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把宗教世界归结于世俗世界,也就是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他说:“属神的本质不是别的,正就是属人的本质。”[43]马克思从批判费尔巴哈的宗教观进而深入到批判他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揭示了人的本质。
马克思指出了费尔巴哈对人的认识的两个错误,一是把人看作“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二是把人的本质看作“类”的共同自然属性。
费尔巴哈用人来说明宗教,因而他认为“宗教感情”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人与人的爱和友情。但是,他离开历史的进程,把这种感情当作一种独立存在的和固定的东西,为此他又假定出一个代表人类的“人”的个体。这个“人”,是抽象的孤立的个人,不属于任何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他没有从人们的社会联系去观察人,“从来没有看到现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于抽象的‘人’,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44]除了观念化的爱与友情,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关系。
费尔巴哈离开人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联系去看人,“因此,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他把人仅仅看成生物界的一个“类”,“在类中一切人都是共同一致的,他们的种族、部族和民族的差别都消失了。”[45]他认为人的本质就是这个“类”的纯粹自然的普遍性,这就是“理性、意志、心”,他说:“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或者,在人里面形成类、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46]
马克思通过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揭示了人的本质,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这一经典性的重要论断提出了一种崭新的人的本质观。
关于人和人的本质,历史上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其共同的缺陷,一是脱离社会关系把人看作孤立的个人,二是离开社会的历史发展把人的本质看作某种生来就有的不变的东西。马克思在历史观上的根本变革,就是把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作为考察社会历史的出发点,因而也由此出发来认识人和人的本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正是从这种实践观出发得出来的。人为了生存,必须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正是生产劳动使人同动物区别开来而成为人,“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47]也正是生产劳动决定了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48]由于“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49]人们只有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才能从事生产,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又形成了其他多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所以现实中的个人,不是费尔巴哈所想象的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而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物质生产、社会实践的人。正是这种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决定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决定了他的本质。不同的社会关系,决定了不同人的本质。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是历史的、变化发展的,人的本质也是变化发展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
从这一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出发,才能正确地认识各个具体的人以及他们的思想、感情。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七条中,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现实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人的感情或费尔巴哈所说的“宗教感情”也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社会关系的产物。