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的诬告

    家内的谋反

    9 月初,一个生员从远在两千里外的山西为揭发一桩谋反大事而来到北京。他携带了一份“反书”和一份揭发反书为其叔父所作的状纸,呈递给都察院。虽然官方记录没有披露它们的内容。但是当都察院循例将此案报告给弘历的时候,这些充满敌意的文字让皇帝大发雷霆。军机处迅速派员前往山西,会同巡抚苏尔德进行调查。一队身着锦缎官服的命官搜查了叔父的住宅,但没有发现任何“悖逆字迹”。对生员所揭发的那些同谋的搜查也毫无结果。生员叔父极口呼冤,甚至连生员的父亲也对其子的揭发茫然无知,认为毫无根据。官员们重新审问了生员张廷瑞,报告了如下结果:

    (张廷瑞)始犹语言支吾,及反复质讯,伊唯俯首痛哭,供称张如召夫妻独霸家产,伊父母为人懦弱,多年受其凌逼。伊欲以实情赴官控告,又恐不能准理,反受其毒。昼夜寻思饮泣,忿不欲生。因自捏逆词,赴京具控。如今悔之无及。

    官员们无法相信,张生员会为家产争执这样的细故便捏造逆词指控叔叔,并牵扯进那么多的人。或许,他的叔叔确实有什么不法情事?他们因而决定继续调查。但是,弘历却洞察到了事情的真相。他朱批道:“大约诬告是实,按律严拟,处以极刑。”民间的诬告 - 图1

    一个顽固的债主

    直隶人关德麟被张二指控为剪辫犯,因为张在关的衣物里发现一段剪下的辫梢。这个案子很快从省府衙门移交到了承德的军机大臣们手里。这些大老爷们一定对涉案各方用尽了手段,因而得以于 9 月 20 日向弘历报告了与原先不同的案情。关德麟原是北京附近兵营的汉军旗人,由于朝廷裁汰汉旗,他出旗为民,民间的诬告 - 图2并搬到离北京西北七十里的昌平居住,租种村民张二的地亩。后来他又搬回北京地区,住在自家坟园,以挑担卖杂货为生。他曾借给张二六千文钱,屡次催讨未得。后来他又去张家要债,张因一时无钱,便留关德麟住宿。关多次吵闹,并要与张的妻子同宿。张心存怨愤,与关口角后,去隔壁刘三家买烧酒吃。看到刘家儿媳梳头掉下的头发,就拣回编了三条辫尖。乘关不在,张把这些发辫连同自己老婆的一把剪刀一起塞进关的包袱,然后赴邻近千总衙门报案。民间的诬告 - 图3

    弘历觉得这个案子很棘手,这主要是因为此时各省的剪辫证据大概已引起了他的怀疑。他一方面同意对可恶的张二处以绞监侯,另一方面提醒他的官员们:“不可因有此诬捏之案,遂心存游移,于蹰缉割辫匪徒,稍有怠玩,俾正犯得以漏网。”民间的诬告 - 图4

    虽然就军机大臣们的记忆所及而言,上述案子是最突出的,但其他种种奇怪现象也已引起了各省官员的注意。比如在河南便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刁徒私将父财妻物花用无存,遂自行剪辫假称被人所割,钱物亦被人夺去。子骗其父,夫赫其妻者;更有顽生逃学,自行割辫捏称被割致病,以冀不至书馆者,情事百出。”民间的诬告 - 图5江苏的情形也是一样,不过直到 11 月末才奏报到北京:“江苏各属详报有民人自割辫梢挟嫌图赖及贪赏诬指等案。”民间的诬告 - 图6虽然民间诬告的全部情况要到几个星期以后才会清楚,但军机处在 10 月中讨论妖术案时已对此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怀疑。在这样的气氛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审判官们是如何重新审理那几个最恶名昭著的叫魂案犯的。


    • 《朱批奏折》,第 866 卷第 2 号,乾隆三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四达和苏尔德);参见《清实录》,第 816 卷第 7 页,第 817 卷第 37 页。这条法律特别强调诬告者将受到与所诬告之罪名相同的惩罚。在这个案件中,惩罚是凌迟处死。

    • 裁汰汉旗是为了减少日益增加的军费开支。

    • 《上谕档》,乾隆三十三年八月十日(傅恒等)。

    • 《清实录》,第 816 卷第 23 页,乾隆三十三年八月十日。

    • 《朱批奏折》,第 861 卷第 10 号,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十一日(阿思哈)。

    • 《朱批奏折》,第 862 卷第 28 号,乾隆三十三年十月十七日(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