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自己的遗产,能不能“想给谁就给谁”?

典型案例

王大爷今年七十多岁,老伴虽然去世得早,可是没有再婚,自己辛辛苦苦将两个儿子抚养长大,两个儿子已成家立业生子。平时儿子们都忙,难得见上一面,为此,王大爷备感孤独寂寞。邻居五十多岁的陈某也是寡居,平日里经常过来照顾王大爷,两位老人走得很近,关系非常亲密,外人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夫妻呢。王大爷认为自己已经对儿子们尽到了义务,觉得陈某与自己相好,要对得起陈某,就想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分三份,其中一份留给陈某。可是,儿子们得知这个消息后,愤怒地指责陈某,又责怪父亲不懂事、糊涂,把财产留给外人。那么,王大爷有权把遗产分给外人吗?

律师说法

对公民自己财产有独立的处置权,完全可以以赠与、遗赠、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其他人不得干涉。既可以将财产留给子女,也可以捐给国家或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