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当代西方经济学家把经济学区分为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实证经济学根据有关经济行为的假定,分析经济活动的过程和预测经济活动的后果。它力求说明“是什么”的问题。规范经济学以一定的价值判断准则为基础,提出行为标准,探讨和制定满足这些行为标准的行动步骤和政策建议。它力求说明“应当是什么”的问题。福利经济学属于规范经济学之内,它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福利经济学研究的是社会经济福利问题。它在探讨社会经济福利问题时始终把价值判断问题作为基础。这里所说的价值判断,主要是指对人类经济行为的“是非善恶”做出伦理学方面的评价。

    第一节

    西方福利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

    一、庇古的福利经济学

    在庇古的《福利经济学》(1920年版)一书出版前,英国经济学家威廉·斯丹来·杰文斯(1835—1882)在其187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一书中就已提出,政治经济学应当接受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用它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后来,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1890年版)中,又在均衡价格论基础上,“论证”资本和劳动利益在劳动生产率增长条件下的协调,并提出国家需要照顾低收入阶层的主张。他们因此被当作福利经济学的先驱。

    西方福利经济学产生于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A. 庇古(1877—1959)于1912年出版《财富和福利》一书(1920年扩展为《福利经济学》),开创了西方福利经济学的完整体系,从此福利经济学一词大为流行,庇古也就被西方经济学界推崇为“福利经济学之父”。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

    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建立在边际效用学说之上。他以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英国哲学家J. 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为基础。他依据边沁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这一功利原则,把福利规定为个人获得的效用或满足,把一个人的福利规定为这个人所获得的满足的总和,把社会的福利规定为个人福利的总和,并认为要使社会的福利增加,应当使社会上较多的人得到较大程度的满足,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也就是社会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满足。

    庇古把福利分为两类,一是广义的福利,即社会福利,另一是狭义的福利,即经济福利,经济福利对于社会福利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福利经济学主要研究经济福利。庇古认为,广义的福利是难以计量的,从而也是难以研究的,而狭义的福利可以用货币来计量。

    在庇古看来,狭义的福利,即经济福利,是由效用构成的,效用意味着满足,人们追求的是最大限度的满足,亦即最大限度的效用,而效用则可以用货币来计量,这样,经济福利就可以通过对效用的计量而被计算出来。

    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在理论上主要归结为以下两个基本的论点:

    庇古:《福利经济学》,1920年版,伦敦,第30页。

    第一,一国的经济福利可以用国民收入的多少来表示。换句话说,国民收入是一国的经济福利的同义语。一国的国民收入量越大,则其经济福利越大。经济福利的增加表现为国民收入量的增加。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

    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96—197页。同上,第197页。同上。

    在这里,庇古接受了A. 马歇尔关于国民收入的基本论点。马歇尔认为:“一国的劳动和资本作用于它的自然资源时,每年生产一定的纯商品总量,其中有的是物质的,有的是非物质的,各种服务也包括在内。而‘纯’这个限制词,是指补偿原料和半制成品的消耗以及机器设备在生产中的耗损和折旧。必须从总产品中减去所有这种种消耗,我们才能求得真正收入或纯收入。国外投资所提供的纯收入也必须包括在内。这就是一国的真正年纯收入,或国民收益。当然,我们可以按一年或按某一时期计算这种收益。国民收入和国民收益这两个名词是可以互用的。”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3马歇尔还写道:“凡普通不算作个人收入的一部分者,也不能算作国民收入或收益的部分。”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4马歇尔关于国民收入的这些表述对于庇古的经济福利而言,是很重要的,因为国民收入被看成是个人的有代价的收入的总和,被看成是“可供分配的各种享受之新来源的总和”,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5这样,就必然导出国民收入增长意味着经济福利增长的论断。

    庇古:《福利经济学》,1920年版,伦敦,第107页。

    第二,一国的经济福利是国民中每个人的经济福利的总和,而每个人的经济福利由他所得到的物品的效用构成。根据边际效用递减学说,货币对于不同收入的人有不同的效用,货币收入越多则货币的边际效用越少。例如,穷人手头的一英镑的效用比富人手头一英镑的效用大。这样,如果把富人的一部分货币收入转移给穷人,将会增加效用,从而增加一国的经济福利。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6

    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63—364页。同上,第364—365页。

    应当指出,在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上,庇古也发展了马歇尔的观点。马歇尔虽然也谈到过国民收入分配不均等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缺陷,但当他在把福利的大小同国民收入大小联系在一起时,主要是从增加国民收入,增加国民产品的数量方面来考虑。不仅如此,马歇尔甚至认为,要达到增加福利这一目标,增加国民收入与改善国民收入分配二者之间的矛盾是十分突出的。马歇尔写道:“从国民收入的增长取决于发明的不断进步和费用浩大的生产设备的不断积累这一事实出发,我们不得不想到,使我们驾驭自然的无数发明差不多都是由独立的工作者所创造的……我们不得不想到,国民收入的分配虽有缺点,但不像一般所说的那样多。实际上英国有许多技工的家庭,美国这种家庭甚至更多(尽管在那里曾发现了巨大的宝藏),它们会因国民收入的平均分配而受到损失。”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7因此马歇尔的结论是:“财富的不均,虽没有往往被指责得那样厉害,却是我们经济组织的一个严重缺点。通过不会伤害人们的主动性,从而不会大大限制国民收入的增长的那种方法而能减少这种不均,显然是对社会有利的。”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8庇古在发展马歇尔的福利观点时所提出的上述基本论点,有它自己的政策含义,即要求政府采取一定的干预措施,这正是庇古与马歇尔在福利政策方面的不同之处。庇古的论点成为西方国家的政府此后制定资源最优配置政策和收入再分配政策的理论依据之一。按照庇古的论点,要使一国经济福利有所增加,必须增加国民收入量,如果各种生产资源在部门间的配置能够达到最适宜的程度,国民收入量也就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增长,所以资源最优配置政策是一项增进经济福利的重要政策。同时,按照庇古的论点,把高收入者的一部分货币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将增加效用,从而增加经济福利,所以一国政府如果采取收入再分配政策,例如实行征收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扩大失业补助和社会救济支出等措施,促进“收入均等化”,也将有助于经济福利的增大。

    庇古创立福利经济学,提出社会福利和经济福利概念,研究经济福利的衡量标准和增进经济福利的途径,进而增加福利的对策,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无疑地具有进步意义。但是,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也带有难以克服的矛盾。

    首先,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坚持了基数效用论,而效用实际上是带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的,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法计量,充其量只有序数意义。因此,可以说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有问题的。

    其次,庇古根据自己的福利经济学理论而提出的资源最优配置和收入再分配的主张,撇开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矛盾,忽略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既没有充分考虑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源统配机制的缺陷,也没有适当研究收入均等化的社会经济代价。

    庇古的福利政策把理论和现实世界同时理想化了。在庇古看来,要使生产资源实现最优配置,保持各部门发展的协调,就要通过国家的调节(征税或补贴)措施,使“边际私人纯产品”(指生产者每增加一个单位的生产要素所增加的纯产品)等于“边际社会纯产品”(指社会每增加一个单位的生产要素所增加的纯产品),让“边际私人纯产品小于边际社会纯产品”的部门承担较多的税收,这就可以了。但在实质上,个人与社会的边际纯产品只是一种理论假设,都只具有抽象的理论意义,根本不可计量,更没法作为实际政策工具的基础。退而言之,即使边际纯产品假设具有政策意义,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也不可能通过财政(税收和补贴)手段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因为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由一批具有自己的利益考虑、不具有完全信息、没拥有充分手段和完善机制、很少赋有先圣般智慧和才干的人,在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各种利益、矛盾冲突与大众的“反政策”中进行的。

    再就通过收入均等化来说,抛开收入均等化在私有制市场经济中能否可能实现不说,收入均等化还必然要求在社会经济方面做出巨大牺牲,包括由于丧失经济动力使人们失去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于缺乏效率而造成资源浪费,以及稀缺资源的跨国转移、政府的官僚化和腐败、整个社会的消沉和涣散,等等,这样,收入均等化最终往往并不是增进国民的福利,而是减少国民福利。当然,我们也绝非认为收入差距越大越好,我们只是说适度的收入差距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所必要的,向大众提供均等的机会比实行收入均等化更可行、更有意义,也更能增加国民福利。

    庇古以后,福利经济学在西方有较大的发展。西方经济学界把庇古以后的福利经济学称作新福利经济学,而把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称作旧福利经济学。

    二、福利经济学的发展——新福利经济学

    (一)序数效用论

    新福利经济学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其主要代表人物有P. 萨缪尔森、J. 希克斯、R. 艾伦、N. 卡尔多、A. 伯格森、T. 西托夫斯基、I. 李特尔等人。新福利经济学无论在方法论上,还是在基本论点和政策主张上,都与旧福利经济学有所区别。因此,它是旧福利经济学的补充、修正和发展。

    从方法论上看,尽管新福利经济学仍以边际效用价值理论为基础,但它摒弃了旧福利经济学的基数效用论,而采取序数效用论。基数效用论假定效用可以计量,并用基数一、二、三……来表示效用的大小。序数效用论则假定效用不能用基数表示绝对值的大小,只能用序数第一、第二、第三……来表示效用的相对程度。

    序数效用论最早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V. 帕累托(1848—1923)提出的,所以新福利经济学家们往往把自己的理论追溯到帕累托的学说,把他看成是新福利经济学的先驱。

    新福利经济学从序数效用论出发,认为个人福利取决于个人的偏好,而个人偏好可以用消费者的无差异曲线来表示。无差异曲线是指消费者在一定的嗜好、技术和资源条件下,按照一定的价格和收入,对商品的不同组合进行选择,消费者选择任何一组商品都能带来相同程度的满足,把这些组合在坐标平面上的点联结成的曲线,称作无差异曲线。同一坐标平面上的不同曲线代表不同的满足水平,亦即意味着福利的不同。

    例如,现有面包和布两种商品。如果这两种商品按下述A、B、C、D四种方式组合,每种方式都可给消费者带来同等程度的满足。

    A组——4单位面包和1.5单位布

    B组——3单位面包和2单位布

    C组——2单位面包和3单位布

    D组——1单位面包和6单位布

    根据以上四种组合方式,可以在坐标图中用曲线表示偏好。以纵坐标Y代表面包的数量,横坐标X代表布的数量,图上的A、B、C、D点表示面包和布的组合情况。连接A、B、C、D点的曲线IC2就是表示上述满足程度的无差异曲线。与IC2相比,无差异曲线IC3高于IC2,它意味着消费者得到了较高水平的满足;IC1低于IC2,它意味着消费者只能得到较低水平的满足,因此,无差异曲线图又被称为偏好图或福利图。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9

    图1

    无差异曲线所表明的并非效用的总和,而是效用序数上的偏好,即消费者为了获得更大的满足而在商品组合之间进行的选择。至于消费者的偏好究竟如何确定,或无差异曲线究竟处于何种水平,则取决于消费者的收入和商品的价格。在一定的收入和价格水平的条件下,消费者可能达到的最大满足程度具体反映于他对商品组合的选择上。

    新福利经济学以效用序数论取代基数效用论,应该说是经济理论的一大进步,因为序数论在能取得与基数论一样好的理论结果的同时,把具有一定主观随意性的效用定值,由一个点发展为一个有限制的区域,从而使效用定值与实际情形具有了更强的对应性。这虽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效用的计量问题,但使有关理论分析有了比较充实的基础。

    新福利经济学在序数效用论基础上确立的无差异分析,是现代经济学中重要的理论分析工具。从现实经济生活中我们是不难看到这种无差异的替代的(虽然可能是无意识的,而且无法定量的)。不过,我们应当注意到,无差异分析涉及的是一般意义的消费者及其偏好和欲望,而现实生活中的人则是分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社会集团从而有不同偏好序列的具体的人。同时,个人的无差异替代仅代表一定约束下的偏好选择,并不意味着个人福利的充分实现。

    (二)最优条件论

    新福利经济学在关于怎样实现最大限度社会福利的问题上,提出了最优条件论。

    前面所提到的序数效用论,主要是用来说明福利概念应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是建立在效用基数之上,还是建立在效用序数之上)。根据序数效用论提出的无差异曲线的论点,主要旨在说明消费者的福利程度(即满足程度)可以通过对商品组合的自由选择来实现和表示。而最优条件论所要说明的,则是在一定的收入和价格水平条件下,为达到最大限度的社会福利所需要的生产和交换条件。在这方面,新福利经济学家们也是从帕累托的论点出发。

    最优条件论最初是帕累托提出的。按照帕累托的观点,在一定的收入分配标准前提下,生产和交换情况的改变如果能使每个人的福利都增加,则社会福利一定会增大,如果使得有些人的福利增加,而其他人的福利并未减少,那么社会福利也增大了。因此,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就是符合上述社会福利增加的定义的,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限度的条件。新福利经济学家们补充和发展了帕累托的最优条件论,并用数学公式来论证交换的最优条件、生产的最优条件,以及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的结合。

    新福利经济学认为,交换的最优条件是指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通过交换而使彼此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的条件。新福利经济学在这里运用了“产品边际替代率”的概念。“产品边际替代率”指的是消费者或使用者在使自己的满足程度不变的条件下,当一种商品减少,需要相应增加一定数量的另一种商品作为替代时,两种商品之间的这种替代关系。因此,所谓交换的最优条件,就是说,在一定的收入、价格和嗜好的基础上,任何两种商品之间的边际替代率,对于使用这两种商品的每个人来说,应当是相等的,否则就不可能使每个人所得到的效用或满足程度不变,而可能使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交换后减少了所得到的效用或满足程度。

    新福利经济学认为,生产的最优条件是指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生产要素最有效地进行配置,从而使产品被最有效地生产出来所需要的条件。新福利经济学在这里运用了“边际生产成本”和“边际产品转换率”的概念。“边际生产成本”是指生产最后一个单位所需要的成本。“边际产品转换率”是指两种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之间的比率。所谓生产的最优条件,如果仅指一种产品的生产而言,那就要求其“边际生产成本”和产品的价格相等,因为如果它高于价格,就会使生产者缩小生产,以防止亏损;如果它低于价格,生产者就会为追求利润而不断扩大生产,生产无从保持均衡状态。所谓生产的最优条件,如果指两种产品的生产而言,那就要求两种产品的“边际产品转换率”相等,否则生产要素的分配就有可能变得只有利于生产其中某一种产品,而不利于生产另一种产品,从而一种产品会在促使另一种产品减少的情况下增加生产。

    新福利经济学认为,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的结合是指同时满足交换最优条件和生产最优条件所要求的前提。新福利经济学在这里运用了“边际社会替代率”和“边际社会转换率”的概念。“边际社会替代率”是指为了使社会上每一个人所得到的产品效用或满足程度不变,要减少某一种商品的数量将要求相应地增加另一种商品数量的比率。“边际社会转换率”是“边际产品转换率”的引申。在两种产品生产的条件下,要使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相结合,必须使两种产品的“边际替代率”和“边际产品转换率”相等,亦即使“边际社会替代率”和“边际社会转换率”相等。如果用坐标图来表示,“边际社会替代率”体现于“社会无差异曲线”上(“社会无差异曲线”是指在一定的嗜好、技术和资源条件下,按照一定的价格和收入,表示商品的各种组合对于全社会各个消费者都给予同等程度满足的一条曲线),“边际社会转换率”体现于“社会转换曲线”上(“社会转换曲线”是指在一定的嗜好、技术和资源条件下,按照一定的“边际生产成本”,表示生产要素的各种组合对于全社会各个生产者都是同样适宜的一条曲线),那么“社会无差异曲线”与“社会转换曲线”相切之点,就是所谓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的结合处。新福利经济学认为,只有在这一点上,对于消费者、生产者和社会全体成员而言,都是最优的。这样就达到了社会福利的最大限度。

    新福利经济学关于交换最优条件、生产最优条件,以及生产和交换最优条件的上述论述,是根据一系列假设的前提推论出来的。它意在说明经济体系的最优组织是能使社会全体成员获得最大福利,或者使一部分成员增加福利而又不使其余成员的福利有所减少的组织。但要知道社会并不是个人的简单加总,人与人之间常常存在着有时甚至非常尖锐的利益冲突,能够达到最优条件的情形是极其罕见的,因此,新福利经济学的最优条件论,虽然作为一种假说有其重要的理论和方法论意义,并且因而能指导人们为最优化而努力,但如果有人要把它同现实混同起来,那就只能使这种最优条件论沦为乌托邦式的信念。

    新福利经济学在论证最优条件时,提出了反对垄断,实行完全竞争的目标。应当说,这种目标本身是好的,它的基本精神是要通过一切资源的自由流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但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一方面由于垄断势力的强大,反垄断是很困难的,因而完全竞争早已只是一种理想或愿望;另一方面,即使能够完全竞争,但由于竞争的初始条件不同而形成的分配格局,也未必就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所以,新福利最优化政策目标的实践意义是有限的。

    此外,新福利经济学所分析的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也并不符合资本主义经济的实际情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尽管单个企业的经营活动是有组织的,但整个社会的生产和流通却处于高度带有严重缺陷的市场机制控制之下,部门间的失衡,对抗性的分配关系形成的消费与积累矛盾等,都使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及其结合成为一种偶发事件。当然,这不仅仅是市场经济是这样,事实上,世界上的所有经济都是这样。最优化实际上只能趋近而不可能实现。因此,当代西方福利经济学中,产生了次优理论及第三优理论,它们研究当最优化的一个或数个非必要条件不能满足时的优化问题。

    (三)补偿原则论

    新福利经济学通过对效用序数和最优条件的论述,实际上保存了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中的资源有效配置的论点和政策建议,并对之做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正,而摒弃了庇古关于“收入均等化”的论点和政策建议。在新福利经济学家看来,如果把富人手头的一部分货币收入转移到穷人手中,并不能增加福利。理由是:一方面,效用不可计量,不同的人的效用不可比较;另一方面,根据新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如果在社会上某些人的福利增加的同时,减少了其他人的福利,那就不能认为这是福利的增加。所以,新福利经济学家认为庇古的“收入均等化”论点是不可取的。

    但收入再分配问题的提出与资本主义条件下阶级矛盾的尖锐化分不开,新福利经济学家们不可能回避这个问题。在有关最大福利和收入再分配的关系方面,新福利经济学家在20世纪30年代末期曾经提出过补偿原则论和社会福利函数论两种主要的论点。

    霍泰林:《普遍福利同赋税和铁路运费率、公用事业费用率的关系》,载《经济计量学》杂志,1938年7月。卡尔多:《经济学的福利命题和个人间的效用比较》,载《经济学杂志》,1939年9月;希克斯:《福利经济学的基础》,载《经济学杂志》,1939年12月。

    H. 霍泰林是补偿原则论的最早提出者。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0稍后,卡尔多和希克斯二人对补偿原则论的分别论述,是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作。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1根据他们的论述,补偿原则论的基本论点如下:

    政府实行的任何经济政策都会引起市场上价格体系的变化,使一方得利,另一方受损失,这样就不符合帕累托的最优条件的福利原则。为此,就应当通过赋税政策或价格政策进行调整,即从受益者那里取走一部分收入,作为对受损失者的补偿;如果补偿后还有剩余,则意味着增加了社会福利,这样的国家调节就被认为是合理的。这种补偿可以是实际的补偿,也可以是一种虚拟的补偿,即把社会的受益者增加的收益与受害者所蒙受的损失相比较,如果前者增加的收益大于后者蒙受的损失,那么对全社会而言,仍然是福利的增大。不仅如此,补偿原则论者还认为,如果从较长期进行考察,那么经济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是深远的和多方面的,例如,在一系列政策中,有些对这一部分人有利,另一些对另一部分人有利,很可能经过一段长时间后,人人都可能因政策的结果而受益,这样,受损失者也就自然得到了补偿。

    补偿原则论为西方国家实行经济干预措施提供了一种理论依据。但是,这个理论包含着一些明显的问题。所谓以全社会福利的增长作为对受害者损失的补偿的说法,回避了问题的实质,因为受害者的损失是具体的,全社会福利的增长则是抽象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全社会福利事实上并不存在。而长时间内“相互抵销”式的补偿,并没有根据,这是因为,受害者的损失是现实的,未来可能得到的、足以抵销损失的补偿则是臆测的。而且,“长时间”这种说法很难成立。这时间究竟有多长?是一代人的时间,还是几代人的时间?这与某种宗教的论调并无多少差别,因为宗教总是要人们忍受目前的苦难,而用死后的或来世的幸福来安慰目前的受难者。

    (四)社会福利函数论

    伯格森:《福利经济学某些方面的重新表述》,载《经济学季刊》,1938年2月;萨缪尔森:《经济分析的基础》,1948年版,第219—228页。

    社会福利函数论也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末期,主要代表人物有伯格森、萨缪尔森等人。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2这种理论的要点是:社会福利是社会每个成员所购买的商品和所提供的要素以及其他有关变量的函数,帕累托提出的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被认为只是达到最大福利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为在不同的收入分配情况下,都可以使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得到满足,从而可能存在许多种最大的福利,而不是仅有一个“最大福利”。因此,要达到“最大福利”,必须满足充分条件,这就是要做到收入分配的合理化。

    社会福利函数论者曾用这样的公式表示社会福利函数:

    以W代表社会福利,F表示函数,Z1,Z2…表示所有可能影响福利的变量,则:

    W=F(Z1,Z2…)

    在这里,各种影响福利的变量有各种不同配合的可能性。收入分配不同,个人消费的商品种类和数量不同,个人对效用的选择及先后次序的排列也就不同。这样,在一定的收入条件下,根据社会福利函数理论,福利的最大化在于各种影响福利的变量的排列组合,在于个人对这种排列组合的选择,而个人的选择则取决于个人的偏好,归根到底,这是一个道德领域内的问题,即个人将按照自己的主观评价,择取自己认为最理想的一种。

    社会福利函数理论的政策含义在于:由于个人的自由选择是决定个人福利最大化的重要条件,而社会福利又总是随着个人福利的增减而增减,所以要促使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政府应当保证个人自由选择的可能性,而不应限制这种自由选择。同时,要促使社会福利最大化,还应当以“合理的”收入分配作为前提,这种“合理的”收入分配并不是指收入分配的均等化,因为据说平均的收入对于有不同偏好的个人来说,并不能保证他们的福利都能增进。那么,什么是社会福利函数论者所要求的“合理的”收入分配呢?这个问题再次被纳入道德领域内。社会福利函数论者认为,“合理的”收入分配要由某种道德信念或“超人”来确定,这种“超人”可以被解释为资本主义国家的舆论,或者国会,或者政府,等等。由此可见,社会福利函数理论所主张的收入分配政策,并不是某种具体的收入再分配的政策或收入均等化的政策,而是可以随意解释的一种收入再分配政策,只要认为这符合于某种道德信念或“超人”的意志就行了。

    社会福利函数理论突出了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倾向,它比补偿原则论更强调福利的主观性。它认为最大福利来自个人的自由选择,个人是自己的福利的最好判断者,这是不无道理的。这里应该注意的是,福利的主观性仅仅是指在一定的收入分配(物质拥有量)基础上,根据个人偏好选择变量组合的自由,绝非表示个人可以随意评估福利大小。

    从上面所提到的社会福利函数理论的两点政策含义可以看到,这一理论对西方国家的政策制定提供了便利。一方面,既然最大福利来自个人的自由选择,那么政府就不应当对个人的自由选择有所妨碍,一切限制垄断的政策建议都可以被指责为不利于实现最大福利的措施。另一方面,既然“合理的”收入分配取决于道德信念和“超人”意志,而道德信念之类的东西又是主观评价所决定的,那么政府的决策就不必拘泥于旧福利经济学所倡导的“收入均等化”措施了。现存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收入分配结构也可以被解释为“合理的”、符合某种道德信念或“超人”意志的了。

    (五)“社会主义”学说

    迪金森:《社会主义经济学》,1939版;勒纳:《统制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原理》,1964年版。

    在西方经济学文献中,流行着各种不同的“社会主义”学说。新福利经济学家在旧福利经济学基础上提出的“社会主义”学说,就是其中的一种。这一学说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末期和40年代。H. 迪金森、A. 勒纳等人是主要代表者。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3他们的学说的特点是:

    第一,他们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在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或哪一个阶级占有生产资料,而在于一种社会生产组织形式能否增加社会福利。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乃是一种增进社会福利的理想的社会生产组织,而福利经济学则提供了福利判断的理论依据,所以“社会主义”学说与福利经济学理论是密切联系的。

    第二,他们认为,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以及生产和交换最优条件的结合是实现最大福利的条件,因而,“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在于通过“中央的管理”或“计划化”来满足生产和交换最优条件的要求。在这里,“社会主义”的“计划化”的出发点通常被认为是“消费者主权”,即认为消费者的偏好是给予生产者的指示,这种指示是通过市场机制传递给生产者的,生产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意愿来安排生产,提供产品。换言之,在这些宣传“社会主义”的福利经济学家看来,只有在“消费者主权”的前提下,才能确定资源的最优配置,以达到最大的社会福利。

    第三,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收入的“合理”分配仍然是一个道德判断方面的问题,分配的原则涉及社会成员对福利的理解,对最大福利的评价。他们一般并不把收入的均等化看成是“社会主义”的必不可少的措施,而是认为通过政府的“福利措施”,使低收入阶层的福利有所增加,这就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了。

    第四,在他们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中,“计划化”(或“中央计划原则”)与“自由企业经营”(即私人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的生产组织)不是抵触的。他们认为,从“消费者主权”这个出发点提出的“社会主义”的“计划化”,并不是硬性规定生产资源的配置,而只是起着指导和调整生产资源配置的作用。在“自由企业经营”基础之上,市场竞争可充分发挥作用,以维持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均衡,并让企业的生产安排适应消费者的意图。例如,按照福利经济学家勒纳的观点,“社会主义”就是一种“混合经济”模式,就是在市场机制中加上中央计划的指导和调整,也就是通过竞争和“中央计划原则”这两条渠道达到的资源有效配置。

    福利经济学家所倡导的这种“社会主义”,充分反映了西方经济学中“社会主义”学说的特征,即他们并不认为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在他们的“蓝图”中,社会主义是某种有助于促进“社会福利”的生产组织。其次,他们所一再强调的“社会主义”的“计划化”,也不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化,而是政府使生产资源实现有效配置的一种调节方式,被认为在私有制基础上同样可以实现。这反映了西方福利经济学家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只不过是一种政府调节经济的模式而已。

    第二节

    当前西方福利经济学中若干重要理论问题的讨论

    上一节评论了西方福利经济学的产生及其在20世纪30—40年代内的基本发展状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福利经济学大体上仍循着30—40年代“新福利经济学”所探讨的课题方面发展。在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内,由于资本主义世界通货膨胀的加剧以及通货膨胀与失业并发症的爆发,再加上经济增长速度普遍减低、环境问题严重、社会动荡等原因,在西方福利经济学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课题,它们成为持有不同观点的西方经济学家们争论的问题。了解这些争论,既有助于认识当前西方福利经济学的发展动向,也有助于弄清楚西方经济学当前所处的理论危机状态,因为福利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动向与后者的理论危机是不可分的。

    一、相对福利学说

    相对福利学说是在新福利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除了接受新福利经济学关于个人所得到的效用不可以比较,福利取决于每个人对福利的主观评价,以及最大社会福利并不一定需要实现收入均等分配等基本命题而外,更加突出了福利的主观性质和相对性质,并且强调最大社会福利是一个既无实际意义,又无实现可能性的幻觉。相对福利学说的这一特色,反映了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界一部分人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新形势下,对西方传统福利经济学说无法解释现实问题而表露出来的一种不满。

    伊斯特林:《经济增长改善人类的命运吗?》,载保罗·戴维,黑尔文·雷德尔编:《经济增长中的国家和家庭》,1974年版,纽约。米香:《福利经济学》,载《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第16卷,1968年版;《经济增长需要怀疑》,载《劳埃德银行评论》,1972年10月;《增长和反增长:问题何在?》,载威廉·米契尔编:《宏观经济学文选:当前政策问题》,1974年版,纽约。

    相对福利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是R. 伊斯特林、E. 米香。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420世纪40年代后期西方经济学中相对收入学说的产生,50年代和60年代的西方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关于福利含义的讨论,对相对福利学说的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

    相对收入学说是J. 杜生贝在其1949年出版的《收入、储蓄和消费者行为理论》一书中提出的。其要点是:每个人的消费支出不仅受到自身收入的影响,而且受到周围的人的消费行为及其收入和消费相互关系的影响,比如说,某人的邻居购买了某种商品,将使此人受到影响,促使他模仿或与之竞赛。因此在消费者行为中存在一种“示范”作用,每个人总是想追赶别人,不甘落后。根据这种相对收入学说,A. 罗斯在其主编的《人类行为和社会的作用》(1962)一书中,用“关系集团”这一概念来解释人们的消费行为,所谓“关系集团”,是指个人在心理上把自己与之联系起来的那一批人,他在实现消费行为时受到这个集团的“评价和规范”的影响。一个人属于什么样的“关系集团”,他的意愿和行为就与这个集团的其他人相似,彼此有着相近的偏好、习惯和生活方式。相对收入学说和“关系集团”概念对福利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影响在于:一个人对自身的福利程度的看法,看来不取决于个人的绝对收入水平,而取决于相对收入水平,即与别人相比较的收入状况,而且在与别人相比较时,不是同全国收入平均水平相比较,而是同自己心理上与之联系的那一批人(“关系集团”)的收入水平相比较。相对福利学说正是从这一点出发进行分析的。

    米香:《福利经济学》,载《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第16卷,1968年版。艾考斯:《基础经济学》,1972年版,波士顿,第7页。坎屈里尔:《人类关心的型式》,路特格斯大学出版社,1965年版,第184,205—206,222页。

    40年代以来关于福利含义的讨论是较多的,多数看法把“福利”与“快乐”看成一回事。例如1957年,李特尔在所著《福利经济学评述》第一章一开头就认为:“福利”指的是“幸福”的原因或影响“幸福”变化的因素,而“幸福”主要取决于“快乐”。这样,“福利”和“快乐”实际上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1968年,米香在他为《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写的《福利经济学》条目中,把“福利”说成是“快乐”的同义语。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51972年,R. 艾考斯在《基础经济学》中替“福利”做的解释是“福利”与“快乐”是一回事,经济的任务是致力于“福利”,亦即致力于“人类的快乐”。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6但对“快乐”又应当如何理解呢?坎屈里尔在其1965年出版的《人类关心的型式》中提出,财富或收入的多少不是“快乐”的标志,如果说有人因为有钱而“快乐”,那么同时却有一些人虽然钱较少,但“快乐”并不稍减。他举美国人和印度人对“快乐”的理解为例。他说,据他的调查,1965年,一个印度农民最希望的是有一个儿子、一块土地、一头母牛、在乡下有一座房子,如果满足了这些,就感到“快乐”了;一个印度工人最希望的是能买到一辆自行车或一个收音机,子女能受到教育,本人不生病,如果满足了这些,就感到“快乐”了。然而一个美国工人的想法则是:能买一辆新汽车,有一座好房子和较好的家具,有更多的假日,能去打猎和游玩,这样才感到“快乐”。可见“快乐”因人而异,没有统一的标准,也不能用收入水平的高低来衡量。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7这些有关福利含义的讨论,也对相对福利学说的产生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简单地说,相对福利学说就是在新福利经济学的基础上,吸收了相对收入学说和有关“福利”或“快乐”的社会学、心理学的解释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学说。根据伊斯特林和米香等人的论述,相对福利学说的要点可以归纳如下:

    第一,“福利”和“快乐”应当被看成是同一回事,“快乐”的客观标准是不存在的,它并不取决于个人的收入多少,它是个人的心理感受,是主观的东西,没有尺度可以衡量。只有个人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否快乐。由此可以说,“福利”和“快乐”一样,都是相对的,它只存在于与别人相比的自我感觉中。比如,一个人只有自己才能回答“我感到我比较幸福”或“我感到我不如别人幸福”,等等。

    米香:《增长和反增长:问题何在?》,载威廉·米契尔编:《宏观经济学文选:当前政策问题》,1974年版,纽约,第496页。

    第二,既然福利是相对的,因此随着个人的收入增长,自己并不一定会感到比过去快乐:他可能感到快乐些,也可能感到更不快乐,关键在于别人(或周围的人)的收入是否也有所增长。如果大家的收入水平都提高了,那么个人并不感到自己的幸福增大了。米香曾这样写道:“一个人宁肯自己收入减少5%,而别人减少10%,却不愿大家的收入都提高25%。”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8

    伊斯特林:《经济增长改善人类的命运吗?》,载《经济增长中的国家和家庭》,第119页。

    第三,既然福利是相对的,福利与个人收入水平之间并无直接的关系,那么由此而得出的政策含义之一是,旨在普遍提高国民收入水平的政策措施并不能增加国民的福利;由此得出的政策含义之二是:旨在缩小国民之间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也不能增加国民的福利,因为除非全体居民的生活水平完全一样(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否则总有人感到不满足,特别是由于收入差距缩小了,对差距的“敏感性”反而增大了。人们对差距越是“敏感”,就越是感到不快乐。伊斯特林写道:“如果相对地位不变,收入差异减少一半,那么快乐程度会大一些吗?至少表面上讲得过去的是,对收入差异的敏感性可能提高了,因此,收入较低的人在收入相距为50%的新环境中可能同他们在过去收入相距为100%的环境中一样地感到苦恼。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主观的福利可能无变化。”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19

    第四,即使个人收入增长,个人的欲望也会随之增大。一个欲望刚被满足,另一个新的欲望又出现了,任何已被满足的欲望都创造着新的、未被满足的欲望。后者将带来新的烦恼。所以个人收入增长也不会给自己带来快乐。由此得出的另一个政策含义是:欲望无止境,福利满足不了,不必为未来的福利政策目标和规划去操心,下一代人有他们自己的评价标准,谁知道他们那时会有什么想法,何必去为他们设计“富裕社会”的蓝图呢?

    以上就是西方经济学中相对福利学说的基本内容。这种学说具有片面强调福利的主观随意性的倾向,实际上否认力图增进社会福利的任何措施,带有极端自由主义,甚至虚无主义色彩。

    在具体论证过程中,相对福利学说实际上假定人人都是有极大嫉妒心的利己分子,“宁肯自己收入减少5%,而别人减少10%,却不愿大家的收入都提高25%”。其实,这种情形即使存在,也只是个别的。相对福利学说把这种个别场合的事例当成一种规律性现象,显然是不科学的。

    梅尔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l968年版,纽约。古尔:《人们为什么造反?》,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70年版。

    但相对收入学说也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消费领域内某些实际情况,例如人们的消费行为可能受到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受到街坊邻居、亲戚朋友和同事的影响。生活方式的模仿和消费支出的“竞赛”的确是存在的。可是,不能任意夸大这一点。模仿和“竞赛”不是凭空出现的,它们都以一定的绝对收入水平为基础。同时,它们还需要受到多方面的因素的制约(社会地位、制度、文化传统、购买方式等)。如果不考虑这些,单纯从心理因素去着手分析,就是片面的。相对福利学说在以相对收入作为判断“福利”(或“快乐”)的依据时,正是抓住了人们的某些心理活动的特征和表现,夸大它们,以至于得出上述结论。这种情况正如近年来梅尔顿、古尔等人把相对收入学说用于政治学领域,得出所谓“相对不满情绪导致革命”的结论一样(这就是说:人们为什么起来革命?原因在于一些人虽然生活已比过去改善,但他们感到自己仍然落后于另一些人,或认为别人改善得更多、更快。这种不满情绪使他们倾向于革命)。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0总之,相对收入学说夸大相对收入水平的作用,并用它来解释社会、政治、经济问题(如“福利”“革命”等),这种论证方式是不科学的。

    二、国民经济福利的尺度

    霍根多恩:《管理现代经济》,第三章,第十四章,1972年版。

    在西方经济学文献中,传统的看法是以一国国民生产总值(GNP)作为衡量福利的一个标志。但不少西方经济学家现在已经认识到国民生产总值这种尺度本身具有局限性和缺陷。例如,国民生产总值被认为不能全面地反映“福利”或生活水平;不能反映产品的类别;不能反映产品的质量和质量的改进;不能反映产品的占有和分配情况;不能反映收入的分配情况;等等。因此,在他们看来,如果不在国民经济度量体系上有所改进,政策上就可能走向谬误。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1

    萨缪尔森在20世纪70年代初曾提出一个用以替代国民生产总值的度量概念,它被称为NEW,即“纯经济福利”(Net Economic Welfare)。

    由于GNP被认为未能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福利,所以在萨缪尔森看来,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萨缪尔森:《从GNP到NEW》,载《新闻周刊》,1973年4月9日。

    第一,从传统的核算中减掉那些妨碍国民福利使用或造成损失的费用(或折合的价值)。例如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失,城市生活中的麻烦(如交通拥挤、噪声、来往奔波,等等)。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2

    第二,把传统的核算中被排除在外的一些项目加进去,例如家庭主妇的劳务、增加了的闲暇的价值,等等。

    按这种方式计算的NEW显然与GNP是不同的,但萨缪尔森认为这将是走向衡量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的一个初步步骤。

    萨缪尔森承认,NEW和GNP的增长之间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实际上就是生活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如果要NEW增长快一些,那么GNP的增长就可能要放慢一些。

    都留重人:《走向新政治经济学》,1976年版,第89—90页。

    1976年,日本经济学家都留重人在《走向新政治经济学》一书第五章《代替GNP》中,对这一问题作了阐述。他指出,如果把“生产”看成是“社会财富”的追加,把“消费”看成是它的减少,由于“收入”基本上与“社会财富”存量成比例,所以“消费”对“收入”有负的作用,“生产”对“收入”有正的作用。都留重人认为,可以利用社会财富增减的概念来代替GNP。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3

    都留重人指出,以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作为衡量福利的尺度,与以“社会财富”作为衡量福利的尺度,所得出的结果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按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来衡量,由于它们增长较快,所以显得福利增加很多,但如果用“社会财富”来衡量,那么福利的增加远不是那么快。

    有关国民福利衡量尺度的讨论至今尚未结束。看来,要想使讨论在短期内取得一致的意见,并找出切实可行的计算福利的方法是困难的。这场讨论不仅暴露了经济增长所产生的社会经济问题,以及社会各阶层由此产生的对单纯追求增长率的不满情绪,而且也反映了衡量福利的困难,反映了传统的西方国民核算理论和方法的缺陷与不足。

    必须指出,由于福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是全民性的,因此西方经济学家关于代替GNP的设想以及他们提出的某些具体的估算方法,即使在统计方面切实可行,也仍然无法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国民经济福利的实际状况。

    三、“平等”和“效率”的交替问题

    从庇古开始,西方福利经济学一直把收入再分配和资源有效配置作为重要课题来研究。“收入均等化”是否是实现福利的必要条件,这一点在新旧福利经济学之间是有所争议的;资源有效配置(或保证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作为促进福利的手段,则是新旧福利经济学一致认为无须怀疑的。

    “收入均等化”意味着“平等”,资源有效配置意味着“效率”。福利经济学既要探讨“平等”问题,又要解决“效率”问题。“平等”和“效率”二者同时成为福利经济学的政策目标。

    但近年来,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感到“平等”和“效率”这两个政策目标是互相抵触的,二者之间存在着此长彼消的交替关系。据说,如果要做到“平等”(即收入均等化),那就要牺牲“效率”(即资源有效配置);反之,如果要提高“效率”,那就必然要扩大收入差距,难以实现“平等”。

    “平等”和“效率”的交替被认为是很难解决的。这个问题之所以被认为难以解决,据说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收入分配的基本依据是市场对个人贡献的评价和付酬制度。经济效率高,收入就多,经济效率低,收入就少,因此“效率”和“平等”不可能兼而有之,而只可能有所侧重,即为了强调“收入均等化”,就宁肯牺牲效率,或者为了强调效率,就宁肯让收入差距扩大。

    哈耶克:《法律、立法和自由》,第2卷,《社会正义的幻景》,1976年版,芝加哥,第142页。约翰·劳尔斯:《正义论》,哈佛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62页。

    “平等”和“效率”的先后次序问题涉及西方经济学说中更为深刻和重要的一个问题,即价值判断问题。新自由主义和货币主义经济学家在谈到“福利”时,认为“福利”首先与“自由”相联系,如果“平等”的获得以“自由”作为代价,那么这种“平等”是不可取的。他们还认为“平等”只能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实现,而不能依靠政治组织的措施来实现。例如,F. 哈耶克说道:“由特殊干预行动对自发过程中造成的分配状况的‘纠正’,就一个原则同等地适用于每一个人而言从来不可能是公正的。”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4按照新自由主义和货币主义经济学家的意见,应当把市场竞争放在首位,侧重经济效率的提高,而不应当采取人为的“收入均等化”措施,强求“平等”,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损失。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的观点恰好相反。他们认为,如果听任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而不采取人为的干预措施,那么不仅收入不可能公平地分配,甚至资源也不可能有效地配置。他们的主张是“使平等优先”。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5他们强调把“收入均等化”放在首位,缩小市场的调节作用。

    第三种意见即折中的意见是这样的:既不是“效率”优先,也不是“平等”优先,而是试图找到一条既能维护市场机制又能消除收入差别扩大的途径,即设法使“平等”和“效率”二者都增加的途径。A. 奥肯就是持有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者。

    奥肯在其1975年出版的《平等和效率:巨大的交替》一书中,这样分析道:

    阿瑟·奥肯:《平等和效率:巨大的交替》,1975年版,华盛顿,第89页。

    如果“平等”和“效率”都得到重视,那么在二者发生冲突的地方,应当达成妥协。在这种场合,某种“平等”将以牺牲“效率”作为代价,而某些“效率”将以牺牲“平等”作为代价。但其中任何一项的牺牲,必须被判断为可以得到更多的另一项的必要手段。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6

    同上,第119页。

    这就是说,在奥肯看来,市场竞争机制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加一些限制,但不能限制过分;“收入均等化”措施需要保留一些,但也不能过度。这是因为:为了实行“平等”需要政府进行干预,但政府的干预将侵犯个人自由,产生官僚主义,所以有必要同时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它能限制官僚制度的权力,有助于维护个人自由,并能刺激工作者去努力工作,提供更多的产品,鼓励创新。反之,如果不对市场机制的过度膨胀加以适当限制,货币将成为专横跋扈的力量,低收入者得不到保障。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7

    奥肯认为,一个社会如果不采取在“平等”和“效率”之间妥协的做法,而是真正要实现收入的“平等”,那将是一种空想,这是因为收入“平等”概念本身是不明确的。他指出,由于各个家庭的需要不同,所以要达到同等程度的福利水平,需要的是不同的家庭收入水平;反之,如果真正实现了收入的“平等”,那么各个家庭所得到福利将会不一样。他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这就是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因需要的差别而在得到同等福利方面所要求的收入水平的差别,也就是说,不能简单地利用城乡居民在收入方面的“不平等”来说明他们在福利方面的“不平等”。除此以外,奥肯还认为人们的福利并不一定来自收入,而可能有收入以外的来源,这样,即使致力于实现收入方面的“平等”,也不可能使人们的福利相等。

    在分析了以上这些问题之后,奥肯进一步指出,强调把“效率”放在优先地位的经济学家们所鼓吹的“机会平等”,它的含义比收入的“平等”更加难以捉摸,而且在这方面很难加以度量。比如说,各个人的天赋能力是不一样的,各个人的家庭背景也是不同的,只要承认人与人之间有这些差异,那就很难说机会是完全平等的。又比如说,一个穷人和一个富人都需要向别人借钱来买房产,富人很容易借到钱,穷人不容易借到钱,或者,穷人即使能借到钱,但要按较高的利息率付利息。既然实际生活中存在这种情况,那就很难说机会是平等的。

    奥肯由此认为,社会只能在“平等”与“效率”之间采取某种妥协的做法,而不可能直接实现完全的“机会平等”。

    阿瑟·奥肯:《平等和效率:巨大的交替》,1975年版,华盛顿,第56—57页。

    奥肯还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是理想地使“平等”和“效率”协调的制度。他说道,集中计划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效率”上遇到两个障碍,一是生产无效率是不可避免的。工厂根据上级指示生产,实际总产值并不下降,但很可能品种不齐全。例如,一个铁钉厂,如果上级按钉子数目来衡量它的成果,它可能拼命生产小号钉子,如果上级按钉子总重量来衡量,它可能转而生产大号钉子。二是生产不是根据消费者的偏好,而是根据计划者的偏好安排的,因此产品不符合消费者的意愿。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8

    同上,第89页。

    奥肯把上述这些缺乏“效率”的情况称为“官僚制度的代价”。他还认为,在这样的场合,不仅缺乏“效率”,而且也不可能实现“平等”,因为在他看来,收入的平等以职业的机会平等为条件。如果劳工市场缺乏平等的就业机会,存在着某种排他性,那么收入就不可能是平等的。奥肯把“不平等的机会”“不平等的收入”“无效率”三者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如果机会平等原则被破坏,人们就得不到赚取同等收入的机会,个人的才能和积极性不能发挥,于是“无效率”也就以复利的形式成倍地增长。只有较大的机会平等才能产生较大的收入平等。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29

    因此,奥肯同其他一些主张兼顾“平等”和“效率”的西方经济学家一起赞成“混合经济”结构。所谓“混合经济”结构,是指既保存私人财产权和个人自由,使之不受国家权力的侵犯,又存在国家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如累进所得税制和低收入补助),以促进较大程度的“平等”。

    海曼:《政府活动经济学》,1973年版,纽约,第270—271页。阿瑟·奥肯:《平等和效率:巨大的交替》,1975年版,华盛顿,第113—114页。

    在“平等”和“效率”交替问题上,有些西方经济学家还提出要改变以往的收入再分配的具体做法。他们认为,“工作积极性”和“闲暇”之间也存在着一种交替关系。如果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率太重,人们宁肯闲着,也不愿增加工作量,从而减少“效率”;如果遗产税太重,人们不仅宁肯闲着,不愿多干活,从而减少“效率”,甚至宁愿大肆消费,不愿储蓄,从而不利于经济增长。因此,要使“平等”和“效率”协调,就需要运用专门的税收政策。例如,征收特种消费税主要会影响不同产品和劳务的替代,而不至于影响“效率”;而增加土地税,则可以提高建筑用地的利用率,促进建筑业发展(刺激人们折旧房,朝高层和地下发展),以及提高农业土地的利用率,促进农业发展(刺激人们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30再以对穷人的补助来说,如果为了促进“平等”,由政府补助差额,把低收入者的收入一律提高到某种标准线,以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那么这被认为是对“闲着少干活”“干和不干一个样”的一种鼓励,会引起“效率”损失;而由政府提高法定最低工资率的做法,则被看作是更大的效率损失,因为这样会促使企业大量解雇或拒绝使用最低工资工人。但据说,如果改变以往的补助办法,实行所谓“负所得税”(即政府定“收入保障数额”,然后根据个人实际收入给以适当的补助金。为了不把低收入者的收入一律拉平,补助金将根据个人实际收入的多少按比例发给),或实行所谓的有限的“工资津贴”(即政府规定每小时的工资津贴额,然后根据每个获得最低工资的工人的实际工时发放,使多干活人多得到补助),那就可以既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又不影响工人的效率,也不会挫伤企业投资和扩大生产的积极性。例如奥肯建议,假定最低工资率是每小时2元,平均工资率是每小时4元,全国平均每户收入为14,000元,这样,政府发放的“工资津贴”可以定为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之差的50%,即每小时1元,而让成年工人得到每小时3元收入,全年收入接近6000元,略低于全国平均家庭收入的一半。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31

    经济收入的完全相等(平等)从来只是乌托邦主义者的梦想,在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实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更是天方夜谭。把乌托邦式的梦想作为社会目标本身就是不科学的,因此,西方经济学家除非放弃这一目标,否则,将永远无法走出“平等”与“效率”相交替的困境,最多只能作一些滑稽的折中和妥协,把对二者的选择完全归入规范(价值判断)问题而自慰。

    事实上,对资本主义社会来说,首先需要的不是经济收入的均等,而是创造收入的机会的均等,即公平。任何社会所需要的都是在公平的基础上形成公众基本认可的比较合理的收入结构。公平与“平等”和“效率”都是一致的,抛开公平,就既谈不上“平等”也谈不上“效率”。在福利经济学中,公平应该说是真正的难点,也是真正触及资本主义现实问题深处之点。西方经济学家在研究国民福利时虽然也谈到了公平问题,但从未明确地把它作为关键所在,重点研究。因而,他们的福利经济学难免有缘木求鱼之嫌。

    西方经济学家在“平等”和“效率”问题上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指责是没有根据的。在现实生活里,社会主义经济中确实存在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如一方面是因体制不完善而导致机会不太均等,进而形成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局部收入分配的平均主义导致效率不高及宏观上的攀比等),但这些问题都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结果。通过政治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国家是完全有可能实现公平基础上的“效率”和“平等”的。

    四、宏观福利经济学说

    收入再分配和资源有效配置是西方福利经济学所要探讨的中心问题,因为在西方福利经济学看来,要实现福利的最大化,或者要使“收入均等化”,或者要做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或者使二者协调起来。在西方经济学中,收入再分配和资源有效配置都属于微观经济学领域内的课题。所以福利经济学说通常被认为是微观经济学的一个部分。

    早在20世纪40年代,勒纳就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即为了符合社会的利益,政府应当承担起维持充分就业和防止通货膨胀的责任;政府拥有的六种主要手段是:征税、政府支出、政府借债、政府贷款、政府购买、政府销售;只要政府运用这些手段,那就可以达到维持充分就业和防止通货膨胀的目的了。勒纳作为一个福利经济学家,他的学说的特点在于他从福利经济学角度对政府调节作了分析。

    勒纳指出,政府应当力求使政府支出和私人支出的边际社会利益相等。在这里,边际社会利益是指增加一定量的产品使社会所得到的利益,也就是使社会上一切成员所得到的净利益。在勒纳看来,政府进行调节时应当考虑全部支出(包括政府支出和私人支出)的结构,应当尽可能使得任何一美元支出都能给社会带来相等的利益,这样就可以使得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但勒纳还指出,要把直接边际社会利益同间接边际社会利益区分开来,不仅仅考虑直接边际社会利益,也要考虑间接边际社会利益。比如说,为了减少失业人数,政府有必要增加一笔公共工程的支出,但这笔公共工程的支出的直接边际社会利益可能很低,甚至可能是一个负数,但如果这笔公共工程支出能够使其他地区和部门增加收入和就业,那么这就是它的间接边际社会利益。所以在计算支出的边际社会利益时,要计算总边际社会利益,即直接边际社会利益与间接边际社会利益之和。

    根据勒纳的看法,不仅政府用于各种不同目的的支出的边际社会利益应当相等,而且各种不同的赋税的边际社会成本也应当相等。他所说的边际社会成本是指社会边际机会成本而言,而社会边际机会成本就是:社会把追加的生产要素用于生产某种产品而不能用于生产其他产品所受到的损失。政府使各种不同的赋税的边际社会成本相等,可以使纳税人受到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这样,勒纳就得出了关于政府调节(包括政府支出和税收)的福利经济原则,这就是:如果总支出不足,那么一切形式的赋税都必须减少,一切形式的支出都必须增加,直到各种边际机会成本(在赋税的情形下是各种边际社会成本)已经减少并在充分就业下彼此相等为止。要是为了防止通货膨胀而必须限制需求的话,则一切支出都应当缩减,一切赋税都应当增加,直到各种边际社会利益和各种边际社会成本又在一个更高的水平上彼此相等为止。勒纳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政府调节中符合资源充分利用的目的,才能保证经济既达到充分就业又防止通货膨胀。

    近年来,由于通货膨胀和失业的并发对资本主义的国民经济生活产生了全面的影响,有些西方经济学家感到,福利经济学问题不能仅仅从微观经济学角度来考察了,必须也从宏观经济学角度来分析。通货膨胀和就业水平,是宏观经济学领域内的课题。把福利的最大化与这些宏观经济学问题结合在一起考察,成为当前西方经济学界又一个新的福利研究课题。

    这方面的最重要的研究项目之一就是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最优交替”下的福利最大化问题。

    关于福利最大化的问题,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不能仅仅考虑收入再分配和资源有效配置这两个政策目标,而要放在多种政策目标的格局中重新考虑。当前资本主义国家政策的制定离不开对通货膨胀和失业问题的处置。如果说通货膨胀无法根除,那就应当适应它;如果说失业现象始终会存在,那就应当调节它。于是就存在“可以被社会接受的通货膨胀率”或“可以被社会接受的失业率”问题。而在认为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存在着长期交替关系的一部分西方经济学家看来,既然存在长期交替关系,那就产生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最优交替点的确定问题。

    什么是最优交替?对这个问题的论证涉及“收益”和“成本”的比较。“收益”是指降低通货膨胀率或失业率可能带来的好处;“成本”是指通货膨胀率或失业率上升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据说“最优交替”应当放在这样一种位置上,一离开它,“成本”的增加就会大于“收益”的增加。基于这种考虑,政策的制定就应当放在使通货膨胀和失业二者都保持在“可以被社会接受的”准则上。

    托宾:《通货膨胀与失业》,载《美国经济评论》,1972年3月。

    对于这一问题,西方宏观福利学说的代表者之一J. 托宾在所著《通货膨胀与失业》中这样写道:“无论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者还是当选的官员和他们对之负责的选民,都不能回避衡量失业的代价与通货膨胀的代价的轻重。正如费尔伯斯指出的,这一社会选择有一个一定的时间性的含义。非自愿失业的代价是最明显和直接的。通货膨胀的社会代价来得较晚。”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32托宾显然持有把失业“成本”看成比通货膨胀“成本”更高的观点。

    托宾:《通货膨胀与失业》,载《美国经济评论》,1972年3月。

    从这一立场出发,托宾认为,不能渲染通货膨胀对收入再分配的不利影响,比如把通货膨胀说成是“最无情的税”,或把通货膨胀说成是将导致资源配置不当,等等。他认为,即使不是通货膨胀,而是通货收缩,那么只要这种通货收缩是未被人们预计到的,也会产生类似的对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的不利后果。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33

    夏皮罗:《宏观经济分析》,1974年版,纽约,第434页。

    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失业当然会使一部分人的福利状况较显著地恶化,使这些人与社会其他成员的收入差距扩大了,而通货膨胀则对较多数的社会成员的实际收入发生影响,其中大多数人的实际收入会下降,但收入差距并不会显著地扩大。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还是可以同通货膨胀共处的;而要社会同失业共处,则比较困难。于是在最优交替的选择中,在考虑“成本”时,失业的“成本”(即失业可能带来的损失)应当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但这仅仅就“温和的通货膨胀”而言。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34如果“温和的通货膨胀”一变而为急剧的、恶性的通货膨胀,那么它对社会全体成员将带来可怕的后果,不仅是社会福利状况会大大恶化,而且由于它将使整个经济瘫痪(如20世纪20年代德国那样),使失业猛增,它将变得比部分人的失业更加难以忍受,这样,在考虑“成本”时,通货膨胀的“成本”(即它可能带来的损失)就必须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上了。

    托宾:《通货膨胀与失业》,载《美国经济评论》,1972年3月。

    联系到通货膨胀与失业的最优交替问题,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通货膨胀和失业对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的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或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这是当前西方经济学界尚无定论,但引起经济学家和政府经济政策制定者们广泛注意的问题。托宾曾经断言,在J. 凯恩斯出版《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之后35年的70年代,宏观福利经济学仍然是一个中肯的和富有挑战性的课题,并肯定它有很大发展前途。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35在70年代其他若干重要的西方经济学著作中,在涉及通货膨胀和失业问题时,也都把通货膨胀和失业交替的收入分配效应和资源配置效应视为一个突出的研究方面。我们应当注意西方经济学界的这一动向。

    必须指出,所谓通货膨胀与失业最优交替条件下的福利最大化,在理论上是错误的。通货膨胀与失业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是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根源。通货膨胀和失业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此长彼消的因果关系。而且,无论是通货膨胀还是失业,都只可能既造成国内资源配置的失调和资源的浪费,又使得低收入者、失业者、靠固定福利补助费为生者的实际收入下降,使贫富差距扩大。即使“可以被接受的”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也避免不了这种结果。

    70年代,某些西方经济学家根据政府政策着重点的变换,提出了“政治周期”的理论。这是当前西方宏观福利经济学说的又一新的动向。

    “政治周期”的含义是: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波动和政府经济政策的重点,随几年一度的大选而变化。这就是说,在临近大选时,政府为了取得选民的支持和“信任”,往往采取措施扩大政府开支以减少失业和“救济”贫民,使经济中呈现繁荣景象,而一旦选举结束,新总统上台后,为了弥补财政中的窟窿,防止通货膨胀率过高从而影响社会经济,往往压缩福利支出,再等到下一届大选临近时,又重新增加福利。

    根据“政治周期”的演变,通货膨胀和失业的交替或“收入均等化”和经济效率的交替都将依照下述情况进行:

    在临近大选时,政府强调“收入均等化”,强调应付失业问题,强调实现福利目标;

    在大选结束,新政府上台后,就强调经济效率,强调抑制通货膨胀,强调经济增长。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这是多年来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变动所表明的实际情况。但有关“政治周期”的研究,尽管它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实际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某些现象,在理论上却是错误的,因为它掩盖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的本质,而把资本主义国家用以维护统治的福利措施看成是政治家为了个人捞取选票的手段,至于政府本身却似乎是不偏不倚的。我们知道,政治家的个人行动和诺言固然有一定作用,但这必须放在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关系中去考虑,而不能予以夸大和绝对化。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中的福利国家理论

    “福利国家”理论与福利经济学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并不是一回事。“福利国家”理论的出现要比福利经济学的出现早一些。它所涉及的范围也比福利经济学广泛一些。福利经济学中关于福利标准和福利政策的论述,为“福利国家”理论提供了一部分依据。

    下面分三部分来对“福利国家”理论进行剖析。

    一、“福利国家”理论的出现

    早在19世纪末期,德国新历史学派就宣传过“福利国家”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G. 施穆勒认为国家是人们在道义上的结合,国家可以通过办理社会保险和铁路国有化等方式来协调劳资之间的矛盾;其另一主要代表人物L. 布伦坦诺,主张主要通过劳资谈判来改善工人生活状况,增加福利。他们都把当时的德国视为“福利国家”。同一时期,英国的费边派也倡导“福利国家”理论。它主张用温和渐进的改良办法,通过选举和代议制,利用现存的资产阶级国家结构,调节经济,主持收入再分配,并逐步把土地和资本转归社会所有,以实现“社会主义”。20世纪初年,英国工党建立时就在理论上接受了费边派“福利国家”理论的许多观点,把实现“福利国家”作为自己的纲领。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失业人数剧增。为了缓和阶级斗争,西方经济学家纷纷提出由国家举办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公共工程等方案。美国罗斯福“新政”时期采取的某些反危机措施(如国家举办公共工程,实行社会保险等),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凯恩斯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本身虽然不是一部宣传“福利国家”理论的著作,但由于其中强调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来扩大需求,刺激投资,减少失业,并且提出了收入再分配和消灭食利者的“社会哲学”,因此凯恩斯经济学成了现代“福利国家”(以“充分就业”为标榜的资本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依据。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英、美等国都通过了维持就业的法案,规定政府有维持就业的责任,同时在西欧一些国家进行了国有化的措施,国家在经济中的作用大大加强了。于是“福利国家”理论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流行。“福利国家”的宣传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不仅主张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应当以“福利国家”作为目标,并声称世界上一切国家必将殊途同归,最终都要成为“福利国家”。

    二、“福利国家”理论的中心思想

    “福利国家”理论在其产生以来的八九十年内,虽然有过不同的表述方式,但中心思想基本上没有变化。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点:①资本主义国家应当成为“福利国家”,②强大的国家财政手段(政府预算)是实现“福利国家”的保证,③“福利国家”能给全体国民带来福利。

    “福利国家”理论在谈到资本主义国家应当以“福利国家”作为目标时,并不讳言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经济危机、失业、贫困等现象,但认为这些现象在现存政治结构之内是可以消除的,其方法就是实行“福利政策”或“社会政策”,包括充分就业、“收入均等化”和社会福利设施等。按照这种观点,一个国家只要致力于经济增长,使平均每人的国民收入数量达到一定水平,并使国民有社会保障和失业救济等福利待遇,就可以称作“福利国家”。

    为什么它们能实现这一目标呢?“福利国家”理论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预算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国家拥有这一强大的财政手段就可以大办社会福利事业,给低收入阶层以补助,促使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缩小。“福利国家”理论的宣传者往往同时也是“混合经济”的宣传者。在这里,“混合经济”中的“公有经济”并不一定指国有化而言。他们认为,“公有经济”主要指国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的加强,指政府预算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的增大。

    “福利国家”理论还认为,“福利国家”是为全民利益服务的国家,它能给全体国民带来福利,最终消灭贫困现象,这样,“普遍富裕”和“公平分配”这些“理想”就可以通过渐进的、改良的方式实现了。

    三、关于“福利国家”成因与后果的观点

    资产阶级统治者从长远利益出发在阶级冲突的推动下实行的福利措施,导致并促进了“福利国家”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而这种理论的发展又引发了“福利国家”的进一步发展。例如,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除英国以外的欧洲共同体国家,其社会支出超过了公共总支出的50%,即便许多国家政府想扭转形势,仍有增无减,荷兰、丹麦、瑞典和西德等国1981年的社会支出居然超过各自GDP的1/3。这就激发了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对“福利国家”,特别是其成因和后果的分析。

    关于西方“福利国家”的成因,西方学者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即集体选择理论、现代化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

    集体选择理论的解释,以R. 米沙拉1984年出版的《危机中的福利国家》一书为代表。米沙拉在书中认为,政治上争取选票的竞争,由税收特征微弱而引起的选民行为缺乏成本约束,院外利益集团,特别是工会和专业团体的利益压力,以及政府中官员的预算最大化倾向,再加上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的作用,对福利计划及其支出产生了向上的“棘轮”效应,这是福利支出异乎寻常地增长的原因。

    与此相反,用现代化理论解释福利国家成因者则认为,福利国家是现代化的结构要求的反映。他们提出,现代经济的发展强化了劳动分工,削弱了以前由家庭和社团执行的“保障功能”,从而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和要求,扩大了国家的责任。其中,有的学者强调福利国家是使劳动力和其他社会制度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要求的结果,有的学者则认为福利国家主要是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整合新模式的反映。

    福利国家成因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则把福利国家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构和发展联系起来,认为它是各种资本主义利益冲突的结果,是国家力图通过修正市场过程而平抑劳工运动的一种形式。

    可以看出,当代西方学者解释福利国家成因的三种理论都只是从一定角度做了部分解释,同时在具体解释中也是众说纷纭,所以,西方学者认为,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关于福利国家的后果,亦即其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影响,当代西方学者中大致有相容论与不相容论两种。

    相容论包括凯恩斯主义者、现代化理论家和激进的功能主义者。他们强调福利国家的经济和整合作用,认为在战后几十年的经济增长和政治稳定中,福利国家与资本主义已结成了一种广泛而协调的同盟。但是,1973年的经济危机削弱了这种论断的基础。

    不相容论则来自左右两个政治派别的学者。右派认为当代福利活动已给政府造成“缺陷”和“超负荷”,结果是通货膨胀、社会计划不能实现和个人责任心与独立性减退。福利国家的责任随公民的期望而扩张,会导致民主政治的不稳定。

    左派认为,福利国家与资本主义的不相容性来自于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的中心矛盾。因为,福利国家对于商品经济和非商品经济都是必要的,但商品经济要求保证市场机制的运行以实现经济增长,而非商品经济(集中调节)也要求解决它不能控制的经济制度所引起的问题。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不相容论已广泛流行,并在英语国家占据主导地位,成为撒切尔政府实行货币主义,里根政府遵从供应学派、实施降低政府福利开支和税收这种经济政策的基础。不过,这种理论同时还受到理论和经验上的批评。有经验调研表明,福利国家的消极作用虽已大大加强,但可以被它的积极效应抵销,同时,它也是政治稳定的积极源泉。在实践上,像挪威、瑞典等国的福利政策和充分就业政策也仍在强化。这表明,不相容论并不是普遍适用的理论,福利国家的后果需再作研究。

    必须承认,最近二三十年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政府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确实有了较大的增长,失业津贴、困难户救济、养老金和社会保障制度、医疗补助等事实上都是存在的。那么我们究竟应当怎样看待近二三十年来发展起来的这些福利设施呢?

    第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政府的福利设施,首先应当被看成是这些国家的劳动人民斗争得到的成果。这与历史上工作日长度的缩短是一样的。

    第二,资本主义国家内劳动人民争取实行社会福利设施,改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的斗争,是一种经济斗争。经济斗争具有局限性。以福利设施的实行来说,即使工人可以在失业时得到某些津贴,在就业时可以得到某些社会保障,在年老退休后可以得到某些补助,但这些福利设施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性质和劳资之间的关系。相反地,它们是在承认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前提下才存在的。

    第三,近年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内劳动人民争取改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的斗争取得了一定的结果,但同时必须了解到,社会福利设施的费用,归根到底仍是由劳动人民自己负担的。我们不能仅仅看到劳动人民作为某些福利设施的受惠者所得到的收入(如失业津贴、低收入补助等),而忽视他们作为福利设施费用的负担者为此遭受的损失。比如说,他们除了要为社会福利设施直接缴纳一部分费用(如社会保险税)外,更大的损失来自通货膨胀。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支出的激增,不可避免地使国家财政支出扩大。那么,政府怎样筹措经费呢?如果有了庞大的财政赤字,政府怎么弥补呢?一个最常见的办法就是政府举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公债,加剧了通货膨胀。这是因为,它们当前主要采取下述方式发行公债:

    一种方式是:政府把公债券出售给中央银行或以公债券向中央银行贴现,抵押借款。中央银行自有资金是有限的。它往往把公债价款作为财政部存款收下,而给财政部开一支票户头。财政部可以利用这个户头动用“存款”。财政部开出的支票进入市场,市面上的货币流通量就增大了。

    另一种方式是:在私营商业银行拥有“过度储蓄”(即超过法定储蓄金限额以上的多余资金)时,政府以公债券吸取这笔“过度储蓄”。在“过度储蓄”转化为公债之前,这只不过是停留于商业银行库房里的呆滞的货币。但它一旦转化为公债之后,这笔钱落入财政部手中,财政部把它用于购买商品、劳务或支付其他费用,它就进入市场,市面上货币流通量也就增大;而商业银行还可以用公债进行抵押,使之转为活期存款,并开支票动用它,这样又可能增加市面上的货币流通量。

    通货膨胀不利于工资收入者,尤其不利于养老金和各种社会津贴的收入者。所以在考虑这一问题时,不能只看到劳动人民作为某些社会福利设施受惠者的一面,而忽视他们作为通货膨胀受害者的一面。

    第四,资本主义国家财政收入建立在税收的基础上。即使公债券的发行可以筹集收入,但公债券的还本付息归根到底仍要以税收为基础。因此,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支出问题时,还必须对它的税收制度加以考察,了解究竟谁是税金的主要负担者。

    资本主义国家主要征收以下五种税,即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消费税、财产税。在这五种税中,消费税(指对国内消费的商品和劳务征收的税)是由企业主缴纳的,但企业主并不实际负担这笔税,而是把它附加到商品或劳务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财产税(指对各种形式的财产征收的税)由财产(房屋、土地)所有者缴纳。除了自有房屋的人自己负担税金以外,如果土地被用作生产农矿产品,则税金可附加到产品价格上;如果房屋是企业建筑或供出租的,税金也可附加到产品价格或房租上。在后面这几种场合,消费者(包括住宅租户)实际负担财产税。

    个人所得税(指对每个达到起征点的人的收入征收的税)由个人负担,其中大部分是向工资收入者征收的。而个人所得税是这五种税中最重要的一项。

    克尔齐扎尼亚克和麦斯格雷夫在合著的《公司所得税的转嫁》(1936年版)一书中,认为公司所得税转嫁给消费者了。克拉格、哈伯格、密兹科夫斯基在合写的《关于公司所得税归宿的经验证据》一文(载《政治经济学杂志》,1967年12月)中,认为公司所得税由资本所有者负担。海曼在《政府活动经济学》(1973年版,第228—229页)一书中,认为这个问题目前尚无定论。

    公司所得税(指对公司企业的利润收入征收的税)究竟由谁负担,是由公司所有者负担,还是可以转嫁给消费者,西方经济学界尚无定论。 从传统西方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 - 图36假定在某个工业部门中存在着少数可以控制产品销售和价格的最大的垄断组织,它们是能把预先估计到的公司所得税额预先附加到商品价格之上,由消费者负担的。

    社会保险税(指国家用作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由雇主和雇工分担。雇主承担的这笔税金,被列入成本,附加到产品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雇工承担的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综上所述,工资收入者和消费者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税金的主要负担者。

    第五,战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社会福利设施的过程,反映了这样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先是人民进行改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的斗争,斗争取得一定的成果,实行了某种社会福利设施或增加了某些福利支出。但随着福利支出的扩大和财政赤字的增加(当然,财政赤字的主要原因并非由于政府增加了福利支出,而是与刺激需求的措施有关),通货膨胀加剧了,经济恶化了,这样又使得人民群众再次为增加福利支出而斗争。这个过程持续未已。在这个过程中,靠政府福利支出生活的穷人(养老金、救济金领取者等)是“福利国家”实行中不可避免的通货膨胀的直接受害者。

    总之,我们既要承认社会福利设施的实行和福利支出的增加是近年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实际存在的现象,承认这些福利设施使低收入阶层和失业者得到某些好处,同时又要指出福利支出的主要负担者仍是作为主要纳税者和消费者的劳动人民。不仅这样,我们既要看到劳动者作为福利设施的受惠者这一面,又要看到他们作为通货膨胀的受害者的另一面。前一个方面是有形的,因为“受惠”很容易被看到;后一个方面是无形的,因为物价上涨,人们的收入又不知不觉地减少了。只看到这一面而忽略另一面,是不对的。

    (引自《当代西方经济学说》,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该书由罗志如、范家骧、厉以宁、胡代光四人完成,并由罗志如统稿。有关福利经济学一章,由厉以宁执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