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_7
的选民混合体。1914年,他既主持祭孔大礼,又庆祝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起义。他称赞科学及其净化迷信的作用,而又率领全国祭天,邀请所有的人都参加,在一定程度上使古代皇帝的特权大众化。1915年8月在总统的默许下开展了一场拥戴袁为皇帝的运动。然而,皇帝却要经过选举(实际上是走形式),帝制必须是立宪的。
袁在恢复传之万代的帝制方面注定要倒霉的处境,也许与此事在全国上层社会引起的冷淡或敌视的反应,同样引人注目。看来几乎没有一个人被袁的新旧政治混合体蒙骗住。1915年,独裁统治的中央集权官僚行政机关运转良好,以致各地的当权者都听从命令。各省文武首脑恭顺地上书拥戴袁氏登基称帝。但是,普遍接受帝制不过是骗人的假象。就在表层下面,持异议者比比皆是。
当然,袁的革命派敌人早就警告说,总统有称帝的野心。像孙逸仙这样的二次革命领导人大都流亡在外,而且在政治上是分裂的。但他们反对君主制是自发的,是他们反对袁统治的继续。
更难预测的是那些政治领导人的不满,他们虽然不是袁在清朝当官时的随从,但同他一起反对过国民党,共同创建了独裁统治。梁启超就是其中之一,他在辛亥革命前和辛亥革命过程中支持过改良后的清王朝君主制,并在独裁统治的最初几年中入了阁。他对袁的帝制运动的通告作出了反应,立即发表文章给予毁灭性的抨击。
甚至在袁多年的朋友中间,开始时就有明显的退缩不前的故意拖延的表现,也有最终发展到公开反对的少数实例。在这种趋势中,惹人注目的是冯国璋,中日之战以后他就为建设现代化的北洋军在袁的领导下工作,1915年他是南京的军事首脑。19世纪90年代以来袁最杰出的军事部属是段祺瑞,他在民国建立后任陆军总长。同袁在政策上的诸多分歧,导致段1915年5月隐退。他拒绝了请他出山的各种恳求,直到袁不再坚持帝制为止。大多数文武官员照例都全神贯注于掩护自已的侧腹,但是袁帝制的积极支持者,少于他政治机器中表示不赞成采取这个步骤的成员。
为什么那些曾经为独裁统治出过力的人,竟然会在不同程度上抗拒袁的帝制呢?也许有人觉得,一个永久的朝廷阻塞了顶端,他们的野心就会受到妨碍。不过有这种考虑的人只能是极少数,如果还有这种人的话。人们不安的更普遍的根源,在于儒家道德关于不事二主的禁令。就前清官吏而言,这种禁令用于当皇帝的袁比用于当总统的袁更为恰当。在另一个极端,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感到帝制已经过时了,其反动的含意使他们感到难堪。梁启超争辩说,帝制是不必要的——它丝毫也不增加总统现有的权力——帝制无论如何是已经死亡了的制度,无法引起人们的敬畏和服从。
在上述反对袁称帝的各种各样感情和论点的后面,人们察觉到一种潜在的对袁领导的幻灭感。对于那些曾经支持过独裁统治政策的人来说,要承认这些政策产生了令人失望的结果是困难的。但那些脱离袁的阵营以抗拒其帝制的人却发现,他们现在支持的政治体制正是独裁统治曾经谴责过的政治体制。
例如梁启超,他后来证实,他在帝制运动之前就对袁的统治感到失望。①虽然他曾经积极领导了独裁统治为使省当局隶属中央而发起的运动,而在1916年他却变成了明确号召实行联邦制的运动的领袖。梁在1916年3月指出,“省制有历史上之根据”,他也可以充分利用它。②冯国璋和蔡锷(他是独裁统治的合作者,后来变成武装讨袁的领袖)作了类似的政治上180度大转变。
袁的中央集权政策未能奏效。他实际上屈服于日本的“二十一条要求”就是最新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明。袁的帝制计划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成了许多人共同有份的政治上失败的替罪羊。因此,当袁在1916年3月取消帝制计划重任总统时,他没有采取什么措施压制反抗的火焰。
进一步思索,我们可以作这样的推测:从总体上说,国内社会名流的情绪已经转变为反对独裁统治了。这种情绪至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袁对1912年、1913年有限选民所支持的政党实行了严厉镇压的政策,并解散了为广大社会名流在政治进程中提供直接发言权的各级议会。这种情绪普遍存在影响了行政人员,这就是帝制运动初期,官员普遍不满的原因之一。它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某种程度上由独裁统治的背叛者领导的反袁运动,会返回到民国自由主义时期,把为立宪政体、代议制政治和联邦制的纲领而奋斗看作是恰当的。③
反对袁复辟帝制并继而使他退位的武装斗争在几个地区进行,从未联合为一体。孙逸仙的同事,着名的陈其美、居正和蒋介石,在其国外基地组织了沿海各地的进攻。1915年11月袁在上海的军事代表遭暗杀。12月初,停泊在该市的一艘军舰被起义者暂时占领,他们试图争取整个海军参加起义没有成功。在新的、有高度纪律的中华革命党领导下,孙逸仙的最大计划就是在山东创建一支小型军队,并争取同当地的同盟者一起在1916年春为革命占领该省省会。明显依靠日本人的钱和日本人的保护,降低了这支部队有能力在山东的日本铁路线上占领据点的意义。
讨袁运动的中心事件是协调一致的、以云南为基地的武装起义,云南那个地方没有北洋军队驻扎。孙逸仙的新党没有在云南起义中起直接作用,云南起义的凝聚力来自创建滇军的共同经历。这支军队作为国家现代化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最初建立于清朝末年。其效果在云南特别良好,中国许多训练有素的年轻军官参加了滇军。其中之一是湖南人蔡锷,他在1913年年底接受中央政府的职位前,是革命后省政府的首脑。蔡曾经直言不讳地拥护中央集权的国家政体,并与1914年解散各级议会有很大的牵连。但是他后来对袁的幻想破灭。帝制运动发起后,他暗中与梁启超等人策划,反对袁的阴谋。他们秘密离开北方,去接受新的任务。
梁1915年12月中旬到达上海,他利用其个人威信和文学天才为讨袁事业募集了更多的追随者。大约同时,蔡和其他滇军过去的军官返回云南,他们同当地的军官一起领导了讨袁战役。返回云南的军官有江西省的李烈钧,他是滇军的老战士,是1913年夏孙逸仙反袁的同志。云南的军事首脑唐继尧,同这个政治观点上根本不同的集团有共同的学历和晚清时在滇军的共同经历。他参加了起义。
这些事情,梁启超的着作和若干年后纪念蔡锷的、近似崇拜的文字介绍,已为世人所熟知。当时这两个人的重要性是不可争辩的,但是把1915年秋梁氏的天津寓所描绘为云南运动的唯一发源地却是失真的。云南的军官自9月以来就在当地秘密讨论抵制帝制的问题。蔡锷12月返回云南所起的激励作用,是由该省一部分军事领导人的革命倾向性决定的。他的威仪有助于说服动摇分子,加速作出向袁的部队发起攻击的决定。①即使蔡不返回,某种形式的运动也会在云南爆发。
运动以该省省会里的一座寺庙命名,军队也因而称为护国军。他们于1915年12月24日给袁发出最后通牒,袁未予理睬。次日正式发起讨袁运动。制订计划的人指望得到贵州、广西两邻省的及早支持。还组织了进入四川、湖南、广东的几路征讨。其中最重要的是进入四川的一路,由蔡锷亲自指挥。他手下的军官中,有后来同毛泽东一起组建红军的朱德。这支被称为护国运动第一路军的队伍最初大约有3000人,面对着川军各师和已经出现在四川的装备精良的北洋军(后来被称为军阀的冯玉祥就是其司令官之一)。当袁看出正在发生的事情的严重性时,他命令从华中调遣大批增援部队沿长江而上。形势对蔡锷的征讨十分不利,即使它得到自己部队的增援也是如此。
然而征讨却继续坚持下去,向全国显示了袁的脆弱性。蔡的军队具有晚清滇军锻炼出来的集体精神。指挥十分协调、熟练。根据日本的军事情报,蔡的战术特点是:夜间发起攻击,善于利用地形,对川军进行有效的政治工作。川军有一个整师叛变到蔡锷这边来,北洋军遭受了没有预料到的重大伤亡。②此外,在省内各地动员“盗匪”部队,受到护国军内的四川代表的鼓励,也受到向北京争取四川自治的、政治上互无联系的其他四川领袖的鼓励。“盗匪”护国军发展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反对北洋占领的游击运动。它的发展很有助于说明蔡锷的成功。
再者,甚至袁世凯自己在四川的某些代表——占领军军官——也不能断定他们抵抗云南的运动能取得多大成功。不久蔡锷同袁在四川的将领陈宦,同有才华的北洋将领冯玉祥,都取得了联系。1916年3月双方达成和解。尽管出现过紧张的时刻,但护国军还是战胜了袁在四川的势力。
3月以后,在国内外的联合压力下,袁的势力迅速瓦解。从外部条件说,日本政府在起初两个月对帝制运动采取明显的容忍态度之后,对袁的称帝意图表现了越来越大的敌视。正在形成的公开反对的政策,其依据与其说是认识到帝制可能被用来阻挠日本的野心,还不如说是看出了帝制在中国上层社会中十分不得人心。1915年10月,日本说服了英国和其他外国列强,就称帝的危险性向袁提出警告。12月爆发的云南起义,证明这些警告和随后的警告是有道理的,这更加强了日本的反对态度。接着,1916年3月初,日本内阁正式通过了一项谋求彻底撤换袁的政策。此项决定的后果之一是大量日本资金流向袁的反对者。①
广西军事首脑陆荣廷,人们曾经指望他在更早些时候依附革命,终于在1916年3月中旬采取了行动。前一年夏天表示不同意复辟帝制的冯国璋,在南京同其他省的军事首脑一起要求袁放弃称帝。3月22日袁宣告他重新回到总统地位。但在4月更多的省政府宣布同北京决裂,5月其他省政府也跟着这样做。6月初,当对袁来说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去职的方式问题的时候,他因尿毒症在北京去世,终年56岁。
当时,国家已经陷入极为惊人的混乱状态之中。当袁的势力显然正在衰亡之际,反对派既无共同的组织,对袁去世后的制度又无共同的观点。可以看出有几股势力存在。未被北洋军占领的南方四省——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暂时形成了一个协调一致的集团,由于军事战役的结果,这个集团还扩展到四川、湖南。在把滇军的凝聚力转化为共同政治路线方面,取得了有限的成功,至少在坚持要彻底推翻袁以及恢复1912年约法这点上是成功的。1912年约法,被袁在1914年用一个批准其独裁统治的文件所取代(见本书有关章节)。第二股势力在长江下游地区,以冯国璋为中心,他在1916年春召集一些省的首脑讨论战略问题。他为自己创造了中间人的地位,一般地反对袁和独裁统治的中央集权政策,但又拒绝同南方革命党的势力结合在一起。
在北京,段琪瑞于4月份重新出来任职,担任内阁总理,有效地取代了袁,成为北洋领袖和独裁时期统一愿望的继承人。但这种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他实际上只代表第三股势力的核心。当他在1917年试图把湖南置于北京管理之下时,这一点就明显地表现出来了。他发现,他受到的阻挠不仅来自湖南的领袖们,而且还来自南方各省不容置疑的联盟以及冯国璋在长江沿岸的同盟者。
在袁去世时,另一股在此后具有重要性的势力开始在张作霖统率下,在东北的满洲各省形成。但张作霖尚未把这一广大地区统一成为一个整体。上述几股势力中,没有一股是真正团结一致的。一股股势力都是军事司令官和地方官员的一个个有如星座的集团,他们在极度混乱的环境里,首先追求的是自己的生存,这个舞台是为不安定的内战而设置的。军阀时期开始了。
正当袁的好运过去的时候,另一种政治趋势出现了。这种趋势就是复活民国自由主义阶段的体制。即使在袁坚持执政的时候,在他权力达不到的地方,省的和地方的议会又重新聚集起来。他死后,1912年的约法和1913年的议会又复活了。在20世纪10年代末期和20年代初期,这种趋势的重要性也许没有得到足够的评价。省自治和自治机构的联动作用继续存在,并对早期的军阀政治有影响,至少是略有影响。但代议制政治在辛亥革命后初年具有的活力却永远没有恢复。
回顾起来,民国早期两种失败了的政治实验——自由主义政治和独裁统治——似乎彼此促成了各自的灭亡。袁世凯感到,议会和省自治削弱了民族国家,他相信,在帝国主义时代民族国家应该是中央集权的、强大的。他一有机会就废除这两者及其辅助制度,诸如相互竞争的政党和不受检查的新闻等等。但是他自己的统治体制并未能激发普遍的热情,虽然开始时得到一些重要的无党派人士,如梁启超等的支持。甚至其早期的支持者,对北京的独裁作风也感到失望。袁称帝这一着走错了的棋,为把这种幻灭心理都调动起来提供了时机。独裁统治跟着帝制一起垮台了。但是在自由主义的舆论重新出现并取得制度上的优势之前,分散的军事霸权主义插进来了。民国早期的两种实验形式,终于主要作为政治上的反面教材而为人们追忆。
① 戴乃迭编译:《无声的中国:鲁迅选集》,第42—58页。
① 张一麐:《心太平室集》,重印于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8(台北,出版日期不详),第38—42页。朱尔典(1915年10月20日),朱尔典书信文件,FO350/13。
① 梁启超:《袁世凯之解剖》,见《饮水室文集》,台北,1960年,12.34,第页。
② 梁启超:《从军日记》,见《盾鼻集》,第124—125页。
③ 白蕉:《袁世凯与中华民国》,第326页。
① 苏顿:《省黩武主义》,第184—191页精选了有关1915年12月发动云南起义的证据。关于对梁启超的叙述提出的较早异议,见金冲及:《云南护国运动的真正发动者是谁?》,收入周康燮等编:《近廿年中国史学论文汇编初编:辛亥革命研究论集第一集(1895—1929年)》,第261—286页。寺广映雄:《云南护国军起义的主体及运动的性质》,《东洋史研究》,17。3(1958年12月),第27页。
② 参谋本部:《中国事变的参考资料,第8号》(1916年3月),《袁世凯称帝计划事件·补充材料:反袁动乱和国内情况》,第6卷,1.6.1.75,日本外务省,档案,外交资料馆,东京。
① 艾伯特·A.阿尔特曼和史扶林:《孙逸仙和日本人:1914—1916年》,《现代亚洲研究》,6.4(1972年10月),第385—400页。
第5章 立宪共和国:北京政府1916——1928年
第5章 立宪共和国:北京政府1916——1928年
1916年6月袁世凯之死预告了军阀时代的到来,然而在随后黩武主义的整整十几年中,北京政府仍然是全国统治权力和希望统一的象征,在既无王朝又无支配人物或执政党的情况下,北京政府仍代表国家的概念。尤其是,广泛传播的宪政信念在支撑着它,这一信念已在世纪更迭之时,随民族主义的兴起而在中国爱国者中滋长。①
当中国新训练和装备的海军,在1894—1895年的甲午战争中被日本人覆灭时,许多有政治觉悟的中国人认识到,主要是技术和军事性质的“自强”还不足以救中国。他们还被这样的巧合所打动:世界上所有最强大的国家,包括日本,大都在近代通过了宪法。此外,国外新的政治科学的专家断言,起草得当的宪法无论在何处都是稳定、有效的政府的关键。似乎已经很清楚,只有宪法才能使中国强大。
尽管对中国宪法应采取的形式莫衷一是,但大多数中国政治思想家在两个问题上意见一致。第一,虽然政府与人民之间存在的利益基本一致,但中国仍是软弱的。这是由于人民的被动性;这一点,通过诸如学会、选举及立法机关一类的参与制度允许人民直接关心政治,能够予以克服。正如改革者康有为1898年所写:“臣窃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①
第二,中国历史上最主要的动乱根源,在于权力关系的定义含糊不清,导致皇位继承权的争夺、大臣之间的冲突和地方长官专横的行为,这一切只能由人民起义来制止。但在立宪制度下,如康有为的弟子梁启超在1900年指出的:“君位之承袭,主权之所属,皆有一定……大臣之进退,一由议院赞助之多寡,君主察民心之所向,然后授之……民间有疾苦之事,皆得提诉于议院……故立宪政体者,永绝乱萌之政体也。”②
包括康、梁在内的保皇党人相信,在中国人民能管理自己之前,应有一个训导阶段。按照这一受中国政治思想的治国传统影响的概念,政治家在逐步引入大众参与制度时,应教育与制裁并用,以维护公共秩序。另一方面,由孙逸仙领导的共和派争辩说:中国的未来如同修建铁路,“中国而修铁路也,将用其最初粗恶之机车〔君主立宪〕乎?抑用其最近改良之机车〔共和国〕乎?”③清廷曾为康、梁的头颅而悬赏,但后来又接受了他们的论点,于1906年下令准备实行君主立宪。但在宪法颁布之前,共和派就通过革命获得了胜利。
在某些方面,1906年的诏书比辛亥革命更明确。共和国的概念在1911年后受到了至少三次君主主义者的挑战:袁世凯称帝的冒险活动,1917年张勋帮助宣统皇帝复辟,以及30年代在满洲国复活的“王道”。但自1906年以来,甚至在1949年之后,对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宪法的必要性,从未产生过任何重大的疑问。的确,自晚清以来,人们认为宪法不仅对国家是必要的,而且对每个政党、商会和利益集团的联盟也是必要的。
一些省一级的政府也通过了宪法,这一趋向最重要的例子,是20年代初的所谓“联省自治运动”。湖南、四川、广东及其他一些南方省份的这一运动的领导人争辩说,如果各省能使自己摆脱军阀混战以寻求稳定和自身的发展,整个国家就将更强大。但在涉及以什么方式达到这一目的时,“关于中央政府及各省当局各自的权限及各省政权的结构的讨论就没完没了,纷纷引证1815年的日耳曼联邦、瑞士联邦、美利坚合众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评论中国这时颁布或起草的各省的各种宪法,但都是出于技术和法律的观点,而不是基于中国的现实”。①有几个省草拟了宪法,其中之一(湖南)还在短期内实行过。但联省运动未将中国从军阀主义中挽救出来。相反,一些军阀为实行其否定中央政权的策略,兴高采烈地颁布了他们自己的联省宪法。
用什么来解释在诸多的挫折面前,近代中国人对宪法信念的坚持?在近代西方,如同在中国一样,宪法的效力是不确定的,然而又是必不可少的。无论在东西方,这一概念都从基本的国民信念中汲取活力。在个人主义的西方,宪法被视为保护个人权利和调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的准则。在中国,宪法被视为凝聚集体力量的当前社会目标的基本声明,也被看作推动舆论、防止错误的手段。因此,中国的宪法一直被认为易随社会目标的变化而改变。
实用主义也是有吸引力的。对于正力争在世界各国中赢得重要地位的中国来说,宪法是现代国家的标志的组成部分。宪法为统治者要求承认其合法性提供了根据。早期共和国的宪法,允许一小部分集团自称他们对权力的竞争是合法的,而革命力量(国民党、共产党、学生、工会)的干扰则是不合法的。这些集团可以在忠于宪法的必要性上达成一致,而又允许他们自己在宪法条款的含义上经常争吵。
总之,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地方,也不论在民国初期还是以后,对宪政的赞同似乎有两个原因:对宪法为杰出人物带来直接便利的实用主义评价,对宪法使国家变强的能力的信心。这种赞同相当真诚,人们在1916—1928年间费了大量精力去草拟宪法,争论条文,谴责对手违背宪法,祝贺同盟者恢复宪法。另一方面,随着1916年后派别冲突的每一次循环,政治家立宪花招中的谎言明显增加,民众对民国政权的支持相应下降。最终结果是使自由共和国的观念信誉扫地,并产生了一系列权力主义政权中的第一个,即国民党的国民政府。从一定意义上说,晚清的君主立宪主义者已赢得了一分。关于训导的概念,而不是君主政体本身,是他们争辩的中心;自1928年起至今日,中国的政府一直受这个或那个列宁主义式的政党监督,目的是避免重现民国初期的混乱。
① 本章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安德鲁·J·内森的《北京1918至1923年的政治斗争:派别活动和宪政的失败》的内容。
① 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重印,载翦伯赞等编:《戊戌变法》,2,第236页。
② 梁启超:《立宪法议》,载《饮冰室文集》,第5卷,第2册,第3—4页。
③ 迈克尔·加斯特:《中国知识分子和辛亥革命:近代中国激进主义的诞生》所引,第138页。
① 让·切斯诺:《中国的联邦制运动,1920—1923年》,载杰克·格雷编:《近代中国对政治体制的寻求》,第123页。
宪政的社会和思想根源
宪政的社会和思想根源
在1920年左右,4亿中国人中只有一小部分知道或关心宪政,处于能够试图将信念付诸实施地位的人就更少了。政界名流的利益和观点,可在某些方面解释立宪主义信念的号召力。
国家政治名流中最有权势的人,是前清的官僚。对他们来说,宪政就是沿着西方路线现代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是主动地赞成推翻满族朝廷,但只要能保住他们的行政优越地位,他们也不加以妨碍。他们压倒一切的目标是强大的中国,他们的榜样是西方国家和日本。在那些国家里,宪法和国力看上去显然有着联系。
后来成为民国领导人的晚清官僚,可大致分为三个年龄组。①生于19世纪60年代的人属于袁世凯(生于1859年)这一代。他们的正规教育是为准备国家考试而受的儒家经典的教导,但其中一些人也受过专门技术教育、外国或新式教育。这一年龄组中的大部分人在1895年败于日本及1900年义和团惨败后,才勉强接受了宪政,或者在1911年才把宪政作为既成事实接受下来。他们对立宪共和国的支持一直是不完全的(他们这一代是几次复辟清朝的阴谋的主要支持者),他们的领导方式是独断专行,个人至上的。
70年代出生的一批人,更普遍地经历过新式教育。但正如前一组人那样,在他们接受了相当多的经典熏陶后,在他们一生的较晚时期才出现新学。中国的新式教育仍有主要的传统内容,特别是在基本的社会和政治准则方面。留学生多出身于和现状有利害关系的富有之家。由于这些原因,70年代出生组中的许多人具有与前辈一样的政治保守主义观点。另一方面,日本及西方的技术和政治文化对他们更多的熏陶,使他们能更容易地管理共和政体,并在诸如铁路经营、金融和对外关系领域中发挥行政领导能力。这一年龄组为早期民国政府输送了大量内阁阁员。
对80年代出生的人来说,纯粹的经典教育再也不实用了。在以经典课程为根据的考试于1905年被废除后,那些以应考的经典学识而开始他们的学业的人不得不改变课程。渴望政府职务的年轻人,现在必须接受国内新式教育,或出国留学,或两种教育都接受,以为自己做准备。出国留学的人大多数去了日本。从中国各地来的学生,在国外组成了学生团体,他们组织俱乐部,办报纸,组织政党,用广泛吸收了西方和日本思想的难懂的混合语进行热烈的辩论。他们倾向于抛弃中国传统,照搬外国的思想和社会潮流,采取“中国一无是处,西方一切都值得仿效”①的观点。
70年代组的人和80年代组的人之间,在精英政治教养方面存在重大区别。正是较年轻的一代产生了五四运动的上层领导及中国共产党相当大的一批最老的领袖。当然,在老官僚庇护下被选进清代官僚机构的那些年纪较轻的人,不像后来成了共产党的同龄人那样激进。但是因为他们比年龄更大的人,对共和的理想有更好的理解,也承担了更大的义务,他们成了对共和国缺点的主要内部批评者。如果80年代组的人与60年代组的人一样对共和怀有矛盾心理,对他们来说,那也不是出于共和可能搞得过头的看法,而是出于觉得它的成就常常不够大。
早期共和政体的全国性政治名流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新行业的成员——教育家、律师、工程师、报人、现代商人和银行家。报纸、高等学校、法院、银行及其他专业化的新机构,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国外教育和新式教育提供了这样的人员(见第11卷第10章)。为使新兴的行业能自行调节,晚清的改革要求成立行业协会(法团),如商会、律师协会、银行家协会等,从而推动现代趋势。因为行业协会承担着半政府的职能,所以这些行业的人逐渐被看作对公众事业有合法发言权的名流的一部分。他们与全国政府之间正式或非正式的合作关系,与一贯由绅士享有的合作关系相似。就20世纪中国的中央政府而言,他们的确在某种程度上逐步取代了拥有土地的名流,成为新成员的来源及“舆论”根源。当突然发迹的拥有土地的名流和军事名流,在地方一级与旧绅士竞争时,专业人员已在国家一级成功地树立了自己的地位。但是新出现的城市中产阶级中不那么富有、也没受过那么好教育的那些阶层——小商人、工匠、学生、职员——则被排除在正统社会的名流概念之外。
在新的专业人员中,职业政治家起了特别突出的作用。从1900年起,东京的中国学生团体证明是产生大批新手的场所。学生们在这里阅读关于民族主义和革命的文章,结识当时的党人和革命者。有些人愿意放弃官僚生涯,仿效这些政治活动的新典范。他们在梁启超宣传、鼓动在清廷之下制定宪法的道路与孙逸仙为建立共和国的革命而成立秘密组织的计划之间作出选择。
1909年省议会的召开及1910年全国议会的召开,为许多政治家在这一体制中求得他们的前途提供了机会。典型的晚清省议员,年轻(平均年龄41岁),富有,出身绅士阶层,1/3的人在中国或海外接受过现代教育。①尽管这些议会与民国的议会一样,包括官僚、专业人员、商人、地主,等等,但职业政治家占优势,调子由他们定。
职业政治家未曾在官僚机构中服务这一事实,使他们在早期共和政治活动中有被长期贬抑在外围地位的趋势。官僚和前官僚,通常是军人,占据了民国的最高职务。上述意义的职业政治家中,很少有人担任过内阁阁员,没人当过总统(除孙逸仙曾短期担任过此职)。在议会会期之间,政治家们不得不充当主要官僚派系的中间人、掮客和盟友。只有在议会开会并且有可能为扩大议会权力而进行斗争时,他们才处于舞台中心。
宪政符合前官僚及专业人员的利益,因为它给他们合法的政治职务,而又不使政治舞台向低于他们的集团开放。但除此以外,宪政在世纪交迭之际及进入20年代以后,对许多中国人也具有启迪思维的意义。首先,西方专家的自信给他们留下了印象。为中国政府当了几年宪法顾问的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政治学教授韦罗璧写道:“折磨中国人的政治动乱……主要不是由于普遍缺乏维护自治或政治监督的代议制方案的能力,更多的是因为他们一直试图在基本上不完善的宪法下管理他们自己”。①
这种看法具有20世纪20年代西方政治学的特色,它落在了肥沃的中国知识分子的土壤上。西方的声望和自信、中国某些集团想通过向西方国家看齐以取得国际社会承认的愿望,以及立宪政权在成为世界强国方面的显着成就,这些仅仅是仿效西方的较明显的动机。科学主义也是中国思潮中的一种时尚——对现代科学的机械论的说法能解决人类问题的功效的信心。正如“科学”马克思主义在西方及中国的吸引力部分地在于它所宣称的与科学征服自然的能力的联系,现代“政治学”也自称具有同样的第二手超凡魅力。就像几年后的马克思主义一样,立宪主义似乎通过科学地设计的民主,而把陈独秀所说的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联系起来了。
更根本的是,对宪法的信念与中国对意识在行动过程中的支配作用的根深蒂固的信念是一致的。孔子曾经主张,想统一帝国天下的统治者必先“诚其意”,明代有影响的新儒学家王阳明曾指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孙逸仙则简明扼要地说:“能知必能行。”②也就是说,如果对如何干一件事情有了坚定的意识,实际干这件事情就相对地没问题了。相应地,如果干错了一件事,解决的方法是纠正干事人有意识的思想。将宪法条款看成国民有意识的思想所“知”的东西,立宪共和国就没有不成功的道理。如果共和失败了,原因不是对其原则的掌握和支持不够,就是宪法文件本身有缺陷。
如果坚守这种“唯意志论”传统有助于使宪政似乎有理,那么预期它对国家富强会有贡献便使它无疑具有吸引力。在中国人眼中,宪法的作用是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联系在一起,从而激发人民为国家的目标作出更大的努力,发挥更大的创造性。许多中国思想家认为,旧中国的麻烦在于人民的被动性与狭隘的自私性。相反,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人民是统治者,他们将全心全意地献身于国家。“万其目,一其视;万其耳,一其听;万其手,万其足,一其心;万其心,一其力;万其力,一其事,其位望之差别也万,其执业之差别也万。……心相构,力相摩,点相切,线相交,是之谓万其途,一其归,是之谓国”。①这种作为供能器的宪法的主旨,在保罗·科文的意译文字中,与孟子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得道者多助”、“仁者无敌”。②宪政可以被看作这样的“道”。它可能获得的大众的支持将是中国富强的关键。
① 关于支持以下主张的例证,见内森《北京1918至1923年的政治斗争》,第13页。
① 汪一驹:《中国知识分子和西方,1872—1949年》,第147页。
① 张朋园:《清季咨议局议员的选举及其出身之分析》,《思与言》,5.6(1968年3月),第1439—1442页。
① 韦罗璧:《中国的立宪政府:现状与展望》,第33页。
② 孔子语引自内森:《北京1918—1923年的政治斗争》第21页。王阳明语引自戴维·S.尼维森:《王阳明以来中国思想中的“知”与“行”问题》,载芮沃寿编:《中国思想研究》,孙逸仙语引自邓嗣禹与费正清编:《中国对西方的反应:1839—1923年文献概览》,第264页。
① 梁启超语,引自张灏:《梁启超和中国知识分子的转变,1890—1907年》,第100页。
② 科文:《王韬对变化中的世界的看法》,载费惟恺、罗兹·墨菲、芮玛丽编:《近代中国史入门》,第160页。
北京政府
北京政府
在1916—1928年时期的大部分时间内,北京政府在1912年临时约法的基础上进行工作。虽然临时约法的缔造者打算把主要权力给予内阁,但它含混不清,足以助长总统、总理和议会之间的不断争执。
总统由国会选举,任期5年,有象征性的职责,有可能具有国家元首的声望;他的品格和派系的支持决定他能否将象征性的职责转变成实际的权力。内阁应该“协助”总统,管理各部,副署总统的命令和法规,在国会中回答质询。内阁通常由各派系分得职务的人组成,实际上很少发挥决策机构的作用。尽管总理缺乏专门规定的宪法权力,但是通过他在挑选内阁并引导国会批准内阁方面的作用,通过他自己一派的人控制一些要害部门,如陆军、财政、交通和内务等部,他有时能够控制政府。最后,国会由众、参两院组成,议员任期分别为3年和6年,它不仅有权选举总统、副总统,批准内阁,还有权批准预算、条约和宣战,有权质询和弹劾。由于经常性的派系倾轧,以及在中国政府中起相对陌生的作用,国会除了默从或阻挠,很少有能力做更多的事情。表37列出了民国初期的国会及其他国家级立法机构。
在临时约法下,国会的主要任务是起草永久宪法。在若干年内,连续几届立法机构都为此任务而工作,回到了在清末的辩论中及在袁世凯统治时期中提出的许多问题——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立法权力与行政权力、广泛的政治参与与有限的政治参与(见第4章)。在1913—1914年的会期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准备宪法草案,在1916—1917年的会期中,这一工作又继续进行。1917年,同时成立了两个政府,一个在北京,另一个在广东,都声称要执行临时约法,并且都在制订宪法草案。最后,原来的那个(或称“旧”)国会于1922年再度召开,它产生了1923年10月10日的“曹锟宪法”(因由曹锟总统颁布而得名)。1924年的一次政变将曹锟赶下台后,一份临时文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取代了那份宪法,同时召集宪法起草委员会再作努力。1927—1928年张作霖政权为自己准备了一份替代宪法的文件,
表37 民国初期国家级的立法组织
资料来源:刘寿林:《辛亥以后十七年职官年表》,第486—487;内森:《北京1928至1923年的政治斗争》,第183页。
名为《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令》。
在北京政府行将垮台时,它曾宣称自己是正统的,即使在一个越来越受到混战的军阀们控制的国家里,正统性也使它占有重要地位。直到1923年,即使不是更晚,许多舆论的领导者,在叹惜政治家的不和与腐败时,还吐露出对宪法秩序最终成功的希望。每个大军阀都在国会、内阁或政治报刊中扶持派系的盟友或追随者,可能的话,还要发展与总理和总统的良好关系。目标通常是取得正式的委任(如一省省长),以使自己对地方的统治合法化。
北京地位重要的第二个原因是外国的承认。尽管有各种分裂的表现,外国列强坚持认为只有一个中国,而且首都是北京——直到1928年。列强一般都坚持通过中央政府的外交部正式交涉问题,即使这个问题完全属于局部范围。铁路及条约口岸机构许多肥缺的委派,即使地处军阀控制区域,也需要北京的认可,因为它常涉及外国的利益。最后,外国使馆的存在对这座城市提供了某种实际保护:1901年的《辛丑条约》实际上规定,军阀对北京的侵犯或对北京—天津铁路的占领可能引起外国军事干涉,尽管在这一时期未行使这一特权。
北京影响力的第三个根源是财政上的。在北京的财政中,税收只起很小的作用。汇款甚至在袁世凯去世前就已开始减少,以后更缩减到微不足道的水平。外国的承认对财政有较大影响:借款的能力。中国政府以自然资源为抵押从国外借款,如1917—1918年1.4亿日元的“西原借款”。政府也在国内借款——从1913年到1926年发行27种债券,筹款6.31亿——部分借款以盐税和关税为担保,这些税的征收由于有列强参加,从而避免了军阀的干预(列强对征收关税的参与比对盐税更全面)。除了主要的外国贷款和发行的国内债券以外,还有国库券(长期、短期)、银行贷款、几个特殊的部承担的担保款、拖欠的工资及其他债务,其总额从未计算过。筹款变得越来越难,没有大笔外国贷款和以关税和盐税作担保发行某些国内债券(总是抱有希望,虽然通常是失望的),政府是否能在国内借到一小笔钱,是令人怀疑的。
借来的钱用于政治活动(付给议员和新闻工作者酬金),以及与北京统治者结盟的军阀军队。与此同时,政府部门急需资金。工资拖欠不发;教师、警察和官吏罢工,示威,为了生存而受贿和从事第二职业。在这种形势下,完成任何一件有益的行政管理工作都是不平常的。但仍有迹象表明,在这段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一些部的工作相当有成效。
在教育部的集中领导下,初级、中等、高等教育的水平有了提高,入学人数也增加了。①司法部之下的法院系统一直不完善,并且未充分发挥作用,但享有正直的声誉,在法典编纂和监狱管理方面也取得了进展。内务部领导下的北京新式警察保持了极高的专业水准,以致北京在1928年曾被描述为“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城市之一”。②尽管军阀企图干预,交通部的铁路、电报和邮政业务仍能赢利,且相当可靠。我们需要透过这些表面现象对官僚政治进行仔细的研究,以便看清在这样一种充满敌意的政治环境中,官僚机构的固有传统和西方的技术与专业标准的结合是如何幸存下来的。
北京各部中最有效的——又是遭到同代人和后代人最猛烈抨击的——也许是外交部。在一个军事上、经济上都无力保护自己的国家里,部里的世界性的外交家——像顾维钧和颜惠庆这样的人——为国家的利益顽强地推行收复权利的工作。中国1917年对德国及奥匈帝国宣战,从而废除了它们的治外法权,终止了向它们支付庚子赔款,还赢得了暂停向协约国支付庚子赔款的5年期限。尽管中国的宣战纯粹是名义上的,宣战还是给了它以战胜国的身份参加1919年巴黎和会的荣誉。凡尔赛和约将德国在山东的权利交给了日本,使中国人深感失望,但中国外交官已在国际舆论的法庭上赢了分。在1921—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上,日本被迫同意撤出山东。此外,英国同意归还威海卫,九个强国宣布将尊重中国主权;关税提高至5%,还订立了关税最终自主和废除治外法权的条款。中国在1924年的中苏协定中得到的更多:俄国放弃治外法权、在天津及汉口的租界和庚子赔款。甚至在1926年北京政府濒临崩溃之际,外交部还说服列强派代表参加一次关税会议。这次会议毫无成果地解散了,但详尽阐述中国立场的文件构成了南京政府1928年成功地宣布拥有关税自主权的基础。所有这些成就背后的艰难的谈判尚有待研究,但导致1924年中苏协定的谈判是个例外:研究这次事件的专家的结论是,外交部“有着比大多数人所了解的更大的权力和独立性、更大的连续性、更好的人才、更明确的政策和民族感更强的动机”。①
① 伍德海编:《中华年鉴,1926—1928年》,第407—410页;关于司法部,见第753—768页;关于交通部,见第269—385页。
② 《纽约时报》,1928年12月30日,引自戴维·斯特兰德:《20世纪20年代的北京:政治秩序与公众的抗议》(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论文,1979年),第43页。
① 梁肇庭:《中苏外交关系,1917—1926年》。
现代银行的政治作用
现代银行的政治作用
民国初期直至20年代,北京政治活动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特点,是条约口岸的现代中国银行卷入政治。在中国的金融界中,这些银行遭到外国银行在条约口岸的分行及钱庄的夹击。这两种类型的机构比中国的现代银行有更大的财力。27家外国银行及其在中国的分行,掌握着3或4倍于119家(或更多)中国银行的资本。它们实际上垄断了有利可图的外汇和外贸市场,还享有发行货币的特权,并收存每年数亿元的盐税和关税收入。它们得到中外商人同样的信任,在条约口岸招揽大批金融业务。另一方面,数不清的钱庄牢牢地占据着国内货币汇兑、证券投机和短期贷款的市场。单个钱庄规模不大,但它们的资本总额大于现代银行,并且由于有固定的业务渠道,它们比现代银行有更好的变现能力。实际上,钱庄是现代银行的短期资金的来源。
现代银行在民国初期财力不足。根据现有资料,119家现代银行总计拥有3.5亿元核准资本,能筹措到的实缴资本仅1.5亿。①由于缺乏公众信任,它们不得不通过发行纸币(如果能得到政府批准)、以高息向钱庄借款、以高息接受储蓄存款的手段,吸收它们极为短缺的流动资金。于是,为了偿付高息存、贷款,为了支撑币值,银行被迫寻求高利润的,因而是投机的投资机会。政府公债和国库券是这种投资的重要部分。
随着其他财源的枯竭,政府日益依赖国内资金市场。1915年下半年袁世凯称帝时,一些省份的反应是宣布脱离北京而独立,国内税款收入急剧下降。1918年,日本新组成的原敬内阁抛弃了前任内阁向中国提供大量担保条件少的贷款政策。1920年,由外国银行家组成的国际财团,成了实际上延长对中国政府的财政抵制的手段(见第2章)。作为这些事态发展的结果,国内信贷对连续几任极少成功希望的财政总长的筹款活动,越来越重要。但是,从1919年发行八年公债开始,银行家们对政府证券的热情减退了。政府负债累累,已经没有可以保证新公债的可靠收入,政局变幻莫测。银行家能够为小笔预付现金而向政府强提苛刻条件。政府在上海出售剩余的第一年公债的价格是每100元面值21.50元,未售出的七年公债按每100元54元出售。银行对政府的大批短期贷款月息为16—25%,以未售公债面值的20%作为担保。从1912年到1924年,共向银行售出价值46740062元、偿还期为1年或2年的国库券,价格仅为面值的40%,在政府偿还它们时,给银行的资本报酬率相当可观。
于是,现代银行就成了政府债券的主要持有者。这些债券常以银行自己的钞票按面值的一定比率购买,但它们可能永远也兑现不了,它们的价值可能会一直跌下去。另一方面,一些消息,如公债又有了新的担保、要为兑现部分公债举行一次抽签、或要任命一位新财政总长,会使市价上扬。公债的市场价格如此剧烈地涨落,可以证明它们是有利可图的投资。然而,要在投机中成功,就有必要预测甚至影响市场的活动。这需要与政治密切联系。
总行设在北京和天津的现代银行,与北京政治活动的关系最密切。(上海的银行也从事政府公债的投机,但它们的业务重点是票据交易和工业投资;其他条约口岸的银行与当地政治活动的关系比对北京政治活动的关系更密切。)典型的北京或天津银行的董事会是精心组成的,其核心是一些与各政府派系关系不错的职业银行家。此外还有一些与这个或那个政治团体关系更密切的、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方面经历的人。这样平衡的目的是想使银行获得关于决定债券市价涨落的政治内幕的情报,并结识政府中能获得和保护特权的朋友,而又避免当政局变化时可能导致银行得不到保护的单一方面的政治效忠。
随着政府1919年以后越来越穷,银行及在银行业有影响力的政治派系的政治力量增强了。交通系(下面还要谈及),作为内阁命运的特别强有力的主宰者,形成了。同时,在总体上,银行坚持它们对政府的利益的能力得到了加强。全国银行公会1920年12月在上海开会,决定拒绝继续购买政府公债,除非政府“重新调整”偿付旧公债的财力。政府对此的反应,是在1921年3月3日的总统令中,将关余拨入由总税务司安格联爵士管理的称为整理公债基金的偿债基金。第一、第五、第七年的长期公债及第八、第九年的公债(后来又加上了其他债券)按面值的一部分重新作价,并兑换成两种新发行的债券,这两种债券的偿还金是由上述基金担保的。
整理公债基金的设立,对银行家是一种照顾。对债券的重新作价低于其面值,但这无关紧要,因为银行当初购买它们时就打了大折扣。现在,只等贷款偿还基金偿还这些债券,银行就能收到两倍于过去付出的款项。或者,如果它们想做债券交易,也能以高于买入的价格卖出。政府的信誉也有加强,尽管政府任何一种新债券的发行现在都必须安格联爵士应允。
① 资料见内森:《北京1918至1923年的政治斗争》,第74—90页。
派性和私人关系
派性和私人关系
北京政府在制度上表面是立宪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的职能由法律予以区分,决策按规定程序制订。实质上则是派性的:由个人的部属组成,越过法定制度的界限而取捷径,每个派系都以一位特定的领袖为中心,由他个别吸收的对他个人忠诚的追随者组成。
在组织这种派系时,政治领袖始终注意那些能干、政治上积极而可靠的有前途的人。对可靠性的判断,在极大程度上受“关系”这种观念的影响。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社会是由父子、君臣、夫妻、师生之类有明确义务关系的网络构成的。信任与自己有确定关系的人,比信任仅仅是相识的人要安全得多。即使关系较远,它也有助于为人们的交往带来稳定性:它区别交往双方的尊卑,并包含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或期望什么东西的可靠惯例。
当然,血亲或姻亲的关系极为重要,尽管这个亲属无政治经验,也会给他一个不是敏感职务的挂名差使。另一种重要关系是来自中国同一地点同一地区的人之间的关系。由于这个国家的语言和文化差异,远离家乡的广州人或安徽人在北京很容易抱成团。其他的效忠中心是由教育过程产生的:那些受业于同一教师的人,毕业于同一学校的人,或1905年前在同一年通过科举考试的人,他们视彼此为同学,这是一种比兄弟还亲密的关系。这些同学还对他们过去的老师和监考人负有毕生忠诚的神圣义务。与此相似,从官僚生涯中滋长出了与前同事或上司的关系。除了这类自动形成的关系之外,或作为这类关系的替代,一个人还可以通过师徒关系、保护人被保护人关系,或结拜兄弟的关系而使自己与另一人挂上钩。
以广泛的关系网为基础,杰出的政治领导人在自己周围集合成由能干、忠诚、地位优越的人组成的派系。在共和宪法规定的不熟悉的社会中,领袖们越来越多地依赖他们的派系来继续开展政治活动。
最有影响、最复杂的派系之一是段祺瑞(1865—1936年)领导的。段于1887年(应为1889年——译注)毕业于北洋武备学堂炮科,去德国深造后,成为炮队统带,兼任袁世凯训练新建陆军(见第11卷第10章)的小站炮兵学堂总办和主要授课人。由于他在小站的重要作用,新建陆军大约一半的军官,包括民国初期华北许多重要军阀,都是他的学生。段祺瑞作为安徽合肥人,与家乡这个大政治天才库有着联系,那个城市的儿女们显示出了浓厚的地方主义色彩和政治上的非凡本领。虽然段是位将军,但他的政治基础,不是军阀式的对军队的直接指挥或对土地的控制。他的影响是以资历、声望和本领,特别是以他的大批个人追随者为基础。
民国时期,段祺瑞的势力通过他的追随者,遍及政府的许多部门——参战军(后称边防军),内务、财政、交通等部,国务院秘书厅,京汉铁路,官办的龙烟铁矿公司,大理院。本文特别感兴趣的是,段祺瑞如何通过他的两位亲密伙伴王揖唐和徐树铮组织的称为安福俱乐部的国会团体,而将自己的势力打入1918—1920年的国会。王揖唐与段同为合肥人,是段的被保护人。徐树铮是段在清末提升为助手的年轻军官(安福俱乐部的介绍见后)。
民国另一主要派系是交通系。它起源于清末的邮传部(1906年设立)。由于修建或赎买铁路、扩充电报系统、组建交通银行,财源滚滚而来,该部成为具有政治、金融势力的重要机构。袁世凯的追随者担任该部及其各机构的各级职务。梁士诒(1869—1933年)是其中之一,他从1906(应为1907年——译注)到1911年占据部里也许是最重要的职务——铁路总局局长。根据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稍后的描述,梁士诒“被认为是在北京仅次于袁世凯的最能干、最有影响力的人。……一个广东人,身矮体壮,长着拿破仑式的大脑袋,他很少说话,但他一旁的插话表明他总是在讨论中先行一步,这一点也通过他尖锐的提问反映出来。当直接向他提问时,他总是能对任何问题给予清楚而连贯的说明”。①梁士诒的经济势力如此强大,以致他的同代人称他为“财神”。
从1906年到1916年,梁担任过一系列政府高级职务。在此期间,他在交通官僚机构中营建了一张势力网,这一势力网在他从政府引退后仍继续存在。例如,梁的追随者叶恭绰曾任铁路总局局长、交通银行总理、交通次长(1913—1916年,1917—1918年)及交通总长(1920—1921年,1921—1922年,1924—1925年)。梁的另一追随者权量曾任吉(林)-会(宁)铁路督办,主管过吉(林)—长(春)铁路,并几度出任交通次长及代总长。还有许多其他追随者。
交通系在金融界的影响是它权势的另一方面。对交通银行的控制是关键,交通银行起政府银行的作用,然而却由私人投资者控制。梁于1908年建立该行,作为邮传部管理铁路、邮政、电报和航运运营资金的机构。1914年,它被授权发行货币,并与中国银行共同管理国家财政。尽管该行在政界有势力,享有特权,但1914年后,其股票的70%为私人股东持有。梁士诒通常控制政府股份,并通过他在董事中的朋友控制大部分私人股份。除了交通银行以外,梁还组建了其他几家私人银行,包括中国最重要的一些银行(其中有金城银行、盐业银行、大陆银行和北洋保商银行)。根据一项资料,梁士诒及其伙伴在政府20年代初欠有债务的大多数国内银行中有股权。①大约在1920年,梁担任内国公债局总理,该机构是为重新调整内债以恢复政府的信誉而成立的,梁的助手叶恭绰和周自齐分别任交通总长和财政总长;梁本人不仅是交通银行的董事,还在6家私人银行(其中有3家是一个向政府贷款的财团——内国银行团的成员)董事会任董事;交通系的其他成员在这几家银行及其他几家大银行中担任董事职务。
这些例子表明民国初期派系活动的某种多样性。其他派系具有更强烈的军事性(曹锟、吴佩孚的直系,张作霖的奉系),还有一些派系主要由国会政客和报人组成(研究系、政学系)。总之,最成功的派系全仗着人多势众、随机应变,才在政府的更换、军事和财政命运的变动中幸存下来。
主要由派系组成的政治体制可能披着立宪主义的外衣,但现实的政治斗争必然是派系之争。由于更多地以对个人的效忠而不是对体制的效忠为基础,派系的规模仅限于领导人亲自培养或通过最接近的助手培养的三二十人。接下来,可能再由这些追随者去指挥最底层的广大士兵或各部门的职员,但对这些人的利用仅限于派系成员有权指挥他们的期间。哪一派也不可能形成压倒的力量以压制敌对集团,并获得对政府的长期控制。即使某派领袖设法得到了总统或总理的职位,其对手仍将在各部、国会、银行或地方军队中保持他们的立足点。从这些据点里,他们将团结起来共同对付统治的派系或联盟,发表猛烈抨击的言论,制造谣言,扣压资金,阻挠军事联合,直到时机成熟,便用行贿或政变的手段强行改换政府。同时代的外国人常将民国初期的政治活动看作“喜剧”。事实上,这些都是宗派主义的政治活动,按其自身逻辑发展,并在发展过程中破坏了宪政的结构。
① 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在中国》,第95—96页。
① 《北华捷报》,1922年2月4日,第289页。
1918年安福国会的选举
1918年安福国会的选举
对1918年国会选举的研究表明,在相对来说的早期阶段,宪政的形式和宗派主义的现实相互渗透,那时二者看上去尚能共存。1917年6月13日,在守旧的将领张勋力图使清帝复辟的短暂过程中,1913—1914年选出的民国第一届国会第二次被解散。张勋被效忠段祺瑞的力量逐出北京,段复任国务总理。段祺瑞以前在内阁任职时,将国会视为眼中钉,现在他决定换掉它。他的借口是,击败张勋复辟是再造民国,应当遵循辛亥革命的前例,召集临时参议院起草新的国会组织法和国会选举法。选举新议会将给民国一个新起点。只换国会不换总理,当然说不过去,南方5省拒绝参加。然而,临时参议院还是于1917年11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由段祺瑞的追随者及结盟派系成员控制的临时参议院制订了选举人数更少、更顺从的国会的条例。
选举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选各省的选举人,他们稍后开会再选举国会议员。例如,在江苏省,众议院初选和复选的日期分别定在5月20日和6月10日,参议院初、复选日期为6月5日和20日。第一阶段众议院选举,被英国驻南京领事翟比南描绘成“一次腐败和流氓作风的真正胡闹的活动〔原文如此〕①”。他写道:“选票行情和日常的市场涨落一起记录在当地报纸上,就像一件可买卖的商品,与大米或豆饼或其他商品的地位相等。”选举监督截留大批本应分发给已登记选民的选票,填上假选民的名字,投入票匦,或雇佣“乞丐、小贩、算命先生、农民及诸如此类的小人物”投票,这些都非罕见。另外,选举助理也可以将一批选票卖给候选人,由他按同样方式处理。有些候选人由于未能买到足够的选票,就雇佣流氓到投票站去抢。还有候选人付钱给另一些候选人,让他们退出竞选的例子。翟比南报告说,在第一级参议院选举中,情况较为平稳,因为选举人较少,更容易收买所有选票。②
在第二阶段选举中,候选人“开始认真地竞相出价”,在此阶段,众议院的选票从150元至500元不等。因对选票价格争论不休,选举一再推迟。我们有来自天津的报告,如果说江苏的城市与天津有什么相像之处的话,那就是茶馆、酒肆和妓院的生意,由于候选人招待潜在的支持者,以及利用那里的房屋商定选票交易而从每年春节后的冷淡中恢复过来了。天津的作家问道:“谁谓选举无益于小民哉?”③
段总理的选举机器安福俱乐部,在江苏有一个分支机构,称为“雅园”,大概是根据安福系的使者们在南京款待未来的支持者及用金钱换选票的那座建筑物的名称而得名。翟比南报告说,尽管“该省大部分人强烈反段”,第二级众议院选举的结果是,安福俱乐部赢得了3/4的议席。①安福系在江苏的主要对手是研究系。在众议院选举中行动不力之后,研究系作出“极大的努力”以赢得一些参议院席位,多亏其盟友、江苏督军李纯发起的“虽不引人注目却是强有力的竞选运动”,它才在复选中在参议院设法收买到了几个议席。②
据报告,每位参议院候选人的选举费用为4万元。安福俱乐部在江苏的投资,据一位观察家的估计为10万元,据另一位观察家的估计,仅参议院选举即达16万元。③安福俱乐部,由于向无力收买议席的候选人提供经济援助,和让不接受经济援助的候选人在它的旗号下当选相比,能够保证它在未来国会中得到更忠诚的支持。
尽管安福俱乐部在其他省份也花费了大笔金钱,但很少地方出现江苏那样无把握的结局。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爵士在报告中只是稍加夸张。“各方面的结果都符合控制选区的军事领袖的意见”。④当然,议席带来的利润和荣誉,甚至足以在主宰当地的地方军阀的拥护者们当中,激起竞争而买卖选票。但在大多数省份,只是省代表团的准确组成不明确。其政治上的结盟是事先确定了的。
在向新国会派遣代表团的17个省中,13省的军阀与段祺瑞结盟。这13省中,有11省的代表团实际上加入了安福俱乐部,成了它的组成单位,并在对家乡军阀的愿望作出反应的领导人带领下,作为一省、二省或三省集团或代表团在俱乐部内活动。两个与段结盟的军阀控制的省在其代表团中显示出强大的非安福力量。3个由支持段的对手冯国璋的军阀控制的省及中立的浙江省,也产生了混合的代表团。特别行政区蒙古、西藏、青海和所谓“中央选举会”(分为6部,由少数名人在北京组成)的代表团中的亲安福势力极强,因为它们都是在中央政府的直接影响下选出的。
简言之,安福俱乐部赢得了重大胜利。在470席的国会中,安福系控制342席。其余128席中,研究系控制约20席,交通系也许占50—80席,其他席位由无党派独立候选人占有。
随着议员们1918年8月到京,各派建立了俱乐部,以便联系和动员。在以后两年内,俱乐部将是国会里的主要组织。最大的当属安福俱乐部。它的总部一直在北京的安福胡同,秘书处设在一个更宽敞的场所,可以在那里召开全体会议。秘书处分5个部门,每一个部门又分若干科室。每个部门都由一名俱乐部的领导成员监督,科室则由指定的俱乐部官员管理。
为了内部管理,俱乐部章程制定了详细的制度。有评议会、议员会和政务讨论会。但实际上,俱乐部由少数几个创办俱乐部并控制其资金的小团体操纵。俱乐部的决策是在这个集团的成员当中和他们与其俱乐部外的政治盟友之间的非正式商议中作出。然后,省代表团的领导再将决定传达给在北京各处的省招待所举行的各代表团的非正式会议。这些会议将调处任何问题,所以当俱乐部正式召集决策会议时,会上通常只有领导人的发言及几乎无异议的象征性投票。
领导层很有能力,以致剥夺了议员们指望从总统、副总统、议长、副议长候选人及内阁职务的被提名者那里得到的贿赂收入的相当部分。在缺少大笔贿赂的情况下,议员们的收入来自他们每年5000元的政府工资,加上作为津贴的每月从俱乐部收到的300元,该款以支票形式支付,只能在俱乐部的会计部门兑现。俱乐部还另付300至400元给省代表团的领导们及担负其他重要工作的议员们。一些知名议员的收入还要加上政府闲职,如各部的顾问职位或政府的谘议委员会的职务的工资。此外,安福议员常可以在众议院秘书厅因任人唯亲而臃肿的机构中安插自己的亲戚和朋友。因为俱乐部成员不能通过惯常的受贿方法补偿在议席上的投资,他们不得不竭力维持俱乐部在国会的优势,以使其领导能保住势力和政府职位,那是月津贴和干薪的根本来源。俱乐部在国会的优势因而有助于加强它在国会耍花招时的内部纪律。①
安福俱乐部的纪律以及它在国会的优势,使国会的活动更加顺利,在这种意义上有助于宪政发挥作用。选举总统是国会的主要任务之一。1918年9月4日,国会几乎一致推选段祺瑞支持的候选人、前清官僚徐世昌。这次选举是民国早期唯一和平的、符合宪法的总统接替。经过反复讨价还价,国会还批准了新总理和内阁的提名,这届内阁是民国早期少数几届经过国会全部批准手续的内阁之一。众、参两院还产生了各自的议长、副议长。但是,交通系和研究系的随机应变的花招阻止了安福系的副总统候选人当选。职位安排问题一经解决,国会就完成了其基本任务。安福俱乐部仍被保留,并不时为段祺瑞的皖系所利用,直到1920年7月直皖战争后国会被解散为止。
① 原文附注——译者。
② 外交部档案228/3279,《截至1918年7月31日的南京情报季度报告》,翟比南,无日期,第15—23页。
③ 南海胤子(笔名):《安福祸国记》,1,第34页。
① 外交部档案228/3279,《截至1918年7月31日的南京情报季度报告》,第24页。
② 外交部档案228/3279,《截至1918年7月31日的南京情报季度报告》,第24页。
③ 同上;外交部档案228/2982,急件67,1918年6月18日,翟比南致朱尔典,第2页;外交部档案228/2982,急件72,1918年6月29日,翟比南致朱尔典,第2页。
④ 外交部档案371/3184,162951(f16666),急件351,1918年7月24日,北京,朱尔典致贝福,机密。
① 关于安福俱乐部的组织,见内森:《北京1918至1923年的政治斗争》,第106—110页。
宪政理想的衰落,1922—1928年
宪政理想的衰落,1922—1928年
很难确定自由共和国从有活力的理想变成遗忘了的目标的日期。也许中国人对于宪法制度下政治家的正直诚实的期望高得不切实际。正常的政治妥协被视为背叛,策略上的转变被当成缺乏原则的证据。然而,新的开始仍能使人重新抱有希望。1916年袁世凯死后黎元洪就任总统便是一例,1918年安福国会的选举推选徐世昌为总统则是另一例。但宪制第三第四次恢复又失败,对宪政幻想的破灭感是深刻而普遍的。原因之一也许是1922—1925年北京的种种事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严酷地暴露了宪法伪装后面的派系政治的现实。
宪法恢复又衰落的第三次循环始于1922年春第一次直奉战争(见第6章)后不久。直系(以曹锟和吴佩孚为首)希望将其对奉系的胜利扩展成它领导下的全国统一,他们及其盟友发了一系列通电,要求徐世昌辞去北京的总统职务、孙逸仙辞去广州的总统职务,并提出在黎元洪领导下“恢复法统”。(黎于1917年被张勋赶下台,导致现在被直系宣布为违宪的安福国会的选举。)在接受职务之前,黎元洪要求军阀们同意“废督裁兵”的政策。在这一点上意见一致后,黎元洪来到北京,为此目的发布了一系列命令和任命。有些军阀甚至将自己“督军”的头衔改为“军务善后督办”。黎元洪还采取行动以裁撤冗员,惩办腐败,恢复政府信誉。①
黎最主要的成就是任命包括若干有声望、有现代化意识的律师、外交官和教育家的所谓“好人内阁”。新的财政总长是在牛津受过教育的罗文干,他从最高法院辞职后加入内阁。罗通过重新谈判所谓奥地利借款、减少现有政府债务的2亿英镑并得到一张供政府立即使用的8万英镑支票,很快证明了他的能力。由于涉嫌非法程序及个人贪污,根据总统令,罗于1922年11月18日午夜被捕,这是一次戏剧性的震动。
争论罗文干有罪还是无辜的文章充满了报纸。似乎众议院议长、副议长18日晚曾访问黎总统,提出罗的若干罪状,并提出贪污的旁证。黎元洪当即冲动地(也许是非法地)发布了逮捕罗文干的命令。尽管黎很快就后悔,但他不能收回成命;内阁辞职,罗的案子被交到法院,一年半后,他被开释。
这一事件的根源是好人内阁未能利用国会政治(黎元洪复职后马上恢复了“旧”国会)。该届内阁由于采取了“超越党派”的立场,未与国会派系发展关系并向有军阀作后台的议员提供足够的资金。国会曾试图以质询和弹劾案困扰内阁。两位议长也许没想到,黎元洪的幼稚行为会使他们针对罗总长的花招像事实上那样是毁灭性的。
黎元洪设法任命了接替的内阁,继续当总统。但吴佩孚的上司、直系领袖曹锟越来越急于自己当总统。甚至在1922年底,他的代理人就开始组织政治俱乐部,以便在国会为选举拉票。①1923年初,当孙逸仙回到广东,领导致力于从军阀主义下解救中国的新的军政府时,这一问题尖锐化了。然而,对在黎元洪任期内有无任何机会上台存在重大疑义,不论曹锟或国会都未采取行动召集总统选举。
1923年6月6日,4位忠于曹锟的内阁成员突然提交辞呈,指责黎总统对内阁职责干预过多。这迫使内阁总辞职。随后几天,北京驻军的官兵在总统府示威,索要军饷;警察罢岗;“市民”有组织的示威包围了总统府;驻军及警察的指挥官提交辞呈。6月13日,正值1927年黎元洪屈服于张勋政变6周年之际。遭围困的黎元洪逃出北京,宣布他打算在天津继续行使总统职权。但他的列车在杨村被驻在那里的曹锟集团的一个将领拦截。在离京后约9小时,黎元洪于午夜签署了一份辞职声明。尽管他在抵达天津英租界得到保护后,立即否认了该声明,北京还是成立了看守内阁,在选举继任者之前接管总统职责。
然而,新的障碍又出现在曹锟面前。在政变中及政变后,国会的法定人数走散。对曹锟的野心怀有敌意的政治领袖——满洲的张作霖、浙江的卢永祥、南方的孙逸仙,以及其他的人——撤回了他们在国会的支持者,而其他议员已在惊慌中逃散。公布的一项文告称,要将国会迁往上海,黎元洪将在那里重整旗鼓,另建政府。还提供了一笔资金,以负担议员的赴沪路费及在沪的食宿开销。
为了在北京重新组织法定人数,曹锟的助手们提出针锋相对的建议。北京将支付从上海返京的路费,每周还有一笔参加国会非正式讨论会的慷慨酬金;将修改国会组织法,使在国会的任期不再是有限的一段时间,而是无限期延长,直至选举新国会为止;选举总统前先完成宪法;总统选举时每位议员将得到5000元谢礼。北京的国会人数逐步上升。
与此同时,黎元洪离开了天津。他抵达上海后发现,当地军阀不愿意冒险接待有争议的对抗的政府,他很快就去了日本。上海的替代政府就此垮台。在北京,国会的与会人数增加了。尽管“几乎完全没有公众关心的任何明显迹象”,①选举仍于10月5日进行。10月10日,曹锟就职。当天公布了中国新的永久性宪法。尽管该法拟订得很好,但颁布该法的肮脏背景损坏了它的效力。报章所揭露的每个亲曹议员收取5000元贿赂的消息,更加剧了公众对“猪仔议员”和新政权的厌恶。①
据估计曹锟为居住到被拘泥礼仪的沉闷气氛笼罩的总统府,花费了1356万元。他不是一位积极行动的总统。在未选举新国会时,旧国会仍召集会议,国会辩论有时发展成为混战。但这是家庭口角。正如英国驻华公使麻克类爵士1924年6月在报告中写的:“过去5、6个月中,北京的政治局势异常平静,并且……没有倾向于削弱或加强曹锟总统及中央政府的特别进展。”②
同时,导致北京另一次政变的军事活动日趋成熟。驻扎在北京附近的直系军事家冯玉祥接到命令,向北进军,迎战奉系。但与此相反,冯玉祥进了北京,废黜了曹总统,并要求结束敌对行动(见第6章)。
冯玉祥的政变显然使曹锟宪法失效。为拼凑一个可接受的政治框架,段祺瑞被邀再度出山。尽管段祺瑞在更大程度上是个政治实干家而不是理论家,他仍怀着国家团结和重订宪法的空想,对时代的需要做出反应。段祺瑞争辩道,又发生了一次革命,所以,他于11月24日就任“临时执政”,在拟就约法之前暂时集总统和总理职责于一身。新宪法的草拟过程空前复杂:首先,召开代表主要军事和政治势力的善后会议,为全国团结作出安排;然后,在善后会议确定的条例下召集国宪起草委员会;最后,国民代表会议开会,通过宪法。
段祺瑞的计划对厌倦的民众没有什么号召力,但有些政治家愿意参加。善后会议于1925年2月1日召开。
在历时3个月的会议上,160多位代表讨论了30多项议案,包括遣散军队、整顿政治、税制、教育经费、查禁鸦片,还有其他议题。会议通过的议案中有一项是召集国宪起草委员会(1925年8月3日成立,12月完成宪法草案)的规则和选举国民代表会议(但从未实行选举)的规则。同时,段执政又召集临时参政院,行使临时立法权。机构安排十分圆满,讨论十分严肃,国会活动十分认真,以致人们可能认为执政府的成员们没有看出在他们周围爆发的革命。
宪政抑制不了这时日益强大的野蛮势力。在革命的动乱中,北京又发生了一次政变:1926年4月9日,段祺瑞的贴身保镖被解除武装,段被免除了执政的官职。
在刚取得统治地位的军阀们争论邀请谁来就职时,北京在几个星期内不存在真正的政府。随后,建立了一系列摄政内阁,“行使执政权”。最终,张作霖解散了最后一届摄政内阁,于1927年6月18日任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他任命的内阁大部分成员是他的追随者。最后还要发表任命,分配资金,应付外交使团。但当国民政府的军队1928年6月8日进入北京时,中国的议会民主试验结束了。
变革的浪潮将富人和幸运的人冲到条约口岸外国租界的岸边。一位天津居民回忆道:“在社交上,生活……十分有趣、迷人”。以前的满族皇帝安逸地住在日租界一座大宅子中,前总统徐世昌在英租界的一所房子里欣赏文学和从事园艺。曹锟偏好独居,但在生日时也接待一些朋友。“段执政(祺瑞)相对较穷——事实上,他没有自己的房子,住在他忠诚的追随者之一提供的一所住宅里。他用一部分时间研究佛教,也喜欢打轻松的麻将……有时被问及中国内部纷争的原因,他总是给予佛教的解释,也就是说,这个国家正被派到地球上来的恶魔的古怪行为折磨,动乱将持续下去,直到恶魔被斩尽杀绝。”①
宪法未能像广大中国人期望的那样控制冲突,导致团结,对此,后来的分析家同段祺瑞一样迷惑不解。为什么会这样,至今仍有争议。有些人的解释是,管理政府的都是些自私、虚伪的政客,他们破坏了法律。另一种看法是,北京政府不过是地方黩武主义制度的一件外衣罢了。本章论述的是,宪法体制由于参与的分子热衷于派系斗争而耗尽了自身的活力。
① 内森:《北京1918至1923年的政治斗争》,第189—193页。
① 内森:《北京1918至1923年的政治斗争》,第201页。
① 外交部档案371/9812,急件586,1923年10月17日,麻克类致寇松。
① 关于“猪仔议员”及公众的普遍反应,见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第218—219页。
② 外交部档案371/10243,F2665/19/10,急件400,1924年6月23日,北京,麻克类致麦克唐纳,机密,第1页。
① 颜惠庆:《1877—1944年的东-西万花筒:自传》,第174—175页。
第6章 军阀时代:北京政府之下的政治斗争和黩武主义
第6章 军阀时代:北京政府之下的政治斗争和黩武主义
1916和1928年之间的时期通常叫做“军阀时期”,其政治可以从两种观点予以分析。从各省的观点需要对区域性的黩武主义进行研究,而从中央的观点则要求对北京的法制和军事斗争进行考察。这两种观点将有助于我们评价军阀主义在中国近代史中的地位。
从各省的观点看军阀和军阀主义
从各省的观点看军阀和军阀主义
最简单地说,“军阀”是这样的人,他掌握一支私人军队,控制或谋求控制一个地区,并在一定程度上独立行事。在中文中军阀是可耻的,意指没有多少社会意识或民族精神的自私自利的指挥官;有些人认为,由于在当时的军事首脑中所看到的各式各样的人品,“地方黩武者”是更不带褒贬意义的用语。别的一些人认为,军阀这一用语就其对文官当局的强暴和侵夺方面的涵义来说是更恰当的。不管怎样,是“军阀所行使的那种权力而不是他的目标形成了他的特点”。①由于许多主要的军阀拥有一省军事统治者的地位,“督军”一词大体上便被用做军阀或地方军阀的同义语。
军阀是形形色色的一批人,对于他们的品格和政策的最一般的概括也难以避免许许多多的例外。在袁死后的头两三年,那些最突出的人物都曾是清代军事机构中的高级官员,他们的道德价值观还固着于儒家的模型。例如段祺瑞(1865—1936年),如前一章所述曾是一个分布广泛的军人派系的首领。他在袁的政府中任陆军总长,袁死时是国务总理。①
冯国璋(1859—1919年)的经历在某些方面类似于段。冯也毕业于北洋武备学堂,并成为袁世凯建立一支新军的助手之一。在辛亥革命期间,冯在袁迫使宣统让位并成为总统的政治花招中,用他的军队帮助了袁。从1913年起他是江苏的都督。1916年他当选副总统,但仍留在他南京的总部。尽管冯缺乏段那种聚集追随者和激励忠诚的才能,但他有广泛的联系,并从1917年起越来越显露出是一个政治上的对手。②
一个更明显的传统拥护者是张勋(1854—1923年),他忠心耿耿地为满族人服务,从皇帝那里接受过殊荣。他命令部队保留他们的辫子,作为对朝廷忠诚的标志,并干预已经垮台的皇室的命运。外国人把他叫做“辫子将军”。1917年他曾使满族皇帝短暂地复辟。③
到了20世纪20年代初期,第二代军阀开始出现,很多出身非常低下。例如冯玉祥(1882—1948年),他在19世纪90年代投军时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农家孩子。由于非常勤奋和幸运地与一个北洋军官的侄女结婚,还由于练兵的才能,冯在军事等级制度中稳步上升。他以中国传统的和近代西方的混合的学识教育自己。他于1914年接受了基督教,部分地是因为基督教和他在一定程度上的清教徒似的倾向一致,部分地是因为他懂得信奉基督教可能导致外国援助;在他一生的鼎盛时期,他以基督徒将军而闻名遐迩,他的部队因激昂地演唱基督教赞美诗以代替进行曲而出名。冯很相信儒家关于政治领导中道德力量的作用和政府对民众的责任的看法。他给他所统治的地区带来和平和秩序,并尽力以他的品德示范。①
张宗昌(1881—1932年)也出身微贱,但成为军队指挥官以前,野心曾导致他犯过轻罪和抢劫。他的种种政策和改良主义者是对立的,他在20年代中期成为山东督军时,把该省他能到手的所有财富都搜刮走了。他的军队以擅长“开瓜”,也就是劈开那些莽撞地向这位“狗肉将军”挑战的人的头颅而闻名。②
西式教育对陈炯明(1878—1933年)有较大影响。尽管在1898年前后的科举考试中得中最低等级的秀才,他却越来越转向西学,编辑一种维新报纸,并且在广东省的咨议局中很活跃。辛亥革命期间,陈组织一支军队,并且攻占惠州,开始了他的军事生涯。后来,当他统治广东时,他试图着手民主政治改革和教育改革。但和他赞同孙逸仙的事业相比,他更专注于广东的独立和他自己统治广东;1922年,他和革命家们分裂,最后被孙的伙伴们赶出了广东。①实用主义似乎曾是李宗仁(1891—1969年)的突出特点,他是广西的领袖之一。他出身于一个一度富有的家庭,进入广西陆军学堂,于1916年参加广西的军队。在20年代初期,广西因一打以上各自控制几县的独立军队之间连续不断的冲突而处于混乱之中。李和两个可靠的伙伴带领一支小部队参加了这场竞争;到1926年年底他们控制了全省。他们于1926年加入国民党,以一种开明而有实效的方式治理广西,在全国赢得了声誉。②
“学者军阀”吴佩孚(1874—1939年),是一个变成了军阀的儒家学者。他受传统教育,1896年成为秀才,一直到死始终是说得头头是道的儒家制度和社会准则的倡导者。吴于1903年毕业于袁世凯的保定军官学校,两年以后被派到北洋军第三镇。第三镇从1906年起由曹锟统率,曹锟是袁世凯最初网罗来训练北洋军的那批军官之一。在袁任总统期间,曹——而吴是曹的忠诚的追随者——利用第三师(第三镇)以推行袁的政治目标。1916年曹成为一个大省直隶(河北)的督军,这是一个很有权势的职位。吴分享了这种权势,不仅因为他是曹的忠诚副手,而且因为他本人是一个很有才能而又有主见的军事指挥官。虽然他从没有否定曹的领导,但吴是实际的军事领袖则是得到广泛承认的。③
在几百个军阀当中,只有少数被研究过。在我们能够有把握地对他们的价值观、策略或品格进行概括之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但他们全都掌握私人的军队,并且控制或试图控制势力范围。
军阀部队
“私人的军队”是不确切的,因为军阀部队有一个有组织的自治团体,使它们有可能为其他的指挥官完整无损地继承;它们并不因“私人的忠诚”而不可解脱地对单一的个人承担义务。实际上,当受到个人的政治利益驱使时,一个指挥官的最亲密的支持者们可能抛弃他。尽管如此,“私人军队”这一用语由于两个紧密相关的理由仍然是十分合适的。第一,是指挥官本人而不是他的上级的决断决定他的军队如何使用。忠于职守地将其部队带往上司命令去的地方的大部队指挥官,通常不是一个军阀;个人决定他的部队去和不去哪里的大部队指挥官则是一个军阀。界线不总是明显的,但区别还是实际存在的。因此,由其指挥官独立使用,由他个人随意支配,甚至用于反对他的上级的军队,在这种意义上,它就成了一支“私人的军队”。
第二,一个指挥官当他和他的一些主要军官之间的感情、忠诚或义务的私人关系与他们的组织关系部分地一致时,他更可能具有那种独立的权力。权力和服从、纪律和忠顺的等级制度在大多数中国军队中都存在,就军事组织来说被认为是正常的。实际上,在中华民国早期,军队可能是分裂最少的组织。但是,面临和其他军阀冲突的普遍威胁,在脆弱的政权机构和他们自身行动的可疑合法性的情况下,军阀们都谋求依靠中国传统长期推崇的这类私人关系以增强他们对他们的军队的权力。这类私人关系包括师生间终身的忠诚和互相帮助的关系。卷入军官培训的任何人都自然而然地建立了这类关系。此外,有时通过互相同意,这人就可以成为另一人的“学生”或“老师”,而不必实际涉及给予或接受教导。在中国,所有联系中最强有力的是家族关系,因此军阀们有时委派亲族成员到重要职位上去。婚姻关系稍弱一些,但也被利用。军官们常常培养有才能的年轻人,从而建立起一种保护人-被保护人的联系。从同一所学校毕业,尤其是同班级,在个人之间就建立起一种联系,正如来自同一地区就形成一种特殊亲密关系的基础。
军阀们利用这类私人关系以谋求他们的军官的忠诚,与此同时,他们的下属和这些下属自己的下级也常常有类似的关系。有些指挥官努力把第二层次的忠诚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把全部忠诚直接集中到他们自己身上,但难于予以消除。第二层次忠诚的格局在军队组织中等于一种弱点,因其让一个叛逃的下属得以带走他的追随者和士兵。这就是诱使叛逃在军阀冲突中成了重要策略的原因。
军阀军队的士兵主要由因贫穷而应募的农民组成。在整个军阀时期,配备武器的人数从1916年大约50万增加到1928年200万或更多。①有些人仅仅把当兵看成吃饭的办法,另些人则看做穷人和没受过教育的人获得成功的一个机会。尽管正式的规章规定了新兵的体格以及其他条件,还有当兵期限、薪饷等等,实际上的安排是很不正规的。大多数的军阀接纳他们所能得到的身体上看来可以干活的任何一个人。实际上,当兵似乎是无限期的,取决于一个人的家庭情况、健康状况和态度。有些指挥官发现难于给他的部队正常发饷。在最糟的军队里,不用说,有时会以掠夺的形式来发饷。战争是补充兵员的一种方式,因为得胜的军阀们照例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