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1)
本文讨论科斯关于市场里的企业合约的理论,中心是把企业理解成一个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的特别市场合约。企业合约的一个特性是,在事前没有或不能完全规定各参与要素及其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而总要把一部分留在契约的执行过程中再加规定。企业合约的这个特别之处,来源于企业组织包含着对人力(工人、经理和企业家)资本的利用。与其他理解不同的地方是,本文把“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引入对企业合约及其特征的思考,并认为这是科斯企业理论里被忽略的一个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