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商人和他的僕人
    奧斯坦德/廣州,一七九三年
    一七九三年七月十五日,伊特魯斯坎號(Etrusco)正北上英吉利海峽,距離比利時港口奧斯坦德還有一天的航程。此時,一艘不列顛海軍獨桅帆船悄悄靠了上來。這年夏天,不列顛和法國作戰,而不列顛海軍正實施禁運。英吉利海峽中,任何未懸掛聯合王國船旗,文件又不符的船隻都可加以扣押。伊特魯斯坎號的船長有理由感到焦慮。這艘船是那個時代不可謂罕見的法律大雜燴:建造於美國,出售於加爾各答,登記成其他船名,名義上由來自伊斯特里亞(Istria)的威尼斯人所持有,懸掛托斯卡納(Tuscany)船旗,由英格蘭人指揮,載運了至少四國商人的貨物,而股東至少有三個國家的人。這艘船航行在一個貿易獨占觀念當道的世界,船上準備了好幾種版本的貨單,端視是誰想檢查。對了,船上還有一名中國乘客,名叫林亞九。
    直到抵達聖赫勒拿島(St Helena)——南大西洋中的一座孤島,往返亞洲的定期船隻會在此補充飲水與給養——伊特魯斯坎號船上的人才得知戰爭的消息。他們在新年當天離開澳門,船上載滿著糖。當時兩國仍維持和平,但他們並不曉得,不列顛正是在這一天宣戰的。伊特魯斯坎號一頭栽進的這場戰爭,是一七八九年法國大革命的遲來結果——革命發生後,法國跟歐洲其餘國家對立,而情勢稍後更是在法國國民議會(National Assembly)廢除君主制之後愈演愈烈。不久之後,法國與奧地利帝國以及其他歐陸大國的關係瀕臨爆發點。為了不讓法國人口中的「帝國主義者」占得先機,法國於一七九二年對奧地利宣戰。其他國家也捲入衝突中,最後連不列顛也宣布與奧地利帝國同一陣線,加入戰爭。
    伊特魯斯坎號懸掛奧地利帝國的船旗(因為托斯卡尼是該帝國的領土),所以還好。但在當時(如今亦然),船隻常常掛上權宜用的船旗,等於在戰時不能只看旗子就算了。無論懸掛哪一國的船旗,不列顛戰艦都不會在沒有檢查文件,判斷實際船籍、船貨內容及目的地的情況下,放任何一艘船隻通過。伊特魯斯坎號北上北大西洋的過程中,已經因此多次遭到截查。
    這艘船有兩點不利。第一,指揮船隻的人是一名告假中的英格蘭海軍軍官,而此時所有海軍軍官都已受召恢復現役。霍姆.波潘姆(Home Popham)在對美洲殖民地的戰爭中擔任海軍低階軍官,升到中尉。由於戰爭結束後軍人復員半薪,他不想繼續留在軍中,做無益於自己職涯發展的事情,於是前往奧斯坦德——是個不列顛法令管不到商船頭上的好地方。他四處打探指揮職,也找到了,於是在一七八七年向海軍部長告假,「前往東印度群島追求我自己的事業」。海軍部長反應冷淡,但還是在他二度請願之後放他走,條件是不要涉足東印度公司(EIC)利益所在的地區,同時要對公司報備他在亞洲的行蹤。
    波潘姆全都沒有遵守。他把名叫伊特魯斯坎號的船隻駛向印度,從事的正好是他不該做的生意——在東印度公司經營的水域活動。到了加爾各答,他跟幾個美國人買賣時使詭計,把自己的船換成更大艘的華盛頓總統號(President Washington),接著馬上將之改名為伊特魯斯坎號,很可能是為了掩飾船隻已經換手的事實。此外,用「托斯坎人」(「伊特魯斯坎」的原意)為自己的船取名,也是顯示自己跟英格蘭的利益井水不犯河水的好方法。為了與偽裝保持一致,他僱用一名托斯坎人為大副,後來改以伊斯特里亞人取而代之(當時的伊斯特里亞屬於奧地利帝國)。波潘姆一度在東印度公司最深的口袋——孟加拉灣一帶載貨,後來他前往澳門,在澳門找到不少迫切想把商品裝進貨艙,載著自己返回歐洲賺大錢的歐洲商人。
    船艙裡的貨物,正是伊特魯斯坎號的第二個不利點。有三分之一的貨物屬於尚—巴蒂斯特.畢昂—阿葉(Jean-Baptiste Piron-Hayet),這名法國商人以澳門為根據地,與廣州進行貿易;另外有三分之一的貨物屬於一位有著法文名字的商人——夏爾.德.孔斯當(Charles de Constant)。孔斯當其實是瑞士人,但他在廣州擔任法蘭西東印度公司(Compagnie française des Indes orientales)的首席代理人。前一年他辭職了,因為公司在此時為了防止財政崩潰而採取激進的做法,結束了廣州商館的營運(但財政崩潰終究還是在一七九四年發生了)。如今,孔斯當做自己的生意。船上有這麼多的貨物登記在兩個法文名字底下,任何一位不列顛稽查員都會注意。
    儘管有這些不利因素,但波潘姆仍是位靈活的玩家,知道所有的眉角,一旦事實跟他的目標不合,他也會熟練地否認事實。每一回有不列顛軍官登船,波潘姆都能靠著一張嘴與自己的人格魅力,讓稽查的人相信這艘船的航行完全沒有違反不列顛的戰爭法與獨占法。七月十五日這天,當那艘海軍艦艇對他的船隻出現在英吉利海峽上有所懷疑時,他便故技重施。船隻的目的地是奧斯坦德,這一點有點幫助,畢竟比利時屬於奧地利帝國。偏偏有一好沒兩好,在奧斯坦德處理這趟船務的是一名英格蘭代理人——羅伯特.查爾諾克(Robert Charnock),以狡猾手法避開EIC的獨占權而聞名。波潘姆很幸運,通常下級軍官不見得知道這些事情,而登上伊特魯斯坎號盤查的這位年輕副官正好不知道。兩人一陣交關,軍官弟兄對軍官弟兄,那位副官便回到自己船上,同意伊特魯斯坎號並非戰時捕獲物,可以繼續前往奧斯坦德。
    隔天,伊特魯斯坎號抵達港口,中途未生枝節。這一程結束了。船都還沒下錨,波潘姆就自己划小船上了岸。他把年輕的妻子留在奧斯坦德,妻子在兩年前他離開的前晚懷了胎,而他至今還沒見過自己的兒子。至於本章的要角——瑞士商人孔斯當有沒有上岸?我們沒有文獻可以佐證。經歷一段漫長的航程,他想必很希望雙腳踩在乾燥的地上,好好感受一番。假如這名商人有上岸,那麼他的僕人林亞九當然也得跟著他,繼而首度站上歐洲的土地。此前還沒有幾個中國人到過歐洲。
    伊特魯斯坎號抵達奧斯坦德時,這幾個人肯定沒看到不列顛籍巡防艦光輝號(Brilliant)停泊於港內,但伊特魯斯坎號早已經過多次盤查,每個人都不擔心。只不過就在當晚,光輝號上的一名副官在夜色掩護之下,率領武裝小隊登船,宣布以國王喬治三世陛下之名,將伊特魯斯坎號扣押為戰時捕獲物。相較於接下來針對扣押船上中國商品之舉是否合法,以及在確認並不合法之後是否補償而起的司法戰,伊特魯斯坎號前往奧斯坦德的這段路實在微不足道。這起訴訟曠日廢時,官司在不列顛的法庭打了十五年時間。
    中國人在歐洲
    伊特魯斯坎號抵達奧斯坦德之後又過了四個月,林亞九在倫敦讓人畫了肖像。我是在拜訪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與老友兼同行韓書瑞(Sue Naquin)偶然閒聊時發現這幅畫的。當時,我提到自己正在讀孔斯當的回憶錄,而她想起幾年前擔任東亞研究系(Department of East Asian Studies)講座教授時,人家問她的問題。一名普林斯頓校友帶來一紙在他家很有歷史的舊版畫。畫中是一個中國人,而這名校友想知道系上是否有人有一丁點線索,知道此人是何許人也。研究了一番,韓書瑞得知畫中人是孔斯當的僕人林亞九。為了答謝她對這個問題的投入,畫的主人把這張版畫捐給東亞研究系。畫在她的研究室牆上卦了好幾年,幾年前,普林斯頓大學美術館的規畫師判定這張畫非常珍貴,不該掛在牆上,接著氣急敗壞用氣泡紙包裝好,收進庫房裡。
    見到這幅畫時,我注意到上面有小字,寫著這幅畫出自於誰的手筆:「H. Danloux Pinx’t」,意思是「H.丹路克斯繪」。我猜,原畫已經消失許久。但上網搜尋之後,我發現這張版畫描摹的原畫,現在收藏在愛爾蘭的私人藏家手中。儘管我只看過原畫的數位檔案——數位的總是比不上真品——但光是檔案就足以讓我知道,普林斯頓的版畫好是好,但原畫才叫上乘。
    畫中坐著的人以天空為背景,眼睛看著畫家右肩上方,額頭光亮,目光炯炯,雙脣微啟。他的臉上有些許跡象,顯示他不太自在,甚或對於擺姿勢多少感到侷促。對於十八世紀的多數中國人來說,坐著讓人畫肖像是一種陌生體驗。名人與偉人、皇帝和王侯、高官與名士才要畫像。老百姓唯一曉得或是看過的肖像,上面畫的若非死人,就是行將就木的人——亦即所謂的「祖宗像」。對林亞九來說,坐在亨利—皮耶.丹路克斯(Henri-Pierre Danloux)位於萊斯特廣場(Leicester Square)的畫室讓他作像,想來是種新奇的體驗。不過,自從十四年前為歐洲主人做事以來,他已經遇過許多新鮮事,讓人畫肖像只是其中之一。
    這幅肖像畫堪稱傑作。畫高一碼,寬二十八英寸,大小足以讓主角看起來相貌堂堂,卻又不會讓他看起來一板一眼,讓觀者感受到壓迫感。對亞洲人感到陌生的歐洲畫家,會覺得亞洲人的臉部輪廓很難畫,尤其是雙眼。他們受過的訓練不包括畫中國人的眼睛,但丹路克斯仍以高超的技巧,處理好林亞九的內雙眼皮。不過,這幅畫不光是像,甚是可說是維妙維肖。微張的雙脣,以及他臉上的多個迎光面,為畫中人賦予一種鮮活、一呼一吸的感受,衣服的黑有點暗沉,但他背後輕柔的雲彩卻給畫面添了一絲溫暖與輕快。畫中沒有任何事物有損於模特兒的形象。畫家沒有為林亞九加上異國風,或是把他畫成另一個人種。對一七九三年的歐洲受眾來說,他看起來也許跟自己不像,身上的衣著也許很老氣,但基本上他就是我們。
    這幅畫在丹路克斯的所有作品中獨樹一幟。他的標誌性風格更暗沉、更誇張,不時綴飾過多——大體上就是十八世紀的風格。但這張肖像不然。除了襯背的積雲背景(三年後,丹路克斯繪製貝里公爵[Duc de Berry]肖像實再度使用了這個手法),這幅畫跟他的其餘作品實在沒有相像之處。沒有浮誇的服裝,沒有道具,沒有陰影——只有畫中人,襯著露天背景,穿著中式衣帽,此外相當樸素。這幅作品中沒有急就章與輕忽之處。正好相反,丹路克斯運用複雜的幾何光影,預示了十九世紀的繪畫,而非回顧十八世紀的舊慣——至少我是這麼看的。丹路克斯恐怕不是在實驗某種新風格,而是試圖找出一種方法,不依賴當時歐洲肖像畫中亂七八糟的常見道具——管他是英雄風還是居家風——掌握肖像主人的神采。不知道丹路克斯究竟是太喜歡林亞九的肖像,捨不得割愛,還是純粹找不到買主?總之,直到他在一八○一年返回巴黎時,這幅畫都還在他自己的收藏中。丹路克斯死於一八○九年,這幅畫傳給其子,而且至少在他手上留到一八六○年。
    丹路克斯比林亞九和孔斯當早一年來到倫敦,是因為法國革命演變為暴力局面而逃難的人。過去他仰賴接貴族委託人的案子為生,如今革命剝奪了他的客戶,他只好在萊斯特廣場成立畫室,在倫敦到處接案,幾年後搬到蘇格蘭做一樣的工作。孔斯當抵達倫敦時,他和丹路克斯聯絡上。兩人可能在孔斯當寓居巴黎時便已認識,不過,身為法國大革命造成的歐陸難民,怎麼樣都會碰頭的。我猜想,因為是舊識,加上手頭拮据,才讓兩人起心動念——他們說不定可以把林亞九在英格蘭創造的些許討論熱度化為利潤。林亞九說不定是倫敦在一七九三年唯一的中國人,自然是相當引人好奇的人物。他甚至吸引到喬治三世的注意力。國王在海德公園(Hyde Park)時,林亞九正好途經一旁——這種巧合說不定是孔斯當的精心設計,藉此引發討論,與倫敦的商業菁英建立聯繫。據說,國王因為這次巧遇大喜過望,不停喊著:「居然?居然?中國人耶!中國人耶!你好嗎?你好嗎?」孔斯當追憶,林亞九躬身,輕聲說道:「請了,請了。」
    林亞九的能見度想來滋長了畫一幅畫,賣給好奇民眾的點子。丹路克斯畫好肖像之後,安排同在萊斯特廣場開設作坊的製版師傅約瑟夫.葛羅澤(Joseph Grozer),為這幅畫製作美柔汀版(mezzotint)。美柔汀版與傳統版畫使用的蝕刻銅版不同,運用的是更細緻的打毛與拋光技法,能比過往版畫使用的交叉線陰影法創造出更精緻的陰影調。葛羅澤製作的版畫是原尺寸的五十分之一,這樣才符合印刷的經濟效益。他在圖片底下加了一塊空間,用於說明畫中人的身分,並指出丹路克斯的畫家與出版者身分。上面有一句題獻詞:「獻給夏爾.孔斯當.德.里貝克(Charles Constant de Rebecque),由您最謙卑且忠實的僕人H.丹路克斯所繪。」這張版畫還有一個副標題:「一七九三年來到倫敦的中國人。」
    大標題寫的是「香山林亞九」。許多前往澳門工作,甚至出國的中國人,老家都在香山。標題不只說明圖像本身,也跟左上角出現的中文標題相對應。五個中文字清晰可辨,只是模樣怪得可以——「香」字有兩筆寫錯,而「山」字底下的那一橫太長,凸出來太多——顯見寫字的人沒學過中國書法。對一個新手來說,寫成這樣算挺不錯了,但對於擁有丹路克斯那種手眼訓練的人來說則不足為奇。中國繪畫習慣在畫上題字,但對十八世紀的歐洲肖像畫來說並不常見。在歐洲,模特兒的名字繪寫在畫框上,而非畫框內。丹路克斯用這種方式,點出林亞九來自另一個文化的事實。
    歐洲人在中國
    見到林亞九對倫敦人來說相當稀奇,而孔斯當對廣東人來說則是個「鬼佬」。歐洲人在廣州,固然不像中國人在英格蘭那麼少見,但無論誰看誰,只要是在觀者自己的家鄉看到對方,都會產生從有趣到嫌惡的種種情緒。無論是誰,只要是在人家的地盤上,就得準備遭遇對他者的恐懼所帶來的敵意,尤其是這種恐懼從小就根深蒂固。
    從事廣州貿易的歐洲人會生活在兩個地方:澳門與廣州。澳門是位於珠江口的狹小半島,葡萄牙人於一五五七年租借了澳門。到了十八世紀,澳門仍然是與中國毗連的、歐洲人僅有的可居住之地。歐洲人與中國人在澳門與珠江口周邊進行檯面下的貿易,直到大清在一六八四年開放廣州一口通商,監督對外貿易為止。外國人若有貿易需要者,可以承租城外的建築物,也可以在夏季貿易季節居住於此,但其餘時節則必須收拾到下游一百英里的澳門過冬。
    孔斯當在十七歲那年首次乘船到澳門,後來在發展中國職涯的過程裡,還會再來兩回以上。他的文件與日記檔案汗牛充棟,如今收藏於日內瓦圖書館(Geneva Library),其中包括他第三次造訪澳門的日記,是以寫給友人的信為形式寫成的。他在一七八九年九月二十日的信中,流露出澳門一進入他的眼簾,而他意識到自己「回到我在少年時度過最美好歲月的國度,知道自己能在一次見到故舊友朋時」,是多麼地開心。他在同一封信上把澳門描述為:
    令人目眩神迷、欣然神往的地方。這個半島是由好幾座山丘組成的,而澳門城有如露天劇場,不規則地坐落在山丘之間。美麗的樹木枝葉婆娑於建築的雪白之間,中式建築、歐式教堂與漂亮的房子彼此錯落,帶出非常可人的印象。人們下船的地方,是個形狀狹長但幅員寬闊的半圓弧海岸,沿岸有一座漂亮的碼頭,也是海濱散步區。歐洲與中國船隻來來去去,為整體更添美感。
    澳門是個有葡萄牙人總督的葡萄牙城市。不過,等到大清在十八世紀中葉派地方官給澳門之後,葡萄牙人就再也不能獨享這座城市,而是必須允許所有來人進入。據孔斯當估計,澳門在十八世紀下半葉的歐洲人口超過兩千人,除了總督夫人之外全都是男性。加上在歐洲人家裡幫傭、同居的中國婦女(表面上都改信基督教),「基督徒」的人數就增加到七千人。這個數字遠遠不及在澳門工作的兩萬五千名中國男子,他們的勞動力對這座城市的運作來說不可或缺。此外,還有一千兩百名至一千五百名非洲奴隸,全部加起來就是澳門的總人口。儘管歐洲人為數不多,但他們主宰了這個口岸。
    孔斯當和多數來到澳門的歐洲人一樣,為了致富而寓居當地,打算需要多久就留多久。他最早是在奧地利帝國第里亞斯特亞洲公司(Imperial Asiatic Company of Trieste)擔任學徒。在諸多受政府委託,經營對中國獨占貿易的東印度公司或亞洲公司中,這間公司算是比較沒沒無聞。孔斯當原本希望在法蘭西東印度公司中謀職,但找不到工作。他出身有貴族血統的日內瓦望族,但家中環境小康,意味著孔斯當雖然一出生就有些關係與機會,但他得設法從中得益。年少時,他家常常搬家,十四歲時曾在倫敦外城外住了兩年。到了十六歲,他已經能流利講四種語言,也懂得如何在陌生環境中進退應對。歐洲各國的公司都有日內瓦人,但奧地利帝國第里亞斯特亞洲公司是他當時覓得的最好出路。他有個大弱點:對於為賺錢而殺人,他的態度實在不熱衷。他固然希望能賺到夠多的錢,體體面面回國,過著愜意的居家生活,但還不到不計代價追求財富的程度。
    奧地利帝國第里亞斯特亞洲公司,是為神聖羅馬(哈布斯堡)帝國進行獨占生意。孔斯當任職時,第里亞斯特亞洲公司是廣州曇花一現的公司中最新的一間。儘管名稱如此,但這間公司的總部卻不是在第里亞斯特,而是奧斯坦德。之所以掛上「第里亞斯特」是為了在哈布斯堡家的大傘下,成為官設的亞洲貿易公司。為「帝國人」(the Imperials,這是英格蘭人對他們的稱呼)工作,並非孔斯當原本期待的鐵飯碗。他才剛到澳門,公司就在歐洲遭遇財政困難。因為沒有派船來,自然也沒有生意要談。這位初來乍到的十七歲青年形同進退維谷,孔斯當決定放棄這份工作,但他得借錢還債,才能在一七八二年二月離開。返回歐洲的途中,公司經過重組,派了兩艘船到中國,偏偏孔斯當回到歐洲才得知這件事。由於沒有奧地利船隻能讓孔斯當搭回澳門,他只好急忙趕往英格蘭,跳上一艘從馬蓋特(Margate)出航、掛著奧地利帝國旗幟的船(這艘船為了懸掛權宜船旗而僱用義大利裔的船長)。真正的船長和船副,都是EIC的前職員——又是一艘規避獨占的英格蘭船隻。
    返回澳門之後,孔斯當立刻寫信給手足,文字間透露自己對於回來這裡並不開心。「我又回到自己的牢房了,」他寫道,「包圍著我的,都是一些沒有原則,沒有道德,難相處,腦裡只有賺錢,完全不在乎怎麼賺、跟誰賺的人。」用他浮誇的問題來表示——「再多的財富,難道就能補償我在這個可悲國家現在經歷的,以及即將經歷的慘淡時光?恐怕會是一段很長的時間哪!」孔斯當自問自答:「我看是沒辦法吧!」一陣大手大腳的投機活動後,帝國亞洲公司被自己的債務壓垮,於一七八五年宣告破產。孔斯當解脫了,於是趁接下來的冬季風搭船返鄉,完全不希望再回來。豈料,回到歐洲之後,他的前途也不見得比在澳門時更好。當短暫中止運作的法蘭西東印度公司恢復營運時,這間公司給了他機會,讓他以代理人身分在中國度過第三段時光。以這個職級回到澳門,代表他可以在法國商館穩坐第二把交椅。他決定再給命運一次機會。
    孔斯當於一七七九年首度抵達澳門之後不久,便與林亞九相識。他在家書中談到這件事:「我有一個專為我做事的僕人。他十一歲,名字叫亞九。人很聰明、和善、討喜。」兩名年輕人變得很親密。孔斯當在一七八二年一月返回歐洲時,把林亞九留了下來;但當他第二次來到澳門時,欣喜發現林亞九居然在碼頭邊找工作的人當中等著他,於是他重新僱用林亞九。他在另一封家書中描述林亞九,「這名僕人以前為我做過事,不妨說是我養大他的」,但除此之外,他就很少在文字中提及林亞九。第二次的分離隨著孔斯當回到歐洲而來,而第二次的團聚則發生在他回到澳門,經營法國商館的時候。等到伊特魯斯坎號在一七九三年一月啟航時,孔斯當已經有足夠的身家,能把林亞九帶在身邊。
    林亞九並非唯一與孔斯當作伴的中國人。澳門是由外國男人組成的世界,但也是中國女子的世界——葡萄牙人把無父無母的女孩從中國帶到澳門,養育成基督徒。孔斯當跟大多數歐洲男人一樣,從這種安排中得到好處。「葡萄牙人認為,把中國小孩買來,在基督教中養大他們,是在做善事,」他在給朋友的信上如是說,「中國小孩的價格不貴,尤其是饑荒肆虐這個帝國的時候。這裡常常發生饑荒,連最發達的省分也是。一般人偏好買女孩,畢竟她們大有機會能當妓女營生。」找露水之妻(又叫娘惹[nyonya])的男人,有義務負擔家用,把她當真正的妻子。只不過雙方都知道,兩人之間的財務紐帶會在男人離去時結束。孔斯當的第一個娘惹名叫若瑟法(Josefa),他在一七八九年那次回到澳門時,得知已經有個丹麥商人找她去當娘惹了,於是他在那年冬天又談好找另一名中國信徒來服務。她的中文名字沒有記錄下來,但是葡萄牙文名字有,叫做葛拉契亞.巴哈德(Gratia Barrada)。葛拉契亞不只履行了契約,甚至在孔斯當第三度停留澳門期間,照顧臥病許久的他。要是沒有葛拉契亞的照料,孔斯當恐怕挺不過來。
    廣州經驗
    乘船前往廣州的歐洲人,會發現自己進入一個極有組織的貿易體系。他們打交道的大商人,是為行商做事的。行商享有政府授權,進行貿易,而為了這種特權,他們可是繳了高得不公道的稅給國庫。歐洲人只能以澳門為根據地,在夏天的貿易季節溯游而上,敲定買賣。由於不得進入內城,他們必須住在廣州城西南角沿河岸而建的商館,俗稱十三行。這些「行」原先是行商蓋來自用的建築,但後來成為歐洲人和他們的商品在貿易季節中,所使用的居住與倉儲空間。孔斯當筆下的十三行「立面不寬,但縱深很長」——深度超過一百碼——「幾個小花園隔出幾個區塊,有一條寬廊通到中間。立面的上層部分為柱廊,有些以圓柱支撐,有些則是半露柱式拱廊」。十三行原本空間不足以放置整船的貨物,但後來隨著時間而擴建,最後甚至能存放四艘船的貨物。
    對這些進駐在十三行的人來說,僅有的娛樂就是在河岸開過來的兩條小路邊,獲准經營的中國商店。最早的商店街叫做豬巷(Hog Lane,本地人叫它荳欄街),路就開在英格蘭商館邊。一七六○年又有第二條商店街——中國街(China Street,本地人叫它靖遠街)。孔斯當首次僑居期間,街旁原是法國商館,但後來法國公司搬到中國街西邊的第三戶,而美國人進駐原本的地點,並在一八○○年蓋了自己的商館。百無聊賴的外國人,可以在街上的店家購買個人必需品與紀念品,看心情決定是在酒館裡吃喝還是打鬧——鬧事的情況似乎還不少見。中國人將中國街取名為「靖遠街」,意思是「讓遠來之人安安分分」,但這個名字完全沒有反諷的意思。「靖遠」是表達官方外交方針時常用的詞彙,要讓外國人——總是潛在的問題來源——過得舒坦,藉此把他們造成的威脅減到最低。多數的外國人會待在這個為他們而造的祕密花園裡。
    孔斯當喜歡澳門甚於廣州。他很少冒險進城,進城時也從未感到自在。他在信中吐露心聲,「離開歐洲人常去的區域,去滿足別人的好奇心,實在不怎麼愉快」,他甚至透露自己絕不會在沒有保鑣隨身的情況下,進入中國人的地盤。「就算帶著士兵同行,嚇阻民眾,也會馬上被一大群人包圍,丟石塊什麼的,威脅要傷害你。」不見得每個來到廣州的歐洲人都有這麼負面的經歷,但孔斯當與人面對面互動時實在無法心平氣和。他原本懷抱著伏爾泰等作者灌輸的特定啟蒙願景,認為儒家的規矩讓中國人在整體上比歐洲人更理性、更有道德。誰知道,中國人的舉止卻讓孔斯當大為震驚與不齒。他在信中抱怨,這些行為「屬於更野蠻的民族,而不是以文明程度知名的民族」。林亞九似乎是唯一不在其列的人。
    孔斯當化解困惑的方式,是從伏爾泰切換成孟德斯鳩,從「中國是個開明的君主國」切換成完全相反的看法,也就是愈來愈多歐洲人認為的「中國是個專制之地」。他相信,假如說中國人素行不良,那也是因為專制妨礙了中國人,讓他們達不到其文化高度。「我們可別忘了,專制下的社會,是無法體會道德之樂的,」他寫於一七八九年十二月,「為了補償,人們於是尋求、沉溺於感官之樂,而且是祕密而為,悄悄而為。」他的遣詞用字絕非隨興為之。當時,人人心裡都有「專制」一詞,畢竟這是法國大革命的表達方式。孔斯當在幾星期後又用一樣的言語,挑明清政府官員對百姓表現的鄙視,以及要求百姓面對官府時展現的卑下,作為專制無所不在的證據。「且讓我繼續說分明,鄙視是最常見於所有專制政府的心態,而對於廣土眾民如中國這樣的國家來說,強迫就是箝制百姓最有效的方式。」
    孔斯當對於大清專制的批評,多少反映他自己在中國找門路時碰上的困難。在孔斯當看來,創造出獨占做法,妨礙自由貿易的政治環境,就是「專制」。「獨占、公司、封閉式公司最合專制君主的胃口」,他如此主張。「每一個參與獨占的人,」他堅稱,「都參與了專制體制。」中國並非他怒氣沖沖的唯一目標。他把這番批評用於各國的東印度公司——他為之效力,從中卻絲毫未得。唯有廢除獨占制度,才能拯救歐洲,不至於深深墮落於專制。歐洲的革命輿論也同意他的看法。法國人首先廢止東印度公司,其他歐洲國家也隨著十九世紀輿論擁抱自由貿易之號角的情況下,逐步解散其東印度公司。
    皇帝的利益
    位居廣州一口通商體系遙遠的頂端,從中獲利最多的人,是滿人皇帝。那個人在孔斯當提筆為文時,已經七十八歲,在位五十四年——他就是乾隆帝。他的祖父康熙帝創下在位最久的紀錄:六十一年。乾隆帝在六年後達成統治六十年的目標。此時,他認為凌駕自己的祖父並不得體,於是在檯面上退位,但實際上仍掌權到四年後過世為止。他的年紀和治世之長讓我想了又想,最後得出一個簡單的論點:這個人(事實證明,他在滿人軍事占領框架中是個有能的君主)在位的時間,久到讓他和他的核心圈子代表的利益關係變得不可動搖。他的寵臣——滿人侍衛和珅居然爬到如此高位,人稱中國歷史上最腐敗的人;一七九九年,他在主子駕崩後立即遭到新皇帝賜死,此時的他說不定還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孔斯當不討厭乾隆帝,還很希望能親眼見到他。當組織一批歐洲人前往北京,為皇帝八十一歲(是個幸運數字)生日祝壽的計畫成形時,孔斯當一馬當先。由於不列顛人對儀式進行方式有異議,這趟旅程也因此胎死腹中,但他仍在寫給朋友的信上說:「你肯定曉得,我收到這份提案時有多麼喜悅。」儘管如此,孔斯當仍然心知肚明,他在廣州面臨的諸般挫折,其實源於為了輸銀於帝室的廣州一口通商體系,也源於和他打交道的官員都必須透過這個體系,將盡可能多的銀子注入皇帝口袋的事實。參與通商的各方都受到沉重負擔,但最困難的還是行商。從事廣州貿易是一項豪賭,畢竟輸銀於內務府是個重擔。許多行商下場悽慘,破產還算幸運,流放才是真慘。
    為了確保現金流,乾隆帝緊緊盯著受命擔任體系內關鍵職位的那些官員:一是廣東巡撫;一是粵海關部監督,而歐洲人稱呼後者為「戶部」(Hoppo)或「關部」(Quanpou)。一七七九年,也就是孔斯當抵達澳門那一年,乾隆帝將「戶部」與廣東巡撫兩職集於李質穎之一身。雖然有個看似中國人的名字,但李質穎其實是內務府正白旗包衣——皇帝就想讓這類人出任要職。蒙古皇帝為了私人利益,找「色目」經營平行於文官體制的機構;大明皇帝透過宦官實現自己的目標;大清皇帝也相去不遠,透過宗親與包衣奴才運作他們個人的逐利行為,同時不讓文官加以干涉。總之,李質穎就好比大元的馬可.波羅或大明的鄭和,是機器中的小螺絲釘,讓皇帝在不用理會文武百官的情況下進行統治。
    孔斯當在澳門的第二年,李質穎失去了巡撫職位,但接下來仍保有粵海關部監督職務,可以好好還錢給內務府——那可是數十萬兩的銀子。一七八四年離職之後,他把人生的最後十年都用來還這筆錢了。漢學家蓋博堅(Kent Guy)重建了李質穎的債務,判斷這整個龐大的貪腐體系,是靠對茶抽稅來維持的,因為外國人是以白銀支付。這種由上而下的壓榨——蓋博堅說得可貼切,「中國的皇帝有條不紊,從他那些手腕聰明的奴才弄來的不義之財中拿走自己的一份,而不是要求這些奴才有一定的道德標準」——是官員的墮落,完全否定了「皇帝身為道德與政治權威核心所應有的價值形象」。收入固然巨大,但風險比收入還要巨大,畢竟皇帝若是沒有道德權威,就會讓自己和王朝難以應對內部的挑戰與外部的蔑視。到了十九世紀末,歐洲人已經把中國皇帝當成小丑,而中國人則把他當成障礙,是個欲除之而後快的外族占領者,擺脫他才能讓中國人繼續統治中國之使命。
    但我講得有點超前了。歐洲商人固然對這種財政管理相當惱怒,但李質穎在歷任「戶部」當中不算特別好,也不算特別差。等到另一名滿人——穆騰額,在一七八四年二月取代李質穎時,歐洲人利用他上任的機會,邀請他開會討論修改廣州的遊戲規則。歐洲人很少同步行動,畢竟他們雖然都是歐洲同胞,卻也都是彼此的競爭者。但他們也想從這個體系施加的額外重負下喘口氣,尤其是那些任意施加在他們身上的負擔。他們羅列十點要求,請穆騰額與他們會面,討論他們關注的項目。穆騰額同意了,會議在一七八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舉行,地點是在黃埔島下錨的一艘歐洲船隻上。黃埔島位置在廣州下游不遠處,歐洲大型船隻只准航行到此處。由於歐洲商人皆不諳漢語,於是請羅許努瓦的尚—夏爾—富蘭索瓦.蓋爾伯(Jean-Charles-François Galbert de Rochenoire)擔任翻譯。蓋爾伯八歲時便隨父親來到廣州,在未經正式教育的情況下學習漢語。他曾在各家東印度公司起起落落時為它們工作,不過他寧可以法蘭西國王的通譯身分自居。多虧了他,我們才有歐洲商人與穆騰額的會議紀錄。
    會議一開始,蓋爾伯先介紹與會的歐洲人,按國籍區別清楚。他向穆騰額解釋,自己只是通譯,接下來傳達的都不是自己的看法,而是代表們的意見。接著,他一個一個翻譯各國代表的訴苦。穆騰額態度親和,每有一點提出,便回答一點,展現他願意檢視、修正讓歐洲人難以負荷或感到冒犯的做法與程序,只不過必須等到會後,他才有時間詳讀、考慮他們的完整陳情內容。歐洲人這一廂強調的說法是「商業自由」,這個概念在中國脈絡中沒有什麼意義,無論工匠或是商人,都可以把自己的商品自由賣給他選擇的人,但這並不等於「自由」這麼宏大的概念。
    不過,歐洲人想從穆騰額那兒得到的,倒也不是「自由」這麼抽象的概念。他們想緩解廣州一口通商體系施加在他們身上的財政負擔,有些負擔不見得內建於體系規則中,而是擦邊球。接著他們七嘴八舌起來。制度規定廣州的外國人必須年年回到澳門,但來回的規費卻在過去四年間增長了三倍。負責評估貨物價值作為抽稅標準的小官,竄改其重量與成色。當局規定他們只能用兩艘舢舨把船貨載進廣州,導致過程冗長,花費也高得不必要。每一項陳情,穆騰額都以最和善的態度,承諾會有改善。「關於用兩艘以上的舢舨裝卸貴船貨,」他回應第三項訴求,「調整完全不困難。你們可以要求用三艘,甚至四艘都沒問題,不用這麼費工夫提出來。」他大度補充。
    蓋爾伯接著轉向更棘手的議題——中國商人債務的處理。中國商人經常資本不足,害他們無法在貿易季節之前,先以合理的成本取得商品。為了提前購買,他們轉而希望歐洲商人在尚未交貨之前,便先提供流動資本。說到底,廣州居然是靠歐洲人的信用,而非中國人的信用在營運。這意味著一旦有中國商人破產,欠歐洲人的就是一筆巨債。為了不讓這些債務導致貿易崩潰,乾隆帝堅持其他行商必須承擔破產商人的債務,以年息十分連本帶利償還歐洲商人。這種解決方法的問題在於用來還款的錢,其實是以新開徵的入境與出境稅為形式,從外國人身上徵收而來的。根據如此安排,歐洲人等於出錢支付自己收到的欠款,用自己的收益償還自己的債權。外國人反對這種安排,不只是因為積欠最多的是應該還給英格蘭公司的債,也是因為法國人、瑞典人、丹麥人與荷蘭人都覺得,自己沒道理替中國人還債給自己的主要競爭者。
    「我能體會」,「戶部」的答覆實在沒什麼用。
    談了其餘幾個問題之後,蓋爾伯提出最後一件事——「戶部」應收下一份陳情清單的副本,確保沒有任何誤解發生。蓋爾伯補充(作為施壓),這份清單「將送往中國境外的歐洲各國法庭作為公證,證明我們對於上開事項涉及的利害關係有多麼重視」,等於是把陳情書視為跨國諒解備忘錄,暗示一絲從外國元首而來的壓力。穆騰額沒有準備——其實也未獲授權——處理與其他國家的外交事務,於是他閃爍其詞。
    「畢竟我人在船上,眼下沒法給你們任何保證。不過,如果各位先生這麼迫切希望,我可以到各位的商館去商討,或者你們比較傾向共同處理,那就去英格蘭商館。只要你們提出的要求不違法,我就會以書面一條一條回覆,為你們伸張正義。」
    這堪稱「戶部」這廂的精湛演出,而且一點價值都沒有——不光是因為「這位大人什麼都沒拒絕,但也什麼都沒接受」(孔斯當後來提到這個場面),也是因為當時發生一件比貿易備忘錄更要緊的主權管轄事件。
    死罪難逃
    各國代表與穆騰額會面之後不到一個月,便有一起事件插隊,讓會議原本可能產生的協議又出現變數。一七八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不列顛船隻休斯小姐號(Lady Hughes)來到黃埔島。為了表明船隻抵達,休斯小姐號按照歐洲的習慣規矩鳴禮炮。但是炮手喬治.史密斯(George Smith)粗心大意,沒注意到炮眼下有一艘載著官員前往該船的小舟正在靠近。史密斯已經開了兩炮,並無大事,於是他以為射程範圍內沒有別人。但他的第三發打中了舢舨,一人當場死亡,一人傷重不治。若根據歐洲法律,這兩人的死算是過失致死,但以中國法律來說都是死罪。休斯小姐號的指揮官不願意把史密斯交給中國當局,寧可根據英格蘭法律將之繩之以法——就他理解,當船隻在海上時,法律的適用範圍是涵蓋於船上的。然而史密斯還是自首了,否則船就不能卸貨。面對賣不了船上的貨,又買不到中國商品的財務之災,船長只能屈服於要求,交出史密斯。一七八五年一月八日,當局根據中國法律中沒有那麼嚴厲的方式,處死了史密斯——處以絞刑。
    儘管符合中國法律,但這次行刑卻讓歐洲人大受冒犯。休斯小姐號事件成為不信任與藐視的破口,讓歐洲人與中國人漸行漸遠,化為兩個極端——不只來自世界上的不同地方,擁護的更是全然不相容的文化與道德體系。人世間本來就有許許多多的做事方法,但從這一刻起,雙方的齟齬再也不是中國人用甲方法,歐洲人用乙方法的差別。中國人與歐洲人之間的鴻溝不能跨越,也不應跨越。這道鴻溝標誌著在風俗習慣與核心本質上,中國都是一個不適用基本文明標準的地區。孔斯當首度抵達中國時,已經有人表達出部分的這種態度,但敵意——以及完全無意緩和這種敵意的心態——卻是在他第三度寓居期間發展出來的。
    等到孔斯當第三次到中國任職——生意仍然不成功——他對這種看法也愈來愈偏執。他對官員的藐視很容易被感受到,而這泰半是因為身為法方的資深代理人,他得經常跟當官的打交道。為了發洩自己的失意之情,有一回他還稱這些官員是「我的官老爺小姐們唷」。
    對於來到中國的歐洲人而言,四處遇到的妨害與障礙最是讓他們寒心。大人們鉅細靡遺盤問我們,對我們嗤之以鼻,發放離境或入境許可的速度之慢——他們無時無刻要求我們隨身攜帶許可證,否則連最稀鬆平常、最不可或缺的東西都不能要——這些都令人生氣,讓人失去耐心,尤其是他們只會用冷冰冰的表情、漠不關心和最侮辱人的輕蔑,來應對我們的憤怒。
    儘管如此,孔斯當也從未想放棄中國。這個國家令他憤怒,卻也令他入迷,說不定他和林亞九的關係有助於緩和他的敵意。因此前往北京為皇帝祝壽的可能性突然躍入眼簾時,孔斯當完全沒有錯過機會,就算得以貢使的裝束現身,獻上來自法蘭西的供品,他也不介意。他想用自己的雙眼來看這個國家,為此他願意配合,畢竟「這一趟令人神魂顛倒的旅程,是由中國政府出錢」——中國的章程是這樣對待貢使的。後來英格蘭人開始計較在乾隆帝前跪拜在地的規矩——大清禮俗如此要求,而英格蘭禮俗認為難以接受——計畫也就此打消。孔斯當怪罪英格蘭商館主事者故意搞砸這趟遠行,「這傢伙沒有好奇心、沒有靈魂,滿腦愚蠢,拿規矩恕難從命做藉口,拒絕派出代表」。由於提議組成外國代表團到皇帝面前拜壽的官員無法克服英格蘭人的反對,於是只好完全放棄這個計畫。
    其實,如何向皇帝致意的問題,在孔斯當揚帆回到歐洲的那一年解決了。盎格魯愛爾蘭裔外交官喬治.馬戛爾尼(George Macartney)奉喬治三世之命,率領那支人盡皆知的通商使團面見乾隆帝,尋求讓廣州貿易制度自由化的契機。解決方法是把喬治三世像,擺在馬戛爾尼對乾隆帝單膝下跪時面對的方向,這樣他那一跪就可以解釋成對自己的國君行禮。一七九三年一月離開廣州之前,孔斯當便聽說這支英格蘭使團面見皇帝的計畫。一個月後,也就是返鄉航程中途,他寫了一篇觀察敏銳的文章〈散論馬戛爾尼勛爵訪中國使團〉(Some Ideas on the Embassy of Lord Macartney to China),他預測使團什麼都無法達成。當然,乾隆帝的官員會用老練的手法,挫敗馬戛爾尼勛爵每一項試圖帶來改變的嘗試,但真正的問題還是在於,馬戛爾尼絕不知道如何說服乾隆帝改變現狀——從皇帝的觀點來看,維持現狀才有利於中國。
    實際經驗已經多次證明,無論漢語流利、不畏表明自己立場的歐洲人提出什麼訴求,顯然還是什麼都得不到,只會讓我們歐洲人更惹人厭。我忍不住想補充,歐洲人天生性子急,自信心也讓他們自然而然認為自己比亞洲人更優越,一旦搭配上中國人的波瀾不驚、趾高氣昂與懶散成性,那可是無助於解決我曾提出過的障礙,只有極少數例外。
    根據孔斯當的真知灼見,馬戛爾尼等於白跑一趟。
    孔斯當在文章結尾列出一份清單,說明中國與歐洲國家之間的商約應該納入的項目。終結所有獨占,是他最基本的訴求。但他感到最迫切的建議,則是建立司法裁判團,由各歐洲商館的主事者與人數相同的大清官員組成。他希望針對死刑案件制定新法律,作為裁判團遵循的根據,而實施懲罰的權利則留給大清國。他想要的並非將來隨著鴉片戰爭而來的治外法權,而是一套新的共同協議,讓中國人與歐洲人能一同合作。
    後來馬戛爾尼在一七九三年十一月於廣州對兩廣總督提出的要求,基本上跟孔斯當討論的議題相符,期待的解決方式亦然。兩人的不同點在於司法行政,馬戛爾尼沒有激進到希望設立聯合法庭或成文法,而是把要求限縮到希望大清官員不要在英格蘭嫌疑犯脫逃時抓人替代。假如休斯小姐號的船長縱放,史密斯其實是可以輕鬆脫逃的,但如此一來,英格蘭人就得找人交出去。我們固然可以推論說,這兩套不同司法體系的纏結,已經超乎馬戛爾尼的解決能力。但孔斯當的看法更嚴厲——是針對不列顛人,而非中國人。「喬治.史密斯,」孔斯當揭露,「並非不列顛人。」他來自印度,但改了英文名字。如果在休斯小姐號事件中,中國人是有問題的一方,那不列顛人就是另一方。孔斯當指控他們「習慣把印度人當成另一個物種,而高貴的歐洲人可以為了銀子而犧牲他們」。EIC終究屈服於中國人的要求,交出史密斯,但原因不只是因為金錢利益吞噬了正義,更是因為他們不尊重其他族群,所以讓他們能把人輕鬆交出去。不光是不列顛人,孔斯當緊接著在這件事情上譴責整個歐洲社群。「在這個無辜之人的死亡中,我們既是他受死的原因,也是劊子手」,這是他的結論。
    廣州啟航
    孔斯當熱情觀察在廣州見到的中國景象,但他前往廣州的目的並非觀察中國。他去那兒是為了促進法國對中國的貿易。原本一切順利,他有能耐將自己搭乘的那艘法國公司船隻整船貨賣出——整船,這尤其讓人自豪,畢竟代理人們常常沒辦法把送到廣州商館的所有商品出盡。然後,他還能讓整艘船載滿中國商品,在十二月初前返航。到了隔年年底,孔斯當那懶散無用的上級退下來,由他當家做主。他立刻著手重建與行商潘有度的關係——他的前任曾得罪這位行商。孔斯當的手腕必然絕妙,因為當他提議為法國公司興建新商館,由奧地利公司接手舊館時,潘有度點頭了。
    孔斯當有一名員工,尚—巴蒂斯特.畢昂—阿葉。畢昂—阿葉原本是學徒,完全沒受過做生意的訓練,但孔斯當覺得他「性格溫和、討喜、好相處」——妙的是,這些剛好是他稱讚林亞九時提到的特質——「處變不驚,而且性好哲思」。這兩位年輕人一同努力,重建法國公司在廣州的聲譽與信用。公司的船隻離開之後,到下一個貿易開始之前,孔斯當都沒有什麼事情要做,於是開始做起自己的生意,借錢做各種投資,結果好到讓他認為自己說不定能賺到第一桶金。後來他任職的公司在一七九○年四月垮了——法國的革命領袖取消了公司的貿易特權。在中國兩年半之後頓失依靠的孔斯當,把進港的伊特魯斯坎號視為拯救自己的一線生機,以及大賺一筆的潛在機會。法國大革命讓法國幣值狂跌,商品價格騰高,如今正是致富的時候。
    換作是平常時,孔斯當會用大多數歐洲人的日常飲品——茶,裝滿伊特魯斯坎號。一七七五年至一七九三年之間,中國茶葉出口成長五○%,同期間不列顛的茶葉消費也增加為五倍。孔斯當確實有讓伊特魯斯坎號載了一些茶,但不多。我們之所以會知道,是因為孔斯當與波潘姆的伊斯特里亞裔船長——巴爾薩札爾.吉歐吉(Balthazar Georgi),在船隻於奧斯坦德遭到扣押時,寫下了財產清單。吉歐吉選擇茶葉為他個人主要的出口品項,在船上裝載將近九萬四千磅。
    孔斯當的數量反而不到吉歐吉的三分之一,只有將近兩萬九千磅。孔斯當用來豪賭的商品不是茶、不是絲綢、不是瓷器,或是其他製造品。孔斯當把錢押在糖上。糖是十八世紀歐洲最大量的進口品。孔斯當寄望於法國大革命,因為革命讓歐洲經濟動盪,糖供應短缺,需求又高,價格就隨他開。他很篤定糖價會保持在高點,只不過這個選擇是否明智,已經再也無法證明——他的糖遭到充公,送往倫敦這個不需要中國糖的地方。貿易從來無法令孔斯當致富。
    鴉片
    一六○○年,英格蘭王室將特許權授予EIC,一是為半個地球外從事貿易的鉅額花費匯聚商業資源;二是為了保護把自己的資源投入公司的人,抵禦公司外的競爭者。到了一七九五年,整個國際貿易結構已經改變,許多人——尤其是波潘姆——覺得兩百年前為了集中資本、提供獲利希望所必須的獨占保護措施,已不再有任何作用,只會妨礙歐洲對亞洲貿易的成長。但是,國會一來面對通貨膨脹,二來仍舊為法國大革命的影響感到震驚,因此完全沒有打算改變現狀。通過投票,國會將公司的獨占權又展延二十年。不過,由於體認到貿易需要若干放寬,因此國會也允許EIC發行許可執照給個人,從事公司不得經手的商品項目之貿易。
    這種獨立的管道早已運作一段時間,人稱「國貿」(country trade),意思是在亞洲各國之間進行貿易,而非亞洲與不列顛之間的貿易,後者仍由公司壟斷。國貿正是波潘姆為伊特魯斯坎號找到的用武之地,至少在他決定載著整船的亞洲貨品返回歐洲,期待能躲過EIC與不列顛海軍的火眼金睛之前都是。
    大多數的國貿所販賣的內容,是亞洲口岸之間流動的一般日常用品。其中之一就是從臺灣及從東南亞運往中國的糖。伊特魯斯坎號載了糖,其實也不值得大書特書。如果說EIC不常經手糖,也是因為糖在歐洲的價格,產生的利潤比不上買賣其他亞洲商品。總之,不列顛在加勒比海殖民地擁有效率更高的產糖地,公司沒有必要與之一較高下。不過,有一種商品正開始暗中流通於國貿商之手,這種商品公司並不載運,尤其不會運往中國——持有這種商品,在中國屬於非法行為,而且中國早在一七二九年便已禁止其買賣,那就是鴉片。
    中國並非重要的鴉片生產國與消費國,直到外國的進口開始創造需求之後,一切便改觀了。EIC原本禁止旗下商人經手這種藥物,以免招致大清官員的抗議,干擾廣州貿易,但鴉片貿易實在太好賺,公司也承受壓力,要從這個成長的新市場中獲利。一七七三年,公司獨享購買印度鴉片的獨占權;到了十八世紀末,公司已經創造出一整套生產運銷體系,創造鉅額財富。然而,公司仍然不得實際參與將鴉片運往中國銷售的活動。填補這個鴻溝的,恰恰就是國貿商——正是因為如此,國會才樂得透過《一七九五年東印度公司法案》(East India Company Act of 1795),以授權國貿商的方式,強化公司經營。
    孔斯當無法預知未來——鴉片成長為十九世紀銷往中國的主要商品,用於支付茶價。但他注意到鴉片的貿易潛力與獲利前景,尤其在仍屬非法的情況下。只要認為自己對某個題材有所了解,他就會為此寫篇專文,鴉片也不例外。他的破題路線擺盪於超然的科學興致與切身的商業建議之間,一開篇就簡潔指出這兩方面的要點:「鴉片製作必須新鮮,濃稠、黝黑,不能全乾或全濕,而且必須帶有黏性。在船上擺太久,鴉片就發酵了,會大幅改變其特性,東西會整個乾掉。一旦如此,就會比上等鴉片減損三○%至三五%的價值。」孔斯當話鋒一轉,切入主題——中國的鴉片市場。儘管他口中「這種有害的商品」並不合法,但中國人對鴉面的使用漸漸從娛樂轉為必需,因此官員情願對鴉片的進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接受「澳門與廣州加起來一年四或五艘船的量」。儘管進口鴉片為死罪,但「大人們對於這種貿易都裝作沒看到,從事其中也沒有惹上麻煩的危險」。他的建議主要不是談如何躲過官員,而是面對買主要如何自保。「在船上銷售,而且一定要現金交易。即便認識對方,也絕對不要賒帳。畢竟,中國人其實很清楚,銷售這種違禁品的人既無法求助於司法,也無法披露騙子的身分讓輿論公審之。你一定要小心翼翼,別讓別人忍不住誘惑,占你便宜。」
    由於葡萄牙不允許鴉片商人在澳門做生意,因此所有匯聚而來的鴉片船都必須在沿海五英里外的某個港口下錨,等官方派引水人從廣州過來,將船帶到黃埔島。「通常四十八小時足以通關」,孔斯當如是說。不過,船上的鴉片都裝在兩百磅一箱的箱子裡,相當沉重,這點時間恐怕不夠把鴉片賣完。
    就算船上載有鴉片,船長仍舊能想出藉口延長停留時間,把商品賣掉——若非賣給葡萄牙人,就是賣給附近停留、提供日用品的中國戎克船船長。常見的伎倆像是宣稱在漫長的航程中失去桅杆,或是遭遇其他不幸事故而遇難,這種情況自然需要額外協助與更多的時間;不然就是表示必須等到洋流夠強勁才能順利啟航,或是風不夠強,所以船動不了云云。
    他最後提出兩點警告:「絕對要現金交易」,還有別讓葡萄牙人插手。
    孔斯當認為,以鴉片為貿易商品的問題在於賣不久。需求一提高,供給也跟著提高,價格就會往下掉。他在廣州的這些年,看著鴉片價格砍了一半。「這項貿易一定會愈來愈走下坡」,他斷定。孔斯當充分注意到施用鴉片的負面影響。他以相關觀察作為文章的結尾:
    施用這種藥物的害處極大。用的人起先是為了愉悅感而抽,但旋即從愉悅感變為喜好,從喜好變為習慣,而從習慣惡化為無法抵擋的需求,導致早死。看看那些可憐的鴉片癮受害者,才三十多歲,衰老的跡象和痴呆的模樣全都有了,記憶力和智力完全不靈光。
    孔斯當不相信鴉片會是未來的商品主流,但他必須承認「情勢說不定會以今日的我們無法預料的方式改變」。事情正是如此。EIC非但沒有讓鴉片貿易日薄西山,反而在差不多的時間點決定大幅注資於生產與運銷。等到鴉片的消費量在十九世紀中葉初期爆炸性成長,不列顛人已經準備好數鈔票了。
    從短期經濟收益角度來看,至少對上百名將這種藥物進口到中國的不列顛人、上千名為中國市場生產的印度人,以及上萬名將之分銷給消費者的中國人來說,鴉片是絕妙的投資,但最大贏家還是不列顛帝國。由於不列顛購買茶葉的速度在整個十八世紀愈來愈快,帳單年年攀升,每年讓不列顛花出去的銀子,都比將商品賣往中國賺回來的還多,因此將鴉片賣給中國人可以抵銷跟中國買茶的無止盡白銀流失。不過「靠鴉片打平中國—不列顛貿易」並非故事全貌,其中還有另一個環節——美國的棉花。
    不列顛的工業革命建立在棉紡織業之上,為了讓曼徹斯特的紡織廠不斷運作,不列顛必須確保原棉供應無虞。印度顯然不是EIC期待的可靠供應者。為了填補缺口,不列顛轉向美國的棉花種植園尋求原物料。鴉片所提供的,是不列顛購買美國棉花所需的資產流動性。我以最簡要的方式說明其中的關聯:不列顛人在印度經營種植園生產鴉片,鴉片運往中國銷售,得到的白銀貨款運往美國購買原棉,原棉運往英格蘭生產衣料,衣料運往印度(公司成功壓制印度本土的棉紡織產業),接著以所得購買更多鴉片。不列顛為了擴展中國鴉片市場,打過兩次所謂的鴉片戰爭:一次是一八三九年;一次是一八五六年。假如「好」的意思是更多的商業利潤,那這兩回打仗的效果都很好。直到中國人在十九、二十世紀之交種植自己的鴉片,不列顛才心服口服,從鴉片貿易抽手。長期而論,孔斯當是正確的:鴉片買賣「一定會愈來愈走下坡」,但他無法得知中國的鴉片市場還會成長多久。直到二十世紀中葉,中國才有能力根除除鴉片消費,只不過二十一世紀的全球毒品經濟又再度削弱了這項成就。
    戰利品與賠償
    林亞九在倫敦短時間內人氣大增的那年秋天,波潘姆與孔斯當設法要回伊特魯斯坎號及船貨,只是波潘姆不久後便重返軍旅,監視內河航運以支援歐陸的不列顛陸軍,而且地點竟然就是奧斯坦德。他們在奧斯坦德的代理人查爾諾克代他們提起訴訟。判決在一七九六年十一月出爐,完全站在王室那一邊。名義上的船長吉歐吉和他的僕役獲得一千零三十五英鎊以補償財產損失,但船隻和其餘所有財產則宣告為戰爭法之下的合法捕獲物。孔斯當與波潘姆不服,要求上訴委員會審理捕獲理由,訴訟也繼續拖延。官司打了兩年,期間伊特魯斯坎號及船貨已經在拍賣中以破盤價售出。
    上訴委員最終判決船貨屬於孔斯當,畢竟他是瑞士國民,又是在不列顛盟國管轄下的口岸從事貿易,因此不列顛王室的沒收並不合法。一七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委員會宣布孔斯當有權取回財產,估計約占船貨的三分之一價值,另外有三分之一則判給廣州商人石中和。這項判決相當重要,顯示歐洲人並非這項貿易中唯一的投資人。可惜石中和已經在一年半之前在獄中死於刑求——審問的人試圖從他口中逼出不存在的隱藏資產,以償還他對EIC及其茶葉供應商的巨額債務,至於他欠下的進口稅就更不用說了。石中和搜買的鐘錶價值六萬英鎊,幾乎連一道刮痕都沒有。
    至於伊特魯斯坎號一開始航向亞洲一事,是否侵犯EIC的獨占權?上訴委員決定另行審理這個問題,判決日終於在五年後——一八○三年八月來到。委員會認定為「是」。對於這一趟賺得的所有財物,波潘姆都無權主張所有權,這艘船和他的分潤都收歸國王所有。波潘姆在祖國戰時以非法手段致富,委員們也駁回波潘姆為了主張無辜而提出的技術性問題。兩年後,當局進一步將兩千四百五十英鎊判給馬克.羅賓森(Mark Robinson)——捕獲伊特魯斯坎號的巡防艦軍官,用於支付捕獲的相關開銷,只不過不像平常那樣,沒有任何船貨成為戰利品。
    三年後的一八○八年三月,案件中懸而未決的部分進入下議院審理。關於伊特魯斯坎號的指揮官與船上的商人,是否無視於盎格魯—奧地利同盟關係,將船貨偷渡至法國?國會拒絕就此進行調查。下議院把審理範圍限縮至決定如何分配這一趟船餘下的三萬九千英鎊款項。根據判決,孔斯當證明有三分之一的船貨屬於他,因此獲得一萬兩千英鎊——顯然十年前上訴委員會雖然做出對他有利的判決,但後續他並沒有拿到錢。直到一八○八年,他才獲得損失補償,而且金額根本無法與原本可以有的利潤相提並論——假如他能在十五年前把糖從船上卸貨售出的話。吉歐吉也確定能拿到一千零三十五英鎊,代表十年前他也沒拿到錢。最出人意料的判決跟波潘姆有關,他獲得一萬英鎊,又在接下來十二個月拿到分成兩筆的一萬五千英鎊。波潘姆的無罪判決讓國會反對黨議員勃然大怒,但案件已經隨著檢察總長令人起雞皮疙瘩的演說而定讞——他對於EIC獨占權範圍與船貨所有權撒謊,宣布完全沒有走私行為。當然,波潘姆的黨派——托利黨(Tories)在國會宣判之前的大選重返執政,肯定對這個結果有所幫助。
    另外,輿論也站在波潘姆這一邊。自從回到英格蘭之後,他以不列顛海軍指揮官的身分嶄露頭角,過去的所有罪過也一筆勾銷。儘管因為曾在戰時未經海軍部允許,擅離在南大西洋的職守而遭受正式譴責,但他卻獲得在正確時機做出正確戰術判斷的名聲,也讓抗命行為合理化。他成為戰爭英雄,讓珍.奧斯汀(Jane Austen)這位多愁善感的托利黨人,在一八○七年四月寫了一首打油詩以娛友人:
    小肚雞腸易怒官員之間,
    見英勇將帥淪落受害;
    他為迅捷、勇氣、成就而戰
    卻承受罵名,遭受千夫所指!
    對於他的敵人,我只祝願相仿命運;
    或早或遲,他們也將自作自受
    承受他們施加的不公義——只是我詛咒無用,
    他們怎會受苦,那些不義之人。
    最後的肖像
    身為法國大革命難民,丹路克斯知道自己生活在一個時代的結束。他所繪的林亞九肖像是十七世紀與十八世紀期間,最後一幅由懷抱同理心的歐洲畫家所繪的中國人肖像。這幅肖像讓丹路克斯出現在另一個時代的終點——尚有可能以善意描繪中國人的時代。此時的歐洲正處於重新評價中國人的風口浪尖。中國人已經無法從他人的好奇心之中,甚至是啟蒙時代的讚賞中得益。去廣州賺錢的歐洲人傳回來的消息一貫都很負面,他們帶回來的故事充滿貪腐,充滿拒絕遵守協議的官員,以及風俗不文明的老百姓。這些故事構成優越感與鄙視的渠道,在大清於十九世紀多次戰敗之後化為一道洪流。中國沒有什麼好稱讚的,沒有人平等待之。林亞九是最後一人。
    我情願把丹路克斯的林亞九肖像,看成是對林亞九出身文化的致敬。畫上出現中國書法,而且背景並不雜亂,顯見丹路克斯看過中國繪畫,也希望將林亞九置於中國繪畫結構中:沒有歐洲人所謂的、引人發噱的「中國風」(Chinoserie)裝飾,而是原原本本的中國藝術。孔斯當並未談過中國藝術,但伊特魯斯坎號確實有這些藝術品。波潘姆的伊斯特里亞夥伴吉歐吉,在遭到充公的物品清單中提到「大批罕見的中國繪畫,以水彩精緻畫在紙上,繪有中國的動物、花草、水果與昆蟲,以及歷代中國皇帝、神祇與偶像」。吉歐吉說不定喜歡中國藝術,不過更可能是他期盼這種罕見的商品在歐洲有其市場——中國藝術呈現的差異,仍然能吸引買家注意。
    肖像在一七九三年底製版、印刷之後,林亞九也從歷史舞臺上消失了。等到一七九四年孔斯當返回故鄉洛桑時,林亞九已經不在他身邊。也許他回去澳門,畢竟歐洲哪有什麼吸引力,能留住一名中國男子?不過,即便林亞九消失於歐洲,但他的形象仍舊存在。葛羅澤的版畫複本至今仍在流通。每隔一、兩年,就有一張出現在拍賣會場。二○一四年,曾有一張保存良好的複本以八百五十英鎊售出,遠高於其原始價格。孔斯當的生意至少有一件賺了錢,只不過錢沒有進入他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