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自上而下的规训革命:勃兰登堡-普鲁士
在勃兰登堡-普鲁士,少数人总能发挥出大力量。(In Brandenburg-Preußen war die kleinere Zahl bekanntlich immer die größere.)
——台奥多尔·冯塔纳(Theodor Fontane):《施特希林》(Der Stechlin)
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Der Staat ist die wahre Sittlichkeit.)
——G.W.F.黑格尔(G.W.F.Hegel):《法哲学原理》(Philosophie des Rechts)
长久以来,历史社会学家和社会史学家都将普鲁士视为最纯粹的绝对主义君主政体。这种看法不无道理。在18世纪的欧洲,可能没有哪个国家政权在权力集中化和行政理性化方面做得比普鲁士更加彻底。然而,德意志史学家早就认识到,普鲁士政权在18世纪的崛起令人瞠目结舌,近乎流星突现;一个世纪以前,没有几个欧洲国家的君主制如此虚弱,行政体系如此支离破碎。普鲁士在17世纪由七块散布欧洲大陆的领土组成:东普鲁士和东波美拉尼亚(Hinter-Pommern)的波罗的海诸省、中部的勃兰登堡选侯国、西部的克莱韦(Cleve)和马克(Mark)这两个莱茵省,以及南部的马格德堡(Magdeburg)和哈尔伯施塔特(Halberstadt)两个原主教教区。每个省都有各自的政府机构和政治特权。在其中三个地区,霍亨索伦家族的统治受到克莱韦的普法尔茨和马克的挑战,或被迫与普鲁士的波兰人和波美拉尼亚(Pomerania)的瑞典人分享统治权。不仅如此,在宗教领域,普鲁士同样四分五裂,尤其在多为加尔文主义者的宫廷和多信奉信义宗的地方诸侯之间[除了归正宗新教教徒把持的马格德堡与哈尔伯施塔特这两个德意志中部和莱茵省教区、拉芬斯堡(Ravensburg)、克莱韦以及马克等地区]。这对于绝对主义统治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好兆头。其他德意志公国(如巴伐利亚和萨克森)看上去更有可能成为强权国家。但最终却是普鲁士脱颖而出。原因何在?
既有研究至少给出了三种不同答案,读者对其中两种回答想必已不陌生:(1)具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回答凸显王室、贵族和农民之间的关系;(2)战争中心论者强调战争与国家创建的关系;(3)唯心主义回答侧重于统治普鲁士的霍亨索伦家族的宗教与政治理念的结合。
上述观点各自皆有可取之处,但都不能完全令人满意。下文将更详细地讨论每种理论的缺陷,但不妨先说出我的关键质疑。唯物论和战争中心论的问题很简单:无法真正解释普鲁士的历史。它们尤其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是:普鲁士的发展轨迹为什么与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大体类似的其他中欧国家如此不同?唯心论解释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它确实对普鲁士的发展轨迹做了解释。但它同样过分强调霍亨索伦家族的宗教与政治理念,从而忽略了另一个因素:教派冲突。
行文至此,读者自然就明白了我对教派化、加尔文主义和社会规训三者关系的强调。我认为:(1)普鲁士政府不同寻常的自治权源于大选侯(Great Elector)腓特烈·威廉统治期间(1640—1688年)的王室与诸侯的宗教冲突;(2)普鲁士政权超强的实力在很大程度上与腓特烈·威廉的孙子腓特烈·威廉一世(1713—1740年在位)所发动的一场自上而下的规训革命有关。因此,不考虑普鲁士的宗教状况,就无法理解它不同寻常的发展轨迹及其强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