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五十年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1946)的主要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以下简称《通论》)自1936年出版以来,至今已经整整50年了。这50年内,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凯恩斯经济学本身也经历了从静态到动态,从理论表述到数量化、政策化的发展过程。不管持有不同学术观点的经济学家对《通论》有过什么样的评价,至少他们全都承认:《通论》是一部有深远影响的学术著作,它的问世标志着一个以其作者的姓氏为名称的当代经济学派别的产生,标志着一整套与前人有所区别的经济学基本观点、基本研究方法、基本政策主张的形成,并对西方的现实经济发生有力的影响。因此,在《通论》出版50周年之际,从西方经济学说史的角度对《通论》做一番客观的考察,是很有必要的。

    一、新的经济学说一开始总被看成是异端。《通论》最初的遭遇也并非例外

    凯恩斯是以剑桥学派的货币理论家的身份开始自己的学术活动的。他在1930年以前出版的一些著作,基本上并没有脱离剑桥学派的传统。尽管在有关货币改革的主张中,他陈述了通货管理和运用利率政策的理由,但这与20世纪20年代的剑桥学派其他经济学家的观点并没有很大的出入,因为在这一阶段,除了伦敦经济学院的E. 坎南等人还在坚持恢复金本位制和反对实行货币数量调节政策而外,由国家来管理通货的说法在英国已经比较流行了。从1931年6—7月间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召开的经济学讨论会的记录中可以看出,凯恩斯当时仍然是一个持有正统观点的经济学家,他是不主张运用财政手段来调节经济的。

    凯恩斯本人的经济观点处于变化的过程中。如果把他在1933年所出版的《走向繁荣之路》一书看成是一种过渡,那么到1936年《通论》的出版,凯恩斯终于完成了从正统的剑桥学派理论家向“新经济学”创立者的转变。在西方经济学界看来,《通论》之所以代表着一种新的理论体系,正因为它摆脱了统治西方经济学界长达百余年的萨伊定律,提出国民收入均衡的宏观静态分析方法,建立了有效需求学说,并以此作为国家调节政策的理论基础。用J. 熊彼特在《从马克思到凯恩斯十大经济学家》中的话来说,凯恩斯“坚决地割断自己和这只被遗弃的船的联系,勇敢地从事另一努力,他生平最伟大的努力……当他一做到这一点——在1935年12月——他就穿上了新的盔甲,拔出他的利刃,重新进入战场,勇敢地宣称他将领导经济学家摆脱持续一百五十年的错误,进入上帝赐予的真理之国”。这就是熊彼特对凯恩斯《通论》一书在现代西方经济学说史上的地位的评价。

    然而,即使同属于西方经济学的阵营,像《通论》这样一部代表着一种新体系的著作在出版之后,同样会被看成是异端。正统的西方经济学家们尽管发现了书中某些新的概念和新的论证,但由于它们恰恰与过去那种认为市场机制足以使资本主义经济维持充分就业均衡的学说相抵触,所以他们或者不予理睬,或者根据传统的原理进行反驳。凯恩斯理论在美国传播的历史充分地证实了这一点。它作为一种异端的西方经济学说,首先是在青年人中找到了支持者。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里的一批青年经济学者迫不及待地想得到这部书,他们通过邮购的方式把它弄到手,然后就学习、思考、讨论。

    于是在《通论》出版后的最初一两年内,形成了一个实际上完全可以理解的现象:白天,在大学的讲坛上,讲授的仍然是经济自由主义的传统经济学原理;晚上,在研究生、大学生的宿舍里,谈论的则是《通论》所表述的一种观察资本主义经济的新的方法、新的思路和新的理论结构。50年来的凯恩斯经济学发展过程清楚地表明,正是在当初学习、研究《通论》的青年人中,后来出现了一个又一个著名的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家。开始时被视为异端几乎全都免不了这样一种遭遇:它受到维护正统观点的权威们的嘲笑和攻击,但却在不知名的、不满足于正统说教的青年人中找到了拥护者。西方经济学说都是如此,凯恩斯经济学当初也是这样。

    二、新的经济学说要成为政策指导思想,必须先被政府决策当局所了解,然后被它接受和运用。《通论》为此提供了经验

    在《通论》出版前三年,美国罗斯福政府已经采取了调节经济的措施。很难认为罗斯福新政的实行受到了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指导。罗斯福新政主要是在当时流行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潮的影响下推行的。正因为如此,负责制定经济调节政策的罗斯福政府的智囊团中,并没有哪一个经济学家把《通论》的出版看得那么认真,或认为《通论》为此后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系统的理论依据。如果说《通论》一开始出版就已经在美国引起了反响的话,那么正如前面所指出的,这只是在东部的几所大学里,在作为反对者的经济学权威那里,以及在作为支持者的青年经济学者中间。

    同任何经济学说一样,凯恩斯在《通论》中所表述的有关国家调节经济的思想和政策主张要成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的指导,必须先被政府决策当局所了解,然后被它接受并加以运用。客观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先被最高决策者了解和接受,由后者布置和贯彻;二是先被负责经济事务的官员了解和接受,靠他们去影响最高决策者,使这种经济学说成为政策指导思想。《通论》所提供的经验是后面这一种。以美国为例,继大学里的青年经济学者学习、研究、讨论《通论》之后,接着对凯恩斯经济学深感兴趣的,就是一批赞成采取国家经济调节手段的政府官员,他们不但自己学习《通论》,向大学里的《通论》研究者请教,而且还在各种场合,包括在培训官员的经济政策讲习班上,宣传《通论》中的要点。当时在罗斯福政府中任职的L. 古里和H. 埃克尔斯,就是较早接受凯恩斯的主张并且在华盛顿传播凯恩斯理论的关键性人物。正是在他们的影响下,罗斯福逐渐了解了凯恩斯经济学的要点,但那已经是《通论》出版后的第三年了。在英国,在《通论》写作过程中,凯恩斯的周围就聚集了一些青年人,他们对凯恩斯表述的思想进行分析、阐发,政府中的一些官员同样表现出对国家调节经济的兴趣。但《通论》的思想真正对政策的制定发挥作用,却是在《通论》出版后的第四年,即凯恩斯被财政大臣K. 伍德爵士聘为顾问之后,这时,凯恩斯一方面注意把自己的学说具体运用于英国战时财政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又用自己的设想影响英国经济的决策当局,并试图为战后英国经济的稳定提供可供选择的方案。

    大约在《通论》出版后的第十年,也就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凯恩斯关于政府有责任维持充分就业的思想终于在一些西方国家中成为政策的指导方针。继1944—1945年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政府先后宣布以达到充分就业作为战后施政的重要目标之后,美国也在1945年提出并于1946年通过了就业法,宣告政府有责任在国内创造就业机会。以政府有责任促成充分就业为标榜,这是西方国家经济政策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通论》在出版10年之后,它的思想终于被政府经济政策决策当局所接受。如果说《通论》出版以前的西方国家调节经济的做法(包括美国罗斯福新政在内)往往是采取临时应急的措施的话,那么从这时起,国家对经济的调节开始作为一种经常性的政策被推行。如果说《通论》出版以前这些国家调节经济的做法还谈不上明显地以某一派西方经济学说作为理论基础的话,那么也正是从这时起,凯恩斯在《通论》中提出的论点便成为政策制定的依据。异端变成了正统,权威们所反对的学说变成了支配西方经济学界的主流。无怪乎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把从这时开始直到60年代中期的20年称为凯恩斯时代。

    《通论》从出版到它被政府接受为政策指导思想的经验表明:即使在西方世界,只有那种能被决策当局了解并接受的经济学说,才能在政策中体现出来,才能起到变革客观环境的作用。

    那种自始至终停留在大学校园内的经济学说,充其量不过是经院式的经济学说。它能影响学生,但却影响不了政策的制定。凯恩斯的理论从来就不是经院式的。在西方经济学说史上,这又一次证实了经济学是“致用之学”。新的经济学说要发展,必须从一开始起就有一批信徒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工。

    三、从这个意义上说,《通论》只不过是一个起点

    《通论》的出版代表着不同于过去西方经济学的一种新体系的建立,凯恩斯在这里提出的是一些基本的原理和整体的构想。如果认为凯恩斯的经济学说已经为资本主义经济的调节和稳定提供了最终的解决办法,或者认为有了这部被一些西方经济学家视为经典的《通论》,就不必再从事深入一步的研究了,那就不仅误解了经济学这门科学的性质和意义,而且也会使凯恩斯经济学就此止步,而不可能持续地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发生有力的作用。

    实际上,《通论》只不过是以凯恩斯命名的这一经济学派别发展的起点。《通论》中表述的是比较静态的理论模式,《通论》中使用的是短期的分析方法,《通论》中考察的是封闭型的经济,《通论》中并没有对具体的经济调节措施进行分析。这一切都有赖于凯恩斯的学生或支持凯恩斯的一些经济学家的努力,他们在《通论》的基础上进行深入一步的研究。他们不仅补充了凯恩斯所不曾研究的或疏忽了的部分,更重要的是,他们发展了凯恩斯的经济学说和凯恩斯的分析方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论点。有关宏观经济的动态化、投资函数理论、消费函数理论、经济增长理论、开放条件下的收入均衡理论,等等,都是在《通论》出版以后陆续由一些西方经济学家进行研究而提出的。至于如何把《通论》中的构想具体地用于经济调节方面,那也主要是在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内,由许多西方经济学家进行研究而得出的重要成果。假定没有这样一些人的努力和继续研究,那么凯恩斯经济学就会成为西方经济学说史上短暂地存在过的一段插曲,而不会延续到今天。

    凯恩斯经济学是发展的、变化的。人们可以对那些从《通论》出发而又不限于对《通论》做出解释的凯恩斯的追随者们有不同的称呼,例如称他们为“凯恩斯主义者”“现代凯恩斯主义者”“后凯恩斯学派”“新凯恩斯学派”,等等。人们甚至可以把这些追随者的作品拿来同《通论》相比较,指出二者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差异,从而指出某些人违背了凯恩斯的原意,某些人得出了与《通论》相反的结论,某些人把凯恩斯没有过的或不可能同意的论点加入到凯恩斯建立的体系之中,等等。但这一切都与“以《通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的命题不发生冲突。既然《通论》所提供的并非最终的解决办法,而只是提供了一个起点,那么后来那些研究和发展凯恩斯经济学的人就不可能拘泥于《通论》中的一字一句,就必然会有突破。既然有所突破,也就意味着有所舍弃,有所否定。这正是一切经济学说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凯恩斯经济学不可能是例外。

    “《通论》只不过是一个起点”的另外一层含义是:《通论》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写成的,它具有那个时代的特征,而凯恩斯是在他生活的那个环境中着手研究、动笔写作的,他不曾看到战后的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不可能把新的计算手段和由此开创的新的研究思路用于理论的探讨。假定凯恩斯不是在1946年即63岁时就去世,而是能工作到73岁、83岁,并且他的知识结构能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变化、调整,那么他未尝不会对自己在50岁左右写成的这部《通论》做较大的修改或对其中某些论点做出新的表述。从凯恩斯《通论》的序言中可以看出,他已感到一个人如果单独构思太久,可能得出错误的看法,因此批评和讨论十分必要。然而我们不妨再设想一下,即使凯恩斯乐意并且有精力在后来对《通论》做了修改,难道这个修改过的《通论》就不再是起点,而变成了体系的完成吗?不可能是这样。对于一个经济学派别的追随者来说,学派创建人或奠基人的著作,即使是经过本人修改了多次的著作,始终只是重新探讨的出发点。对创建人或奠基人的著作提出补充意见,突破它,或舍弃其中某些论点,是维护和发展本学派的最好的方式。由此看来,不管经济学家们对《通论》出版后的各种对《通论》的解释或根据《通论》中某些论点进行阐发的论著如何评价,应当承认的是,对待《通论》的上述态度并没有什么可以非议之处。

    四、一个经济学派的奠基之作,不一定要严谨得无懈可击,但它必须站在新的高度,提出新的理论框架,开拓新的研究途径。《通论》就是这种类型的著作

    《通论》从它出版之日起,就引起了争议。不同意《通论》中的基本论点的经济学家对《通论》的批评自不待言,即使是同意其中基本论点的经济学家,也对《通论》中的若干表述感到不满意。争议围绕《通论》中所阐述的这样一些理论问题展开,如投资与储蓄的定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流动偏好理论的可信性和利息率对于收入均衡的作用、货币工资率同失业率之间的关系、货币政策在经济调节中的作用,等等。凯恩斯的某些表述的确不是很清楚的,而且即使在《通论》一书中,也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有些论述也欠严谨。这就难怪连支持凯恩斯的人也认为《通论》给后人留下了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难题。甚至同是凯恩斯经济学说的追随者,各人根据《通论》中的某些部分而彼此都认定自己是从凯恩斯的论述出发的,从而争论不休,并且这种分歧也不可能统一到一起。也许这与凯恩斯个人的写作风格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这与凯恩斯作为一个经济学派别的创建人,《通论》作为这个学派的奠基之作这一事实有关。A. 罗宾逊在他写的《凯恩斯传》中,曾经提到过这一点。他说:像《通论》这样的著作固然不妨最后从头重写一遍,但是,“难道为了重写一遍,宁可把上述著作出版日期推迟一年或一年半是适当的吗?正如凯恩斯回忆马歇尔时所写的,‘宁愿不计成败,使不成熟的作品先行问世,然后相信公众的智慧,集思广益,并让广大的世界各取所需’,岂不更为得计?”

    作为一个经济学派的奠基之作,能够再严谨一些,当然更好。但要做到无懈可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问题不在于早一年出版还是晚一年出版,而在于一种新体系,即使是从西方传统经济学体系中分离出来的新体系,也不可能要求它刚出现时就论证得那样周密,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推敲。只要代表着这种新体系的奠基之作能够站在新的高度,有新的构思,提出新的理论框架,开拓新的研究途径,能够给人们以启发,使人们透过它而看到经济学的进一步演变、发展的前景,那就够了。从西方经济学说史看,《通论》可以称得上是这样一类著作。

    正因为如此,在一个经济学派的奠基之作出版之后,只要这个经济学派的理论是有影响的,是足以吸引人们来参加对理论的完善化的,那么肯定会有一批后来者为这个经济学派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创建人或奠基人所不曾完成的工作,包括对疏漏之处的补正,对欠妥之处的改写,对某些细节的发挥,以及对若干新领域内的问题的探讨,都留给了后来者。否则,怎能称之为经济学中的一个学派呢?一切研究和阐释工作,甚至考订和补充工作,如果都由创建人或奠基人一个人在自己的一部代表作中全部完成了,这个经济学派也就到此为止,没有继续发展的必要了,但这样的经济学派是不存在的。翻开西方经济学说史,情况不正是如此吗?

    五、我们不同意凯恩斯的理论体系,不认为《通论》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我们承认,《通论》毕竟对战后西方的经济起了重要的作用

    凯恩斯在《通论》中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避免和克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常性失业和生产过剩,如何通过国家的财政金融调节来维持经济的稳定。实际上,这是凯恩斯无法完成的任务。从较长时期看,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和技术的进步,资本密集程度是不断提高的,对劳动力的需求量也会相对地减少。市场竞争的存在和加剧,迫使企业要增加投资,采用新技术,投资的增加和新技术的采用又促使资本密集程度再次提高。这样,经常性的失业就成为资本主义经济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如果政府采取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的手段来减少失业,并非不能使就业增加,但那样一来,不仅会使社会蒙受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的祸害,而且会以劳动生产率的下降作为代价,结果造成的是较低劳动生产率水平上的较高就业率,而在竞争激烈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这显然会处于不利的地位。《通论》的观点之所以不正确,正由于凯恩斯在分析时回避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质性问题。

    至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常性的生产过剩的原因,也被凯恩斯做了错误的解释。像凯恩斯那样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资本边际效率递减、流动偏好这样一些心理因素来说明有效需求的不足,是不符合资本主义经济的实际情况的。对于资本主义的生产过剩(说得更确切些,是相对的生产过剩),只能用生产的社会性和私人资本主义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来说明,用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来说明。尽管《通论》所表述的思想在西方经济学说史上是一种不同于过去传统理论的新理论,尽管凯恩斯和他的追随者们用自己的这一整套理论建立了一个经济学派,但这并不意味着《通论》就能够正确地解释资本主义经济变动的规律性,或《通论》在解释资本主义社会中经常存在的失业和生产过剩的原因时就符合实际情况。

    虽然如此,我们仍应当承认《通论》确实对战后西方经济发生了有力的作用。对西方经济现实发生了作用的经济学说,不一定是科学的经济学说。某个经济学说本身是否正确与这个经济学说是否对经济现实发生作用,是两回事,不应当把它们混淆在一起。关于凯恩斯的经济学说对战后西方经济的作用,我们可以同意J. 希克斯在《凯恩斯经济学的危机》一书中的这样的论断:西方战后较长时期的经济繁荣很难认定就是凯恩斯政策的功绩,凯恩斯政策可能起了作用,也可能无须凯恩斯的政策,而依靠迅速的技术进步和公共投资的结合,就足以产生繁荣。这就是说,夸大凯恩斯经济学说的作用是不对的。然而,我们也不能否认凯恩斯经济学说在防止资本主义经济恶化方面起过的作用。假定没有依据凯恩斯经济学说而制定的财政金融调节措施,假定仍然像30年代以前那样采取带有经济自由主义倾向的经济政策,那么西方国家在这些年内未尝不会使曾经发生的经济衰退和经济萧条更为严重,失业人数要比这些年出现过的实际数字更多。可见,即使我们不把战后西方的经济增长主要归功于《通论》的影响,但我们却不能不把战后西方不曾出现30年代那样的大萧条这一事实在一定程度上同《通论》的影响联系在一起。

    但我们的分析不能到此为止。如果再做深入一步的分析,那就不难发现,也许正因为根据凯恩斯经济学说而采取的赤字财政政策和通货膨胀政策,70年代以来的资本主义经济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远为复杂的问题。用反凯恩斯主义的一些当代西方经济学家的话来说:实行凯恩斯政策的政府不得不“自食苦果”。通货膨胀与失业交织在一起,“平等”与“效率”之间的矛盾越来越难以应付,经济增长热引起了对经济增长的怀疑,等等,都是“苦果”的表现。这些西方经济学家甚至断言,只有彻底抛弃凯恩斯主义传统,西方经济才能得到转机。不能认为他们的说法没有什么根据。历史很会嘲弄人,正是在《通论》的出生地——英国,也正是在凯恩斯经济学说被认为是主流经济学的大本营——美国,所尝到的凯恩斯政策的“苦果”比其他西方国家更厉害些。这也许是当初所预料不到的。

    但不管怎样,《通论》依然不失为西方经济学说史上的一部有影响的著作。

    (引自《科技导报》198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