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_1
译者的话
译者的话
《剑桥中国史》的第12和13卷论述中华民国的历史。本书是第12卷的中译本,主要论述国民党定都南京以前的史实。第13卷的中译本同时出版。
《剑桥中国史》具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在历史研究的角度、领域等方面可供我国学术界借鉴。我们对其中不少观点并不赞同,在某些问题上有着根本分歧。为保持原貌,我们未作删改,请读者自行鉴别。原书地图所用地名有与当时地名不同者,内容也有与当时实际情况不符者,我们也未予改动。有些历史词语和我们习用的有出入,由于是观点的一种反映,我们也照原文译出。凡此也请读者注意。
书中引用的中文资料,我们尽力查对了原文。少数引文没有查到,则从英文回译,删去了引号。请读者见谅。
本书译校分工如下:
杨品泉 译第1、3、11章
张 言 译第6、8章,《书目介绍》,并整理《书目》
孙开远 译第9、12章
黄 沫 译第2章
王 浩 译第7章
项钟圃 译第4章
张小颐 译第5章
范 磊 译第10章
谢亮生 参与张言的翻译、整理工作,并校订全书
此外,本书的译者注有的为刘敬坤所加。
我们水平有限,敬请读者指正。
总编辑序
总编辑序
现代世界越来越相互地联系在一起,因而历史地认识它已经变得更加必要,历史学家的工作也已变得更加复杂。原始资料激增和知识增加,论据和理论也相互影响。尽管单单总结已有的学识也成了令人望而生畏的工作,但认识的事实基础对于历史的思考却越来越重要。
从本世纪初起,剑桥史书已在英语世界中为多卷的丛书树立了一种模式,其所包含的各章由专家在各卷编辑的指导下撰写。由阿克顿爵士规划的《剑桥近代史》,在1902至1912年间以16卷本问世。接着出版了《剑桥古代史》、《剑桥中世纪史》、《剑桥英国文学史》和关于印度、波兰以及英帝国的剑桥史。原来的《近代史》现在已为12卷的《新编剑桥近代史》代替,《剑桥欧洲经济史》也即将完成。不久前已着手编写的其他剑桥史有伊斯兰教史、阿拉伯文学史、论述西方文明最重要的文献并影响西方文明的圣经的历史、伊朗史和中国史。
就中国而言,西方的历史学家面临一个特殊问题。中国的文明史比任何一个西方国家的文明史都更为广泛和复杂,只是比作为整体的欧洲文明史略少分歧交错而已。中国的历史记载极为详尽、广泛,中国的历史学术许多世纪以来一直是高度发达而精深的。但直到最近几十年之前,西方的中国研究尽管有欧洲中国学家重要的开创工作,其进展却几乎没有超过少数史学典籍的翻译和主要王朝及其制度的概略的历史。
近来,西方学者更加充分地利用了中国和日本的历史学术丰富传统,不但极大地增进了我们对历史事件和制度的明细了解,而且极大地促进了我们对传统史学的批判性的认识。此外,当前一代西方的中国史学者在继续利用正在迅速发展的欧洲、日本和中国的研究的扎实基础的同时,还能利用现代西方有关历史的学术的新观点、新方法以及社会科学新近的研究成果。新近有关历史的事件在使许多较旧的看法成为疑问的同时,又突出了一些新问题。在这众多因素的影响下,西方在中国研究方面的剧烈变革正在不断增强势头。
1966年最初规划《剑桥中国史》时,目的是为西方的历史读者提供一部规范的可靠的着作:由于当时的知识状况,定为6卷。从那时起,公认的研究成果的涌现、新方法的应用以及学术向新领域的扩展,已经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史的研究。这一发展为以下的事实所表明:《剑桥中国史》现在已经变为计划出16卷,但还必须舍弃诸如艺术史和文学史等题目、经济和工艺的许多方面以及地方史的所有丰富材料。
近10年来我们对中国过去的认识的显着进展将会继续和加快。西方历史学家对这一重要而复杂的学科所做的努力证明是得当的,因为他们自己的人民需要更多更深地了解中国。中国的历史属于全人类,不但由于正当而且必要,还由于它是一门使人发生兴趣的学科。
费正清
崔瑞德
(谢亮生译)
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
《剑桥中国史》共16卷,各卷由知名学者主编,卷内各章由研究有素的专家撰写,反映了国外中国史研究的水平和动向。第12和13卷论述中华民国的历史。在历史研究的角度、领域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两卷都有所论述时期和课题和详尽书目;并有书目介绍,评述各章有关的资料和论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已出的《剑桥中国史》的其他中译本有秦汉卷、隋唐卷、明代卷、晚清两卷,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卷。
第1章 导言:中国历史中的沿海和大陆
第1章 导言:中国历史中的沿海和大陆
为了有别于其前后更稳定的中央政府的时期,1912至1949年的37年被称为中华民国时期。这些年间的特点,在军事-政治方面是内战、革命和入侵,在经济、社会、知识和文化的领域是变革和发展。如果我们在这第1章能够清晰地叙述以上不同领域的重大历史问题、大事和中国的成就,那么,下面的各章可能就几乎不需要了。但是真有这种情况,那就是大车放在马的前面了。
我们对民国的新观点必定来自研究的几个方面。在介绍性的这一章,只对一个方面进行探索,但这个方面看来可以用作主要的和必要的出发点。
外国势力的问题
外国势力的问题
中国的现代调整问题是一个占优势的成年文明突然发现自己在世界上处于未成年地位的问题。由于群众坚持根深蒂固的中国方式,接受外界的“现代”方式就更加困难了。外与内之争的问题当时就吸引了较多的人的注意,并且作为一个界说和分析的棘手问题,仍摆在历史学家的面前。
任何人把1912—1949年的中华民国与在它之前的晚清时期及在它之后的人民共和国作比较,都将被外国人这些年里影响中国人生活甚至参与中国人生活的程度所打动。1901年的义和团之后的和平协定(辛丑条约),标志着对不平等条约规定的外国特权的盲目抵制的结束;学生成群结队地前往东京,北京宣布外国式的改革,这两者都削弱了旧秩序。辛亥革命以后,外部世界对早期民国的影响太明显了,以致难以把它归类:革命者避免旷日持久的内战,以防招来外国的干涉;他们试图在1912年按照外国的模式开创一个立宪的议会制共和国;袁世凯总统的外国贷款引起了争论;国外回来的学者领导了1917年以后的新文化运动;凡尔赛的强权政治激发了1919年的五四运动;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的推动下成立;1923年以后孙逸仙在苏联帮助下改组国民党;爱国的反帝情绪鼓动了1925至1927年的国民革命。的确,早期的民国被外国势力所推动,这种势力伸向各地,几乎像1931年以后日本入侵时那样。
但是,“外国”一词是非常含糊不清的,可能在不必要的争论中使我们陷入困境。它需要作出谨慎的解说。例如,在上面列出的“外国势力”中,有的是国外的事件,有的是在外国见到而在中国模仿的模式,有的是渊源于外国并激励从海外归来的中国人的那些思想,有的是外国人或思想起一定作用的在中国发生的事件。情况并不简单。
由于中国人生活中的“外国”因素在那个时期是如此普遍,要弄清这些因素就需要我们作出一系列区别或阐述。首先,本文的大部分读者可能仍然把中国看成一种坚持自己的方式而不同于“西方”的独特的文化。普遍的看法支持这一假设,它产生于由启蒙运动时期耶稣会士作家传布、并由欧洲的汉学进一步发展的“中国”这一不可分割的形象。它意味着西方把中国的形象作为整体的社会和文化而加以接受,这个形象形成了一种重要的国家神话,并被它的有学问的统治阶级孜孜不倦地传播开来。①这种把“中国”作为一个独特文化实体的思想,在刚进入本世纪之际,在中国人的思维中仍占支配地位,它使“外国”更多地成为仅仅是政治上所作的区分,即有时是指西方国家中的事物。
其次,我们必须辨认出实际的外国的存在,中国国内有许多外国人——有数万人住在大城市中,这些城市的大部分是外国人部分地参与管理的商埠;数百人被连续的几届中国政府所雇用;数千名传教士住在内地的驻地。除此之外,还有外国的驻守军队和在中国内河的外国海军舰只。所以我们可以更好地想象一直给予外国人特殊地位和特权的不平等条约之下的中国“半殖民地”的一面。这一卷以一章的篇幅专门论述“外国的存在”。不论根据什么定义,它具有许多移植到中国环境中并在那里共同繁荣起来的独立自给的亚文化群的许多特点。
根据外国人建立自己的生活方式这一描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为什么20世纪20年代的国民革命是在反帝国主义的情绪中爆发的。帝国主义的存在成了比以往更为团结的革命努力的目标。
但是这一革命努力本身却代表了其他的外国势力。革命总有外国支援者。孙逸仙领导的同盟会是1905年在日本的推动下,在东京的青年中组成的。它由海外华侨商界资助,并利用了香港和上海的外国行政当局的保护。后来,苏联革命的使者既推动了中共的建立,又推动了国民党的改组。因此,这场革命是利用外国人、他们的援助、思想和方法去打击外国创建的事业,把它当作国内的革命目标。
但是第三点区分或第三个问题是,中国人的历史必须由中国人自己而不是由外国人来写。的确,当这个时期的历史用中文记载时,出现了一件有趣的事——外国人几乎消失了。总税务司安格联爵士可能征收,甚至扣押海关的收入。孙逸仙的顾问鲍罗廷可能起草了国民党的宪法。苏联将军布留赫尔(加伦)可能拟订了蒋介石的作战计划。他们虽然担任拥有实权的职务,但都不是中国人。他们即使不是几乎全部在中国的记载中被抹去,也都被贬低了。这种在华外国人在历史上不露面的现象,不但反映了现代的爱国自尊心,否认外来者在中国人生活中起主要作用,它还符合一个长期的传统,如从欧亚大陆西部来的马可波罗一家和伊宾·拔都他在中国的记载中没有他们的地位,因为他们处于这一文化之外。中国的社会保持了它的一体性。它有中国的语言和文字体系的界限。只有当利玛窦和赫德等个别的外国人士说写汉文熟练得足以载入许多文件时,他们才出现在中国的历史上。
在华外国人有吸引人的历史,但这是他们的历史而不是中国的。当英美业余剧团在上海工部局管理的公共租界上演《彭赞斯海盗》而获得巨大成功时,它是中国的一件事,但不是中国历史上的事件。外国人的经历不同于中国人的经历。易卜生的《玩偶之家》之所以有影响,是因为胡适把它引进了文化大门。
这等于说,中国的历史并非人们关于在中国发生了什么事的那种想法,相反,而是人们关于中国人发生了什么事的那种想法。根据这一观点,现代富有活力的实体是有其民族国家和文化的民族。大部分民族大事的编写者按照他们自己的种族-文化发展思路编年代史,这是很自然的事。外国人是外来的,住不长的。事实表明:传教士、外国雇员、商埠的居民都最后从中国舞台上彻底消失,就像19世纪后期欧洲的殖民地行政当局在20世纪中叶从它们的殖民地彻底消失那样。
第四个问题因而是:外国影响如果要传给中国人民,必须用中国的语言和书写方式来传布。中国人与“夷人”交往的长期经验,已经发展了经过时间考验的思想和反应方式。例如,内和外是很古的中国范畴,既以地理概念,又以象征意义广泛应用。于是,外国位于中国之外,但是行叩头礼的外国统治者可以成为外藩。①天子本人必须内(品格)是圣贤,而外(行动)表现为一个英雄,正像一个君子必须内则先修其身,然后外以其模范行为努力去平天下那样。相互关联的内和外两个范畴,使中国人考虑对国内的和外国的刺激因素作出反应时,始终保持纯粹的中国方式。②张之洞普及的提法“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的一对相似的用语,证明在处理西化时是有用的。由于体和用实际上指的是一个单一实体的两个方面,所以张之洞是错误地用了这些字眼。不要紧,它有助于使中国西化。
这样,进入中国的外国影响,必须通过语言这一关。外国思想的翻译常常接近于汉化。正像为了适应现代需要而把印欧语系加以现代化那样,中国也创造了新名词,许多是从日文吸收的,用以表达新的意义。可是古代汉字用于新的词组时,并不能完全摆脱它们积累起来的涵意。
例如,传入中国的外国信仰在有些关键的用语上有明显的困难。基督教的传教士长期艰苦奋斗以寻求God的最佳译名,God无疑是他们事业的中心。天主教徒使用了“天主”,而新教徒则各自使用“上帝”和“神”。还有,西方自由主义的两个神圣名词“freedom”(自由)和“individualism”(个人主义),翻译时,正如在日本,保留了一种任性的无责任感的涵义,使为人人的学说去为个人自己服务。规规矩矩的儒家信仰者给吓坏了。西方个人主义的美德变成了没有责任感的只顾自己的放纵。
权利(rights)的思想即使在现代西方也是新发展起来的,但是在中国,这种思想几乎没有什么背景,以致必须为它创造一个新名词。1864年当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在翻译惠顿的《万国公法》时,用了权利一词,不久此词又在日本被使用。但是这两个汉字当然已有固定的意义,两者结合起来似乎是说“power-prof- it(权力-利润)”,或者至少是说“privilege-benefit(特权-利益)”。这样就使一个人对权利的维护,看起来像一场自私的权力游戏了。①
最后,再观察主要的马克思主义名词“proletariat”,它最初的意思是古罗马的穷人,而现在在英语中保留了城市穷人的涵义。此词译成了“无产阶级”,在毛泽东的中国,恰当地包括了贫农,这无疑是作了有益的适应。作为外国对中国影响的过滤器的翻译,对其汉化的作用,我们几乎还没有开始研究。
第五个问题是,外国在华施加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影响中国个人的行为来实现的。一批批发挥新的社会作用的人是变革的先驱者,但是他们只是在晚清才逐渐出现。在传统的士、农、工、商四种社会集团以外,这时还要加上形形色色的成份。受过训练的军官团产生了学者-军人。外国大学送回了一批学者-知识分子,其中许多人被排斥在官方机构之外。科学训练造就了学者-工匠这种技术人员。同时,商人不但继续捐官,有些官员也变成了商人-企业家。与新闻工作者和现代类型的从政者一样,革命者也作为一个独特的职业集团崛起。①总之,现代生活的专业化,拆散了旧的社会结构。专业化使得靠经典学识而团结起来的精英集团的儒家理想成为不可信,这与美国的情况正好大致相同,在美国,专业化已经否定了对全民实行平等主义教育的杰克逊的理想。②
一切新作用都涉及与外国事物或国外学识打交道。买办和中国的基督教徒(有时是同一人)在条约口岸出现,然后是新闻工作者和海外归国留学生,他们都受过外国的影响。技术成了新发展的关键,不论军事、工业、行政或教育都是如此,而技术几乎全部来自西方,即使通过日本传来也是一样。到了20世纪,1912年谈判革命和解的青年中国的领导人唐绍仪和伍廷芳都讲英语,是他们分别在康乃狄格州的哈特福德和伦敦的四个法律协会学习的。③
除了注意局部的现代专业化的社会作用外,由于国际交往的扩大,这时还可见到多种多样的外国样板和促进力量。现代性本身是很多样化的,这时以迥然不同的民族形式传到了中国。19世纪的中国已经受到英、美、法、俄的爱国海军军官和外交官员、有冲劲的自以为公正善良的传教士和一心一意追求物质利润的商人这些榜样的影响,但这些人都没有超出西方这一种文明的范围。这时,场景大大地扩大了。武士道的前武士阶级的理想,被蒋介石那样的年轻爱国者在日本的士官学校拣了起来。俄国民粹主义对民众的关心激励了像李大钊那样的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泰戈尔带来了他的神秘统一的印度启示,虽然接受的人很少。在太虚和尚的倡导下,佛教的振兴得到了推动。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运动,促成了与史密斯学院和其他姐妹学院的接触。美国的新诗运动、作为全球交流工具的世界语在欧洲的流行,所有不同种类的国外风尚和震撼人心的事物,都在中国的新型城市知识分子和有事业的人中引起了波动。随之而来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的变动、自我形象的趋于模糊,使得中国舞台上的这些演员在面临两条道路时,怀有又爱又恨的心理,也把外国观察家们弄糊涂了。
但是,在这种混乱状态中,我们可以认清第六个问题,即中国人不论以中国的语言或以他们的行为对外国刺激因素作出反应时,不得不以中国的因素形成他们的现代方式,这些新的或旧的因素即使不是真正土生土长的,在他们中间也是可以利用的。
首先,甚至最洋化的中国人也不会丧失其具有中国特点的意识。在国外居住反而会增强这种意识。文化的摩擦产生炽热的爱国心。最虔诚的爱国者是孙逸仙,他接受中国传统的经验最少,国外的现代民族主义最多。
但是,这里涉及的不只是爱国的动机。人类思想的奥妙一般来说似乎是靠大量运用类比,如在确定时间时,用“前”和“后”来表达,这两个词原是用来指空间的位置。在时间的阶梯上,我们“看到了”“前”“后”依次发生的历史事件。类比的和形而上学的思维导致我们根据比较熟悉的事物去想象较不熟悉的事物——总之,为了逾越大洋之间的鸿沟,我们不得不主要用我们头脑中已有的一切事物去思考。①因此,我们发现一个个中国爱国者不但被文化自豪感所激励,而且他自己的思考过程也使得他在中国寻找他在外国看到的相似物、同类物,或中国的对应物。②
19世纪仇外恐外的人,在一种古老的基本原理中寻求安慰,即西方科学的各种要素一定是来源于古代中国。在为西方科学训练辩护时,有的人因此宣称西方科学的基础是从古代中国的数学借鉴的。为了避开那些恐外仇外的人,搞现代化的人的手法是把西方的东西当作中国原先已有的东西偷偷带进中国。当康有为在古代中国的三世说(见《剑桥中国史》第11卷第288页,即本社出版的《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第329页)中找到了现代西方的进步思想时,他使这一手法完善了。因此,在搞现代化的中国人的心目中,他们必须以他们能够在中国搜集的一切类似物去对照外国的文化。约翰·杜威的学生胡适是最无所畏惧的反崇拜偶像者和中国遗产的扬弃者,他写的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论文的题目是《古代中国逻辑方法的发展》。
当然,早期的西化运动和后来的现代化运动很快懂得如何去作出区分。最初,欧洲和美洲在中国汇合成一个外来社会(尽管这个社会内部有广泛的差别),它发展了一种商业-工业-军事的能动主义,看起来是其整个外来文化的产物。蒸汽机、代议制政府和基督教乍一看似乎是连在一起的,“西方文化”降临到中国大地时,看起来比后来所表现的要更加一致,因而更具威胁性。它的威胁似乎要求中国变成自卫的商业-工业-军事的国家。
但是,正是“西方”的这种多样性,使人们明确了西化必须是有选择的;一般地说,选择的标准是西方的方式要适合中国的需要,这样,引进的东西能扎下根来并变成中国的东西。外必须适合内。
的确,人们禁不住断言,甚至在现代中国,国外鼓动的革新仍必须作为“传统内的变化”①而出现。因为即使与传统最惊人的决裂,仍然是在继承下来的中国方式和环境的日常连续统一体中发生的。缠足的结束和妇女的解放、白话文的写作、对国家而不是对君主的忠诚、孝道的放弃,这一切都从中国文化领域中找到了根据。变革的步伐可能会产生眩晕、恐慌和反崇拜偶像的心理,但变革仍然由专心用中国语言谈话和写作的中国人民在中国进行。
这就提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即平等地对待西方的最自然的方式是遵循少数中国人的那种传统,这种传统与西方的商业和激烈竞争方式的共同点,多于与中国的官僚制度和调和妥协这些理想的共同点。例如,在广州的早期交往中,“西洋”人特别有威胁的一个方面是,他们粗野和贪婪的方式投合了广州民众深深隐藏的倾向。西方“夷人”彻底的商业精神,在繁荣的十三行聚居区后面的猪巷的店主中得到了迅速的响应。一旦印度的鸦片由代理行的私商从印度运入,商业的贪婪造成了双方鸦片贸易的增长。它成了19世纪主要的中外双边合资事业,它进行顺利,远远超出任何人的担扰和预见。
把广州的鸦片贸易中间商看成是与西方贸易世界有很多共同点的中国传统的继承者,这只需要一点想象力就行,这些中间商对把中国引进现代国际商业界,尽了自己的一份力。有些看上去是共和革命所受的“外国影响”,在再看一眼时,可能证明是与更古老的中国倾向吻合的,或者是由此而形成的,这些倾向具有某些与外国人相同的特性。在下面,我们只能指出这个历史问题的几个方面。
① 关于汉学和“中国文明的自我形象”,见芮沃寿:《中国文明研究》,载《思想史杂志》,21.2(1960年4—6月),第233—255页。在发挥本文时,我大大地得益于玛丽·克莱尔·贝尔热、马克·埃尔文、费维恺、刘广京、孔飞力、崔瑞德和王赓武等人的评论。
① 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的历史笔记》,载费正清编:《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传统的中国对外关系》,第32页。
② 关于哲学中“内和外两个领域”,见许华茨:《儒家思想中的几个极端》,载戴维·S.尼维森、芮沃寿编:《行动中的儒学》,第54—58页。关于把传统的和外国引起的行政事务分开的内和外,例如见张寿镛等编:《皇朝掌故汇编》,3卷。
① 王赓武:《中国历史中的权力、权利和责任》,第40届莫理循人种学讲演1979年(堪培拉,澳大利亚国立大学,1979年),第3—4页。
① 参阅M.巴斯蒂之文,载《剑桥中国史》,第11卷(即本社出版的《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第10章。
② 约翰·海厄姆:《专业化的发源地》,载亚历山大·奥利森、约翰·沃斯编:《现代美国的知识构成,1860—1920年》。
③ 保罗·A.科恩在他的《传统和现代性之间:晚清中国的王韬和改革》第9章分析了“沿海的”和“内地的”早期改革者的事迹。又见路易斯·T.西格尔:《唐绍仪(1860—1938年):中国的民族主义外交》(哈佛大学博士论文,1972年),第92页及以后;琳达·邢:《过渡中的中国:伍廷芳(1842—1922年)的作用》(洛杉矶加州大学博士论文,1970年)。
① 就中国而言,文化交往的心理学和思维过程似乎研究得特别不够。关于隐喻思维的一次受欢迎的讨论,见朱利安·杰恩斯:《两院制思想垮台时的自觉意识的起源》,比较第50页:“科学的概念都是……产生于由具体隐喻作出的抽象概念”;第53页:“了解一事物是为它作出一个人们熟悉的隐喻”。
② 中国寻求与西方类似的事物的活动特别引起了已故的李文逊的兴趣,见他的《儒家中国及其现代的命运》。
① 小E.A.克雷克使用这个词组(以区别于现代的西化)去说明宋代城市化及伴随而来的变化,见他的《宋代社会:传统中的变化》,载《远东季刊》,14.4(1955年8月),第479—488页。
作为小传统的面海的中国
作为小传统的面海的中国
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一部分一部分的分解下,“中国”这一文化统一体已被分成一个非常多样化的亚天下。不可分割的形象正在被许多不同方面的发现所代替;现在的研究把地方、城市、各省、区域或大区作为有效的分析领域进行探索。①与此相似的是,中国内地占统治地位的农业-官僚政治秩序与中国边境地区一些边缘的少数人的传统,正在形成对照。
西北长城边境地带,是集约的旱地耕作让位于以畜牧为基本活动的社会组织的一个边缘地区。西南中国曾经是灌溉的稻米文化让位于亚热带山地部落刀耕火种农业的边缘地区。还可以确定其他这样的地区,例如,东北通古斯诸部中的渔猎和农业的半游牧混合经济的边境。但是,在所有这些地区中,西北的草原边境曾经是历史上最重要的,因为畜牧生活产生了能入侵和统治中国北部的骑兵。对比之下,西南沿海出现了中国人迁向海外的情况,但在19世纪30年代之前没有外国入侵。
面海的中国是沿东南沿海的边缘区域。山东北部黄河多沼泽的港湾和南面黄河或淮河的这种港湾,阻碍了沿海定居和海上航行。中国北部总的来说,缺乏可以形成浙江-福建沿海港口的那种沿海的山脉和河流。它还缺乏诸如茶、丝和陶器那样的出口品。到了19世纪,上海-宁波和南满之间有了广泛的沿海贸易。但是山东和辽东在国际贸易中并不显得重要。根据这个标准,我们在这里关心的主要区域是从长江三角洲延伸到海南岛的这部分。但是它包括了近海的澎湖列岛和台湾岛,以及外缘的琉球群岛和吕宋岛。①
在某些风格和传统问题方面,这些边缘区或边境区与占支配地位的农业-官僚政治的腹地形成了对比。腹地集体凝集力的鲜明而持久不衰的特性必须加以认识,然后我们才能继续进行对次要传统的探讨。这一多数人的秩序是早期中国人天才的伟大成就,它比东亚的任何其他生活方式都建立得更加严密。它的特征是,帝国的君主政体是它“构成秩序的道德中心”,②儒家的三纲(忠君、孝父、敬夫)是它关于社会秩序的教导。这个社会的基石是它的扩大了的家族制度。豪门大族的寡头政治权力,在晚唐和宋初才被统治阶级通过考试制度选拔人才的政府权力所代替。③从此以后,受过经典着作教导的官员是皇帝的地方代理人,而有地和有功名的绅士家庭则是地方精英的支柱。
近代的研究工作当然戳穿了以德治天下和合乎规范的和谐这种儒家表象。这些研究揭露了这样一个旧秩序:大批平民在其中常常被自然灾害和地方混乱——周期性的饥荒、盗匪抢劫、村与村的不和、农村的长期苦难、家庭中的专横、地主贪得无厌的剥削、官员的贪污——所摧残。①但是,这些现实的悲惨情景,反而突出了关于事物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传统宣传的持久性,如果不是突出它的成绩的话。
由于古老中国规范的理想对现有论述中国的中外着作起了极其重大的作用(例如见第10卷,即《剑桥中国晚清史》上,第1章),让我们在这里只去注意这些理想在支撑占统治地位的农业-官僚政治传统及其统治阶级方面的相对效能。
中国统治阶级至高无上的地位是从远古时代沿袭下来的。武士-统治者和在行政中协助他们的记事的书吏(文人)的作用,在商代中国社会开始时已明显地表现出来。②上层阶级的优秀人物和老百姓中的普通人出现在周代的典籍中。天子君临天下的权力和他的官僚的施政,在汉代已经牢固地确立了。③统治阶级的大厦逐步被建立起来,这个大厦是以儒家准则的哲学前提为基础,并被科举制度规定的许多做法所支撑。明清两代有功名的绅士阶级终于出现,这是中国社会史上最为人所知的事,这个阶级被灌输了忠君思想,并且受到了支撑社会-政治秩序的训练。④大部分的记载(几乎全部用统治阶级观点写成),说明了不到总人口5%的士大夫阶层,是如何全面地统治中国社会中军事、商业和其他所有集团的。
每个思想正常的中国人都力图维护的这种秩序包括妇女听从男人,年轻的听从年长的,个人听从家庭,农民和士兵听从有功名的学者,整个社会听从帝国的官僚集团。这种统治因为有很大的灵活性而更加持久,灵活性表现在允许农民买地,让所有男人竞相参加考试,承认母亲和岳母不能撇开不管,容许商人捐纳而进入有功名者的阶级。总之,统治阶级懂得如何通过吸收中国社会的有才之士而使自己永久存在下去。地主、商人、工匠、僧侣几乎没有独立于官吏阶级的力量,这部分地当然是因为地主、商人和官吏的作用一般都体现在主要世家子弟身上。家庭主义事实上在农村一级和在统治阶级内部把社会结合在一起,同时它又提供了两者之间流动的渠道。①旧中国不但是农业-官僚政治的,而且是家庭主义和扎根于土地的。它与亚洲内陆和靠航海为生的边境地带那种人烟稀少和物资流动性较大的情况形成对比。
像这样一些一成不变的现象,反映了帝国儒家在奠定社会秩序的准则以使人民社会化并用它来灌输人民这两方面的长期实践。中国人生活的多样化程度现在看来远比编年史撰写者所说明的程度要大。地理环境、地方习俗、建筑风格、方言、货币制度、作物收成、工艺、交通和技术的巨大差异刚刚开始在探索。可是,普遍接受从事农业的农民村落、门第结构、单薄的统治阶层、经典文献、官话,以及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在内的关于社会地位的儒家等级制度,这些因素导致了中国作为一个国家的长期团结。显然,我们在这里见到的是,教导和行政战胜了地方在政治上的独立,也许我们应该称这种现象为普遍和局部的共生,高雅文化和民间文化的共生。总之,在正统着作和皇帝言论中奉为神明的这一中央大传统,已经懂得如何与分散在村落和边境的诸小传统共处,并高踞于它们之上。
现在让我们试着确定面海的中国的特性并探究其成长。首先,它因有海洋独有的特征而与所有其他地区不同。例如海面下鱼的收获和海面上的航道,在古代不像陆地上的收成和道路那样有严格的地点限制和那样易于控制。同时,在克服摩擦力和移动运载工具时,在水面上利用风力比在陆地上利用人力或畜力所用的能量要少得多。因此,按磅来计算,一条船比起一辆大车,使用起来更加便宜,而且较少受到控制;一小批水手可以运输在陆地需要一个大商队才能运输的货物。对贸易的事业来说,海洋提供的经济收益高于陆上贸易。这个原理在中国人大力发展横越陆地的河道和运河运输时,当然被认识到了。
但同时,海洋的天气比陆地的天气更加危险;在陆地上,公路或驿道的设施、客栈或商队客店要可靠得多,并能提供更多的支持。最主要的是,陆路(及陆上的河道)可以由派驻军队和税吏的庞大行政机关控制,而海路在近期以前,只能根据海洋沿岸地形容许的程度进行控制。总而言之,海洋甚至能使小规模的企业和进取的行动有收益,而大陆则方便官僚的政府。官僚政府只能靠发展海军力量,才能在控制陆地之外再去控制海洋,而海军要有战斗力,就需要在设备和技术方面进行比较大的投资。
这些基本因素,再加上邻近没有敌对的海军强国,促使早期的中国忽视海洋而让私人团体去利用它。中国沿海和通向东南亚的帆船贸易在私人手中发展起来。不像亚洲内陆大草原(那里强大的蒙古人招致了中国人的几次讨伐),中国的海岸很少需要那种国力的延伸。
另一方面,早就有人提出,史前的中国是中国北部的一个被陆地封闭的社会,接触不到海洋;这个陈旧的假设由于近几十年的考古学革命已引人注目地被否定了。对依靠耕作、使用陶器和磨制石质工具的新石器诸文化的发掘表明,它们不但存在于华北平原,而且存在于东南中国沿海,是“平行的地区性的发展……特别是在台湾”。的确,台北县大坌坑新石器遗址有公元前3000年初期的绳纹陶器,是整个东南沿海的典型遗址。①这表明新石器时期确凿无疑地能够进行相当规模的海上航行。由于所有实用的目的,面海的中国与大陆的中国一样古老。②
毫无疑问,广州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很早就出现了那种口岸之间的行业,布劳德尔将其特点描述为沿着地中海海岸“飘泊”。③但是在地中海,以及波罗的海和马来亚-印度尼西亚的浅海海域,敌对的城市和国家能够“通过贸易、海盗行为、抢劫、为了强行取得较好的贸易条件而进行的袭击,以及殖民等活动,从它们的相互关系中获益”,④而在中国,记载最详细的可以相比的情况,是元末时期长江下游敌对王国之间的水军关系——这很难算得上是一种真正的类似情况。⑤
同时,与其他贸易中心的距离首先限制了面海中国的长距离航海。中国依然处于孤立状态,跨海到九州或吕宋大致有500英里危险的路程,到暹罗的距离还要长一倍多,与越南的联系陆路优于海路。在商、周历史的最初两千年,甚至到公元前221年秦大一统以后和前汉帝国建立这段时期,在可以到达的距离范围内没有较大的社会,由于这个事实,航海更失去了任何战略的紧迫性。它依然是早期中国文明的一个次要部分。汉武帝的军队主要关心亚洲内陆的匈奴。汉代的海上远航队被派至越南北部、南中国沿海和北朝鲜,但是这支发展不充分的水上力量与陆上派往长城外的汉代远征军相比,仍是一个次要部分。①
中国早期对南亚的贸易,是由阿拉伯人经手发展起来的。7至9世纪从西亚来到中国的商人和水手,以波斯语作为交往和交易时的混合语;四个世纪以后的马可波罗时期,情况依然如此,波斯湾的设拉夫是主要的西方商业中心,即后来的霍尔木兹。巨大的“波斯船”给中国人以深刻的印象,他们当时没有可以与之相比的船。最大的船来自锡兰。船长200英尺,能载600或700人。②
中国后来在造船和航海技术方面的发展使我们面临一件长期存在的怪事(按照欧洲的标准):中国人在15世纪初已具有向海外扩张的能力,而它又没有这样去扩张。③
这件怪事注意的人甚多,而研究的人则很少,它始于中国人的航海技术优于中世纪欧洲人的技术之时,中国的船只很早起就是平底,没有龙骨,有容易形成密封舱的横断的舱壁(像剖开的竹子的断面)。早在汉代,它们还发展了一种平衡的船尾柱方向舵,而西方在中国使用了1000年以后才见到它。同时,中国还发展了罗盘,记载中关于它在航海中使用的时间至少比西方早一个世纪。①早期航海技术和造船术的这种对欧洲人的优势,是宋代中国技术总优势的重要部分。如同在中国沿海那样(那里人们必须对付季节风和季节风被台风打断的情况),中国人的航海术在长江和其他内陆航道已经有了长期的发展。中国商人在哥伦布以前的时代已经比欧洲人面临更长的航程、更汹涌的海洋。例如,台湾海峡使得比斯湾显得像一个贮水池。唐代去日本的海上航线,无疑与地中海中的任何航行一样具有挑战性。
中国早期的航海时代是大约从1150年至1450年的三个世纪,这个时期是在1127年南宋王朝被迫从开封迁往杭州并变得更加依靠海上贸易以后。毫无疑问,阿拉伯人在伊斯兰教的旗帜下在地中海和印度洋水域的扩张,曾经是对欧洲人和中国人航海的一个共同推动因素。但是,更进步的中国文明使中国的海上活动,在开始时领先于欧洲人那种分散的和缺乏资金的努力。到了十字军运动和伴随而来的商业把意大利的海上力量带进东地中海时,南宋已经发展了更好的船只和更大的舰队。南宋人在1132年开始成立统率全部水军的指挥部,虽然他们在建立舰队时造的船,仍少于雇的船或接管的商船。政府建造港口,鼓励对外贸易,并通过设在九个港口的监督机构对这种贸易征税。①
南宋时期面海中国的早期成果在1279年以后被蒙古帝国接收。中国的海军力量和海上贸易,作为蒙古人继续进行全球扩张的努力的一部分,仍向前发展。1274年蒙古对日本的进攻,使用了有900艘船的一支舰队,它们运送了25万士兵。1279年在缴获了宋朝舰队的800艘船以后,蒙古人在1281年远征日本,派出了4400艘船——战士人数比欧洲曾经在水面上出现的兵要多得多。1292年,约有1000艘船的蒙古舰队被派往爪哇,和哥伦布时代以前欧洲的任何远征相比,这是规模更大的一次远征。②
紧接蒙古海上力量的,是明初的海上力量和1405至1433年派往印度洋和越过印度洋的七次规模巨大的海上远航。中国人的海上航行在当时是杰出的。例如,这个时期越洋的典型平底船,长250英尺,宽110英尺,吃水深度为25英尺,排水量约1250吨。它可能有六根高达90英尺的桅杆和十几个密封舱。在长距离航行中,它的平均速度每小时可能为4.4海里。这样的船只显然优于哥伦布时代以前欧洲的船只。③面海的中国已经成年,是当时世界上潜在的头等海上强国,超过了葡萄牙和西班牙。
1492年以后蹂躏全球的欧洲海军力量,因此从年代学上说是一个晚明时期的现象,是一种突然的爆发,以技术进步的活力、国家对立、宗教热情以及中国没有同样出现的资本主义企业为动力。但是欧洲的扩张是一个积累性的过程,开始时很缓慢,它在1511年阿尔布克尔克取得马六甲以后向远东渗透,只是由于那里没有出现中国的海上力量。因为尽管数量上比晚至1430年的欧洲占优势,中国的海上活动仍然是中国国家和社会中的小传统。一旦明代诸统治者赶走了蒙古的君主们,并且在陆海两方面表现了他们早期的扩张能力,他们却发现自己仍面临着亚洲内陆边境的蒙古骑兵的威胁。这个军事强国的重整旗鼓导致了1449年皇帝被俘和北京被围之灾,从而重新肯定了中国国土中占支配地位的农业-官僚政治的性质。靠近“长城,一个武装社会发展起来了。北部边境变成去不掉的心事,它实际上在整个明代中叶和晚期困扰着许多中国政治家”。这种“毒化了的中蒙关系”影响了所有其他的中国对外交往。①
面海的中国尽管早熟,仍依附于大陆的中国,甚至仍是大陆中国的不重要的附属物。最说明问题的事实是,造船、航海和对外贸易,依然在学者感兴趣的事物中不占重要的位置。海洋和有关海洋的工艺不能吸引中国的文人。与日本、东南亚的海上交往,只是在唐代才被编年史者所记录。广州和刺桐(泉州)的阿拉伯商人在宋代才成为值得注意的人。在这种内向的情况下,与面海的中国一起成长的航海-商业生活被贬低和忽视了。
政府向海的扩张被中华帝国面向陆地的倾向所压倒的事实,在许多方面得到证实。1405至1433年的明代海上远航,是伟大的郑和等宫内太监作出的特别辉煌的成就;郑和是回民,不是正规的官僚。妒忌他的官僚们几乎毁了他的航行记录。中国私人的海上贸易继续在通往爪哇和马六甲的东、西帆船航线上发展,1511年以后,葡萄牙人在爪哇和马六甲发现了大批已在那里活动的中国船只和商人。但是,明朝政府对对外贸易并不给予支持,而是对它征税和管制,毫无任何鼓励政策可言。中国人不准出海贸易。的确,出现了这种武断的意见:对外贸易只有在与外国统治者派来的纳贡使团有联系时才准予进行。
在16世纪50年代当“日本海盗”(倭寇)在中国沿海出现时,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实际上是中国人,明朝以防御的姿态对付他们,就像对付来自长城边境草原上的袭掠者那样。走私盛行,但为了“使他们因饥饿而投降”,贸易却被禁止;有一个时期,当地居民奉命撤至内地,结果造成了大规模的重新定居和经济失调。①“对官员来说,海洋意味着问题而不是机会。经世术即使不是没有关于领海边界的内容,也肯定几乎不涉及公海。保甲和其他登记及控制的技术,要塞、驻防军和沿海管制的海军分队,官办造船厂的管理,都属于官员们注意的焦点。中国航海者关于海外各地的扎实的知识,很少能列在经世术中加以讨论。”②
研究明史的学者认为,人们一旦注意到一些当地的事实,那么中国在1450年以后未能像欧洲人那样进行扩张,就不会令人不解了,这些事实中首要的是占统治地位的农业-官僚政治文化的传统制度和价值观念。如果不能得益于这种文化的概念,那么问题仍然会是一片朦胧。①
我们对面海中国的历史的简略概述,随着欧洲人来到东亚水域——特别是1600年后荷属东印度公司和英属东印度公司的到来——而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段时期与日本短暂但有力的海外扩张和中国东南沿海海上力量的重新崛起是一致的。但是在17世纪的明清过渡时期,领导人员不是明朝的几个皇帝或满洲的征服者,而是一批批中国海盗头子。他们的成就表现在日益壮大的东亚国际贸易的规模和价值方面,这项贸易促使巴达维亚、马六甲、澳门、厦门、长崎、平户、马尼拉(和阿卡普尔科)进行交往。但是在面海边境的海军-商业力量的这种壮大,是由私人促成的。这种壮大在郑成功(“国姓爷”)的事业中达到了最高峰,他在1659年率领一千多艘船入侵长江,并在他1661年去世前徒劳地围攻过南京。
随着满洲统治在中国的最后建立,大陆的、反航海的观点被重新确立。一切海外贸易被禁止,直到1684年为止;海军船只的大小受到了限制;随着满洲统治者变成儒家的皇帝,他们重新肯定了中华帝国的农业-官僚政治理想。在对外关系方面,他们设想,“在中国盛行的文明秩序是合乎礼仪的秩序,这个秩序必须被隔离开来,使之免受外界混乱的污染”。因此,目的在于“阻止接触,而不是从中受益,控制洋人,而不是与他们合作”,这就导致了一种“单方面作出决定和实行官僚主义规定,而不是谈判和信守条约”的中国作风。①
这里我们看到,亚洲内陆部落游牧生活和半游牧生活的边缘文化,加强了中国腹地的反海上航行传统。人们普遍地观察到,蒙古和满洲的征服加强了中国君主政体的专制主义。还有,满洲很少鼓励或者根本不鼓励航海的事业。结果是,作为大陆继续统治沿海的官僚继续统治商人的重要部分,海上航行继续处于从属的地位。清朝在战略上依然专注于亚洲内陆。②
但是,中国国内商人习惯上依附官吏的情况,并没有阻止中国商业向东南亚的扩散;清朝的官员却不想随商人渡海前往那里。自宋代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当然已经对国内贸易的发展起了作用。没有任何海外市场能比得上大陆帝国的国内市场。8至13世纪中国国内贸易的早期发展曾经被这个官僚国家成功地抑制住,但是从此以后,国内的商业日益摆脱了官僚的控制。在明代,像福建的茶叶和浙江的丝那样的一个地区的特产品,或者是像江西景德镇瓷器那样的制造中心的特产品,通过进行长途贸易的商号而分散到全帝国。长江和大运河只是这一日益扩大的国内贸易的最有名的大动脉,到了18世纪,它们使中国成了一个大于欧洲的半自由贸易区。总之,中国的农业-官僚政治传统这时有赖于活跃的商业经济,官员们在他们的私下安排中,比在他们的意识形态声明中更充分地承认了这种经济。清朝仍能大声反对海上航行的种种潜在可能性,但是茶叶、丝和瓷器的出口,以及大米、鸦片的进口,却泄露了实际情况——中国的巨大的和基本上自给自足的国内贸易已为较大规模的国际交易作好了准备,而出现在东南亚欧洲殖民地的华南商人,则急于充当它的代理人。
面海中国的扩张开创了后来西方贸易和企业用来入侵中国的主要渠道。对此的研究几乎没有开始,但是不同方面的轮廓还是能辨认出来的。①在暹罗的中国人在18世纪对华的大米贸易中,很快成了巨头,大规模的中国移民出现了,结果,1767年基本上统一该国并统治了14年的披耶达信,具有一半华人血统,而且他为此而自豪。中国商人在沿马来半岛及其周围直至槟榔屿的所有帆船贸易的停靠港中,地位日趋突出。1819年以后当华人迁入新加坡时,新加坡的情况证明它的创建者莱佛士取得了成就。在西班牙人统治下的马尼拉,一度因中国海盗林阿凤②而感到怛忧,因为马尼拉的大量贸易操在中国人之手。阿卡普尔科的大帆船贸易,从中国出口丝制品以及从墨西哥向中国出口银制品中获利。
从1600至1900年的三个世纪,当欧洲殖民主义接管东南亚时,海外华侨在这一活动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人。所有的殖民地强国——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甚至法国——在它们在东南亚的鼎盛时期,发现中华帝国不注意它们,但中国商人则经营它们的地方零售业务,并且常常充当针对当地民族的收税员、特权拥有者和中间商。到了19世纪,当西方“苦力”贸易的航运业把更多的中国移民运到这个地区时,面海的中国的海外社区,即使没有满族政府的监管,也已成为当地的一股商业势力。
我们就这样得到了一个农业-官僚政治帝国的形象,它在大陆上小心翼翼地保持其意识形态结构,甚至在其国内商业通过沿海边缘正被拖进发展中的商业-军事世界的完整关系网时,也是如此,这个世界包括主要为欧洲资本主义服务的海上贸易、国与国的对抗、殖民主义和技术革新。
① 在施坚雅的《19世纪中国的区域城市化》中,九个大区“在基本上是农业区域体系中”(第253页)专门从事“定居的农业”(第212页)。海外贸易迄今在他的城市研究中处于非主要的位置。见施坚雅编:《晚期中华帝国的城市》。
① 由小约翰·E.威尔斯划定,见他的《从王直到施琅的面海的中国:边缘史的几个主题》,第203—238页,载史敬思、小J.E.威尔斯合编:《从明至清:17世纪中国的征服、割据和延续》。见第206页。
② 所引的短语出自张灏之文,载《亚洲研究杂志》,39.2(1980年2月),第260页。
③ 戴维·G.约翰逊:《中世纪的中国寡头政治》,第149—152页。柯睿格估计1046年的文职人员为12700人,见他的《宋初的文职官员,960—1067年》,第55页。
① 例如见史敬思在他的《王氏之死》第39—48页叙述的残忍的细节。
② 到公元前2000年,城市已在中国的几个区域(特别是河南、山东、江苏和湖北)中发展起来,它们是与“由高度阶层化社会造成的社会生活、冶金术、文字和优美的艺术风格”一起出现的。张光直:《古代中国考古学》,第217页。
③ “脑力劳动成了高于他人的地位的象征……孟子认为那些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是君子,以区别于小人。这个观念……许多世纪以来已在中国社会被广泛地接受了。”瞿同祖:《汉代的社会结构》,第64页。
④ 关于清代科举考试的生动的叙述,见宫崎市定的《中国的考试地狱:中华帝国的文官考试》(康拉德·希洛考尔英译);又何炳棣:《中华帝国成功的阶梯:明清社会史》。
① 见莫里斯·弗里曼:《莫里斯·弗里曼中国社会研究论文集》,例如,“门第越富有越强大,越可能分化为富和贫、强和弱”,第339页。
① 张光直:《古代中国考古学》,第83页;又见第85—91页,《东南沿海的大坌坑文化》。
② 晚至1980年,人们可以看到有些无知的提法:“面海的中国从而形成了一个小传统,其历史之长,大约为大陆……的大传统的一半”(费正清:《剑桥中国史》第11卷的前言)。
③ 费尔南德·布劳德尔:《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Ⅰ,第104页。
④ 小约翰·威尔斯:《从王直到施琅的面海的中国》,第208页。
⑤ 爱德华·德顿尔:《1363年鄱阳湖之役:建立明王朝时的内陆水战》,第202—242页,载小弗兰克·A.基尔曼、费正清编:《中国的兵法》。
① 鲁惟一:《汉代的军事行动》,第3页;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第67—122页,载小基尔曼、费正清编:《中国的兵法》。关于与南方海上交往的早期中国文字参考材料汇编,见王赓武:《南海贸易》,载《皇家亚洲学会马来亚分会会刊》,31(1958年),第2部分第1—135页。王教授提出,汉以前从宁波至河内,粤人应被认定为“尚非中国人”(借用拉铁摩尔之言)。在唐之前他们在沿海基本上仍是如此。这就是福建和广东人自称“唐人”的原因”。[私人通信。]
② 爱德华·H.肖孚:《撒马尔罕的金桃:唐代舶来品研究》,第12—13页。参见马克·埃尔文:《中国昔日的模式》,第135—139页。
③ 关于这个主要的谜,李文逊平装本的《1300—1600年欧洲的扩张和亚洲的相反的例子》摘收了20位学者的着作的主要内容,并把它们分成“技术”、“宗教”、“精神”和“社会结构”几大类。
① 李约瑟等:《中国科技史》,第4卷第3部分第29节:《航海技术》,第379页以后。关于正中的方向舵,见第650页以后。关于罗盘,见第562页以后。
① 关于宋、元的海军,见罗荣邦的开拓性的劳动成果,特别是:《宋末元初中国作为一个海上强国的崛起》,载《远东季刊》,14.4(1955年),第485—564页;《海上商业及其与宋代海军的关系》,载《东方经济社会史杂志》,12.1(1969年),第57—101页;《明初海军的衰落》,载《远东》,5.2(1958年12月),第149—168页。
② 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4卷第3部分,第477页。
③ J.V.G.米尔斯:《马欢的〈瀛涯胜览〉,对海洋诸海岸的全面考察(1433年)》,第303页以后。
① 牟复礼:《1449年的土木之变》,第243—272页,载基尔曼、费正清编:《中国的兵法》。见第270—272页。
① 苏均炜:《16世纪中国明代的日本海盗活动》,第3章。
② 威尔斯:《从王直到施琅的面海的中国》,第215页。
① 例如,见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资本主义农业和16世纪欧洲世界经济的根源》,第38—47页,书中引了17位西方学者(他们都不是主要研究明史的)提出的中国未能像萄葡牙和西班牙那样扩张的原因。由于没有“文化”这一类目作为经济、政治、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和社会其他方面的相互作用的总框架,沃勒斯坦为难地作出结论说:“15世纪欧洲和中国之间在某些基本点(人口、面积、技术状况〔不论在农业还是造船工程方面〕)上都没有重大的差别。即使有差别,也不能用它们来解释以后几个世纪发展的巨大差别……价值体系的差别大大地被夸大了,而且即使存在这种差别,也同样不能解释发生的不同的后果……”
① 小约翰·E.威尔斯:《胡椒、枪炮和会谈:荷属东印度公司和中国,1622—1681年》,第207页。
② 《剑桥中国史》第10卷(本社《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第2、7、8章对此有论述。
① 人们仍能从乔治·萨姆森的审慎的考察中获益,见他的《西方世界和日本:欧洲和亚洲文化相互作用的研究》,第1部分,《欧洲和亚洲》。
② 即林凤——译者注。
条约口岸混合体
条约口岸混合体
这些范围广泛的论题和形象对剖析中国的现代经历提供了什么看法呢?1842至1943这100年的条约制度可以被视为一种居间调解的手段,缓和了中国和商业的西方之间文化交往引起的震动。如在第10卷提出的那样,①这个条约制度既来源于外国,也来源于中国,只是形势的发展超过了清朝的控制能力而已。通过治外法权的法律制度,口岸里的外国人被给予相当于士大夫统治阶级本身所有的那种特权地位。例如,传教士和儒生都可以不受县官的笞刑。外国的炮舰不能拒之门外。这样,在华的外国人被吸收到一个新的权力结构之中,缔约列强在多重管理的中国政权之内的某些方面行使主权。
主要由外国人治理但主要由中国人居住的条约口岸,是文化共生现象的产物,是西方的扩张与成长的面海中国的力量的结合点。1842年以后,这个混杂的中国在新商业城市中中国主要水道运输的商业中心发展起来。上海和其他的条约口岸,使人想起以前中国商人成功地在那里立足的槟榔屿、新加坡、巴达维亚、马尼拉及其他欧洲的货物集散地。西方海军-政治力量向中国沿海的延伸,形成了培育现代型中国贸易和企业的摇篮。所有这些口岸,都是中国人在其中越来越多地参与其事的国际商业发展的中心。①
现在人们认识到,中国资本与外国资本在这一发展中混在一起;买办是外国商号的实际经营者,而不仅仅是雇员。条约口岸是中外联合完成的。它们在中国的国土上,以其“半殖民地”方式体现了一种西方人和中国人的默契的伙伴关系,这种关系甚至比出现于东南亚欧洲殖民地的中国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更有活力。如在香港那样,西方海军和有商业头脑的行政当局在上海、汉口和其他地方,也提供了一种中国企业在其中成为有力经济因素的政治摇篮。西方人以他们的方式,谋求一种公开关税税则和无特许垄断事业的自由、开放的市场——不让中国的官僚们插手。他们那些具有中国作风的买办了解当地私人利益集团和关系网络,常常在要求外国人的自由贸易特权时,能够利用复杂的中国官僚政治结构和社会等级制中的必要关系。②
以上是外国殖民主义当时已停止在中外合营企业中发展的条约口岸成长的情况。由于伦敦、巴黎、纽约的资本家发现,在像美国和阿根廷那样的较新和人口较少的地方,有更好的机会,西方对条约口岸中国的投资依然处于不重要的地位。当旗昌洋行的J.M.福布斯在1845年以后,把从鸦片贸易中获得的利润向美国的中西部铁路投资时,他是在追求赚钱的机会。这种机会在中国是找不到的。中国的半殖民主义主要是一种有关特殊权利的政治现象;它的那种单方面剥削的经济现象则不那么明显。外国人专为出口而经营种植园生产的十足殖民主义在中国从来没有发展过。帝国主义的全面的经济冲击,特别是沉重的剥削和对经济发展的刺激之间的对比问题,依然需要多加讨论。①
中国条约口岸和东南亚国际贸易之间的密切关系尚未被充分探讨。除了东印度公司的成员在伦敦和广州之间经营的大宗商品贸易外,欧洲人,开始时甚至美国人,对远东的贸易是通过印度洋进行的,并与在东南亚早已扎下根来的当地的、阿拉伯的、印度的和中国的商业混在一起。来自塞勒姆或费城的早期美国商人可能在往返于澳门和广州的途中,访问了槟榔屿、本柯仑、阿钦、新加坡、巴达维亚或马尼拉。英属东印度和帕西的鸦片批发商用东印度公司的产品供应东南亚以及中国。
19世纪的华侨社区,是由西方贸易以及中国的和当地的贸易(包括19世纪中叶的中外“苦力贸易”)建立起来的。如同进口鸦片那样,出口成舱的契约劳工要求中国和西方的私人合作,最后引起了官方的共同控制。但是在中国沿海的海上贸易中,这种船运是在晚期才增加的。
我们知道宁波商人从东北买大豆的沿海贸易以及与琉球岛国(冲绳)进行纳贡贸易(它掩盖了中国与日本的交易)的一些情况。中国人从福建诸港口(特别是从厦门)与南洋(即现在所称的东南亚的整个地区)进行的贸易,总的说超过了广州的这种贸易。另外在扩大的纳贡关系框架之中的广州进口暹罗大米的业务,在18世纪已经成为大宗商品贸易,它与经广州用英属东印度公司的船运往伦敦的茶、丝出口贸易一样重要。①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在官僚控制基本上鞭长莫及的海上贸易中的中国企业家精神。清朝的命令在海外并无效力。海上航行的危险性、在海外必须与之打交道的异邦民族、高度的个人风险和缺乏官方保护,这些情况都与西方海上商人面临的条件十分相似。但是,在西方国家发展海军力量、海军基地和海上帝国以保护它们的商人的地方,中国人只能依靠他们自己在外国港口中的社区的团结,并且常常得到最坏的结果。他们在马尼拉和其他地方被屠杀,但常常默默地坚持生存下去。但是他们具有的从商精神,与西方在亚洲的冒险家和有企业家精神的行政长官一样强烈。有人提出,儒家传给了中国的学者一种内在的张力,它与推动清教徒的张力一样强而有力。②可以设想,中国商人在谋求成就时,有一股可与之相比的冲劲。
或者是这种谋求成就的冲劲,或者是他们闻名的投机冲动,使中国的商人成为条约口岸贸易的主要活动者。早期的新型西方贸易的买办-经理,来自广州-澳门讲洋泾浜英语的环境。但是上海的发展是以来自宁波的浙江商人-银行家为先驱,宁波是与东北沿海贸易的南部停泊港。在1860年中国最终对外开放后不久,像怡和洋行那样的大商号,发现没有派非常年轻的苏格兰人到较小的商埠去担任商号职员的必要,因为它们的广州或宁波买办完全能单独地同样处理好贸易。
中国条约口岸贸易的壮大,同时带来了运输和工业的新技术、外国的新知识,因而也导致了民族主义的发展。传教士如郭士立和裨治文等的开拓性地理着作,促成了魏源和徐继畲的早期地理着作,它们在19世纪40年代问世,先于以后几十年的江南制造局和广学会的翻译计划。像王韬等信奉基督教的改革者和新闻工作者在香港和条约口岸的影响下,起而推进中国的民族主义运动。孙逸仙来自最早的外国港口澳门附近,并曾到国外在檀香山和香港受教育。他活跃的一生的大部分时间在国外度过,虽然他是现代民族主义的主要倡导人;这个事实说明,中国的西化人士一般是沿海边境的人。
这些先驱者传布的新思想既不是全部来源于外国,也不是全部来源于中国。魏源和徐继畲表现出经世学者对西方技术的相当兴趣。王韬和孙逸仙则关心民众参政问题。20世纪中国改革者提出的“科学和民主”的口号,在19世纪的国内外都有其先例。
因此,中国的海上联系不仅被用作西方入侵的渠道,而且还吸引新型的中国领导进入上海、天津、九江和汉口等新型城市。越来越多的学生前往日本和西方去学习拯救其祖国之道,他们离开了中国的绅士统治阶级平常与之保持接触的农村。中国新型的从事现代化的人士一般都失去了他们的农村根基。结果,许多人消声匿迹了。1895年以后的一代国民党的年轻的革命者是不那么熟悉农村的典型的城市人。在他们通过西化以拯救中国的努力中,他们掌握了西学和西方技术的许多方面,但常常发现自己与中国的平民失去联系。但是他们要求立宪的政府,要求在中国人控制下建造铁路,要求恢复被不平等条约损害的中国主权;这些都有助于废除满洲王朝和身为天子的君主。所有的民族主义要求都表现出外国的影响。
这种方式的中国革命的第一个阶段,表现出主要通过面海中国这一中介所传布的中国和外国的各种影响。条约口岸加强了在国外不受官僚控制的中国海外贸易的传统,并提供了这种贸易的机会。这种沿海企业和经济增长的小传统,对原在新加坡和广州的外国人来说最为明显,也在鸦片和苦力贸易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它促成了条约口岸的混杂社会,并孕育了西化运动以及中国的基督教教会。它在激起爱国主义和文化自豪感的同时,还培养了个人主义和对科学技术的兴趣。
我们还不能详细论述这种“海运”对中国工商业的组织和实践的影响。但是某些范围广泛的影响已经是清楚的。由于从这种背景中产生的中国的爱国者很少扎根于农村,他们的新的民族主义把希望集中在作为整体的中国(与外国对比的“中国”)的国家-文化方面,反对外国的政体。工业方面的机械设备和立宪民主的政治制度,在开始时对拯救“中国”来说似乎都是非引进不可的。1900年以后的第一代几乎没有进行根本的社会革命的概念,或者几乎没有这种愿望。当时的问题是建立统一的中国民族-国家及其必要的经济基础。
对民族救亡的目的,中国的主要传统当然大有可为。建国的目的可以包括在古代法家“富国强兵”口号之中,如在日本已经做到的那样。为此目的而进行的各种计划,看来像是明、清行政长官治国术的新的应用,即提倡学习“经世致用”之术。实际上,它常常包含由来已久的管理民众和操纵民众的方式。在严密的防备下对民众的训练,已预先被看成实行现代自治的必要先决条件。有的人把这取名为“训政”。这样,中国的官僚政治传统似乎为追求民众参政的西方目标提供了帮助。
出于这一背景,辛亥革命也具有整个条约口岸时代的矛盾心理。在形式上,辛亥革命与其说是开端,不如说是终结。在一定程度上,它是一个王朝渐逐消亡的结果,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民族主义的胜利,和来自海洋的对中国沿海及长江沿岸地区港口城市的其他影响的胜利。革命主要是从日本归来的学生组织起来的。财政援助来自海外的华侨社区。像立宪主义和孙逸仙博士的三民主义这样的思想,都来自自由主义的西方。但是1911年在省议会取得权力的那些人,并不是革命者,而是新型的商人绅士,同时军人成了都督。他们都相信在日本和正处于工业化之中的西方国家可以看到的那种经济和军事发展,但是暴力革命却不是他们的愿望。
新兴的工商业者阶级也有类似的矛盾感情。现代型的中国银行变成了政府财政的得力的附属机构,它们以巨额折扣购买发行的公债,并且造成了一个新的金融家阶级,他们处于明显的官僚资本主义和真正的工业企业的两可之间。如本书的第12章所指出的,在19世纪20年代的一段时期中,上海的商人与北京的知识分子一样广泛地信奉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
从19世纪90年代起,我们可以辨认出几个与海上传统有联系,或带有其色彩的现代中国生活的特征:首先是外国事物的正当性和威望,其中包括基督教;然后是传布日广的民族主义意识和国家之间为生存而斗争的意识。随之而来的是发展的思想、科学和技术极其重要的概念、较少受家庭纽带约束的个人主义概念,以及比较模糊地出现的政治权利和立宪政府的概念。最后,构成以上这一切的基础是资本主义企业的独立自主的体面地位及其对合法保障的要求。
本卷中所突出的这类论题的叙述说明,相对于广袤中心地区的种种问题,面海中国的问题是有限的。中国的深刻问题,不是简单地发展和更广泛地应用早就孕育在中国古老社会和它的对外交往中的城市生活方式和贸易制度。相反,农村中的问题是延续还是中断的问题,是如何重新塑造传统秩序以求重视现代技术、现代平等主义和参政的问题。如同我们看到的那样,这是一个社会改造和再生的问题;归根结蒂,是一个革命的问题。
但是在1911年,还没有采纳社会革命。一个原因仍是农民群众中存在的政治消极态度和他们缺乏领导。另一个原因是出于爱国心的恐惧,即担心持久的混乱会招来外国的干涉。因此,所有集团的革命者都“接受妥协,即让革命突然停下来,并把袁世凯扶上台。决定性的因素是外国的无所不在”。①
可是,既然是外国的,外国的无所不在对农业中国的广大群众来说,仍然是浮在上面的。传统的农村社会继续保持自己的还没有被城市激发的变革所破坏的风气。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民族主义的新型领袖并不是直接从传统农村社会产生的,他们也不是主要关心农村社会问题。总之,农民的中国证明是一个更广的领域,处于以城市为中心和受外国激励的革命者关心的范围和能力之外。我们将在这篇导言以外的篇幅中讨论。
中国的社会革命的来临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它不容易找到一个外国模式。由于中国的农民队伍无比庞大、密集和稳定,社会革命的因素必须主要从旧社会内部动员起来。这不能一蹴而就,而只有在古老的农业社会被城市-海上的思想(如物质进步的思想)所渗透,为更强烈的商业主义精神所支配,被新的价值观(如妇女平等的观念)所打乱,被战争、劫掠和破坏所瓦解时才能逐步做到。有那么多的事物必须折毁和揭穿!可是即使在那时,农业社会也决不可能是谱写新篇章的白纸。新的启示不得不以新的方式使用旧的字眼来表达,并从旧的因素中创造出新体系。
就面海的中国是一条变革的渠道而言,它开始了一些它不能完成的事物。古老的农业-官僚政治的中国的叛乱传统,曾经是一些追求千年盛世的教派——像北方的白莲教——的传统、一些贸易地之中的兄弟会组织——像南方的三合会——的传统。这种叛乱传统是秘密的和狂热的,它常常以义和团那种消极的面貌出现,具有深刻的反理智的特性,而且容易变质成地方的长期纷争。①因此,在20世纪,使中国腹地的农业-官僚政治的大传统革命化会发生什么情况,便是另一个讨论和研究的领域。这个领域甚至比我们上面刚刚简略论述的中国的海上小传统更加复杂,涉及面更多。我们刚开始了解这个领域中民间宗教、家庭主义和地方经济方面的结构。
在本卷以下两章论述中国经济和外国的存在的篇幅中,论题包括到20世纪40年代后期为止的内容,为第12和13两卷提供了一个框架。紧接着的三章论述袁世凯总统、北京政府和军阀——主要是华北的政治——直至1928年。然后第7、8和9章探索19世纪90年代至1928年的思想和文学的发展,第10和11两章则关注动乱的20世纪中期的早期共产主义运动和国民革命的复杂经过。本卷最后论述进入20世纪30年代的工商业者阶级——主要是上海的——受遏制的事业,以此结束全书。
第13卷,除了国民党政府、日本入侵和中共崛起的历史外,还将考虑本卷没有论述的早期民国的某些方面。它们包括:地方秩序的改造(绅士阶级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农民运动的性质、现代科学-学术界的成长、以日本侵略为中心的中国对外关系的变化,以及1937至1949期间大规模的中日冲突和国共冲突。即便是更远的题材范围,也使我们要吃力地追溯在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的残余中进行的革命过程。也许我们能够理解,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虽然建立在社会革命的信仰的基础上)甚至要到1928年以后,才找到了成功的秘诀。根据以上的概述,此后毛泽东的任务便是如何取代中国的大陆传统,或使之“现代化”,这个传统就是腹地的农业-官僚政治的和地方-商业的秩序。在这一努力中,他面临面海的中国的遗产,即口岸城市的工业技术和对外贸易,虽然它们似乎再也不是小传统了。
很明显,诸如面海的中国和大陆的中国的抽象提法,其界线是模糊的——它们是启发性的修辞用语,而不是用来分析的划分字眼。可是它们揭示了中国20世纪历史的一个难解的大问题——工业革命和社会革命之间既吻合又冲突的变化情况。毫无疑问,这两个传统——一个是物质的科技发展的传统,另一个是为改变社会阶级结构而进行的道义上的改革运动的传统——在大部分革命中交织在一起。但是,近几十年政治上的曲折的螺旋运动说明,现代中国是独特地处于一条根深蒂固的大陆传统和面海传统之间的有毛病的分界线上。
① 《剑桥中国史》,第10卷,第375—385页(《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第409—420页),《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35年)》;及第5章。
① 关于欧洲通过商埠体系的扩张,见罗兹·墨菲:《外国人:西方在印度和中国的经验》,第2章。关于1840年商业信用体系的发展的最详尽的研究,见张荣洋:《清朝官员和商人:19世纪初期的中国代理商怡和洋行》。
② 张荣洋注意到,到1838年时,“当时在广州的西方人和中国人所熟悉的贸易和合同中的做法,必须与沿海的商人一起重新如以改革……人们对怡和洋行……日益依赖的中国代理人和掮客的作用与后来条约口岸买办的作用十分相似的情况,印象很深刻”。见他的《清朝官员和商人》,第138页。
① 这个问题在侯继明的《1840—1937年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中提出。书中有一大批文献资料。
① 在与施坚雅的启发人的开拓性着作《泰国的中国社会:一部分析性的历史》(1957年)作比较时,1977年出版的萨拉辛·维拉福尔的《纳贡和利润:1652—1853年的中国暹罗贸易》特别把中泰关系的研究放在现在有待于研究的崭新的史料基础之上。见维拉福尔的参考书目说明,第342—360页。
② 在寻找一种与新教徒伦理相似的儒家伦理时,托马斯·A.梅茨格甚至提出,“中国现代化改革的观点本身就扎根于传统”——一个引起热烈讨论的题目。见评托马斯·A.梅茨格的《摆脱困境:理学和中国的演变中的政治文化》的“专题讨论”,载《亚洲研究杂志》,39.2(1980年2月),第235—290页。见第282页。
① 芮玛丽:《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第55页。
① 关于近期对义和团现象的周密的观察,见马克·埃尔文:《清朝官员和追求千年盛世的教徒:关于1899—1900年义和团起义的反思》,载《牛津人类学学会杂志》,10.3(1979年),第115—138页。
第2章 经济趋势,1912—1949年
第2章 经济趋势,1912—1949年
导言:概述
要概述从清末到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时期的中国经济史,调子必然是低的。在1949年以前的年代,看不到趋于总产量持续增长的“起飞”,及其带来个人福利增长的可能性。绝大多数中国人至多不过勉强维持生存而已,对此,硬心肠的人也许会说,他们早已习惯了。在始于30年代中期的战争与内战的艰苦十年中,许多人的生活水平甚至还不到向来的那种水平。①
对仅有的一点明确知道的资料作仔细的思考后,我认为,在1912—1949年间总产量的增长很慢,人均收入没有增长。平均收入也没有任何下降的趋势。虽然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的很小的现代工业和运输部门以比较快的速度继续增长,但在1949年之前影响极小。有关的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的供应,基本上保持不变。人口的职业分配几乎不变;尽管在这40年中城市人口有所膨胀,城乡比例却没有重大变化。虽然从国外和国内工厂引进一些新产品,但数量上微不足道,对生活质量几乎没有影响。为建立信贷而设置的机构依旧数量少而能力差;统一的全国市场从未组织起来。相对地说,对外贸易对人口的大多数并不重要。在整个中国农村,保持着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的人口统计模式。经济困苦成了中国,特别是中国农村的地方病,1937年战争爆发后可能更加深重。然而,最终把这种困苦与并非经济过程本身所决定的政治目的挂钩的中国社会的领导精英们当中,有影响的一部分人的价值观念没有发生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经济制度是会崩溃呢,还是会向现代经济增长迅速前进。作为一种制度,中国经济甚至到了20世纪中叶仍停留在“现代前”时期,只是到1949年以后才告结束,而且是作为胜利的共产党明确的政治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主要地作为致命的经济矛盾的结果。
虽然民国时期的数量指标没有显出大的变化,但中国在1949年时与在1912年时毕竟不同。很小的工业和运输部门,也许还要加上工艺技能和复杂经济组织的经验的积累——几十万已经“现代化”的工人、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为人民共和国提供了基础,使它能够并且确实进行了建设。
粗略地看,1949年之前的中国经济可以看作由两部分组成:一个很大的农业(或农村)部分,包括大约75%的人口,和一个很小的非农业(或城市)部分,以半现代的通商口岸城市为主要基地。中国农村出产占全国产出量65%的农产品,也利用手工业、小买卖和老式运输。有一个与城市的联系变化不定的农业腹地附属于城市部分。它主要分布在通向港口的河流沿岸和铁路沿线,它可以与中国农村的主体区别开来,因为它在较大程度上与城市部分的沿海和沿河城市贸易。
农业部分主要由6000至7000万个家庭农场组成。其中大概有1/2是自耕农,1/4是半自耕农,他们租种若干土地;其余1/4是佃农。这些家庭居住在几十万个村落里,这些村落布满
中华民国各省
了中国适于耕作部分的绝大部分地形。在20世纪的头50年中,由于人口增长超过可耕地的增长,这些农场的平均规模在缩小。中国农村只有少数地区(在人口稠密区域),例如在四川的有些地方不是聚居,农家是分散居住的。典型的景观是:沿着一条或几条街道挨挤着一簇簇房屋,村周围都是田地。在村落最稠密的地区,村与村之间的间隔很小,往往从一个村可以望见另一个村。在19世纪,为了应付地方上的骚乱,先是在北方后来也在南方,有许多村子筑起了防护墙,这样,村子就依据居住在土或砖的壁垒里面的居民来划分。这样划分的结果与血缘关系很一致,因为有许多村民是同姓或只有少数几个姓。一个村子居民的田地与邻村居民的田地之间的界线是不太好辨别的。随着时间推移,农田易手,甲村地产的受押人(可能是最后的所有者)是乙村的一个居民,或甚至是从甲村迁移到有相当距离的丙村的居民,这些都是很平常的事。
村界的这种不确定性,到了19世纪后期才开始改变,当时县政府要增加税收,因此有必要弄清田地的准确面积,据以征收新税。即使在20世纪,尽管精心地设立了更多的正式农村机构,农村照样不是一个实际的政治单位,当然也不是一个为了经济发展而组织其人力和物力资源的单位。确实,在1949年以前,政府较高层的人除了征税,往往对深入到中国社会最基本的“自然”单位无所作为,这是中国传统经济到20世纪中叶还是老样子的一个原因。
家庭和村庄是自然的社会单位,不像从20年代起恢复的保甲制度是国家强加的;但农民的眼界并不受它们的束缚。社会相互影响的正常界限,不是村界,而是较高一级的社区的界限,它由若干(一打或一打以上)村庄和为它们服务的集镇组成。中国很大一部分农家生产全部或大部他们自己的食物,但谷物、商品作物、地方特产,以及家庭手工艺品——价值大概占农产品的30%——则经常拿到集市上出售。农民地区实际上由许多地方集市区域组成,每个集市区域的半径大致等于买卖他的产品的农民买主或卖主一天内能走完的距离。集市通常不是每天都有而是定期的,根据几种具有中国不同地区特点的安排方法之一,每隔几天安排一次。施坚雅把这种基本单位叫做“标准集市区域”,他曾提出,“可以把晚期传统中国的农村看成一种约有70000个六边形格子的坐标格,每格以一个标准集市为中心,自成一个经济体系。”①在标准集市上,大部分贸易以农民之间横向的物资交流为主。在某种程度上,从标准集市区域有一种手工艺品和地方农业特产的向上流动;不过,主要产品的流出以向这种经济的政府层次交纳的税粮为主。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标准集市区域愈来愈成为条约口岸制造的或国外进口的新产品的最后目的地。
在有限的程度上,中国农村开始生产供出口的大宗商品,包括供应条约口岸工厂的经济作物,这趋向于转入新的商业渠道,以代替传统的定期集市。特别是在东海岸各条约口岸的农业腹地,与定期集市经济并行,有一种现代城镇经济发展起来。但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地区,传统的市场结构正欣欣向荣,直到1949年都很少有衰落的迹象,这有力地表明农村经济实际上没有变化。在20世纪中叶,农民家庭也许比50年前更多地依赖不是他们自己或他们的邻居生产的商品。但是,由于地方一级的运输工具很少有真正的改进,原来的集市区域并没有扩大,未能使围绕较大的地区销售综合体组织起来的现代商业渠道,从根本上取代标准集市。
非农业的或“城市的”并不一定是“现代的”。在19世纪初,也许有整整1200万人,占当时3.5亿中国人的3—4%,居住在3万人以上的城市里。除少数例外,这些城市主要是行政中心——首都北京(有将近100万居民)、主要的省会,和最大的府治。有的同时是省内和区域内的重要商业中心,如南京、苏州、汉口、广州、福州、杭州、重庆、成都和西安。这些城市是帝国最高级的官员、重要驻军、最富的商家和能工巧匠的所在地。它们的居民也包括地方上的绅士、小商人、充斥政府衙门的众多下属、劳动者和运输工人,以及略微有点文化的阶层,如和尚、道士、无职业的小所有者、失意的应试生、复员军官,等等,他们是传统中国城市中十分显眼的“过客、移居者和外来人”中的一部分。①但是晚清城市的政治和经济生活模式,跟5个世纪前的宋朝很相似。
从19世纪中叶起,作为外国在中国的存在固定下来的结果,中国城市除继续不久前的传统时代的作用外,开始增加现代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内容。在19世纪期间,城市居民的总数增长很慢,增长率比总人口的增长率大不了多少;然后在1900至1938年间比较快,几乎是人口平均增长率的两倍。在1938年,人口5万以上的城市共有大约2730万居民,占5亿人口的5—6%。同样是这些城市,在20世纪初大约有1680万居民,占4.3亿人口的4—5%。这个差别表明所有的大城市的年增长率大约是1.4%。但中国6个最大的城市——上海、北京、天津、广州、南京、汉口——在30年代每年以2—7%的增长率发展。②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中国已有92个城市正式对外开放(见下,第4章),尽管这些“条约口岸”中有一些是不怎么重要的地方,但其中也有不少属于中国最大的城市之列。(一些值得注意的例外是西安、开封、北京、太原、无锡、绍兴、南昌、成都)。条约口岸是铁路运输和轮船航运的终点,铁路是19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的,轮船航运分布在中国沿海、长江和西江。外国商行在较大的条约口岸设立分行和代理机构,根据1895年马关条约的条款,允许外国人经营制造业(1896年以前已有人非法地这样做了)。随着外国人的到来,出现了专做外国生意的中国商号。19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的中国人拥有的虽然小但是发达的工业部门,尽管不限于开放口岸,但大多数设置在这些城市。在中国和外国的现代工厂附近,或者作为分包者,或者拿棉纺业来说,作为新纱厂的产品的主要主顾,手工业作坊繁荣起来。仍然主要依靠手工操作的出口加工,也在主要的港口城市迅速发展起来。对少数城市居民来说,除制造业和商业之外,在自由职业、新闻出版业、现代教育与文化机构中,又有许多新职业在逐渐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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