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起义:教派冲突与社会革命[5]

    在16世纪上半叶,低地国家由17个省组成,地理位置相当于今天的比利时与荷兰。在此阶段,西班牙的哈布斯堡家族一直试图强化对低地国家的控制。[6]查理五世(Charles V)统治期间(1506—1555年),布鲁塞尔的中央行政体系经历了重组,全国议会(States General)和省级议会的权力均逐渐减弱。查理五世之子腓力二世(Philip II,1555—1598年在位)试图进一步改变势力版图;在急需融资以对法开战的情况下,他未经全国议会批准就征收新税。1559年,腓力二世宣布重组教会,增设多个新主教辖区[7],这进一步激化了矛盾,使上层贵族愤怒不已,因为这些贵族向来将教会职务视为自己的管辖范围。简单来说,哈布斯堡家族试图强制推行绝对主义统治。

    这些冲突并不稀奇。文艺复兴时期的君主和代议机构往往关系紧张。但在这里(以及其他几个例子中),长期的宪法冲突和新教的急剧膨胀交织在了一起。在16世纪50年代初,巡回布道的加尔文宗传教士开始从法国进入低地国家[8];到了60年代初,加尔文主义已成为全国性运动,并积极倡导信仰自由。作为回应,腓力二世重申了原有的反新教法令,并扩大了宗教裁判所的活动范围。

    1566年春天,一众贵族强行闯入西班牙女总督帕尔马公爵夫人玛格丽特(Margaret of Parma)的官邸,递交了要求撤销反新教法令的请愿书。[9]玛格丽特克制的回应被众多加尔文主义者解读为宗教自由的声明。到了夏天,荷兰的城镇涌现了众多露天的宗教礼拜或秘密布道,信徒数以千计。时至8月,整个荷兰陷入加尔文主义者领导的圣像破坏运动的怒潮中。[10]到了秋天,在布雷德罗德公爵(Duke of Brederode)的领导下,一群贵族开始对国王进行武装反抗,但未能获得广泛支持,最终被阿尔瓦公爵(Duke of Alva)率领的皇家军队轻松击败。阿尔瓦公爵随之取代了玛格丽特,成为新的总督。

    来自西班牙的惩罚迅速而残酷。他们建立了一个特别法庭,用来审判异端和起义者。[11]数千人被处决,更多的人遭到流放,包括奥兰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这位反抗运动未来的领袖。[12]与此同时,当地贵族在布鲁塞尔的高层行政职位纷纷遭到解除,转而由西班牙人接手;新主教辖区计划得到恢复;一系列备受诟病的税收政策也被强制执行。[13]

    在这一时期,加尔文宗流亡者开始在低地国家内外组织对西班牙人的反抗,奥兰治的威廉则拼命争取国外的军事干预。下一波冲突始于1572年,未设防的海边小镇布里尔(Brill)被1100多名加尔文宗亡命徒组成的“海上乞丐”(Sea Beggars)洗劫。[14]在当地同情者的支持下,他们很快“解放”了北荷兰的大部分地区,“开放”教堂供加尔文主义者礼拜,并以更愿合作的行政官员取代不合作的官员。[15]之后,奥兰治的威廉匆匆集结军队,攻入南部。但由于势单力薄,他很快就被迫率队撤至北方。在那里,荷兰(Holland)和泽兰(Zeeland)两省议会已经建立起由加尔文主义者把持的共和政权。[16]

    但没过多久,由于卡斯提尔(Castile)的财政危机,西班牙军队止步不前,腓力二世被迫和谈。和谈很快因宗教问题不欢而散。腓力二世拒绝对“异端”做出任何让步,奥兰治的威廉同样拒绝妥协。随着和谈的失败,西班牙人再次进攻北方。皇家军队在新总督唐路易斯·雷克森斯(Don Louis Requesens)将军的率领下攻城拔寨。但这次进攻再次因为西班牙王室的财政问题而被迫中止。

    雷克森斯在次年春天去世,这为渴望宗教和解的温和派与政治精英(politiques)提供了机会。原因在于,随着雷克森斯的去世,权力重新回到以身为天主教教徒的亚斯科特公爵(Duke of Aerschot)为主的温和派掌控的国务委员会(Council of State,地区行政中枢)手中。在他的领导下,委员会费尽心力地设计出一份与荷兰和泽兰的协议,通过提交到省议会来“解决”(或毋宁说推诿)宗教问题,这就是所谓《根特协定》(Pacification of Gent)。当奥地利的唐胡安(Don Juan of Austria,雷克森斯的继任者)最终于1577年抵达低地国家时,全国议会要求他接受《根特协定》,否则便拒绝承认其总督身份。在《永久谕令》(Perpetual Edict)面前,他不情愿地接受了这一条件。

    但主和派不久即失去控制,反叛演变为革命。这次的领导者成了城市民众(popoli),他们要求享有敬拜的自由,并号召结束寡头统治。部分南方城镇,尤其是根特(Gent)和布鲁日(Bruges),也公开支持加尔文主义者主导的共和政体。[17]南方各省开始公开反抗西班牙。[18]

    在此期间,奥兰治的威廉稳步巩固了对北部城市的控制。1579年,北方七省签订了共同防御条约,组成乌得勒支同盟(Union of Utrecht)。1581年,在另一轮无果的和谈之后,北方各省正式宣布实际已成事实的决定:废除腓力二世的君主和统治者身份。历史进入了七省联盟和西班牙国王交战的阶段。

    1578年10月,唐胡安患瘟疫去世。继任者是帕尔马公爵(Duke of Parma)亚历山大·法尔内塞(Alexander Farnese)。他是一位精明的外交家、出色的军事策略家和虔诚的天主教教徒。法尔内塞决心要镇压这场他眼中的异教叛乱。经过长期围攻,法尔内塞重新占领了荷兰南部的大部分土地。[19]到了1585年,叛军仅控制荷兰、泽兰和周边部分省份。

    为了力挽狂澜,全国议会开始寻求一个强大的庇护者,以提供急需的军事领导和境外援助。他们首先求助于法国国王亨利三世的弟弟安茹公爵(Duke of Anjou)弗朗索瓦·埃居尔(Francis Hercules),但在一场流产的政变后放弃了这一选择。他们随后转向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的廷臣、莱斯特伯爵(Earl of Leicester)罗伯特·达德利(Robert Dudley)。[20]但他也遭遇政变危机,全国议会再次被迫放弃。自此,全国议会静悄悄地放弃了继任者提名。北方诸省虽然尚未更名,但已成为实际上的共和国。

    在这些年,联省的军事状况日趋绝望。但西班牙舰队在1588年8月的覆灭给荷兰人带来了喘息之机,使其在政治和军事上恢复了实力。荷兰执政(Grand Pensionary of Holland)兼全国议会实际领袖约翰·范·奥尔登巴内费尔特(Johan van Oldenbarnevelt)巩固了财政和行政体系。[21]与此同时,在才华横溢的数学家和工程师西蒙·斯特芬(Simon Stevin)的协助下,沉默者威廉(William the Silent)之子拿骚的莫里斯(Maurice of Nassau)整顿了军队纪律。[22]虽然与西班牙的战争直至1609年方告终结,但联省的独立地位在1600年已成为既定事实(fait accompli)。

    这场战争催生了一个新的国家:荷兰共和国(Dutch Republic)。在地理上,这个共和国由低地地区的北方七省[荷兰、泽兰、乌得勒支(Utrecht)、弗里斯兰(Friesland)、德伦特(Drente)和上艾瑟尔(Overijssel)][23]以及佛兰德(Flanders)和林堡(Limburg)的零碎地区组成。在政治上,它遵从联邦宪法,全国议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但在法律和运作中受省督(stadtholder)、省级议会以及城市行政官员的制约。[24]在宗教上,它是一个多元教派的社会,归正宗教会享有法律和财政特权,并最终获得了多数人口的效忠;但包括天主教在内的其他教派最终也被勉强接受。[25]简而言之,在这个国家政权中,作为反哈布斯堡联盟核心的共和派与加尔文主义者基本得偿所愿,但未事事如愿。

    这场叛乱并没有唯一原因或根本原因。一部分深层根源在于怨愤,在于荷兰贵族对西班牙王室的怨恨,次级贵族对高级贵族的怨恨,以及城市民众对寡头统治者的怨恨。更直接的催化剂是腓力二世的早期绝对主义(proto-absolutist)政策:他试图将权力集中至布鲁塞尔,不经全国议会的同意就征税,并精简教会管理层。加尔文主义者的好斗性和天主教教徒的拒不妥协引发了宗教暴力和以暴制暴,这更为革命形势火上浇油。然而,将叛变转化为革命的并不是这三种不满情绪来源的简单结合,而是它们之间相互作用并最终交织到一起的方式。社会、政治和宗教上的不满情绪相互激化,矛头逐渐指向国王,使共和派与加尔文派、保守派与革命派、商人与工匠等各种反西班牙力量的不同利益得以整合(并掩盖了纠纷)。这最终体现为反西班牙情绪的井喷式爆发,催生了奥兰治的威廉所领导的宗教“政党”,并在最后出现了全国议会主导的共和政体。当然,如果西班牙的财政状况不那么糟糕,这场叛乱能否成功还未可知。但如果没有宗教问题,它很难升级为一场革命。简言之,即使不是充分条件,教派冲突也是荷兰起义的必要条件,是北荷兰形成独立国家的关键因素。下面我将讨论这个新政权的结构和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