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筑地面工程
第一节 基土垫层
一、施工准备及其资料形成
1.技术准备
(1)进行图纸会审,复核设计做法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
(2)复核结构与建筑标高是否满足各构造层总厚度及找坡的要求。
(3)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进行技术交底,并根据工程特点、填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工程(工业厂房等)或大面积回填,应通过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施工含水量的控制范围。
2.材料准备
(1)填土尽量采用原开挖出的土,必须控制土料的含水量、有机物含量,粒径不大于50mm,并应过筛。填土时应为最优含水量,重要工程或大面积的地面填土前,应取土样,按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宜按表2-1采用。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见表2-4)】
注:表中土的最大干密度应以现场实际达到的数字为准。
(2)对淤泥、腐殖土、杂填土、冻土、耕植土和有机物大于8%的土,均不得作为地面下的填土土料;膨胀土作填土土料时应进行技术处理。
3.机具准备
人工回填主要机具有:打夯机、手推车、木夯、铁锹、筛子(孔径40~60mm)、喷壶、耙、锄、2m靠尺、胶皮管、小线、水准仪等。
机械回填主要机具有:推土机、铲运机、机动翻斗车、碾压机械、装载机、手推车、铁锹、水准仪等。
4.作业条件
(1)基土已开挖至设计标高,软弱土层已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2)房心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并验收后再进行。
(3)填土面积范围水和有机物等已清理干净。
(4)回填前,应做好标高控制线,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或厚度。
(5)水、电已接通。
(6)符合质量要求的填土料已备齐。
二、施工工艺过程及其资料形成
1.工艺流程
2.操作工艺
(1)基土下土层应均匀密实。填土或土层结构被扰动的基土,应采取机械或人工方法分层压(夯)实。
(2)填土施工应分层摊铺、分层压(夯)实,分层检验其密实度,并做好每层取样点位图。每层压(夯)实后土的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0.9。
填土宜用环刀取样,测定其干密度,求出密实度;取样数量每层按100~300m2 取样一组,但每层不少于一组。取样部位应为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
(3)填土时土块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0mm,应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压(夯)实。填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有关规定。每层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性能确定。常用夯(压)实方法、每层最大铺土厚度和所需要的夯(压)实遍数,宜按表2-2采用。
注:1.本表适用于选用粉土、黏性土等做土料,对沙土等类做填土时应参照国家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有关规定执行。
2.本表适用于填土厚度在2m以内的情况。
(4)过干的土料在压实前应加以湿润,并相应增加压(夯)实遍数或采用大功率压(夯)实机械;过湿的土应予晾干;含水量过大时,应采取翻松、晾干、换土、掺入干土等措施降低其含水量。
工业厂房填土时,施工前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最优含水量和施工含水量的控制范围。
【回填土试验报告(见表2-5)】
(5)人工回填——打夯机夯实。
1)用手推车或机械运土,人工配合铺土,打夯前应将填土初步整平,虚铺厚度应满足表2-2的要求。
2)打夯时要按一定的方向进行,均匀分开,不留间歇。打夯要求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两遍纵横交叉,分层夯打。
3)室内回填时,如遇有管道、管沟时,应先用人工在管道、管沟两侧填土夯实,并应从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方可采用打夯机夯实。
(6)墙、柱基础部位的填土,应分层重叠夯填密实。在填土与墙、柱相连处,也可采取设缝进行技术处理。【夯填施工记录】
(7)待夯填至设计标高时,应对房间的填土进行平整,然后交接验收。【交接检查记录】
三、质量控制与验收及其资料形成
1.主控项目
(1)基土严禁用淤泥、腐殖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含有有机物质大于8%的土作为填土。
(2)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0。
2.一般项目
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3的规定。
【基土垫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2-6);基土垫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四、基土垫层资料汇总
1.施工过程形成的资料
(1)施工技术资料: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2)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记录。
(2)施工记录:
基土击实、夯填施工记录。
(3)施工试验记录:
1)土工击实试验报告(见表2-4)。
2)回填土试验报告(见表2-5)。
(4)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基土垫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2-6)。
2)基土垫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施工资料表格填写范例及要求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