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官场与官族

    在古老的农村结构形成的“乡里”场所之外,专制官僚政治提供另一个活动空间——“官场”。它构成了滋生“世家”的又一个场所,而且能不依赖乡里条件(大地产、强大宗族和众多依附农等)而独立形成“世家”。这类世家可称“官族”。这类“官族”有哪些类型呢?

    外戚家族的煊赫在汉代特别突出。像西汉之吕氏、霍氏、王氏,东汉之窦氏、邓氏、阎氏、梁氏,都是一旦专权,则子弟亲党布列于朝廷。这是历史早期“家天下”传统的一种表现。此外功臣也能形成世家。西汉的军功阶层到汉武帝时就衰败凋零了,而东汉则不一样,从龙的元勋中有不少人权势蝉联,甚至与王朝共始终。拿耿氏做例子:“自中兴已后迄建安之末,大将军二人,将军九人,卿十三人,尚共主三人,列侯十九人,中郎将、护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数十百人,遂与汉兴衰云。”战国秦汉“世家”传统一度中断之后,外戚和功臣家族的延绵和显赫,首先就让我们看到了“世家”因素的又一轮积累。

    进而,新兴官吏中也逐渐积累着官族因素。这也有不同的情况。某些专业性很强的官职常常子孙相袭。早在周代就是如此了,例如史官、贞人。汉初仍有这样的情况。张家山汉简《史律》中,就有“史、卜子年十七岁学”的规定,由此可知史与卜的儿子,满十七岁即有义务学习其父的技能,做“史学童”或“卜学童”。太史掌管着天文历算,需要高深的天文和数学知识。司马谈、司马迁父子相承做太史,爷俩儿并称“太史公”。又如汉代法律浩繁,法学也是很专门的学问,所以法官往往出自“律家”,即法学家族。颍川郭氏自郭弘以降,“数世皆传法律”,子孙中出了7位廷尉;还有不少担任刺史、侍御史、廷尉正监平的,这些官都是司法监察之职。又如沛国陈氏家族,也是“世典刑法”的律家。

    作为官吏基本行政技能的“文法”,也有家世相传的情况。酷吏张汤,自幼就跟着做长安丞的父亲学“书狱”;于定国之父是县狱史、郡决曹,于定国“少学法于父”,后由来狱史、郡决曹仕至廷尉,当上了最高法官。这都是子承父业之例。除了朝廷,州郡县也不乏这样的“世吏”。一些学者拿“世仕州郡”的例子,证明“豪族大姓垄断郡县”。然而他们很多不过是“世吏”而已,未必有多高门望,不宜都看成名族著姓。像刘备,其父祖“世仕州郡”,但他幼年时父亲就死了,跟母亲贩履织席为业,没人把他家看成名门;孙坚家族号称“世仕吴”,但田余庆先生依然认为,孙氏是“孤微发迹”,“孙氏门寒,家世不详”,“无强大的乡土势力可言”。

    然而世代居官,毕竟有可能形成门望。新式吏员逐渐变成了社会的支配者,变成了一个官僚阶级,那么世代居官,就意味着世代占有权势、利益、地位和声望。一些家族虽世代居官也没能建立门望,但总会有些家族赢得了社会推崇;一些官员家族两三代就衰落了,但总有些延绵得较为长久。于是,先秦“世家”传统一度断裂之后,汉代又围绕着“官”,开始了新一轮“世家”的缓慢积累。像李章“五世二千石”,羊续“其先七世二千石卿校”,都是最值得夸耀的事情。东汉墓碑吹捧墓主时的“奕世载德”“银艾不绝”“牧守相亚”“将相不辍”等用词,都反映了汉代门第观念所崇尚的,就是官阀。统计显示,东汉三公的家世连绵情况,也是超过西汉的。

    概而言之,“官场”中滋生着“世家”,而且能在独立于“乡里”的条件下滋生“世家”,而且是更有影响力的“世家”。西汉张氏居“金、张、许、史”四族之一,此族始于张汤。然而张汤之父不过是长安丞而已,张汤本人以文法为吏,所以这个家族,基本是在朝廷上发展起来的。东汉大士族,史家多以弘农杨氏、汝南袁氏为称。杨氏虽在汉初就有禄位,但西汉末就已衰落了。到了东汉,杨震年至五十才仕州郡,汉安帝时举茂才,由此百余年无禄位的杨氏,才发展起来。汝南袁氏家族的袁良,西汉末不过是二百石的太子舍人,其孙袁安以县功曹起家,后来官至三公,袁氏由此崛起。无论杨氏还是袁氏,都不是先成为乡里豪右才变成当朝士族的。其家族后来在乡里的权势,倒是从朝廷权势派生出来的。中常侍樊安的例子也很有意思。樊氏乃南阳、湖阳豪姓,而且还是光武皇帝的母家,“封宠五国”、屡居要职。后来樊家一度中衰,弄得地方官都敢上门欺负。为扭转颓势,樊安毅然决然地屈身去当宦官。这一招果然奏效,“是以兄弟并盛,双据二郡,宗亲赖荣”。朝廷势位对维系门望,就是如此重要。

    那么,仅仅从“古老的农村结构”中寻找士族的起源,就是很片面的。“官场”构成了另一个世家的摇篮。复杂发达的专制官僚组织,是这个社会中无可匹敌的“巨无霸”,它提供了一个更高级的政治角逐空间——“官场”,它更为组织化、专门化,从而超越了原生的农村结构。官场中人可以获得更大权势声望,可以调用更多政治资源,建立更广泛的人际关系网,从而以更精致的方式寻求利益。古老农村结构中的乡里豪右,只有与“官场”建立联系之后,才有指望获得更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