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下而上的规训革命:低地国家
“荷兰共和国在整个欧洲显得如此引人注目和重要,”威廉·阿格利昂比(William Aglionby)在1669年写道,“这个弹丸之国令人侧目的崛起已成为见多识广者最常见的谈资。”他指出,考虑到荷兰在崛起过程中“一直和西方世界的霸主(即西班牙国王)作战”,其壮大更加令人惊叹。在他看来,这场战争(荷兰起义)事实上“使这个国家的体质(Constitution)……更加强健和壮硕”。[1]这个“弹丸之国”缘何强盛?它的“体质”为何如此“强健和壮硕”?
在战争中心论者看来,这些问题的答案应当从制度和组织层面中寻找;换言之,关键在于国家政权的集中化、科层化以及它们对国家能力的影响。但现有的材料并不支持这种回答。下文将指出,尽管从建国伊始就陷入持续的战乱中,但荷兰的国家政权既非特别集中化,也非高度科层化。因此,荷兰共和国并非战争中心论者笔下的强国家政权的典范。那么,它是一个弱政权吗?上面这位英格兰作者是不是弄错了?
历史证据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尽管地狭人稀,荷兰共和国却拥有强大的陆军和海军,管理着一个广袤的殖民帝国,并在同比自己地域更广、人口更多的邻国(西班牙、法国和英格兰)斗争时丝毫不落下风。这种外部实力也体现为内在的秩序;尽管行政系统孱弱,且维系了世袭制政权,荷兰共和国仍然跻身最安全、最稳定、治理水平最高的国家之列。
这给我们带来了一个难题。按照国家创建的标准理论(战争中心论模型),荷兰应该是一个孱弱的政权。但从通行指标(即战争中心论者最热衷的指标:外部实力和内在秩序)来看,荷兰又是一个强大的政权。[2]这是为什么呢?
一个候选答案是财富。这种回答来自世界体系理论和某些历史制度主义者,且不无道理。[3]毕竟,多数经济史学家可能都会承认,北荷兰是17世纪最发达的欧洲国家;即使后来将世界经济霸主地位拱手让于英国,它在整个18世纪仍然位于欧洲之巅。[4]多数历史社会学家也认为,物质资源是国家力量的关键因素。如果战争是国家力量的终极试金石,金钱是战争的命脉,那么,国家能力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财政资源。但这种回答远远不够。最关键的是,它无法解释荷兰社会何以井井有条,甚至无法解释荷兰何以能够榨取如此多的物质资源。强大的经济可能是国力强盛的潜在原因,但绝非唯一原因。
在我看来,要透彻理解荷兰的强盛,我们不能忽略另一个因素:宗教。更具体地说,我们要考察宗教规训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特别是对地方秩序的影响。我认为,荷兰共和国的真正权力是在地方层面展开的;这一政权的力量源泉实则隐藏于地方层面。一旦我们考察与黄金时代的日常生活交织在一起的道德训诫和社会控制网络,荷兰政权的资源调用与秩序维护能力就会更为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但在探究荷兰政权是否强大以及为何强大之前,我们不妨先考察它是如何建立以及何时建立的。这个问题的简单答案就是西班牙和低地国家之间的八十年战争(1568—1648年),尤其是通常被称为荷兰起义的前半阶段(1565—1589年)。正是这场反抗西班牙的起义导致低地国家分裂为两个政治体:一个是作为西班牙封地的南部地区,大体与今天的比利时接壤;另一个是北部的立宪共和国,也就是近代荷兰的前身。我将指出,更深刻的回答是荷兰加尔文主义的兴起以及随之而来的教派冲突。围绕宗教问题以及天主教教会和归正宗教会未来问题的持续纷争使西班牙王室和荷兰诸侯之间的激烈政治争端升级为全面的革命冲突。
本章剩余部分内容如下。我首先对荷兰起义以及荷兰加尔文主义在其中的催化作用做一番简要回顾;然后对荷兰国家政权的结构和运转做出描述,呈现其外在力量和内部实力的质化与量化证据。接下来,我将讨论加尔文主义所引发的规训如何增强了国家力量。在结论部分,我会将分析结果重新置于更宽泛的历史和理论视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