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梁启超和英敛之

    逃到海外的康有为不改初衷,坚持君主立宪。他仆仆奔走于日本、加拿大和欧洲,向外国人和华侨说,光绪是一位通晓大义的明君。在康的鼓动下,1899年7月20日,“保救大清皇帝公司”,亦称“保皇会”,在加拿大成立,宗旨是力挺光绪,逼迫慈禧归政光绪,实行立宪。

    义和团运动期间,康有为指挥唐才常在湖南、湖北、安徽组织自立军发动武装起义“勤王”(保卫光绪),事泄失败,唐才常等人于1900年8月在武汉被张之洞逮捕处死。康有为从此“不复再言兵事矣”。

    宣传君主立宪的功劳首推梁启超。梁启超确实是个深入浅出的大家,几句话就把复杂的事情说得清清楚楚。1901年6月7日,他在《清议报》发表《立宪法议》。文章说:世界上有君主专制、君主立宪、民主立宪三种政体,“立宪政体亦名为有限权之政体,专制政体亦名为无限权之政体。有限权云者,君有君之权,权有限。官有官之权,权有限。民有民之权,权有限”。

    他说,君主立宪与民主立宪,是由各国不同的文化历史情况形成的,但都是民众当家做主。宪法“为国家一切法度之根源”,君主、官员、人民必须“共守”。三种政体相比,君主立宪最理想。因为民主立宪斗争太激烈,而君主专制则是“数千年来破家亡国之总根源”。中国也要“归于立宪”,任何人都挡不住,若真有爱国之心,就应当早日实行君主立宪。

    中国能不能马上实行立宪呢?梁启超说不行,“要等民智稍开而后能行之”。他的建议是:一、颁布诏书宣布立宪;二、派大臣出国考察;三、起草宪法;四、公布宪法草稿,全民讨论;五、经过5年或10年,改定宪法;六、自下诏之日起,20年完成立宪。

    梁启超还在日本主办了《新民丛报》,发表各种人撰写的立宪文章。

    当时,立宪与革命尚未分家,君主立宪也是留学生救国方案之一。在日留学生办的《江苏》、《湖北学生界》、《浙江潮》等杂志都支持立宪。“激进者求革命,温和者主立宪。”

    在国内,站在鼓动立宪前端的,是满族人英敛之(英若诚之父、英达之祖)于1902年6月在天津创办的《大公报》。英敛之得法国人帮助,放言无忌,《大公报》创刊没几天就要求慈禧归政。1903年8月18日(农历六月二十八日)是光绪32岁生日,该报在头版刊出大字口号:“一人有庆,万寿无疆,宪法早立,国祚绵长。”

    其他如《中外日报》、《政艺丛报》等等,也几乎天天谈立宪,介绍各国君主立宪制度,要求起草宪法,召开国会。至于官民两界,更有不少人直接上书清廷要求立宪。

    到1903年,君主立宪在国内已成主流思潮,在国内和海外华人当中勃然兴起。从此,主张君主立宪的被称为立宪派,取代了戊戌变法时期的维新派。

    1903年6月,上海各界人士召开会议,康有为的门徒龙泽厚在会上提议:“向清廷请愿立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