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岁以后找工作,还需要父母同意吗?用工中需注意什么呢?

典型案例

小明满16周岁,初中毕业之后,不想继续升学,自己找了一家工厂,想做学徒工,面试合格后签订了劳动合同。回到家,小明将此事告知父母,父母坚决不同意小明的决定,要求小明继续升学,并找到工厂:“我的孩子是未成年人,他自己没有能力签订劳动合同,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那么,16岁以后找工作,还需要父母同意吗?

律师说法

只要年满16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满16周岁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参加工作的未成年人称作未成年工,保护措施比18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多。通常,我国规定缩短未成年人的工作时间,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夜班工作及加班加点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小明需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吗?答案是肯定的,不需要。因为小明被视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所作出的民事行为,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但是,如果工作的种类超出了未成年工的能力范围,合同是违法的,该单位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粉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