安排。
由张亚鹏坐到副驾驶的位置,负责控制方向盘、把车熄火。李小军在司机的后头负责用绳子把司机勒死,刘小宇则协助李小军勒司机。
再次抢劫失败
这次行动之前,张亚鹏还特别交代,这次一定要成功,不能失败,要逮死的,上头有点急了。
刘小宇与李小军两人不明白,张亚鹏口中的“上头”是什么意思。张亚鹏一句你们知道的越少越好更是让二人隐约感觉到张亚鹏的深不可测。张亚鹏的背后一定暗藏着更大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和计划。
只是这种关联在此刻已经变得无足轻重了。这张罪恶的网从一开始被织造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他们已经将他们自己牢牢地粘住并束缚在网里,想逃离却像陷入了沼泽地一般,在强烈的金钱欲望的刺激之下,越陷越深。
三个人商量好了作案的时间,张亚鹏带上了一个塑料袋子,袋子里面装了一个帆布包,帆布包里装着三把尖刀,一把是折叠刀,长度7厘米左右,宽15~20毫米。另外两把是水果刀,其中一把长15厘米,宽15~20毫米,黑色的塑料把,用旧书纸缠绕着;另一把长25厘米,宽20毫米,刀刃上还有锯齿,也用旧书纸缠绕着。
三人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辗转了几个小时到了六车河桥头的地方,看见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在那儿停着,透过车窗看到里面坐有两个人,于是想再看有无更合适的目标和时机,因此三人去了人民广场的地下游戏机厅玩游戏机直到午夜十二点左右。
三人从地下上来百无聊赖地坐在广场边上的栏杆上,这时,张亚鹏突然又有了新的主意。
“干脆我们以后就只盯出租车。我们拦下的士,到时候把的士司机杀了,然后开这辆的士故意撞别的轿车,撞了之后就让对方赔钱,之后再把司机杀掉,我们最后把的士烧了,再把轿车开走”。张亚鹏说完显得非常得意,因为这在他看来是近乎完美的策划。
“这恐怕不行吧,太危险了,估计搞不成”。刘小宇有些退缩。
“搞不成也得搞,这次必须要搞成”。张亚鹏火气很大。
刘小宇走到附近桥头大路上拦下了一辆红色的出租车,上车后,刘小宇坐在副驾驶位置,张亚鹏和李小军坐在后排。
刚坐好还没走,张亚鹏借故说有东西忘记拿了,叫他们二人下车。
“那辆车上装有摄像头,不能搞,搞了我们就死定了”。让人庆幸的是这个出租车司机因为自己安装的这个小小的摄像头逃过了此场劫难。
血色狂魔
三人的作案对象是社会公众,不特定的人群,厄运最终的降临是必然的,只是这个魔爪最终会伸到谁的身上?
从上次行动落空回到老家,李小军就不去上班了,很快,他连泡网吧的钱都显得捉襟见肘了,于是他主动找到刘小宇和张亚鹏商量再次下手的时间。
三人约好了在5月22日找机会下手,这天快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他们到了张家湾镇的大转盘。光天化日之下,三人多少是有些心虚的。于是,他们又找了一家网吧上网玩游戏一直玩到晚上八点钟左右才出来。
接下来的时候,张亚鹏就开始交代晚上的事情。他把携带的作案工具刀子给每个人分了一把,另外拿出一根较硬的白色绳子给李小军。
张亚鹏安排刘小宇拦下车辆,上车以后,张亚鹏自己坐到副驾驶位置,刘小宇与李小军坐到司机后面,一起用绳子勒住司机的脖子,张亚鹏负责在旁边用刀子捅司机。
张亚鹏还特别交代刘小宇一定要把一个装有满满一瓶汽油的塑料袋子拿好,不管走到哪儿都一定要拿好,人在包在。张亚鹏非常在意携带的这瓶汽油,后面的用处可大了。
待一切安排妥当,三人坐车来到了六车河。
下车的前方正好有一辆银白色的出租车在那儿等客,真让他们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觉。
刘小宇负责骗司机开往朝阳村的方向,佯装与司机讲价。最后双方说定30元钱开到朝阳村去。
三人于是按照之前的安排坐定了。
一路上,车里不知缘何竟出奇地死一般的沉静。
“哎,我的脚走得青疼”。为了打破这种像弦一样紧绷的气氛,刘小宇故意嘟囔了一句,半天也无人接下这话茬。三个人都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的样子,车子走过一段上坡的公路后,司机说朝阳村到了。
余音未落,突然,李小军拿起绳子便绕过司机头顶,并顺势一把箍住司机的脖子。刘小宇则用力扭住司机的胳膊将其控制住,让其丝毫不得动弹。张亚鹏把车熄火后,拿出锋利的刀子就往司机身上扎去。
司机用脚不断地向张亚鹏身上踢,突然司机座位的靠背往后倒了下来,他身体转向刘小宇,两只手掐住刘小宇的脖子,使劲挣扎着说:“你们这是犯罪,要找死的”。然而司机哪里知道,穷凶极恶的暴徒在这一刻多半是没有良心上的忏悔的,本能的怕会让他们更加猖獗和疯狂。
这时张亚鹏打开了一侧的车门先下了车。
司机迅速地抓住车门柄手,刘小宇见状赶忙使劲用手拽住他。
人在面临危情的时候,有时候隐藏在身体之内的潜能是处于正常状态下无法想象得到的。
只要能够逃出这个封闭的狭小空间就有活下来的机会。
司机使劲地掐住刘小宇的脖子,将他往后推,拼命钻下车后就往车后面跑。
岂料刚钻出车门就被站在车门边上的张亚鹏一把拽住了。
等刘小宇与李小军两人慌忙从车上下来后,看到张亚鹏正用左胳膊箍着司机的脖子,右手拿着刀子在司机身上就是一阵乱捅,好像这是一只他刚捕获的猎物一样。
刘小宇急忙上前帮忙,拿出自己身上的刀也狠狠地在司机的身上扎着,刀子没一会儿就被他弄弯了,于是他换过张亚鹏手上的西瓜刀又是一阵疯狂的乱扎。
张亚鹏给刘小宇递过手中的西瓜刀后,就开车去了。
司机拼命挣扎、忍着剧痛跑到路边的农田后终于瘫倒了,他不停地喘着气,用他那仅有的一点力气求刘小宇和李小军放过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你们要什么我都给什么,求你们不要再捅了”。
于是刘小宇开始搜他的衣服,翻遍了全身,他们的战利品是一共186元的零钱、一串钥匙和一部手机。
司机的身上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他们惦记的东西了,即使这样,面对着只剩下微弱气息的人,他们依然不肯放手。
刘小宇拿起刀子又在司机的胸口上狠狠地扎了几刀。
数分钟内,面对三个亡命之徒,身中整整37刀,全身上下几乎全是刀口,血肉模糊,没有一处完好,司机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抛尸于污水池
张亚鹏把车开了过来,“尸体一定要弄走,不弄走的话我们就完了,他这个人该死,还专门给我们开到了一个没得人的地方”,张亚鹏一脸黠笑,以胜利者的姿态说。
刘小宇也同声附和着。
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仿佛一切都是颠倒的,一般人根本无从理解他们那种近乎混乱的逻辑与价值观念。
“本来还以为不能成功的,哪晓得还搞成功了”。张亚鹏满脸的得意,又说了一句。
三人把尸体放进面包车的中间一排,车往六车河的方向开去。
张亚鹏计划着把尸体扔到汉江河里去,当车开到桥上的时候,来来往往的车辆让他们无法动手。
“桥头前面有个化肥厂,里面有个污水池子,深得很,不行就把尸体扔到那儿去”。张亚鹏提议到。
过了桥后车往右拐了个弯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化肥厂大门,把车停好后,张亚鹏拿过来一个事先准备好的蛇皮袋子,吩咐刘小宇到化肥厂里装上土或者砖头之类的东西,把尸体再装进袋子丢到水池子里,好让尸体沉下去。
张亚鹏和李小军用竹竿子在污水池子里探了探,有四五米深的样子。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一切准备妥当,就等天再黑下来一些好行动。
到了凌晨一两点钟的时候,这时路上的车已经很难看到了。
三人先把尸体抬到污水池子边上,张亚鹏拿了一根白色的绳子把装好石头的袋子绑在尸体的腰上,然后他们一起把尸体连同蛇皮袋子掀进污水池子里。
旁边水塔的声音很聒噪,以至于湮没了尸体沉进池底的声音。
他们在池子边上等了两三分钟,看到尸体再没有漂上来,这才放心地离开了。
事后分赃
他们开车经过XF大桥,沿着公路开到刘家湖的一个山上,顺着上山的水泥路一直开到半山腰的地方。这时已经凌晨三点钟了。
他们把车上的东西整理了一下,先把前后牌子卸掉,然后把司机和他们的东西分开。
又让李小军把钱拿出来,数了数一共186元钱,80元钱用来加油。
刘小宇分得40元钱,李小军分得40元钱,还剩下26元钱张亚鹏留下了。
当然张亚鹏哪里是个肯吃亏的主,他让李小军把抢到的那个浅灰色的滑盖手机给他,然后换上了他自己的手机卡。
仅仅百十元钱,仅仅一部手机,却让他们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满足。
也许对于狂魔来说,那种亲自手杀一个人从中得到的快感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人,有时候想来,真是个可怕的动物。
一旦邪恶起来,像那嗜血的魔鬼。
烧车灭证
37刀,连夜毁尸,已经让他们筋疲力尽。三人在车上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等到七点钟的时候,张亚鹏喊刘小宇和李小军起来洗车。
刘小宇用壶到半山腰的一个水坑子里打了两次水,把车整个冲洗了一番,特别是把车上的血迹都擦干净了。
然后他们把车开往山下准备把车开到汉江边上把车座的座套好好洗干净。
车往回开的路上,要过一个铁路涵洞,里面的水由于太深的缘故,结果车一开到涵洞里面就熄火了。
他们只好把车推出涵洞,但没开出多远的路程,车子的档位死活也挂不上了。
没办法只好把车放在那儿了,三人步行下山返回作案地所属的朝阳村暗中探听动静,毕竟他们弄出了人命关天的事,不可能风平浪静的。
作案后的第二天晚上,张亚鹏找到刘小宇。
他光着个膀子,看上去像要杀人一样,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着实让刘小宇感到害怕。
“那辆车必须彻底烧掉,不然我们都必死无疑”。张亚鹏很是着急。
张亚鹏还特别交代刘小宇与李小军各自买20元钱的汽油,而且一定不能在同一个地方买。
三个人准备好东西,九点钟到了放车的地方,将三瓶汽油全部浇在车上,随即用打火机点燃了,连同司机车上的一个水杯、一把雨伞、几张碟片、一个苹果式的装饰物、一个车载的MP3和数据线、一串钥匙一同烧着了。
回去的路上,张亚鹏甚至还威胁刘小宇与李小军:“万一被逮着了,谁要把我出卖了,那我杀他全家”。
二、律师代理
无法接受的免死判决
XY市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张亚鹏、刘小宇等37刀残忍抢劫杀害下岗工人、出租车司机王海阳并抛尸、烧车一案,王海阳家属为了能使凶手偿命,尽管家庭经济条件拮据,有两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儿很需要钱,但他们还是主动放弃了要求被告人经济赔偿,怕因为拿了被告人本应支付的赔偿款之后被告人却因此逃脱了死刑,他们一心只想让被告人杀人偿命、以告慰死者亡灵。
然而,就在死者王海阳家属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的情况下,H省XY市中级人民法院竟然竟将张亚鹏、刘小宇这两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免除死刑,分别从轻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面对如此荒唐的判决,王海阳家属无语,感到绝望和无助。法律的预测功能无法实现。中国不是判例法的国家,因此,在中国有时候无论是有多么丰富经验的律师也无法预测出法院将会如何判决,无法通过以前的类似判决来预测法院将会如何裁判?法官所掌握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不知究竟是法官的荣幸还是公众的悲哀?
王海阳的家属不敢再信任当地省市两级的律师了,王海阳的妻子和他姐姐亲自慕名来到北京找到我,希望我能为王海阳讨回一个公道。
本来多年来在死刑学术研究上我一直是积极主张要废除死刑的,多年来我也是主要为死刑犯辩护,通过提供最好的辩护帮助他们获得重生。但是,当听到此案时,在中国现阶段依然还保留着死刑的国情下,本案被告人没有被判死刑我还是感到有些震惊。我决心尽力帮王海阳家属去争取实现她们所期待的“正义”!
王海阳的妻子一边说一边抹着眼泪:
“他的尸体仰面漂在化工厂院内污水处理池内,颈前、脖子、胸部、腰部、手臂……面目全非,全身浮肿,上下几十个深深的刀洞,没有一处完好。当时我们看到尸体的时候,在场的群众数百人,很多人都被死者的惨状吓坏了,流下了眼泪”。
“前几年的时候,我的丈夫帮他人开出租车。最近两年,自己好不容易才买了一辆出租车,在XY市六车河桥头跑客运,白天的时候由我来开,晚上的时候则由我的丈夫来开,全家人就只靠开这辆出租车养家糊口”。
听完她的讲述,我的心情像是被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复杂得不可名状。
是愤怒:我愤怒于如此荒唐的判决,被告人的罪行之残忍令人发指,竟然罪大恶极的主犯最后只是被判处了死缓和无期徒刑。摆在法官面前的那用沉重的铅字刻下的有37个刀口的尸体鉴定书,为什么竟会让一审法官熟视无睹?以事实为依据什么时候竟成为一件可有可无的摆设而被人束之高阁?
是同情:司机是一名年仅41岁的勤劳的下岗工人,他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两个上大学的女儿。他的无辜被害,使父母年老承受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之痛;妻子承受中年丧夫之痛;女儿承受丧父之痛。
某晚报对于该案件的报道,曾赋有这样一首诗:
“汉江烟波,淫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XY城上,薄暮冥冥,面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何以平民愤?何以显公理?何以慰亡灵?”读罢让人感到无尽的悲凉!
我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帮王海阳家属讨回一个公道。
了解完整个案情,我在第一时间代表死者家属向H省高级人民法院、H省人民检察院、H省政法委、H省人大等部门提交了上万字的申诉上访材料。希望H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够伸张正义,还法律其应有的尊严,还司法其应有的公正。
上诉与申请抗诉同步
接受死者被害方王海阳家属的委托后,我即开始了艰难的律师代理之路……
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审法院所做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我们只能就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被害方对刑事部分并不具有上诉权。因此,很多时候被害方虽然主要是对刑事部分的量刑不服,却依然只能通过对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来启动二审程序。
另外,对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我们只能通过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我们在第一时间准备了抗诉申请书递交到XY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机关启动抗诉程序。
而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接收抗诉申请而同意抗诉的案件比例是很小的,很多检察院一年之内抗诉的案件也是在个位数以内。要想实现成功启动抗诉程序具有很大的难度。
幸运的是,经过我们的努力,我们的抗诉申请得到了检察机关的同意,XY市人民检察院同意抗诉,通过H省人民检察院向H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抗诉。
在二审过程中,如何说服法官本案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如何论证一审法院免除被告人死刑不当,成为了作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的我所要努力做的。为此,我从如下多个方面进行了努力和论证:
独具创意的法庭开场白
在H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庭上,H省人民检察院特别派出了刑事审判监督处处长亲自带领一名资深公诉人出庭支持抗诉,阵容庞大,可见H省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抗诉高度重视,似乎也下了一定要抗诉成功、要让被告人得到死刑立即执行惩罚的决心。
轮到被害方代理人发言时,我在发表代理意见之前先发表了如下独具创意的法庭开场白:
“尊敬的审判长及合议庭各位法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害人王海阳家属的委托,指派孙中伟律师担任被害方二审阶段的诉讼代理人。在提出对本案的代理意见之前。
首先,我代表已被本案被告人37刀残忍杀害的被害人王海阳本人以及其上百名亲属对支持、提起本案抗诉的H省人民检察院以及H省XY市人民检察院的所有检察官们表示我们最崇高的敬意及最诚挚的感谢!正是因为你们对法律、对法治的信仰与忠诚,积极对量刑畸轻的一审不当判决积极抗诉,积极行使宪法和人民所赋予你们的对法院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权,努力争取通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判处两名被告人应有的死刑立即执行,是你们捍卫和坚守了法律的底线、权威和尊严,为被害人及社会公众争取实现社会本应有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我们更要对H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关注本案的所有法官们及领导们表示我们对你们的敬意及感谢!正是因为有了你们对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坚守,对下级一审法院的量刑畸轻的不当判决不护短、绝不实现部门保护主义,积极审查、纠正量刑畸轻的一审不当判决,让司法实现了其应有的公正,恢复了被害人家属及社会公众对法院、对法律、对法治的信任和信仰!
再次,我代表已被本案三名被告人37刀残忍杀害的被害人王海阳本人以及其上百名亲属向本案二审的所有法官和检察官们致以最崇高的法治的敬礼!
……”
我在发表这份独具创意的法庭开场白的整个过程中,整个有上百人旁听的大法庭鸦雀无声,审判长也并不说我的发言与案件无关而打断我。庭审结束后,坐在我旁边出庭支持公诉的省检察院的处长主动向我索要我发言的代理词及我的名片,说要回去让处里的公诉人学习。来自检察机关公诉人的认可也许就是对律师工作最好的认可,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我所发表的代理词也许就是检察机关最完美的公诉词。
在这个独具创意的开场白中,我基于认定本案一审属错误裁判、认定法院二审一定会改判的基础,对所有涉及本案的检察官及法官从法治的高度予以了特别的赞扬,他们内心一定会特别高兴,促使他们公正司法。
被告人是有预谋的抢劫杀人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
被告人张亚鹏、刘小宇是多次连续有计划有预谋地杀人后抢劫,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秩序,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人张亚鹏、刘小宇等是提前预谋好先杀害被害人后再抢劫,其罪行要远远大于那些在抢劫过程中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而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他们在作案前就预谋计划好抢车时要把司机搞死,并准备了刀、绳子等作案工具,可见其杀人的动机恶劣、杀人犯意坚决,不像有些法学专家所称药家鑫等犯罪分子那样是“临时激情犯罪”,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要远远大于药家鑫、李昌奎。
在本案的二审过程中,媒体及网络上正在热议药家鑫案和李昌奎案,西安音乐学院的大学生药家鑫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害方纠缠而持刀将被害人杀害,后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网上有部分法学专家及网民认为应当免除投案自首的药家鑫死刑,药家鑫最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而云南的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后最初被二审法院改判死缓免除死刑,在媒体及网民们的舆论压力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后不得不启动再审程序改判李昌奎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执行。
我通过引证这两个当时全国最受热议的典型案例来论证我的观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药家鑫、李昌奎的犯罪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引发的针对特定人员的犯罪,而张亚鹏、刘小宇等在几天之内就连续预谋抢劫杀人多次,针对无辜人群,有几次是由于被害人拼命反抗后才幸免一死。几名被告人如果不落网,必将还会有更多的人被其抢劫杀害,社会危害性特别巨大,不执行死刑无法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其罪行要远远超过已被执行死刑的药家鑫、李昌奎。
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
张亚鹏、刘小宇在抢劫过程中,在被害人没有任何反抗的情况下,不问青红皂白,就凶残地对被害人王海阳进行捅刺。当被害人逃出车外、对被告人没有任何危险及威胁的情况下,张亚鹏、刘小宇等人追上去继续用刀乱捅。当被害人拼命逃到路边的农田瘫倒后,并说“要什么我都给你们”,已经放弃所有财物、请求饶命之时,张亚鹏、刘小宇等人仍不放过,仍将其按倒在农田里,残忍地用刀对其胸部等致命部位继续捅刺,坚决要杀死被害人。
杀害并抢劫被害人后,张亚鹏、刘小宇等为毁灭罪证,逃避侦查,又将被害人的尸体抛于化工厂的污水池内,并将抢来的被害人的面包车用汽油烧毁,可见其反侦查能力极强、犯罪情节之恶劣、作案手段之残忍、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之大。张亚鹏、刘小宇杀人的主观故意坚决,与药家鑫、李昌奎相比,药家鑫被称为“药八刀”,而张亚鹏、刘小宇等37刀杀害被害人,可称为“张37刀”或“刘37刀”,其罪行要远远超过药家鑫、李昌奎。
被害人并无任何过错
张亚鹏、刘小宇抢劫杀害的被害人王海阳并没有任何过错,被害人是一名普通的下岗工人,与妻子一起靠开出租车维生,下有两个刚上大学的女儿需要抚养,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就是这样一位毫无任何过错的被害人惨遭张亚鹏、刘小宇杀害。
与药家鑫、李昌奎案相比,即便有人会为他们辩解,说药家鑫杀害被害人是因为被害人记车牌号码,李昌奎杀害被害人是因为恋爱问题引发以及被害人有一定过错,但是任何人都无法找出张亚鹏、刘小宇杀害的被害人王海阳何错之有?而罪行相对较轻的药家鑫、李昌奎都已经执行死刑,而罪行更为严重的张亚鹏、刘小宇有何特权拿到“免死金牌”?如果张亚鹏、刘小宇都可以不死的话,那药家鑫、李昌奎岂不成了冤死?那两件案子岂不成了冤案?
被害人未得到分文赔偿
已经被执行死刑的药家鑫的父亲曾提出给被害人家属赔偿30万元现金并外加一辆轿车,曾经改判李昌奎死缓的云南高级法院也曾经称李昌奎家属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适当的赔偿,但是张亚鹏、刘小宇等抢劫杀害的王海阳家属至今都未能拿到分文赔偿。
当药家鑫、李昌奎都已经被执行死刑,那么张亚鹏、刘小宇还有什么理由活着?
被告人被迫的“被动自首”不能成为其“免死金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对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罚、从宽处罚的幅度,应当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自首的还应考虑投案的主动性、供述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等”。“虽然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即为规避法律、逃避处罚而准备自首、立功的,可以不从宽处罚”。
在本案后,被告人张亚鹏作案后即威胁被告人刘小宇、李小军:“如果谁被逮到了,不要牵连我,否则杀你们全家”。
被告人刘小宇、李小军投案自首后,被告人张亚鹏迫于压力才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可见其投案自首并非出于真诚悔罪,而是为了逃避死刑,且被告人张亚鹏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不应对其从宽处罚。
刘小宇是在作案后在逃亡过程中无路可逃的情况下才被迫被动自首,张亚鹏是在同案犯刘小宇和李小军均投案自首后才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其自首的主动性远远小于药家鑫的主动自首,自首作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不能成为罪大恶极的被告人的“免死金牌”。
借助媒体促进个案司法公正
在本案二审过程中,在网络上及媒体上由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引发了激烈的关于死刑与死缓问题的热烈讨论,多家媒体对此主题予以专题报道。《凤凰周刊》的记者特约我提供此方面的相关素材,我正好将我正在代理的此案情况提供给记者,后来《凤凰周刊》对此案予以了关注和报道。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发表代理意见时,我特别提出:《凤凰周刊》等多家影响广泛的媒体已经对本案关注并报道,其中《凤凰周刊》2011年9月27日(第27期)以《内地“苦主”掀死缓翻案潮》对本案与李昌奎、药家鑫等系列影响巨大的死刑案件进行了报道,并被多家国内外媒体转载。只有公正地判处张亚鹏、刘小宇死刑,才能避免重复像云南省高级法院那样被迫于上级、媒体、公众、网民的强大压力之下而启动再审改判死刑。
也许,媒体报道对本案最后的公正裁判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院长秘书亲自给我打来电话
以上媒体报道出来之后,我将以上媒体的报道连同申诉上访材料用特快专递寄给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想不到没过几天,院长秘书给我打来电话,说我寄给院长的材料已经收到,已经签转给案件承办法官,他们一定会认真处理、公正裁判。
也许,律师这种非正常的工作方法有时还真的很管用。
中国特色的上访对法院裁判的影响
本案一审判决之后的二审过程中,被害人的妻子、父母、子女等家属多次到一审法院、二审法院静坐上访,他们拉着黑布白字或白布黑字的横幅,手抱死者遗像,要求见法院领导及法官,二审开庭的法庭上,被害人近80岁的老母亲手抱死者的照片大哭唤起了每位还有点良知和正义感的人的同情。这也许是无奈者们寻求正义最无奈的办法,但类似的有中国特色的上访在不少案件中对案件的公正裁判还是有一点的作用和影响。
最后综述
张亚鹏(“张37刀”)、刘小宇(“刘37刀”)等有预谋地三十七刀杀害出租车司机王海阳后再抢劫,并抛尸烧车毁灭罪证,其罪行远远大于已被执行死刑的因交通事故引发而杀人的“药八刀”药家鑫以及因恋爱问题引发且被害人可能存在一定过错而杀人的李昌奎,对张亚鹏、刘小宇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显失公平公正。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已向世人昭示了人民群众的力量及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渴求,即使云南高级法院二审已经“创新”地“大胆”地将李昌奎免死,但最后依然要启动再审程序还司法以其应有的公正,李昌奎最终没能逃过死刑立即执行的命运。
总之,张亚鹏、刘小宇多次有预谋的实施抢劫行为,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在不具有充分的从轻量刑情节的情况下,依法应当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律师的地位源于其专业
二审开庭结束之后,虽然法庭并未当庭判决我方胜诉,但当事人家属对我在法庭上的表现相当满意,当事人家属特地在当地一家很好的酒店预订了一个很好的包房宴请我及我所带的助理、要为我们“庆功”,还特别请了些他们在当地很有头面的朋友来陪我喝酒,入席时无论我如何推辞,热情的他们还是要坚持让我坐在上席。
席间,被害人已经70多岁的老父亲还是执意要双手向我敬酒,当事人的那些很有头面的朋友及当事人家属频频向我举杯祝贺,他们为我在法庭上的表现感到满意和高兴!
不知不觉中,很快我已有些醉意。对于当事人的热情款待,我深受感动,一方面,让我更加坚信“律师在当事人心中的地位和尊严源于律师的专业素质和优秀表现”这一真理,促使我在将来将更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也是性情中人的我承诺如果二审我们没有胜诉,我将免费帮助他们到最高法院申诉到底,直到最后获得胜诉。虽然是酒后的承诺,但我也一样会信守的,只是后来我没有兑现这个承诺的机会,案件二审就成功改判了,我没有继续到最高法院申诉的必要和机会。
正义终于取得胜利
通过我近乎完美的律师代理工作,H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不当判决,判处主犯张亚鹏死刑,正义取得胜利。
宣判的那天,被害人的家属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热泪盈眶……
那一刻,我感受到的却是重新找回的对法治、对良知、对正义、对公平的坚定信仰。
“死刑辩护律师”总是被人们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好像我身上拥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一样,于是头顶上时时被一种耀眼的光环笼罩着。
然而,我知道作为一名死刑辩护律师,每一次完美的辩护与代理都源于我对事实、对法律、对职业道德与良心虔诚的忠诚与坚守。
三、社会反思
刑事被害人,一个不该被遗忘的群体
近年来,全国掀起了死刑改判死缓的翻案风,被害人不断通过申诉、上访、游街、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表达诉求,要求将死缓改为死刑立即执行,当然不可否认夹在其中的有非理性的民意成分,暂且抛开民意影响司法以及审判公信力等话题不论,确实存在死刑标准适用上弹性过大的问题。譬如本案中,灭绝人寰之三十七刀的罪行,竟然可以让被告人逃脱死刑的惩罚,法律究竟让那些“被害人家属”们情何以堪?
我国现阶段执行的是“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但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对于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犯罪的主观恶性极其严重的被告人应当判处死刑。
尽管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有关政策文件对于死刑的适用规定了一些标准,但是实际上这些并非是个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对于性质的恶劣、手段的残忍以及主观恶性的判断尚依赖于法官根据现有事实、综合运用各种证据材料来进行自由裁量,再加上刑事审判往往会牵涉来自多种以及有关方面因素的非正当压力与制约,导致最后本来该适用死刑的案件却只判处死缓。
正义是被害者的希望和犯罪者的畏惧之所在,这里的正义不仅包括形式正义,也包括实质正义。在上述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一命抵一命”无论是基于中国人长期的杀人偿命这种最朴素的传统价值观念抑或是纯粹的从法律技术层面上出发,实际上都不为过。重罪轻判不仅给被害人的生活和心里造成了巨大的损害,更是对实质正义赤裸裸的侵犯。
没有救济的权利是虚假的权利。当这些数目庞大的“被害人家属”试图寻求法律的庇佑的时候,当他们反观我们的人权保护法律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在面对人生如此之厄运的时候竟然被迫制度性地失语。
我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被害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的,只能通过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方式进行。作为被告人直接侵害的对象,人身、财产权益遭受到最直接以及最严重侵害的被害人何以连独立的上诉权都不具有,让人困惑至极。
除了上诉权这一最为重要权利的剥夺之外,被害人权利的实现还有一个瓶颈便是赔偿的问题。
据了解,近些年来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大多都难以得到救济。诸如邱兴华案、马加爵案等,无数个被害人家庭依然生活在极度贫困的生活中并且继续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遭受侵害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现有法律只是规定获得赔偿的范围只限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到的直接物质损失,这样一来使伤残补助费、死亡赔偿金等大部分的赔偿要求变得不可能。在民事侵权领域如果被侵害方遭受到精神损失的尚可以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在权利受侵相对更加严重的刑事犯罪中,被害人却根本没有权利要求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即使是在物质损害赔偿方面,被害人为了为死去的亲人讨回一个公道,为了避免以钱换取免死量刑这种操作方式只能被迫选择放弃要求赔偿。譬如本案中的被害人家属,基于此种担心只能接受二次伤害。或者即便是能够拿到赔偿,对于解决日后所面临的生活绝境而言也往往只是杯水车薪。
常言生命无价,生命之宝贵、生命的价值以及其所承载的尊严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但是毕竟死者已逝,一定的赔偿对于被害方家人今后的生活还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对在很多情况下却只有几千元的赔偿,让人揪心感喟,人的生命竟何以只值可怜之几千元钱?
尽管实施几年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立法初衷虽好,但是几年来的实施情况我们发现,其实该项制度发挥功用的空间十分有限。不是从法律制度这一根源上入手而只是单靠国家的司法救助,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之举。
被害人这一群体不只不幸遭受到了来自于犯罪分子的侵害,却在这种伤害的基础上还要遭受到来自于法律制度或者体制上的二次侵害,让人心灼与悲哀。被害人是整个犯罪过程中最值得人同情的群体,加强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是法律应有之义,也是合乎人性情理之举。
让“苦主”这类过于悲情的词汇不再出现,加强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修改现行法律中存在的包括被害人上诉权、赔偿权等诸多不合理规定,并切实贯彻执行是亟待的关乎被害人人权保护的大问题。
唯此,那些不幸罹难的生命也许才能永远安息……
新生代农民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张亚鹏,1989年出生,在2010年案发的时候刚满21岁,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就辍学了。
2003年,他14岁,一个人就到浙江省玉环县“玉环传动厂”打工学操作车床加工,半年后回家赋闲。
2004年,他15岁,春节过后到广东省中山市先后在一家塑胶厂和电子厂打工,年底回到老家。
2005年,他16岁,在家玩,偶尔干点活儿。
2006年,他17岁,上半年到哈尔滨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小工,下半年到武汉的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小工。
之后就一直在家帮助父母干农活,有时候会在老家所在县城打些零工直到2010年案发的时候。
后来我从别的途径中了解到,张亚鹏从小就孤僻,不合群,很少和同龄的孩子一块儿玩。他做起事来,虽然也做得踏实、做得快,可总是说翻脸就翻脸,一点都不认人。他说干什么事就一定要干成不可,总之一切都要以他的意志为主,别人不能有一点忤逆他的意思。
刘小宇,1991年出生,在2010年案发时刚满19岁。
初中一年级读完之后就辍学在家。
2007年至2008年刚刚十六七岁的他只身一人到广东一家工厂的数控车间打工。
2009年至2010年3月又到深圳一家生产手机的厂里打工。从2010年4月开始至案发的时候,一直在家无业。
李小军,1993年出生,案发的时候才满17岁,尚未成年。
2008年,刚满15岁,初中二年级只上了一个星期后就辍学到一个纸厂打工。
2009年又到一家化工厂的磷酸车间打工,负责看传送带。
后来因为打工挣到的钱自己无法掌控、工资卡被家人代管,也就赌气不再上班了。
张亚鹏、刘小宇、李小军,这三个人相同的地方太多太多:年龄都在20岁左右、早早地辍学、没有受过良好的家庭和学校教育、常年在外辗转打工为生、都有着戒不掉的网瘾……
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
他们是如此尴尬的一类群体:他们来自于农村,却对农村没有了像他们父辈一代的熟悉;他们刚初中毕业或者肄业就独自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家乡一个人到城市里打工。对于农村,他们熟悉中已经有了陌生;而对于城市,他们却在陌生中仿佛渐渐熟悉。
这种“两栖”式的生活方式让他们无论在哪里都被归入了边缘人的群体中,潜移默化中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上的冲击。矛盾、彷徨、迷茫、失落,更可怕的是,他们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于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近乎堕落的生活方式反过来又强化了他们的负面心理,如此循环往复。
于是带有报复色彩的犯罪则成为了他们宣泄内心这种纠结与不安的最好途径。
近些年的数据也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率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绝大多数是男性,其比例达96.9%,生活来源不稳定,超过80%的被告人无业或打临时工。从年龄上看,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年龄偏低。据统计,被告人中未成年的占10.2%,18至23岁的占54.8%,被告人多低于23岁,低龄化犯罪情况比较严重;从案件类型看,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涉及的罪名呈多样化,七成以上的犯罪是谋财型犯罪,其中,犯罪类型比例最高的三类分别是盗窃(占31.8%)、抢劫(占27%)、故意伤害(占11.6%)”。
这样的数据让我的心里甚感沉重。
张亚鹏、刘小宇和李小军是本案的行凶者,可是谁又能说他们行凶的对象不是他们自己呢?
纵然这样尴尬的人生际遇或多或少总有时代与现实社会造成的悲剧的影子,但是他们却始终没有想起来,他们总觉得自己要接受命运的安排,但实际上恰是他们自己在安排着他们未来的人生。关键在于摆正心态,他们应以一种积极乐观进取的心态去克服摆在他们面前的难题。
如果是旁人,审视张亚鹏、刘小宇和李小军,无论是哪种情绪,我相信都会是简单的,甚至近乎是一种纯粹的情感。对于他们十恶不赦的罪行恨之入骨,或者在中间多少掺杂一些惋惜的成分在其中,但也不会在心里太过纠结。
而我,作为被害方王海阳家属的代理律师,律师的职业道德决定我必须抛开一般普通人的情感因素,完全站在事实与法律的天平上,给被害人应有的物质与精神上的补偿,给罪大恶极的被告人应有的惩罚。
既然已经选择成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冥冥之中就已经注定:如果为死囚辩护,就要将辩护做到完美与极致;如果代理被害方,就要将代理做到完美得无法挑剔!专业化与精品化是我对自身律师生涯的无尽追求!
我时时要求自己必须以一种非常客观和理性的心态去把自己身上那种普通人的印记抹掉,然后全力以赴踏上我的辩护与代理之旅。我也时常一个人陶醉于这样的旅程中,忘我地快乐地工作着,一路陪伴着我的唯有事实、法律、责任、良知与正义!
当我再次回到现实生活中,以一种普通社会人的视角再去审视的时候,我的心里却是同样万般的复杂,我原本也是凡人。
我常常在想,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这些罪恶那该有多好。
如果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没有年轻的生命开出恶之花然后凄零地掉落,那该有多好。
如果这人世间从来没有不幸这个词语的身影,一家人总可以其乐融融地温馨生活该有多好。
如果我的刑辩律师生涯一直都在追求的“让这个社会不再有犯罪、不再有死刑”的理想化的目标早日实现该多好。
如果……
我发现其实现实生活中没有我所想要的那些如果……
作为刑辩律师的成就感给予了我很多幸福与荣耀,在这个过程中也带给了我更多的对于人生、生命、真、善、美等诸多问题理性的思考。幸福和荣耀总让我在无意识中浸染上了些许的沉重和怜悯!
朋友经常开玩笑说:“你的沉重和怜悯源于一种责任感”。
也许吧。
一个死刑辩护律师的社会责任。
一个社会人的责任。
还有更多角色下的责任……
也许这就是有意义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