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各省的清剿

    在全国范围内对妖术的清剿触发了弘历与各省督抚之间的较量。这场暗斗悄然隐蔽,但激烈的程度并不亚于清剿本身。它的燃料则来自于官僚的责任制度:官员若让罪犯逃脱会受到北京吏部的制裁,该官员的上司则有责任对下属的失职加以弹劾,失于弹劾又会构成更上级官员弹劾失察者的理由。到了总督、巡抚这一层,行政上的失误则会在皇帝对其个人的宠信上出现裂痕。

    第六章 各省的清剿 - 图1

    官僚责任制度的运作是围绕着对信息的控制而展开的。一项罪行如果未经官方确认已经发生,那么,一个官员就不会因为对此罪行失察而受到惩罚。这一极为简单的事实可以说明弘历与其官僚之间在叫魂案中的紧张关系。虽然清政府没有职业的秘密警察,皇帝在各省还是有自己的耳目的。通过这一个人情报来源,弘历得知了山东的那些案件;还是通过这一情报来源,他也发现了春天被各省巡抚隐瞒的妖术案件。这种隐瞒是出于官方对大众迷信的蔑视(即上层人士视妖术为不可知的态度),还是因为苏州和胥口镇事件所牵涉的剪辫案对巡抚来说太过棘手,本身是无关紧要的。反正弘历相信,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他的官员们畏难裹足:法庭案件会打乱他们优游从容的日常节奏,弹劾属下则会危及他们官官相护的权力网络。我们或许应该原谅他的猜疑,整整两个月来,没有一个省级官员(不论满汉)主动向他报告过妖术案件。当他要求各省报告情况并采取行动时,各省的初始反应证明这种猜疑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