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考评制度

    来自现场的机要报告

    目睹常规考评制度的失败,弘历自然要抓住一切机会以专制权力直接介入这一制度。要做到到一点,他就必须全面而可靠地掌握信息。从一即位开始,弘历就力图从各省获得秘密的人事评定。如果督抚们因害怕引起不满而不愿在公开的渠道对自己的属下做实事求是的评价,或许通过宫廷奏折提出秘密报告会使他们感到更安全。即位初年,弘历就曾这样指示过他们。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1“朕即位之初,各省道府诸员,皆不深知其人。汝等可将属员贤否事迹,各摺奏前来,务须秉公甄别,以备朕录用。”但即使是机密渠道,督抚们仍然感到不可靠。三年以后,弘历抱怨说他最初的谕旨已被忘诸脑后。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2所有的督抚们只“陈奏一次”,从此就没有了下文。他指出,由于督抚们在任的时间通常长于他们的属下,人员进出他们辖区的调动也就为他们对属下作出新的评价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所有督抚们都应时时通过“密奏”向上提出报告。可是,要实现这一要求,弘历就必须不停地与督抚们作斗争。1759 年,弘历十分震惊但却并不意外地发现,两江总督通过机密渠道送来了敷衍了事的公文:

    昨偶检阅尹继善所奏属员贤否。摺内卫哲治尚为淮安知府,定长尚为徐州知府。计其时距今已十数年!自后何以竟无续奏?此系密陈之事,并无损宽大之名。尹继善复何所顾忌,而疏略若此?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3

    现场的勾结共谋也同样败坏了机要报告制度。弘历沮丧地发现,他的行省官僚们在考评属下时会碰头会商以弥合异见,这样就剥夺了他本人获知不同意见的机会。这样的做法,是弘历在比较两份分别来自总督和巡抚有关人事的密奏时发现的:“伊等所注属员考语,大略相同。因复将伊等上次所奏两相比较,亦毫无参差之处,殊属可异。”弘历指出,这些密奏是人事任命的关键依据。“是以一此等清折朕皆留中,时时披览。亦不令在廷诸臣与知。”相应地,督抚们“自当个就所见,据实入告。初不会彼此会同,以示意见画一。且正惟不必画一,而朕于其间,参互审量。”若督抚们协调会商,统一口径,“奚事密摺具奏乎?”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4

    弘历本来指望通过另一条渠道来获得秘密情报,以打破人事考评中的常规,但结果显然叫他失望。问题在于,机要渠道和常规渠道一样,是由同一批官僚具体操作的。显然没有人对宫廷奏折的机要性有多大的信心。事实表明,这个制度并不足以打破行省官僚对人事考评的控制。

    弘历对新常规的拒绝

    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是使考评过程更为制度化和精确化,但弘历对之不感兴趣。一位御使曾批评督抚们写的人事考语充满了陈词滥调、空言套语,如“精明、能干、谨慎、实在”,却很少提到他们的具体政绩。这位御使希望考语能反映官员的具体表现,按统一格式列举他们具体做了些什么。如果被举荐人的表现与推荐不符,他的荐主要承担责任。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5

    弘历回应说,这个方案表面上来看不是没有道理,但什么是具体政绩呢?该御使所建议的“兴学、强化保甲”等项同样是“空言”。说到底,如果保甲确实曾得到过加强,地方官为什么不能及时抓获土匪和逃犯呢?更深入一层来看问题,人治而非法治的重要原则不可能通过只会产生俗套公文的程序来实现。弘历因而否决了任何进一步制度化的解决办法,特别是否决了为使政府仪式化和形式化而制造出更多文牍的方案。然而,一旦君主否定了更为有效的制度常规,答案是什么呢?显然只能是君权对官僚机器的直接介入。

    宫中陛见制度

    清朝继承了前朝的尊贤制度,除了所有高官在三年大计时进宫觐见外,还要求所有官员在分发上任前要“带领引见”。文官赴任前,由吏部带领引见,武官则由兵部带领引见。宫中的《起居注》每天录下接受陛见的大批官员。人们可能会认为这样的觐见只不过是一种集体跪拜和君主赐恩的空头仪式,但君主与每个官员谈话的细节却令我们吃惊——弘历真的希望接受陛见的官员能同他交谈。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6

    在这样的场合,人君借助的是自己的眼光而不是那些固定呆板的考语。关于这一程序,我们所能看到的证据包括帝王本人对受觐官员的简短评语,以及受觐官员的引见单或履历单。弘历的父亲胤禛显然认为自己有着品鉴人物的卓越能力。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7即使是很简短的交谈,他也能写出犀利的品鉴评语,这是圣明君主品鉴人物能力的证明。虽然弘历的评语相对来说要简短而温和,它们对一个官员的仕途前程同样有着巨大的褒贬力量。人君得自面对面考核的印象,自然要超过督抚们在下面所做的例行公事式的评价。因此,一个考语优秀的官员的仕途很可能毁于一次糟糕的陛见。一位倒霉的浙江按察使在受觐时给弘历留下了“不懂规矩”的粗俗印象。当弘历要他就浙江的事务提出报告时,这位官员却从衣袖中抖落出一份以“五刑”图示来恐吓百姓的布告。弘历认为他举止粗野,就对该官员的上司发出质询。得到的回答是该按察使并无过失,虽然他的举止欠雅,但居官方正,胜任其职。但是弘历还是在第二年将其革职。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8

    虽然弘历在位六十年间一定留下了成千上万这样的评语,我只找到了写于不同年代的十九件。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9把这些御评同经由常规程序产生的敷衍考语做一比较是很有启示的。

    礼山:人似忠厚,还可用,然器质只可胜道台而已。(1747 年)

    屠用中:人亦可,有出息。(1751 年)

    周元理:精干晓事之材。(1758 年)

    孔继洞:不如先所记,似图安逸自止之物。(1758 年)

    姚立德:结实,有出息。(1761 年)

    兆麟:似有良心,当可用者,或略短于才事。(1761 年)(1762 年)

    谭尚忠:明白,似有出息。略薄。(1762 年)

    杨重英:似可用,但恐过聪明有心。(1762 年)

    马腾蛟:结实可用,将来有出息。(1762 年)

    单烺:似可用。(1764 年)

    吴兆基:伶俐,当可造就,再看。(1764 年)

    狄咏篪:人似聪明。(1764 年)

    梁兆榜:此任似可,妥当,非大器。(1766 年)

    额鲁礼:忠厚本分,人似结实。(1768 年)

    李源:妥当,不繁要之道似可去得。(1770 年)

    顾学潮:未免苏州派,非甚大器。(1773 年)

    德尔炳阿:去得。(1780 年)

    张廷桂:亦可。(1781 年)

    沈荣勋:尚可。(1783 年)

    这些御评所用词语中,褒语有:忠厚,有出息,精干晓事,结实,有良心,明白,聪明,本分,等等。贬语有:图安逸,短于才事,薄,非大器,等等。

    弘历当然是根据面对面的印象做出判断的,因而或许会受到偏见(如他对江南士人的特别猜疑)或先人之见(许多人以前就觐见过他)的影响。但他所判断的是品格而非职务表现(他尽自己所能这么做——值得肯定的是他经常用“似”字来缓和语气)。在品格褒语中最上等的是“有出息”(这在今天的汉语口语中很常用),我一般把它译成“有才干”(has gumption),而如果讲到的是将来,则译成“会有所成就”(will make something of himself)这个评语似在暗示,依靠自己才干者和仰赖他人庇荫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它显然把领导才具和仅仅力图保住官位的政客区分了开来。

    其他的褒语反映出弘历所赞赏的是实在稳重的品格:“结实”指的是坚毅、稳重,能够在繁剧的职位上坚守原则的人。“忠厚”和“本分”与官僚评价中所用褒语意思接近。对弘历来说,这两个词也许将坚持操守的人和那些利用官职谋取私利的宵小之徒区分了开来。与上述坚实品格相对的是“薄”,意为浅薄,指的是表面上的能力并没有坚实深厚的基础。“明白”、“聪明”是一种只需恰到好处的品格。弘历对一个“过聪明”的家伙便感到反感,认为他想用自己的小聪明来遮掩其品德上的缺陷。

    至少从这些零星的样本中,弘历好像始终没有发现他所谓的“大器”,即那种凤毛麟角真正能堪大任之器。他常以否定的方式用这个评语以说明某人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杰出德性。这样的才具显然是缺时多、有时少。对于一个显然缺乏独创性的人来说,“非大器”是一个贴切的评语。甚至连周元理这样的人也不是弘历心目中的大器——至少在我所引述的那次受觐时是如此——尽管他在同时受觐的官员中是唯一完美无缺的人才,并将在二十年后升任尚书。

    确实,同日常考评制度中的俗套用语一样,弘历对品格才具是重视的。然而,觐见评语对理想官员的描述却与常规考评大相径庭。这一形象应包括坚毅、真诚与精力充沛,同样重要的还有勇气和雄心,这就是所谓的“才干”。这是自豪而奋发努力的成功者的标志;这是一个领袖人物,而非拘泥规章的胥吏。在弘历看来,谨慎和勤勉只是一部可靠的文书处理机所需的品质,而不因此就使人能胜任高级行省官员和部院京官的职位。

    上层制度:“政治任命”

    职位越高,其任命程序受常规制肘也就越少,这是所有官僚体系的一个共通原则。如所周知,“政治任命”为最高长官提供了让自己的朋友或那些与自己观点相同者出掌权要的机会,弘历明确表示,各省督抚和京城部院堂官的职位太为重要,不能通过常规处理。他也拒绝将省布政使和按察使归入大计考核的建议,因为他知道,要对这种敏感职守上的错误予以惩罚就不能等待三年一次的常规考绩。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10虽然各省督抚和京城部院堂官免于三年大计,但他们仍有责任向皇上“自陈”。弘历对这种冗长而充满陈词滥调的文字根本就已厌倦了。便在 1752 年取消了官员“自陈”的要求。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11他宣布,他将随时根据自己的意愿亲自奖励或处罚这一级的官员:

    卿贰职赞机务,督抚任寄封疆,朕量才简擢,日复于怀。其有不副委任,或克称简畀者,率已随时黜陟,断无远待三年之理。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12

    然而,将这样繁重的职责揽到自己身上仍不足以确保对高官的考绩,六年以后,弘历似乎又在回归常规。虽然“自陈”只会制造一堆没有实际价值的文牍,但没有任何别的考绩手段能使得高级官僚们自律。现在,吏部在京察时必须为京城三品以上官员和各省督抚们各准备一份登记单,并附上每人的最近履历,以供皇帝审阅。但是,弘历并未丝毫放松对政治任命的控制,他只是在警告获得任命的官员:他不会让他们的仕途变成舒适写意的陈规滥俗,使之在无所事事中陷入常规化:

    (朕对)其人贤否优劣,呈已均在洞鉴,然其间亦不乏旅进旅退,苟图持禄恋栈之人。若以平时既无大过,足干吏议,又不按例甄核,任其迥翔日久,必致职业不扬,甚非澄叙官联之道。

    对政治任命的挑选和考评既是一种正式的制度,也是具体的政治实践,其运作要服从一套不同于常规的原则。虽然吏部在某种程度上参与其中,但君主的专制权力打断其日常运作的任何环节。官员的职位越高,他的任命和监督就越不受常规程序的制约,直接受到君主个人权力的影响也就越大。虽然这在人们意料之中,我们仍有必要进一步探讨这种个人专制的权力是如何运作的。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13

    礼仪行为

    君主对“政治任命官员”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己与他们的个人关系。这是一种双向的交流,它由君主所规定,而为官僚们所认可。在官方文献中,随处可以看到君主通常会反复地将他们称之为“心腹手足”。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14官僚的认可使这种在依赖一方与控制一方之间的对话完成了循环。这一认可在一个官员觐见皇上并接受任命之后的仪式中及时地表现出来,这就是新获任命的官员呈上的“谢恩表”。

    在今人看来,谢恩表似乎是一种极为卑屈的文字,表达了一种极端的个人依附。应该成为士大夫性格表征的“高贵气节”在这里已是荡然无存。如果还看得到个人“才具”的话,也只是蛛丝马迹而已。这是一种体现“东方专制”的文字,是一种文字形式的叩头长跪。以下是 1769 年的一份谢恩表,颇值得予以全文征引:

    湖广总督臣吴达善跪

    奏为恭谢

    天恩事。窃臣质本凡庸,至愚极陋。仰蒙

    皇上隆恩,生成教养,叠畀封疆,愧涓埃之莫报,惟舛

    谬之日增。乃何格外

    慈宥,

    恩命特颁湖广总督,且于上年十二月二十六

    日赴

    阙叩觐

    天颜,跪聆

    圣训,感铭肺腑,更沐

    赏赐,稠叠

    恩施逾分,

    宠荣已极。虽犬马尚如报主,臣具有人心,敢不殚竭

    丹诚,以图报效。惟有实心实力,恪遵

    训诲,整饬地方,无欺无隐,以冀仰报

    高厚殊恩于万一。所有微臣

    感激下悃理合恭摺,叩谢

    天恩,伏祈

    皇上

    睿鉴,谨奏

    (朱批:“览。”)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15

    所有的谢恩表都重复着这种只有些微不同的语言,仅仅把它看作一种礼仪是远远不够的。这也是一个基本政治事实的象征形式。它不断地被重复,使之像其他的仪式一样变得更重要而不是相反。正是这种有关赏赐和表达感激的仪式维持着君主与高级官僚之间的关系。

    即使在日常的公务中,表达依附关系的象征符号仍然占有一席之地。就连平常的公文也以礼仪的形式包装起来。例如,在回答君主旨谕的奏章里,君主的话必须全文照录。这不仅仅是一种良好的官僚实践,以便使文书往返时有一条清楚的备查线索。作为一种礼仪,奏报人所录的君主的文字经常大大地多于他本人谦卑的应答。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16另一种通常的文字叩头形式,是奏报人谦卑地照录君主在他被退回来的奏章字里行间所写的训斥性的朱批。特殊的考评制度 - 图17

    文书中的这种礼仪强化了官员与君主间通过政治任命而建立起来的个人纽带。如同我们刚刚在谢恩表中所看到的那样,强化的动力则是互惠。那种礼仪性的羞辱不是一种贬抑的标记,而是特殊身份的象征:用儒家的语言来说,官员们并非君主的工具。君主可以训斥他们,嘲弄他们或处罚他们,如同一个严厉的父亲对待他犯错的儿子。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卑猥,因为他们是有“人心”的,有能力像人那样行动,而不是机器或蠢笨的动物。他们不像那些低级胥吏,既不是规章的傀儡也不是为日常程序所牵动的机械。

    君主要实现对官僚更有效的控制,就必须超越常规程序。觐见制度,机要考评系统,以及把高级官员同常规制度部分地分离开来都是出于这样的目的。在弘历的官僚系统中,他所面对的官员级别越高,常规因素所起的作用就越弱。在这一制度的顶端(即由行省长官和各部院首脑组成的那个“俱乐部”),对话的规则是高度个人化的。在日常公文和谢恩表之类的礼仪性文书中,这种个人关系都一再得到重申。玩忽职守被看作是对君主本人的冒犯,君主因此而出现对臣下的信任裂痕则是由于臣下的忘恩负义。结果,行省和京城的高级官员是根据两套规则行事:在形式上,他们仍然受到行政处分则例的制约,君主可以据此将他们交吏部议处。然而,除此之外,他们又受到了君主的直接注意——他可以通过用繁琐礼仪包装起来的个人关系来激励他们,责备他们和恐吓他们。

    个人关系同时在礼仪和事件的领域里发挥作用。某些事件——特别是我先前界定过的“政治罪”——是最有效的媒介物,使得那把中国官僚君主制的最上层捆绑在一起的个人纪律得以滋生成长。这是那种弘历可以利用的机会,以防止他的高级官员们偏离他个人的控制而滑入常规节奏和裙带关系。


    • 《清实录》,第 15 卷第 30 页(1736 年)。

    • 《大清十朝圣训》,第 91 卷第 4 页(1742 年)。

    • 《大清十朝圣训》,第 91 卷第 4 页(1742 年)。

    • 《清实录》,第 628 卷第 6 页(1761 年)。

    • 《宫中上谕》,乾隆三十一年六月十七日。但我未能找到该御使的原始奏稿。

    • 一个来自云南驻防的年迈总兵在这样的紧张关头呆若木鸡,“始终竟不声明,则昏愦已甚”,让弘历感到厌烦。该总兵的上司,云贵总督爱必达很快奏告说这个将军“年老有疾”,应该退休。对爱必达在知道皇上已亲见此人的不胜任后才做这样的奏报,弘历十分震怒。《大清十朝圣训》,第 95 卷第 2 页(1760 年)。

    • 雍正的觐见评语最近已由故宫博物院编辑出版,参见《清代档案资料丛编》,中华书局 1983 年版,第 9 卷第 44~157 页。

    • 《大清十朝圣训》,第 92 卷第 2 页(1747 年)。顺便提一下,这位官员并非操马上生涯的粗鲁的满洲军人,而是一个中年汉族官僚,弘历肯定在以前召见过他。

    • 我可能看到了所有弘历的现存陛见评语,以朱笔批写在吏部为他准备的官员简历上的文字。它们保存在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宫中档案》“履历单”中,共两箱。朱批没有注明日期,为方便起见,我使用官员简历上的最近日期。君主个人评价的证据当然不限于觐见评语。除此之外,弘历也在刚接受任命官员的谢恩奏折上批字。我注意到在北京宫廷奏折档案的“内政,职官”部分有几十份这样的批语,但这样的批语如果没有上千份的话,至少可能有几百份。其中一份批语的口气和内容与觐见评语没有多大差别。在一位刚刚被任命为知府的谢恩表上,弘历朱批道:对河流管理知之甚多,长处应有所用。(译注:此处引文未找到中文原文,系根据英文译回中文。)《朱批奏折》,内政,职官,乾隆四十五年二月五日。除了指出他们的专长和将来的专任以外,这些评语有时表明弘历对该官员的最高评分:“中人之才。只堪简职”;“知府足矣,局面小些。”《朱批奏折》,内政,职官,乾隆四十五年,第 63~65 箱。

    • 《大清十朝圣训》,第 93 卷第 1 页(1750 年)。

    • 《大清会典事例》,第 78 卷第 8 页。

    • 这与其父亲的坚持常规形成对照;在其在位后期,胤禛恢复了自 1685 年中止的京察制度,并把间隔从六年减为三年。“自陈”的要求不变。《大清会典事例》,第 78 卷第 8 页。

    • 盖伊(R. Kent Guy)已开始研究任命过程对督抚们的影响,参见《中国清代行省长官的任命:初步分析》(The Appointment of Provincial Governors in Qing China: A Preliminary Analysis),打印稿。

    • 《大清十朝圣训》,第 91 卷第 4 页(1742 年)。

    • 《朱批奏折》,内政,职官,乾隆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 在 1768 年的一份奏折中一个官员的二十三行回奏后面照录了六十六行谕旨。《朱批奏折》,第 860 卷第 11 号,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十五日(富尼汉)。

    • 例如,有一份奏章认真地录下了五条令人非常羞辱的训斥,《朱批奏折》,第 860 卷第 11 号,乾隆三十三年八月十五日(冯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