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洛克与詹姆斯

最初对于联想主义的研究,很难区分出它们对哲学和心理学的各自贡献,因为哲学和心理学本就很难区分。尽管一些成果所关注的对象明显属于哲学(大卫·休谟),另一些则明显是心理学所做(威廉·詹姆斯),还有一些两者皆有(例如,大卫·哈特莱(David hartley),与洛克相似,既是一位医生,也是一位哲学家)。造成这种模糊不清的原因在于,一些哲学家写的东西像心理学家写的,而一些心理学家写的却像是哲学家所作。然而,似乎从哈特莱开始,联想主义作为经验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分支,转变成心理学的基本原则。在霍布斯(hobbes)之前,联想主义同心灵问题彼此不分。与此同时,笛卡尔提出了著名的天赋观念说(联想主义属于完全的神经学概念)。哲学的联想主义同英国经验主义(约1700—1850)共同达到了其辉煌顶峰,20尽管对于联想主义最详尽的理论论述可能是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的著作《人类心灵现象剖析》(1829),然而影响最广泛的哲学论证则可能是大卫·休谟的《人性论》(1739)了,但是当代认知科学家似乎更关注洛克和詹姆斯对传统联想主义的贡献。

约翰·洛克: 《人类理智论》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与波义耳(是其好友)和牛顿处于同一时代。他曾于牛津大学学习形而上学和逻辑,并在此有过一次用其话讲“丧失了理智”的恋爱,然恋爱未果,其理智似乎也并未消失。从此终生未婚,致力于撰写著名的关于知识理论的著作《人类理智论》(An Essay on human Understanding (1700),用了20年写作完成)以及阐述他的政治理论(深刻影响了《独立宣言》)。

观念

洛克并不认同笛卡尔(见第3章)的天赋观念说,他说:“设想心智开始之时,如我常讲,似一张没有任何字迹的白纸一样没有任何观念。它是如何变得丰富多彩的呢?……我的答案只有一个词——经验,基于此我们才得以获取知识,而它终究只能来源于自身”(《人类理智论》第2册第1章第2节)。心理内容(观念)既可来自于外部经验,如感觉,也可以来源于内部经验,如内省——心灵的自我操作。感觉和内省产生简单观念,通过诸如对其相似和差异的识别,或者抽象等心理操作手段,产生诸如本质、关系等复杂观念。

世界感觉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外部事物特征的各种观念,事物的特性有两种重要分类方法:

初性(primary qualities)(例如硬度、延展性、形状、运动、静止、数量)是本质的、关键性的。它只有物质本身才具有,且完全独立于心灵认识。

次性(secondary qualities)对于物质而言并不具本原性,是物质(通过初性的构造)在心灵认识中产生经验(诸如颜色、声音、味觉、嗅觉)的原因。

关于世界的观念

洛克说,人们会认为同时存在一个外部世界和一个内在自我,“通过感觉我们知道存在着实体的、广延的物质;通过内省知道我们拥有着像思想这种东西;经验则使我们确信物质与思想同时存在”(《人类理智论》第23章第15节)。但上述关于心灵内容的图式存有一个疑问,即我们怎样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或者关于我们自己的)?洛克提出了一个表达这种窘境的隐喻,同时也指出了解决的方向,“可以这样理解心灵,它好比是一个封闭的暗室,留有一道缝隙,外物的映像或者关于事物的观念从缝隙进入;到达暗室中的映像或者观念如果能被储存,并且有秩序地存放以备迅速提取,那就如同人可以看见各种物体,并能理解有关物体的各种观念差不多了”(《人类理智论》第11章第17节)。这里主要有两种观念(后面将详述):(1)一种可以类比于画像,是外界事物的“真实的映像”的感觉观念;(2)另一种是与事物相关的性质相连接的感觉观念。接着,洛克强调了这两种观念的区别:第一种观念与事物初性相似——是“这些性质的映像,这些外物原型的样式真实地存在于心灵之内”(《人类理智论》第11章第17节)。然而,“外物映像”的观念并不与事物次性相似——世界本身并不含有甜的味道或者蓝的颜色,它们仅仅是事物运动的扩展结果。然而,哪种连接对于表达事物相关性质的观念是必需的呢?他似乎认为是因果连接:“事物的种种现象状态作为一种标识,使我们能够认识和区分我们所接触的事物。观念具有同样的效果,并且具有能够真实地对事物进行区分的特征,而不论它们是否是事物的一些恒常的结果[次性]。另外,事物本身精确的映像[初性]:这一切都是由于观念与外界实物的真实构造恒定契合的缘故……这样,观念就可以由外物恒常产生”(《人类理智论》第30章第2节)。这就是我们怎样突破感觉的暗室通向外部世界的——因果和映像。在下面的章节我们还会更深入地对此进行谈论。

我们现在可以区分在洛克的理论中经常讨论的两个概念了:复合和连续。但并不确定在洛克那里联想原则所适用的确切范围(尽管我们通常假定为“观念”),也不确定其联想原则的应用和涉及范围。洛克认为,存在三种普遍的心理操作:(1)结合;(2)使观念相互邻近,但并不结合(关系观念);(3)抽象(普遍概念)。第一种关系与联想最为接近。

结合和复杂观念

对于发生在心灵内部的结合过程,洛克说:“把一些由感觉和反思得来的简单观念整合到一起,然后结合为复杂的观念”(《人类理智论》第11章第6节)。与之相反的过程是,“我们所有的复杂观念都可以解析为简单观念,即变为最初产生复合的原始观念”(《人类理智论》第22章第4节)。这就好比一台“心理机器”的工作,像砖块和砂浆筑墙一样,将一些简单观念结合为复杂观念。在结合操作过程中,运用的可能是联想原则的相似性和邻近性。但倘若如此,在这个操作过程中仅仅运用了众多原则中的两个,而一般而言这两个原则并不处于支配地位,“心灵……如果发现那样做很方便,就会任意地把它们结合成复杂观念;与此同时,那些实际上已经结合在一起的复杂观念也会变得松散,不再组合成一个单一观念,没有一个统一的名称。显而易见,心灵可以自由地对观念进行结合,某些时候那些互相已经结合在一起的观念,并不比那些以前被忽略的观念结合得更强”(《人类理智论》第3册第5章第6节)。可以看出,洛克认为复杂观念并不总源自观念的“处在一起”,而是可以“任意地”或者“自由地”形成——并不严格遵循联想原则。

观念连续性

在《人类理智论》第4版中,洛克专门新增加了“关于观念的联想”一章,创造了“联想”一词,后来该词甚至比他的理论更广为人知。但他对观念联想(他也使用观念“连结”)的关注似乎只限于病理学,即精神疾病上,也没有对联想原则进行明确命名和精确阐释。像他之前的霍布斯和他之后的休谟一样,也区分了两种不同的联想观念[2]——一种是观念“互相之间存在一种自然的契合或联合”,另一种则是“完全由于机遇和习惯得来,有些本来毫无联系的观念会在人的心灵中联想在一起,并且很难把它们分开。它们总是保持在一起,如果其中的一个出现在脑海中,另一个也会迅速呈现”。洛克对前者说得不多,但对后者作了详尽论述:(1)这种联结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出于偶然(因此处于相同环境的人也会有不同的心理状态);(2)深刻的第一印象,或者“时间强化(future indulgence)”(绝对强化?)“使观念联结得非常紧密,好像它们原本就是一个观念”;(3)一些不相容观念的联想“取决于心灵的原始构造,与生俱来”。洛克主要关注并实践修正错误联想——用于分析教育,而非心理学。随后,最杰出和最具影响力的联想主义者威廉·詹姆斯又带来了一次巨大转变。

威廉·詹姆斯: 《心理学原理》

在心理学中,说到联想主义不得不提及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该书第14章的标题就是“联想”。1878年时詹姆斯计划两年内出版此书,但最终却花了他十二年的时间才完成[3]。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可能是迄今为止,美国最杰出的心理学家。他比冯特小十岁,但当冯特1875年从苏黎世去莱比锡的时候,詹姆斯已经在哈佛得到300美元经费用于购置“心理学”仪器。“一般认为,冯特于1879年在莱比锡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尽管冯特本人于1875年来到莱比锡不久就已经有了实验演示器具。简言之,冯特和詹姆斯1875年之后都设立了正式的实验演示实验室(并非研究实验室)”(Boring,1929:509)。19岁时,詹姆斯在出国学习了一年艺术之后,进入哈佛劳伦斯研究院学习化学和比较生物学。两年后进入哈佛医学院。在23岁时,他同阿加西斯(Louis Agassiz)到亚马逊进行了一次自然考察。随后,又到德国学习了一年半医学。从此他涉足了多个领域的研究,当然也为认知科学作出了贡献。1872年,他开始担任哈佛大学生理学讲师,1976年成为生理学副教授。1880年,他成为哲学副教授,并于1885年晋升为哲学教授。1889担任心理学教授(正值其书完成)。

心理生活:思想

心理学是关于心理生活的现象及其产生条件的科学

——詹姆斯(《心理学原理》)

从认知科学的角度出发,詹姆斯关于心理生活或“思想”(詹姆斯说:“我用‘思想’一词是为了表达所有未加区分的有意识的形式。”)的概念具有如下关键特征:

1.它是能够被意识觉察的。“从我们一出生就伴随着意识,它包含着大量的对象及各种联系。心理学首先就要假定思想本身是存在着的这样一个事实。心理学家也要首先关注我们时刻都在思想着什么的事实。”

2.它是可内省的。“内省的观察是我们首先和主要的而且经常所要依赖的方法。”然而詹姆斯不似其后的一些人认为内省是难以控制的,他说:“内省是困难的、易误的……这种困难是一切观察都共存的困难。”

3.它是私人的。“我的思想只同我自己的其他思想相关,你的思想也只同你自己的其他思想相关……我们所经历的每一种意识状态,都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心灵或自我,出现在具体的特殊的我或者你之中。”

4.它像“流动的河流”一样连续不断。内省过程及内容因观念按联想原则而彼此衔接,流动不断:“意识,不会在它断截的地点停留,不会是一些割裂的片断,而是一种川流不息的状态……从此再提到它时,我们将称之为思想流、意识流或者主体生活流。”

5.它总是关于什么(与目的相关)的。思想的构造成分是“观念”,而观念是关于什么的认识或者描述。

6.它由进化得来。由于适应性,更高水平的认知功能才得以进化。

联想

背景

尽管詹姆斯像英国的经验主义一样,经常谈论心灵的复杂观念如何成为复杂整体的一部分,但他完全怀疑存在着复杂观念原则。詹姆斯同样有些矛盾地宣称,“参与联想的是对象,而非观念”。他说:“这样可以避免混乱,如果我们始贯如一地使用联想一词,只要这个词代表两个记忆事件之间的某种作用…在心灵中发生联想的并不是观念…或者只要这个词代表了脑过程间的某种因果关系”(Briefer Course:5)。但詹姆斯并没有清楚地说明:究竟产生哪种作用?

脑加工过程是联想动作的执行者。一种过程(Bp-1)引起或者取得与另一种过程(Bp-2)的联结。脑加工过程产生描述或者表征外界对象、事件(T)的观念(I),因此不同事件得到联结——联想是脑加工过程的功能。观念是脑活动和事件的桥梁——由脑过程产生并同时表征外部事件。

无论詹姆斯怎样表达,他真正关心的是思维的时序性:即心灵如何决定下一步应该想什么?他认为,思维的顺序取决于联想原则,并列举了很多原则,包括相似律和邻近律。但詹姆斯不仅仅满足于对联想方式的描述上,而是常常强调如何进一步在神经水平上得到解释。例如,关于联想中的邻近律,他说:“不论我们怎样对其命名,他都是在表达一种心理习惯的现象,而对其本质的解释,则认为他是由神经系统里的习惯法则产生;换言之,就是寻找其生理原因”(《心理学原理》:561-2)。“在思维和经验中,相邻近的对象、事件产生联想,这种心理联想律其实是生理结构的功用,类如神经回路可以最大化地在传导域得到传播”(《心理学原理》:563)。为了进一步解释,他还提出了两个重要并且具有前瞻性的神经原则,第一个只涉及两个脑加工过程,第二个则涉及多个脑加工过程:

(p1)

当两个脑加工过程被同时激活或继发激活时,一个过程如果再次得到激活,其会将兴奋传递到另一个过程。(Briefer Course: 5)

这个原则与我们将在第3章讨论的赫布提出的原则很相似。第二个原则是:

脑皮层上任意点的激活程度,取决于其他所有发射点进入该点的刺激总和,所以激活程度的比例取决于:

1.与该点相互联结的兴奋点的数目;

2.兴奋的强度;

3.与该点在功能上与之竞争的竞争点的数目,竞争点会争夺输入量。(Briefer Course:5)

第二个原则用一种想象的“神经元”给出图示,这对于我们的理解颇有助益,我们可将其称为“詹姆斯神经元”。给出联想原则之后,詹姆斯把联想形式划分为自发联想和随意联想两种类型。

自发联想

这里我们找到了这个现象的三种大致分类:(由相似性联想引起)整体回忆、局部回忆和聚焦回忆。

整体回忆

先前发生的事件与后来对之的回忆是非严格限制的联想。詹姆斯的一个宴会的例子能够对之作出很好的说明:

例如,如果a,b,c,d,e是宴会活动最后兴奋的神经束,称为活动A;l,m,n,o,p是在宴会后寒冷的夜晚走回家的兴奋神经束,称为活动B,那么想起A就必定也会唤起B。因为当a,b,c,d,e发生之后,会沿其路径输入到l,相似的又从l输入到m,n,o,p,并且这些后来的路径也会互相强化,因此在经验B时,“a,b,c,d,e”和“l,m,n,o,p”就会交互联结成为一个整体。

“我们刚刚描述的过程……如果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将必然导致在回忆过去整个的、有着大量经验轨迹的内容时得到加强”(Briefer Course:6)。这样数量众多的和精细的联结并不是最常见的模式。

局部回忆

局部回忆是最常用的联想类别,只有部分过去经验是联想的结果,“我们回忆某一过去的事件,并不会回忆起其包含的所有项目,然后相应地判断下一个联想是什么。总是只有部分的组成项目,决定着其余联想的项目”(Briefer Course:7)。所以问题就变成,究竟哪些部分起决定作用以及为什么。詹姆斯的回答是,“起决定作用的是那些最能引起我们益用(INTEREST)的”(同上),“对于脑中发生的事项,其引起益用的规则是:某一脑过程唤起别的脑过程,在其所有的联结中,这种唤起总是占据优势地位”(同上)。詹姆斯总结了四种“益用”决定“思想复现”的原则。

(1)习惯性 詹姆斯认为,习惯对于经常出现的过去经验里的元素有助于联想:“频繁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决定回忆的最强有力的因素。如果我突然地说出‘swallow’这个词,读者如果是一位鸟类学者,将认为我说的是一种鸟,如果是生理或医学喉科疾病专家则会认为是指人的吞咽”(Briefer Course:8)。

(2)新近性 詹姆斯给出了一个关于一本书的例子,这本书经常使他想到书中包含的内容,但是当他听到此书的作者自杀时,他再回忆这本书时,最先想到的是死亡。他总结:“意识倾向于唤醒他们最近以及他们最习惯(频繁)联想的东西”(Briefer Couse:8)。29像往常一样,詹姆斯尝试在基础层次上解释这个现象:“特殊脑域的兴奋,或者脑中通常兴奋的特殊模式,给他们留下了一种趋势或者易再次触发的敏感性,但时间一长也会逐渐消失。而如果它一直持续,通过在别的时刻使它们发生反应,这些模式将易于唤醒它们的活动。所以新近性在经验中是决定意识回忆的最基本因素”(Briefer Course:8-9)。

(3)新奇性 新奇性也决定着一种原始经验产生印象的强度或程度,“原始经验中的新奇性,与习惯性或者新近性产生回忆的作用相同”(Briefer Course:9)。例如,“如果‘牙齿(tooth)’这个词出现在页面上,呈现在读者眼前,给他时间让他在无数种可能情况中,有五次机会回想任何情景,很可能他回忆出来的会是他在牙科门诊进行治疗的画面。他每天都碰触他的牙齿并咀嚼食物,每天早上清刷牙齿吃早餐以及剔牙,但是却不会或很少迅速地联想到这些,因为在牙科治疗的情景给他留下的印象非常强烈”(同上)。

(4)情绪吻合 对此,詹姆斯写道:“第四个影响(在意识中)复制过去事件过程的因素是,我们现在的心情与回忆的内容在情绪状态上吻合。同样的一个对象并不能使人产生相同的联想,当我们正在忧郁的时候并不能回想起愉快的记忆。事实上,当我们处于忧伤的心情时,我们也不会倾向于保持愉快的记忆……同样,那些性情总是乐观的人,当他们的情绪正高昂时,会发现他们不可能会有任何厌恶的征兆或者沮丧的想法表现”(Briefer Course:9)。

詹姆斯对这四个因素进行了总结:“习惯性、新近性、新奇性和情绪吻合,是一个人为什么在发散的意识中会因益用唤起这样的回忆而不是那样的全部原因。我们可以确定地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回忆起来的事情要么是出于习惯,新近发生的,要么是它生动鲜活,与当下情绪状态一致”(Briefer Course:9)。

请注意,尽管詹姆斯标识了联想原则(associational principles,Aps),并且为我们提供了例子,但并没有确切地进行阐述。这个联想原则究竟可能会是什么呢?詹姆斯并未专论,但如果这个原则是控制思想的时间过程,也许会是这样的:

(Ap1)

如果主体正在对意识A进行注意,又因为A习惯(频繁多次)地与意识B联想在一起,那么主体接下来就会想到B——除非这种联想被其他更强有力的联想原则覆盖。

(Ap2)

在任何给定的时间中,最强烈的联想原则是最合适的、起作用的那个。

詹姆斯同样也没有把第四个(情绪吻合)与前三个原则区分开,然而它却可能是非常不同的,因为它似乎看起来并不能把任何特殊的意识(B)与另一个特殊的意识(A)联想到一起。它说明一组意识的整体比之部分,更容易回忆——这组意识在情绪维度上是相似的。

聚焦回忆或相似联想

这种类型的联想产生于事物间的局部相似,拥有同样的性质或关系:“我们假设益用注意选择的事物进一步精炼自己,并且突出强调是过去意识的某一部分,它变得太少了而不会再是具体事物的表象……只是具有抽象的性质或属性。让我们进一步假设,当其他部分已经消失,而这些却在意识中一直持续(或者在脑中,其脑过程依旧延续)。这些剩下来的部分,当我们看到一些情景后它会单独进行联想。这样,新的意识对象与消退了的意识对象便存在一种相似关系,这对意识我们称之为‘相似联想’……。相似联想,其局部是同一的。当相同的属性出现在两个现象中时,尽管只是它们的某一共同特征,这两个现象也会相似”(Briefer Course:9-10)。这里,詹姆斯的例子是,说到月亮,然后想到的是煤气灯(颜色相似),接着是足球(形状相似)。需要注意的是,月亮和足球它们自身并没有联结的性质关系。

随意思维轨迹

詹姆斯还试图从时间过程上对“无意识思维轨迹”进行扩展,用于解释“随意思维轨迹”:“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假定从一个对象到另一个对象的过程是无意识的……就是自发的遐思和冥想。但在我们不断连续更迭的意识状态中,包含着与这些过程不同的、最主要的部分。它们明显地由动机或者注意兴趣引导,这部分观念的过程称作随意活动”(Briefer Course:11)。像前面一样,詹姆斯同样从生理层次上进行了解释:“从生理上考虑,我们必须假设,一种动机的产生意味着有某些确定的脑过程正在持续激活……这种益用便是以我们假设的脑域的持续激活为基础”(同上)。在生理层次上,无意识和随意联想的最重要不同是,31后者涉及神经过程的持续激活,而前者则没有。

随意联想一直是经典联想主义的一大阻碍,因为似乎理性、逻辑等过程总是时不时地优先于联想链。詹姆斯着手采取两个步骤处理这个问题。首先,他尝试用联想主义解释“回忆遗忘的事物”,然后尝试扩展这种解释到问题解决。詹姆斯使用问题以及问题解决解释随意联想:“在理论和实践生活中,存在一种更为敏锐的益用种类,对实现目的产生作用,使预期实现的目的具有确定的表象形式。一串连续的观念,在这种益用的影响下出现,构成通常所说的目的实现的方法意识。如果目的只是简单地呈现,没有及时提示出方法,那么再次搜寻实现目的的方法,会成为一个新的问题,并且找到这个方法也会变为一个新的目的……目的也就是指人强烈的欲望……但是有关它的本质……我们还没有任何明确的图景”(Briefer Course:11)。所以,问题解决就被描画为方法-目的推理,詹姆斯随即对此作了延伸:“无论什么时候,发生了相同的事情,我们都会试图回忆一些已遗忘的东西”(同上)。“这种欲望牵扯和拉引出的方向,在我们的感受上总是正确的,但是其朝向的那个点却是不可见的。简而言之,某一事项的缺失,决定着我们的行为,与该事项出现时一样积极”(同上)。像前面一样,詹姆斯仍尝试在生理层次上重新描述这种现象:“如果我们尝试用脑活动的术语,解释潜存意识如何发挥作用,似乎要促使我们相信,与潜存意识对应的脑区域必然实存,只是极其微小且以无意识的方式实存”(同上)。詹姆斯认为这就是两类问题的共同结构,“回忆已遗忘的事情和搜寻给定目的的方法,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已经成为我们经验的一部分,而后者则没有”(同上)。

回忆遗忘事项

就回忆一件已遗忘的事项来说,“这件已被遗忘的事项处于其他一些事件之中,但让我们感觉是一个缺口……我们因此会收集很多普遍与之相关的其他事件”。詹姆斯把回忆已遗忘事项的过程作了图解。

詹姆斯解释说:“回忆遗忘的Z,我们最先感到的事实是它与a,b和c有关,之后我们回忆起其他的一些相关细节l,m和n。每个圆圈中的字母亦代表着与Z的脑过程相连接的脑过程。激活Z,一开始只有稍许张力,但是随着a,b和c的激活,慢慢地又浮现出l,m,n这些过程,32它们以某种方式全部与Z有相关,它们的组合逐渐地倾向于激活Z,用周围环绕的箭头表示,接着Z被完全激活回忆起来”(Briefer Course:12)。

问题解决:方法-目的推理

詹姆斯还思考了与回忆有关的问题解决。他说:“由于某种目的,首先在图中出现了a,b,c,是唤起回忆线索的起始点。在这种情况下,随意注意不只是排除了一些不相干的线索,还紧紧抓住了那些他感觉更为相关且恰当的线索——用符号l,m,n表示。所有这些,最终积累充分,共同指向了Z。在意识领域,Z的最终兴奋过程等价于问题解决。这种情形与前面讲的(回忆遗忘事项)唯一区别在于,Z不必要有自身的潜兴奋,a,c,l,n等的共同协作才是首要的”(Briefer Course:12)。接着詹姆斯把他的结论概括(有些轻率)为:“从猜测报刊上一些难以理解的事物,到标绘出帝国的政策方针,都是这样一种过程。我们相信,脑的自然法则会自发地给出我们恰当的想法”(同上)。

詹姆斯从来没有怀疑,人们所使用的推理是否都是他所描述的方法-目的推理(也没有怀疑是否他所描述的方法-目的推理都是正确的)。思考权量支票簿的问题:一个数加上一组数字列,再减去另一些数,然后比较结果等等,这些过程都是(詹姆斯的)方法-目的推理吗?当加上一列数,并进位一个“1”时,我们也是随意处理这种联想并等待必要的联想突然进入意识?似乎不是。此外,在这种情况下,问题解决最好用目的来描述,而不是方法——方法是作为计算原则,这里我们又看到了霍布斯早先对工作时联想过程与“计算”的区分。也许詹姆斯的理论只适合于前者,他推广到所有的问题解决就是错误的了。值得注意的是,詹姆斯怀疑这种推理能够得到完全解释的可能性:“分析各种心理诉求过程的细节并不是我的目的。在科学研究中,我们可能会找到大量的例子……我们的审查机制中并不存在什么规则,都是直接通达目标结果的……最后得出的发现结果仅仅是与预期相一致,并非是因规则(联想)作用。最终需要脑区自身主动地直接指向正确的途径,否则我们将始终是在黑暗中探索……我们总获益于脑内有关相似性的无意识加工”(Briefer Course:12-13)。

33詹姆斯同时怀疑完全的脑科学是否可能:“唤醒记忆的基本过程除习惯规则外,别无其他。生理学家距离实现从一个假设已激活的细胞集追溯扩散到的另一细胞集,还很遥远,或许永远也达不到”(Briefer Course:13)。詹姆斯又一次返回到了神经层次,总结如下:“总结起来,三种联想方式两两间的差异,可将自身简单的还原到脑区特定位置上神经带激活数量的不同,那些神经带支持对即将出现在意识中的内容进行回忆”(同上)。“心理材料呈现的顺序仅仅出于脑生理原因”(同上)。可见,詹姆斯所有分析的要点是用联想原则描述心灵中呈现的思维序列,然后尝试用神经生理学原理解释思维序列如何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