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宗教的社会根源和消灭宗教的现实途径
对宗教的批判是费尔巴哈的思想的重要方面。《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四条分析了费尔巴哈的宗教观,在肯定他的贡献的同时着重指出他的不足,进而指出了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和消灭宗教的现实途径。
费尔巴哈认为,一切宗教都把世界分为宗教世界和人间世界,“宗教是人跟自己的分裂:他放一个上帝在自己的对立面”,上帝是无限的、完善的、永恒的、全能的、神圣的,而人是有限的、非完善的、暂时的、无能的、罪恶的,上帝与人的这种对立、分裂,“这是宗教的起点。”[36]他就从这种“宗教上的自我异化”,即“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的、想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事实出发来分析、批判宗教,“致力于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四条)他认为,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上帝,“上帝的一切特性只是从人那里得来的——上帝是人所希望的目的——就是人自己的本质,自己的目的,但被设想成为实际的实体了。”[37]
因此,费尔巴哈说:“近代哲学的任务,是将上帝现实化和人化。”[38]但是,他没有看到,“在做完这一工作之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四条)马克思指出:“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一事实,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既然宗教是从世俗世界中产生的,那么它的根源就应该到世俗世界自身的矛盾中去寻找。这里所说的“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是指阶级社会中的阶级矛盾、阶级对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整个社会历史,也追溯到了宗教产生的现实物质基础,他们指出,对于宗教的本质,“应该既不在‘人的本质’中,也不在上帝的宾词中去寻找这个本质,而只有到宗教的每个发展阶段的现成物质世界中去寻找这个本质。”宗教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反映。进入阶级社会后,与一定经济关系相联系的支配着人们的异己的社会力量也获得了这种反映,成为宗教产生和存在的社会阶级根源。
既然宗教的产生有其社会的阶级的根源,那么消灭宗教就必须对社会进行变革。马克思说:“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发现神圣家庭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对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从理论上进行批判,并在实践中加以变革。”在1845年春写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前,马克思已经把对宗教的批判同对现实的批判联系起来,把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向德国制度开火,”[39]提出“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40]不过当时他主要还是批判现存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后来随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把反对宗教的斗争同反对阶级剥削制度的斗争联系起来。恩格斯说:“当社会通过占有和有计划地使用全部生产资料而使自己和一切社会成员摆脱奴役状态的时候……当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现在还在宗教中反映出来的最后的异己力量才会消失,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随着消失。”[41]列宁也指出:“同宗教作斗争不应该局限于抽象的思想宣传,不能把它归结为这样的宣传;而应该把这一斗争同目的在于消灭产生宗教的社会根源的阶级运动的具体实践联系起来。”[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