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海盜和官員
廣州,一五一七年
幾艘葡萄牙船隻在廣州之下的珠江主流下錨,船帆雖降,但船旗飄揚。艦隊長費南.佩剌.安篤拉篤(Fernão Pires de Andrade)用了兩年半差一星期的時間,才從里斯本抵達南中國海岸的這個河口。這一程並非一路通到底。一年前,他曾遠至占婆(越南南部),卻在此時因颱風而被迫返回滿剌加,等待颱風季節過去。到了一五一七年,他設法盡早在六月出發,抓緊季風,往東北向前往中國。如今他等在河畔驛站一段距離之外,透過驛站傳遞與廣州城的正式通信,等待地方政府回覆他往上航行至廣州城並登岸的請求。
安篤拉篤原本同意巡海道副使的要求,將他的八艘船停在珠江之外。他請求讓葡萄牙使團前往北京,向他所說的「中國國王」遞交開闢通商關係的提案,而他會在珠江口外等待。(幾年後,通商要求才真正通過。)但時間不斷流逝,一天天接近東北季風的季節。船都開了這麼遠,卻只因為中國官僚的步調太慢,結果被迫空手返回滿剌加的話,實在是他承受不起的失敗。拉斐爾.佩雷斯特雷洛(Rafael Perestrello)在一年前曾到廣州走一遭,若熱.區華利(Jorge Álvares)則是在前年,這兩次行動都帶來巨大的獲利。安篤拉篤不能掉頭,但只要巡海道仍將他拒之門外,他也不能前進。強行逆流前往廣州的話,將會引發一場他沒有把握獲勝的衝突,尤其安全的港口與援軍如此之遙。因此,他決定對巡海道副使施壓,他揚帆表態,率領幾艘船隻逆珠江而上。幸好在巡海道非得採取行動之前,他們就碰上一場暴風雨,迫使他們返回下錨地。巡海道也回應了——要求安篤拉篤多等幾天。安篤拉篤答應了,畢竟他也別無選擇。
安篤拉篤並不了解:從大明官員的角度看,有人駕船從海上來,卻不是來朝貢,只打算進行私人貿易,此舉與海盜無異。大明國認為,海岸線、近海島嶼和鄰近水域皆處於其絕對管轄之下。若沒有正式允許,外國船隻不得進入這些水域。除非是遇難船隻,否則船隻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一律禁止靠岸。廣州內部有聲音,願意採取更開放的觀點,允許外國船隻前來,在監督之下進行貿易,但是當目標在於改變整個帝國的政策時,就必須在政治上極端小心;否則,一旦海岸邊爆發任何爭議,讓北京認為地方官沒有做好工作,就足以讓你丟官——甚至更慘。
巡海道副使終於給予安篤拉篤許可,讓他能逆流而上,也派當地引水人指引他的船隻通過珠江淺灘——這些沙洲保護著廣州,不受海上來人的威脅。短短的行程,這支小船隊用了三天時間才走完。一在驛站外下錨,安篤拉篤便下令炮手做了一件所有歐洲船隻抵達外國口岸時,禮貌上應該做的事:發禮炮向東道主致敬。廣東右布政使(相當於總督)吳廷舉聞禮炮響,大駭。葡萄牙人一方踩錯許多步,有許多計算錯誤,這只是第一件而已。
瓜分大西洋
葡萄牙人在一五一七年的中國海岸碰上的劇情,其實在一四九三年就已經寫定了。我們都知道在一年之前,壯志凌雲的熱那亞航海家哥倫布,說服支持者資助他冒險西向橫渡大西洋。他的目的地是中國,而他也有絕對的把握往西航行一定能抵達。一四九二年,水手與製圖師已經知道世界是圓的,而且歐洲的西岸正對著亞洲的東岸;他們只是不確定地球的直徑有多長,因此也無法預估前往歐亞大陸的東岸一端,究竟要花多久的時間。當時的人已經知道,南下非洲海岸是較有把握的做法,但葡萄牙人主宰沿路的水域。哥倫布想要有自己的中國航路。
同一年,日耳曼航海家馬丁.倍海姆(Martin Behaim)為人製作一個地球儀,稱為「地球蘋果」(Erdapfel),上面的歐亞大陸涵蓋大致三分之二的地球圓周,其餘空間則由一個廣袤的大洋所填滿(見圖8)。歐亞大陸的東端隔著「大東洋」(Oceanus Orientalis)與歐洲相對,幾個地名從南到北星星點點。倍海姆從馬可.波羅等旅行作家的著作中找來這些地名,而它們適切反映十至十三世紀的東亞國家建構史:党項、韃靼利亞(Tartaria)、契丹雅(Cathaia)、圖博特(Thebet)與蠻子(Mangi)。我們在第三章提過党項。藏族出身的党項人建立大夏國,在一二二○年代被蒙古人併吞,此時蒙古人還沒有進軍中國。「韃靼利亞」是俄羅斯人對女真人大金國的稱呼,大金國同樣毀在蒙古人手中。「契丹雅」是契丹,這個稱呼中國的古名源自於契丹人——他們建立的大遼國比大金國更早。當然,「圖博特」就是吐蕃。吐蕃一度是一個歐亞大帝國,但在一四九二年只是數個佛教國家彼此相爭的破碎地區。在這些四散的地名中,最南邊的就是「蠻子」——蒙古人(和他們的代表馬可.波羅)用這個詞彙稱呼南宋的人。倍海姆在蠻子的外海畫了一個大島,標上「Cipangu」——這是中國南方人對「日本國」的稱呼。一四九二年,這些地名僅僅是馬可.波羅記憶中所知或聽聞過的地方,沒有任何人確切知道其存在。哥倫布首度航行時只帶了幾本書,其中之一就是《馬可.波羅遊記》,這本書當時仍是歐洲人對於世界另一端最豐富的參考資料。
哥倫布的贊助人——卡斯提爾女王伊莎貝拉(Queen Isabel of Castile)與阿拉貢國王斐迪南(King Ferdinand of Aragon)在一四六九年聯姻。他們在一四七九年成為共同統治者,統治著今人所說的西班牙。對於他們的兄弟王國葡萄牙,兩人絕不能掉以輕心。葡萄牙在遠洋航行上有一日之長,部分是因為該國有一條漫長的大西洋海岸,部分則是因為有良港可以處理海上貿易,又有出海的悠久歷史。一四七九年,也就是哥倫布出航的十三年前,葡萄牙與西班牙這兩個君主國簽訂《阿爾卡索瓦什—托雷多和約》(Peace of Alcáçovas-Toledo),其中包括四條協定,終結葡萄牙對伊莎貝拉繼承權的挑戰,但也確立葡萄牙在海上的霸權。根據條約,葡萄牙獨占在加那利群島以南航海與貿易的權利,並且擁有所有「從加那利群島起往幾內亞方向之外已發現與未發現陸地……,與所有已發現與尚待發現之島嶼,以及可能發現、征服之其他島嶼」。
《阿爾卡索瓦什—托雷多和約》在當時相當合理。然而,一旦兩人穩固王位,對於伊比利半島的穆斯林占領區有更多的掌控後,伊莎貝拉與斐迪南便野心勃勃,想涉足海洋世界,與葡萄牙對手一較高下。哥倫布多少算是在正確的時機出現在正確的地點。但即便如此,這位熱那亞航海家還是費了好一番工夫遊說,才讓兩位陛下提供必須的財務支援,為他那支由三艘船組成的小小艦隊充實設備與人力,並取得政治許可,挑戰西邊那個富有但危險的鄰國。錢,決定出發的時間點。直到一四九二年,兩位國君才獲得這筆錢。這一年以一月二日格拉那達(Granada)陷落為序幕——當天哥倫布本人就在阿爾罕布拉宮(Alhambra),見證最後一位伊比利穆斯林統治者走出城門,親吻伊莎貝拉與斐迪南的手。從摩爾人手中奪取格拉那達一事,為清洗其他不受歡迎的異國人揭開序幕。三月三十一日,兩名國君在《阿爾罕布拉詔書》(Alhambra Decree)上簽字,驅逐所有不改信的猶太人。十五萬猶太人在接下來四個月逃離這裡,蘇丹拜耶濟德二世(Bayezid II)為部分人在鄂圖曼帝國提供庇護,並派船帶他們安全抵達希臘與土耳其。
八月三日,哥倫布啟航,並於九星期之後抵達他認為是亞洲的地方。他在自己新發現的島嶼之間航行四個月後,掉頭東返渡過大洋,在三月四日寫信給他的王室支持者報告自己的勝利,並且在抵達西班牙海岸後立刻送出。信的開頭是,「我隨著兩位陛下交付予我的艦隊,從印度群島返回」,證實自己已經確實達成當初承諾的目標。他發現「無數之民,眾多島嶼」,根據歐洲人的規矩,「以兩位陛下之名,由王室宣禮官」占領之,「讓兩位陛下的王家旗幟飄揚,且未遇對立。」這場表演不僅是一場多采多姿的儀式,更是為了讓取得「無主地」(terra nullius)主權必不可少的法律要素發揮作用:站在君主的旗幟下以顯示君主之臨在,大聲宣讀主權宣言,對象則是那些被置於該主權之下的人——而且要提到新子民並未提出異議。此舉等於搶先一步,不容未來有人挑戰西班牙人對哥倫布找到的土地所做的主權宣告。
提到這些人沒有私有財產觀念之後,哥倫布繼續在信中跟主君描述自己去了哪些地方。他告訴兩位國君,他抵達我們今天所說的古巴之後,沿著海岸航行四天,岸上似乎一個人都沒有。他放膽斷定,「這兒恐怕不是一座島,而是一塊大陸,而且很可能是契丹之地」。他已經抵達自己的目的地了,大概吧。接著以熱情的方式描繪他所說的「印度」——這個詞彙是歐洲人往東看的角度,泛稱從南亞到東南亞島嶼之間的區域。他說,當地盛產黃金,香料豐富(「印度」正是以此聞名),棉花綿延無邊,奴隸「不可勝數」——馬可.波羅的遊記早已告訴他會發現這些。他還道出他那知名的主張——印度居民相信「一切權柄歸於上天」,而他的人馬與船隻是從天上來到他們這兒的。「快來看天上人啊!」他報告中的當地人這麼說。
現在要來要錢了。儘管有大筆財富等著人拿,但哥倫布花費的還是比獲得的多,必須重新補給他的遠行隊伍。已經投入的,眼下還看不到回報,兩位陛下還會增加投資嗎?哥倫布提出的非但不是一小筆現金,讓他能打平回程的花費,反而是更大的一筆生意。他承諾兩人在七年後償還(一五○○年三月四日為期)。到了那天,由於財富將如山洪爆發般滔滔不絕流入他的手中,「我將能為兩位陛下提供資金,支付征服耶路撒冷大業所需的五千騎兵與五萬步兵」。
追尋中國畢竟不只是為了追尋財富,也是為了對抗伊斯蘭的聖戰所需的資金,直到光復耶路撒冷,聖戰才會結束——至少哥倫布是這麼跟他的主君說的。但找到中國並非結束,畢竟五年之後還會有那個數量的騎兵與步兵依約而來。為了怕伊莎貝拉與斐迪南遺漏這個訊息,哥倫布提醒他們,他所提的是一筆非常划算的交易。他們將能「得到一切,只要兩位陛下這一邊,在取得印度及其所有物的行動之初有些許投入」。這筆交易的真正核心就是:只要金援他占領印度,西班牙就能獲得印度,並把穆斯林趕出聖地。他用一種不太大方的口吻補充表示,這一回千萬別像他這趟首度出航一樣有所耽擱:「願上帝原諒任何造成這種情況的人。」他在這個高尚的計畫後面加了一大段難堪的抱怨,表示儘管兩位陛下意興闌珊,但他在這七年間已經為了效力兩人而投入一切,期待他們能給予一點回報。無論兩人對哥倫布的怨言作何感想,都難以拒絕他的提議——也確實沒有拒絕。六個月後,哥倫布將再度西航。
哥倫布獲得的這一切,催生出新的問題。《阿爾卡索瓦什—托雷多和約》已經把加那利群島交給西班牙,但在加那利群島以南的大海中,一切都屬於葡萄牙。那麼,群島以西的一切呢?西班牙對這些新領土的權益穩固嗎?伊莎貝拉與斐迪南不讓葡萄牙有挑戰的空間,他們先發制人,訴請教宗亞歷山大六世(Alexander VI)仲裁,而教宗正好出身斐迪南統治的阿拉貢。得知哥倫布發現新領土的消息後不到兩個月,這對王室夫妻便得到一紙教宗訓諭——由教宗頒布的詔書,具有法律效力。這一招不僅迅速,說不定還挺精明。
這份訓諭以開頭的兩個字「Inter caetera」(在眾多成就中)為名,將新領土的完整管轄權授予西班牙。在教宗亞歷山大心目中,位居這些「令天主喜悅」的「成就」之首的,就是基督教世界上上下下(尤其是西班牙)近年來為了傳播基督信仰,推翻「野蠻國度」所做的努力。亞歷山大提到,西班牙君主們長年以來「試圖尋找、發現遠方未知,且此前未有其他人發現的土地與島嶼」,志在「將對於我們救主的崇拜,以及對至公信仰的衷心服事帶給這些地方的居民」,只是此前為了將穆斯林逐出格拉那達而耗費過多心力,以致無法投入新領土的發現。這種措辭方式暗示伊莎貝拉與斐迪南是為了擊敗穆斯林的大業而放棄西班牙的福祉,因此如今有資格得到特定的報償。哥倫布提到有黃金跟香料,此事引起教宗的注意。他嘉許兩位國王堅定履行為基督教帶來新信徒的責任,接著頒布他的仲裁結果:「將前述地域與島嶼——此前所未知者、如今與未來由汝使節所發現者皆然——連同其領土、城市、營寨、地方與村落,以及所有財產權、司法權與一切特權……但凡未曾有任何基督徒所有權人於實際世俗方面占有者,盡皆正式給予並分配給汝等、汝等之後裔與繼承人。」
此前,亞歷山大用同樣的措辭方式,透過教宗訓諭肯定葡萄牙對某些地域的管轄權。為了將西班牙的新領土與上述地域區分開來,亞歷山大提議在亞速群島以西一百里格之處(對應到赤道處時,相當於差五個經度,約三百五十英里),畫一條從南極到北極的線。只要是位於這條線彼側「往印度方向」及亞速群島以南之處,皆屬於西班牙。唯一的例外是,這些土地必須是「未曾有任何基督徒所有權人於實際世俗方面占有者」。除此之外,哥倫布發現的一切,以及尚待他發現的一切,都屬於西班牙人。
這項新的仲裁讓葡萄牙國王若奧二世(João II)憂心忡忡。他的父親阿方索五世(Afonso V)治世時也做了一樣的事,訴請教宗尼閣五世(Nicholas V)頒布訓諭,以葡萄牙人先前在大海上的舉措為基礎,批准其領土主張。尼閣透過一四五二年的訓諭《直到》(Dum diversas),授權阿方索從穆斯林與其他異教徒手中奪取土地。兩年後,他更以訓諭《羅馬教宗》(Romanus pontifex),清楚將摩洛哥海岸波哈多角(Cape Bojador,阿語名為「危險之父」[Abu khatar])以南整個非洲的統治權授予葡萄牙。早在二十年前的一四三四年,葡萄牙航海家便首度鼓起勇氣,面對淺海與強風,繞過波哈多角(正是在這一年,里斯本接收第一船非洲奴隸)。到了一四五四年,他們南行非洲海岸的距離,已經遠得足以讓阿方索提出主張。
若奧反對教宗亞歷山大所做的安排。為了因應他的反對與戰爭的威脅,律師與教廷代表於一四九四年五月,在西班牙—葡萄牙邊境城鎮托爾德西利亞斯(Tordesillas)齊聚一堂,試圖推敲出折衷方案。新協議明確將業已發現的世界分給西班牙與葡萄牙,但把亞速群島以西一百里格的那條線,挪到維德角(Cape Verde)以西三百七十里格。這項改變等於是把線又往西推了十四又二分之一個經度,亦即九百五十英里。有鑑於當時的船員沒有測量經度的可靠方法,人們還得另外用三十年的時間,才能確定這條線位於我們所說的西經四十六度三十六分,巴西東部也因此劃進葡萄牙領土範圍。葡萄牙代表團當時知道會發生這種事嗎?我們說不準,但不難想像在接下來數十年時間深入南大西洋的航行中,會有某艘葡萄牙船隻被風颳過維德角的西南,接著繞行西班牙人當時仍未知的大陸。
本書提供的插圖中,就有現存最古老、記錄此項安排的葡語世界地圖。這張地圖人稱《坎迪諾地球平面圖》(Cantino Planisphere),向義大利人阿爾貝托.坎迪諾(Alberto Cantino)致敬——只是這多少有點不光彩,因為這張地圖是他在一五○二年時,從葡萄牙偷渡出來的(見圖7)。《坎迪諾地球平面圖》用鮮豔的藍色畫出托爾德西利亞斯線。線的兩側分別寫上「Las Antilhas del Rey de Castella」(屬於卡斯提爾國王之島嶼)與「Terra del Rey de Portuguall」(屬於葡萄牙國王之地)。圖上有一大塊的南美洲,與非洲的曲線輪廓完美對應,突出到線的另一側屬於葡萄牙的區域。三隻羽毛顏色鮮豔的鸚鵡棲息於溼地與叢林背景上,證明該地確實存在。這種呈現方式其實只是反映出佩德羅.阿爾瓦雷斯.卡布拉爾(Pedro Álvares Cabral)在一五○○年偶然發現巴西的標準說詞,他在這一年率領葡萄牙人第二支印度遠行船隊。不過,洋流與貿易風很可能早在一四九四年之前,便已把葡萄牙船隻推到這個遠西之地。
假如葡萄牙人與西班牙人在地球的另一端相遇,那該怎麼做?《托爾德西利亞斯條約》(Treaty of Tordesillas)對此沒有任何規劃。畫在大西洋上的這條子午線純粹是局部性安排,為的是區分葡萄牙與西班牙的經濟區域。但當歐洲人往四面八方前進,到達世界各地之後,這條線肯定也影響事件將如何開展。托爾德西利亞斯子午線非但不是領土主張的最終決斷,反而是一條起跑線,看誰能主宰哪兒的貿易。經歷兩個世紀的孤立之後,歐洲從這一刻開始與中國接觸——不是整個歐洲,不是英格蘭、法蘭西或西班牙,而是只有葡萄牙。一連串紛至沓來的事件,先是驅使瓦斯科.達伽馬(Vasco da Gama)深入印度洋,接著讓阿方索.德.阿爾布克爾克(Afonso de Albuquerque)來到滿剌加海峽,最終帶著安篤拉篤抵達中國,而托爾德西利亞斯只是其中的一個瞬間。
葡萄牙人起先對中國一無所知。早在還沒有葡萄牙人到達滿剌加之前,《坎迪諾地球平面圖》的製圖師便寫上「Malaqua」,並在南邊畫出馬來半島的尖端,也就是今日新加坡的位置。然而在半島東岸以外的部分,製圖師只能自己摸索,將看似寫實的海岸線往東北方延伸,直到隱沒於地圖的右側。他確實在地圖上插入一個可靠的地名——「Chinocochum」,也就是後來所說的交趾支那。這個名字指的是越南的南部,亦即占婆。葡萄牙製圖師把「交趾支那」之名擺在某個河口,緊貼北回歸線以南,大致上是河內與紅河的位置——絕對是幸運猜到的。接下來,整個亞洲的東端都是未知之地(terra incognita),沒有中國的蹤影。
葡萄牙水手將目光投向滿剌加,或許是因為從人在印度的中國商人那兒,聽說滿剌加是關鍵的轉口港,介於印度洋與位於東方的神祕區域——香料群島之間。第一艘以滿剌加為目的地的葡萄牙船隻在一五○八年出發,執行國王馬努埃爾一世(Manuel I)的訓令,盡可能了解中國人:「他們何時來到,又從多遠的地方來到;他們何時前往滿剌加或他們進行貿易之處,帶來哪些商品;他們一年來船幾艘,以及船型與尺寸;他們是否在同一年中往返,抑或在滿剌加或其餘地區有經管人[代理人]」。馬努埃爾還想知道中國人的軍事實力、他們的外表體態、他們的政治制度(「他們之中是否有多個國王」)、他們的國家大小與疆界位置、他們的宗教信仰,以及他們是否容許穆斯林商人經商——葡萄牙人認為,穆斯林是他們在印度洋上最主要的貿易對手。
事實證明,滿剌加的確是印度洋與南中國海之間的關鍵轉口港。印度洋與南中國海之間所有的船運都匯聚於此。據後來成為葡萄牙第一位前往北京的大使——托梅.皮萊資(Tomé Pires)所說,你可以在滿剌加聽到八十四種語言。滿剌加同樣具有戰略重要性,能扼住兩個海域之間的交流。只要控制這個港口,就能確保往兩個方向的航路。一五一一年,蘇丹媽末沙阿(Mahmud Shah)拒絕讓葡萄牙在自己的口岸自由貿易,此時阿爾布克爾克便炮轟滿剌加,轟到蘇丹逃走,滿剌加也落入葡萄牙人之手。
由於滿剌加作為明朝朝貢國已超過一個世紀,媽末沙阿於是遣使納散.摩打里爾(Nacem Mudaliar),前往北京告難求援。他請求中方協助驅逐葡萄牙人,此舉確實合於朝貢體制的常態,但正德帝的臣子態度並不積極。朝貢體制下,若朝貢國統治者遭到推翻,中國有義務出手援助,但一五一一年的大明不準備這麼做。滿剌加太小、太遠,十五世紀時那支有能力介入的海軍也早已解編。滿剌加固然位於中國的商業地圖上,不過皇帝對這張地圖興趣不大——時人多半認為海外貿易或許能讓個人致富,但帶給國家的卻只有頭痛的問題。總之,比起某個遙遠的港口,正德帝更關注其他的對外方針議題,尤其是計劃對北疆的蒙古人採取軍事行動。
不過,媽末沙阿身為滿剌加統治者的二十多年間,對中國商人態度多有敵意,不僅在中國船隻進港時限制商人不得下船,盡其所能從他們身上擠稅,甚至在自己打算對沿海發動戰爭時占據他們的船隻,而這一切對他的處境都沒有幫助。人在滿剌加的中國商人見風轉舵,在阿爾布克爾克出手時幫忙他。當時,北京當局對葡萄牙一無所知,只知道該國在印度以西的某個地方。蘇丹的使節摩打里爾等待皇帝回覆的時間之久,甚至連與他同行的妻子都在北京過世了。最後,皇帝雖然對蘇丹的遭遇感到遺憾,但選擇不干預。摩打里爾無功而返,回程時在中國南方過世。大明所做的,頂多就是為他辦一場體面的葬禮。
葡萄牙人沒有遭遇明朝的任何挑戰,於是開始從滿剌加往中國方向派遣遠航船隊。第一支隊伍由區華利率領,於一五一三年出發,一年後抵達中國,卻無法靠岸。區華利在珠江口外一座海島停泊一陣子,賣掉船上的蘇門答臘胡椒,並堆石紀念其「發現」——第四章提到,葡萄牙人經過非洲與亞洲時沿路立發現碑,這就是其中之一。第二個航向中國的葡萄牙人,是一五一五年夏天登上滿剌加船隻出航的佩雷斯特雷洛。佩雷斯特雷洛跟哥倫布是遠房姻親。他在一年之內就從中國返回,大家都說這趟短程之行就賺了二十倍的利潤。佩雷斯特雷洛在一五一六年夏末回到滿剌加之前不久,安篤拉篤便率領四艘葡萄牙武裝船隻與四艘滿剌加戎克貨船啟程了。
右布政使吳廷舉知道安篤拉篤和手下人是來大明海岸做生意的。他稱之為「佛朗機」,也就是「法蘭克人」——中國人從阿拉伯語借來稱呼歐洲人的舊詞彙。但他們的到來,卻引發行政管理上的問題。朝貢體系的管理章程中並未提到這些法蘭克人。外國生意若非朝貢,就是走私,那要以什麼名義允許他們入境?右布政使吳廷舉也把世界分成兩半,只不過這兩半不是葡萄牙與西班牙,而是大明透過朝貢體系投射國威的廣大國界外區域,以及不在該區域範圍內的地方。朝貢體系的邊界是可變動的,取決於誰希望進入體系,以及大明朝廷為了追求其對外政策目標而希望與誰結盟,但沒有任何可循的先例提到葡萄牙的存在,那麼能視之為大明朝貢國嗎?
尋找共通點
安篤拉篤看似了解中國貿易規矩。大致上,每個蘇丹都會實施某些規範,一方面維持其權威,一方面從通過其口岸的貿易中得到經濟利益,而中國的規矩與此並無多少不同。差異主要在於管理的規模:大明透過明確制定的程序與政府機構,處理與數十個國家的關係。但凡首次接觸的國家,都必須符合程序,否則就會遭到斷然拒絕。安篤拉篤的中國夥伴——至少有中國人為他工作,擔任口譯與領航員——想必知道什麼樣的做法才能為官府所接受。就安篤拉篤這廂來說,比起挑戰大明的期待,他寧可滿足其要求,畢竟他是來做生意賺錢,不是追求外交目標。不過,身為提出請求的外國商人,他的期待跟大明的預期之間,本來也不會出現鴻溝。在這個階段,葡萄牙人只不過是又一個角色,參與眾所周知的海上貿易體系。
他提交給大明官員的文件皆未能存世,但寫給巡海道副使、進入中國的書面要求必然採用朝貢辭令,因為沒有別的措辭方式能讓他入境。安篤拉篤想必清楚知道大明是強大的國家,自視為理所當然的區域霸主,而且這並沒有錯。身為商人,他提升自己獲利的唯一方法,就是以畢恭畢敬的方式面對霸主。他是葡萄牙國王的子民,不得損及國王的尊嚴,必須照章辦事,他肯定心知肚明。但是無論他的國王跟大明皇帝之間可能浮現什麼樣的關係,他們必然都是位卑的一方。
無論安篤拉篤追求什麼,大明政府都會把他的通商請求,視為跨越國界線的請願,而他的到來也將因此落入政治外交框架中。正因為如此,巡海道副使首度接獲安篤拉篤的請求時,無法在缺少中央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允許他繼續逆流而上。倘若他放行安篤拉篤,就成為未能守住國界,是會立即遭到彈劾的罪證。一旦安篤拉篤到了廣州,就輪到右布政使吳廷舉得堅守章程,讓朝廷知道每一步,而地方政府還必須同時衡量究竟是讓這一行人上岸,抑或要求他們掉頭回到海上。
吳廷舉一聽到禮炮,就知道自己必須行動。他可以下令大明海軍驅逐安篤拉篤,但他沒有,反而命令安篤拉篤上岸,並且就三點事項加以訓斥。第一點,安篤拉篤不應在沒有接獲明確指令的情況下,繼續往上游前進,此舉等同沒有授權便進入大明領土,可以解釋成敵對舉動。第二點,他來的時候還掛上旗幟。在中國水域升起其他統治者的旗幟,可以視為對大明權威的直接挑戰。第三點,也是最嚴重的一點——安篤拉篤還開炮了。中國沒有任何章程允許以鳴炮作為歡迎或致敬的信號。開炮只能解釋成敵意,少說也是某種警告。安篤拉篤在八月首度靠近岸邊時,大明巡海道就是這麼做的。他們開炮不是為了擊中來船,而是為了引起注意,並衡量對方的反應。安篤拉篤妥切應對,並未還擊,舉手投足盡皆展現出他的遠航船隊是懷抱和平之意而來。
假如吳廷舉想找理由趕走安篤拉篤,那幾聲炮響就是口實。啟人疑竇的是,他沒有這麼做。安篤拉篤道歉,把情況處理得服服帖帖,但他的致歉卻跟吳廷舉接下來的做法——將他的請求上達北京,一點關係都沒有。吳廷舉有自己的利益考量。他深信,只要能將對外貿易與朝貢外交所施加的限制脫鉤,就能有益於國家。讓貿易就純粹是貿易。以當時的脈絡而言,這是很激進的構想。朝貢體系的思路是:但凡中國跟中國以外的世界有所互動,都是為了安排秩序,而中國的朝貢國也都是為了追求這種秩序。交換禮物意在鞏固尊卑之間的紐帶,而非從中獲取利益——對中國來說尤其如此,怎麼能犧牲來朝廷進貢的人,來獲取自己的利益呢?一旦儀式性的禮物交換大功告成,貢使就有機會獲准順帶進行貿易,但這是種恩准的姿態,而非商業上的激勵。外國人只能在遵守條件的情況下貿易,不遵守就是走私。
南方少數官員的做法是將海上貿易與外交交換區分開來,但這種想法牴觸朝貢貿易的規範。大明治國有一個根本論調:國家應當致力於確保百姓在物質與道德兩方面的福祉,而非利用可能的機會增進自己的歲入。土地稅是政府財政收入與歲入的根本,政權因此得到有限的財政基礎,但一般認為這就足以滿足百姓與國家的需求。商業活動也要收稅,但稅率不高(介於三%與一○%),在政府預算中僅構成次要的會計單行項目。朝貢制度對政府預算毫無助益;事實上,支應外交使節的開銷,遠遠超出朝廷收到的貢禮與款項。然而,中國南方的官員深深了解對外貿易可能帶來的利潤,他們認為對外貿易能挹注大量財富,有益於海岸地區的經濟——當然也能裝滿他們的荷包。只要適當監督、抽稅,對外貿易對整個國家都有潛在的好處。若要讓一切水到渠成,就意味著將對外貿易與朝貢制度脫鉤。但是,建立大明的人禁止子孫更動王朝的根本制度,讓兩者脫鉤實在太苛求了。儘管如此,還是有官員願意嘗試。
指導貿易與外交的體制紋理非常複雜。外國使節抵達中國海岸之後,由稱為「市舶司」的機構經辦。十五世紀初,市舶司的控制權轉移到宦官身上,而宦官所構成的平行管理體系並不對政府負責,而是完全效力於內廷。宦官的任務在於確保皇帝的利益,尤其是他的財政收益,這正是他們之所以爭取控制市舶司關稅徵收的緣故。禮部監督大明與外國關係的章程,外交也是禮部的職權。宦官只跟貢使團進入紫禁城、向聖上獻禮等事務有關。邊防則是兵部的管轄範圍。
絕大多數乘船而來的朝貢使團會在廣東省上岸,而日常貿易與外交事務則屬於廣東地方官的職責。簡單來說,地方行政安排是這樣的——廣東省與西邊的鄰省廣西省,是由一名總督(政府官員)與一名鎮守太監(宦官)管理。在兩人之下,省一級的領導權分成三份,分屬三個不同的衙門。「承宣布政使司」主管政務,「提刑按察使司」是中央政府在地方上的看門狗,「都指揮使司」則處理軍事與治安運作。此三司有義務彼此合作,處理主要事務。海上來的外國人所引起的問題,多半會出現在布政使的辦公桌上,除非此事造成治安漏洞,指揮使也可以參與。
首先動手將海上貿易當成稅收發電機來發展的人,很可能是宦官組織。宦官身為皇帝的私僕,擁有相當程度的自由,可以選擇處理那些與內廷有關的事務。只要有利於內庫(以及自己的荷包),更可以置麻煩的前例於不顧。正德帝治世時尤其如此,比起管理錯綜複雜的國家大事,他寧可釣魚和帶兵打仗,宦官們當然樂得任由他心血來潮。而正德帝的大太監是名叫劉瑾的強人,皇宮內苑皆由他自由管理,直到貪汙指控扳倒他為止。這些指控的由來相當複雜,始於一五○九年春天一起捲入宦官的事件。有人發現幾艘來自暹羅的船隻停泊外廣東外海。船員聲稱是風把他們吹偏航道——這是一個藉口,掩蓋他們其實是來跟中國的對口做生意,而且是在沒有貢使所需的書面授權情況下為之。該怎麼處置他們呢?省級的三司把這個問題上陳給頂頭上司,讓鎮守太監與總督決定。他們建議皇上對這些遠離家鄉的船員寬大為懷,允許船隻卸貨,但必須為這些商品繳交進口稅。收到的稅款則投入南方的軍事預算,畢竟他們得負責查緝走私的花費。
假如沒有人反對的話,這次不起眼的安排便將成為有力的前例,讓外國貿易得以在政府的監督下成長。但還真有人反對。根據《明武宗實錄》中不帶感情的記載,廣州市舶司太監熊宣「計得預其事以要利,乃奏請於上」。熊宣支持他們的提案,但要求把針對這些不定期船貨收稅的權責交給市舶司。禮部堅決反對。禮部願意支持稍弛海上貿易禁令,但主張宦官在市舶司的角色,是監督、管理貢使團,而非涉足稅收。正德帝決定支持禮部,他嚴懲熊宣妄欖事權,將之召回南京,由另一位太監畢真取代。第一回合是宦官輸了。
畢真的使命是堅守禮部的指示,將市舶司的職責限於朝貢事務的範圍內。十七個月後,畢真在一五一○年八月請求聖上允許市舶司監理商舶抽分事務,和他的前任要求一模一樣。畢真的主張完全是為了圖利。他提到,除了鎮守太監與總督,連省級的三司也經手來自這些船隻的高度獲利,惠及其預算。他希望把這些收益導向內廷,成為內廷財源。皇帝將他的奏摺轉到禮部,徵詢意見。禮部再度反對。「市舶職司進貢方物,其泛海客商及風泊番船,非敕書所載,例不當預。」禮部肯定會一直站在宦官做法的對立面,認為宦官此舉會削弱國家的正常行政。無論禮部出於什麼樣的動機而反對,皇帝仍然支持上一次的做法,下詔按照熊宣在一五○九年三月試圖掌握進口稅之前的舊例而行。
禮部雖然算是又贏了一回,但一部分也是因為體制中有其他意見使然。史官在《明武宗實錄》中,記錄皇帝對於畢真請求所做的判斷,最後又加了一句:「劉瑾私真謬以為例云。」史官之所以敢對正德帝的大太監有這麼直白的觀察,是因為不過兩星期之後,皇帝便下令逮捕並處死劉瑾,罪名是謀反。這項指控恐怕言過其實,但不失為一種讓反對之聲消音的好方法。不過劉瑾無可辯駁,他確實犯下整個明朝最嚴重的貪汙勾當,壓榨每個對他負責或是受到他控制的人。正德帝把目光投向他處的這些年以來,劉瑾的大規模回扣與威脅恐嚇已經敗壞朝綱,讓全國官僚體系烏煙瘴氣。最後,皇帝再也無法視而不見。劉瑾遭到逮捕,判凌遲處死,悽慘死去。原本根據其罪狀,是要慢慢凌遲三天,誰知他在第二天就斷氣了,令國人大失所望——處死他,是正德帝最為人稱道的決策。
劉瑾的因素,或許能解釋畢真為何違背劉瑾「不要抽分」的明確指令而上奏提出要求。劉瑾脅迫他,而他必須吐錢。不過,我們也不該小覷對外貿易稅收與宦官的貪腐之間,或是宦官與政府官員之間無止境鬥爭有關的議題。當時,中國南海岸正經歷重大轉變。有愈來愈多的船隻,載著愈來愈多的商品往返進出中國,中國南方官員則焦頭爛額,想琢磨出如何管理國家對於海上貿易及外交接觸上的獨占,以有利於全國。
爭論不休的海洋貿易議題,在四年後的一五一四年邁入下一個階段——這一年,布政司參議陳伯獻向正德帝上奏,指控高他兩級的長官讓海上貿易脫了韁。他的這位長官不是別人,就是右布政使吳廷舉。陳伯獻為何會對吳廷舉採取如此激烈的行動?我們恐怕永遠不會知道。說不定只是為了仕途:打倒你的上司,你就可以取而代之。陳伯獻在奏章一開始,概述從廣州角度看到的貿易情況,他提到滿剌加、暹羅與爪哇,對來自這些地方的物產不屑一顧,「不過胡椒、蘇木[作為染料、入藥,有極高價值]、象牙、玳瑁之類」。這些都不是「布、帛、菽、粟,民生一日不可缺者」。受到審慎管理的經濟體,才不需要這種浪費鋪張。陳伯獻接著提到轉變中的風氣:「近許,官府抽分,公為貿易。」一五○九年對暹羅水手的優待,等於是往新政策的方向發展,而陳伯獻認為影響不佳。「遂使姦民數千,駕造巨舶,私置兵器,縱橫海上,勾引諸夷,為地方害,宜亟杜絕。」陳伯獻聲稱,在背後造就這種嚴重情形的官員不是別人,正是吳廷舉。
當這項突如其來的指控傳到北京時,皇帝採取自己以往的做法。他徵求意見,並且再度責成禮部,畢竟外交章程是禮部的權責。禮部在六月二十七日回覆,支持陳伯獻,堅持番船非貢期而至者則不得抽分——畢竟一開始就不應該允許它們靠岸。禮部狠狠補了一句:「奸民仍前勾引者,治之。」
朝貢與貿易
右布政使吳廷舉究竟做了什麼,才會引來陳伯獻的炮火?這取決於我們如何了解吳廷舉這個人。從他在官修史書中留下的蹤影,我們曉得他任官將近四十年。他從一四八○年代晚期擔任知縣,開始慢慢往上爬,於一五二○年代初期擔任幾個不同的副使職。但是光憑官修史書,還不足以說明他在有明一朝歷來人物中的特殊地位。吳廷舉本身就是一號引人注意的人物,穿戴不修邊幅出了名。《明史.列傳》中的說法相當直白,「面如削瓜」。他言行無畏,不在乎別人的反應,當情勢需要時也不怕採取行動。這意味著他不時惹惱從宦官到皇帝等一系列的大人物,只不過政府高層也有要人支持,才能讓他在多次遭人攻訐的情況下倖存。
吳廷舉的名字最常出現在一五一○年代的官方文獻上,而且跟陳伯獻的攻擊有關。對於提倡改革對外貿易的人來說,這件事情成為反對者撻伐他們的爆點。例如,陳伯獻上奏的三年後,另一位南方的官員提到陳伯獻在一五一四年的抨擊,指責吳廷舉「巧辯興利,請立一切之法,撫按官及戶部皆惑而從之」。又過了四年,另一位敵對立場的官員試圖把廣東省後續的外國人問題,全都推到吳廷舉的腳邊。他宣稱,只要有稅可抽,能填補當地軍門給養的短缺,吳廷舉願意聽任所有船隻靠岸。這名官員表示,「以至番舶不絕於海澳,蠻夷雜沓於州城」——大家最擔心也最難察覺的,就是日本人——「法防既疏」。在控訴的末尾,他指控吳廷舉的方針釀成外國的刺探。「道路益熟」,間諜來去自如。那些對外界感到恐懼的人,花了十年時間,把自己不樂見的事情都怪到吳廷舉身上。
吳廷舉真的支持把貿易與外交區分開的做法嗎?儘管他的職涯可謂留下不少痕跡,但他似乎沒有留下自己的著作。一四八七年,吳廷舉通過殿試之後擔任的第一個官職,就是到廣州南邊的順德縣擔任知縣。《順德縣志》對他的生平留下正面口吻的記載,大加讚賞,說他是不修邊幅的高個兒,言出必行,行之必果。下一個朝代的史官,把這些評價放進正史中的列傳。任職知縣期間,吳廷舉活絡地方,掃除不良風俗,抵制上司索賄的企圖——說不定就是因為此舉,他才會在第一個官職上打滾九年,而不像一般人在三年後就晉升。吳廷舉在一五○五年回到廣東省擔任參議。他受到輪調,外調北邊的江西省,組織幾次消滅土匪的行動,後來重返廣東擔任右(副)布政使。也就是說,他頭二十五年的職業生涯大半在廣東度過,之所以一再被指派到廣東任官,想必是因為上級認為他對管理該地區的挑戰有充分了解。
但這一切都無法解釋陳伯獻攻訐吳廷舉的原因。皇帝對禮部點頭,支持陳伯獻的提案。但令人費解的是,吳廷舉保住官位——非但如此,他還在一年內升官為左(主)布政使。儘管公開擁護更自由的貿易政策,但他顯然享有高層足夠的支持,足以保護自己。或許貿易帶來的一份利益,幫助他站穩腳跟。
吳廷舉在一五一五年五月再度成為箭靶,禮部上奏,批評前一年限制外國貢使進口的決定沒有確實實施。禮部的措辭多少有點拐彎抹角,抱怨「奉行之人因循未止」。字裡行間並未點名吳廷舉,但其中必然有他的角色。然而,這一回禮部提升指責的層級,聲稱「後以中人鎮守,利其入,稍弛其禁」。一五○六年至一五一四年間擔任兩廣鎮守太監的人,是宦官潘忠(這樣的任職時間算是相當長的)。
這件事相當耐人尋味。吳廷舉是否跟貪腐的鎮守太監勾結?不太可能。吳廷舉長期與當權的宦官對抗,人盡皆知,而且早在他順德知縣期間就開始了。一回,他的上級打算用公帑為一位順德縣出身、權傾一時的宦官蓋祠堂,他阻止了。另一回,任職於市舶司的宦官賄賂他,他拒絕了,結果人家託詞他越權涉事,將他丟進監獄。等到他在一五○六年以布政司右參議身分回到廣東時,又跟鎮守太監潘忠起了衝突,參了潘忠二十條罪狀。潘忠反擊,吳廷舉遭到逮捕,押送北京,處罰他的人正是可恨的大太監劉瑾。劉瑾給他上了木枷(一種活動式的刑具,戴在犯人的脖子邊),在吏部外示眾十多天。要不是他的弟弟這十多天都在旁邊照顧他,他恐怕就死在折磨之下了。吳廷舉活了下來——性命得保,仕途得全,但只要潘忠一天是鎮守太監,他就一天不可能回到廣東任職。直到潘忠在一五一四年退休,吳廷舉才被調回廣東。
到頭來,剛正不阿的吳廷舉,怎麼會跟他的死敵——貪腐已極的潘忠,在海上貿易議題上站在同一邊——至少在禮部看來是如此?針對這個謎團,唯一的解決方式是假設:潘忠弛禁對外貿易,為的是將收益導向市舶司,但吳廷舉於一五一四年重返廣東任職時之所以延續相同政策,目的卻不是利於宦官,而是確保從進口上徵收的關稅能妥善分配於省級預算。一五一○年代,圍繞著大明對外貿易方針的政局相當複雜。單一共識並不存在,但一再有人對吳廷舉表示異議,意味著這位貿易觀較為自由的人物,只不過是一個人而已,偏偏與他對立的派別卻構成主流的意見。
無論是提出保羅.甘迺迪(Paul Kennedy)在《大國的興衰》(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Great Powers)一書中所做的那種「明代中國在活力與進取心上遠遠不及宋代中國」的結論,或是指責「極端保守的儒家官僚體制」,都是把情況兩極化,而非從歷史角度實事求是。明中國並非誕生於厭乏與保守;明中國是個活絡的政治空間,資訊充足的人們有餘地對適合海上貿易的機制抱持極為不同的意見。即便是大明政府內部外交方針分析的實質來源——禮部,都會有搖擺不定的意見。接連不斷的變化終究未能導引出歐洲國家在十六世紀之後採用的那種政策,但我們既無必要,亦無根據落入「中華國家敵視貿易」或是「中華官僚貪贓枉法」的刻板印象(雖然確實有些貪官)。
葡萄牙人抵達時所踏入的正是這樣的脈絡,一個他們渾然不覺的脈絡,造成令人遺憾的影響。
「廷舉之罪也」
葡萄牙人最早在一五一四年與一五一五年數度航至廣州,但並未引起大明朝廷注意。《明實錄》在一五一七年六月十五日首度提及「佛朗機」,是安篤拉篤的船隊出現在珠江口的一個月前,作為海上貿易整體指示的附加說明而出現。指示如下:「命番國進貢並裝貨舶船,榷十之二,解京及存留餉軍」。「外交」與「貿易」並未當成兩種平行項目分隔處理。接下來的文字清楚表示「俱如舊例,勿執近例阻遏」。這絕對不是實情,畢竟「舊例」小心翼翼,不會明確談到進口稅。提到「俱如舊例」,其實是一種不可謂少見的修辭方式,用來掩蓋完全相反的事實。這道指令並未對非朝貢團開放對外貿易的邊界,但確實承認對歲入來說,讓使團進口一整批的船貨是多麼有價值。正德帝的行政部門已經走在徹底修正海上貿易政策的半路上。
編纂《明實錄》的史官對歷史背景進行附加說明。他提到,早在一五一七年之前,廣東與廣西當地人便已涉及舶來品私人貿易。他把各種為人所熟知的修辭方式都挖出來用,抱怨當地人「私通番貨,勾引外夷,與進貢者混以圖利,招誘亡命,略買子女,出沒縱橫,民受其害」。個個都是奸民。史官接著提到陳伯獻在一五一四年對吳廷舉的攻訐,從這裡帶出葡萄牙人:「不數年間,遂啟佛朗機之釁。[巡海道]副使汪鋐盡力剿捕,僅能勝之。」史官此處指的是稍後於一五二二年的海上對峙,我們不久後就會談到。「於是,每歲造船鑄銃為守禦計,所費不貲。而應供番夷,皆以佛朗機故,一概阻絕,舶貨不通矣。利源一啟,為患無窮。」這則實錄以當時標準的控訴作結:「廷舉之罪也。」
史官對一五一七年的指令做出評論時,之所以插進這一段對右布政使吳廷舉的簡短描述,是因為他認為這項指令旨在回應廣州地方官採取的措施,進行政策變更。他往前回溯,注意到放寬貿易禁令的措施試行之後不久,葡萄牙人就來了。「佛朗機」的到來並非這段過程的起因,但造成的結果確實導致吳廷舉等人的實驗出格。儘管有這道新的指令,政策的更張在一五一七年夏天——安篤拉篤此時尚未現身——仍然是實驗性的。大明國的海上貿易會往哪個方向走?此時仍然說不準。稍微整理我們從文獻中堪堪得知的史實:右布政使吳廷舉在一五一四年前後推動貿易開放,陳伯獻等人在一五一四年至一五一五年間建議加以限制(正好是葡萄牙船隻開始到來之時);接下來到一五一七年間,朝廷都在猶豫要走哪一條路,但情勢似乎是漸漸往貿易自由化而去。危機還沒有發生。
接下來在《明實錄》首度提及葡萄牙人的兩個月後,安篤拉篤的艦隊抵達廣東外海,請求以貢使身分登陸。當然,安篤拉篤完全不知道檯面下有什麼動靜正在醞釀。他很識相,領會到吳廷舉給他的提示,不只道歉,還解釋他開炮是出於禮節——他身為船長,是想對中國致敬。這正合吳廷舉下懷。吳廷舉接受致歉,採取措施,讓安篤拉篤有機會把葡萄牙希望成為大明朝貢國的申請交給他的上司——兩廣總督陳金。陳金並不好惹。他在生涯初期鎮壓土匪,狠名在外,地方百姓甚至為他作了一首歌謠:「土賊猶可,土兵殺我。」但陳金與吳廷舉關係友好——吳廷舉過去剿匪功勞也不小——陳金也願意讓朝貢國身分的申請繼續上行。「葡萄牙國王自願屈尊於中國皇帝」的說法簡直是異想天開(至少葡萄牙人會這麼覺得),但這對大明—葡萄牙關係初始階段來說沒有壞處,畢竟唯一的實際作用就是讓貿易得以進行。總督陳金同意把請求交給北京,於是和鎮守太監共同上奏皇帝。
安篤拉篤以為外交事務順利進行。但從一五一八年二月十一日——也就是四個月後,出現在《明實錄》的陳金奏摺片段來看,給人的卻不是這種印象。陳金在文件中評論,海南諸番裡沒有佛朗機人,何況其使者「無本國文書」能證明自己是葡萄牙國王的代表。陳金根據這兩點證據小心推論,認為申請朝貢國地位的使團「未可信,乃留其使者以請」。說不定這是陳金手法謹慎,一方面對自己面前的葡萄牙人留有一定限度的信任,但一方面又為自己留餘地,以免北京有不同的決定。陳金也許對右布政使吳廷舉試圖讓對外貿易成長的做法深有同感,但他不希望成為那個打開大門,接受朝貢國的人。就算要接受朝貢,也該完全由朝廷來決定。
把中文的「留」解釋成「拘留」可能是過度發揮,畢竟「留」就是「允許停留」,但這個字也可能帶有「不許離開」的弦外之音。安篤拉篤獲准停留,但也獲准在必要時離開。他卸了貨,賣給當地商人,接著在船員因為疾病(或許是瘧疾)而出現更多病號之前離境。安篤拉篤留下一名使者皮萊資,以及一批隨員。過了三年,皮萊資一行人才獲准從廣州出發,經由漫長的河運、陸運與大運河,前往正德帝御前,提出國王馬努埃爾的主張。
大明朝貢國葡萄牙
朝廷起先對於陳金奏陳之事的反應並不正面。《明實錄》先是引用那段佛朗機人不可信任的文字之後,提到皇帝再度把這件事交由禮部議處。禮部迅速回覆,建議打發使節返國,退還他們獻給皇上的貢禮。此事出現在一五一八年二月十一日的《明實錄》,暗示依此決行的詔書就是在這天頒布的。但《明實錄》此後就未置一詞,完全沒有提到發生什麼結果——如果有結果的話。似乎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了兩年半,事情才再度浮上檯面,讓編纂《明實錄》的史官注意到——一五二○年十月,《明實錄》出現一則簡短的評論,暗示正德帝尚未回應兵部希望他下詔驅逐佛朗機人的請求。也就是說,儘管兵部立場如此,但這項意圖尚未蓋棺論定。葡萄牙獲得朝貢國地位的正式請求還在進行。皮萊資還在廣州等待,可見大明政府中仍有人(例如右布政使吳廷舉)在設法處理與日俱增、要求大明開放貿易的外部壓力。
當議題仍在朝廷呈現僵局時,又有其他葡萄牙人來到廣東海岸,做出無助於中方重視其目標的舉動,其中以西眇.安篤拉篤(Simão de Andrade)最為惡名昭彰。西眇是安篤拉篤的弟弟,在一五一九年擔任船團的新任艦隊長。一九三○年代,第一位研究中葡互動的中國史學家張天澤表示,西眇「旋即犯下一連串暴行,完全破壞他的兄長在葡萄牙人與中國人之間建立的友好關係,甚至把中國人變成死敵」。張天澤此處所說的「暴行」,包括在大明領土上處死別人,以及阻止其他船隻在葡萄牙人賣完船貨之前靠岸。等到一五二一年一月,朝廷願意重新聽取有關授予朝貢國地位的主張時,原本對於重新詮釋法律抱持開放態度的風向早已轉變。這一回,問題已經不純粹是「大明是否應該承認新的朝貢國」,更不是「朝廷是否應考量新的對外貿易管理規範」,朝廷的討論完全轉向葡萄牙人的舉止紀錄。裁量的標準——或者我們應該說是衝突的導火線——偏偏是葡萄牙人在十年前占領滿剌加一事。但針對這一點,各方論點不可謂不複雜。
監察御史丘道隆在這一回合的意見算是中庸。他堅持,滿剌加蘇丹求援一事尚未解決,解決之前都不應該承認葡萄牙。只不過,關於怎麼樣才能解決求救問題,他的態度則相當模糊,他相信必須透過軍事手段才能處理,而他也意識到大明國不太可能把軍力投射到這麼遠的地方。然而,丘道隆的看法並非徹底拒絕葡萄牙的請求——他提出建議,為自己的看法作結:「請卻其貢獻,明示順逆,使歸還滿剌加疆土[予其統治者]之後,方許朝貢。」易言之,接納的大門應保持敞開。丘道隆初入官場時,同樣在廣州附近的順德縣當過知縣——也就是右布政使吳廷舉的第一個職務,而他在縣志中也因為優秀的治理,得到與吳廷舉類似的讚賞。這很難說是巧合:管理廣東沿海縣分的經驗,必然讓他有如以前的吳廷舉一樣,浸淫於當代人多半看不穿的複雜海上貿易世界中。
另一位御史何鰲,抱持更嚴厲的看法。何鰲陳言:「佛朗機最號凶詐,兵器比諸夷獨精。」他回想當年安篤拉篤的禮炮,「銃炮之聲震動城郭」。他繼續說明:「留驛者違禁交通,至京者桀驚爭長。今聽其私舶往來交易,勢必至於爭鬥而殺傷,南方之禍殆無極矣。」御史何鰲希望一口氣解決南疆出現的破口:驅逐所有與貢使團無關的外國人,恢復原有體制。當然,假如真要怪誰,就怪吳廷舉——只是當時吳廷舉已經升官,到國內其他地方任職。
但禮部的回覆出人意料(尤其是回想一五一八年把葡萄牙人遣返回國的決定),站在丘道隆那一邊。整件事取決於滿剌加的重要性——至於葡萄牙人對此是否了解,我們就不得而知。禮部建議,只要滿剌加情勢徹底調查完成,對葡萄牙人未必不能加以承認。禮部也認為必須追罰吳廷舉,並強調要強化邊防,但此外就沒有進一步的措施。儘管吳廷舉一再受到妖魔化,但皇帝在之前、當下與之後都沒有處置他。開放海上貿易的可能性尚未完全粉碎,禮部仍然在這個議題上兩面押寶。到頭來,最重要的問題並非朝貢體系的完整性,而是邊防。
一起完全出於偶然的事件,讓這場曠日廢時、漫無邊際的外交討論告終:皇帝在一五二一年四月二十日駕崩。第一個影響——每當皇帝駕崩時都如此——就是懸置政事。先前來進貢大行皇帝的使團要先送回國,接著得等到有新皇帝之後,朝廷才會接待新使團。這次的繼承有些曲折,因為正德帝死時無嗣。根據《皇明祖訓》,皇位應當從正德帝傳給他的堂弟,也就是後來即位的嘉靖帝(一五二二年至一五六六年治世)。但這次的過渡卻化為一場政治動盪,讓朝廷大事懸置半年之久。皇統繼承突然化為一場危機,整個朝廷意見嚴重兩極,任誰都沒有那種時間與精神去思考修正貿易政策的問題。雪上加霜的是,十三歲的新皇帝在內陸深處長大,對海上貿易不僅完全沒有概念,也沒有絲毫興趣。皮萊資使團遭到遣回廣州,在廣州做生意的葡萄牙人也全部勒令出境。這項命令有軍事實力為後盾,沒有離開的葡萄牙船隻,將受到大明海軍攻擊——指揮的人我們先前提過,正是那位《明實錄》挑出來褒獎的巡海道副使汪鋐。雙方軍事科技不相上下,但中國軍隊人數遠多於葡萄牙人,並封鎖他們的船隻出入。海戰於是展開。幾艘葡萄牙船隻終究突圍而出,返回滿剌加,皮萊資使團則身陷廣州。
來年夏天,第二支葡萄牙使團抵達,試圖簽訂友好協議,但北京對他們的請求置若罔聞。禮部建議皇帝把葡萄牙人當成海盜、間諜,「亟逐之,毋令入境」。至於滿剌加,禮部也承認束手無策。難道派海軍遠征,迫使葡萄牙將滿剌加還給流亡的蘇丹?怎麼可能。不過,遲至一五二四年,若熱.德.阿爾布克爾克(Jorge de Albuquerque)仍向葡萄牙國王提出警告,表示有大明艦隊揚帆滿剌加,將葡萄牙人趕出其據點的風險。換做一個世紀前,或許還有機會,但一五二四年絕對不可能。此時的大明國徒餘「大國」之名,而無其雄心之實。大明腳步不出國界,而且也沒有非得這麼做的明確理由。
海禁
一五二五年,嘉靖帝實施海禁:範圍不只是廣東,而是整個中國海岸。一桅以上的船隻都不能出海。這項禁令仍允許漁船按時在岸邊從事買賣,但合法的海上活動僅止於此。外國統治者派來、得到官方授權的貢使可以登陸,但其他外國船隻都不能靠岸。一五二九年上任的兩廣總督倡議再度開放貿易,估計一個月的關稅就有幾萬盎司的白銀,但他爭取來的貿易弛禁僅適用於貢使團。濱海地區維持封閉,而且接下來四十二年都保持這種狀態,直到實施海禁的皇帝駕崩為止。
在一五二五年的禁令頒布之前,那些曾試圖為海上貿易減少限制的官員們,倒也不是主張貿易應該無所限制。大明官員一律同意,國際貿易根據外交關係而行,且由政府獨占。進入本國的商品必須在種類與數量上加以限制,在外交上沒有立足點的貿易商不得進入體系(再怎麼樣都必須透過代理)。一五一○年代曾有態度上的轉變正在醞釀,朝著承認「海上貿易在歲入上與外交上或許都有合理邏輯」的方向轉變。貿易仍然由國家獨占,但這種獨占不只是為國家的地位服務,對財政健全亦有貢獻。
當時歐洲各地的人肯定都不會對這種觀點感到意外——起碼所有的葡萄牙人都不該感到意外,畢竟他們的海上貿易同樣是以受政府監督的獨占方式運作。其實,直到十九世紀為止,歐洲水手都無法避開政府的獨占。他們的問題並非單純的貪婪,而是亞歷山大心態(請容我拿《在眾多成就中》的作者之名作文章)。這種心態瀰漫於幾個世紀以來的歐洲,以為全世界都是他們宗教征服的標的。說起來,葡萄牙人剛抵達廣州時之所以誤判情勢,恐怕是因為他們的做法在亞洲沿海小國都相當成功。非得等到他們到了中國,才對上一個能實施獨占、認為外國人皆應遵守,且有海軍實力能強效推動獨占措施的國家。大明確實發現葡萄牙人在海軍槍炮技術上有一日之長,但一五一七年時,雙方武器上的差距並未嚴重影響中國的自衛能力。多虧有大膽的巡檢何儒,他繳獲一批葡萄牙火器,大明旋即習得葡萄牙的鑄炮技術。中國南方的將領在一五二四年請求朝廷允許學習鑄造技術,在廣州與南京生產類似的武器。朝廷不只允許,而且指派何儒負責這個計畫。
對於轉變中的大明海洋政策來說,葡萄牙人的不檢行為並非扭轉方向的唯一原因。貿易從開放轉向封閉的決定,跟既有政策和大明政局之間的內部衝突有關。但對政治來說,時機經常決定了一切。像葡萄牙人在滿剌加和中國沿岸那種訴諸於暴力的做法,就特別不合時宜。暴力讓他們在印度洋與南中國海的某些地方大發橫財,但無法為他們贏得入口,打進大明貿易。事實上,效果根本相反,等到嘉靖帝的繼承人終於同意重啟廣州的對外貿易時,他特別點名排除葡萄牙人。一五五七年,葡萄牙人為了對中國貿易,設法在澳門半島取得一個立錐之地,並且經營澳門至日本間利潤甚豐的貿易,時間長達一個世紀之久,但大明從未授予其正式地位。壞名聲揮之不去。一個世紀後,中國人還在講葡萄牙人在滿剌加行為舉止有多差。一六一七年,一位對滿剌加情況知之甚詳的作者表示,當地是危險的地方,一有鹹水巨鱷,「過人則嚙,無不立死」;二則山有黑虎,「虎差小或變人形,白晝入市」;接著就是重點了:「今合佛郎機,足稱三害云」。
另一個始料未及的影響,則是因為海禁而投射到全世界的中國涉外形象。把葡萄牙人拒之門外,一直是世人心目中的中國外交政策原罪,足以證明大明已經迷失在「過時輝煌」的濃霧中,無法巧妙應對到來的歐洲人。明代中國人「懷抱一種斟酌過的自尊,從華國心不在焉地望出去」,有個花裡胡哨的作者在一九七○年如是說。他們迷失在「一場精心的中式愚民夢境中。中國把強烈的民族白日夢愈作愈長,不願意在世界的真相早晨中醒來,倒也一度把懷抱敵意的世界成功隔絕在外」。這一切都是無稽之談,都是十九世紀以降反鴉片修辭的過時殘渣。我們不費工夫就能對這種言詞等閒視之,可是一旦要找出在今日全力反撲而來的懷疑遺緒,就沒那麼容易了:像是「中國採取傲慢的外交政策」,「華國繼承了對對外貿易的敵意」,「中國偏好獨占甚於自由貿易」,「中國對其貿易夥伴國施加不公平、不利的條件」,以及「任何偏離這種姿態的跡象,必然與政治論辯無涉,而是源自派系利益,當然還有腐敗、宦官等因素」。上述的指控有些也許言之成理,但都是從誤解的深井中流出來的。
我們從這一章可以清楚知道,中國在十六世紀的貿易方針是流動的,而且中國對於發生在國界外的世界相當敏感。貿易本身沒有好壞之分,其善惡端視增進貿易是產生衝突,或是減少衝突而定。有些大明官員(尤其像右布政使吳廷舉)看到的是對國家歲入的好處,而歲入能用於強化政府維持南海岸治安的能力;其他人則只看到外國水手在中國沿海帶來的暴力與失序,不認為從貿易中能得到什麼足以抵銷這些損失。朝廷的決策是以不夠充分的知識,以及短期的焦慮為基礎,但各國的決策通常也是如此。造化弄人,政策的轉變原本能讓中國與歐洲之間的貿易踏上相當不同的臺階,然而葡萄牙人卻讓過程脫軌,一口氣擾亂對外貿易與外交關係這兩件事——他們當然不是故意的,但影響卻扎扎實實。不過我們必須當心,不要把雙方劃歸為做法相反的陣營。大明政府在一五一○年代為了保護邊境與其利益所採取的措施,跟歐洲國家在相同時代的做法相去無幾。換作是中國武裝船隻出現在葡萄牙海岸邊境,一旦葡萄牙王室面對來到其口岸的貿易活動,為了捍衛獨占權,作為也不會有所不同。總之,明代中國真的不像某些人以為的那樣,並非歐洲的反例。假如中國與歐洲在海洋政策上真有重大差異,也得等到十八世紀之後才會出現——全球帝國結構在此時轉型,而軍事科技的快速發展也讓歐洲國家有實施不平等貿易條件的手段。
嘉靖帝在一五二五年封閉濱海地區時,說不定以為自己正在保護大明王朝,但他也將大明置於嚴重的不利境地中——他同樣不是故意的。只要沒有接觸(走私者除外),大明老百姓就無從得知外界發生的事情。這不是一個從全球交流登出的好時機,畢竟歐洲國家一個接著一個來到海上,建立帝國,而且一個個都試圖比過去更接近中國。當邊界限制中國人時,疆界則引誘著外國人:世界被又一條線分隔,只是這條線沒有亞歷山大那條線來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