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微信的增量价值
如果只有一个人使用微信,那么就只有使用者自己关注微信(其实一个人是无法使用微信的,微信需要交互嘛!);如果有数以亿计的人群使用微信,就会有更多的人关注微信,就会吸引大量的厂商敏锐的目光,虽然使用者是以个体的形式进行操作的,因为这时微信蕴藏着巨大的增量价值的机会。
虽然微信最初是以即时通信应用平台的面孔出现的,但是现在营销作用已经成为其二次扩张的能量源,特别是企业、商户、创业者等,看似为方便聊天而设置的朋友圈、扫一扫、摇一摇、附近的人等功能模块,已经被各路“商场大军”发挥得淋漓尽致。其实,微信的增量价值是多方面的,合理而有效地加以利用,几乎所有参与者都能“从中渔利”,主要是在微信功能模块和参与者两大方面实现的。
功能模块方面:朋友圈、扫一扫、摇一摇、附近的人、漂流瓶、游戏、表情商店,以及推广、营销、支付、服务、理财等功能实现的,是基于交互而产生的增量价值。
朋友圈是一个社区,当然具有营销功能,虽然它的原始定位只是交互分享。用户不仅可以在圈里发布商品的简要信息,还可以分享购物的商品、心得、图片等,从而能够产生大量的二次传播和二次营销。当然,不要把朋友圈变成一个纯粹的营销工具,不然你的粉丝可能会跑掉,毕竟分享才是它的真实想法。
微信的价值增量
扫一扫是一种搜索方式,用户可以快速查询、验证商家及其产品信息,这样一来不法商家及其假冒伪劣产品就会被剔除,线下线上同时进行的交易活动能为合法特别是优质商家及其商品营造良好发展机会。
摇一摇与漂流瓶相似,都是一种随机推送和获取信息的方式。对于商家而言,可以将要开展的活动随机发送出去,在商城上备注本次活动的信息,拾到消息者可获得商家派发的礼物。如招商银行“漂流瓶”。
附近的人利用手机定位功能,商品和服务提供者能被周边的微信用户(一般具有较强的即时消费需求)快速查找从而产生消费,增加商家的“偶然消费”产生收入。适合餐饮、服饰、娱乐、快速消费等业态。
游戏的增量价值的方式比较独特,用户使用游戏时能提高游戏及其开放商的知名度,更直接的价值是通过对游戏用户的统计,开发商、微信等主体可以获得广告收入的分成,模式与QQ游戏相似。
表情商店的商业运营和增量价值方式与游戏相似,都是以流量带来广告,各主体参与广告分成。
推广主要是利用订阅号开展,其增量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对商家及其商品的知名度扩展方面,能代替部分的直接广告,能维护商家的市场生态圈,能协助商家开发出新型消费热点,如微信上的艺术拍卖等。
营销就是商城,毫无疑问交易能创造价值。在淘宝、京东等电商之外,商家现在还可以利用微商城扩大销售,增加收入。不仅如此,由于微商城的适用性更强,一大批草根创业者纷纷涌现出来,电商将呈现出井喷式的极速发展,并带动众多行业和企业的发展。
支付即以财付通为依托的微信支付。与银行、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不同,微信支付突破了实体与虚拟、线上与线下的距离,简化了支付流程,提供了支付效率,增加了交易的机会,开通微信支付的很多商家如大众点评网的交易额上升了20%,这样就实现了商家的增量价值,也优化了用户的体验度和舒适度。
服务是以数据统计、微信支付为主体的一整套解决方案。数据统计能让商家更“知己”,从而调整和改进运营策略,目标的针对性、准确性和运营效率大幅度提高。而微信支付不仅是一种支付工具,更是营销后续服务的保障,从而能维持和增强对用户的黏性,创造更多更好的重复消费。
参与者方面,个人用户、企业商家、微信研发者、广告投放者、微信服务商等群体利用微信产生的增量价值,包括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平台价值等,这些群体构成的微电商生态圈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不仅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更能催生大量新的消费热点和新的业态,实现总体的增量价值。
市场是经济的晴雨表,是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而厂商则是一种商业模式是否有效的试金石,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先锋队。以微信为例,数以百万计的厂商之所以争相接入微信商城和微信支付,看中的就是微信巨大用户背后隐藏的增量价值和商业机会,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逐利的本能。从“朋友圈”到电商平台,从WeChat到WEGO,从即时通信到商业革新,微信不断创造着传奇。而我们今天对微信所能看到的增量价值,明天可能又被新的价值点取代。超出预期,不断革新,其实,这也是微信的增量价值。
5.电商新格局何去何从?
“错过了淘宝,就不要再错过微信!”这是很多人对微信的期待,似乎微信就是电商的二次春天,而关于“电商大战将至”的言论也不时被提上荧屏,冲击着我们的眼球。由此一来传统电商巨头们坐不住了,临战时何人能淡然处之,好像电商格局下一秒就要被改写一样。
鲁迅先生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是的,世上本没有电商,淘宝、京东壮大了,电商才开始深入千家万户。电商的出现催生了线上线下交易的区分,改变了商业的格局,远程实时交易从可能变成了现实,虚拟支付开始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慢慢改变了人们的购物习惯、支付习惯甚至思维习惯。电子商务出现在商业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很快就催生了一大批新的商业大亨。2013年我国社会零售总额为23万亿元,其中电子商务为1.85万亿元。从数据上看,电商的比例并不高,但是别忘了,电子商务企业的数量较少,这样平均每家电商企业的额度就很大。以淘宝为例,2013年总交易额为1.4万亿元,约占社会总交易量的6%,这是一个很恐怖很逆天的数字比例,超过了移动、电信、联通三家电信巨头的营业总额(1.2万亿元)。几乎可以说,淘宝就是一项“支柱产业”(经济占比6%),企业(淘宝)就是行业(电商),就是电商的代名词。商业格局由电商改变,电商格局由谁改变呢?
是微信吗?不然电商巨鳄马云为什么一边害怕微信,一边全力封杀和围堵微信呢?读者们都知道,微电商并不是微信的专属,更不是微信的首创,微博才是原始开创者,为什么不见马云和阿里淘宝大动干戈地封杀微博呢?微博是微电商的首创者,就像黄梅戏一样,发源于湖北黄梅县,却是在安徽怀宁县发展起来的。微电商是在微信上发展起来的,微信电商很快就成了微电商的主力,这才对传统电商产生了威胁和冲击并遭到强力的反击、打压。微信普及,微电商、微商城成为全民实现梦想的摇篮,主动或被动与传统电商之间你来我往的明争暗斗此起彼伏,激烈上演。以腾讯微信、阿里淘宝为首的两大联盟阵营越来越大,波及面越来越广,双方剑拔弩张,电商大战一触即发。这是一场昂贵的游戏,更是一场重要的战役。
假如大战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真的能决定未来的电商格局吗?似乎我们还难以得到肯定的回答。一个重要的事实是,传统电商“领土”为1.85万亿元(2013年),虽然微电商还没有公布“领土测量”数据,但是普遍预测目前其“领土”很小,可以忽略不计。现在就轻言电商格局改变似乎还为时尚早,也不利于微电商的后续发展。另一方面,微电商依托的移动终端是手机,这是与传统电商的重叠部分。作为两种主要的终端载体,电脑和手机都不会被对方取代,各自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发挥作用,这就决定了微电商与传统电商都不可能被对方所取代。移动支付是双方“领土”的冲突区域,但是支付是交易的最终环节,一定程度上是居于交易之后的次要环节,先有交易再有支付。
由此可见,微电商力量相对弱小,年轻活力,发展极快,是未来重要的商业形态,进攻多于防御;传统电商基础牢固,实力强大,吸引力相对较小,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是现在主要的商业形态之一,防御多于进攻。电商大战中如果传统电商获胜,微电商发展将迟滞和暂缓;如果微电商获胜,现有的电商格局中微电商将占有重要地位,传统电商的绝对优势地位只是被动摇而不会被完全取代。微电商丰富了电商的形式,拓展了电商的外延,在未来的电商格局中,传统电商、微电商共生共存的情况将维持较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