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罗斯福“新政”的经济理论依据
朋顿·司徒尔特:《繁荣与饥馑的年代》,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80页。
1929—1933年发生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是历史上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它延续的时间很长,并且几乎席卷了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这次经济危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工业危机、农业危机、金融危机交织在一起,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并发。危机急剧地加深了资本主义固有的各种矛盾,激化了阶级斗争。在美国,1930年3月举行了全国规模的失业工人大示威,参加者多达125万人。在纽约的示威游行中,失业工人举着“不愿饿死,起来斗争”的标语。1931和1932年,在美国接连举行了两次全面性的反饥饿大进军。1700万失业大军的存在成为美国的头号政治问题。与此同时,美国许多地方还发生了小农场主、佃农和农业工人的示威和抗议活动。当时美国到处流行着一句口头禅“革命就在转弯处”,这句话反映了美国国内的实际状况。在高涨的阶级斗争形势下,垄断资产阶级感到惊慌失措。“大资本家开始储藏蜡烛,因为他们认为革命者首先将占据发电厂。垄断资本家的太太都买下大批罐头食品,藏在家里。随便什么事情都有发生的可能,因为整个国家已当着他们的面,在分崩离析了。”
1933年就任美国第三十二届总统的F. 罗斯福,正是在危机最严重的时刻上台的。他和他的政府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力图使美国政治和经济摆脱危机的困境,维持垄断资产阶级在美国的统治。他以实行“新政”为标榜。在1932年7月竞选过程中,他公开声称:“我向你们保证,也向我自己保证,美国人民今后一定可以有一种新政。”就任总统后,为了实行“新政”,罗斯福要求国会给更大的行政权力,以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新政”实质上是一系列工业、农业、财政、金融、对外经济的政策措施的总称,其基本精神是运用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力量来“调节”国民经济,应付经济危机。
罗斯福“新政”的经济理论依据是什么呢?以往流行于西方经济学界的一种看法是:罗斯福“新政”是凯恩斯经济学说的具体运用,凯恩斯经济学说是罗斯福“新政”的理论基础。尽管这种说法一直受到某些经济学说史研究者的怀疑(例如,他们提出J. 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于1936年,罗斯福在实行“新政”之初并未接受过凯恩斯的建议,等等),但究竟什么是罗斯福“新政”的经济理论依据,这个问题并未被正面回答。70年代,经过一些美国经济学家的重新探讨,一些人认为美国芝加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些经济学家作为罗斯福“新政”的建议者,当时起了重要的作用。我觉得这种观点是可信的。
下面准备从三个方面来考察一下罗斯福“新政”的经济理论依据问题。
一、美国经济学家关于财政干预和赤字财政政策的论述
在美国,资产阶级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来应付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并不是从罗斯福“新政”时期才开始的。19世纪后半期的几次经济危机和1920—1921年经济危机期间,美国政府都采取过提高关税率的做法。当时,资产阶级政府企图依靠进口税率的增加来减少国外商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数量,以缓和国内的生产过剩。1907年经济危机后,美国政府于1913年通过建立联邦储备系统来调节国内的货币流通量和信贷数额,即一方面以放款和再贴现业务协助商业银行渡过危机时期的困难处境,另一方面以在公开市场买进或卖出政府债券的办法来控制货币流通量,影响市场利息率和物价水平。罗斯福的前任H. 胡佛执政时(1929—1933),在应付30年代经济危机方面基本上仍然沿用过去的传统措施,包括提高关税率(1930年通过贺莱—斯莫特关税法,使平均进口税率高于1922年关税法规定的平均进口税率15%),扩大联邦储备银行放款范围,实行减少抵押品的低利贷款等措施。在空前严重的30年代经济危机条件下,这些传统的反危机措施并未收到资产阶级政府预期的效果。
经济危机的空前严重和传统反危机措施的无效,使得一些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着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怎样才能抑制危机,使美国国内经济状况好转?经济学界显然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
以哈佛大学教授F. 陶西格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正统派”仍然坚持经济自由主义的传统。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经济通过市场调节而自动实现充分就业均衡的信条仍然是不可改变的,政府原则上不必干预私人经济活动,私人经济有能力在市场竞争中恢复原来的生气。如果说国家需要采取某些措施的话,那么诸如保护关税、联邦储备系统对货币流通量和贴现率的调节,再加上适当的社会救济措施,就已经足够了。至于运用国家财政手段来调节经济的主张,则被看成是弊多利少的。据说,公共投资不仅会排挤私人投资,挫伤私人经营的积极性,而且会造成巨大的浪费。
然而,以芝加哥大学教授J. 怀纳、P. 道格拉斯、S. 列兰、F. 奈特,哥伦比亚大学教授J. 小克拉克、A. 盖伊尔、R. 特格维尔等人为代表的另一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则公开提出,在如此尖锐的经济危机形势下,国家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已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而且,在谈到国家干预时,首先是要利用财政手段。财政调节比其他任何干预更为必要。
(一)怀纳的观点
戴维斯:《新经济学和旧经济学家们》,衣阿华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40页。怀纳:《关于我在1936年对凯恩斯〈通论〉的书评》,载戴莱卡契曼编:《凯恩斯的通论:三十年的报导》,1964年版,纽约,第264页。同上。
怀纳在1931年曾经批评“正统派”在财政理论方面的所谓“稳健原则”。怀纳认为,“稳健原则”的中心思想是多收税,少支出,维持财政平衡,清偿政府债务,如果按照这种“稳健原则”去做,那么经济只可能被维持在很低的水平上。怀纳说道:“当商业活动正在衰退,或者正处于停滞和低水平之时,如果把国民经济当作一个整体并从这个观点来看,那么减少课税和使财政保留赤字,与其说是一种不稳健的政策,还不如说是稳健的政策。” 怀纳认为,财政手段主要是指对政府收入的运用。他指出,政府的支出来自它的收入,而政府的收入可能来自三个途径。一是从课税来的,如果政府不课税和不把这笔钱用掉,那么这笔钱很可能留在私人手中作为储蓄或窖藏,对经济不发生作用。二是向社会借来的,如果政府不借钱和不把这笔钱用掉,那么社会上的这笔资金不一定会用于投资。三是扩大银行信用而来的,如果不扩大银行信用,那么经济中不会增加这笔政府支出。怀纳由此断言,在经济萧条时,如果社会上的投资不充足,而政府又不设法动员这笔资金作为投资或支出,经济就不可能好转。正因为怀纳早在1931年就提出了运用财政手段来刺激经济的主张,所以他在1936年评论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时这样写道:运用财政措施调节经济的模式,“可能是凯恩斯的一个发现,但我至少早在1931年就已利用了,并且我不认为我是从凯恩斯那里得到它的”。
怀纳不仅承认自己当时就有这种经济观点,而且认为这种经济观点在芝加哥大学是很普遍的。怀纳写道:“这种思想当时在我们的学院环境中是经常遇见的,我想不起我的芝加哥大学的同事当中谁会有什么不同意见,或者他们需要从凯恩斯那里或从我这里学习它。”
(二)道格拉斯的观点
保罗·道格拉斯:《控制萧条》,1930年版,纽约,第125页。保罗·道格拉斯:《控制萧条》,1930年版,纽约,第137页。
道格拉斯同怀纳一样,是芝加哥大学中积极主张用财政手段来应付经济危机的理论界代表人物之一。道格拉斯提出,萧条时期,政府应当依靠对公共工程的投资来活跃经济。关于这种思想,他在一本题为《控制萧条》的著作中做了这样的阐述。他写道:“政府在萧条时期增加它的支出,不仅仅是为了救济,而且也是为了公共工程的需要。政府的这种措施将有助于抵消私人商业的衰落。” 公共工程支出的经费来自何处呢?道格拉斯认为有三种办法,即课税、增加政府债务、发行国库券或纸币。但他接着指出,这三种办法中,后两种办法的好处是明显的,因为它们可以扩大购买力,从而增加就业。第一种办法(课税)则无助于经济的恢复,因为它只不过引起购买力的转移,而不是增加购买力,所以“整个说来,在萧条时期,课税这种办法不如其他两种筹集资金的办法”。
道格拉斯在论述政府的财政政策时,反对“正统派”的维持年度财政平衡的主张。道格拉斯说道:如果要维持财政平衡的话,那就应从整个经济周期来看,“事实上不需要、也确实不应该一年一年都保持平衡”。 他论证道:萧条时期为了进行公共工程建设,赤字是必不可少的,“而当恢复繁荣时,政府的收入将会增加,用于救济和公共工程的政府支出将迅速减少。这时,财政盈余就会代替以前的赤字,这笔财政盈余将用来偿还出售的债券或在萧条时期可能被发行的无利息负担的国库券”。
戴维斯:《新经济学和旧经济学家们》,1971年版,衣阿华大学出版社,第13—14页。
道格拉斯这种要从整个经济周期的角度来维持财政平衡的主张,在当时芝加哥大学环境中绝不是个别人的主张。除了上面提到的怀纳以外,芝加哥大学另一位教授列兰也持有类似的看法。1932年10月24日,列兰在题为《政府如何才能最好地应付金融危机》的一篇演说中指出:政府的支出应当同经济周期相配合,如果萧条时期政府收入不足,那就应当依靠借款来筹集资金。他认为,每年平衡财政预算的做法是一种不考虑经济状况的做法,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三)奈特的观点
戴维斯:《新经济学和旧经济学家们》,1971年版,衣阿华大学出版社,第16页。弗兰克·奈特:《失业与凯恩斯先生在经济理论中的革命》,载《加拿大经济与政治科学杂志》,1937年2月,第123页。
芝加哥大学教授奈特是另一位强调财政干预必要性的著名经济学家。1932年4月20日,参议员R. 华格纳写信给当时美国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和企业家,呼吁他们支持一项靠发行长期债券来进行公共工程建设的方案。奈特的回信说得十分明确:“就我所知,经济学家们完全同意这一点,即在这样的时期,政府应当尽可能多支出和尽可能少收税——并把这笔开支用到最适宜的方面去,以及用它们来缓和萧条。” 奈特显然赞同公共工程的主张。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凯恩斯出版《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后,奈特对凯恩斯的“用通货膨胀作为应付萧条和失业的处方”这一想法是肯定的。同时,奈特并不认为凯恩斯使得经济理论“革命化”,而认为凯恩斯理论的特点主要在于论证了“通货膨胀是萧条和失业的处方”。
(四)小克拉克的观点
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小克拉克与芝加哥大学中那些主张运用财政手段进行干预的经济学家们持有相同的看法。1934年他出版的《经济周期的战略因素》和1935年他出版的《计划公共工程的经济学》这两本书,详细地讨论了国家政权对经济生活进行直接调节,尤其是用财政手段进行调节的必要性和途径。
小克拉克:《经济周期的战略因素》,1934年版,纽约,第18页。同上,第78页。
在《经济周期的战略因素》中,小克拉克认为不能把影响生产的因素与影响消费的因素截然分开,因为这两类因素是互相影响的。他写道:“消费者购买的大量减少是一切周期的共同特征,这主要是由于消费者收入的实际收缩而引起的,而这亦来自在这以前的一般就业的不足和工业生产的普遍下降。” 小克拉克把萧条的发生过程归结为以下这些连锁反应的过程,即消费支出增长率的下降引起就业和生产量增长率的下降,这就造成下一轮收入的减少和消费支出的减少,从而引起投资的更大幅度的减少等;而繁荣的发生过程则与此相反,即消费支出增长率的上升引起就业和生产量增长率的提高,引起收入增加和消费支出增加,再引起投资增加等。他在指出收入与支出之间的相互作用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消费增长率的变动会引起由此导致的生产者支出的实际的上升和下降。由于每一笔支出都构成另外某个人的收入,结果就是收入的普遍波动和消费者此后支出的相应的波动。这样,微小的动荡将会自己成倍地增大。”
那么应当怎样来对付萧条呢?小克拉克根据自己对收入和支出的相互影响的分析,认为重要的不是设法去控制消费支出,而是控制消费者的收入,运用财政手段来进行公共工程建设则被认为是萧条时期控制消费者收入的重要手段。小克拉克与芝加哥大学教授们的看法一样,认为公共工程的扩大与减少要随着私人投资的变动而调整,在私人投资增多时减少公共工程开支,在私人投资减少时则扩大公共工程开支。他认为这样就可以维持一定的消费者收入,使经济处于稳定之中。
小克拉克:《计划公共工程的经济学》,1935年版,华盛顿,第80页。
在《计划公共工程的经济学》中,小克拉克着重分析了公共工程的经济后果,以证实运用财政手段来调节经济的必要性。他指出,公共工程可以在创造就业方面包括初次就业和次一级就业发挥巨大的作用。
初次就业。这是指在进行公共工程的地点的工人就业,以及为公共工程供应原料和提供其他劳务方面的工人的就业。前一类工人就业是公共工程的直接影响的结果。后一类工人就业是公共工程的间接影响的结果。
次一级就业。这是指因进行公共工程而获得收入的人的各种支出所引起的就业。例如,进行公共工程后,政府的支出转化为私人的工资收入、利润收入、利息收入和租金收入,这些收入又转化为私人支出,它们促成了更多的人就业。
小克拉克的上述分析被认为与凯恩斯稍后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的分析十分接近。
小克拉克:《计划公共工程的经济学》,1935年版,华盛顿,第86页。
至于扩大公共工程支出的来源,小克拉克提出这样的主张:首先依赖通货膨胀性的政府举债,其次才依靠政府课税,并且他认为这些都应当以不减少私人投资支出为条件。小克拉克写道:“在严重的萧条时期,用于公共工程的资金应当是以借债方式取得的,这种借债不会被占用,否则就可能成为被工业所使用的资本。”
(五)盖伊尔的观点
哥伦比亚大学的另一位经济学家盖伊尔在1935年出版了《繁荣与萧条中的公共工程》一书。他在书中提出了利用公共工程作为经济稳定器的概念。他的中心思想是:在萧条时期,私人投资少了,政府应当多投资于公共工程,而到了繁荣时期,私人投资多了,政府就应当少投资于公共工程方面。把公共工程作为经济稳定器的想法,是与财政支出在整个经济周期内保持平衡的想法密切相关的,因为按照盖伊尔的论述,萧条时期政府收入减少,但公共工程支出却要增加,财政就会有赤字,这要等到繁荣时期,政府收入增加了,公共工程支出减少了,财政有了盈余的时候,才能予以补偿。
盖伊尔在财政政策的作用方面的观点,与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家们的观点,以及与小克拉克的观点十分接近。盖伊尔也主张用政府举债的办法作为筹集公共工程经费的手段。但他做了进一步的论述,即指出了公共工程的名义上的成本和实际上的成本的不一致。所谓名义上的成本,是指为建设公共工程所花费的总费用。所谓实际上的成本,是指从建设公共工程所花费的总费用中还要扣去两笔费用,一笔是政府少发出的失业津贴或救济,因为一部分失业者被吸收到公共工程建设中来了,另一笔是政府增加的税收,因为公共工程的进行将使总收入增加,从而政府可以多收一些税。这样,公共工程的实际成本是较少的。盖伊尔由此论证了在萧条时举办公共工程的有利性。
从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家和小克拉克、盖伊尔关于财政政策的分析中可以清楚地察觉到,他们实际上已经表述了投资乘数、内在稳定器、补偿性财政政策的概念。
(六)特格维尔和华莱士的观点以及经济学界对罗斯福的影响
哥伦比亚大学的另一位经济学家特格维尔,是美国罗斯福“新政”时期的有影响人物。他不仅从事教学、著述,而且直接参加了政务活动。20年代后期,他曾强烈地批评柯立芝和胡佛政府所采取的听任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并预言这种政策可能给美国经济带来一场灾难。30年代经济危机爆发后,他是坚决主张国家采取直接干预措施的经济学界代表人物之一。他不仅要求运用财政手段,甚至主张在美国实行计划经济,管制私人贸易。在财政政策主张上,特格维尔的最显著的特点是要求运用国家的财政拨款来调节美国的农业生产和实现美国的农业电气化。其中包括由政府发放津贴以鼓励农场主缩小耕地面积,由政府投资在美国进行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工作,以及在政府扶植下建立新的农业居民区等。在这方面,他与著名的农业杂志的编辑、农业经济学家、农业改造论者H. 华莱士密切配合,向罗斯福提供了各种改革经济的方案,成为“新政派”的重要代表人物。
此外,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A. 贝利、R. 莫利也与特格维尔持有相同的看法,即要求政府运用财政手段来干预美国经济,特别是加强政府对农业的管制和对私人贸易的调节。
当然,在罗斯福“新政”时期,建议国家采取干预措施和运用财政政策是流行于美国经济学界和政界的一股思潮。除芝加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以外,还有许多知名的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也赞成这样一些做法。但在当时美国理论界最有影响的,是上面提到的这些芝加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以及与特格维尔有密切关系的华莱士。
主张财政干预的经济学家们在30年代经济危机期间到处发表演说,撰写文章和书籍,向政府递交建议书,以使自己的政策主张得以实现。例如1932年,美国10所大学和布鲁金斯学会的24名著名经济学家曾联名向当时美国总统胡佛提出一系列建议。这些建议包括:
①建议修改联邦储备法,授权联邦储备局在当前紧急状况下适机利用联邦政府债券支持联邦储备券。
②建议联邦储备银行运用公开市场买卖政府债券的措施,以增加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并使政府得以筹集所需要的资金。
③建议复兴金融公司大胆地支持商业银行。
④建议加强公共工程计划和公共服务计划,以解决失业问题。
⑤建议减少或取消各国政府之间的债务,作为复兴世界工业和贸易的一个重要步骤,并希望通过这种措施来重建美国的经济繁荣。
⑥建议美国同其他国家订立相互降低关税和取消其他各种限制国际贸易开展的规定的协议。
这些建议当时在美国政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对以后的政策制定起了重要的作用。而在提出上述建议的24名著名经济学家中,就有12人是芝加哥大学的教授,包括怀纳、奈特、H. 舒尔茨、L. 明兹、H. 西蒙斯等。
至于直接参与罗斯福政府的经济决策活动的,则有特格维尔、莫利、贝利等人,他们在罗斯福竞选时期和罗斯福执政后,为罗斯福筹划经济政策。通常所说的罗斯福“新政”的智囊团,就包括了特格维尔、莫利、贝利等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在内。特格维尔的《工业纪律和统治艺术》(1933年)和《为民主制度而斗争》(1935年)这两本书,被认为是罗斯福“新政”的经济政策主张的“辩护性著作”,实际上也就是通过国家对经济实行直接调节(包括运用财政手段进行调节)的理由的说明书。
戴维斯:《新经济学和旧经济学家们》,1971年版,衣阿华大学出版社,第152页。
在罗斯福“新政”时期,特格维尔先推荐华莱士当了农业部长,特格维尔本人担任过农业部部长助理、农业部次长职务,并且还负责一些公共工程的主管部门的职务。莫利则一度担任了助理国务卿。当时芝加哥大学教授们的一些建议,据芝加哥大学教授列兰的叙述就是通过特格维尔和另一些接近罗斯福的人送交给罗斯福的。
总之,从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况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罗斯福“新政”主要是受当时美国社会上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芝加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家的影响。
二、凯恩斯与罗斯福“新政”的关系
(一)1936年以前的凯恩斯观点
凯恩斯在20世纪20年代,是以研究货币理论问题著称的经济学家。他在这段时间内的两部货币经济学的重要著作(1923年的《货币改革论》和1930年的《货币论》),基本上遵循庇古的剑桥学派货币理论,以货币数量与物价水平之间的关系作为考察对象,得出通货管理的政策主张。资本主义经济通过市场运动而自行达到充分就业均衡的剑桥学派基本原理,当时还不曾受到凯恩斯的否定。凯恩斯的通货管理的主张只限于用国家在货币流通领域内来调节经济,而不涉及整个资本主义经济的稳定性以及用财政手段来干预经济的问题。虽然在1929年,凯恩斯曾与H. 亨德森合写了《劳合·乔治做得到吗?》这本小册子,把公共工程支出看作可以在经济中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的有利于缓和失业的主张,但凯恩斯对财政政策的作用的论证远不是充分的,因为他这时既没有乘数概念,也没有对收入与消费支出之间的关系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不仅如此,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相对重要性方面,这时的凯恩斯仍是着重于货币政策的稳定经济的作用,而把财政政策的作用放在次要的地位。
1931年6—7月,凯恩斯出席了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召开的哈里斯基金圆桌会议,在会上同主张运用财政措施调节经济的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交换了有关应付当时的经济危机的看法。凯恩斯与芝加哥大学教授劳埃德·明兹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
明兹认为,要解决失业和萧条问题,主要应依靠公共工程政策,而不是依靠货币政策;
凯恩斯认为,用货币政策(如降低利息率)来平衡储蓄和投资,是可靠的政策措施。
会议记录中记载道:
明兹先生说:“我想暂时回过来谈谈降低利息率和公共工程的相对重要性问题。我了解您的论证,您是要降低利息率,以便引起储蓄和投资之间的相等。事实上,如果不是通过降低利息率,而是通过增加工商企业的收益率,从而增加投资率,甚至在目前的利息率的情况下,公共工程不也会造成大体上相同的结果吗?”
赖特编:《失业是一个世界性问题》,1931年版,芝加哥,第493—494页。
凯恩斯先生说:“当然如此,所以我是赞成兼用公共工程的……在使得利息率下降的同时应利用公共工程计划作为补充。公共工程计划本身会增加企业利润,从而会使人们摆脱那种异乎寻常的不愿借钱的困境。我担心的是把它当作唯一的救济办法。我担心,它的作用发挥出来后,到了末尾,除非我们决定再采取进一步的十分明确的行动,否则我们不得不返回我们原来的出发点。”
同上,第501—502页。
凯恩斯显然是对公共工程计划的长期效果缺乏信心。他认为公共工程不如货币政策那样有效。他甚至还顾虑实行公共工程会导致社会主义。他说:“我认为政府的行动在短期内是重要的,而中央银行的行动则是在长期内具有重要性。我们可能是不打算要社会主义的,但如果我们要为某种程度的社会主义做准备,那么我将修改我的措施。除非我们准备要有比迄今我们已有的多得多的社会主义的东西,否则就要肯定地限制政府所能够采取的做法。”
不仅如此,凯恩斯还认为如果要实行公共工程的话,那么这在较大程度上适合英国的情况,而不适合美国的情况。他是这样加以论证的:
赖特编:《失业是一个世界性问题》,1931年版,芝加哥,第303页。
“我感到,关于实行公共工程的理由,在美国要比在英国小得多。在英国,我过去曾长时间强烈鼓动实行一项公共工程计划,我的理由是:我们是国际体系的中心,不可能运用利息率,因为如果我们试图迫使利息率下降,那就会贷出太多的钱,于是我们的黄金会流失。在英国实行政府的计划的好处在于:不管世界利息率是多少,也不管投资的收益有多大,政府总能够借到钱。”
他接着说:
同上。
“在美国,你们没有那样一类问题。在这里,你们能够像在一个封闭体系里那样进行活动,并且我认为,迄今为止你们的一切论证多半是建立在封闭体系的假定之上的。对于这样一种体系,我想把运用长期利息率的方法当作首要的方法。”
凯恩斯的这一番论证表明,当时他和芝加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那些主张在美国运用财政政策来调节经济的教授们在政策主张上是不一样的。1931年的凯恩斯还不是一个“凯恩斯主义者”。
凯恩斯本人的经济观点处于逐渐变化的过程中。1933年,凯恩斯在《走向繁荣之路》一书中,对财政政策的作用的肯定程度加强了,因为这时凯恩斯采取了卡恩在《国内投资与失业的关系》(载《经济学杂志》1931年6月)一文中所表述的乘数概念,从而对公共工程计划在缓和失业、恢复经济方面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走向繁荣之路》是凯恩斯从剑桥学派的货币经济学家向自己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的独立经济学体系过渡中的重要的一步。这是历来研究凯恩斯经济学说形成史的人们所公认的。但很难说凯恩斯1933年的这本著作究竟对美国罗斯福“新政”的实施有什么影响。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当时与凯恩斯在《走向繁荣之路》中表述的观点相同的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远不止怀纳、道格拉斯,小克拉克几个人,而是芝加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中的相当一部分人。
戴维斯:《新经济学和旧经济学家们》,衣阿华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151页。
1934年6月,在罗斯福任职一年零三个月之后,凯恩斯又去美国,并会晤了罗斯福,向罗斯福陈述了自己的经济政策主张。但这次会晤并没有对罗斯福产生什么影响。J. 戴维斯在分析凯恩斯当时不可能影响罗斯福的原因时,曾提出这样的解释:第一,这是因为罗斯福把凯恩斯看成是一个为英国利益效劳而无助于美国的英国人,第二,罗斯福并不了解凯恩斯的理论。 这种解释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够全面。应当认为,罗斯福在他竞选美国总统并刚就任美国总统时,就已经形成了他自己的一个经济政策制定的核心机构,参加这个核心机构的是主张国家直接调节经济的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因此,罗斯福用不着等到1934年6月与凯恩斯会晤时再来接受凯恩斯关于国家调节经济的劝说。
(二)凯恩斯经济学说在美国的传播
1936年凯恩斯的主要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出版了。至此,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凯恩斯的经济政策主张(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才得到具有凯恩斯理论特色的系统解释。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凯恩斯革命”。“凯恩斯革命”既包括以有效需求学说为基础的一套解释资本主义经济均衡关系的新理论,也包括以调节总需求作为特色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对美国的影响是通过美国东部的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而传播开的。这里的一批青年经济学家在读到凯恩斯的著作之后,马上被它吸引住了,因为他们在课堂上所学的,是正统的马歇尔经济学说。于是他们竭力为凯恩斯理论在美国的传播而效劳。然而对美国政府来说,凯恩斯理论远不是那样受到重视。负责制定经济政策的罗斯福政府的“智囊团”中,并没有哪一个经济学家把《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出版看得那么认真。他们被“新政”时期日常进行的行政事务缠住了,被错综复杂的经济问题(农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劳资关系问题、美国对外经济关系等)缠住了,他们没有从理论上去思考凯恩斯的这部著作究竟在哪些方面不同于他本人以往的著作,以及在哪些方面不同于芝加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的经济学家们当时所发表的一些鼓吹国家直接调节经济的著作。所以凯恩斯这部著作的出版,如果说的确在美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的话,那么这种影响主要是在东部的大学范围内扩散开,而并非对美国政府和经济政策制定部门立即发生影响。
米洛,凯恩斯:《关于凯恩斯的论文集》,剑桥大学出版社,1975年版,第134—135页。
但罗斯福周围负责经济事务的官员中,有两个人较早地受到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影响。一个是H. 埃克尔斯。他生于犹他州,早年从事银行活动,并对货币理论问题做过一些研究。罗斯福“新政”时期,他是联邦储备局局长(1934—1936)、联邦储备银行理事会主席(1936年以后)。他是同意凯恩斯的理论和政策主张的。另一个是L. 古里。他的原籍是苏格兰,早年毕业于伦敦经济学院,1925年来到美国,1931年在哈佛大学得博士学位。他曾在哈佛大学任讲师,后来到其他大学任教授。他在1934年出版了《美国货币的供给与管理》一书,主要论述通过通货管理调节经济的一些理论问题。罗斯福“新政”时期,他受当时的财政部长聘请,担任过顾问、高级经济专家一类的职务,以后又担任过罗斯福的行政助理和私人经济顾问。J. 加尔布雷思在《凯恩斯怎样来到美国》一文中,就把埃克尔斯和古里二人看成在华盛顿传播凯恩斯理论的关键性的人物。
1938年,在凯恩斯理论传播于美国的历史过程中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这就是A. 汉森从明尼苏达大学来到了哈佛大学。在大学环境中,信仰凯恩斯学说的原来是一批青年经济学家,而这些青年经济学家在著名大学的讲坛上还没有什么号召力,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以哈佛大学来说,当时它仍是“正统派”经济学家的阵地,而凯恩斯经济学则被当作非“正统”的或反“正统”的学说来看待。汉森这时已经是五十岁的老经济学家、名教授了。特别是,汉森原来是不同意国家采取财政手段来调节经济的。在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刚出版时,汉森还在书评《凯恩斯先生论就业不足的均衡》(发表于《政治经济学杂志》1936年10月)中表示异议。但汉森很快转变过来,他放弃了自己原来的观点,一下子成为凯恩斯理论的积极支持者、解释者和宣传者。汉森来到哈佛大学后,不仅在讲坛上讲授凯恩斯理论,而且到公共行政管理研究院去讲授经济政策的专题课。美国政府中一些官员经常向汉森请教,并从汉森那里学到了凯恩斯经济学的基础知识。这对于凯恩斯经济学在美国的传播,确实起了促进作用。
戴维斯:《新经济学和旧经济学家们》,衣阿华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152页。
至于罗斯福本人,据特格维尔回忆道,也许直到1939年,才从埃克尔斯那里了解到凯恩斯的经济理论。1939年在无线电广播中,埃克尔斯同参议员H. 伯德就财政政策的理论问题进行了辩论。埃克尔斯所依据的就是凯恩斯的理论。罗斯福听了这场辩论后打电话对埃克尔斯说:“你把问题讲得这样简单,甚至连我也能懂得它。” 但1939年实际上已是“新政”结束的时候了。
这一切都表明,不能把凯恩斯经济学说成是美国罗斯福“新政”的经济理论依据,不能认为美国政府是受凯恩斯经济学的影响而在20世纪30年代实行国家直接调节经济的措施的。
三、“新政派”经济学家的理论特色
(一)“新政派”不是一个严谨的概念
虽然“新政派”经济学家在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出版以前,就已经主张资产阶级国家政权运用财政手段来调节经济,但为什么后来的凯恩斯经济学会逐渐成为资产阶级经济学中的“新正统”,而“新政派”经济学家的论述却没有得到这种“荣幸”呢?为什么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的出版被资产阶级经济学界看成是经济理论中的一场“革命”,而“新政派”经济政策建议的提出及其付诸实施,却未被当作资产阶级经济学中的“革命”呢?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认为有必要了解一下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中那些支持罗斯福“新政”和为罗斯福政府制定经济政策的人物的理论特色。
陈岱孙:《〈论加尔布雷思的制度经济学说〉序》,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0页。
陈岱孙教授指出:“‘新政派’从来不是一个严谨的概念。它兼容并包,吸收了以各种不同的经济理论作为依据的、反对自由放任主义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其中也包括一些制度经济学家。” 国家干预主义和财政调节论是20世纪30年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界和政界所流行的思潮。这里包括了持有不同的经济观点和经济学分析方法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至少可以区分出三种不同类型的经济学家。一是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家。第二类是制度经济学家,特格维尔、小克拉克、贝利等人就是当时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第三类则是华莱士这样的经济学家。华莱士并不是从事一般经济理论研究的,很难说他究竟隶属于哪一个学派,但他却是代表农场主利益的,是要求国家保护农业和农场主的有激进色彩的经济学家。他在自己主编的《华莱士农民》杂志上撰写的文章,他在1934年出版的《美国必须选择》一书,以及他在1937年出版的《工艺、股份公司和普遍福利》一书,反映了他的一些独特的见解,即认为美国力量的源泉在于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农业是美国经济的命脉,苏联是美国在经济方面可供学习的对象,反垄断和国家有计划地管理经济是拯救美国的当务之急。华莱士的经济主张实际上是一个大杂烩,然而罗斯福在制定经济政策,特别是农业政策时,确实也采纳了华莱士的一些意见。
关于华莱士,我们不准备在这里较深入地进行分析,因为他不是一般经济理论的研究者。我们只准备谈一谈20世纪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理论特色和20世纪30年代制度经济学家的理论特色。
(二)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特色
关于30年代的芝加哥学派,M. 弗里德曼和J. 罗宾逊如今从不同的角度对它的观点做了评论。弗里德曼在《货币理论和亨利·西蒙斯的政策》(载《法律和经济学杂志》1967年10月)一文中指出,30年代的芝加哥学派在大萧条的原因、货币政策的重要性,以及广泛依靠财政政策的必要性这三个方面,与凯恩斯经济学的看法显然是十分相似的。他还认为,正是由于这种相似性,所以30年代的芝加哥学派与当时反对凯恩斯经济学的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和伦敦学派代表人物不同,他们比较容易接受凯恩斯的理论。可见,按照弗里德曼的分析,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观点与凯恩斯的观点的差别是不明显的。罗宾逊在《经济理论的第二次危机》(载《美国经济评论》1972年5月)一文中则认为,30年代的芝加哥大学仍是“正统派”的经济学阵地。她指出,“正统派”对大萧条的原因的解释主要是:由于工资水平过高,雇主不愿雇用工人,于是造成了大规模失业。罗宾逊以西蒙斯为例,说明这种“正统派”的观点仍是芝加哥大学的观点,因为西蒙斯坚持萧条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工会的存在,它拒绝让工资下降,另一个原因则是商业银行听任货币数量的膨胀和紧缩,给经济造成了麻烦。
熊彼特:《从马克思到凯恩斯十大经济学家》,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74页。
弗里德曼和罗宾逊各自抓住了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部分观点,而忽略了它的另一部分观点。因此,他们两人的评论都有片面性,都不足以说明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理论与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所做的论证的异同。我认为,应当这样地看待这个问题: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理论与凯恩斯经济学确有相似之处,这表现在要求国家干预经济,主要依靠财政政策,并认为财政赤字在萧条时期是必要的;但另一方面,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理论与凯恩斯经济学之间也确有不同,这表现在30年代的芝加哥学派并未从理论上摒弃传统的萨伊定律,并未摆脱旧的货币数量论的束缚,也没有用收入决定论和国民收入均衡概念来解释经济的波动。更重要的是,它缺少一个可以作为自己的政策建议的理论基础的有效需求学说。尽管熊彼特对凯恩斯经济学始终持有不同的观点,但他在《从马克思到凯恩斯十大经济学家》中对凯恩斯的这段评论还是很可以说明问题的。熊彼特认为: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主要一点是摒弃了统治了资产阶级经济学一百五十年的萨伊定律,摆脱了他自己曾经信奉过的旧货币数量论,提出国民收入均衡的宏观静态分析方法,建立了有效需求学说。用熊彼特的话来说,凯恩斯“坚决地割断自己和这只被遗弃的船的联系,勇敢地从事另一努力,他生平最伟大的努力……当他一做到这一点——在1935年12月——他就穿上了新的盔甲,拔出他的利刃,重新进入战场,勇敢地宣称他将领导经济学家摆脱持续一百五十年的错误,进入上帝赐予的真理之国”。 30年代的芝加哥学派却没有做到这一点。
正因为如此,所以像西蒙斯这样著名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一方面主张国家调节经济,另一方面却又把工资过高说成是萧条的原因。例如1936年西蒙斯在评论凯恩斯经济观点时,曾在《凯恩斯关于货币的意见》(载《基督教世纪》1936年7月22日)一文中指出,问题不在于传统经济理论本身,而在于对传统经济理论的运用不当,所以凯恩斯应该只批判那种糟糕地运用传统经济理论的情况,而不应把传统经济理论本身作为批判的对象。西蒙斯担心《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有可能成为“法西斯运动的经济圣经”(The Economic Bible of A Fascist Movement)。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像怀纳这样著名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既承认赤字财政的必要性,并提出补偿性财政政策的主张,又反对凯恩斯的就业理论。例如1936年,怀纳在《凯恩斯先生论失业的原因》(载《经济学季刊》1936年Ⅱ月)一文中指出凯恩斯关于失业的定义是错误的,是违背传统经济理论的。此外,包括西蒙斯、怀纳在内的几乎所有的芝加哥经济学家都不同意凯恩斯关于灵活偏好的学说。他们认为,对利息率的决定因素,不应当像凯恩斯那样把它看作是双重的,即一方面是持有现金的愿望,另一方面是货币的数量,而应当把持有现金的愿望同持有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富的愿望看成是一致的,应当遵循传统的货币数量理论,用货币数量的变化来考察它对利息率的影响。
这样,我们就可以对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理论特色有比较清晰的了解了。尽管它在财政政策的运用方面较早地进行了论证,尽管它主张国家直接调节经济,并且它的建议被罗斯福政府所采纳,但它在经济理论体系上还属于传统庸俗经济学的范畴。凯恩斯经济学则不然。凯恩斯以传统庸俗经济学理论的批判者的面目出现,他从经济理论上建立了自己的独立的体系,即以有效需求不足来说明资本主义在通常情况下所实现的是小于充分就业的均衡,以“心理上的消费倾向、心理上的灵活偏好,以及心理上对资产未来收益之预期”这三个基本心理因素的作用来解释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然后以有效需求理论为依据,得出了必须依靠资产阶级政府来调节经济,使总需求与总供给相适应的论断。由于凯恩斯能从经济理论上对当前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原因及其对策做出“系统的”解释,提出似乎言之成理的依据,这样,《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出版就被资产阶级看成是理论上和政策上的一次“革命”,而其他一些较早或同时提出的要求国家干预经济的见解(包括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主张在内)就相形逊色。从此,凯恩斯经济学成为“新正统”,而其他那些学说就相对地不受重视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政府把凯恩斯经济学当作自己制定经济政策的依据。芝加哥学派虽然继续存在,但影响逐渐减少,到了50年代后期,在原来的芝加哥学派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一个以弗里德曼为主要代表人物、以改造了的货币数量理论为立论依据、以继续忠于传统庸俗经济学为特色的芝加哥学派——货币学派。30年代芝加哥学派那种要求财政干预的主张被抛弃了,但30年代芝加哥学派反对凯恩斯的就业理论和利息理论,特别是反对凯恩斯否定传统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那些基本主张,仍保留于弗里德曼等人的体系中。正如30年代芝加哥学派不承认有什么“凯恩斯革命”一样,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也是不承认“凯恩斯革命”。货币主义甚至被认为是“反凯恩斯革命的”。
(三)30年代制度学派的特色
制度学派经济学家特格维尔之所以能进入罗斯福“新政”的经济决策部门,在很大程度上与特格维尔个人的交往与经历有关,因为特格维尔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同事、法律学教授莫利与20年代后期纽约州州长A. 史密斯认识,并帮助史密斯在纽约州从事刑事调查的研究工作。后来史密斯去任,罗斯福接任纽约州州长,又同莫利保持密切的联系。罗斯福以纽约州州长的身份竞选总统时,莫利担任了罗斯福的顾问。莫利把特格维尔推荐给了罗斯福。因此,这与特格维尔作为30年代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这一学术上的身份是无关的。这与同时期另一个制度经济学家L. 凯塞林本是哥伦比亚大学普通的青年教员,因为同参议员华格纳有交往,在当了华格纳的秘书之后,又进入政界,逐渐受到重视,而在杜鲁门任总统时当了总统的经济顾问委员会副主席一样。凯塞林并不是以他的制度经济学家的身份而成为战后初期美国经济的决策者的。
从经济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制度经济学从来都是处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非“正统”地位的。它既与30年代以前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居于“正统”地位的马歇尔理论相对立,又与《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后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中一跃而为“新正统”的凯恩斯经济学相对立。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自成体系,以批评资本主义社会的某些弊病,提出改革制度、结构和收入分配的某些设想作为理论上的特色。它是一种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经济学说,与垄断资产阶级所中意的“正统”理论是不相容的。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被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统治者垄断资产阶级所欢迎。少数制度经济学家有机会接近罗斯福,并被聘请为罗斯福的经济顾问,这是与个人交往有关的事情,多少带点偶然性。
但就主张国家干预,要求国家运用财政手段来调节经济这一点而言,30年代制度经济学家特格维尔、小克拉克、贝利等人的看法与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的建议是相似的。从不同的方法论和理论出发,未尝不可以得出相似的政策主张。罗斯福之所以采纳特格维尔的建议,并非由于罗斯福信奉了制度经济学的学说,而是由于他觉得这位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的反危机建议是符合美国利益的。这正如40年代中期,制度经济学家凯塞林在为杜鲁门制定充分就业政策时所起过的作用一样。凯塞林并不是凯恩斯的信徒,但他认为凯恩斯关于充分就业的主张与自己的制度经济学主张有类似之处,所以力主实行充分就业政策。杜鲁门之所以让凯塞林成为自己的经济政策的主要制定人,并非由于杜鲁门信奉了制度经济学的学说,而是由于他感到凯塞林关于实行充分就业的建议是符合美国利益的。
总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30年代时,当国家干预主义思潮在美国社会上越来越占上风的时候,某些制度经济学家关于国家调节经济的政策建议是可以被美国政府所采纳的;40年代以后,当凯恩斯经济学成为“新正统”,凯恩斯的政策主张越来越被垄断资产阶级所赞赏的时候,某些制度经济学家提出的与凯恩斯派的主张相近的政策建议也可以被美国政府所接受。但作为一种经济理论体系,制度经济学始终是资产阶级经济学中的非“正统”,是不受美国政府欢迎的。
我在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译本前言中写过这样两段话,现在可用它们来作为本文的结尾:
“‘新政’主要是受当时美国社会上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资产阶级思潮的影响,受罗斯福政府周围的一批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影响,而不是受凯恩斯的影响……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7,10页。
“美国于1945年提出并于1946年通过了‘就业法’,宣告政府有责任为失业者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就业……以政府‘有责任促进充分就业’为标榜,这是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政策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它标志着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将近十年之后,凯恩斯的理论终于成为资产阶级政府的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如果说30年代经济危机期间,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反危机措施(包括美国的‘新政’在内)往往是一种临时应急的措施,还谈不上明显地以某一派经济学说作为理论基础的话,那么从这时起,以维持充分就业水平为目标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策开始作为经常性的政策被推行着,而且明确地以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的理论和建议作为理论基础。”
(引自《外国经济思想史讲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