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你应当具备哪些技能
究竟要具备什么样的技能,才能在非讼业务中游刃有余,应对自如?按我的业务实践和个人理解,掌握下面这些技能,对开展非讼业务会有所裨益。
一、法律洞察力
法律洞察力既需要专业理论的沉淀,也需要业务实践的积累,才能在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务中找到一种或多种法律规范准确适用。这种在“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来回穿梭的思维需要持续训练和有意识培养,否则,这种法律上的洞察力,有时候会软弱无力,有时候会空洞无物甚至指鹿为马,我们在实务中对法律规范的错误理解和适用并不少见。具体而言,这种洞察力应该通过这样的逻辑递进模式表现:
第一,在商业事务中,准确甄别和遴选确定的法律事实,待证法律事实(能够通过有效证据完全证明或部分证明或补强后可以证明的法律事实),有利或不利的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的最终确定,都应该指向且能为我们商业诉求服务,都应该抗辩或驳斥对立的商业诉求。
第二,在商业事务中,迅速锁定证明法律事实的证据,这种证据可能需要我们系统搜集或创造(录音录像或与第三方有针对性交易所产生的新证据),可能需要切断对我们商业诉求不利的证据链或证据项,可能需要我们放弃或取舍“双刃性”证据,还可能需要彻底放弃证据的搜集和创造。
第三,在商业事务中,准确在“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来回穿梭思考(这种法律事实首先是经过自我内心确信可以证明、能够证明、已经证明的事实,它和诉讼中经由司法机关认定的法律事实有所区别)。寻找证明法律事实的法律规范,寻找法律规范指引的法律事实,寻找证明法律事实的证据,寻找法律规范能够评价的证据,这种“来回穿梭”所展示出来的逻辑性、周密性以及对商业事务的全面准确把握、透析、取舍都是至关重要的。
第四,在商业事务中,准确设计法律解决方案。经由前述的准备和分析,一份高质量且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商业法律解决方案,更多的是法律洞察力和商业直觉力的综合展示。这种洞察力是对商业事务深入骨髓的熟悉和理解,是对法律事实面面俱到的思考和掌控,是对法律规范炉火纯青的解读和应用,是对证据观点张弛有度的操控和把握,是对商业逻辑大智若愚的布局和观势。
二、商业直觉力
在我有限的非讼实践经验中,我一度且固执地认为,若没有基本的、起码的商业直觉力,开展非讼业务会相当艰难,这种艰难不仅仅表现在寻找和开拓业务方面,还深刻地表现在实务操作方面。且看我亲历且可以或一定程度能够说明商业直觉力重要性的案例。
例3-1
商业直觉力的应用
D公司是一家负债达2000万元的酒店旅游中小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任何优良的商业资源,没有持续经营的能力和团队,简而言之,是一家濒临破产、乱七八糟的小公司。因为旅行社合同纠纷,成为两家企业的被告。D公司总经理找了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要求代理诉讼,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愿意接受委托,理由只有一个:D公司没有能力支付基本的律师费,风险代理基本没有盼头,这样的公司能有盼头吗(通常没有)?何况两起诉讼案件败局已定,风险代理还能整出什么花样?每个律师都这样想,所以让我有了介入的机会。
彼时我在三线城市刚开始执业不久,挂靠在一家内勤、财务不超过10人的律师事务所(我相信在很多三线城市类似律师事务所不少),没有什么业务,常常与同事在办公室坐而论道。D公司总经理通过熟人找到我的时候,案情没介绍先给我一颗“定心丸”:“阮律师,不用担心律师费,我们公司正在融资,成功后一定不会亏待你……”当全面了解两件诉讼案的法律事实与证据以及公司现状后,我得出了这样一些判断:
(1)案件胜诉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拖延审判期限的技巧是律师都知道的事,只不过可能多数律师不屑使用而已(我也不屑使用)。
(2)D公司在进行融资,多次未果。融资筹码是产权登记在公司名下的酒店物业楼一栋,市场价值略超过2000万元。
(3)该物业楼在银行抵押货款1600万元,其中有1000万元已被银行划为不良资产,600万元借款程序有瑕疵,银行口头上同意放弃部分债权,但因融资屡次失败未能与银行深入沟通。
基于上述判断,我和D公司总经理就诉讼案件委托代理以及D公司的全盘商业运作进行了协议(打包)谈判,这对我而言,是一次全新的业务尝试,对D公司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我们一拍即合,大致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1)诉讼案件启动诉讼和解方案,若无可能,则走正常诉讼程序,短期内不会对D公司构成伤害(还能伤害这家千疮百孔的公司什么呢?)。
(2)代为出席项目融资谈判,或另行寻找商业合作伙伴。
(3)就D公司系列债务进行框架性清盘,对无争议债务展开谈判,争取和解;对有争议债务,搜集或设计证据,迎战债权人可能启动的诉讼;对可以在法律上免责的债务,主动出击,取得配合与理解。对公司系列抵押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启动与银行的前期谈判,并在此基础上设计系列商业合作方案含股权重新配置。
我就这样先期在没有获得一分律师费的前提下与D公司展开了合作,前后耗时一年半,为D公司融资成功,将一家债务缠身、濒临破产的中小企业推向正常运转的轨道。
我不能说的秘密是在这个项目运作中赚到了多少律师酬金,我可以说的秘密是在这个商业项目运作中,暂时抛开所有的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不说,商业直觉力在D公司项目运作中发挥了奠基性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
商业直觉力还表现在:迅速判断商业项目的盈利点和可行性;迅速找到法律适用与商业运作的衔接点;迅速设计多套解决商业问题的组合方案;迅速……
三、逻辑思辨力
常常,我们自认为,作为执业律师,逻辑思辨力属于已经具备、可以具备、有能力和条件具备的一项基本执业技能。深入了解这个职业群体后我们发现,非也,路漫漫其修远兮。
逻辑思辨力在非讼业务中的表现至少是:能够清晰准确地分析和判断商业项目在运作中的商业可能和法律可能;能够设计解决商业事务的多种方案,并就每一个解决方案穷尽所有的逻辑假设;能够组织逻辑观点和思路,通过语言对第三方进行清晰表达;能够辨别商业事务中的真假乱象,并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向第三方展开说服工作。
逻辑思辨力在非讼业务中的训练套路可以是:
首先,掌握委托代理的商业项目在行业里的运作规律,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或地方或行业规则的规定或流程,结合掌握的情况进行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的论证。与项目有关的法律事实有哪些,有利或不利的法律事实是否可以运用或掌控,展示出来的法律事实如何通过法律规范予以评价。
其次,了解委托人的诉求与现实的客观差距,了解委托人与第三方的分歧和矛盾焦点,这些分歧和焦点是否有调和与让步的可能,这些诉求与分歧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在法律规范上是否有评价的价值。
再次,商业项目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规律,促进或阻碍商业项目运转的条件有多少可能成就或消除。有没有对商业项目有致命伤害的事实或证据被第三方掌握或知悉,有没有双赢或多赢的策略或方案。
最后,进行逻辑思辨的自我假设与论证,一个思路或方案策略的使用,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是否还有组合方案或退路,这样的后果是否可以承受,最坏的可能是什么。如何运用设计的商业解决方案,分什么样的步骤和计划推进或促成。这种类似“左右互博拳术”的运用,就是逻辑思辨最浅显的解读(但不一定准确),我们每个律师都可以训练,可以拥有,至于能修炼到什么程度,看造化、机遇和锻炼的平台。
四、综合掌控力
作为专事非讼业务的执业律师,若没有一定的综合掌控能力,在一项业务开展或方案执行过程中,局面可能不甚乐观或不可预知。这种综合掌控力主要指:
第一,保持项目执行从始至终的影响力、执行力和凝聚力。这会让商业法律解决方案在执行中获得客户上下员工的支持与配合,能够让自己的律师团队齐心协力,不打折扣地推进执行方案,能够获得整体的信任与支持。所有这些,都是项目执行不可或缺的,它能让一个完美的方案获得完美的执行,甚至能让一个不甚理想的方案,得到完美的执行,这对实现委托人的委托目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二,保证在项目执行临时(主动)变更、被动变更甚或运作思路、方案的环节部分或全部调整时团队(人心)稳定或不打折扣地执行。有时候,因为情势变更或原方案在执行中遇到新问题的缘故,需要重新设计、部分或全部改变原来的执行方案。这种改变后的执行,需要获得客户的理解与配合,需要律师团队的领悟与执行思路的调整,否则,在继续推进执行方案过程中,可能就会状况不断,问题不少。
第三,促使或帮助委托人做决定,改变或说服委托人的分歧、焦虑与担心。与第三方发生碰撞或相互协作项目的时候,引领话语权与控制权,按照既定思路或变化后的方案有条不紊地推进或实施。任何一个商业法律解决方案,都有可能遇到来自客户内部的反对、犹豫与怀疑,在没有看到想要的结果前,他们不确定这样推进的后果是什么。也有可能遇到来自第三方的抗议甚至叫板,还有可能遇到来自律师团队内部的分歧与情绪抵触。此刻,作为项目负责律师,若不能说服那些关键人物,控制那些关键部门,就有可能会功亏一篑,甚至无功而返。
五、文字表达力
文字的表达力与语言的表达力一样重要,甚至有时候文字传递的信息更富有张力和美感,更具有说服力与持久力。拥有适当的文字表达力,对我们开展非讼业务帮助不小。因为在非讼业务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其使用比例或频率远远高于诉讼业务对文字的需求。以一个简单的股权融资为例,涉及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配置与分析”、“融资对象与机构分析报告”、“第三方尽职调查评析”、“融资谈判目录与纲要”、“融资商务合同制作”等。而一个简单的诉讼案件(一审),翻来覆去就是起诉状、答辩状与代理词,其要求和难度远远低于非讼业务中法律文书的要求和难度。
所以这种文字表达力在非讼业务中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我认为,文字表达力与天赋灵性有一些关系,但是后天的锻炼和造化同样不可或缺,若你天赋过人,加上后天的锻炼,文字表达造诣一般都较高,若先天不足,抱歉,那你只有加强后天的训练与学习,努力让自己在这方面变得更好。下面介绍两种持续训练的办法:
(1)多读书,初期什么书都可以读,读到一定层次且获得一定感觉后,开始有选择性地读书,读好书,读专业书籍,这对提升文(字)感(觉)相当有帮助。当我们动笔时,曾经读过的句子和精彩表达能够自然涌现,此刻,我们已达到了读书的第二层境界。读书的第一层境界按我的理解是:读自己需要的书,懂得自己缺少什么而有选择性和针对性地读书,且只读目录、内容提要、开头和结尾,读完以后还能融会贯通,恭喜,我们达到了“下笔如有神”的境界,虽不能羽化为仙,但起码在制作法律文书方面可以游刃有余。
(2)多阅读和分析优秀的法律文书,揣摩人家为什么要这样表述,类似意思还有没有更好的表述方式。有些经典的表述甚至可以记录下来以备在工作中恰当使用(引用),实际上在法律文书制作中,有一部分表述是固定的、通用的、严肃的、不应随意更改的。比如在一些非讼法律文书中的免责声明,一些风险提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