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山东的案例
富尼汉一直在为执行皇上布置的在自己辖区内确保安全的任务而奔忙。他在阴历五月(阳历 6 月中旬到 7 月中旬)听说,省府济南发生了“剪人辫发,其人即昏迷之事”。他认为,这是一种“邪术”,应当迅速对之采取行动。于是,他立即下令要地方官秘密进行调查,并撒下了捕捉正犯的天罗地网。后来,富尼汉到山东南部城市兖州阅兵,又从他治下的两个县的地方官那里得知,有姓蔡与姓靳的两个乞丐因剪人发辫而被逮捕。这两个县西临大运河(南方的粮食就是经由它而运往京城附近的大粮仓的),东靠从杭州通往北京的大道。富尼汉下令将这两个人连同他们的受害者一起带到兖州衙门,他要亲自审讯他们。他后来在给弘历的奏折中报告说,这两个人作了我们将在下面引用的招供。他们的供词为官员们提供了一个窗口,使他们得以窥见那个妖术猖獗的黑暗世界。在这些供词里,妖党主犯的身份第一次被揭露出来;政府采取大规模镇压妖术的行动,也正是以这些供词为基础的。
蔡廷章初识魂魄之力
乞丐蔡廷章来自四川。他的奇特的历险记是从他远离家乡暂住北京时开始的。在北京城,他栖居于西四牌楼隆长寺,依靠卖字勉强度日。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名叫通元的僧人。后来,因为实在活不下去了,他离开了北京去南方。3 月末或 4 月初,他在大运河边的扬州城外又遇到了通元。和通元在一起的还有另三个和尚,即他的徒弟怡兴、怡德和怡安。通元告诉蔡说,他知道浙江省仁和县有几个术师,一个姓张,一个姓王,还有一个是名叫吴元的僧人,精通神奇法术。他们先以迷药弹人之面,当那人昏迷之际,便乘机剪去那人的发辫。然后,对着被剪下的发辫口念咒语,即可摄得那人的灵魂。再将剪下后带有灵魂精气的发辫扎在纸人纸马上,便可以用它们来获取别人的财物。通元还告诉蔡乞丐,在浙江,僧人吴元已经集合起了十六名同党,有的是僧人,有的则是俗人,每个人都经常外出发展更多的人入伙,参加剪人发辫。显然,一个规模颇大的地下网络正在南方扩散发展。
按蔡乞丐的供词所述,通元说服了蔡乞丐也加入他们一伙,并教给他如何使用迷药的方法——这是中国妖术的一个基本特点:妖术的力量在于任何人都可以学到手的技巧。通元、蔡廷章以及通元的徒弟怡安又一起上路北行,希望能在路上剪人发辫。当他们到达山东省邹县的一个小镇中山店时,蔡乞丐从通元那里得到了一些迷药。他随后便去了一家小饭铺,看到一个当地人郝国坦正在那里买饭。蔡乞丐将迷药弹向郝的面部,并取出小刀企图割取他的发辫。可是,郝却并没有被迷倒。他和一群愤怒的当地人追上了蔡,并召来县役将其逮捕。可是,僧人通元却在一片混乱中失踪了。
靳贯子路遇算命先生
乞丐靳贯子原籍山东省济南府属下的章丘县。不久前,在附近的一个道观里,他遇到了过去便认识的来自江南的算命先生张四儒。伴随着张先生的还有三个山东人。张先生告诉靳贯子,在安徽宿州有个石庄镇,镇上有座青龙寺,寺里往着一位名叫玉石的僧人。此人懂得割人发辫的法术,能够将发辫与纸人纸马扎在一起,用来取人钱财,张四儒随后便邀请靳贯子入伙,并给了他一把刀和一包迷药,要他转走四处割取幼孩的发辫。在这帮人分手后,靳贯子一路走到自己家乡章丘县属下的商镇肖庄集,在那里迷拐了一个名叫靳玉子的幼童,并强行鸡奸了他。7 月 1 日,他到了峄县,又剪了一个名叫李狗儿的幼童的发辫。过不多久,他便被县里的差役拿获了。
在给皇帝的奏折中,富尼汉注意到了一种不祥的可能性:妖术的源头虽然一个在浙江,一个在安徽,却可能是产生于同一根源。也许,一个危险的密谋巨魁正潜藏在这一地区的某个地方。在他心中隐隐产生了一种怀疑:术师们将自己手下的一帮人派往各处,并迷诱或煽惑人们加入妖党一伙,也许并不仅仅是为了谋取财物。于是,这位小心谨慎的巡抚又分别向浙江、江苏、安徽各省巡抚以及两江总督送去了密信。他还下令将人犯押往济南,由省里按察、布政两司再行审讯。同时,同报告逮捕这些人犯的奏折一起,他还附上了对他们进行初审时录下的供单。
富尼汉并未将这些人犯的罪行仅仅当作妖术来处理。他关于这些罪行所涉及的远不止偷取财物的建议表明,在他看来,妖党的最终目的是谋反,也许还会佐之以在公众中制造混乱。事实上,维护公共秩序正是《大清律例》中禁止妖术的明显原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身为旗人的富尼汉对于发辫所包含的政治象征意义却从未有过任何提及。这是否因为只有剃光的前额才被认为是削发令的关键性象征?以新近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为背景,我认为不能这样来看持这个问题。富尼汉肯定知道,任何事情只要涉及到削发令便具有了爆炸性。可是,他并不想自找麻烦。种族的问题最好还是让别人去谈吧!如果说,甚至连弘历本人在同各省官员的秘密通信中对此都缄口不提,那么,一个区区巡抚又何必要提及这一点呢?
拿获蔡廷章和靳贯子还只是事情的开端。富尼汉属下的知县们很快便报告道,又有更多剪人发辫的案子发生在山东乡村地区。这些案子又更清楚地显示出,确有妖党潜藏在长江下游的各个省份。富尼汉于 8 月 11 日奏报道,有五名剪人发辫者被捕,每个人的供词都在江南引出一个不同的大术士。一个穷极潦倒的读书人韩沛显在被捕后引起了官府莫大的兴趣。
韩沛显拜请术士为师
韩沛显告诉拘捕他的人说,他今年四十一岁,是与山东相邻的直隶省一位举人的儿子。因家中贫穷,他被迫来山东找寻生计。在过去这几年里,他一直在离省府大约二百里的沂州青州一带行医教书。1767 年,时值初秋,他听人说起江南有个明远和尚,医道甚好。他便远途跋涉,到地处江苏省滨海地区的海州三教堂去拜访和尚。见面后,明远和尚对他表示欢迎,并告诉他,自己颇有法术,要他也拜师入伙。
“他善使障眼法,”韩沛显继续招供道,“他在铜盆里放了水,加上药末,给小的洗脸,又给小的一块白布擦了擦眼,就看见高堂华屋,……金银财宝,都是富贵气象。”就这样,韩沛显完全被迷住了。几天后,明远和尚对韩说,他要“叫人去剪一万个人的发辫,取万人魂,造万魂桥”。他又向韩作了示范,教他如何将药末弹到别人身上,便可令那人着迷。然后,只需要割下那人两三指长的辫梢,贴在用五色纸剪成的纸人纸马上,“用七只缸盛着,念咒祭他七七四十九天,再用活人血点了”,纸人纸马就变活了。再然后,便可以将他们派出去取人财物。到 1767 年 11 月下旬,明远和尚指派韩沛显和自己的另一门徒法孔一起外出,并给他们每人发了五百大钱和一包迷药,要他们另找几个朋友帮着一道剪人发辫。明远和尚还和他们约定,第二年的 8 月底再回到庙里碰头。
韩沛显和法孔出发后,向北朝山东一路走来。但他们却因“怕人查拿”,而迟迟不敢下手。两人在山东境内走了两百多里,到了沂水县,还是什么都没有干成。他们在那里分手后,韩沛显一个人往西北方向走去,到了博山一带,又重操旧业靠行医为生,而他那施展法术的任务看来则被放到了一边。1768 年 6 月 4 日,他在当地的一所道观遇上了法孔。法孔马上就追问他,剪发辫的事进行得如何了。韩只得应承他说,自己立即就去做这件事。6 月 7 日,他“在莱芜县城南剪了一个十四五岁孩子的发辫”,六天后,他又如法炮制,剪了一个正往田头送饭的孩子的发辫。6 月 16 日,他去泰山脚下的泰安县城,将剪下的辫梢交给了法孔。7 月 19 日,他遇到了另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正站在一棵槐树下,便“近前用药弹了一弹,他就迷了”。可是,正当韩将剪下的辫梢放入随身的褡子时,村民们赶来将他抓住,又把他送往县衙门处置。
李绍舜沦于妖人为奴
李绍舜四十三岁,是一个穷雇工。有一次,主人派他送一百五十两银子给东昌府的一位粮食商人,以归还所欠购买黄豆的款项。李绍舜遵照主人的吩咐办了此事,并在城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身背钱褡的男子询问他的姓名住处。说话之间,那个陌生人转身取出一些粉末向李的脸上撒去,李顿时便“糊糊涂涂”地跟着那人走了,当他的脑袋略为清醒时,他意识到自己是着了迷魂药,便开始求那人饶命。那个陌生人要李绍舜拜他为师,并对天发誓,若是他敢反悔的话,便会遭到天打雷劈。那人随后又在李的背上拍了一把,李便清醒过来了。那个术士还告诉李绍舜说,他的法力很大,如果李“胆敢逃走”或“说出情由”,他便会作法勾魂,要去李的性命。他给了李一把月牙形的小刀,叫李夹在右手,同时,又从包中取出一把黄色的药末给李。李绍舜赶上一个正在行路的年轻人,从背后用药末撒他,又用刀于割去了他的辫尖。那位受害人竟对此毫无知觉,李绍舜因而得以完命而返。
那位术士随后与李绍舜到一棵大树下休息,他这才告诉李说,他姓刘,是江南卞桥人。可是,他并未说出自己的名字(因为他头是秃的,李便称他为“刘秃子”)。他还告诉李,自己是在江南学得的法术,同他一伙的还有四五个人。他本人扮作一个过路医生,到山东来的一路上割了好几个人的发辫。李又问他:“割辫子何用?”他叫李“只管跟他割了,日后自有好处”。走不多久,这两人又在路上遇到了刘秃子的两个同伙,他们四人便在一块高粱地里歇下避暑休息。 一会儿刘秃子又命李进到附近的一个村庄里,去割取村里正在街上歇晌的人们的发辫。然而,李绍舜进到村里后,却害怕了。当他转身离开时,一位村民喝问着赶了上来。李怕不能脱身,便回身用手里的药末向那人撒去,那人跌倒在地上。李扔掉手中的刀子,仓惶逃去。可是,他很快便被追上来的村民们抓住了。他马上就将自己被人迷住为奴的事告诉了他们,又引着他们到高粱地里去抓刘秃子。刘还想用刀子抵抗,但还是被制服了(那另两个同伙则逃走了)。村民们随后将刘、李二人押到村里的庙中,整整看守了他们一夜。第二天一大早,村民们将两人捆上,用车子推往长清县城报官。一路上,村民们未让他们喝水。当天下午,还未到达目的地,刘秃子竟在路上热死了。李绍舜在受到审讯时申辩道,自己并非术士,而是被迫拜刘秃子为师,以求活命。
除了将韩沛显与李绍舜被拘捕之事报告给皇帝之外,富尼汉在 8 月 11 日的一份奏折中还说,他属下的地方官员们又抓住了另外三个剪人发辫的家伙,而他则要将他们的案子一一向皇帝报告,并附上了他们的供单。一个名叫张成先的化缘道士一次遇上了另一道士,那人要他割人发辫,说每割一条就给他三百钱,并教他说:“把药放在指甲缝里,向人面上吹去,人就迷了。”另一个乞丐,名叫张玉。一次,一个坐在槐树下乘凉的人让他吃了一口烟,便把他给迷住了。等他醒来后,那人正对他念诵咒语,他万般无奈,只得听从那人的指派。还有一个饥肠辘辘的乞丐,人称胡瘸。一个和尚让他去割人发辫,每次付他一百钱。富尼汉在奏折中指出,这些人犯中,除韩沛显外都是穷人。他们或是被强迫,或是收受了钱财,而入了妖党。他们中只有韩一人到过长江下游地区,而这些可恶的勾当正是在那里开始发生的。所有的迹象都表明,一个跨越省份的犯罪团伙正在各地通过吸收当地人从事活动。
事实上,从现有的材料中已经可以得出不少线索。在山东被逮捕的几个正犯,都是由术师召纳入伙的,并大都来自南方。三名名字已可确定的术士(不包括已死的刘秃子),都同神鬼世界有特殊的关联。他们的身份或为和尚,或为算命先生(如张四儒)。其中两个召人入伙的术师(和尚通元和算命先生张四儒),又都是由潜藏于南方的大术师召纳入伙的,那就是浙江的吴元和皖北的玉石。他们在山东所吸纳的人员大都是从事此类勾当的门外汉,只学到了足以用浓烈的迷药来剪人发辫的某些手段,但却从未被允许接触大术师们的深层秘密。很明显,当局对此事的处置决不能仅仅满足于逮捕这几个小喽啰,而必须追踪逮捕那几个大术师本人,从而挖出罪恶的根源。通过对于山东这几个人犯的审讯,已经得到了其中两个大术师(吴元和尚和玉石)相当详实的地址。对于算命先生张四儒,只知道他是来自江南。而通元和尚,则最后是在江北大运河边的扬州为人所见。至此已可知道,这些阴谋分子分为三个等级:
剪人发辫者 | 处于中间的术士 | 大术师 |
---|---|---|
蔡廷章 | 通元 | 吴元 |
靳贯子 | 张四儒 | 玉石 |
韩沛显 | 明远 | ? |
7 月 29 日,弘历向各省总督巡抚发出了一份紧急诏谕,宣布山东逮捕了若干人犯,命令对大术师予以追捕。弘历现在认为,在山东所发生的妖术案件并不仅仅对长江下游各省,也对整个帝国构成了威胁。根据这种看法,弘历的命令是发给全国各地总督巡抚的。那么,弘历对于叫魂事件的威胁究竟是如何理解的呢?他又是以什么为基础对各省官僚机构进行动员以应付这种威胁?这些罪犯“行踪诡秘”,利用妖术来“迷诱善良”,因而构成了地方上之大祸。在这里,弘历描绘了一幅皇帝保护百姓免受鬼怪力量之害的图画。在这一说法的背后,有着颇为坚实的法律基础,那就是《大清律例》中不少针对妖术的条款。
参见谷井俊仁对十八世纪旅行者们所走路线的追踪,参见《乾隆时期一桩影响广泛的犯罪事件》,第 55 页。
这里所引用的这些供词,在《朱批奏折》,第 852 卷第 1 号,乾隆三十三年六月十一日(富尼汉奏折)中作有概括,并在八天后所进行的进一步审讯的供单中又有补充,见《朱批奏折》,第 852 卷第 6 号,《录副奏折·法律·其他》,乾隆三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富尼汉)。
录有这一招供的供单,原附于奏折之后,但未能保存下来。我参考的是八天后审讯时录下的供单。
《朱批奏折》,第 852 卷第 6 页,乾隆三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富尼汉奏折),包括有下文将予以讨论的韩沛显及其他剪人发辫者的供词(现存于《录副奏折·法律·其他》档案,第 51 盒)。
《清实录》,第 813 卷第 1~3 页,乾隆三十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