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永远没有做完的那点事

1.认真服务只能满足客户,专心服务才能感动客户。

2.有团队的话,请将我们团队的员工视为上帝,因为管理学上说了,没有满意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客户。

3.获得一个新客户所花费的成本最少是维护一个老客户成本的两倍。

4.方案执行一定要点面结合,宜细不宜粗。

5.有些事,可以慢慢做,人生的过程,也需要如此。

在执业过程中,我们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委托事宜处理完毕,与客户的关系也暂时告一段落,甚至再难有第二次机会接触、交流或合作?若这种正常结束的委托代理关系不需要大惊小怪的话。那么,我们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前,与客户就像热恋中的恋人,你追我赶,热情有加;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初期,如正在度蜜月的新人,谈案情,找证据,做方案,你来我往,相当热闹;中期,出现审美疲劳,相互埋怨,客户埋怨律师责任心不够,能力欠佳,态度不好甚至方案或思路根本性错误,而律师也埋怨客户,不可理喻,过度依赖律师,思维混乱,执行力差,没有如实陈述案情,关键证据无法获取等;后期,解除合同,该退钱的退钱,该归还的材料归还客户,该计算的劳动报酬一分不少!

上述现象当然不会普遍存在,但在一定范围或区域内确实存在。谁也不希望与客户摊上这样的矛盾与隔阂,但有些事情一定要发生的时候,躲是躲不掉的。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当然会有很多,只不过,我们思考或寻找的是哪种办法更适合我们个人而已。按我的理解,客户毕竟是我们的“上帝”,能不发生的误会与纷争,最好别发生,这终究不是好事。若无法避免要发生,也要保留完整的服务资料与合规执业的证据,不要让客户最后把我们“卖了”。若因为“眨眨眼”就成为客户举报“教唆作伪证”的证据与口供,这实在是很悲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