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立统一规律

恩格斯在札记一开始就指出辩证法的实质和主要内容是对立统一规律:“所谓的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这些对立通过自身的不断的斗争和最终的互相转化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化,来制约自然界的生活。”[24]接着,恩格斯举了许多实例来说明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

根据对立统一规律,恩格斯透彻地分析了“非此即彼”和“亦此亦彼”的关系。“非此即彼”就是要承认对立的差异,而“亦此亦彼”就是承认对立双方可以相互过渡,相互转化。所以,辩证法是要把“非此即彼”和“亦此亦彼”结合起来,不是承认一个而否认另一个。形而上学的错误就在于,片面夸大“非此即彼”,把它绝对化,只承认“非此即彼”,不承认“亦此亦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