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渡江第一策士,开国第一功臣
从“神棍”到质量监督员
1367年冬,小明王韩林儿已经在江底躺了大半年,陈友谅和张士诚早已被挫骨扬灰,连渣儿都没有留下,陈友定也已经提着他倔强的头颅见成吉思汗去了,方国珍也放弃了成为海贼王的梦想,举手投降了,而四川暂时寄存在明玉珍的儿子明昇手里,朱元璋随时想要随时都能支取。
总之,南方一片祥和。
放眼长江以北,徐达、常遇春的大军已经杀到山东,正在跟山东军阀王宣父子扯皮,而北京的妥懽帖睦尔已经打包好了行李,随时准备回老家。
前丐帮会员、叛军头子朱元璋终于走到职业生涯的顶点:皇帝。
在朱元璋的暗示下,以李善长为首的文武百官联名上表,请求朱元璋即位称帝。
按照惯例,朱元璋义正词严地拒绝了。
李善长当然不会把朱元璋的拒绝当真。这种名为“劝进”的游戏玩了上千年,远的不说,前不久朱元璋即位吴王的时候就玩过一次,大家都门儿清,虽然无聊,可必须再玩一遍。
李善长二次上表,朱元璋再次拒绝。李善长再三上表,按照游戏规则,朱元璋这时候应该勉为其难地接受玉玺了。
可朱元璋偏偏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在勉为其难同意大家的劝进后,朱元璋又临场发挥加了一句词:“如果老天觉得我能当皇帝,就让我登基那天晴空万里;如果老天觉得我当不了皇帝,就在那天狂风暴雨,作为对我的警告吧。”
文武百官瞬间死机了。这么演过了吧?剧本上有这句台词吗?不带这么玩的!万一那天真的大风大雨怎么办?难道还能“这段儿掐了别播”不成?
也有个别实心眼的大臣满意地点点头,觉得朱元璋是真心诚意敬畏上天,很符合儒家天人之道。
朱元璋强憋着笑,看着底下这帮一脸蓝屏的大臣。他当然没把老天的旨意当回事,之所以敢说那句话,是因为私下里朱元璋早就咨询过刘伯温,而刘伯温给他的回答是,登基那天,就算不是大晴天,也绝不可能有狂风暴雨。
有了底气之后,朱元璋才敢这么演。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刘伯温做了另一件事情:给帝国起名儿,也就是国号。因为刘伯温知道登基那天铁定不会出岔子,建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那么,新的国家该叫什么名儿呢?
在三千多个常用汉字中,刘伯温选中“明”作为国号。他的理由是:首先,《易》曰,“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日月为明,明就是太阳和月亮,明象征着光明。更巧妙的理由是,朱元璋姓朱,朱就是红色的意思,与“明”字正好传承。历史上习惯把帝王姓氏和国号连起来称呼,比如李唐王朝、赵宋王朝,但怎么听都没有朱明王朝来得霸气“侧漏”。
朱元璋很认同这个国号,大笔一挥,一个崭新的帝国从此有了自己的名字。
1368年正月初四,这个激动人心的日子终于来临,最妙不可言的是,正如刘伯温所预料的,这一天风和日丽,天朗气清,阳光格外温暖。
这下所有人都服气了——既然老天爷都没意见,谁还敢有意见?在刘伯温的帮助下,朱元璋狠狠秀了一把“天命所归”的把戏。
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梦了好久终于把梦实现。
大老板朱元璋升职了,手下小弟没有不鸡犬升天的道理,一时间,当年的功勋们升官的升官,分房的分房,南京顿时化成一片欢乐的海洋。
刘伯温的新职务是御史中丞。
御史的主要职责是监察,具体来说就是管官的官,不光能管官,还能管皇帝。只要皇帝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御史们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骂完了甩甩袖子就能走,不担责任,皇帝是不能跟御史发火的。
可以说,御史是一个帝国的质量监督员。其实,朱元璋本来是想让刘伯温当质量总监——御史大夫的,但刘伯温固辞不受,因为刘伯温看出来了,朱元璋这么做是想把他摆到台前来制衡李善长。刘伯温可不傻,他不愿意给人当枪使,所以,在刘伯温的坚决推辞下,最后朱元璋任命汤和为左御史大夫,邓愈为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刘伯温是御史台的三把手。
但是,汤和、邓愈都是武将,而且常年征战在外,所以,御史台的日常工作基本还是唯刘伯温马首是瞻。
又不用当出头鸟,又可以手握实权,这一手玩得漂亮。
对刘伯温来说,御史台还算不上真正的权力中枢,但已经很让他满意,因为在这之前,刘伯温的职务是太史令。
太史令的地位很尴尬,一方面,这个职位管的东西是最牛的:他管的是全宇宙——包括修订历法,夜观天象,预报天气,与神对话,算命相面、摸骨解梦,林林总总,如果出现外星人的话,理论上也该由太史令和礼部尚书共同管理。
但另一方面,县官不如现管,管天管地,总不如管人的官儿来得实在,尤其是在中国“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唯物主义传统中,所谓太史令充其量也就是个“神棍”。
刘伯温的专业知识倒是很能胜任太史令这个岗位,每次朱元璋搞封建迷信活动总少不了他,什么太阳出现黑子啊,什么天上哪颗星星不在位置上啊,都会找刘伯温咨询,刘伯温也兢兢业业,基本每次都能回答得有模有样,跟真的似的。
刘伯温不喜欢这个职业,虽然他在加入朱元璋集团后花了大力气为自己打造出神棍形象,但那仅是一种谋略手段,为的是让自己的计谋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容易被执行,谁知道他演得太像,结果弄假成真了。
刘伯温很郁闷,他只能更加卖力地把自己的军事、政治理念用怪力乱神包装起来——这让他更像个“神棍”。
有一次,刘伯温去拜访朱元璋,正好遇到朱元璋在杀人。杀人这么大的事情刘伯温自然要问一问理由,朱元璋随便摆了摆手说:“没啥,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一个人头上一摊血迹,然后抓了一把土敷在流血的伤口上,我觉得不祥,于是杀几个人避避邪。”
刘伯温一听差点暴走,这是什么歪理邪说?!但他也知道,以朱元璋的性格,跟他摆事实讲道理基本等于白搭,只有用歪理邪说才能战胜歪理邪说。
于是,刘伯温充分利用自己太史令的身份,给朱元璋解梦道:“人头上有血,这不就是个众(眾)字吗?用土敷血,就是得土得众的意思啊!”
刘伯温这个解释的逻辑,没比朱元璋严谨多少,所以朱元璋将信将疑,刘伯温一看,一咬牙一跺脚又说:“从这个梦来看,三天之内必有喜报!”
果然,第三天传来捷报,海宁投降。
这下,大家更觉得刘伯温神了。
只有刘伯温知道,他不过是玩了个文字游戏而已,路上随便拉个算命先生都能玩的把戏。
在太史令这个位置上,刘伯温觉得很累,虽然朱元璋一直很重用他,虽然刘伯温也愿意别人相信自己是拥有超自然能力的神机军师,但他确实不愿意自己被别人当成“神棍”。
因此,接到御史中丞的任命,刘伯温很激动,这意味着他至少从编制上脱离“神棍”的身份,一脚踏入政治家的行列了。
在这个岗位上,刘伯温干得更加兢兢业业,他像一台严谨的探测仪,扫描着帝国的每一个部件。很快,他发现了一个有质量问题的零件:参知政事张昶。
张昶当年是作为元朝的使节来到南京的,结果被朱元璋强行拉拢,扣留在南京给大明朝打工了。因为精通元朝行政制度,张昶很受朱元璋器重,但是刘伯温一直不看好他,认为张昶其实心怀旧主,脚踩两条船。
刘伯温在寻找机会让张昶滚蛋。
机会来了。有一次,张昶给朱元璋上了一封折子,大意是现在皇上已经打下了江山,不用这么俭朴,可以及时行乐,好好享受享受“革命成果”了。
朱元璋把折子给刘伯温看,刘伯温心说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机会来了,看我不搞死你!
怀着这样的想法,刘伯温挥着折子,一脸不经意地说:“这人恐怕是想学赵高啊。”
刘伯温在厚黑学上也确实有造诣,他不说张昶是个佞臣、奸臣、贰臣,直说他是赵高,要知道,赵高除了奸佞之外,还有一个敏感的身份:弑主逆贼。
刘伯温以为这样一来,张昶不死也得脱层皮,可出乎意料的是,这时候的朱元璋已经不是当年固执己见要去救援小明王的那个愣头青了。
这时候的朱元璋,厚黑水平一点不比刘伯温差,一眼就看穿了刘伯温的这套计谋。所以,朱元璋只是笑笑,没有接刘伯温的茬。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虽然在这件事情上,刘伯温的手段有失光明,但是,作为帝国的质量监督员,刘伯温是合格的,因为事实证明,张昶果然是个反骨仔。当他得知他的儿子在北元被重用后,便秘密修书一封,准备让儿子转呈元顺帝,表明自己身在江南,心怀塞北。
可惜,张昶不是个好卧底,信还没送出去,就被杨宪(之后会讲到,在今后的政治斗争中这人是个重要配角)举报了。朱元璋得到禀报后,才知道刘伯温为什么一直和张昶尿不到一个壶里,于是把张昶杀了。
这件事情让刘伯温很挫败,“看来还是怪力乱神最好使,陛下就吃这一套。”刘伯温暗暗总结。他不知道,正是这个错误的想法,在不久的将来会让他从巅峰直摔进谷底。
不过,那时候的刘伯温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在明帝国草创初期,作为开国时期最出色的政治家之一,刘伯温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忙,那就是搭建帝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体系以及营建都城,为帝国两百年的繁荣奠定基础。
南京!南京!
1366年,随着地盘越来越大,朱元璋的派头也越来越大,他开始觉得,自己的宫室连同整个南京城都显得很寒酸,他需要重新建造一座伟大的城市,一座和帝国荣耀相匹配的国际大都市以及一座和他朱元璋相匹配的宫殿。
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落在了刘伯温身上。
刘伯温是个文科生,工程技术绝非他所擅长,为什么建宫筑城这样的事情会落到他头上呢?原因在于,刘伯温精通一门比建筑学更加重要的学问——风水学。
是的,对于帝国的都城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宫室是否华丽,不是城防是否坚固,更不是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善,而是——老天是否眷顾这座城市和这座城市的主宰者。
应该说,南京的风水是非常令人振奋的。金陵帝王州,南京城的风水可以用“虎踞龙盘”来形容,城西的石头城像一只蹲着的老虎,东北的钟山则像盘曲的卧龙。
而南京城的四周群山环绕、首尾相连,钟山呈东西走向横卧于南京城东北,钟山西北,幕府山于乾卦绵延横亘,屏障长江;钟山之东,铜家山、龙王山、青龙山、大连山于震、巽两卦层层护卫,呈东北—西南走向向前包抄;钟山西面,五台山、清凉山等山峦起伏,低俯守护,为白虎砂;钟山西南,雨花台、岩山、罐子山、牛首山、韩府山、将军山、翠屏山等山丘连绵,于坤卦镇守拱卫;钟山之南有横山,状如天印的方山在远方正朝,江宁平原作为明堂平坦无垠。
可惜的是,这座城市递交到刘伯温手里的时候,风水已经被破败得差不多了,前有秦始皇开凿秦淮河,“水破天心”,破了南京的风水格局,后有楚庄王紫金山埋金,镇压南京王气,再加上历朝历代不科学的城市建设和野蛮施工,南京城的风水格局已经千疮百孔,地脉泄尽,王气难收。
经过严谨的推论和研究,刘伯温决定将南京城的整体格局往东部倾斜,在旧城白下门外约二里的地方,东向增筑新城,为的是聚拢钟山的王气。
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钟山的“龙头”格局,在整个城市规划中,刘伯温别出心裁地没有把皇宫选址在城市中央,而是选择了城市东北角,钟山脚下。
在刘伯温的设计中,新皇宫雄伟庄严,朴素大方,气象万千。皇城开六门,按方位对称。皇宫内部分为中、东、西三路。中路建奉天、华盖、谨身三殿,称作“前朝”,其中以奉天殿最为宏伟,一般称“金銮殿”;用于皇帝、皇后日常处理大事及居住的乾清、坤宁二宫,称作“后廷”。前后相合,就是人们常说的朝廷。东路建文华殿、文楼、东六宫等殿宇。西路建武英殿、武楼、西六宫、御花园等。
宫城之外,建有一个圈城,名皇城,正方形,内有宫城。宫城与皇城及其中的建筑,合称为“皇宫”。皇城也开六门,门与门对称、等距。正南门叫洪武门,东侧叫长安左门,西侧叫长安右门,东叫东华门,西叫西华门,北叫玄武门。从洪武门到午门的千步廊上,还建有承天门、端门。皇城之内,宫城之外,东南建有太庙,西南建有社稷坛等。
皇城的布局体现了以皇室为主体的思想,以一条自南而北的中轴线作为全城的骨干,所有城内宫殿和政府机关沿着这条线联结在一起:东面是礼、户、兵、工部,西边是前后左右军都督府。
刘伯温的这一方案提交后,得到了朱元璋的高度赞扬,一切就绪后,当年底,皇宫破土动工。
在皇宫设计初期,朱元璋就特地嘱咐刘伯温,皇宫大气就行,不必奢华。这个要求深得刘伯温之心,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了,既省下了钱,又降低了施工难度。
1367年十月,朱元璋攻破张士诚,正好皇宫竣工,这可能是个巧合,当然也不排除刘伯温为了给平江战役献礼而刻意安排了时间,但无论如何,朱元璋对此非常满意。
站在雄伟的宫殿里,朱元璋志得意满地对身边人夸耀:“这么高的宫墙,还有谁能进得来!”
大家纷纷附和,只有刘伯温小声回了一句:“人是进不来的,除非燕子才能飞进来。”
几十年后,燕王朱棣带着靖难大军杀进宫城,夺取了皇位,刘伯温一语成谶。
与皇宫一起开工的,还有南京新城,在新城的建设上,刘伯温依然别出心裁,并不拘泥于古制建成正方形,而是在南唐古城的基础上,利用南西两段城垣加固加高,进而扩建,把南唐都城之外的卢龙山(狮子山)、鸡笼山(今北极阁)、覆舟山(今小九华山)、龙山(今富贵山)、马鞍山等,全部圈入城内。这样就没法收拾得方方正正,只能依山水和堤湖走向筑城,形成了多角的不等边形状。后又把玄武湖、秦淮河略加连接,作为护城河。新城城垣全长六十余里,上建雉堞一万三千六百十六个、窝棚二百座。城下基座用花岗岩和石灰岩砌成,上面再砌巨砖。巨砖由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苏五省一百二十五个州县烧制,然后由水路运送到南京。砖侧都打印着府县、监制人和造砖人名。筑城时又在砖缝中用糯米汁或高粱汁、石灰和桐油混合的夹浆浇灌,以加强黏合力。
新城开城门十三座,其中通济、聚宝(今中华门)、元山(今水西门)、石城(今汉西门)四门,是由原南唐金陵城通济门、南门、龙光门、西门等旧城门改造而成的。聚宝门最为宏伟,城门上有千斤闸,城墙上建有藏兵洞二十六个,可供三千士兵驻守,城顶还建有高大华丽的城楼。通济门和元山门是秦淮河出入城的地方,设有水城门。正阳门(今光华门)、朝阳门和太平门分别是皇城外的南、东、北方的门户。太平门附近的城垣跨过富贵山和钟山之间的山脊,形势险要,为攻守必经之地。金川门有金川河在此出城。城墙绕过狮子山,东有钟阜门(小东门),西有仪风门(今兴中门),是到江边的通道。
你说这么雄伟的城市,造价起码要花掉小半年的赋税吧?
小半年?那是造城墙!我告诉你,起码花掉一整年的赋税,还不打折!
那时候的朱元璋,还没有养成只买最好不买最贵的优良习惯,本来前线的军费支出就吃紧,南京城一建,更是让腰包捉襟见肘。
刘伯温犯了难,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就算他有通天彻地之能,也没法凭空变出钱来。
别说,刘伯温确实不会变钱,但刘伯温恰好有个朋友,据说家里有一个能够变出钱的聚宝盆,这个人就是当时的全球首富:沈万三。
沈万三的聚宝盆当然是后人附会出来的神话,但此人家里的真金白银是实打实的。据不完全统计,沈万三家资巨万万两——这是个什么概念?直接甩开大明朝巨贪严嵩几条街,他要是乐意,完全能把当时欧洲那些穷光蛋骑士的土地全买下来。
但中国古代的商人社会地位很低,跟所有有钱人一样,沈万三阔了,急不可耐地想给自己搞个政治投资,用钱开道,杀进官场。
沈万三恰好曾和刘伯温有一面之缘,于是他找到刘伯温,提出自己愿意承包南京城一部分的建设——自掏腰包,不要朱元璋一分钱。
刘伯温一听,这还了得!朱元璋是什么人?资深屌丝啊!屌丝,尤其是逆袭后的屌丝,最恨高富帅,沈万三坐拥万贯家财本来就很招人恨,现在还敢找朱元璋来炫富?这是找死。
深知朱元璋性格的刘伯温好说歹说,拼命阻拦沈万三,可沈万三不识好人心,以为刘伯温是嫉妒他,一气之下干脆直接绕过刘伯温给朱元璋写了一封信,声称自己将承包南京城墙的三分之一段,缓解朱元璋的财政压力。
果然如刘伯温所料,朱元璋火冒三丈,心想沈万三是个什么东西?!炫富炫到老子头上来了!朱元璋对这些有钱人本来就有偏见,想起自己小时候父母死了都找不到地方安葬,地主像赶老鼠一样把他赶来赶去,想起自己现在,每天宵衣旰食,勤恳工作,而这些有钱人呢?每天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朱元璋越想越气,一怒之下决定—— 还是让沈万三去修城墙吧……
没办法,人穷志短,一文钱难倒朱元璋,大明王朝创业阶段,钱能省则省。
沈万三非常高兴,以为自己咸鱼翻身了,修城墙格外卖力,最后,比官方施工队还早竣工三天。
朱元璋因此更加火大,沈万三却扬扬得意,甚至有点得意忘形,他居然又提出,要出钱替朱元璋犒劳军队!
刘伯温一听到这个消息,就知道沈万三完蛋了,再多的钱也保不住他了。
果然,朱元璋勃然大怒,修城墙也就算了,你还想用你的钱来拉拢我的军队,反了你了!朱元璋本来当场就想宰了沈万三,在马皇后的劝说下改为流放云南。
一代巨富就此陨落。但沈万三的那笔巨款确实解决了南京城建工作的融资问题。
倒下了一个伟大的商人,伫立起来的是一座伟大的城市。
当然,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南京城也一样,朱元璋前后历时二十一年,征调二十万户工匠,最后才建成这座气势恢宏的明朝皇城。尽管那个时候,南京城的总设计师已经看不到这座伟大的城市了。
历法是个什么玩意儿
除了建造都城,刘伯温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制定历法。
可能有人会说,制定历法不就是规定哪天过年,哪天是几月几日吗?真是耗子的腰子——多大个事(肾)。
但你别说,这其中的学问大了去了。
举个例子,生活在尼罗河边的古埃及人很早就发现自己实在是生活在一片风水宝地上,因为定期泛滥的尼罗河水给古埃及人带来了肥沃的土壤,在尼罗河泛滥过后,只要把农作物种上,几乎不需要管理就可获得可观的收成。因此,古埃及人唯一必须做的事情就是弄清楚河水什么时候泛滥、什么时候退去。经过长时间的观察,他们认识到,每当天狼星第一次和太阳同时升起的那一天后,再过五六十天,尼罗河就开始泛滥,于是他们将这一天作为一年的开始,并得出一年的周期为365天。
古埃及的历法就这样成形,有了这样的轮廓,对古埃及来说,剩下的事情就相当简单了,没有那么多农忙时间,意味着他们有更多的时间花在其他方面,比如摆眼镜蛇pose,比如生产木乃伊,比如堆金字塔。
如果没有正确的历法,古埃及人只能抓瞎。与古埃及人同样辉煌的古巴比伦就是吃了历法的亏。
古巴比伦人在6000多年前就已经制定出太阴历,一年12个月,6个月30天,6个月29天,一年354天。
所谓太阴历,就是根据月球朔望规律所制定的历法,它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地球的公转周期是365天,所以每过一个阴历年就会比太阳年少11天,3个阴历年就会比阳历年少一个多月的天数。这样下去会发生一种奇怪的现象:今年的1月是冬天,再过个十几年1月就成夏天了,这样一来,日子就没法过了,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收获都没个谱。
苏美尔人也意识到有点不对劲,可惜这帮人实在是天然呆,花了900年的时间才找出哪里不对劲——他们需要的是每隔几年在年历上另加一个闰月,才能准确预报季节。
苏美尔人在公元前20世纪开始衰落,到公元前17世纪就销声匿迹了。虽然不能说全是不能准确定位时间的错,但肯定多多少少吃了没有靠谱历法的亏。
现在你该知道历法的重要性了吧,不管是用朔望来记月然后从月推出年,还是用太阳来纪年然后从年推出月,多多少少都会产生误差。如何最有效地避免误差,保证无论在哪一年农民伯伯都知道该在哪一天播种哪一天收获,就成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刘伯温丝毫不敢小瞧推演历法这件事,他和自己的下属高翼二人呕心沥血撰写了一部全新的历法,很不幸的是,居然被朱元璋退稿了。还在废稿上做出了最高指示:“你们再给我认真点儿,千万别出岔子。(卿等推步须各尽其心,必求至当。)”朱元璋毕竟是农民出身,对历法的重视超过了刘伯温的想象。
其实刘伯温也很苦恼,他不是不认真,也不是不尽力,而是他面前实在有一座翻不过去的山,那就是元代天文学家郭守敬的《授时历》。这部历法实在太过于伟大,刘伯温根本无法超越,他想要独辟蹊径做一部自己的历法,却被朱元璋否定了思路。
如果按照《授时历》的思路制定历法,那么根本没有可能超越郭守敬,既然如此,刘伯温只能选择在《授时历》的基础上修修补补。到1367年冬至,刘伯温终于交稿了,跟《授时历》相比几乎换汤不换药的《戊申大统历》四卷通过了朱元璋的审核,成为明朝的官方历法。
这部历法终明一代,虽屡有修订,但并未改宪。客观而论,这一次,光荣应该属于郭守敬。
当然,任何历法都有缺点,随着年久数盈,《大统历》的精确度也开始降低。直到明末崇祯年间,徐光启随利玛窦采用西洋历法,写成《历书》,明代才有详密的历法,可惜没来得及颁布,明朝就完蛋了。
把帝国的运转带上轨道
制定历法可以说是刘伯温作为太史令的主要职责,而作为御史中丞,刘伯温接到了另一项艰巨的任务:立法。
我们常把法律叫作法度。法是一个国家的度量衡,是一个国家正常运转的轨迹,没有法律,国家机器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大明朝想要长治久安,必须有一套严谨完善的法律。
因此,明朝建国后,朱元璋立刻以左丞相李善长为总裁官,御史中丞刘伯温、参知政事杨宪、傅王献、翰林学士陶安等人为议律官。朱元璋又专门召台宪官章溢、周祯等人商论法律,认为纪纲法度为治国之本,而振纪纲、明法度由御史台主司其职,百司庶职都取法于台宪。因此,明朝法律的制定由中书省、御史台共同完成。而刘伯温是关键人物之一。
这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因为元朝的法律简直一塌糊涂,根本没有参考价值。来自草原上的苍狼打打杀杀惯了,根本没有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概念。元朝早期只有一部《大札撒》可以勉强称之为法律,其实严格来说,也不过是一部社会公序良俗的总结和成吉思汗格言录,系统和严谨根本无从谈起。
后来,慢慢接受汉文化的蒙古统治者才开始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元英宗的主持下修订了《大元通制》。这才总算勉强有了一部法典。
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后来的司法者不断地把皇帝的圣旨、中央的文件,甚至很多案件的判例放进法律。比如某天皇帝突然说,走在路上不长眼睛,被马车撞死活该;可能皇帝只是无心之言,但君无戏言,马车撞死人撞了白撞马上就会以法律形式出现在法典上。更有甚者,可能在某一次审案中,主审官头脑发昏,相信了某个小偷“上有老下有小”的哭诉,而判小偷无罪,那么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所有有孩子和父母需要赡养的小偷都会被判无罪。
这样一来,元朝的法律就变得越来越臃肿,而且越来越混乱,到最后,即便是最精通法律的官员也不一定能够搞懂大元朝的法律。
既然没人懂,那就干脆乱来,于是,庞杂的法律变成了没有法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为什么窦娥会冤死在元朝了。
因此,朱元璋对于建立明朝法律体系亲自做出了最高指示:“法贵简当,使人易晓,若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可轻可重,吏得因缘为奸,非法意也。夫网密则水无大鱼,法密则国无全民,卿等悉心参究,日具刑名条目以上,吾亲酌议焉。”这段话不好懂,总结出来就是两个字,一个是简,一个是严。
“简”是所有人的共识,一部好的法律有很多要素,但最关键的一点是要让人看得懂。
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刘伯温大刀阔斧地给法律来了一次抽脂手术,想让肥胖不堪的法律迅速瘦成一道闪电。当然,瘦身不是减少几个条款那么轻松的,关键是要简约而不简单。刘伯温结合当时的社会现实,把律法缩减分为六部分,分别为吏令、户令、礼令、兵令、刑令、工令,每大类下分数条,合计一百四十五条令。比起元朝法律,经过刘伯温删减的法律简直就是一味高度浓缩的浓汤宝,解决了瘦身问题。
大明法律的第二个指导方针是“严”。
严不是指严酷,而是指严格,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要做到严酷很容易,例如一人犯罪全家株连,省心省力,暴君们一直都用。但是,严酷的法律注定不能持久,秦二世之亡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因此,如何做到刚柔并济、宽严得体,刘伯温是颇下了一番心思的。最后成稿的《大明律》规定了十大恶,谋大逆、谋叛、不道、不孝、大不敬等十条“大恶”规定“就算是遇到大赦天下,也不会放过犯下这十条罪的人(虽常赦不原)”,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十恶不赦”。
与此同时,在量刑上《大明律》也充分考虑了人性化,比如它规定:“未老疾犯罪,而事发于老疾,以老疾论;幼小犯罪,而事发于长大,以幼小论。”与现代法律精神是一致的。
经过多次修订,《大明律》终于在1373年成稿,接着,又经过一个漫长的阶段,几经更改,于1397年才正式颁行。《大明律》从条理上来看比《唐律》更为简明,从其体现精神意志上来看又比《宋律》更加严厉,是中国法制史上极其重要的一部法典。
《大明律》可以说是一部凌越前古、启迪后代的重要法律文献。著名法学家杨鸿烈曾经盛赞这部法律:
《大明律》比唐代的《永徽律》更为复杂,又新设许多篇目,虽说条数减少,而内容俱极精密,很有科学的律学的楷模,后来的《大清律》也都是大部分沿袭这部更定的《大明律》,可以见得这书实在算得中国法系最成熟时期的难得产物。
当然,《大明律》真正颁布的时候,刘伯温等人早已作古,而最后发行的《大明律》和一开始编修的法条也有很大的区别,但是无论如何,刘伯温等人的草创之功是无可抹杀的。
一定要把枪杆子稳住
刘伯温为朱元璋做的另一件大事,是替大明王朝稳住了枪杆子。
《孙子兵法》开篇就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秋,不可不察也”。纵观整个中国史,所有开国皇帝最大的心病就是军队。这些皇帝大都是靠军队抢来的天下,深知手下的军人是一柄双刃剑,今天能帮自己得天下,明天也能抢走自己的天下。
枪杆子是个非常敏感的问题,跟平衡木一样必须小心翼翼。国家军事实力如果不强,难免会被欺负,甚至亡国灭种,但国家军事实力如果太强,庞大的军费开支又会把国民经济拖垮。
有没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能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又能少花钱甚至不花钱?这是朱元璋一直思考的第一个问题。
困扰朱元璋的第二个问题则严重得多——如何组织这支军队?
一支军队想要有战斗力,就必须有凝聚力,士兵荣誉感和归宿感强烈。兵与将、将与帅之间合作无间,相互信赖。
因此,要打造一支精锐部队,最好的方法就是给予将领足够的权限,在部队内部创造层层效忠的组织结构,以江湖兄弟会和利益共同体的形式将其凝聚起来。历史上几乎所有精锐部队都采用这样的组织结构,比如唐朝的胡兵、宋朝的岳家军、明朝的关宁铁骑、清朝的湘军。
但这种兵制的问题也是很明显的,由于统帅在军队中的威望太高,权力太大,长此以往,军人眼中只有统帅,没有皇帝,国家的军队成了统帅的私家武装。这种形式的军队,往轻里说,必然导致各自为战无法统筹,比如元朝末年的元军就处于这种状态;而最坏的情况,则是军阀割据,兵变频繁,最典型的就是唐朝中后期节度使。
因此,靠兵变起家的宋太祖赵匡胤创造性地发明了兵将分离制度,军队平时由文官管辖,一到打仗的时候国家临时指派一名将领指挥军队,打完仗立刻收回军权。
这样一来,将领只有指挥权而没有统兵权,有效杜绝了割据和兵变。但其副作用也是极其明显的。孙子说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宋代的军事体系下,别说知彼,连知己都做不到,因为临时委派的将领根本不可能了解自己手下的军队,谁擅长打野战,谁擅长打攻坚,谁的部队最精锐,谁的部队是银样镴枪头——这些统统不知道。
这样的军队上战场,能打胜仗才怪!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要忠诚还是要战斗力,这更是个问题,朱元璋很纠结。
所以,朱元璋叫来刘伯温,要刘伯温帮他想一个完美的军队治理结构:这支军队数量要足够庞大,但是不能太烧钱,要足够忠诚,但不能是草包。
这么苛刻的条件,他也真好意思跟刘伯温提。
刘伯温其实早就在思考这个问题。因为这是中国历史的一个根本问题,每一个朝代开国时期必然面临的问题。
因此,辞别了朱元璋,刘伯温的大脑立刻高速运转起来——到底存不存在这样一种制度,可以四全其美?
经过一段时间的苦思冥想,刘伯温向朱元璋递交了方案,提出了自己的设想:这个可以有。
刘伯温的计划是一个很复杂的军事组织结构,在这里我们长话短说,他的设想基本上包括四个方面,用来解决朱元璋面临的四个问题:
第一,从元军降兵、失地流民和犯罪分子中招募兵丁。这三个人群基数庞大,足够招募一支数十万的常备军。
第二,给这些军人分土地,让他们种地。农忙的时候种地,农闲的时候训练,打仗的时候出征。国家设立卫和所两级行政单位集中管理这些军户,一般是5600名军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所。
这样一来,士兵自力更生,自给自足,还能给国家创造财富,军队规模和军费开销之间的矛盾就解决了。朱元璋对此曾得意扬扬地评价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第三,卫、所之上设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中央管辖,但是都指挥使常年和基层官兵泡在一起训练,基本属于奶爸型,谁有什么特长谁有什么脾气都知道。
第四,中央设五军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分别管辖京师及各地卫所,一旦战事起,由五军都督府派遣相应将领前往各地指挥使司调兵,到时候把所有指挥使司召集起来开个家长会,立刻就能了解自己麾下的部队。
这样一来,虽说不算完美,但至少有效解决了兵将问题。
细心的同学可能已经发现,刘伯温创造的军事制度和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很相像。的确,刘伯温就是在府兵制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开发出中国屯兵制度的巅峰的:卫所制度。
朱元璋对卫所制度非常满意,一拍大腿,就是这个了!当即发文全国推行。之后的两百多年里,尽管也曾与其他兵役制度相互补充,但军卫制作为大明王朝军事制度的基础,为大明帝国的赫赫武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4世纪什么最贵?人才!
电影《天下无贼》中黎叔说:“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这个道理古今一般同,从朱元璋的发家史和元帝国的败家史,我们就可以看出,14世纪最宝贵的,也是人才。
不论是在创业期还是后来的守业期,朱元璋都如饥似渴地搜罗人才。朱元璋这么做有两层心态:一方面,是希望人才能够为己所用;另一方面,是不希望人才为别人所用。人才这个东西,在自己的麾下是块宝,如果没在自己的掌控下就是颗地雷。为什么我们常说乱世出英雄?因为乱世中人才的上升通道往往被堵塞,英雄只能在草莽间寻找自己的价值。而在太平盛世,人才都窝在政府机关里喝茶看报纸,谁有那闲工夫去造反?
不管朱元璋的心态是出于寻宝还是挖雷,他都竭尽所能地把所有人才聚集到自己麾下。
一开始,朱元璋采用的方法是推荐制,让人才引荐人才,或者让人才自我推荐,李善长、叶兑、宋濂、刘伯温这些人都是被这么挖过来的。
但这种做法略显粗放,一来很难达到地毯式搜索的效果,二来难免泥沙俱下,而且导致属下拉帮结派,只适合最初的发展阶段。
等朱元璋家大业大的时候,他就开始考虑开科取士,用考试的形式搜罗人才,既公平公正,又统一标准,而且不会有遗漏。
至于开科取士的具体执行环节,当仁不让地落在前大元朝进士刘伯温身上。
开科取士这种做法并不新鲜,从隋朝就有,到宋朝发展出一个小高峰。即便是在“十儒九丐”的元朝,也还是断断续续地开了几场科举考试。
但是,当时的科举考试还不成熟,每个朝代都有不同的科举制度,比如唐代的科举考试,科目非常驳杂,除了四书五经,还要考策论,甚至考诗词,而且录取率极低,几乎是千军万马走钢丝。而宋代为了把文人都养起来,科举的录取率极高,几乎是个读书人,脑子足够好使,到最后都能考上,算是千军万马过赵州桥。虽然给了很多寒门子弟出人头地的机会,也导致宋代冗官冗员,吃财政饭的人比纳税人还多的尴尬局面。
因此,刘伯温要创造的,是一个汲取前代教训,吸收前代经验的科举制度,既要保证选出来的人的确是国家需要的人才,又要保证在录取率上既不能让考生寒心,又不让官帽贬值,这些都是刘伯温面对的难点。
当然,这些都难不倒刘伯温,最后,刘伯温向朱元璋递交了一份令他满意的答卷。
刘伯温版科举的具体细节已经不可考,因为即使是在明朝的两百年历史中,科举考试也是在不断变化中的。不过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刘伯温版科举比后来培养书呆子的科举考试更加灵活,更加注重素质教育。因为在文化课考试之后,刘伯温还专门设置了骑马、射箭、书法、数学和法律五门科目,凡是能够通过这些考试的考生,必然都是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孩子,比起后来那些书呆子,不知道实用多少倍。可惜的是,发展到后来,除了武举考试中还保留了骑、射,剩下的几门考试全部被取消了。这直接导致科考脱离了实际,脱离了社会。
至少在刘伯温的时代,朱元璋可以自豪地宣称自己招入麾下的人才都是真正的实干家。
当第一场科举考试举行的时候,看着考生鱼贯进入考场,朱元璋心里别提有多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