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志:有效管理的先决条件
除了自我意识、想象力和良知之外,想要真正实现成功的自我管理,就必须发挥人类的第四大天赋——独立意志。独立意志指的是做出决定和主动选择,并根据这些决定和选择采取具体行动的能力。有了独立意志,我们就可以主动作为,而不是被动听命,而且在发挥其他三大天赋拟定出计划之后,就能够积极实施这些计划。
人的意志十分神奇,总是能战胜命运,这已经被事实一再证明。在这个世界上,有无数人像海伦·凯勒一样战胜了命运,身体力行地证明了独立意志所具有的价值和潜力。
但是如果将这种天赋放在有效自我管理这个大环境中来看,我们就会知道,这种能力通常并不能产生戏剧性的即时效果,并非一朝成功就可享用一世,更不能单纯依靠自己的力量取得永久性的成功。我们要做的,就是平常做出每一个决定的时候合理地运用独立意志。
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品行是否端正通常能够衡量一个人所拥有的独立意志。诚信的人格是个人价值的体现,具体表现为信守承诺,言行一致。这是对自己的尊重,是品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成长的核心内容。
有效的管理指的就是要事第一,先做最重要的事情。领导者首先要决定的,就是哪些事情是重要的;而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将这些重要的事务优先安排。从这个意义上说,自我管理的实质就是自律和条理,是对计划的实施。
根据英语词源学,“纪律(或自律)”是由“信徒”一词衍生出来的。通常情况下,信徒指的是信奉某种哲学或者某种学说、原则、价值体系的人,他们信奉某种高尚目标或这种目标的代表人物。
换言之,如果你能够成为高效率的自我管理者,那么你的自律就是由内而外形成的,是独立意志的具体表现,你所信奉与追随的就是内在的价值观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生要旨。有了独立意志和诚信人格,你就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冲动以及情绪,服从这些价值观的约束。
《成功的普遍共性》一文的作者格雷(E.M.Gray)一直致力于研究所有成功人士身上普遍存在的共性。他发现成功的决定因素并非辛勤的工作、出众的运气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虽然这些因素对于一个人的成功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是都比不上另外一个更加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习惯三“要事第一”。格雷说:“成功者能为失败者所不能为,纵使并非心甘情愿,但为了理想与目标,仍可以凭毅力克服心理障碍。”
克服这种心理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使命,要有习惯二中所明确的人生方向和价值观,内心要有燃烧的激情,让自己对所有其他不相关的事情大声说“不”。克服这种心理还需要有独立意志,愿意为自己所不愿为之事,能够做到在特定时刻始终坚持自己的既定价值观,不屈服于一时的冲动和欲望。这种能力会让你成为一个诚信的人,让你忠实于自己积极的第一次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