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例题——为什么使用函数
题目:求34892、32858637、1284303、233987340这4个正整数的最大公约数。
程序输出:
求4个正整数的最大公约数,可以先分别求出前两个数和后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然后再求所求出的两个最大公约数的最大公约数。这里把求最大公约数这一过程抽象为一个函数,然后通过三次函数调用来完成这一任务。从上面的代码中可以看到,使用函数至少有下面两个好处。
(1)代码简洁,不必反复写重复的代码,提高了代码的可重用性。一般的情况下,在程序中写了两段相同或相似的代码,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对于稍有编程修养的人来说都是件令人难以容忍和接受的事情。
(2)在main()中通过函数调用实现所需要执行的任务,此时只考虑功能的实现而不需要考虑实现的细节。这样就把功能与其实现的细节分离开了。从而在main()中可以概括性地、抽象地进行思想的表达,这使得main()非常简洁也容易被理解。
使用函数的原因不仅仅限于以上两点,函数的其他优越性后面将会逐步介绍。
练习
写一程序,求555555、777、6435、10868这4个正整数的最小公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