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憨直」
──曹錕
曹錕(1862-1938,天津大沽口人)本是毅軍哨官,在馬玉昆1的遼東戰役後投奔袁世凱。毅軍是甲午戰爭當中沒有崩潰的少數淮軍分支,後來又參加了庚子戰爭,表現都不像特別精銳的部隊,但以打不散的團結性為特長。馬玉昆當時是沙場宿將,袁世凱則是銳意革新的局外人。年輕的曹錕以忠厚和勤勉著稱,卻很少有人讚賞他的遠見卓識。他這次選擇如果是為了尋找能夠破格用人的東道主,本來是頗為明智的,然而他當時的動機似乎更像出於私人交誼,而且在小站也沒有急於上進的跡象。他慷慨大方但近乎濫好人,除了特別難侍候的角色,幾乎是每個人的朋友。他的升職是緩慢而有條不紊的,跟他的性格很相似。他用人不疑、有財不貪、有功肯讓,因此頗得軍心,但在刻薄人的眼中,也可以解釋為能力不足。辛亥戰役證明這種說法不太正確,因為他指揮的太原戰役是民國初年少有的歐洲式正規戰。南北議和,第三鎮(後來的第三師)返回京畿。他們的譁變迫使袁世凱留在北京,召集張家口的姜桂題2入關平亂。鑑於第三師是北洋的核心,而姜桂題乃是「毅軍」鮑超的舊部,要外圍得多,所以曹錕在幕後扮演的角色引起了眾多猜疑。
第三師在二次革命中為袁世凱擊潰了湘軍,卻未能在護國戰爭中擊潰滇軍。隨著曹錕地位的上升,第三師交給了吳佩孚。曹錕的後半生事業,跟吳佩孚難以區別。二人既有性格的互補,又有價值觀的契合。曹錕喜歡說自己是大帥,吳佩孚也是大帥,有功勞要分給部下,栽培部下做大帥。吳佩孚則以關雲長待劉皇叔為榮,自詡不以成敗利鈍為轉移的忠臣。直皖分裂、直奉分裂大半是吳佩孚勇往直前的結果,直系最初的勝利和最後的失敗,吳佩孚的冒險主義都要負最大責任。而曹錕都是直到最後關頭才不得不改變妥協的初衷。然而如果沒有曹錕,直系能不能存在都成問題。吳佩孚自始至終遭到直系其他將領的厭惡,需要曹錕出面斡旋。如果沒有曹錕,他更有可能淪為馮玉祥式的孤將,而且還沒有馮玉祥的機會主義手腕,大概會在歷史上轉瞬即逝。
曹錕留下的最大爭議在於所謂的賄選,但此事與其說證明了他的敗壞,不如說證明了他的憨直。他不願做名不正言不順的僭主,堅持追求合法的名分。這種天真的感情其實就是法統的力量所在,正如妻妾有別的迂腐才是婚姻的力量所在。法統的敗壞出自相反的原因,也就是只認實權不認正統的馬基維利主義。曹錕部下付給舊國會議員的津貼,能不能算賄賂,其實完全是個立場問題。議員宣稱,這是他們應得的辦公費和差旅費3,而且根據他們自己制定的標準,他們本來應該得到更多。如果你承認舊國會本身的合法性,這裡面就只存在適當不適當的問題,因為財政權永遠都是國會專屬的特權。如果國會認為五千大洋還不夠支付天南海北的辛勞,那麼給實際出席的議員另發五萬大洋的欠條都在他們的權限之內。如果你不承認舊國會本身的合法性,就應該連他們非法占據議事堂期間的租金和茶水費一併追討。何況有一點可以肯定,一九二三年國會會議科的支付4用於交換議員的出席,而非投票5。議員只要出席就能領到支票,投票卻是祕密舉行的。支持曹錕的主流派只擔心出席議員不足法定人數,不擔心得不到多數票,甚至致電國民黨議員,請求他們前來投孫文一票6。如果這筆錢的性質可以定為賄賂,賄賂的目標也不是為了擁戴曹錕,而是為了爭取分散在各省的議員返回北京。北京看守政府通過國會會議科付給出席議員的五千塊錢,能在一九一三年制定的《議院法》中找到依據。孫文—段祺瑞—張作霖「三角聯盟」通過楊宇霆和盧永祥的私人途徑,付給不出席議員的五千到一萬大洋,似乎更加缺少法律依據。
賄選問題如此沸沸揚揚,不能簡單地解釋為反直系勢力的幕後活動。後者無疑希望借助宣傳手段打擊曹錕,卻沒有理由在各種攻擊手段之間厚此薄彼。如果他們寧願發掘在法律上並無充分依據的賄選,卻放過了在憲法和法律上都是證據確鑿的驅黎(元洪)兵變,那很可能是因為當時的社會普遍具有畸形的價值觀,對賄賂的敏感性高於強暴。從憲法上講,舊國會和黎元洪大總統是不可分割的整體。要麼兩者都合法,要麼兩者都不合法。兩次法統重光,舊國會的恢復都自動導致黎大總統的復辟。舊國會居然坐視直系軍人趕走自己選舉和召集自己的黎大總統,然後宣布自己仍然有合法權力選舉黎元洪的敵人為黎元洪的繼承人。這種怪事的荒謬之處猶如妻子坐視強姦犯趕走了丈夫,然後覺得自己有權為強姦犯舉行一場合法的婚禮。賄選的指控者比他們更荒謬,不去追問強姦犯有沒有資格補辦婚禮,卻要大肆鼓譟說鑽石戒指給這場婚禮帶來了買賣婚姻的嫌疑,彷彿女人「貪慕錢財嫁人」是件很了不起的罪行,比「協助強姦犯占據親夫的家業」嚴重得多。在細枝末節的程序問題就足以引起內戰的時代,如此根本錯謬的理解居然能夠構成敵對各方的共識,既奇怪又理所當然,既可悲又公平合理。他們,或者不如說我們,通過這樣的手段,在隱祕的世界法庭上,為自己下達了這樣的判決:天下可以搶到,但不能買到。如果你搶到天下,就有權自稱擁有天下的愛戴。如果你買到天下,就無權冒稱擁有天下的愛戴。晚期羅馬的禁衛軍和晚期埃及的馬姆魯克7擁有完全相同的共識,他們統治的對象同樣是極其墮落的文明餘燼。
蠻族和早期文明往往遭到奴役,但很少浸染畏威而不懷德的價值觀。灰燼是煙花的自然產物,不可能產生於煙花盛開之前。在煙花盛開之際,人類固有的弱點使他們不可能避免灰燼的產生。在煙花熄滅之後,末人無法逃避並非完全由自己造成的局面。他們享受不到煙花,卻擺脫不了灰燼。倒錯的價值觀來自煙花的極盛時期,那時的幸運兒容易幻想文明的資源無窮無盡,足以將卑劣的人性上升到神明的完美,引進了謀殺「好」的敵人「更好」。原始儒家就是這樣的啟蒙者(啟蒙者的意思就是煙花的點燃者),發明了「春秋責備賢者」和「五十步笑百步」的邏輯。他們當然沒有打算讓「不賢者」和「百步」占「賢者」和「五十步」的便宜,只是覺得:「好」離「更好」已經如此之近,為什麼不能更上一層樓;「不好」離「好」仍然如此之遠,似乎不值得浪費寶貴的關注。不過他們這種做法,肯定已經冒犯了神明。神明不允許此岸世界存在完美,這是人類極少數不證自明的公理之一。如果你攻擊賢者,賢者就會改進。如果你攻擊不賢者,不賢者就會報復。如果你是經過啟蒙的理性人,就會只做前一件事。如果你的社會是經過啟蒙的理性社會,「五十步笑百步」就會逐漸演化成「百步笑五十步」。在這場遊戲的終點,我們非常熟悉的社會出現了。如果你想得到人民的愛戴,最好的方法就是使他們感到恐懼。如果你企圖用恩惠收買他們,實際上更有可能得到更多的敵人。因為你已經證明自己不大可能傷害他們,因此攻擊你就變成了一種只有機遇沒有風險的選項了。驅黎(元洪)兵變沒有給曹錕帶來多大的困擾,賄選卻做到了。他付給國會的幾百萬大洋,論購買力相當於現代的幾億人民幣,在一九二零年代是一筆足以立國或滅國的鉅款,如果沒有把握一定能夠培養幾個吳佩孚,至少絕對有把握收買幾個馮玉祥。他如果把這筆錢省下來練兵,甚至更惡毒地多搜刮一筆練兵費,不難在戰勝以後運用附逆的威脅,脅迫出大多數民眾的歡呼讚美。他失敗以後,就很少有人願意為法統做出如此巨大而徒勞的犧牲了。他雖然不像黎元洪那樣大體屬於無責任受害者,但不幸的是他遭到的抹黑主要不是因為他壞,而是因為他不夠壞。
腐敗一般不是民主的敵人,因為民主以其定義就是腐敗的規範化。腐敗一詞在羅馬的意義,就是政治家用恩惠收買選民的投票。率領羅馬人民打敗羅馬的敵人,將敵人的土地財產分給羅馬人民,符合羅馬共和國的傳統道德。掏自己的腰包為人民舉辦鬥獸和競技表演,立遺囑將自己的財產分給人民,這樣拉票就不符合羅馬共和國的傳統道德了。近代西方的民主和腐敗同樣意味著討好人民,只是後者的討好手段不夠規範而已。當然這種人民只屬於蠻族或早期文明,這時的人民仍然懷德而不畏威。也就是說這時的人民是一個緊密的階級團體,通常是普通部落武士或其政治後裔。他們由於宗教迷信或傳統習慣,有巨大的團結力和抵抗力,因此既值得收買,又難以勒索。這種政治格局如果能夠產生規範的政治理論,就會得到民主的稱號,但是即使沒有產生規範的政治理論,也不大會影響基本格局。華夏各邦在西周和春秋早期,曾經出現非常類似的格局。國人和百工雖然沒有產生大憲章和元老院,但他們通常是國君和貴族收買的對象,而非勒索的對象。
晚期文明的人民不再是組織或階級團體,而是囚徒博弈格局下的原子化個人。他們沒有什麼團結力和抵抗力,又容易被勒索,因此不值得收買。轉變的關鍵在於蘇格拉底式的啟蒙,解構了社會凝聚力所繫的習慣。這些習慣在理性的無情解剖之下,最終都會追溯到非理性的源頭:宗教、迷信、歷史經驗、感情、直覺、生物本能之類。長期迷信時期經過達爾文式考驗形成的團體或階級,除魅以後很容易瓦解為散沙。有機的共同體(有機其實就是理性分析不了的意思)只能通過自己的代表依據特殊的習慣法治理,理性的散沙則適合通過外來的官吏依據普遍的成文法治理。後一種狀態等價於專制主義或外來征服,這兩者在社會組織意義上沒有什麼區別。人口眾多的地方社會服從寥寥無幾的外來官吏,顯然是因為所有成員都預期自己的鄰居可能幫助外人反對自己。如果所有成員都預期自己的鄰居會幫助自己反對外人,這樣的社會就只能通過自己的代表來統治了。
曹錕沒有能力區別兩種不同的人民,不足為奇。近代中國的知識分子和人民同樣不能、而且不願面對一種可怕的可能性。西方民主在中國根基不穩,不是因為中國太落後,而是中國太先進。如果外來蠻族和外來宗教像日耳曼人和基督教一樣消滅或替代了秦政的灰燼,外教蠻族武士—平民階級的政治繼承人可能在黎元洪和曹錕失敗的地方成功。黎元洪的政治德行使他有可能成為這種人民的華盛頓,曹錕的政治德行使他有可能成為這種人民的艾倫.伯爾8。但在實際發生的歷史中,他們都只能在西方人及其法律保護的租界內度過餘生。
1馬玉昆(?-1908),晚清名將,參加過剿捻、抗擊阿古柏、甲午戰爭和庚子之役。
2姜桂題(1843-1922)初為捻軍,投降僧格林沁,繼而加入鮑超的「毅軍」,後歸北洋。
3自一九一三年以來,第一屆國會不但多次被解散,而且歲費「三個月只能發一個月,而一個月又只是發七成」,國會議員欠薪數量巨大,因此國會議員索薪風潮頻頻迭起。
4資料顯示,支票發出前直方曾「疏通異黨」,並「邀集三十六政團」討論支款額度,「經兩旬期間之切實協商」,確定為五千元,由國會會議科以支票形式簽發。
5身與其事的陳垣三十年後檢討既往,稱曹錕系「利用補發欠薪的名義,凡參與選舉者就在出席時交給你五千元支票一張」;既係「補發欠薪,受之何愧」,故接受了支票。
領取了五千元支票的議員汪建剛表示,「雖然接受了眾議院會議科所送補發的歲費五千元,但並未附帶什麼條件,也沒有在選票上寫過曹錕的名字,自認為比較乾淨,常常向人撇清。」
屬於反直營壘、按理不會投曹錕贊成票的政學系議員駱繼漢,在各政團商議是否領取支票時明確表示:「曹氏既有這番盛意,我們也不必過分鳴高。」他算了一筆賬:眾議員任期三年,應得歲費與旅費共一萬五千六百元,扣除護法時期已領之生活維持費,單是北京開會期間的旅費和歲費,「政府欠我們的數字也有五千元以上」,因而主張領取支票並按自己的想法投了票。
此外,還有一部分議員認為曹氏既無袁、段之凶,亦無袁、段之才,推為總統,或有利於國會對政府的監督,並藉此完成制憲,將國家帶入憲政軌道,故投票支持曹錕。可見其投票與接受支票並不發生直接聯繫。
6葉夏聲致電國民黨議員,要求「出席選孫」。對此前曾「拆臺」後又出席大選的議員,直方亦有「投票自出,票價照付」的承諾。
7羅馬帝國後期,皇帝常由近衛軍擁戴產生。馬姆魯克是埃及阿尤布王朝的一支奴隸兵,後來隨著阿尤布王朝的解體逐漸成為強大的軍事統治集團,並建立了自己的王朝,統治埃及達三百年之久。一五一七年馬姆魯克王朝被鄂圖曼帝國覆滅,但馬姆魯克集團仍有很大勢力。直到一八一一年埃及的新統治者穆罕默德阿里帕夏對他們進行大屠殺,馬姆魯克集團才被消滅。
8艾倫.伯爾(Aaron Burr,1756-1836)參加過獨立戰爭、當選過紐約州議員、紐約州總檢察長以及國會參議員。他在一八零零年與傑佛遜搭檔競選總統、副總統,結果他們都贏得七十三張選舉人票,最後由眾議院經過三十六輪投票,選定傑弗遜為總統、伯爾為副總統。艾倫.伯爾曾被控以叛國罪,但最後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