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氏
1894年,约翰·哈维·家乐和他的弟弟威廉想为巴托尔河疗养院的病人发明一种新型的“健康”食物,他们在实验的过程中发现,把煮熟的面团用辊轴压平,再加以烘烤,就能制造出麦片。威廉最终开始生产这种新型的麦片产品,到1906年,每天销量多达2900箱。他继续开发新产品,把公司扩张为一个早餐食品帝国。如今,家乐氏每年的销售收入超过90亿美元。
很明显,麦片行业里存在着品牌认同的因素,这是航空业所缺乏的。这肯定是(麦片行业如此赚钱的)主要原因。
也有可能是大多数麦片制造商已经学到了教训,不会那么疯狂地去争夺市场份额——因为如果有某个厂家拼命想要抢占更多市场份额的话……例如,假使我是家乐氏,我觉得我必须占有60%的市场,我认为我能够拿走麦片制造业的大多数利润。那么我会在扩张过程中毁了家乐氏。但我认为我能抢到那么多市场份额。
在某些行业里,商家的行为像发神经的家乐氏,而其他行业则不会出现那种情况。可惜我并没有一个完美的模型来预测那种情况怎样就会发生。
例如,如果你观察瓶装饮料市场,你会发现,在许多市场,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能赚很多钱,而在其他许多市场,它们毁掉了两家特许经营商的大多数利润。这肯定跟每个特许经营商对市场资本主义的适应性有关。我想你们必须认识牵涉其中的人,才能完全理解这是怎么回事。
当然,在微观经济学里,你们会看到专利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等概念。专利权非常有趣。在我年轻时,我觉得专利权很不划算,投入的钱比得到的钱多。法官倾向于否认专利权——因为很难判断哪些是真正的创新,哪些是仿制原来的产品。那可不是一下子就能全部说清楚的事情。
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法律没有变,但是管理部门变了——现在专利诉讼都由专利法庭来解决。而专利法庭非常支持专利权。所以我觉得现在那些拥有专利权的人开始能够赚大钱了。
当然,商标向来给人们赚很多钱。如果有个很著名的商标,对一个大企业来讲那可是件很棒的事情。
特许经营也可以是很棒的。如果某个大城市里只有三个电视频道,而你拥有其中一个,每天你只能放那么多小时的节目。所以在有线电视出现之前,你拥有自然的寡头垄断优势。
如果你获得了特许经营权,在机场开设了惟一的一家食品店,还有专属的客户,那么你就拥有了某种小小的垄断。
专利权、商标权和特许经营权
专利权:政府授予某项发明的创造人在一定时间内制造、使用和销售该发明的专属权利。发明受专利权保护。
商标:标识某样产品的名称、符号或者其他图案,须经官方注册,由法律规定仅供该产品的所有者或制造商使用。也可以指一个人或一样事物广受认可的显著特征。
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经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