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使用“QQ”留言的遗嘱有效吗?

典型案例

随着电子科技的不断普及,上网聊天已经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属了,一些老年人也开始上网聊天、种种菜、养个宠物什么的。老年人一旦会上网,与子女、亲友联络起来更方便,为了省钱,几乎不怎么使用别的联系方式,因为这些事网上都可以办到,可以语音、视频,等等。那么,如果老人给儿女留遗嘱,用QQ留言可以吗?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说法

这种网上的留言和电子信件的遗嘱是无效的。订立有效的遗嘱,除了要具备法定的实质要件(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要合法,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由、真实的意思表达等),遗嘱还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那么,电子形式所立的遗嘱显然不符合法定的形式,因此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